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形成了一个传统,就是每年秋季开学后为研究生开设法理专题课。这门课的特点是,多人讲授,不用教材,每人讲自己最拿手的或正在从事的研究。如此便不拘泥于照本宣科,不仅学生,连那些平素埋身书斋案头、不大登台授课的学者,对这门课也是喜欢的。年复一年,讲稿渐成论文,论文亦作讲稿,教学相长,蛹蚕互变,一朝化蝶,便成就了这部讲义。
本书成稿历时十余载,撰写人都是正在或曾在法学研究所工作或学习的学者。起初我们是想编一部供研究生使用的高级法理学教程,借此把教学活动“规范”起来。后来才发现,尽管每门学科皆有不变之理、不易之道,但学者们的思考和研究,一如历届学生对这门课的感知和需求,是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编书好比摄影之于流川行云,只能起到一时“定格”的作用,大可不必削适成“统编”教科书的模样。或许也只有这样,才真的有助于学生们窥得学问门径、明白其中就里。再说,这些学者本来就未必是为了给特定的学生们“授业解惑”而研究学问,“听得懂就听,听不懂可不听”,当然更不必为帮助学生应付考试而将就敷衍什么。他们对法理的讲述,不仅对丰富中国政治法律研究,而且对其他方面的学者、教师和广大社会人士思考政治法律问题,都是有意义的。正因此,作为编者,我们不过在体系构造和编写方法上下了些筑渠导水的功夫,各篇讲稿都涵蕴着学者们的津津原汁。
书编成后取名“法理讲义——关于法律的道理与学问”,一方面是力图阐述法理的要旨大义,另一方面,也是想提醒读者诸君,本书因于讲述,也囿于讲述。宇宙人间的法则客观存在,自然而然,其理有些讲得出来,有些还讲不出来,甚至有些本来就是讲不出来的,需要各人用心去感悟、去把握。本书之用,不过是提供一点思考的材料、认识的门径。
我们至今怀念,在那些飘雪的季节,在法学研究所那座静谧的小院,师生们虽心里惦记着去景山踏雪,却仍能其乐融融地切磋问学的情境。或许正因此,一些自然的和道德的因素有意无意流露在这部书的字里行间。在这样一个年代,我们觉得,这些因素,不论对于中国人文学术的传承和发展,还是对于中国社会政治的改革和进步,都是弥足珍贵的。
编者 谨识
200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