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庚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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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提出,是由于王逸的《楚辞章句》在注《离骚》中这一句时,把句中的“摄提”当做“摄提格”写进注里去,造成了此后注家们的混乱。王逸《楚辞章句》里关于这句诗的注释全文是这样的:


太岁在寅曰摄提格,孟,始也,贞,正也,于,於也,正月为陬。


在这里,王逸既没有说明“摄提”究竟是什么,也没有说明究竟是什么理由他可以把“摄提”当做“摄提格”来注;而是置本文于不顾,就这样地注起“摄提格”来。张冠而李戴,这本来是不足为训的。朱熹早就在《楚辞辩证》里加以驳斥。《楚辞辩证》说:


王逸以太岁在寅曰摄提格,遂以为屈子生于寅年寅月寅日,得阴阳之正中。《补注》因之为说,援据甚广。以今考之,月日虽寅而岁未必寅也。盖摄提自是星名,即刘向所言“摄提失方,孟陬无纪”。而注谓摄提之星随斗柄以指十二辰者也。其曰“摄提贞于孟陬”,乃谓斗柄正指寅位之月耳,非太岁在寅之名也。必为岁名,则其下少一“格”字,而“贞于”二字亦为衍文矣!故今正之。


朱熹《楚辞辩证》里这段话,理由可以说是相当充分的。但王逸的说法也还有人在相信。王逸的说法究竟有多少可信之处,这里且不说它。现在只说相信的人无论怎么相信,最多也只能为王逸之说争取到一个可以通融的地位;也就是说力求证明“摄提格”有时可以通融地写作“摄提”。因为谁也不能说“摄提”本来不是星名,或“摄提”本来就是岁名,这都是无可争辩的。有人因此甚至于提出“删字就文”的理论。见蒋骥《山带阁注楚辞》:“古人删字就交往往不拘,如《后汉书·张纯传》:‘摄提之岁苍龙甲寅’……”这个理由显然是很难成立的。按《史记》中言岁名时,或曰“摄提格之岁”,或曰“摄提格岁”,张纯纵欲“删字就文”,何以不删掉“之”字而偏删“格”字?如曰“摄提格岁苍龙甲寅”,又有何删字的必要呢?其实张纯之文也并无严格的字数,至于《离骚》诗句,向不拘于一字之多少,则更不必说了。《后汉书》列传所载或是脱字,或则误解耳。也就是说岁名本来是应该写作“摄提格”的,只是由于文体字数的限制,所以变通地删去了“格”字,写成了“摄提”。总之,都不外是一味地在可以通融上下功夫。姑不论这通融是否可通,但《离骚》本文所说的既是“摄提贞于孟陬”,而“摄提”的解释又明明有一个不需要通融的公认的星名,为什么非要把它设法通融为岁名不可呢?这也就是聚说纷纭的症结所在。其实症结说穿了也很简单,那就是想知道屈原生于何年,所以最好是《离骚》里说的乃是岁名。但主观愿望毕竟不能代替客观存在,那么就力求通融;这似乎不应成为理由。屈原在《哀郢》中说到“方仲春而东迁”、“甲之朝吾以行”,仲春就是二月,甲就是甲日,朝就是早晨。从我们主观愿望上说,屈原这里最好也是连年一块说到;这对于纪事、纪行都有好处。可是屈原并没有说,这也就是客观存在。《怀沙》说:“滔滔孟夏兮草木莽莽”,孟夏就是四月,这里又是没有说年。《怀沙》乃屈原临终之作,而屈原于自己的卒年竟不着一字,可是我们却执意于务必让他说出个生年的岁名来。其于言也,不亦难乎?这些作品同出于屈原一人之手。或言月而不及年;或月、日、时都说了,也仍不及年;《招魂》乱曰:“献岁发春兮汨吾南征”,时为正月,岁字都在口边了,也还是无意于说年。凡此见证俱在,这难道还不足以排难解纷吗?这是一。

“摄提”作为一个星,它是“指斗杓所指以建时节”的(见《史记·天官书》《史记正义》:“摄提六星夹大角,大臣之象,恒直斗杓所指,纪八节,察万事者也。”),它之“贞于孟陬”,正如古诗中的:“玉衡指孟冬”,“玉衡”也是星名,正如斗杓之属于北斗;“孟冬”就是十月,相当于“孟陬”之为正月。在语言上非但无可非议,而且不愧是诗中胜语。这样的诗句中的理所当然的一个星名,为什么要舍其本义而求通融为别义呢?而且“摄提”与“孟陬”的亲密关系,还不只是“玉衡”与“孟冬”那种一般的关系。《汉书·律历志》:


历数之起尚矣。传述颛顼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其后三苗乱德,二官咸废;而闰余乖次,孟陬殄灭,摄提失方。


刘向《复上奏灾异书》:


昔孔子对鲁哀公,并言夏桀殷纣暴虐天下;故历失则摄提失方,孟陬无纪;此易姓之变也。


“摄提”因此乃是古代天象上兆征治乱的重要星辰。而它之所以如此重要,又正由于它与“孟陬”之间存在的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这种关系如果不正常,那就是“摄提失方,孟陬无纪”;或曰“孟陬殄灭,摄提失方”。总之,这之间的关系是存则共存,亡则俱亡。因此一提到“摄提失方”就自然地要提到“孟陬无纪”,一提到“孟陬殄灭”就自然地要提到“摄提失方”。古人“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特别重视这个关系,如果有失,那就甚至于要出现“易姓之变”,这就非同小可了。因此古人涉及天文历数上的得失,就往往要提到“摄提”与“孟陬”,这几乎已成了特定的习惯术语。《史记·天官书》:“以摄提格岁,岁阴左行在寅,岁星右转居丑,正月与斗、牵牛晨出东方。”这里提到了“摄提格”时也只见用“正月”,而不见用“孟陬”。然则当“孟陬”一词与“摄提”紧密相依出现时,“摄提”就更无疑地乃是星名。这是二。按《星经》:


摄提六星在角亢东北,主九卿,为甲兵,携纪纲,建时节。


“时节”也就是春、夏、秋,冬等四时季节,而“孟陬”之为正月,又实乃孟春之月。《史记·历书》所以说:“昔自在古,历建正,作于孟春。”孟春乃一年的季节之首,正月乃一年的月份之首;这里实际上存在着两个方面的内容。按我国的历法,月份是以月亮的盈缺为准则,以此定出一年的十二个月份;而季节是以太阳投影的长短为准则(即以太阳投影最长的一天为冬至,最短的一天为夏至),以此定出一年的四时季节。四季恰好就是一年,而十二个月却并不恰好等于一年四季;这就要求闰月来调整,使两个准则之间相互吻合。而摄提则又是从星象上来“建时节”的,它会同角宿(又称天门)从东北方位上开始(也即《史记·历书》中所谓“生于东”的意思。东北隅乃东方与北方的交界,所以是开始当“摄提”会同东方苍龙之角在东北隅出现时,这就是春天的开始,一年的开始。《尔雅》:“正月为陬。”《说文》曰:“陬,隅也。”正月何以会取隅义?这与“摄提”方位之正当东北隅也是分不开的。这里又一次说明“孟陬”与“摄提”的特殊亲密关系。),在周天上历经东、南、西、北,巡行一周,恰好也就是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摄提”与“孟陬”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因此实际上乃是反映着两个准则间的相互吻合与谐调一致。古人非常重视这之间关系的顺利正常。《礼记·月令》所谓:“日穷于次,月穷于纪,星回于天;数将几终,岁且更始。”并在万象更新中寄托着吉祥的愿望。因为如果这之间关系上有失正常,那就预示着要出现灾异。《大戴记·用兵篇》:


逆乱四时,礼乐不行而幼风是御。历失制,摄提失方,邹大(即孟陬)无纪。不告朔于诸侯,玉瑞不行。诸侯力政不朝于天子,六蛮四夷交伐于中国。于是降之灾;水旱臻焉,霜雪大满,甘露不降,百草㱙黄,五谷不升,民多夭疾,六畜瘁眦。


这简直是要大难临头了。《史记·历书》中有一段文字描写谐调的正常好景,可以对照:


于时冰泮发蛰,百草奋兴,秭先滜,物乃岁具,生于东,次顺四时,卒于冬分。


所谓“逆乱四时”也就是不能“次顺四时”。所谓“告朔”之礼也就是古代天子要把一年十二个月的朔日预先颁布给诸侯们。如果“摄提失方、孟陬无纪”,历象上一片混乱;那么天子也就不能行“告朔”之礼,因而也就失去了统一号令的地位,使一切陷于反常之中,这就要随之出现乱世。《史记·历书》中所以又说:


闰余乖次,孟陬殄灭,摄提无纪,历数失序。……天下有道则不失纪序,无道则正朔不行于诸侯。


或曰“摄提失方”,或曰“摄提无纪”,或曰“孟陬无纪”,或曰“孟陬殄灭”,语言虽不尽同,说的都是一个意思,那就是认为“摄提”与“孟陬”如果失去相互依存的正常关系,那就是天下“无道”的不吉之兆,至于吉兆呢?那就正如《大戴记·诰志篇》中所说的:“日月成岁,历再闰,以顺天道。”总之,上以顺应天道,下以天下有道;这天人之际的吉凶祸福,都寄望于“摄提”与“孟陬”关系的安定与正常上。这对于古人来说,岂不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一种客观存在吗?这是三。

屈原在《离骚》中说到自己降生时,盖有比流年岁月更值得关心的东西,那就是“天下有道”。屈原在《离骚》中又说:“欲从灵氛之吉占”,那么“摄提贞于孟陬”之在天象上,不正可视为是一个吉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