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朗吉诺斯的《论崇高》
一 扑朔迷离的作者及其时代
古罗马的文献《论崇高》,在文艺复兴以前一直湮灭无闻,直到1554年,人文主义者罗伯特洛将其发表,才开始引起注意。1674年,法国古典主义批评家布瓦洛将它译成法文,并详加评注,多次重印,被古典主义者奉为至宝。《论崇高》对17世纪的文论产生了重要影响,从而成为古代优秀的文论遗产。
但其作者和成书年代,至今一直是谜。在文艺复兴时期,流传下来的抄本共有11种,其中最早也是最佳的抄本,乃是巴黎抄本。抄本上面署名为“狄奥尼修斯或朗吉诺斯”,这个署名本身就是模棱两可的话。最初,学者们一般认为它的作者是公元2世纪的雅典修辞学者、演说家、文艺批评家、哲学家、柏拉图主义者朗吉诺斯。他学识渊博,曾任叙利亚帕尔米拉女王芝诺比亚的谏议大臣,其间曾劝说女王脱离罗马帝国联盟。273年罗马大帝奥尔良攻克叙利亚,生擒女王,将朗吉诺斯处死。但有人提出疑义,认为文中引证的都是公元1世纪以前的作品,倘是公元3世纪的作品,不可能只字不提2、3世纪的作品。于是到19世纪初,有人提出《论崇高》的作者应是公元1世纪的狄奥尼修斯。狄奥尼修斯是一位修辞学者,奥古斯都时代在罗马生活多年,著有罗马史、修辞学和文艺批评著作,但有人认为《论崇高》在风格或主张上都与狄奥尼修斯不同,而且狄奥尼修斯的时代,基督教尚遭罗马禁止和迫害,但《论崇高》中却引用了《旧约·创世纪》第1章中的“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这句话。
从19世纪开始,有一些学者认为《论崇高》的作者,应是公元1世纪中期的另一位修辞学家朗吉诺斯。根据《论崇高》中“如果我们希腊人可以说句话”推测,他可能是希腊人,生活在罗马,还撰写过《论色诺芬》、《论情致》等。为了讨论的方便起见,我们姑且称《论崇高》的作者为朗吉诺斯。由于《论崇高》的成就,德莱顿曾经称朗吉诺斯是亚里士多德以后最伟大的希腊批评家。
《论崇高》是作者致一位名叫波斯吐米乌斯·特伦提阿努斯的罗马人的一封长信,此人可能是朗吉诺斯的学生。通过书信阐释自己理论主张的方式在罗马是常见的。贺拉斯的理论主张也见于他的长信之中。朗吉诺斯的《论崇高》在古代未见其他学者征引,在当时流传不广,可能只是作为收信者家藏而为少数人所知晓。
在《论崇高》产生的公元1世纪,罗马文学已经开始衰退,诗已由“黄金时代”沦落到“白银时代”,作品没有思想内容,只追求形式上的华丽绮靡。这一点,与中国齐梁时代的文风相类似。散文摹仿希腊风格,主要有亚细亚派和阿提刻派。亚细亚派主要追求文词的生动感人,常常使用排比,对偶、对照、华丽辞藻和铿锵音调,以增强感染力,其末流则陷于丽词绮句、文风萎靡。阿提刻派则反其道而行之,力求文辞的朴素、简练、古雅、遒劲,其末流则古奥、苟省、枯涩,读来佶屈聱牙。前者主要是骄奢淫逸的王公贵族追求华丽纤巧趣味的反映,当时罗马的建筑也有类似特征。而后者则主要是地处偏僻的乡绅情调的体现。从总体上看,当时的文风颓废,无病呻吟、矫揉造作。《论崇高》正是针对这种颓靡的文风有感而发的。
二 崇高的涵义
“崇高”的观念早在古希腊就开始有了。毕达哥拉斯曾经从音乐家气质的角度,把音乐分为两类:一种是男子气的,尚武的,粗犷而又激动人心的;另一种则是甜蜜蜜、软绵绵的。忒奥夫拉斯特曾把风格分为高、中、低三种,后来西塞罗和昆体良都继承这类说法。西塞罗把美分成“秀美”和“威严”两种:“我们可以看到,美有两种。一种美在于秀美,另一种美在于威严;我们必须把秀美看做是女性美,把威严看做是男性美。”专门从审美意义上讨论崇高问题的,从朗吉诺斯的《论崇高》中可见,较早的要数朗吉诺斯所批评的凯齐留斯的《论崇高》。因年代的渺远,文献散佚,凯齐留斯的思想已不可知。从目前的文献看,正式提出“崇高”这一范畴,并第一个系统阐释审美意义上的崇高问题的,当数朗吉诺斯的《论崇高》。朗吉诺斯的“崇高”主要指与优美相对的广大的“壮美”或“阳刚之美”范畴。
朗吉诺斯认为,崇高乃是人的伟大的灵魂对比人更为伟大的对象的渴慕、追求和竞赛的结果。这就不仅仅局限在文学的范畴,而且还包括对自然的崇高的评价。在《论崇高》第35章中,朗吉诺斯是这样描述崇高的对象的:“天之生人,不是要我们做卑鄙下流的动物;它带我们到生活中来,到森罗万象的宇宙中来,仿佛引我们去参加盛会,要我们做造化万物的观光者,做追求荣誉的竞赛者,所以它一开始便在我们的心灵中植下一种不可抵抗的热情——对一切伟大的、比我们更神圣的事物的渴望。”“我们决不会赞叹小小的溪流,哪怕它们是多么清澈而且有用,我们要赞叹尼罗河、多瑙河、莱茵河,甚或海洋。我们自己点燃的爝火虽然永远保持它那明亮的光辉,我们却不会惊叹它甚于惊叹天上的星光,尽管它们常常是黯然无光的;我们也不会认为它比埃特纳火山口更值得赞叹,火山在爆发时从地底抛出巨石和整个山丘,有时候还流下大地所产生的净火的河流。”
朗吉诺斯在这里尤其强调了主体在欣赏崇高时的主导作用。朗吉诺斯从人的价值出发,说明人不能满足于当一种卑微的动物,而应当向往那些真正伟大的、神圣的事物;不应当只是赞赏小溪小涧的美,而要赞赏尼罗河、多瑙河、莱茵河,赞赏那些不平凡的、伟大的、巍然高耸着的事物。这种思想,让人们感到自己尊严的伟大,从渺小的动物变得更为伟大,更为神圣。既肯定了主体,又强调了对象感性形态的前提。
三 崇高风格的五个要素
在《论崇高》的第8章中,朗吉诺斯提出文学作品的崇高在天赋的文艺才能的基础上“有五个真正的源泉”。这五个源泉实际上是指作品中构成崇高的五个要素,即:1.“庄严伟大的思想”;2.“慷慨激昂的激情”;3.“辞格的藻饰”包括“思想的藻饰和语言的藻饰”;4.“高雅的措辞”;5.“尊严和高雅的结构”。其中,前两个因素主要依赖于作家的天赋,后三个因素则来自技巧。
朗吉诺斯尤其强调第一个因素,认为“庄严伟大的思想”比其他的因素更为重要。他认为“崇高风格是一颗伟大心灵的回声”。这个思想像一根红线,贯穿在整个《论崇高》之中。他还认为伟大心灵必然有伟大的思想和强烈的感情。对此他作了进一步的论证:“一个素朴不文的思想,即使不形之于言,也往往仅凭它本身固有的崇高精神而使人赞叹。”他以《奥德赛》中的“招魂”为例;“试看在‘招魂’一章中,埃阿斯的沉默是多么悲壮,比任何的谈吐还要崇高。”埃阿斯在与奥德修斯争夺阿喀琉斯死后的遗甲时,失败而含恨而死,后来奥德修斯在招请冥土的亡魂时,埃阿斯在亡灵中出现,仍然余恨未消,含怒不语。奥德修斯深受感动,痛悔昔日争甲的事,向他道歉,请求和解。而埃阿斯始终不发一言。这种沉默本身,具有着感人肺腑的精神力量。假如这时的埃阿斯把奥德修斯大骂一顿,反而破坏了他崇高的形象。“雄伟的风格乃是重大的思想之自然结果,崇高的谈吐往往出自胸襟旷达志气远大的人。”而不可能源自“卑鄙龌龊的心灵”和狭隘的、奴性的思想的人。后来的学者如布封说到“风格即人”,其实与朗吉诺斯的话也是相吻合的。本来朗吉诺斯对此还要作进一步阐释的,但抄本至此开始缺了六页。
崇高风格的第二个因素是“慷慨激昂的热情”。朗吉诺斯认为作者的热情可以引发读者的共鸣。因此,作者的热情必须是崇高的,才能引起别人崇高的热情。但朗吉诺斯认为不是所有的热情都是崇高的,而崇高也不一定是热情的。这话对了一半。他批评凯齐留斯“忽略了爱情这个因素”,这是对的;他同时认为,“有等热情是卑微的,去崇高甚远,例如怜悯、烦恼、恐惧。”这也是正确的;但他认为“不少崇高的篇章却没有热情”,例如“演讲家的颂词、典礼的发言,炫才的演讲,每一句都有尊严的崇高词令,却多半没有热烈的感情。”这种判断是错误的,任何具有感染力的崇高的作品,都必须从情感上震撼人心。是否从情感上打动人心,是评判审美对象与非审美对象的根本标志。无论是颂词,还是典礼的发言,抑或是演讲,其实都必须要主体非常投入,激情荡漾,才能具有崇高的效果。倒是第8章的末几句,非常精当:“我大胆地说:有助于风格之雄浑者,莫过于恰到好处的真情。它仿佛呼出迷狂的气息和神圣的灵感,而感发了你的语言。”这里有两个要点,一是“恰到好处”,二是“仿佛呼出迷狂的气息。”
而所谓“恰到好处”,是说感情必须真挚而适时适事,反对误用或用在不恰当的场合。所谓“误用感情”,被前人讥之为“乞灵于酒神杖”,主要指“感情用得不合时宜,在应该抑制时候不知抑制。不少作家,宛若醉汉,尽量发泄感情,而不顾其主题是否需要。此等感情纯粹是个人的造作,因此使人生厌。在没有动情的听众看来,真有失观瞻;当然的,说者固然心荡神驰,听者却无动于衷。”这里主要强调崇高的感情要出现在恰当的时候,要符合主题的需要,还要使欣赏者受到感染。在第32章中,朗吉诺斯举德漠斯提尼的演讲为例,认为德谟斯提尼用隐喻时,“在热情有如春潮暴涨”的时候,说出对卖国贼的愤慨,让人不觉得其中在用隐喻,从而引起欣赏者的共鸣。
而所谓“仿佛呼出迷狂的气息”,乃是使人“心荡神驰”。“凡是使人惊叹的篇章总是有感染力的,往往胜于说服和动听。因为信与不信,权在于我,而此等篇章却有不可抗拒的魅力,能征服听众的心灵。”这里强调了审美的感染力,而非理性的“说服”。
崇高风格的第三个要素是“辞格的藻饰”。朗吉诺斯认为表达崇高的内容的作品,在修辞上使用“辞格的藻饰”,要仿佛是情感的自然流露,要顾及到具体的条件。关于情感的自然流露,朗吉诺斯认为修辞格的使用“有助于使演讲词热情奔放,慷慨激昂”。他还认为“辞格乃是崇高风格的自然盟友,反过来又从这盟友取得惊人的助力。……惟有当听者不觉得你的辞格是个辞格时,那个辞格似乎最妙。”恰到好处的辞格的使用,有利于崇高的表现,有利于情感的自然流露,但不能滥用。同时,这种真情的流露还要顾及到具体的条件和情境。在第16章谈到誓词时,朗吉诺斯说:“仅仅发一个庄严的誓并不算是雄浑的手法,还得顾及发誓的地点、情况、时机和动机。”在讨论设问格时,朗吉诺斯说:“热情的词句,当仿佛不是说者有意为之而是从情境中产生时,更能感染人;而这种自问自答的方法却似乎是感情的自然流露。凡是受别人质问的人,往往为情势所迫,竭力答辩,而且真情流露。”在谈到隐喻格时,朗吉诺斯也认为许多大胆的隐喻如果表现着强烈的感情和真正崇高的意境,有着磅礴横扫一切的气势时,人们会不觉其隐喻之多。
崇高风格的第四个要素是“高雅的措辞”,主要讲述作家如何巧妙地发问、省去关联词、颠倒词序,以及如何运用隐喻、明喻、排比、对照、夸张、节奏和音律来增强作品的感染力。朗吉诺斯认为语言与思想是相互发明、交相辉映的,一方面高雅的措辞能增强思想的感染力,显示出思想的光辉;另一方面思想的感染力能够使语言的魅力变得实在,如在热情暴涨的时刻使用隐喻等手法,可以增强作品的气势。他认为选择恰当和壮丽的辞藻,可以使作品有惊人的效果,既能吸引读者又能感染读者。他拒绝猥琐的词藻,认为要使语言配得上主题的庄严,但并不回避俗语。
第五个要素“尊严和高雅的结构”,是指如何将上述内容所呈现的形式的各个部分组合起来,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这一点,朗吉诺斯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有机统一”观。他说:“在使文章达到崇高的诸因素中,最主要的因素莫如各部分彼此配合的结构。”他把结构提到最高的地位,并且以人体打比方,说明结构可以使篇章产生崇高的效果。萨福描写恋爱狂的痛苦,其出色之处就“在于她能选择和组织那些最主要最动人的征候”。“许多散文家和诗人,虽则没有崇高的品赋,甚或绝无雄伟的才华,而且多半是使用一般的通俗的词儿,而这些词儿也没有甚么不平凡的意义,可是单凭文章的结构和字句的调和,便产生尊严、卓越、不同凡响的印象。”他指出节奏繁缛的篇章,过于紧凑、短促的音节,都会使作品缺乏雄浑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