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史(第2版)(博雅大学堂·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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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先秦时期的哲学

我国是世界文明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有将近四千年文字可考的历史记载。据考古发掘,在陕西蓝田县发现的“蓝田猿人”化石,是生活在距今约六十万年以前的人类,北京周口店发现的“北京猿人”化石,是生活在距今约五十余万年前的人类。1965年在云南元谋县,又发现了“元谋猿人”的两枚门齿,据鉴定,其生活年代可能比“蓝田猿人”和“北京猿人”更早。“蓝田猿人”和“北京猿人”均处于原始群时期,约在二三十万年前开始由原始群向氏族制度转化。中华民族经过了长期的原始社会生活,约在公元前两千多年开始进入奴隶制社会。

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同时推动了人类思维能力的发展。原始社会的人们在劳动生产中,在征服自然的斗争中,发展了他们的思维认识能力。我国古代流传的神话和传说,例如,女娲补天、羿射九日、神农尝百草等等,反映了我国古代人类思维发展的原始状况。马克思说:“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13页)我国古代流传的这些神话和传说,反映了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积极意义,但它是在想象中并通过想象来表达的,终究是不切实际的。

在原始社会中,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虽然想尽办法企图克服自然力带来的灾祸,但人类的力量是有限的,因此产生了对捉摸不定的自然力和自身构造的各种错误、幻想的观念。魔鬼、神怪、灵魂不死等即是这种幻想观念的一部分。据我国考古发掘发现原始社会的墓葬中已有随葬物品,这说明原始社会人们相信人死后还继续其生前的生活,所以用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随葬。同时由于当时人们对梦境也不能正确理解,所以认为有离开肉体而存在的灵魂。灵魂不死的观念或灵魂崇拜是最原始的哲学唯心论的萌芽。

另一方面,原始社会的人们在生产实践中和在与自然界的斗争中,也逐渐地积累了一些实际经验,对自然界的一些简单规律、物质现象也有一些朴素的了解,对客观世界在一定程度上采取现实的态度。这可以说是无神论、唯物主义思想发展的萌芽。

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开始出现分化。据考古工作者在山东发掘的这一时期墓葬中,发现随葬品悬殊很大,最多的随葬品达160件,其中包括贵重的消费品,如玉环等。这说明当时已有了贫富分化。氏族首领利用权力对氏族成员进行剥削才可能获得这些奢侈品。原始社会共同劳动,共同消费的原则遭到破坏,出现了人剥削人的现象,形成了阶级的对立。公元前两千多年,我国建立了最早的奴隶制国家——夏王朝,从此我国进入了阶级社会。我国奴隶制经过夏、商,到西周时期(约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770年)得到了高度的发展。

我国奴隶制的经济特点是奴隶主贵族占有土地和奴隶,通过井田制和分封制分给各亲族和同盟的民族或部落,建立许多大小不等的诸侯国,以保卫整个奴隶制的经济制度。到了周代,在政治上则是采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世袭制度,实行奴隶主贵族世卿世禄的等级制。各级奴隶主享有种种经济、政治、法律上的特权。夏王朝最后一个国王桀被受压迫的奴隶们咒骂说:“时日害(曷)丧,予及汝偕亡。”(《尚书·汤誓》)意思是太阳哪一天毁灭,我们情愿和你一同消亡!这里透露出被压迫者对奴隶主统治的不满。又如周王朝起兵打商王朝时,被商王朝驱使到前线作战的上万名奴隶举行起义,从而摧毁了商王朝的政权,这也说明了奴隶社会中阶级矛盾的激烈和尖锐。

在阶级社会中,哲学往往被打上阶级的烙印。夏代的奴隶主为了论证自己统治的合理性,声称自己的政权是得之于“天命”的。如《尚书·召诰》记载说:“有夏服(受)天命”等。到商代更抬出了一个至高无上的神,叫做“帝”或“上帝”,形成一种与巫术密切结合的早期宗教。这种宗教认为“上帝”是整个自然、社会的主宰。奴隶主贵族统治者经常利用“天罚”来威吓人民,假托神意来迫使奴隶等去从事战争、耕作和贡纳财物。西周统治者对这些传统的宗教又有所发展,他们用统治者的道德行为作为补充,以说明“上帝”不断更换统治者的理由,总之,这时的宗教已不同于原始社会的迷信了,它已经发展成为奴隶主统治阶级的思想意识形态。

在奴隶制社会中,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们对自然界的现象和规律也有进一步的认识,发展起了初步的自然科学知识。夏代已有了纪年的历法,商代在夏代历法的基础上,已有了隔若干年置闰月来调整季节的办法,而且采用干支纪日法。在数学上商代已采用了十进位,并且有了“规”、“矩”等字,说明当时数学的发展情况。在农业上商代人已懂得培土壅苗、流水灌溉等,还有了酿酒、缫丝、绩麻等生产技术。到西周时期,在农业生产上发明了轮流休耕,保护土地肥力的“三圃法”,初步懂得了施肥、中耕、治虫、选种等。在天文方面建立了专职人员,《诗·小雅·十月之交》中记载的一次日食,是世界公认的最早的日蚀记录。生产发展促进自然科学知识的丰富,为哲学思想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资料。

西周末年,奴隶制开始崩溃。从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403年,史称春秋时期,是我国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由于生产工具的改革,特别是铁器农具的使用和用牛耕田,生产力进一步得到发展,同时由于奴隶们的不断起义反抗和大量逃亡,旧奴隶制生产关系已成了生产力发展的桎梏。这时在一些诸侯国中奴隶主为了招徕奴隶劳动力,获得更多的财富,在原有的分封地之外,又强迫奴隶开荒扩大耕地面积,这样私田大量出现,封建依附关系也开始出现和发展起来。新的封建生产关系逐渐形成。公元前594年,鲁国的“初税亩”是我们历史上第一次承认实行按亩收税的制度,承认分封地之外的私田的合法性。也可以说是新的地主阶级第一次得到合法承认,并登上历史舞台。随后,齐、晋、郑等几个大诸侯国都进行了类似的改革,封建地主阶级逐步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取得了优势,经过长期的反复斗争,我国封建制的正式确立是在战国时期。

春秋时期,新兴封建地主势力和奴隶主贵族势力之间的矛盾逐渐激化。在这个社会大转变的斗争中,新兴地主阶级主要是依靠和利用了奴隶和平民的力量才战胜奴隶主贵族的。他们采用各种方法,如减轻赋税,灾年贷粮,论功行赏等以争取逃亡的奴隶,笼络人心,扩大自己的政治和经济实力。如齐国的田氏,从公元前532年至公元前475年的近60年中,依靠人民的力量,经过三次武装搏斗,才最后灭掉高、栾、鲍、崔、庆等十余家旧奴隶主贵族的势力,在齐国掌握了政权。在晋国,新兴地主阶级也经过多次努力,才形成韩、赵、魏三个封建国家。

春秋时期经济的发展,农业、商业、手工业及科学的进步以及复杂而尖锐的阶级矛盾、社会矛盾,推动了哲学的发展。奴隶主统治者为了维护其统治,竭力鼓吹有意志的天,要人们听从于“天命”的安排。新兴地主阶级及其同盟者小生产者则运用当时自然科学的成就,结合本阶级的利益,开始对“天命”论的宗教有神论展开批评,掀起一股强劲的人文主义思潮。这时哲学上的主要代表有:以孔子为代表,提出“仁”与“礼”的学说及“中庸”观念,发展了殷周及春秋以来的传统哲学思想及伦理观念,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学术流派儒家。以老子为代表,提出“道”和“无为”的学说,开创了中国古代哲学中宇宙论的传统,以及影响深远的道家学派。以墨子为代表,提出“兼爱”、“非命”等十大主张,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代表了小生产者的利益和愿望。此外,春秋末年还出现了我国古代的军事理论家孙武,在他所著的《孙子兵法》一书中,总结了我国古代的作战经验,包含有丰富的古代朴素军事辩证法思想。

“战国”时期(公元前403—前221年),是我国封建社会形成和确立时期。战国初期至中期在多数诸侯国中已建立了地主阶级的政权,正在为巩固新政权而斗争,而尚有部分诸侯国则正处于新兴地主阶级夺取政权的过程之中。随着广大奴隶群众反抗奴隶主的斗争、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的进一步深入,各诸侯国新兴地主阶级向奴隶主统治者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公元前403年,韩、赵、魏三家分晋,建立了封建制国家。公元前386年齐国地主阶级的政治革命也最后获得胜利。较晚进入封建制的是秦国。公元前359年至350年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宣布了封建制在秦国的确立。我国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经历了近二百年的反复、激烈的阶级斗争。到战国后期,在广大黄河流域地区形成了秦、齐、楚、燕、韩、赵、魏七个强大的封建国家,为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封建王国打下了基础。秦国封建制度的确立虽然比较晚,但由于它对旧奴隶主势力打击比较坚决,对旧奴隶制制度改革比较彻底,并且重视和积极发展生产、扩充土地等,所以在政治、经济、军事等力量上却成为当时最强盛的国家,以至最后由它完成了统一全国的历史任务。

“战国”时期是社会大动荡、大转变的时期,当时的阶级矛盾十分尖锐复杂。

地主阶级是新生产关系的代表者。这个阶级来源比较复杂,有的是从工商业或手工业者、自由民转化来的,有的是因军功受赏而上升来的,有的是从旧奴隶主贵族中转化来的。由于这些人原来的政治、经济地位不同,因此,他们对这场社会变革的态度也有所不同。有的主张用激进的暴力的办法打击奴隶主阶级,建立封建制度;有的则主张用缓和的改良的办法解决问题。

在这复杂的阶级斗争中,作为各阶级思想上的代言人,知识分子阶层也十分活跃。他们不是独立的一个阶级,而是按其政治、经济地位和思想倾向,依附于各个不同的阶级。奴隶和农民在剥削制度下,完全被剥夺了学习和掌握文化的权利,他们的政治、经济要求和思想状况很难得到系统的完整的表现,或者只能片断地在当时剥削阶级思想家的著作中反映出一些来。

当时,各个阶级乃至一个阶级中的不同阶层,面对这一社会大变革的形势,都要起来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此,在这一时期中,围绕着新旧生产关系、社会制度、文化教育的斗争,以及通过什么办法来建立封建制等问题,在思想战线上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产生了各种不同的思想派别,形成了我国历史上有名的“百家争鸣”的局面。齐国地主阶级政权建立后,新统治者田氏为了招纳为地主阶级服务的人材,在国都临淄的稷门下设立学宫,招徕了各国不同学派的知识分子到这里讲学、著书,成了当时“百家争鸣”的一个中心。

战国时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自然科学也相应地发展起来。这对古代唯物主义哲学的发展有很大影响。当时,对天文、地理、物理、医学等方面的知识都有相当高度的科学总结。例如,天文学上有甘德的《天文星占》,石申的《天文》,后世合称《甘石星经》,记录了星象的方位,是当时世界上最早的恒星表。地理学上则有专著《禹贡》和邹衍《大九洲》的学说。在后期墨家著作中,记载了不少关于物理、力学、光学等科学知识。《考工记》一书是我国最早的手工业手册。医学上的成就也很突出,重视全面诊断,提倡预防、养生之法。名医扁鹊根据病人的气色、声音、形貌诊断病症。此外,战国末出现的《吕氏春秋》一书中收录了许多战国时有关天文、历法、农业、物理等方面的自然科学成就。这些自然科学的成果,为唯物主义反对宗教迷信、唯心主义的斗争,提供了一定的科学根据,促进了唯物主义的发展。

战国时期反映各阶级利益斗争的思想界的“百家争鸣”,大致情况如下:

代表新兴地主阶级不同阶层的思想家分为许多派别,但主要有两派:

一是新兴地主阶级的激进派代表。这主要是部分自由民因军功获得土地,或由工商业、手工业转化过来的那部分地主阶级的代表,他们在政治上主张通过暴力、战争推翻奴隶主的统治,废除奴隶主的“世卿”制,提出以军功论爵位,用“严刑峻法”建立地主阶级的专政。在经济上主张剥夺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废除无功受禄的奴隶制财产分封制度。提出按军功和开垦土地的贡献重新分配土地、财物、劳动力,保护和发展体现封建生产关系的土地私有制。在世界观上,要求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比较注重客观实际的经验,是朴素的唯物主义。这一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商鞅、孙膑、《管子》书中《心术》等四篇的作者、后期墨家、荀况、韩非等。

另一派是地主阶级改良派的代表。这主要是旧奴隶主贵族转化过来的那部分地主,他们在政治上主张用“仁义”等说教来感化奴隶主,笼络劳动人民,实现向封建制的过渡,反对使用暴力。在经济上,主张在一定程度内承认封建地主经济的合法性。在世界观上,倾向保守,片面强调主观精神的作用,鼓吹主观唯心论的先验论和英雄史观。这一派的主要代表有孟轲等。

此外,还有一些知识分子,在社会大变动面前,感到无所适从,故对社会或作消极反抗,或潜心思考寻找精神上的寄托。他们面对阶级地位的大变动,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传统观念的遭破坏,感觉到“世道”、“无常”、祸福、是非一切变动不定。在他们的著作中反映出了一些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因素,但由于他们看不到这些转化的客观原因,而且对这种转化既厌恶又无能为力,因此终于走向了取消祸福、是非,甚至取消一切差别的相对主义、怀疑论。他们的主要代表人物有老子、庄子等。

战国时期哲学思想有很大的发展,这表现在此一时期政治思维水平的提高,因此进一步制造更为精致的哲学体系,如老子提出“道”的学说,企图建立新的哲学体系。在认识论方面,孟子唯心论的特点是片面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鼓吹“良知”“良能”的主观唯心主义,庄子则走向根本否定人的认识能力、取消认识的怀疑论和不可知论。唯物主义在与唯心主义的斗争中,坚持了客观物质世界第一性和无神论的原则,在认识论上则进一步发展了反映论。后期墨家克服了墨子的狭隘经验论倾向,对理性认识给以适当的地位。荀况是先秦哲学的总结者,他在承认自然界有自身固有的运动秩序的前提下,提出了人定胜天的思想,达到了先秦哲学的最高峰。

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中,战国时期对逻辑学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后期墨家、荀况等在与公孙龙、惠施等人的辩论中,建立起中国最早的在唯物主义认识论基础上的逻辑理论。当时辩证法思想也得到了发展,惠施、公孙龙的学说中都含有一定的辩证法的因素。《老子》、《易传》的思想中则富有更多的辩证法思想。

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哲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