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税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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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邦税务局的由来与现状

和美国的宪法政体相适应,其税收也分为联邦税、州税和地方税。联邦税主要是指所得税、遗产与赠与税、社会保障税以及特定类型的消费税等,其中所得税又分为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合伙所得税。州和地方的征税对象包括所得、销售、财产、特许经营等,各州和各地的税收种类不一,征收范围和税率也相差比较大。联邦税务局只负责征收联邦税,州税由州政府财政局负责征收,地方税由地方政府负责征收,也有的由州政府财政局代收。

联邦税务局隶属于美国财政部。根据《联邦税法典》(Internal Revenue Code,简称IRC)第7801条的规定,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该法的管理和执行都必须在财政部长的监督下进行。《联邦税法典》第7803条又规定,财政部设联邦税务局局长,具体职权由财政部部长规定。根据这条规定,财政部部长再发布相关的授权令,将大部分执行联邦税法的权力授予联邦税务局局长,使联邦税务局成为联邦税法执法机构。

为了政府收入的目的,美国联邦政府最早于1791年征收内地税,其征税对象为精馏酒精。在此之前,各州行使课税权,并组建机构自行征收。此后,联邦课税逐渐扩展到马车、酒精饮料、拍卖财产、精糖、鼻烟等。1792年,为了监督联邦税收的征收,使其独立于各州的税收机构,联邦政府任命了税务局长(Commissioner of Revenue),并于1798年正式授权。不过,到1802年,联邦的课税权力遭受质疑,所有的联邦税收都被废除,税务局长自然难以幸免。http://everything2.com/index.pl? node=Internal%20Revenue%20Service,最后访问时间为2006年8月1日。1813年,为了筹集当时美英战争的经费,联邦税务系统得以恢复运行。到1817年,所有联邦税收再次被取消,税务机构也没有必要继续存在。

1862年,在美国内战期间,为了支付战争费用,所得和财产税正式立法开征。为此,联邦税务机构再次创建。和1792年不同的是,为了突出其仅负责内地税的特点,联邦税务局长的职位被表述为“Commissioner of Internal Revenue”,税务局长办公室则被非正式地称为“Bureau of Internal Revenue”。至于进出口环节的关税,不在税务局长的负责范围。所得税运行了10年即被废除。1894年,美国国会试图恢复所得税,但是,最高法院1895年明确宣布其违宪。其裁判理由是,直接税必须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而所得税违反了这一宪法原则。Pollock v.Farmers'Loan&Trust Company,157 U.S.429/158 U.S.601(rehearing)(1895).一直到1913年,美国宪法第十六修正案获得通过,所得税比例分配原则不复存在,国会获得开征所得税的权力。原文是:The congress shall have power to lay and collect taxes on incomes, from whatever source derived, without apportionment among the several states, and without regard to any census or enumeration。同年10月13日,联邦所得税就开始征收,联邦税务局也重新恢复运行。

随着所得税的不断完善以及所得税地位不断上升,联邦税务局的作用不断增强。1953年,联邦税务局正式更名为现在的名字,即由the Bureau of Internal Revenue改为the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作为财政部征收联邦税的专职部门。除了酒精税、烟草税、火器税以及进出口相关的税收之外,其他联邦税收都由联邦税务局征收。20世纪80年代之后,纳税人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1988年《纳税人权利保护法(一)》和1996年《纳税人权利保护法(二)》的颁布,就是这种趋势的反应,对联邦税务局产生了一定影响。1998年,鉴于纳税人对联邦税务效率低下极度不满,美国国会制订了《联邦税务局重构与改革法》。据此,联邦税务局才真正得以重构。

1998年机构改革之前,联邦税务局的宗旨是,以最低的成本征收恰当的税收收入;通过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以服务公众;保证公众对税收执法的统一、效率和公正的最大程度的信心。1998年之后,联邦税务局的宗旨修改为,通过帮助纳税人理解和履行税法义务,统一公平地适用税法,为纳税人提供最高品质的服务。http://www.irs.gov/irs/article/0, , id=98141,00.html,最后访问时间为2006年8月1日。不难看出,宗旨修改后最大的变化在于,更加强调为纳税人服务,而不是强调税款的征收。这种思想成为联邦税务局改革的指导,同时也成为联邦税务人员工作的指南。例如,联邦税务局在重组内部机构时,模拟经营者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使机构的设置更加贴近纳税人;在解决税务争议时,联邦税务局要求其雇员更多换位思考;在具体的稽查和征收工作中,更加强调开诚布公的交流和统一适用法律。正是这种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使联邦税务局不断改进工作方式,税收征收的效率也在不断提高。目前,IRS拥有10万名左右的员工,每年100亿美元的支出预算。但是,它每年征收的税收超过2万亿美元,处理的纳税申报单超过2亿份,退还纳税人的款项将近3000亿美元。http://www.irs.gov/irs/article/0, , id=98192,00.html,最后访问时间为200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