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力(义)命观
人的一生究竟是由客观的或某种先验的命运决定的,还是由人的后天努力决定的?在中国古代,这个问题被称作力命观。与力命论相联系的问题还有义命论问题,也就是人的道德修养与命运祸福的关系问题,即所谓的德福关系论。义者宜也,指人应该如此去做,指人的道德修为;“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命是指人力无法支配的,即命运遭际。命,可以理解为命运、宿命、得志与不得志的运气和状况、吉凶祸福的遭际等,“命”在唯心主义的人看来是某种先验于人、先天就有的“天命”或“宿命”。有唯物主义倾向的思想家把某种人力不能及的或人力不能改变的客观必然性视作命。与命相对的是“力”。力是我们主观改造客观的能力与行动,是我们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修为。力命论就是对这个人生问题的探讨。
关于力命关系,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先哲总的看法是,承认有命,但不仅要“知天命”,而且要“尽人事”,即在知命认命的前提下还是要积极奋斗。
信奉天命或宿命说的,主张人生应该听天由命,似乎冥冥之中有一种神性、天命或运数决定着人的命运,因此,人只能“无可奈何而安之若命”,从而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后天努力。在传统社会,面对自然与社会的挑战,人有时会觉得个人的主观能力是很有限的,特别是普通下层百姓,更是感到一种无力和无助,因此往往就会信仰一种天命论、宿命论,从而保持一种心态的平衡。
即使像孔子这样的伟大人物,尽管一生为其学说而奔走努力,但还是不得志,其人生也是悲剧性的,他只能把这归结为命。只能“尽人事,知天命”,就是对什么事都要尽力,但还是摆脱不了命,因为人总是要受客观条件的影响和限制,因此人有时也得认命。“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论语·宪问》)在孔子看来,道之将行将废这都是命。孟子也公开认为孔子是承认命的。他说:“孔子曰‘有命’。孔子进以礼,退以义,得之不得曰‘有命’。”(《孟子·万章上》)天命是一种不可知的宿命或一种客观的必然性,自有其不能为人力所改变的地方,因为人的一生总是有限的,但天地之大之久却是永恒的。如一个具有雄才伟略、过人武功的将军,其人生却恰逢圣世与和平时期,他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无法发挥出来。一个人才高八斗,但却为时势和风气所左右而怀才不遇甚至还被误解、埋没,这可能有其不善处理人际关系之主观原因,也有客观环境污浊而棒杀其才的可能。所以,客观命运与主观努力总是有一致或不一致之处。
那么面对这种客观的命运,人应该抱持一种什么态度呢?按照儒家的态度,其一是克尽人力,不懈地修养和弘道行仁,如有不得,安之若命,也就是承认命,淡然处之,安之若素,尽人力,而知天命。其二,对仁义道德这些求之在我能得者,也即仁义礼智、道德修养,强调其“求则得之,舍则失之”,要求尽心修养,不稍懈怠;对于声色味臭、四肢安逸等物质享受,是求在外者也,是得还是不得不是完全由人力所决定的,要抱持一种“求之有道,得之有命”的态度,要求不作妄求,安之若命。而且在宋儒看来,君子只应关心义而不关心命,而所谓命是为中人以下的人所设的。
虽然命运是一种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人生境遇,但人仍然要在命运面前保持独立的人格精神。三国时魏国的李康在其所撰的《命运论》一文中较好地阐发了这种思想。其文说:“夫治乱,运也;穷达,命也;贵贱,时也。……吉凶成败,各以数至,咸皆不求而自合,不介而自亲矣……然则圣人所以为圣者,盖在乎乐天知命矣。故遇之而不怨,居之而不疑也。其身可抑,而道不可屈;其位可排,而名不可夺。”承认穷达、贵贱、吉凶、成败,这都是命,受“时”、“数”等客观因素的制约,但人却要保持独立人格精神,高扬“身可抑而道不可屈”的气节,培养淡泊于名利富贵的心态。这种人生态度是难能可贵的。
在传统中国,虽然天命论或宿命论有相当大的影响,但主张人应该积极有为的观点仍然占据主导的地位。如俗话说的“成事在天,谋事在人”,并不因为有某种客观的不能企及之处的存在而放弃人的积极努力,要树立成事在人在力的观念和信心。人活在世界上,真正办事还得靠我们自己的努力,靠人发挥主观能动性。相传姜太公有一本《家教》流传于世,其中有这样几句话:“罗网之鸟,悔不高飞;吞钓之鱼,恨不忍饥;人生误计,恨不三思;祸将及至,恨不忍之。”这就是说,人之招灾咎由自取,非“天命”使然。万事皆在人为,就是“天命”亦可抗争。在中国思想史上,荀子主张要制天命而用之,并且提出了“人定胜天”的响亮口号。人类与其消极地顺从天命,不如认识、把握规律来利用它,为自己服务。在大众信仰层面,老百姓也是一方面相信宿命,一方面又主张造命,即人的命运是可以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而改变的。梁启超先生说:“知命与努力,原本是不可分离,互相为用的……知命与努力,是儒家的一大特色,也是中华民族的一大特色,向来伟大人物,无不如此。”强调知命,并不是让人无所事事、坐以待毙,而是让人更加明确什么事情可以做。
义命关系也就是道德操行与吉凶福祸的关系,这也是中国伦理思想史上的一个大问题。在这一问题上,起码有两种观点:“命”随“义”而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一个人的吉凶福祸之命是上帝对他的善恶行为的报应,所谓“皇天无亲,唯德是辅”。《左传》襄公二十三年也说:“祸福无门,唯人自召。”《白虎通》认为“天道福善祸淫”。《易经·坤第二》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这种观点可以说是儒家占主导地位的观点,也是儒学的基本价值支撑,只有这样,才能鼓励人们修德见世,以德化人,成己成物。这种主流价值信念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一直是中国人的主导价值信念。中国伦理精神后来又通过佛学“生死轮回”、“因果报应”的逻辑完善再一次强化了这种伦理精神,这也成为民众的主流信仰。
但也有另外一种观点,即王充的性命两异论。王充认为,“命”“义”两异,个人的吉凶福祸贫富贵贱虽由命定,但与他的善恶操行无关。在现实中往往又有大量性与命分离的状况,性与命的矛盾成为一个客观的存在,王充的观点正是对这种矛盾的揭露。在王充看来,人的性与命都是自然形成的,性是人的操行善恶,是人们的主观努力可以追求的,命是人的祸福吉凶,是人们的主观努力无法操纵的。“死生寿夭之命”,是由禀气厚薄造成的,而“贵贱贫富之命”,是上天决定安排的,这是一种宿命论观点。性命两异论的核心,就是否认人的道德行为与祸福吉凶的联系。王充批判了《白虎通》“天道福善祸淫”的因果报应论,得出了性命两异的结论。他认为,人生在世,性、命俱禀,无分先后,两者各有其特点,如命不可变而性可变,是两个互不相关、各自独立的原则。善恶与祸福之间的联系只是“偶合”,并无必然性。
王充这种思想在历史上也不乏支持者。南朝时的刘孝标,才识过人,50岁以前一直积极用世,但一再受排斥打击,在这种对于腐败政治深感失望而又无力抗衡的情况下,只好隐于金华山,潜心著述。他在其《辩命论》中列举了大量历史事实,力图证明人的穷达和吉凶成败皆由乎天命,而与人的主观条件无直接联系,亦非人力所能改变。“大道”化生万物而不以主宰居之,人们对于万物变化只能知其然而不能知其所以然,这就叫自然。可见,人无法明白自己何以富贵、何以贫贱,而只能认命。位极人臣的宰相与社会最下层的奴仆,长寿的彭祖与夭亡的殇子,“咸得之于自然,不假道于才智”。同样,人的成败穷达与人在道德上的善恶亦无直接关联:“邪正由于人,吉凶在乎命。”据此他批驳了传统的“积善余庆”的劝善论。他认为,同样是为善或作恶,其结局却未必相同。可见,上天并不会赏善罚恶,积善余庆之说只是出于“立教”的需要。
刘氏虽然也坚持这种“命运自天”的宿命论观点,但同上述李康的思想一样,他也坚持君子仍要修道德,习仁义,立忠贞,知天乐命,宠辱不惊,富贵不动,安之若素。他认为,君子的人生态度应该是:“居正体道,乐天知命,明其无可奈何,识其不由智力。逝而不召,来而不距(拒),生而不喜,死而不戚。瑶台夏屋,不允悦其神;土室编蓬,未足忧其虑,不充离于富贵,不遑遑于所欲。”(《刘孝标集校注》)这种不为命运所动安之若素的超然态度,对于个人精神修养实在是一种可资借鉴的精神营养。
性命两异是对现实的一种冷峻反思与批判,在现实人生中的确存在着好人命不好,坏人却得好的经验事实,但究竟是德福一致的多,还是性命两异的多,很难有一个精确的数量概念,这无疑是一种价值信仰。一般来说,作为一种价值信仰,对于传统中国人来说,还是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这在传统社会是主流信念,也为大多数人所信奉。但是在现代社会,随着社会的日趋功利化,人们似乎越来越缺乏这种价值信仰了。有的人根本没有敬畏和积善意识,为了自己的利益根本不考虑其他,因此,福善祸淫的传统价值信仰似乎在今天越来越缺乏影响力了。
总之,传统中国对于力命或义命关系有两种态度,一种是知命认命的观点,这种观点体现了中国人天人合一,顺应自然,承认某种自然的规律和必然性,保持了在命运面前的豁达心态,在命运不济、不公面前,虽然少了些抗争的意识,却维护了心理平衡和人的心身和谐。另一种观点认为要积极有为,但这种后天努力和人为却不是一种外在的抗争,而是引向一种内在的德性诉求,认为通过自己的德性修养是可以改变命运的,这就回到了福善祸淫的价值信仰,即使自己的道德努力不能改变命运,也可以保持自己的独立人格精神,在命运面前保持一种超然的态度。可见,中国传统价值观的道德至上主义是多么坚定,它不仅不为利益、生死所动,就是在处理人的现实命运与道德的关系时,不论个人的命运好不好,都毫不动摇道德和人格的价值,近乎一种道德宗教精神,体现出传统中国人坚定的道德信仰!
总之知天命,尽人事,相信道德可以改变命运,道德可以维护人格独立,这就是中国古人在力命、义命观上的基本态度。
在民间,坚持知命与造命的统一,成了老百姓的基本人生信念。明代人袁黄的《了凡四训》是我国近世以来影响很大的一部家训式的劝善书,至今仍然在民间社会发生影响。这里我们仅以《了凡四训》为例来分析这种知命认命,又通过道德修为而造命的人生态度。袁黄以自己的人生经历作为诫子的逻辑起点,首先以此论述了自己的福善祸淫的人生信念。他说,他自幼丧父,老母命他学医,后他在慈云寺遇到一孔姓高人,说他是仕路之人,要他发奋读书,并对他什么时候能考取功名,甚至能考第几名,什么时候当官,什么时候寿尽等等都给予了准确的预见,在以后的二十年的经历中,这种预见都基本上应验了,因此,他最初坚信“进退有命,迟速有时”。后来又遇上了云谷禅师,告诉他,凡人有定数,而极善与极恶之人,“定数拘他不定”,“命由我作,福自己求”,有求必应,不仅德可自求,功名富贵皆可自求,内外双得。“若言天命有常,吉何可趋,凶何可避。开章第一义,便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另外,云谷禅师还拿出功过格给他看,要他今后照此去做,必有善报。自此他又一次实现了自己人生信念的转变,从信仰宿命论转而信仰福善祸淫、命由我造的人生观。“余初号学海,是日改号了凡,盖悟立命之说。而不欲落凡夫窠臼也。”从此发愿积德成善,做善事三千件,因而得任宝坻县知县,在任上又发愿做善事一万件,但何时能圆满?神告之说,只减粮一节,万事俱备矣。总之,因行善积德而使自己由过去命中无子而有子,由无官而得官,由命定53岁之寿而至今69岁尚存。“吾于是而知凡称祸福自己求之者,乃圣贤之言,若谓祸福惟天所命,则世俗之论矣。”
袁黄这种个人的人生观或人生信念的形成与转变典型地体现了中国传统民众的人生观。一般民众起初可能都相信宿命论,这是一种消极的人生观,容易使人“澹然无求矣”。在《了凡四训》看来,这种相信盛衰兴废皆有定数,人须听天由命,随业流转的思想是凡人之迷,而相信福祸转移操之在人,积善断恶,灾消福来,命自我造,数不能拘的人生观才是觉悟之人的正确人生信念。应该说这两种人生信念在古代民众生活中均有普遍表现,一般贫苦的、无文化的、软弱无助的、命运不济的人大都相信宿命论,虽然这麻痹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斗志,但却给他们的心灵以慰藉。而福善祸淫这种德福统一的人生价值信念,在中国古代对于人们的道德实践是发挥了相当积极的作用的,它给民众的人生与道德实践以动因、信心和力量。虽然在实际的人生实践中可能出现德福不一致甚或是德福对立的现实状况,但它作为一种人生价值信念为大多数民众所深信,这也是不争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