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序
刑事法律是运用国家刑罚权同犯罪作斗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任何国家,刑事法律都是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的主要手段。自从有了法律,刑事法律就始终是法律门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甚至在中国古代,所谓法,几乎就是刑事法律的代名词。即使是在现代法治国家,刑事法律依然是法律体系中极为重要的部分,扮演着维护安全、秩序和自由的重要使命,围绕刑事法律的实施而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依然是所有法律工作机构和人员中最庞大的组成部分。因此,对刑事法律的研究,理应在整个法学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由于刑事法律是通过刑罚权的运用来维护安全、秩序和自由的,刑事法律的适用必然会给犯罪人(包括有涉嫌犯罪的人)的权利和自由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甚至包括人身自由权利的限制和生命权利的剥夺,刑事法律的适用有时还可能影响到犯罪嫌疑人或犯罪人以外的人的权利和利益,如对其家庭以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影响。而对这些权利的限制、剥夺和影响,同样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宁和秩序。
因此,刑事法律永远处在两种直接对立的利益的矛盾和冲突之中,永远面临着如何在两种对立的利益之间保持平衡以便使对社会的损害减少到最小的难题。破解这个难题是刑事法律研究永恒的主题。
刑事法律,涉及刑事立法、刑事执法和刑事司法,也涉及中国刑事法律、外国刑事法律和国际刑法及其相互之间的联系与衔接。刑事法律要运用逻辑的、规范的、注释的、实证的、比较的、历史的研究方法,从理念、制度、技术等不同的层面对刑事法律所涉及的方方面面进行研究,必然会形成许许多多的研究成果。《刑事法律论丛》将是反映这类研究成果的一种形式。
我们希望,《刑事法律论丛》的每一部论著,都应当是深思熟虑、言之有物、能够给人以启迪的经典之作,而不应当是急功近利、哗众取宠的草率之作;都应当是对实际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方案,从而有助于刑事立法的完善或刑事司法的正确实施或刑事法律理念的发展的有用之作,而不应当是文字游戏式的概念分析、空泛议论、不着边际、毫无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的浮夸之作;都应当是海纳百川、兼收并蓄、能够把理想与现实结合起来、把国际准则和他国经验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进行理论创新的新颖之作,而不应当是东拼西凑、肤浅陈旧、低层次重复,或者照搬照抄某一种制度或理论,乱发议论的浅薄之作。这是我们的追求,也是对每位作者的企求。愿以此与所有研究刑事法律的学者共勉!
朱孝清
200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