第三节 决定
决定是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决策或安排,并要求机关各部门和下级机关或有关单位贯彻执行的指令性公文。适用于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一、决定的分类
根据具体用途和内容的不同,决定一般有以下两类:
1.指挥性决定。指挥性决定也称部署性决定。这类决定是针对某方面的工作、某一类问题或某项重大行动所做出的安排。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这类决定具有指示、计划的性质和法规性、权威性、指导性的特点,要求有关方面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范例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为了惩治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犯罪,对刑法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以赢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以赢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第一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单位有本决定规定的犯罪行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决定的规定处罚。
四、查获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和属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主要用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材料、工具、设备或者其他财物,一律予以没收。
五、犯本决定规定之罪,造成被侵权人损失的,除依照本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外,并应当根据情况依法判处赔偿损失。
六、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提示】这是一则部署性决定,其内容是关于各种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处罚规定,具有法规性、指示性和指导性。正文部分采用总分条文式结构,把决定下来的若干事项逐一列举出来,条理清楚,叙述简明。
2.知照性决定。知照性决定用于宣布重大事项,一般只需受文者知晓,无须办理。知照性决定主要用于表彰先进、处理有关事件与人员、设置机构、安排人事、公布重要事项等。这类决定,篇幅较短,开门见山,简洁明了。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
二、决定的写作要点
决定一般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一般要求三要素俱全:做出决定的机关或通过决定的会议名称 +决定的事由 +文种。
(二)正文
一般由决定依据、决定事项、结语三部分构成。
决定依据部分应写明发布决定的原因、目的、根据、背景或意义。内容较少、涉及大家比较熟悉的工作的决定,这部分可略写。对大家不熟悉的,事关重大的工作决定,这一部分应讲清楚,讲透彻,以使受文方面充分理解行文意图,更好地去贯彻执行决定。
决定事项,这是决定的主要部分,要写明决定事项的具体内容,诸如对某项工作确定的原则、提出的要求、做出的规定、提出的措施办法;对某事某人表明的态度、做出的安排或处置;对某一文件表示批准的意见等。根据不同情况,这部分内容可多可少,或长或短,都要写得明确具体、态度鲜明、行文干脆、语言准确、简明。
结语,简要提出希望或号召,是对决定事项的强调或补充,以唤起受文方对决定事项的重视,也有的决定可不单写结语部分而将其内容列入决定事项之中。
决定正文的结构可以根据内容的多少,分别采用篇段合一式、总分条文式或者板块式。
1.篇段合一式。对于内容单一的决定,只要用一两句话将决定的根据和决定的事项说明即可。
2.总分条文式。有的决定,事项较多,为使条理清楚,叙述简明,把决定下来的若干问题按主次列出若干条或者若干项,并用数码标明,一段讲一件事或阐明一个中心问题。一般说,条文式不要求段与段之间紧密衔接,一段一个内容,一段一个层次,条理清楚明了。
【范例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决定:
一、自1997年7月1日起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区域包括香港岛、九龙半岛,以及所辖的岛屿和附近海域。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区域图由国务院另行公布。
【提示】这是一则关于机构设置的知照性决定。尽管决定事项单一,但也采用总分条文式结构,开门见山,简洁明了。
3.板块式。板块结构法多用于阐述性较强的决定。这种写法就是把全文分成几个部分,每一部分叙述一个中心意思。
(三)落款
凡会议通过的决定,通常在标题之下加括号签注通过决定的会议名称和通过时间。由领导人签发的决定,则在正文后写明发文机关和成文时间。
这里特别要说明的是,有关表彰和处分的决定,一般由标题、正文、制发机关和制发时间组成。正文包括受表彰或犯错误者的情况,主要事迹或错误事实,决定的事项。这类决定一般都附有典型材料或案情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