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把民间资本由“体外循环”引入“体内循环”
在当前国内经济生活中存在着这样一种非常奇怪的情况,即一方面,民营企业无法借到钱,普遍感到融资难;另一方面,民间存在大量资金,它们正在“体外循环”。全国究竟有多少“体外循环”的民间流动资金,缺乏可靠的数据。据调查,2006年上半年温州一地的民间流动资本估计在900亿元左右,其中至少有400多亿元常年跨地区流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思路之一,就在于把民间资本由“体外循环”引入“体内循环”。这种变化,即由“体外循环”转变为“体内循环”,不仅有助于民营企业能够通过正常融资渠道筹集发展经济所需要的资本,而且还有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有助于金融风险的减少,也有助于避免不法之徒利用非正常的融资来从事犯罪活动。
把民间资本由“体外循环”引入“体内循环”的方式之一,是鼓励、带动民间资本参与商业银行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2006年3月,由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发起的“2006温州民间金融发展论坛”就提出了促进温州民间资本参股银行的建议。要知道,商业银行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在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不仅指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而且包括了商业银行通过改革如何发挥在农村经济中的作用问题。区别在于:商业银行体制改革在实现股份制的过程中,要着重研究如何引进战略投资者,如何进一步提升经营水平,提高竞争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则在于如何根据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将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更好地结合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扩大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以及为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地向城镇转移服务。从现在算起,“从大方向上讲,10年后农村信用社要过渡到社区性银行。但全国要区别对待,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不搞千篇一律。……对西部地区,如青海等,10年后,可能仍然不具备商业经营的条件,农村信用社就不一定要过渡到银行。”不管怎样,这两方面的改革都有助于引导民间资本由“体外循环”转入“体内循环”,缓解民营经济融资的困难。
商业银行体制改革方面,继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上市后,中国银行已于2006年6月在香港上市,此次中国银行在香港招股,规模巨大,总额达700多亿元。招商银行已成功地上市于香港。中国工商银行最近也成功上市了。这些都意味着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迈出了一大步。一些商业银行在引进国际投资者方面也有巨大的进展,包括已经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都引入了国际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作为合作伙伴。一些城市商业银行正在引进民间投资机构,以扩大规模和提升经营水平。民间资本进入国有大银行的机会很少,这主要因为国有大银行在改制过程中希望引进国外的战略投资者。相对而言,城市商业银行改制中,民营机构进入的机会较多一些。这样就可以吸纳一些民间资本,使它们进入“体内循环”。
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方面,首先是深化农村信用社的体制改革,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有些地方的农村信用社可以组织成联社,也可以在这些信用社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并吸引民间资本参入。民间资本通过这些改革有较大的可能转为“体内循环”。此外,在农村金融体系中,无论是改组后的农村信用社联社还是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除了积极支持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经营并把一定比例的资本从事农户小额贷款而外,还应当帮助在城乡活动的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在改革中,对于存在于农村的民间借贷行为,应当采取引导的做法。这种民间借贷是带有互助性的,不应当封杀,而应当使之合法化。这同样是使民间资本由“体外循环”转变为“体内循环”的途径之一。
在把民间资本“体外循环”引入“体内循环”以消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方面,更为有效的方式是容许成立民营银行。
根据《商业银行法》,民营银行是可以成立的。但至今为什么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主要不是设立民营银行的门槛高的问题,因为建立商业银行资本的筹集对民营企业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也不是民间缺少金融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的问题,因为人才是可以国内外公开招聘的;主要原因是金融主管部门害怕金融风险的发生,进而影响经济的正常运行。其实,这种顾虑是不必要的。是否出现金融风险,关键在于规章制度的健全与否以及能否认真地、严格地遵循规章制度办事。忽视监管,任何所有制形式之下的商业银行都会出问题,都会引发金融风险,而不仅限于民营银行。
此外,说到金融风险,就有必要权衡一下,究竟是建立民营银行,把民间资本由“体外循环”引入“体内循环”的风险更大,还是听任民间资本“体外循环”的风险更大?学术界不少有识之士认为,在后一种情况下,风险可能更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