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构成的概念
1.构成
构成有组织、构造、建造、组成之意,既可看作名词,也可看作动词。
从设计学的角度来说,构成是一门研究形态创造方法的基础性学科,是创造形态的方法,是用分解和组合的观点来观察、认识和创造形态,侧重于事物间的组合关系探索和构造规律的研究。
构成是一个造型概念,也是现代设计用语,是指将形态要素(点、线、面、体等形态及色彩、肌理)按照一定秩序和法则进行分解、组合,构成设计所需要的理想的新形态。作为造型设计的方法,构成与写生、描绘不同,是科学的创造性思维。
构成包含平面构成、色彩构成和立体构成等。
图1.1 俄国构成主义作品:海报设计
图1.2 俄国构成主义设计作品:塔特林“第三国际大厦”
图1.3 荷兰“风格派”作品:里特维特的住宅
图1.4 荷兰“风格派”作品:里特维特的“红蓝椅子”
图1.5 包豪斯工业设计作品:金属壶(1924年)
图1.6 包豪斯学生的玩具设计:积木玩具(1924年)
图1.7 格罗佩斯设计的教员住宅
2.平面构成
平面构成是指在二维平面空间内创造理想形态,也就是在具有长度与宽度的二维空间范围内以轮廓线划分图与底之间的界线来创造和描绘形象。平面构成通过对“形”的建立研究,对“骨骼”的组织研究及元素间构成规律与规律之突破,形成既严谨理性又可赋予变化的构图形式,力求通过对相对形态的点、线、面的观察和宽泛的理解,学习和研究形态间的大小、比例、平衡、对比、节奏、律动的同时,运用不同的构成方式对人的视觉及心理产生作用,引导观者与作者产生情感共鸣。
我们生活在立体空间当中,然而就造型表现来说,在平面空间中进行的情况反而较多。从绘画到各类设计,广泛的造型领域无不包含在内,即使是立体形态,那它的表面如何处理?如何将立体的东西表现于平面的纸上?所以,在造型活动中,培养二维平面空间表现能力至关重要。相对于运用具体形态的材料组成占有立体空间的实体的立体构成而言,平面构成所表现的所谓空间并非实在的立体空间,而仅仅是图形对人的视觉引导作用而形成的虚幻空间。立体构成固然比平面构成来得复杂,但就平面构成要在平面内创造虚幻的视觉空间而言,其构成思想比以实际的长度、宽度和厚度塑造真实的立体空间来得复杂得多。
平面构成是“构成”艺术的基础,主要探讨和研究平面基本要素的构成、形式规律及应用等问题。平面构成与立体构成、色彩构成相辅相成而不可分。平面构成和立体构成中包含色彩因素,而色彩也不可能脱离平面和立体空间而单独存在,为了学习和研究的方便,我们将其分为平面、色彩、立体三大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