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的分析
资格是连接人员与职位的桥梁,所以同时承受着人员结构与职位结构的两重影响,可以同时从“人”和“职”两方面观察。在为某一职位招聘人员时,通常会对任职条件做出正式说明。比如说一个高级教职,要以较高的学历、学位,一定的教学经历及相关科研成果为条件。现代文官制的“职位说明书”中,就包含对任职条件的说明。从职位结构方面看资格,资格是各级各类职位的不同要求。
但从本质上说,资格是人员的属性,是人的任职条件。求职者将根据个人条件去提交“求职申请表”。在“人”即人员结构方面看资格,资格的背后是一位位职位候选人。具备某项专业能力,适合从事某类工作,经认定之后,就可以进入某一职类;积累了经验、业绩与资历,经评定之后,就可以升入更高的职等或职级。在这时候,“职位说明书”与“求职申请表”一致化了,“职”与“人”,或说“任职条件”与“个人条件”达到了最大匹配度。
汉朝有孝廉之举,某些职位被规定只有孝廉才能担任:
谒者:皆选孝廉郎年未五十,晓解傧赞者。
陵园丞:皆选孝廉郎年少薄伐者。
羽林左监:孝廉郎作。
尚书郎:故事,尚书郎以令史久缺补之,世祖始改用孝廉为郎。
太官丞:四人,郡孝廉年五十,清修聪明者,光禄上名,乃召拜。
谒者等职位必须由孝廉担任,这是职位方面的规定。但察举科目也是个人所获得的身份资格。以另一个科目“有道”为例。东汉郭林宗被举“有道”,但他并没有应举,甚至终身未仕。但人们依然管他叫“郭有道”。蔡邕为郭林宗撰写的碑文,称《郭有道碑》。蔡邕还说“吾为碑铭多矣,皆有惭德,唯郭有道无愧色耳”。在这里,“有道”成了郭林宗的个人名号,具有个人属性。
资格管理是一种人员管理,具有独立于职位结构的性质。所以资格的分等分类,并不总与职位的分等分类同构或匹配。比如说,有时会有这样的规定:职员中的女性应占一定比例,或少数民族应占一定比例。这就是出于政治考虑了。那么资格结构与职位结构是否匹配的问题,就浮现出来了。即令现代文官制下,二者也可能不匹配。当然也可以这么看:只看能力与资历,是一种“技术性匹配”;性别比例、民族比例之类要求,属于“政治性匹配”。这里所说的职位与职位结构,都特指有权有责的职事官,不包括品位性官号。资格结构是否与职位结构匹配,古今可能会有不同认识。现代文官制更多基于“运作考虑”来管理资格,而传统文官制更多基于“身份考虑”来管理资格。会有若干资格类别,是今所罕见的;会有若干资格的获得与晋升方式,是今所罕见的。还能看到,拥有居官资格者的数量,可能远大于职位数量;会有一群庞大的候选人在排队等官,还有专门的位阶用于维系其身份。
在分析资格之时,可以关注如下事项:
1.资格类别与职位结构的匹配程度。
2.资格的获得与晋升方式。
3.资格拥有者的规模。
4.资格管理的品位化程度。
5.资格在不同位阶之上的配置。
就第1点而言,如果资格结构与职位结构在较大程度上同构或匹配,则其时政权的“功能组织”意味较强;若二者在较大程度上不同构或不匹配,则其时政权的“身份组织”意味较强。就第2点而言,若资格的获得与晋升,主要取决于能力与资历,则等级管理中的行政考虑占主导;若还取决于更多因素,则可能有政治考虑、身份考虑作用其间。就第3点而言,若获得资格就能获得职位,则资格拥有者与职位的数量大致相当;若拥有资格者多于、尤其是远多于职位数量之时,则除了行政因素之外,就要考虑政治性安排与身份性安排的问题了。就第4点而言,资格可能仅仅停留在“一般任职条件”的状态上,但也会被等级化,甚至设置名号位阶以便管理。在这时候,可能为某一种分类资格专设位阶,也可能为各种资格设置一个综合性位阶。资格是否品位化,化为什么样式,同样涉及了行政考虑、政治考虑与身份考虑多种因素。就第5点而言,资格作为一种品秩要素,可以配置在不同位阶之上。汉代封爵与二十等爵不能叙官,爵级上没有配置资格要素;北朝隋唐可以凭爵级叙阶,则资格转而配置在爵级之上了。到了宋朝,爵级又不能叙官了。类似的问题,都跟当时品位结构的形态与性质相关。
任职所需条件通常不止一个,所以各种资格往往是组合运用的,即若干资格共同构成了某一职位的任职条件。资格可以按不同方式加以分类。例如,可以把录用资格与迁转资格区分开来,二者分别作用于仕途的不同阶段。在录用环节,人员以一定条件获得任用;在迁转过程中,官员的资格得以累积,据以升职或升级。居于同类同级职务,也会发生身份不同的情况,比如说有的是正式职员,有的却是非正式人员,例如合同制人员,以及返聘、临时聘用等人员。这也是一种资格问题,我们特称为“编任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