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中国散文与中国小说
关于“散文”
关于“小说”
文类边界的建立与超越
本书的叙述策略
作为文类的“散文”与“小说”,本身并不具备时间性与空间性。换句话说,古今中外的散文与小说,具有某些基本特征,足以将其与诗歌、戏剧等文类区别开来。这种最基本的假设,支撑起千百年来的文类研究。但在具体操作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研究策略。追求建立理论性文类(theoretical genres)者,更愿意强调不受时空影响的“散文特性”或“小说特性”;相反,如果着眼于历史性文类(historical genres),则不能不突出渲染古今散文或中外小说之歧异。二者各有其合理性,本书限于体例,自是侧重于后者。
汉人班固眼中“君子弗为”的小说,与晚清梁启超定为“文学之最上乘”的小说,相去何止千里!可又不能不承认,这两种“小说”观念,存在着某种值得关注的历史联系。人世间,没有放诸四海而皆准、校诸古今而皆通的“散文”或“小说”概念;可这并不等于完全否定了文类研究的价值。金人王若虚《滹南遗老集》卷三七《文辨》中有一句妙语,可借用来解答此难题:
或问文章有体乎?曰:无。又问无体乎?曰:有。然则果何如?曰:定体则无,大体须有。
有“大体”而无“定体”,此说既针对不同文体间有时相当模糊的边界,也指向同一文体不同时代可能相当激烈的变异。文学史家的工作,一是识大体,二是辨小异。这里的“大”、“小”之分,只是相对而言,本身并不包含价值判断。“大体”保证了文类的生存,“小异”则意味着文类的发展——正是此等打破“定体”的不断努力,使得文类永远保持新鲜与活力。
“散文”与“小说”,无论古今中外,都是独当一面的重要文类。将两种性格不同的重要文类放在一起论述,并非“乱点鸳鸯谱”。小说与散文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此后的论述中,将被不断提及。这里需要略加解释的是,为何先论“散文”,后及“小说”。对于20世纪的读者来说,小说的地位可能远在散文之上;可在漫长的中国文学史上,“散文”作为中心文类所受到的重视,远非“不登大雅之堂”的小说所能比拟。更重要的是,追根溯源,“散文”趋于成熟在前,“小说”走出混沌在后;论述后起的文类,必然涉及其对于已有文类的依赖与背叛。
一 关于“散文”
在中国,“散文”作为文类源远流长,而被正式命名,则是晚近的事情。这一名与实之间的缝隙,形成某种张力,要求研究者必须首先进行概念的清理与界定。今人眼中的散文,大略包含以下三个层面的含义:与诗歌、小说、戏剧相对应;与韵文相对应;与骈文相对应。这里由近及远,依次剥离,借此理解“散文”的历史命运。
所谓与小说、诗歌、戏剧并驾齐驱的散文,乃是“五四”以后拥抱并改造西方“文学概论”的成果。“五四”文学革命是以提倡白话文、打倒文言文开篇的,这里除了语言上的文白之争,还蕴涵着文类等级的变更,即“散文”由中心退居边缘。此前谈论文学,首先是文章,而后才是诗词;至于小说与戏曲,可有可无。此后则天翻地覆,小说、戏剧出尽风头,文章则相形见绌。这种文学观念的变化,不只影响当代创作,也涉及文学史建构。文学进化神话的引进,以及文类等级的调整,使得“五四”以后的文学史著焕然一新。像胡适那样断言宋元以下古文已经死亡——既被白话所取代,也被小说戏曲所超越的人,或许不太多;但论及宋元以下文学,学者们大都以词、曲、小说而不是文章为关注的重心。这一点,比较林传甲、谢无量所撰文学史与二三十年代以后的同类著述,可以看得很清楚。
尽管经过鲁迅、周作人等人的努力,杂感、随笔、小品、美文等终于进入文学殿堂,不过,在一般读者乃至作者眼中,散文仍是矮人一截。就连以散文名家的朱自清,也在其散文集《背影》的序中称:“它不能算作纯艺术品,与诗、小说、戏剧,有高下之分。”依照其时被普遍接纳的西方文学观念,“散文”与其说是一种独立的文类,不如说是除诗歌、小说、戏剧以外无限广阔因而也就难以定义的文学领域。称“文学领域”尚属客气,对于此类体式、风格、功能千差万别的“文章”,能否“算作纯艺术品”,时人心里普遍存在疑问。考虑到散文在中国的源远流长,在建构文类学时,学者们略为变通,于是有了皆大欢喜的“四分天下”说。“散文”总算四分天下得其一,避免了被剔出文学殿堂的厄运;只是昔日“文坛霸主”,如今沦落为“叨陪末座”。千百年来中国的读书人立言载道、博取功名、祈求不朽的“文章”,经过这么一番功能限定及价值重估后,几乎已是脱胎换骨。
相对于诗歌或戏剧来,现代中国散文受传统的制约及恩惠更深更厚。虽然有过“桐城谬种选学妖孽”等激进的口号,白话散文要获得成功,必须向古文学习,这种想法很快为大多数作家所默认。周作人的提倡晚明小品与鲁迅的表彰唐末杂文,取径自是不同,但在借古文改造白话散文这一点上,二者并没有什么区别。清人刘熙载《艺概·文概》中有言:“韩文起八代之衰,实集八代之成。”这话可移用来说明现代散文与古文的关系。
更何况,“古文”本就是“散文”。这里所说的“散文”,特指其与“骈文”相对立。最早在此意义上使用“散文”这一概念的,大概是宋人罗大经。《鹤林玉露》丙编卷二称:“山谷诗骚妙天下,而散文颇觉琐碎局促”;甲编卷二则引周必大语:“四六特拘对耳,其立意措辞,贵于浑融有味,与散文同。”这里提及“散文”,不只取其与“诗骚”相对,更强调其与骈文异途。不过,宋明两代文人,更愿意沿用韩、柳的术语,将此等长短错落、无韵律骈俪之拘束、不讲求辞藻与用典的文章,称为“古文”。直到清人重提骈散之争,“散文”作为与“骈文”相对应的概念,方才屡被提及,如“六朝文无非骈体,但纵横捭阖,一与散文同”;“散文可踏空,骈文必征实”等。
清代各家对六朝骈俪的评价天差地别,可以暂不涉及;文分骈散,且二者相对与相争,这点却基本没有异议。不只唐宋以下自觉与骈文相对抗的“古文”是“散文”,先秦两汉不曾着意讲求韵律与对偶的诸子之文与史传之文,也是“散文”。但这里有个明显的区别:秦汉之文乃骈散未明,故无意讲求;唐宋以下则是骈散已分,而刻意避免。骈散相依而又相克,晚清罗惇曧曾借此勾勒两千年中国文章的发展脉络:
周秦逮于汉初,骈散不分之代也。西汉衍乎东汉,骈散角出之代也。魏晋历六朝而迄唐,骈文极盛之代也。古文挺起于中唐,策论靡然于赵宋,散文兴而骈文蹶之代也。宋四六,骈文之余波也。元明二代,骈散并衰,而散力终胜于骈。明末逮乎国朝,散骈并兴,而骈势差强于散。
对骈散之争的功过得失,留待以下各章具体评述。倒是借骈散兴衰追溯文章源流的尝试,给后来者以启示:为“散文”作史,无论如何不该绕开作为对话者与挑战者的“骈文”。
至于在与“韵文”相对的意义上谈论“散文”,则有点不今不古,缺乏明确的界定。“韵文”一般指的是押脚韵,而不是像骈文那样奇偶相生低昂互节、借抑扬顿挫来咏叹声情。如果将不押脚韵者定义为“散文”,那么古文中的铭赞辞赋必须排除;更重要的是,此文体将因包括小说、论著、地图解说以及数理化教科书等而变得漫无边际。以有韵、无韵为分类标准,约略等于古老的诗文之分,基本无视此后崛起的小说、戏曲等。但此说也有可取之处,即打破明清以下古文家为求精致而日趋小气的格局。不必有意为文,更不必以文人自居,述学文字照样可能充满风采与神韵。这一点,刚好对应了中国散文的一大特性:兼及文与学、骈与散、审美与实用。
理解中国散文史上一次次激动人心的论争,比如六朝的文笔之争、唐宋的古今之争、清人的骈散之争,以及近在眼前的文白之争,但拒绝站在一家一派的立场来取舍,更不愿意为了“正统”而摈弃许多同样充满魅力的“异端”——秦汉的诸子之文与史传之文固然令人神往,两汉辞赋与六朝骈俪同样无法割舍;韩柳欧曾提倡古文的业绩值得评说,作为读书人博取功名敲门砖的八股也必须面对:一句话,只要对中国散文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本书都希望有所涉及。
二 关于“小说”
“散文”作为文类的外延与内涵,需要借助历史的叙述,方才能逐渐明晰起来。但“散文”所包含的各文体,古来却有相当精彩的辨析。作为文体论开山作的《文章流别志论》,以及第一部按文体编纂的文学总集《昭明文选》,还有建立“原始以表末,释名以章义,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研究体例的《文心雕龙》,都出现在距今一千五百年前。可想而知,“文章辨体”,在中国散文史上并非陌生的课题。诗文代变,“有沿古以为号,有随宜以立称,有因旧名而质与古异,有创新号而实与古同”,就像近人黄侃所说的,切不可“为名实玄纽所惑”。可千百年来,致力于“推迹其本原,诊求其旨趣”者,大有人在。借用明人徐师曾的话,便是:
盖自秦汉而下,文愈盛;文愈盛,故类愈增;类愈增,故体愈众;体愈众,故辨当愈严。
经过一代代文论家不懈的努力,“文章”之“体”,对于中国读书人来说,大致是明晰而且确定的。
谈论“小说”,可就没有这种方便了。相对于盛极一时的“文章辨体”,研究小说内部结构及体式者,未免显得过于薄弱。所谓“六经国史而外,凡著述皆小说也”,明人这一夸大其词的表述,其实正透出其对小说作为一种文类的把握无能为力。明人中,对小说真有研究的兴趣与能力的,当属胡应麟。胡氏修正郑樵古今著述“足相紊乱”者有五的说法,强调“最易混淆者小说也”,确系甘苦之谈。《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关于小说的分类,历来为研究者所重视,可也只局限于文言系统,《水浒传》等章回小说则无法纳入。
在古代中国,“小说”的概念相当含混。《庄子·外物》中已出现“小说”字眼,但并非文类概念。班固《汉书·艺文志》收录小说十五家,并加以界定:“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尽管学者们对这句话再三引申发挥,仍嫌界说不清。后人虽借助“虚—实”、“文—史”、“雅—俗”等作为尺度,努力将其与史书区分开来,可中国“小说”之概念含混这一先天性特点,并无根本改观。同为“小说”,古今之别,相去天渊;即便生活在同一时代的人,也因接受的文学传统不同,对“小说”的理解与界定因而迥异。大致而言,中国古代文言小说的概念,大大超过现代文类学意义上的“小说”,也就是说,在现代人看来,许多文言小说不能算“小说”;而中国古代白话小说的概念,则小于现代文类学意义上的“小说”,比如,宋代说话四家,“小说”只居其一。
将中国古代小说分为文言小说与白话小说两大系统,不只是因为在19世纪以前的中国文人眼中,二者不能混为一谈;更重要的是,二者的区别绝不仅仅是语言媒介的不同,还包括不同的文学起源(若前者主要取法史传与辞赋,后者则更多得益于俗讲和说书),不同的文学体制(前者接近于现代文类意义上的短篇小说,后者则以长篇小说尤为出色),还有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不同的表现方式与审美理想。文言小说与白话小说的相对独立平行发展,是中国小说史的一大特色。因而,这两者的互相对峙、互相影响及各自消长起伏的趋势,也就构成了中国小说发展的一个重要侧面。
不管是文言小说还是白话小说,在整个中国文学结构中,都处于边缘地位。相对于处在中心地位的诗文来,小说只是一种不大正经的浅陋的通俗读物。即便已经摆脱“丛残小语”的原始形态,小说仍只能以“虽小道必有可观”来聊以自慰。在治国安邦者看来,小说因其注重世态人情、细节琐事、奇谈怪论,以及娱乐色彩浓厚,并非表达政教理想的最佳手段。也就是说,小说不大适合于载道,因而“不登大雅之堂”。这一千百年来士大夫普遍存在的偏见,使得中国小说较为接近民间生活与民间欣赏趣味。小说地位卑下,这固然使得不少有才华的作家不愿涉足,妨碍了这一文类的演进(说书风格的长期滞留便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可反过来,因其远离主流意识形态,较少受“文以载道”观念的束缚,艺术创新的自由度更大。尽管明清文人大都鄙视小说,可在后世文学史家看来,明清两代小说艺术的发展,比正宗的诗文更值得骄傲。
中国古代没有留下篇幅巨大、叙事曲折的史诗,在很长时间里,“叙事”几乎成了史书的专利,以至千古文人谈小说,没有不宗《史记》的。另一方面,中国作为一个诗的国度,任何一种文学形式,只要想挤入文学结构的中心,就不能不借鉴诗歌的抒情特征,否则很难得到读者的赏识。这两者决定了“史传”传统与“诗骚”传统在中国小说艺术发展中起举足轻重的作用。前者表现为补正史之阙的写作目的、实录的春秋笔法,以及纪传体的叙事技巧;后者则落实在突出想象与虚构、叙事中夹杂言志与抒情,以及结构上大量引诗词入小说。不同时代不同作家可能同时接受这两者的影响,只不过因其不同的审美选择,在具体创作中各自有所侧重。
三 文类边界的建立与超越
文类的建立,主要目的不外三点:一是出于图书分类与总集编纂的需要,二是建立标准以便展开深入细致的批评,三是使得学文者能够尽快掌握基本技巧。照此说来,文类研究自是越精微越确定越好,可实际上并非如此,随着文类的愈辨愈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不管是“散文”还是“小说”,本来只是借以描述文学现象的一种基本假设;在实际操作中,论者为了渲染其合理性,往往将分类标准凝固化。开创者还有兴趣与能力穿越文类的边界,从事各种创新尝试;后来者则大都只能守成,因而更倾向于强调“边界”的神圣,并谴责各种“越境”的行为。
固守已经勘定的“边界”,有利于文类的承传与接纳,但很容易因此而窒息其不断更新的生机。比如,小说与散文之间的“边界”,便常因某些古文家纯洁血统保持稳定的冲动而变得格外敏感与脆弱。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桐城文派拒绝小说渗透的努力。
桐城开山之祖方苞,为文讲义法,求雅驯,特别反感古文之“杂小说”。吴德旋著、吕璜述的《初月楼古文绪论》,对此有进一步的发挥:“古文之体,忌小说,忌语录,忌诗话,忌时文,忌尺牍;此五者不去,非古文也。”为桐城辩护者,喜欢将古文之“忌小说”,局限在纯洁语言的范围内;其实,吴、吕说得很清楚,“所谓小说气,不专在字句”,更重要的是“用意太纤太刻”。讲求字句,防止纤刻,仍不足以尽桐城文派对小说渗透的警觉。还是谨守师法而又善于表述的末代桐城大家姚永朴,将其隐忧和盘托出。在界定“文学家”时,姚氏称其有别于性理家、考据家、政治家与小说家,明确将小说排除在文学之外。以下关于小说弊端的攻击,大概才是桐城诸家决意严守边界的真正原因:
情钟儿女,入于邪淫;事托鬼狐,邻于诞妄。又其甚者,以恩怨爱憎之故,而以忠为奸,以佞为圣,谀之则颂功德,诋之则发阴私,伤风败俗,为害甚大。且其辞纵新颖可喜,而终不免纤佻。
将语言之“纤佻”与否留在最后,这或许更合方苞力倡“义法”的原意。
桐城之排斥小说,有意识形态方面的考虑,但也与其文类等级观念有关。这种“洁癖”首先碰到的挑战,反而是其奉为旗帜的韩文公。韩愈为文不大守规矩,颇有穿越边界游戏笔墨之作;曾国藩就曾对其《试大理评事王君墓志铭》“已失古意”略表不满。于本应庄严古雅的墓志中,插入妙趣横生的骗娶侯女逸事,正是引小说笔法入古文。韩柳之提倡古文,不排斥甚至有意借鉴传奇手法,可以说是“公开的秘密”。后世古文家既不敢否定韩柳,又不赞赏穿越文类的边界,于是将罪过推给学步者,就像清初汪琬所说的:
前代之文,有近于小说者,盖自柳子厚始。如《河间》、《李赤》二传、《谪龙说》之属皆然。然子厚文气高洁,故犹未觉其流宕也。至于今日,则遂以小说为古文辞矣。
以小说为古文,文气可能不够“高洁”,可也别有好处,比如说叙事曲折、刻画生动等。与汪琬同称清初三家的魏禧、侯方域,其所撰《大铁传》、《马伶传》、《李姬传》等,正以颇有“小说家伎俩”而获得成功。认真追究起来,方苞的《左忠毅公逸事》,也未见得能完全撇清与小说的关系。
“小说”与“散文”,作为文学的两大门类,当然有其独立性。在两千多年的文学进程中,二者地位高低不同,风格雅俗有别。另外,还由此引发功能(载道与娱乐)、读者(士人与民众)、文风(简洁与夸饰)、传播媒介(书面与口头)等的差异。这些“差异”,在两大文类都得到充分发展的今天,似乎是天经地义。反而是谈论“小说”与“散文”之“合”——准确地说,应是二者某种程度的互补与互动——需要特别加以论证。
文章之体,“总其大要,不外纪事、议论两端”;至于议论与纪事何者更重要,依立说者的个人兴趣及所长,尽可上下其手。比如,清人章学诚深于史学,故认定“文章以叙事为最难”。叙事之所以高于议论,在章学诚看来,就因为“史迁之法”、“左氏之文”的神奇变化,使今古文人得以畅意达情,也使文章之能事始尽。撇开纪事、议论孰高孰低之争,章氏对“叙事之文其变无穷”的描述,倒是值得再三品味,因其涉及小说与散文的共同特征:
盖其为法,则有以顺叙者,以逆叙者;以类叙者,以次叙者;以牵连而叙者,断续叙者,错综叙者;假议论而叙者,夹议论而叙者;先叙后断,先断后叙,且叙且断,以叙作断;预提于前,补缀于后;两事合一,一事两分;对叙插叙,明叙暗叙;颠倒叙,回环叙:离合变化,奇正相生。如孙、吴用兵,扁、仓用药,神妙不测,几于化工。
值得注意的是,章氏此文题为《论课蒙学文法》,并非高深的文论,主要是介绍其时学界的“常识”。实际上,宋元以下,强调叙事起源于史官,以及讨论叙事时间与叙事结构的,大有人在,章氏只是略加排比渲染而已。
这里讨论的“其变无穷”的叙事方法,主要指向古文,可也同样适应于小说。《左传》与《史记》作为叙事之文的“不祧之祖”,对后世散文以及小说影响之深,无论怎么强调也不过分。金圣叹称“《史记》是以文运事,《水浒》是因文生事”,似乎着意区分小说与史著;可具体评点小说时,金氏使用的仍是根源于《史记》的古文笔法。借助于“史迁之法”与“左氏之文”,古文家与小说家很容易找到“共同语言”。
至于金圣叹所强调的“以文运事”与“因文生事”的区别,确实是注重实录的史著与偏于虚构的小说之间最大的鸿沟(散文居于中间位置)。不过,史著不可能真的全凭“实录”。早就有人怀疑《左传》、《史记》中若干不可能有见证人的密室之语、死前独白乃是出于作者的虚拟与想象,钱锺书更是将其作为“史有诗心、文心之证”:
史家追叙真人实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入情合理。盖与小说、院本之臆造人物、虚构境地,不尽同而可相通;记言特其一端。
如此说来,明清小说评点者之动辄许以“史迁笔法”,虽有攀附正史、自我尊贵的嫌疑,倒也未可厚非。因正史与稗史之“意匠经营”,确有“同贯共规”之处。
正是这种同样的师法“史迁之法”与“左氏之文”,决定了散文与小说这两大文类具有某种潜在的血缘关系。同样是叙事,一篇墓志铭与一部章回小说,从作品规模到叙述语调,都不可同日而语。但追根溯源,二者又并非了无干系。尽管文言系统的小说与古文的关系更为密切,章回小说也并非与文章完全绝缘。纵观两千年中国文学进程,散文与小说互为他者,其互补与互动的关系,值得认真探究。这里指的不是同一作家兼擅小说与散文,或者同一作品跨越两大文类;也不是插叙、倒叙笔法在散文与小说的不同命运,或者旅行记对于散文与小说的共同启迪——这些虽然奇妙,却都并非不可思议。作为中国文学的基本文类,散文与小说在各自发展的紧要关头,都曾从对方获得变革的动力与方向感,这点或许更值得评说。
自陈寅恪著文讨论唐代小说与古文运动兴起的关系,研究唐传奇以及探讨古文运动者,一般都会在著述中提及二者的互动。叙述婉转、文辞华艳的传奇,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古文运动的展开,除了韩柳的游戏之作以及沈亚之、牛僧孺的一身而两任,更值得注意的是,传奇的细节描写、人物刻画以及场面渲染,对于古文之摆脱骈俪、追求个性化大有启发。反过来,传奇之得以形成,最直接的渊源无疑是史传;由此不难想象其与古文的内在联系。更难得的是,唐人似乎不以传奇为小道,也没那么多雅俗高低的计较,再加上其时文类边界尚未壁垒森严,比较容易自由驰骋。
宋人对跨越文类边界的尝试,不像唐人那么热切而大胆。人们常常引证尹师鲁之嘲笑《岳阳楼记》“用对语说时景”,乃是“《传奇》体尔”。此说很容易导致宋人固守文类边界的错觉。其实,欧阳修《梅圣俞墓志铭》的开篇,以及苏轼《方山子传》的结构,都明显借鉴了小说笔法,而且还颇受赞赏。宋人对小说与古文关系的微妙态度,集中体现在其最为擅长的“笔记”上。“笔记”的文体界限相当模糊,可能是“文章”,也可能是“小说”,而且往往一书之中二者杂陈。魏晋以下,笔记之作代不乏人,而且各呈异彩。宋人笔记多公余纂录、林下闲谈,以学养丰厚、天性自然取胜。宋文的朴实中见风采,平易中显才情,与宋人普遍欣赏并撰写笔记不无关系。
明清之际,小说与散文的关系,同样有值得关注者。小品文的风行,自有其独特的文化资源,比如此前已经成熟的题跋、尺牍、笑话等;可回应其时如日中天的章回小说,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侧面。小品文作家中,像李贽、金圣叹那样热情洋溢地评点小说的并不多见,可反对拟古、不避时俗、提倡性灵,以及强调娱乐而搁置载道等,其创作心态与小说家大同小异。至于章回小说在走向成熟的过程中,逐渐摆脱说书传统,日渐书面化与文人化,其中一个重要标志,便是借鉴古文笔法。同样以古文笔法评小说,卧闲草堂本《儒林外史》的回评,比金圣叹说《水浒》或毛宗岗说《三国》更为贴切,原因就在于前书确实更像一篇“大文章”,故其说主脑讲经络辨声调识笔力等,也就显得更加“直探文心”。
晚清至“五四”的文学革命,改变了中国小说与散文的整体面貌。在这场文学变革中,西方文学的启迪固然至关重要,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也同样不容漠视。而这两者往往纠合在一起,很难截然分开。比如,小说与散文的对话,乃是这两大文类变革的一个主要动力。这里有传统中国以不文为文、以不诗为诗的革故鼎新之道,也有中外小说(散文)叙事模式不同造成的刺激与启迪。比起唐宋明清文人跨越文类的尝试,“五四”作家显得更加无所顾忌,而且,这一回的“小说散文化”与“散文小说化”,往往有明确的理论表述,对于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或者中国散文之走向“白话”与“美文”,跨越文类边界,始终是一种有益而且有效的尝试。
四 本书的叙述策略
最后,关于本书的叙述策略,有必要稍作交代。
虽然我对穿越文类边界的尝试相当赞赏,但作为历史叙述,散文与小说毕竟不宜混为一谈。全书分为两大部分,分别描述中国散文与中国小说发展的历史;而对二者的叙述,采取的策略不尽一致。前者按照时间顺序,后者则照顾类型的演进。这里有个基本的设想,即文章体例的变化,远不及小说类型的演进急剧。而且,中国小说历史的变迁,正如鲁迅所说的,“有两种很特别的现象”,即“反复”与“孱杂”。为了使得这种变迁的轨迹及其复杂性得到比较充分的体现,这里尝试突破线性时间的限制,不完全依年代先后叙述。
在谈论散文发展时,关注小说的刺激;而描述小说变迁时,则着眼于散文的启迪。这种叙述策略,最大的陷阱是穿凿附会。需要一个过渡形态,使得穿越边界的行为,不至于显得过分鲁莽。在这方面,作为中介的“笔记”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在我看来,正是借助这座桥梁,超越小说与散文的“边界”,才比较容易获得成功。“笔记”之庞杂,使得其几乎无所不包。若作为独立的文类考察,这是一个致命的弱点;但任何文类都可自由出入,这一开放的空间促成文学类型的杂交以及变异。对于散文与小说来说,借助笔记进行对话,更是再合适不过的了——这是一个双方都可介入、都与之渊源甚深的“中间地带”。
从晚清开始的文学革命,使得20世纪中国的散文与小说,与唐宋明清同类作品差异甚大,以至研究者大都倾向于“分而治之”。本书不采取这一策略,而是力图贯通古今。这里涉及对20世纪中国文学进程的理解,即强调在“从古典到现代”的文学变革中,传统依旧以某种形式发挥着积极作用。不管是借“活着的传统”沟通古今,还是以“传统的转化”体现发展,关于中国散文与中国小说的历史叙述,都不应该终止于晚清。20世纪中国文学并非本书描述的重心,之所以有所涉及,主要是体现笔者的这种学术追求。
本书对作家生平基本不涉及,对作品的分析也不够精细,除了篇幅的限制,更主要的原因,乃是为了突出文类演进的趋势。选择这一著述体例,必然对大量史实有所取舍。限于著者的史识与学力,取舍不免有所偏差。至于因此而相对淡化个人的天才创造,无法凸现大作家的整体风貌,则是选择这一体例所必然留下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