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北京舆论环境与新文化的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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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第一节 作为“舆论环境”的北京

新闻理论家沃尔特·李普曼曾经指出:“对舆论进行分析的起点,应当是认识活动舞台、舞台形象和人对那个活动舞台上自行产生的形象所做的反应之间的三角关系。”李普曼著、阎克文译:《公众舆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第14页。公众舆论总是附丽于公共生活的,谈论北京的舆论环境,首先应当认识这座都城的公共生活。

自1421年(明永乐十九年)成祖迁都北平,改北平为北京,至1928年国民政府迁都南京,复改北京为北平,这座城市在五百余年间一直是中国的首都。清代前期满汉分居内外城,界限分明,城市公共生活的特征尚不明显。清末民初,满汉杂处已成常态,加之大量来自外地的官吏、教员、学生、文人遍布九城,形成了近代北京独有的公共空间。

这座城市的最大特性,是居住者当中的阶层区分极为显明。政府官吏、学校师生、报馆文人,几乎组成了另外一个城市。完全可以想象,多数来自外地的知识阶层与北京民众的日常生活是怎样的隔膜,北京作为首都又是怎样将举国的目光吸附在政府更迭、要人行踪和大学风潮上。在新华门、东交民巷、中央公园、沙滩、吉祥戏园之外的另一重世界,很少出现在知识阶级的眼中和笔下。顾颉刚于1925年“发现”了北京市郊的妙峰山香会后,不禁感慨道:“我们所知道的国民的生活只有两种:一种是作官的,一种是作师的:此外满不知道(至多只有加上两种为了娱乐而联带知道的优伶和娼妓的生活)。”顾颉刚编著:《妙峰山》(广州: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1928),第26页。北京与上海不同,北京从未成为上海那样国际化的商埠,工商业者和城市平民的生活也从未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过长的政治化历史严重地遮蔽和剥离了北京作为都市的存在,它的主要身份是高度政治化和符号化的“首都”。施坚雅的研究表明,19世纪晚期北京的中心地位不是来自于人口众多和工商业发达,它仅仅是一个行政权力集中的首都:“北京的人口比人们对华北这个大都市预计的多不了多少;如果它构成全国一体化城市体系之巅的话,那它还不到原来该有的总人口数的三分之一。”参阅施坚雅:《十九世纪中国的地区城市化》,施坚雅主编、叶光庭等译:《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北京:中华书局,2000)。因此,主要由外来知识分子构成的北京中上层社会的群体认同,与其说是针对着具体的城市“北京”,倒不如说是指向“首都”这个巨大的符号。

因此,同样由外来知识分子操持的北京舆论界,有着相当浓厚的精英主义色彩。除了清末启蒙运动中的特殊情形外,五四运动前的北京,还没有任何一家报纸能像欧美和日本的先进报业那样,从“政党报纸”发展成为“大众报纸”。当其时,英国第一份大众报纸《每日邮报》日发行量已经超过100万份,日本的《大阪朝日新闻》与《大阪每日新闻》的日发行量也已超过30万份,而北京大大小小的报纸近百家,日发行量却多则千份上下,少则一、二百张,发行量能够过万份的报纸仅《顺天时报》一家而已。这些报纸中,佼佼者也只能作为中上层社会的读物,下焉者难免成为钻营牟利的工具。

难怪历来的报刊史著,多认为这一时期北京舆论界在政府强权压制和政党利益驱使下,乏善可陈:“在整个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新闻自由实际上已经不复存在,一度十分开放和活跃的社会公共领域大幅紧缩。内地报馆,虽前仆后继,时有增益,然而或者仰仗军阀所给之津贴,或者为报业禁令所震慑,其言论要么是偏于一隅,要么是模棱两可,了无生气。民意何在?舆情何所系之?这些在报纸上是看不到的。”王雄:《新闻舆论研究》(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第347页。在新闻史家眼中,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的中国(尤其是首都北京),几乎没有像样的大众报纸存在,更谈不上所谓的“公众舆论”。参看方汉奇:《中国近代报刊史》(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方汉奇主编:《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2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梁家禄等:《中国新闻业史》(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4);黄河编著:《北京报刊史话》(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2)。

讨论北京有没有所谓“公众舆论”,必须先对相关概念作出界定。在笔者看来,当我们定义和描述“舆论”、“公众舆论”、“舆论环境”时,不仅需要明确这些语词的普适意义,还必须将上述概念放置在历史语境中进行考察,才能为讨论“清末民初北京的舆论环境”提供一个合理的背景和可靠的前提。

对于“舆论”,较为权威的释义是:“通常指公众意见或多数人的共同意见,社会集合意识和社会知觉的外化。……舆论的本质是通过志愿的思想交融凝聚成的集合意识和整体知觉。”该释义又称:“人们通常所说的社会舆论,指的正是民意。”刘建明主编:《宣传舆论学大辞典》(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2),第343页。从广义上说,“舆论”或“公众舆论”,指的都是“社会所有人意见的总和”,它是一种客观、自在的状态。“舆论环境”则不同,从字面上理解,“舆论环境”是各种舆论手段和舆论互动构成的社会场域,它呈现为有着历史性和主体性的“文化场”此处借鉴布尔迪厄“文学场”的概念,以说明舆论环境的场域属性及其携带的“文化资本”。参见布尔迪厄著、刘晖译:《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生成与结构》(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舆论环境的历史性,表现为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影响,深受传播手段的制约,如在20世纪初,中国各地信息传递已能普遍使用电报,但北京与津沪之间的报纸运送存在着一至两天的时间差,限制了津沪两地报纸报道和影响北京社会的及时性。舆论环境的主体性,表现为不同的主体接收到不同的舆论信息,从中选择出与自己相关的信息,并对之作出反馈。另外,主体发送的舆论信息也有着影响的远近、深浅之别。

19世纪的欧洲舆论学家提出了对“公众舆论”的现代定义:“公众舆论指的是当民众属于同一社会群体时,他们对于某一问题的态度。”哈贝马斯指出,这个定义的关键在于将民众划分为不同的“群体”,同时将公众舆论的定义从“个人意见的总合”修正为“群体中的主导性意见”。参阅哈贝马斯著、曹卫东等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第288—289页。有论者将“舆论”区分为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的“自发的公众舆论”与“自为的新闻舆论”,而将“新闻舆论”定义为“通过或经由媒体表达的社会意见”。王雄:《新闻舆论研究》(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第14页。这实际上是区分了狭义的“公众舆论”和广义的“公众舆论”。一旦某种“社会意见”在媒体上发表,并被指认为“公众舆论”,它就有可能反过来对公众产生巨大的影响力,为公众提供“对一个匿名的共同体不寻常的信心”。参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著、吴叡人译:《想象的共同体》(上海:上海世纪出版社,2003),第35页。公众舆论之所以成为公众舆论,不在于不可见的“公众”会自动形成某种清晰的观点,而在于某种观点被信息机构和社会群体共同确认为主导性的意见,从而完成整个社会对“公众舆论”的想象。公众舆论的形成,实质是不同的观点使用各种舆论手段竞争取得社会多数人认同的过程。

尽管民初的北京舆论界有着浓厚的精英色彩,但这个以同人刊物、机关报纸(少数带有大众报纸性质)组成的舆论环境,仍然是一个自足的系统。在一个上、中、下不同阶层共同构成的都市社会中,“下层民众参与”的缺席,自然会导致“个人意见的总合”出现部分缺失,但如将“公众舆论”看做“经由媒体表达的社会意见”,那么这个悬浮在市民日常生活之上的中上层社会里,仍然存在着广义上的“公众舆论”。考虑到当时习用“公众舆论”一词,本书不再另采新词,而是有限制地使用“公众舆论”,尤其在需要与“精英言论”相区隔的场合。

而且,相对于清末民初中国的其他城市,北京在舆论环境的扩展和多元化方面,有它自己的优势。首先,庚子事变之后,配合宪政风潮兴起与国族危机意识高涨,中国北方以北京为中心,展开过一场声势浩大的下层社会启蒙运动,相当成功地培养了北京民众对报纸、演说等现代舆论手段的接受;其次,民元后的北京各报纸以政党、教会等为依傍,各为其主,众声喧哗,形成了相互冲突、竞争的舆论态势。到五四前夕,北京的报刊呈现出以下特点:(一)各党各派、各种利益集团均拥有自己的言论机构,令多元化的言论空间成为可能;(二)主流报纸的企业化程度较高,受政治势力控制程度相对减弱;(三)清末白话启蒙传统的延续,使报刊对于北京民众的亲和力高于其他地区,连最“先进”的上海报界都为之惊叹。《警钟日报》1904年11月17日。以地域而论,选择北京而非更为“进步”、“开放”的上海,除了新文化运动的中心随《新青年》北移的因素外,北京的舆论环境包含着更多的阶层话语与对立元素,从而扩大了公共话语的包容性,也是一个重要的理由。

本书以报纸和杂志为中心展开讨论,也是考虑到清末民初北京舆论环境的实际状况。虽然20世纪初的舆论手段包括了报刊、书籍、布告、演说、流言等众多形态,但在诸多媒介之中,报刊发挥的力量无疑是最大的。用余英时的话说,“当时的大众传播工具只有报章杂志”余英时:《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胡适》,《重寻胡适历程》(台北:联经出版公司,2004),第198页。。按照麦克卢汉的媒介理论,同是属于“印刷文字”,报纸较之书籍,有着更强的包容性,因为报纸是一种“群体的自白形式(group confessional form)”,它提供群体参与的机会。参阅麦克卢汉著、何道宽译:《理解媒介》(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第256页。选择报刊媒介来讨论舆论环境的建构,看重的是它作为“大众传播工具”的群体参与性和言论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