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反正统文化运动:嬉皮士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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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当代美国历史上,20世纪60年代可说是最活跃、最动荡、最多事、最混乱的10年。先是爆发了席卷全美的黑人民权运动,继而发生了激进学子的新左派运动,过后不久又出现了叛逆青年的反正统文化运动,接着是轰轰烈烈的女权主义运动,最后是全国范围内的反战运动。这一波紧接一波的社会浪潮,不仅来势凶猛,威力巨大,而且锋芒毕露,直捣美国价值体系之“黄龙”。黑人民权运动挑战美国的自由理念,新左派运动质疑美国的社会制度,反正统文化运动嘲讽美国的价值观念,女权主义运动抨击美国的男女不平等观念,反战运动谴责美国的外交政策。尽管这些相互交叉但却互相关联的社会运动没有从根本上动摇和改变美国的社会制度和价值体系,但它们猛烈的抨击和大规模的反抗不仅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反响,而且对美国社会的未来走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美国学者威廉·麦克康乃尔评述道,作为当代美国历史上特殊而又动荡的年代,60年代这10年几乎永久性地“改变了美国的政治和社会景象”。(McConnell,2004:11)

就“改变了美国的政治和社会景象”而言,20世纪60年代的各个运动所起的作用是不尽一致的,有的侧重于政治斗争,如黑人民权运动和女权运动;有的注重于社会反抗,如新左派运动和反正统文化运动;也有的仅针对某一具体的问题,如由越战而引发的反战运动。但总体上来说,它们都表现出对既存社会政治秩序和主流文化观念的否定和拒绝,尤其是旗帜鲜明地抵抗美国主流文化的反正统文化运动。正是由于这些运动都具有反抗和反叛性质,60年代期间,长期以来在美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外交等领域里占据主导地位的思想和行为都受到了空前的挑战和猛烈的抨击,致使主流社会对此深感措手不及,愤怒不已。于是乎,在担忧和恼怒的双重因素作用下,主流社会毫不犹豫地把60年代的这些反抗运动,尤其是嬉皮士掀起的反正统文化运动,列入对美国社会肌体和社会价值观念构成最大危害的“黑名单”,把那些活跃于60年代的政治和文化激进分子描述为一群“愚昧无知、无理取闹、自我挫败”、“精神不正常的年轻人”。(Anderson,1999:130)就这样,在主流文化“话语霸权”的影响下,久而久之,嬉皮士之类的反叛青年在美国主流社会控制的文化语境里便成了消极反面的象征,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毋庸说,从主流社会角度来看,旨在冲击和颠覆主流文化的嬉皮士文化当然有“愚昧无知、无理取闹、自我挫败”之嫌,因为嬉皮士文化本质上是“一种敌对文化(adversary culture)”,“一种毫不掩饰其意图、执意与传统资产阶级文化对着干”的“敌对文化”。(Trilling,1967:xii-xv)既然是“敌对文化”,为了保护主流文化的“纯洁性”,代表主流文化的社会权贵自然要竭尽其能事,丑化、抵制和反击“敌对文化”,乃至必欲除之而后快,以恢复美国传统道德之美德,重塑资产阶级主流文化之权威。(Himmelfarb,1999:18-20;35)但问题是,主流文化对反正统文化的这种判断缺少客观性和合理性,因为这一判断的基点和用意,更多的是为了维护其自身权威和权势,而不是出于“同情的理解”,更不是为了从本质上弄清它的缘由。由于主流社会对任何挑战和反抗它的“敌对文化”先天性地怀有成见,且总是坚信自己代表正确一方,所以,轻则它不可能客观地看待和评价“敌对文化”,做出中肯的判断,重则它不可能以开放的心态对待任何与之敌对的文化,做出不带偏见的评判。从这个意义上讲,主流文化对反正统文化的评判和鉴定不仅无助于我们对后者的认识,反而极有可能把我们引入认识误区,得出有失偏颇的推断。

显然,要真正把握反正统文化运动这样一场涉及主流文化与“敌对文化”尖锐对立的反抗运动,了解主流文化的态度和立场固然必要,但更重要的是要了解和弄懂反正统文化运动本身的思想观点和斗争方式,从反正统文化运动斗士——嬉皮士——的角度来考察和审视该运动产生的缘由、反抗方式及其追求目标,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该运动的性质和意义。就此而言,简单地考证一下嬉皮士的英文含义也许有助于我们找到一个解答这一问题的切入口。从构词法来说,英文里的hippie由hip+pie组成,前面部分的hip是“知道的、理解的”意思,即英文里的knowing之意,后面部分的pie是“……的人”的意思,即英文里的of a person之意(如同英文中的yuppie和yippie两词里的pie一样)。两者合在一起可理解成“一个明白的人”、“一个知道正在发生什么事情的人”,或者“一个知道的人”。(Anderson, 1999:131)中文“嬉皮士”是英文hippie一词的谐音之译,给人一种“嘻嘻哈哈、不严肃、稀里糊涂”的印象。其实,嬉皮士在反抗主流社会及其价值观的问题上是相当严肃的,鲜有嘻嘻哈哈之样,更没有稀里糊涂之意。这是因为,嬉皮士对他们所生活的社会十分“明白”——他们把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社会称作“病态社会”;嬉皮士对自己周围“正在发生什么事情”也“知道”得一清二楚——他们认为自己正在“创建一个新世界,一个与旧世界并行不悖但不在同一股道上前行的世界”。(Anderson, 1999:135-137)

既然嬉皮士是“明白人”,又“知道正在发生什么事情”,且清楚要“创建一个新世界”,那么,这里就引发出一系列问题。第一,既然嬉皮士认为自己是“明白的人”、“知道的人”,那么他们显然认为其他人,即非嬉皮士,是“不知道的人”、“不明白的人”。为什么嬉皮士认为自己是“明白的人”、“知道的人”,而非嬉皮士却是“不明白的人”和“不知道的人”呢?第二,嬉皮士所说的“知道的人”和“明白的人”到底指的是什么?他们“知道”什么和“明白”什么?第三,为什么他们“知道”和“明白”,而其他人却“不知道”和“不明白”?这些“知道”和“明白”为什么那么重要?第四,“知道”和“明白”了之后该怎么办?是保持沉默还是发出呐喊?是同流合污还是奋起反抗?是投入战斗还是远走他乡?第五,嬉皮士真的知道和明白他们“知道”和“明白”所指涉的东西吗?嬉皮士“知道”和“明白”的东西真如他们所说的那样吗?嬉皮士“知道”和“明白”后所采取的对策果真能解决和消除他们“知道”和“明白”的问题吗?最后,嬉皮士宣称要“创建一个新世界”,他们到底要创造怎样一个“新世界”?它新在哪里?真的能“与旧世界并行不悖地前行”吗?

上述这一系列问题事实上已经触及了嬉皮士反正统文化运动所涉及的一些根本性问题。譬如,嬉皮士称自己是“明白的人”和“知道的人”,并不是说他们智力高人一等,精于算计,深谙如何利用各种机遇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利益。恰恰相反,嬉皮士之所以把自己称为“明白的人”和“知道的人”,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已经洞察到了美国现代社会的疯狂和堕落以及现代人的盲从、迷茫、糊涂和无奈。与他们相比,非嬉皮士人群对此毫无察觉,绝大多数人还蒙在鼓里,不是随波逐流,盲目跟进,就是自暴自弃,甘于堕落。由于嬉皮士坚信美国社会已病入膏肓,肌体腐烂,“知道”继续生活在这个社会里已毫无意义,所以他们决定做“明白的人”,尽快逃离这个社会,通过掀起一场嬉皮士所希冀的革命,来“创建一个新世界”。(Budley,1997:133)更重要的是,嬉皮士是“一个知道正在发生什么事情的人”。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一个知道正在发生什么事情的人”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说嬉皮士知道他们逃离出的社会正变得如何令人压抑窒息(Budley,1997:.133);二是说嬉皮士知道自己正在试图“创建的一个新世界”将使人们获得“一个崭新而又持久的整体性美,即在人与自己、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大地之间建立一种全新的关系”。(Steigerwald,1995:185)换言之,嬉皮士并不“稀里糊涂”,而是头脑清醒、理智健全、明白就里、胸怀理想的“明白人”。他们之所以要做嬉皮士,是因为他们认为无法继续与他们眼中的美国“病态社会”共存,于是,为了不使自己“病态”,并同时帮助尚不“明白”的人从“病态”状态中解脱出来,他们便掀起了一场针对“病态社会”传统价值观的“新文化”运动,即反正统文化运动。(Slater,1971:chap.one)

从某种意义上讲,发生在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反正统文化现象难以被称为一场运动,因为它既没有正式组织,也不举行会议,更没有章程条例或者运动指挥部,任何想参加反正统文化运动的人都可以成为其中一员。事实上,它欢迎任何人加入,不预设任何条件,不制定任何条规,每个人都可以按自己的想法和行为反抗正统文化。换句话说,“要不要成为嬉皮士是个极为独特的个人历程”。(Anderson,1997:131)并非一定要留长发、吸毒、参加性狂欢、听摇滚乐、生活在公社里才能成为嬉皮士。也许,许多嬉皮士既没有能力阐述他们的想法,也没有恰当的词语表明他们的存在,但他们大多数人都认为,“参加反正统文化运动是一种心态、一种心情、一种精神”。(Anderson,1997:131)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美国文化史学家彼得·布朗斯坦恩和和历史学家麦克尔·多尔指出,反正统文化运动并非一场运动,而是各种“态度、意向、立场、举动、想法、理想、幻想、生活方式、享乐主义和道德观念的组合”。这是因为,最初具有这些想法和观念的人,先是以不同于主流文化的方式来确定自己的身份,只是到了后来才逐渐有了比较明确的目标和方向。因此,“反正统文化与其说是一种结果还不如说是一个过程,与其说是一场运动还不如说是一种方向或者说一种意向。”(Braunstein and Doyle, 2002:.5-14)

不过,尽管用正统标准来衡量难以把反正统文化称为一场运动(也许这恰恰就是反正统文化运动之所以成为“反正统”的原因),但无论从规模阵势上来看还是从影响范围上来看,20世纪60年代爆发的反正统文化运动确实都具备了一场运动的最主要特征。从规模阵势方面来说,嬉皮士1967年“爱之夏”掀起反正统文化运动之初时,其人数仅为7.5万人,但时至1968年年底,嬉皮士阵容便一下子“大扩容”:“全职嬉皮士”(full-time hippies)为20万,“嬉皮士同情者”(hippy sympathizers)为30万,“兼职嬉皮士”(part-time hippies)每年多达两万人。除此之外,还有大量认同嬉皮士观念和行为但自己未必身体力行的人群,以及不断从主流社会里“逃离出来”的反叛人群,他们的人数都“呈几何级速度上升”。正因为嬉皮士人群庞大、数量增长快,一位研究嬉皮士文化现象的学者说:“没人能确信这场规模庞大的年轻人反叛活动到底达到了多大程度,但我们能确信无疑的是,它所发生的规模在我们(美国)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Anderson,1999:130)至于嬉皮士的影响和作用,其重要性则更显而易见。从短期上说,嬉皮士为反战运动做出了贡献,与美国国内其他进步组织一起为尽早结束越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从长远来看,嬉皮士所关注的和平与环保问题在美国社会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促进人们从生态和全球角度来关注人类的居住条件。更重要的是,当年嬉皮士提出的种种主张及他们身体力行的生活方式,如性自由、毒品文化、摇滚乐、长头发、鲜艳服饰等,不是被人们所默认、接受和认同,就是被主流文化所吸纳、同化和收编。(McWilliams,2000:83-97)显然,既然嬉皮士60年代掀起的反正统文化运动规模如此之大,其社会和历史影响又如此之深,称之为一场运动应该说是实至名归、毫不为过的。

事实上,自美国学者西奥多·罗斯扎克1968年最初使用“反正统文化”(counterculture)一词来描述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嬉皮士文化反叛行动之后,学者们大多都倾向于把嬉皮士的反正统文化行为称为一场运动。(Anderson,1995:241-292;McConnell,2004:11-15)40多年来,学者们对这场以文化反叛为基调的反正统文化运动表现出了极大的学术兴趣,从运动之初的探索性研究专著《反正统文化的形成》,到2006年中的宏观性研究专著《中产阶级的孩子们——60年代与文化领导权》,相关研究成果已蔚为壮观,令人叹为观止。(Roszak,1969;程巍,2006)然而,纵观所有这些研究成果,它们不是从某一视角来探讨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反正统文化运动,如从代沟冲突、心理反叛或者社会矛盾等,就是把这场运动与那个年代的其他运动结合起来考察,如新左派运动、黑人民权运动和反战运动等。前者的研究方法固然把反正统文化运动的某一侧面,如代沟冲突或者心理反叛,分析得十分透彻、细致,但其不足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无法反映和揭示反正统文化运动的复杂性和完整性,导致“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结果。后者的方法无疑使反正统文化运动与当时其他运动之间的内在联系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为人们理解反正统文化运动提供了宽阔的视角,但它的缺陷也是不言自明的,即难以从深层处挖掘和阐释该运动的内在本质和深刻意义,造成“森林一片、树木稀疏”的局面。本书试图突破上述两种方法的研究框架,专门就反正统文化运动本身展开研究,围绕它的历史成因、思想渊源、社会背景、表现形式、反抗方式、斗争目标、影响作用、历史意义和文化遗产等方面,对这场运动展开一个全面的考察和分析,使其在社会、历史和思想这一“森林”背景下,清晰地显示出包括根、叶和枝等在内的“树木”之全貌。

基于这一思路,本书第一章首先就“文化”(culture)的定义进行条分缕析的梳理和正本清源的廓清。第一节先是回顾中西方学者对“文化”一词的种种阐释,探寻它们的相同之处,分析它们的差异之点,然后在此基础上界定出适合于本文指涉的“文化”之实际意义。第二节就英文counterculture一词意思之界定展开讨论,强调指出,尽管英文counterculture从字面上可以译为“反文化”,但无论从一般常识角度来看,还是从counterculture的主张和行为来看,counterculture都不可能是反对文化本身之意义上的“反文化”。换言之,counterculture并非泛指意义上的反文化,如废除或者取消文化,而是特指意义上的反文化,即反对当时正统/主流文化之意义上的“反文化”。廓清了counterculture的这一实质内涵后,该节对国内外有关counterculture的研究成果和学术状况作了综述和分析,针对各种学派的研究路径和学术观点进行了细致的比较、大致的归类和认真的考察,辨析它们的合理成分,明晰它们的不足之处,然后在此基础上形成本文的基本立论。本章的最后部分主要解释本文的切入路径和研究方法,强调指出,鉴于counterculture涉及历史变迁、文化思潮、社会矛盾、代际差距、心理冲突、激进思想、宗教信仰、价值观念、另类理念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对counterculture的研究一定要以多视角、多维度、多学科的方式进行。在这一认识指引下,本书在研究过程中,注意结合历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从多角度和多层面对counterculture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剖析,以揭示出counterculture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第二章主要探讨反正统文化运动兴起之渊源。作为一场青年文化反叛运动,反正统文化运动之兴起自然不可能产生于真空,而必定是也只能是根植于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下。为此,本章第一节从历史学和社会学角度考察和分析了二战之后美国社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指出正是这些范围广泛、内容深刻的变化,使得美国社会的诸多问题,如贫富差距扩大、种族矛盾激化、价值冲突加剧、消费主义弥漫、物质主义盛行、个人主义式微、自由程度受限等,变得愈益严重,愈益突显,从而为反正统文化运动积极分子的“揭竿而起”提供了必要的社会历史条件。然而,仅有必要的社会历史条件还远远不够,因为一场文化反叛性质的社会运动显然还需要一定的思想批判武器,不然它不仅没有反对正统文化的思想资源,而且也没有反对主流社会的明确方向。为此,本章的第二节对影响反正统文化运动的各种思想做了综合性的介绍和分析,指出这些思想者对包括美国在内的现代社会的批判和反思,不仅开启了反叛青年的心智,使他们看到了现代社会问题的症结,而且打开了反叛青年的心灵,使他们看到了摆脱现代社会困惑的方向。这些思想者中既有社会学家,又有心理学家,还有哲学家、历史学家和诗人。本节对他们的思想一一做了剖析,勾勒出一条与反正统文化运动相联系的思想链条。在对社会历史背景和批判思想武器分析的基础上,本章第三节转向反正统文化运动的主体力量。毕竟,即使社会历史条件具备了,思想批判武器可取了,一场社会文化反叛运动还必须有一支可观的力量来推动和开展。于是,需要提出的问题就是,在同样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在同样的批判思想影响下,为什么有些人走上了反叛之路,而其他人没有呢?本章第三节试图对此问题提供解答。通过对反正统文化运动积极分子家庭教育、成长环境、价值体系、追求志向、理想目标等方面的考察,本节从社会学和心理学角度来探讨这些青年人走上文化反叛道路的主客观动因,并进而解答反正统文化运动爆发的原因。

既然反正统文化主要是从宽泛意义上的“文化”定义向主流文化发出反抗和挑战,那么,我们对反正统文化运动的考察和研究自然也应该围绕着反正统文化的宽泛概念来展开。换言之,反正统文化与其说是从抽象的文化概念和文化思想上来挑战和抵抗主流文化体系,还不如说是从具体的生活方式上来消解和对抗主流文化价值观。基于这一考虑,本书第三章就反正统文化运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如吸毒、性自由、摇滚乐和公社生活,进行了详细深入的探讨。在探讨过程中,先从反正统文化运动的视角来说明为什么这些文化反叛者(嬉皮士)要用这些方式来反对和对抗正统文化,解释他们用这些反抗方式所试图达到的目的,然后从客观理性的角度来检验和分析这些反抗方式的实际结果,考察和研究这些文化反叛者借助这些方式是否达到了他们所期待的反正统文化之目的。概而言之,如果说第二章试图解释反正统文化运动兴起之缘由,那么,第三章要解释的是为什么反正统文化要以这些形式进行反抗以及这些反抗形式是否产生了文化反叛者所期望的结果。本章在分析、推论和论证的基础上指出,鉴于反正统文化运动的本质基于反理性主义、浪漫主义、神秘主义、无政府主义和个人主义,嬉皮士所积极主张并身体力行的吸毒文化、性自由文化和摇滚乐文化等,尽管主观上有强烈的反正统文化意愿,行动上与主流文化价值观背道而驰,甚至针锋相对,但无论从个人角度来说,还是从社会角度来说,这些反正统文化行为并没有产生文化反叛者们所期望或宣称能取得的效果。不管是嬉皮士孜孜以求的幻觉革命,还是嬉皮士大声呼喊的摇滚革命,抑或是嬉皮士竭力推崇的性革命,它们都没有从根本上颠覆美国人的文化价值观念,更没有导致美国主流文化体系的瓦解。从这个意义上说,反正统文化运动并没有实现它的既定目标,也没有带来嬉皮士所翘首期待的革命性变化。

然而,说反正统文化运动没有实现其既定目标并不意味着它没有产生任何影响,或者说没有留下任何历史遗产,没有产生任何历史作用和意义。这是因为,不管从哪个角度上讲,反正统文化运动不仅对当时的美国社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而且对美国20世纪的后30年乃至今天仍具有相当大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探讨反正统文化运动的影响、意义及其遗产是全面理解和正确诠释该运动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为此,本书最后一章从两个层面就反正统文化运动的作用、意义和遗产展开评价,以检视它的特殊意义和一般意义。所谓“特殊意义”,就是从微观层面上来评价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反正统文化运动之本身。这是因为,尽管一般意义上的“正”与“反”之矛盾对立是事物内在本质决定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正”与“反”两者始终处于冲突对立状态。根据对立统一体原理,对立双方矛盾之爆发需要一定的条件,只有当两者之间的矛盾达到了无法调和妥协的程度时,两者才可能最终走向冲突。基于这一思考,第四章第一节主要围绕反正统文化运动这一具体事件展开讨论,探寻它与正统文化之间的矛盾冲突,分析它的影响作用和功过得失,评判它的社会、文化和历史意义。所谓“一般意义”,就是从宏观层面上来考察西方现代史上的反正统文化现象,以揭示出它的一般规律。本书在综合考察和分析西方现代历史尤其是美国历史上的反正统文化现象后指出,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来看,反正统文化与正统文化是一个对立统一体,两者互以对方作为自己的存在条件,没有或者失去了对方,自己也就没有或者失去了存在基础。本书为此强调指出,作为对正统文化的回应,反正统文化的出现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是黑格尔所说的“正”(thesis)与“反”(anti-thesis)之矛盾冲突的必然结果。一言以蔽之,任何社会中,只要有正统/主流文化存在,那么它就必然会产生与其相对立的反正统/反主流文化,两者一起构成事物发展的对立统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