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议案
议案是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时所使用的一种公文,其内容实质是有关国家和地方性重大事项的建议和方案。
一、议案的特点
1.制作主体的法定性。按国务院办公厅的规定,只有各级政府才能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政府的职能部门无权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党团组织、社会团体、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等,都无权提出议案。
2.内容的特定性。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之内的事项。超出人大职权范围的议案,不会被大会接受。议案的内容也应是各级人民政府无权决定而需要依法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3.时效性。各级人民政府的议案,应当而且必须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规定的限期前提出,否则不能列为议案。超过期限提交的议案一般改做“建议”处理,或移交下次人大会议处理。提交大会审议的议案,必须限期审议表决或提出处理意见。
4.行文的定向性。议案只能由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行文,不能向其他部门或单位行文。主送机关也只有一个。
5.必要性和可行性。议案提交人大审议的事项,必须是重要事项,必须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议案中提出的方案、办法、措施,必须是切实可行的。
二、议案的分类
1.立法性议案。立法性议案主要在两种情况下使用:一是政府机构制定了某项法律或法规之后提请人大审议通过时;二是建议、请求某行政机构制定某项法规时。如《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 <中华人民著作权法(草案)> 的议案》。
2.决策性议案。关于财政预算决算、城乡发展规划、重大工程上马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领域中的重大事项的决策,需要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时使用的议案,就属于重大事项决策性议案。
3.任免性议案。行政机关向权力机关提请任命、免去或撤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请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议案,就是任免性议案。如《国务院关于提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三、议案的写作要点
(一)标题
议案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提请审议事项)、文种三部分构成。如《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草案)> 的提案》,发文机关是国务院,“事由”是“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草案)》”,“文种”即“提案”。议案标题有时也可以采用发文机关+文种或者只有文种的写法。
(二)正文
议案的正文由案据、方案和结语三个部分构成。
1.案据。议案的第一部分,说明提出议案的根据和理由,即回答为什么提出议案。案据要求写得概括准确,说明提请审议事项的意义、作用及有关背景。由于内容不同,这部分的篇幅长短在不同议案中会有很大差异。
2.方案。方案部分就是对提请审议的事项或问题提出解决的途径、方法的部分。如果是提请审议已制定的法律法规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就在法律法规之中,这部分只需写明提请审议的法律法规的名称即可,但要把法律或法规的文本作为附件一并提交。如果是任免性议案,要将被任免人的姓名和拟担任的职务写明。如果是提请审议重大决策事项的,要把决策的内容一一列出,供大会审阅。如果是建议采取行政手段解决某方面问题的,要把实施这一行政手段的方案详细列出,以便于审议。不能只指出问题,而没有解决问题的方案。
3.结语。结语是议案的结尾部分,主要用于提出审议请求。一般都采用模式化写法,言简意赅。如“现提请审议”、“请审议决定”、 “现提请审议,并请做出决定”等。
(三)签署和日期
一般行政公文,最后签署的都是发文机关的名称,而议案有所不同,要由政府首长签署。国务院提交给全国人大的议案,要由总理签署;各省、市、自治区提交给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要由省长、市长或自治区主席签署。
日期格式与一般行政公文相同。
【范例】
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方案
国函〔1992〕24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流域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19%,养育着全国三分之一的人口,工农业总产值约占全国的40%,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长江中下游的洪水灾害历来频繁而严重。新中国建立以来,国家在长江流域进行了大规模的防洪建设,对保障中下游地区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很大作用。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长江资源还没有很好地开发利用,水患尚未根治,上游洪水来量大与中下游河道特别是荆江河段过洪能力小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两岸地面高程又普遍低于洪水位,一旦发生特大洪水,堤防漫溃,将直接威胁荆江两岸江汉平原和洞庭湖区的一千五百万人口和二千三百万亩良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一批大中城市、工矿企业和交通设施,将会遭受巨大损失,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全局。这是我们国家的心腹大患。
如何解决长江的防洪问题,更好地开发长江资源,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一直很重视,社会各界也十分关注。经过几十年来的治理实践和对各种意见、方案的反复研究和论证,解决长江中下游的防洪问题,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兴建三峡工程是综合治理的一项关键性措施。三峡工程兴建后,可将荆江河段的防洪标准由目前的十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配合其他措施,可以防止荆江河段发生毁灭性灾害;还可减轻洪水对武汉地区及下游的威胁。同时,三峡工程还有发电、航运、灌溉、供水和发展库区经济等巨大的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峡工程建成后年发电量八百四十亿千瓦·时,占目前我国年发电量的八分之一,可为华东、华中和川东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能源;可以大大提高川江航道通过能力,万吨级船队半年时间可直达重庆,为发展西南地区的经济和繁荣长江航运事业创造条件。三峡工程还有利于长江中下游城镇的供水,有利于南水北调。总之,三峡工程的兴建,对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提高综合国力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对兴建三峡工程历来采取既积极又慎重的方针。近四十年来,有关部门和大批科技人员对三峡工程做了大量的勘测、科研、设计和试验工作。特别是1984年以来,社会各界提出了许多新的建议和意见。一些同志本着对国家、人民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库区百万移民的安置、生态与环境的保护、上游泥沙的淤积、巨额投资的筹措和回收等疑难问题,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各自的意见。这些意见对于开拓思路,增进论证深度,完善实施方案,起到了十分有益的作用。
经过多年的研究、论证和审查,三峡工程坝址选在湖北省宜昌县三斗坪镇。工程的拦河大坝全长一千九百八十三米,坝顶高达一百八十五米,最大坝高一百七十五米。水库正常储水位一百七十五米,总库容三百九十三亿立方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一千七百六十八万千瓦。工程静态总投资五百七十亿元(1990年价格)。主体工程建设工期预计十五年。工程建设第九年,即可发电受益,预计在工程建成后不太长的时间里,即能偿还全部建设资金。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对可行性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三峡工程建设是必要的,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力是可以承担的。
三峡工程规模空前,技术复杂、投资多、周期长,特别是移民难度很大。对于已经发现的问题要继续研究、妥善解决,对今后可能再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要谨慎从事,认真对待,使工程建设更加稳妥可靠,努力把这项造福当代、荫及子孙的事情办好。
国务院常务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同意建设三峡工程。建议将兴建三峡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由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的实际情况和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选择适当时机组织实施。
请审议。
国务院总理 李鹏
一九九二年三月十六日
【提示】这是一份决策性议案。案据部分就长江三峡的现状及修建三峡工程的意义进行了阐述;方案部分就三峡工程设计的基本情况及修建三峡工程的资金、技术等问题做了交代;结语部分表明国务院的态度,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四、议案写作的基本要求
1.必须言之有据、论之有理,内容重大而务实,建议具有可行性。
2.语言精练、庄重。议案篇幅不宜过长,缘由简明扼要,不必展开论述,在语言上就要求十分精练。同时,议案是人民政府提交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的,所以要求语气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