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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可译性的争论
与“直译”和“意译”有关的另一个问题是两种语言之间是否存在可译性。翻译界的部分学者(如:朱光潜、林语堂、茅盾等人)认为诗不可译,其他文学形式也不14可能将其文字内涵和美全部译出,因为有些民族、时代和地区的东西是绝无仅有的,无法找到等值的词语。音译、译述都不算独立完整的翻译。胡以鲁在《论译名》中提出玄学中的多义词、宗教著作中的神秘词语、民族史中特有的词语都不可译,“如 ‘曼那’(manus)译为甘露,则史迹讹淆。涅槃,译为乌有,则索然无味。”另一些人(如:成仿吾、贺麟等人)对可译性则持肯定的态度,认为因为人类的感情是相通的,甲国语言可以表现的内容用乙国语言同样也可以表达出来。贺麟说:“今翻译之职务,即在于明道知意而用相应之语言文字以传达此意表示此道,故翻译是可能的。”(《论翻译》)
世界上的语言虽然有5,600多种,但是它们的基本属性都是相同的,即:语言是社会的产物,是符号系统,是人类思维和交际的工具,是文化的载体。人类语言的共性决定了语言之间的可译性,这使千百万年来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相互交往、语言教学、思想传播、文化遗产继承成为可能。具体地说,如果语言之间的可译性不存在,翻译也就无从谈起,也就没有“直译”与“意译”的区别,更没有译文的准确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