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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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尔不群,历久弥新

——重读、重释、重译夏目漱石的《文学论》

王向远

20世纪以来的一百年间,在全世界范围内,由于知识的体系化、专门化、课程化的强烈需求,文学概论、文学原理之类的书层出不穷,至今仍不绝如缕。但毋庸讳言,这类书的大部分,要么着眼于知识普及,要么作为教材用于教学,因而在观点和材料上往往流于祖述,而缺乏创新。而且越到了晚近,特别是在当今,这类书虽然越写越厚,越写越玄,却常常缺乏创意,不禁令人发出今不如昔之叹。实际上,就人文成果而言,创新与成果出现的时间先后,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新出的书,未必新,而许多年前出版的旧书,却也未必旧。这是我们不能不承认的。

旧书不旧,这里可以举出日本近代文豪夏目漱石(1867—1916)的《文学论》,该书是作者1903年至1905年在东京大学的讲稿,1907年整理出版,到现在刚好一百年了。一百年,至少经历了三代人,确实是很久了。然而只要读者此前有过《文学概论》、《文学原理》之类的书籍阅读或课程学习的经验,那么读一读《文学论》,就一定会感到惊讶,会觉得没想到夏目漱石是这样论述文学,这样叫人耳目一“新”!例如全书第一编第一章开门见山地说:

 

一般而论,文学内容,若要用一个公式来表示,就是(F + f)。其中,F表示焦点印象或观念,f则表示与F相伴随的情绪。这样一来,上述公式就意味着印象或观念亦即认识因素的F和情绪因素的f,两者之间的结合。

 

据研究者推断,上述定义中的“F”可能来自英文的Focus或者Focal point(焦点);也有人认为来自Fact(事实);而“f”可能来自feeling(感情)。漱石之所以把F + f放在括号里,写成(F + f),是强调两者是不可分的,表示只有两者交互作用而成为一个整体时,它们才能成为“文学的内容”。在漱石看来,人们的各种语言表达,固然都是表现“焦点意识”F的,但仅仅表现F,还不成其为文学。他认为,我们平常所经验的印象和观念,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一是有F而无f,即有知性的要素,而缺少情绪的要素,例如数学、物理学的公式定律仅仅作用于我们的智力,而不能唤起我们的情绪;二是伴随着F而发生f,例如我们对于花儿、星星等的观念;三是只有f,而找不出与其相当的F,例如莫名其妙、没有缘由地感到恐惧之类。漱石认为,以上三种情况,可成为文学内容的是第二种,即(F + f)的形式,至于第三种情况,文学作品中也有描写和表现,但实际上是F的省略,经读者加以想象和补充之后,也可以归为(F + f)而成为文学内容。

虽然我们大部分人都会接触文学,但要说出文学是什么,要给文学下一个定义并不那么容易。世上关于文学的定义非常五花八门,各有自己的角度与立场,而夏目漱石的“文学就是(F + f)”这一定义,明确指出文学就是“认识的因素”(又称“知性的要素”)和“情绪的因素”两者的结合,这大概算是最简约的文学定义了吧。

在漱石《文学论》的定义中,有几个关键词或词组,对于理解全书思路和思想尤为重要。

第一就是所谓“文学内容”。

“文学内容”原文作“文学的内容”。在日语中,“的”字作为结构助词,表示“带有……性质”的、“具有……特征”的意思。“文学的内容”就是“具有文学性的内容”。意即使文学成为文学的基本材料,所以有时又称作“文学的材料”。这里的“内容”是广义上的,并非狭义的“内容”与“形式”二分法意义上的“内容”,而是内容与形式融为一体的“内容”,接近于我们通常所说的文学素材,但素材是需要处理的材料,内容则是处理后的成品状态。在这里,漱石使用的“内容”具有原初意义,就是文学作品本身所承载的全部,简言之,就是文学作品本身。在这个意义上,漱石表述为“文学的内容……就是(F + f)”,也就是文学本身。漱石是在“文学构成论”的意义上,强调文学的“内容”即内部构成,要说明“什么东西可以进入文学”、“什么材料可以成为文学的材料”,因而才特地表述为“文学的内容”,而没有直接表述为“文学”。由于“文学内容”就是文学本身,所以在《文学论》中,没有与“文学内容”相对而言的“文学形式”。全书第四编论述的文学创作的修辞方法与艺术技巧,本来属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形式”的范畴,这一编原文的标题却是“文学内容的相互关系”。依漱石的(F + f)的文学定义,文学的形式问题也是如何处理F与f的关系问题,因而归根到底也就是如何处理“文学内容的相互关系”问题。这种“内容一元论”的思路,对于解决“内容”与“形式”二分法所带来的“二元对立”的理论困境,是颇为有效的。

第二个关键词,就是“焦点印象或观念”,又称“焦点意识”,漱石用F这个字母来表示。

所谓“印象或观念”无疑是心理学概念。“印象”是客观事物在人的大脑中留下的记忆和迹象;“观念”也是客观事物在人的头脑中留下的印象,但比“印象”更有概括性,更带有知性特点。“印象或观念”合在一起,称为“意识”,而“焦点的印象或观念”,简言之就是“焦点意识”,因而漱石在后文中更多地使用“焦点意识”一词。漱石借鉴英国心理学家摩根的“意识流”理论,认为人的意识是一刻不停地起伏流动着的,“焦点意识”是意识流动起伏过程中的顶点或焦点的部分,也是最明确的部分。意识波动的“焦点”前后,都属于“识末”,即意识的边缘和模糊地带。“焦点意识”F在时间上有长有短,范围有大有小。漱石将其划分为三种:一是发生于意识的一瞬间的F,二是某个人一生中某一时期的F,三是社会进化某一时期的F亦即通常所谓的“时代思潮”。在漱石《文学论》的定义中,并非所有的“印象或观念”或“意识”都可以作为文学的内容,而只有“焦点意识”才能成为文学内容。文学家要描写的是自己的焦点意识,反映的是那个社会时代的焦点意识,而读者也是从自己的焦点意识出发,阅读、理解和欣赏文学作品的。漱石的“焦点”论在一定意义上接近左翼社会学文论中的“人的本质”、“社会本质”、“时代本质”论,但意识形态语境中的“本质”论往往是一种僵硬不变的价值判断,而“焦点”论则强调流动起伏和推移变化。漱石《文学论》的“焦点意识”这一概念及相关阐述,体现了他对文学的社会根源、心理根源的独特理解。“焦点意识”论没有直接把“现实社会”或“社会生活”作为文学的来源或源泉,而是直接将作为心理内容的“焦点印象或观念”即“焦点意识”作为“文学内容”。漱石并非不承认社会生活是文学的依据和来源,但他没有简单地走机械的“反映论”和“决定论”的思路,而是强调文学作为精神产品,作为人的心理产物的特殊性、复杂性、能动性。由此,漱石将欧洲文论史上长期存在的社会学与心理学、唯物的与唯心的、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二元对立的文学观加以消泯,将两者自然而然地融为一体。

第三个关键词,就是“情绪”,用f来表示。

在漱石《文学论》的定义中,情绪f是伴随着焦点观念F的,情绪f虽然是依附性的,但f的有无和多寡,却决定了F能否成为文学材料,又在多大程度上成为文学材料。漱石所说的“情绪”,基本上是“情”、“感情”的同义词,他把“情绪”看作是文学的决定因素。这与坪内逍遥《小说神髓》中“小说主要是写人情”、岛村抱月《文学概论》中“文学内容的主要因素是‘情’”的命题是基本相通的,而从心理学角度加以透彻阐述,则是漱石“情绪”论的特色。漱石将能够作为文学材料的F划分为四种:第一种是“感觉F”,主要存在于自然界,最能唤起人们的强烈的情绪;第二种是“人事F”,主要存在于人类社会,包括行为善恶、悲欢离合等,若是活生生的具体的人事,也很能唤起情绪;第三种是“超自然F”,主要是宗教信仰,能够引起人们的强烈的、持久、神秘的情绪;第四种是“知识F”,主要指有关人生问题的思想观念。“知识F”因主要诉诸概念,虽能引发情绪f,但f的程度一般较弱,不太适合作为文学材料。他又指出,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个人的成长,F在不断地增殖,而f也随之不断增殖。f的增殖法则有三:(1)感情转置法,是爱屋及乌、恨屋及乌似的衍生转移;(2)感情的扩大,是伴随着新的F而产生的新f;(3)感情的固执,是F本身虽不存在了,f却迟迟不消失。漱石《文学论》对“情绪”f的解释,始终都紧扣(F + f)的文学定义,与对焦点意识F的解释密切结合在一起,这样一来,便消除了客观的素材F与主观感情f的二元性,由通常所假定的对立关系,转为情绪f对意识F的依附关系,从而消除了情感与理智的对立,题材与素材的对立。

与这个定义相关的第四个关键词,是“幻惑”。

漱石所解释的“幻惑”接近于英文的illusion,但含义更加丰富,“幻惑”分为“作者的幻惑”和“读者的幻惑”。“作者的幻惑”有诗意的浪漫的幻惑(又称“诗趣的幻惑”)和“写实的幻惑”。“幻惑”指作家可以将平常丑恶的、令人不快的材料,经过艺术处理后使读者体味到美感,可以将一个通常认为的坏人写成好人,反之亦然;读者也可以颠倒是非标准,津津有味地欣赏恶人恶行。在这里,“幻惑”有“幻觉”、“错觉”、“假象”、“艺术假象”、“文学假定”、“魔幻手法”、“审美转化”、“点铁成金”、“化腐朽为神奇”的意思;“读者的幻惑”就是“直接经验变成间接经验的一瞬间,立刻黑白颠倒,化圆成方”,以致善恶不分、好歹不辨,有“艺术错觉”、“审美迷误”的意思。在悲剧欣赏中则喜欢隔岸观火、以欣赏他人的痛苦为快乐,享受“奢侈的悲哀”。漱石《文学论》把这些“幻惑”看成是情绪f的一种附属特征,情绪f本身——无论是作者的情绪、作品的情绪,还是读者的情绪——都一定伴随着“幻惑”,文学特征即文学性的多寡是由情绪f所决定的,那么就可以说,“幻惑”也是文学本身的特征,甚至“文学的目的”也在于制造“幻惑”。在这一点上,文学与科学截然不同,为此,漱石专门设立了第三编《文学内容的特质》,将文学的F和科学的F加以比较,特别是联系具体作品和事例,详细地区分了“文学之真”和“科学之真”。既然文学及文学之真的特征是“幻惑”,那就不要将文学等同于现实人生,不能将人生与文学直接联系起来。

既然文学是“幻惑”,那就不同于现实人生,那么文学鉴赏就一定要超越现实人生,为此,漱石进一步提出了关于文学鉴赏论的概念:“去除自我”或“非人情”。所谓“去除自我”,首先是要在文学鉴赏中去除与自己的利害关系的考量,要把从自我观念中所产生的“f”从作品所描写的所有事物中排除出去。其次要去除的是善恶观念和道德判断,而只是追求“崇高感”、“滑稽感”和“纯美感”。漱石把这个叫做“非人情”或“超道德”。最后是排斥知性判断,特别是指不用现实中的“真”来要求文学之“真”,因为对文学而言,“幻惑”本身就是“真”,是“文学之真”,“幻惑”就是要求文学鉴赏者沉入艺术家所创作的艺术世界,做纯审美的观照。

论述了文学的“幻惑”的特征之后,《文学论》第四编专门论述“幻惑”的创造,为此,漱石提出了“观念的联想”这一术语。“幻惑”的制造依靠作者的“观念的联想”,从而在不同事物中建立联系,就是面对已有的文学材料,“要怎样加以表现,才最能将其诗化或美化(或滑稽化)”,这就需要有具体的语言艺术及方法技巧,漱石把这个叫做“文学语法”或“文学修辞法”,并提出了如何制造文学之“幻惑”的“文学修辞法”,包括“投出修辞法”、“投入修辞法”、“以物拟物的联想”、“滑稽的联想”、“调和法”、“对置法”、“写实法”、“间隔法”等,共八种基本修辞方法,并以18—19世纪的英语文学作品加以例证。写作《文学论》时,漱石不仅有了大量的阅读体验,而且有了成名作长篇小说《我是猫》及若干短篇小说的创作经验,因此对文学创作手法或“文学修辞法”有着切身的体会和细致的把握,因此这一部分写得尤为细致精到。例如,第一种方法“投出修辞法”,指的是把自己投射(Project)于外物,并以此来说明外物,就是通常所谓的“拟人法”;第二种方法“投入修辞法”,是为了使人类行为状态的印象更加明晰,而把外物投入进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拟物”法;第三种方法“以物拟物的联想”,照原文直译是“与自我脱离的联想”,意即脱离人本身,而在物与物之间进行联想;第四种方法“滑稽的联想”,是为了将两个事物联系起来,往往不深究其间的本质联系,只抓住其间的表面的一点类似便加以联想,从而表现出滑稽的趣味。在上述四种方法中,前三种是为表现类似而将两个事物联系起来,第四种是要通过类似性的联系,使人联想到非类似。若把前者加以扩展,就成为“调和法”;把后者加以延展,便成为“对置法”。

与上述制造“诗趣的幻惑”及相关方法不同,漱石还提出并特别论述了“写实法”,认为写实法要制造的是另一种幻惑,就是“写实的幻惑”。他以简·奥斯丁等英国文学有关作品为例,认为写实法就是无论在语言使用还是人物描写上,都要尽可能接近现实的日常生活,“取材淡淡然,表现也是自然而然而不用丝毫的粉饰”,目的是“唤起我们那种对于街坊邻居一般的兴趣与同情”,而不是追求浪漫和奇异,同时还要追求“藏于平淡写实中的那种深刻”。漱石指出,那些浪漫、夸张、雕饰的“诗趣的幻惑”会让我们“目瞪口呆”,而“写实法”则让我们在镜子里看到熟悉的日常生活,而使人“目不转睛”。“目瞪口呆与目不转睛,效果虽不一,但其效果无疑都存在于‘幻惑’中。”值得注意的是,漱石仅仅把“写实法”作为“文学修辞法”的一种“方法”,这与后来出现的各种各样的文学概论中的“写实主义”(后来又改译为“现实主义”)的所谓“创作方法”有很大的不同。漱石的“写实法”是与“诗趣的幻惑”相对而言的“写实的幻惑”的表现方法,是“文学修辞法”层面上的,而不是“文学思潮”与文学流派层面上的,更不是意识形态化的“主义”层面上的。

在上述的各种手法之外,漱石的《文学论》还提出了与此相关的所谓“间隔法”。漱石认为,“间隔”也是产生“幻惑”的重要手法之一,就是如何处理作者、作品与读者之间的距离问题,主要是一种叙事的间隔方法。例如,要在时间上缩短距离,作家所惯用的就是“历史的现在叙述”。而漱石着重论述的是“空间缩短法”。“空间缩短法就是把介乎于中间位置的作者的影子藏匿起来,使读者和作品中的人物面对面地坐着。要做到这一点,有两种方法:一是把读者拉到作者旁边,使两者置于同一立场,这时读者的视阈与作者的视阈合而为一,作者的耳朵与读者的耳朵合而为一,如此,作者的存在便不足以妨碍读者的视听了,两重的间隔就会缩短而减其半;二是不把作者拉到读者旁边,而只是作者自己主动地和作品中的人物融为一体,丝毫不露中介者的痕迹,如此,作者便成了作品中的主人翁或副主人翁,或成为在作品世界中生活的一员,读者就可以不受作为第三者的作者的指挥与干预,而方便和作品直接相接触。”并以英国文学作品及中国《左传》中的“鄢陵之战”的一段描写为例,做了细致的分析。

漱石《文学论》中的文学修辞法极有特色。他所论述的“观念的联想”方法,包括“投出修辞法”、“投入修辞法”、“以物拟物的联想”、“滑稽的联想”、“调和法”、“对置法”,还有“写实法”、“间隔法”,既是文学鉴赏论,也是文学创作技法论。不仅对读者,而且对作家都有参考价值。一般文学概论、文学原理之类的书,由于执笔者的局限,大都只能取文学批评、文学史研究这两个角度,而漱石除了批评家和文学史家的角度外,同时也站在作家的立场上,以批评家、文学史家、作家的三重角色,详细阐发了文学创作的具体修辞技法,尤其对“怎么写”这个作家最关心的问题讲得头头是道,条分缕析,使得《文学论》成为“写给作家看”的书,这也是漱石的过人之处,也是《文学论》的突出特色之一。

就这样,漱石在《文学论》全书的前四编中,围绕着(F + f)的文学定义,以“文学内容”(文学材料)、“焦点意识”、“情绪”、“幻惑”等关键词,从文学创作与鉴赏两个方面阐释了他的文学构成论、文学特性论、文学修辞论。而到了最后一编(第五编),则展开了他的“文学推移论”,由文学的横向的剖析转为文学史纵向发展演变的寻绎和描述。

漱石《文学论》中对文学发展演变的描述,仍然紧扣(F + f)的文学定义,提出了“焦点意识的流动”、“焦点意识的推移”、“焦点意识的竞争”、“预期”等一系列命题。他认为,“焦点意识”F是不断流动的,一个人的成长乃至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都表现为“焦点意识”F的不断流动和增殖,F变成了F′、F″、F′″……乃至Fn,不同的“焦点意识”之间的竞争,是“焦点意识”推移的基本动力。他认为,文学所表现的一定是F,最能反映作家本人的“焦点意识”,也最能反映某一时代读者的“焦点意识”,若非如此,那就必然会导致读者的“厌倦”而由“焦点意识”进入“识末”,也就必然会退出文学史的舞台而被新的文学所替代,这就是“焦点意识”的推移、亦即文学发展演进的根本原因。而从文学史上看,文学的推移,常常表现为一个时代的“集合F”又称“集合意识”的推移。漱石所谓的“集合意识”具有社会性和时代性,基本相当于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会意识”,它大体可以分为三类,即“模拟的意识”、“能才的意识”和“天才的意识”。“模拟的意识”以互相模仿来维持稳定,“能才的意识”是少部分人(能才)以其机敏而先人一步,“天才的意识”则是超前的、创造性的。文学是这三种“集合意识”的复杂综合的表现。文学的推移首先为“暗示”的法则所支配,漱石所谓的“暗示”是有预示性、启发性、启示性的东西,他把“暗示”分为六种或四种,都是来自过去的暗示、来自现在的暗示,或新的暗示、旧的暗示及其组合,由于接受了这种种暗示的刺激和启发,由于作家在创作中表现出这些“暗示”,就能够打破人们因循守旧的“预期”,而在此之前,人们只能依靠“预期”来维持现状。漱石认为:“一方面我们有意欲求新之念,另一面又有怀古守旧之心。这两种倾向同时活动,对意识的波动产生影响,那么为这两种倾向所支配而出现的焦点内容,在逻辑上就必须如此:不能完全是新的,也不能完全是旧的。当试图移于新的时候,旧的就阻抑之;欲复于旧的时候,新的就遏制之。”因此,推移必须是“渐进的推移”。这种“渐进的推移”中有一些表现为逆势而动的“反动”现象(例如欧洲文学史上的古典主义),但“反动”也是“渐进的推移”的一种表现。或者说,正是“反动”保持了推移的渐进性而不致激进和失控。同时,推移只是人们的“趣味的推移”,因此推移并不意味着进步。

漱石的文学推移论正如其他论点一样,依然是独辟蹊径的。他不取社会历史决定论,没有把文学的发展演化直接与社会发展进程联系在一起,而是把文学看成是“焦点意识推移”的表现,是“暗示”的启发在起作用,同时又承认“某一时代焦点意识”、“集合意识”(集合F)意即社会意识对文学推移起着支配作用,因而他也没有忽视社会时代因素。他强调“渐进推移”的原则,对新与旧、传统与现代、革新与继承、激进与反动的复杂互动关系,作出了审慎稳妥的描述和判断。

至此,我们可以把漱石《文学论》的基本内容归纳为:

 

文学构成论:(F + f)论

文学特性论:“幻惑”论

文学鉴赏论:“去除自我”、“非人情”论

文学修辞论:“观念的联想”及修辞八法

文学推移论:“暗示”论、“集合意识”推移论、“渐进推移”论

 

还可以把《文学论》基本的逻辑思路和结论概括为:

 

人的“焦点意识”F,必须附带着“情绪”f,才能成为“文学内容”或“文学材料”;“情绪”f的附属特征、亦即文学的审美特征是“幻惑”;“幻惑”有“诗趣的幻惑”、有“写实的幻惑”,依靠“观念的联想”,分别以不同的修辞法及叙事间隔法加以制造;“焦点意识”F不断流动、竞争,导致“集合F”即社会时代的“集合意识”的推移变化,由此导致文学的推移,这种推移表现为“渐进”的特征。

 

现在看来,全书的这些基本结论,如今对于大多数专门的文艺理论研究者而言,已经成为共识或者通识,但即便如此,这部充满文学家敏锐感觉和哲学家睿智与深刻的《文学论》,也仍然给人以新鲜感,仍对我们有相当的启发。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文学论》的特有的概念使用和“论法”(表述方式),还有独特的立场与姿态。

首先,《文学论》不同于此前相关著作的“主义”视角,而取“全义”的视阈,突破了特定思潮流派、特定时代语境的束缚,全方位、多角度看待文学。在欧洲各国,各个时代的文学批评与文学研究,往往与特定的哲学观点(例如唯物论、唯心论)联系在一起,又与特定的文学思潮、流派结合在一起,大多数则是代表某一思潮流派发言,例如古典主义、浪漫主义、写实主义、自然主义等,这就免不了受既定的唯物和唯心的哲学立场、特定的思潮流派、特定“主义”的视阈局限。在日本,比漱石《文学论》早二十年问世的坪内逍遥的《小说神髓》是站在启蒙主义、写实主义立场写出的文学理论著作,而漱石的《文学论》作为学院派的纯学术著作,则采取了更为超越的立场。构成《文学论》理论出发点的(F + f)的文学定义,以“社会心理学”的方法,将社会学与心理学结合起来,将理智因素与情感因素结合起来,以此巧妙地弥合了唯物与唯心的分野,既承认“焦点意识”的社会性与时代性,又不取社会物质决定论。在此前提下,对不同的文学思潮和流派,各种“主义”的文学都一视同仁,采取了更为包容的态度。对于古典主义、浪漫主义、写实主义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局限性,都做了客观公正的分析判断,而对于当时甚嚣尘上的自然主义,也采取了旁观的、冷静分析的态度。对众所信奉的进化论,也从文学的角度表示了质疑,指出新的未必是好的,推移也不意味着进步。

第二,将英国式的文本批评和德国式的逻辑思辨结合起来。漱石《文学论》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追求体系性与思辨性,全书形成了较为严密的逻辑构架,并使用公式、图标、数字计量等现代科学方法,试图超越此前的印象式、鉴赏式的文学批评,将文学理论加以科学化,体现出了建立“文学科学”或“文艺学”的企图。这种努力与近代德国的黑格尔、法国的丹纳为代表的哲学家、美学家、文论家的精神科学及美学的建构是一致的。但另一方面,《文学论》又没有像德国美学或文艺学那样走纯粹思辨的路子,而是以大量的具体作品文本为例证加以解剖。所有的概念、观点和结论都落实在细致的文本分析的基础上,而不做抽象的、架空的论断。因为漱石当时授课的对象是英文学科的学生,因而直接地、大量地援引英国经典作家作品的原文,如乔叟、莎士比亚、弥尔顿、蒲柏、斯威夫特、爱迪生、华兹华斯、柯勒律治、拜伦、雪莱、丁尼生、勃朗宁、马修·阿诺德、简·奥斯丁、勃朗特、狄更斯、萨克雷、司各特、哈代、吉卜林、罗斯金等,还有古希腊、法国等其他欧洲文学,有时也援引中国古代文学和日本古典文学,每个概念、观点和结论都有具体作品的印证,都是从大量的作品实例的分析中概括出来的。而且,漱石对文本的分析常常能够细化到、深入到语言字词的层面,对构成作品之基础要素的语言进行细致的语法、修辞分析,这已经摆脱了英国式的印象批评,事实上是后来的英美“新批评”的先驱。总之,漱石将德国式的体系构架与英国式的文学批评及作品论结合在一起,充分体现出了英国式文学批评的长处,也发挥了德国式思辨的效力。

第三,全面体现了横跨东西的世界文学视野,运用了比较文学的观念与方法。

漱石专攻英语和英国文学,对以英国文学为首的西洋文学颇为了解。同时,正如他在《文学论》的自序中所说,他“少时好读汉籍,学时虽短,但于冥冥之中也从‘左国史汉’里隐约感悟出了文学究竟是什么”。他在中国文学与英国文学的对照中,深有感触地说:“我在汉学方面虽然并没有那么深厚的根底,但自信能够充分玩味。我在英语知识方面虽然不能够说深厚,但自认为不劣于汉学。学习用功的程度大致同等,而好恶的差别却如此之大,不能不归于两者的性质不同。换言之,汉学中的所谓文学与英语中的所谓文学,最终是不能划归为同一定义之下的不同种类的东西的。”漱石就是这样,作为一个日本学者,以其学贯东西的修养,站在日本文化及文学的立场上,一边玩味着中国古典文学,一边审视着英国文学及西洋文学,形成了横跨东西的世界文学视野与比较文学的观念方法,这一点集中体现在他同时期的另一部著作《文学评论》(原题《十八世纪英国文学研究》,该书汉译本由厦门国际书社于1928年出版)中,在《文学论》的研究和撰写中也有广泛运用。《文学论》对西洋文学、中国文学、日本文学的作家作品,常常自然而然、信手拈来地加以比较,而且还在文学与艺术(例如绘画)之间,文学与哲学、美学、心理学之间进行跨学科、超文学的比较。可以说,漱石是日本最早一批践行比较文学观念与方法的先行者,在日本比较文学史上也占有重要位置。

由于具备了这些特点,就使得《文学论》在20世纪初年之前的欧洲与日本的同类著述中异军突起、出类拔萃。在20世纪初年之前,从理论上对文学做出如此周密的阐述的著作,是极为罕见的,就在日本而言,此前成体系的著作只有坪内逍遥的《小说神髓》,该书1886年出版,比《文学论》早近二十年。《小说神髓》是站在提倡写实主义这一特定立场上的启蒙性、普及性的小册子,面对一直以来的“劝善惩恶”的传统文学观念,《小说神髓》提出“写人情”为主的主张,具有矫枉过正的启蒙主义动机,而夏目漱石的《文学论》则是试图建立科学的文学论体系,以求知益智为目的,是超越流派的纯学术的、学院派的著作。在西方,19世纪德国的黑格尔写出了体系化的《美学》,康德写出了《判断力批判》,法国的丹纳写出了《艺术哲学》,但这些著作都是作为哲学和美学,而不是按“文学理论”、“文学原理”的思路来构思写作的。至于英国,正如日本现代学者福原麟太郎在《文学和文明》(文艺春秋社,1965)中所说,像《文学论》“这样的科学的演绎的文学理论,在英国是没有的。因为英国人的嗜好主要在于对具体作家作品的鉴赏和批评。对于什么是美,文学何以给人以快乐之类的抽象问题不感兴趣”。德国文学研究家、评论家小宫丰隆在岩波书店版《漱石全集第九卷》所收《文学论》的“解说”中也认为:“历史地看,假定在此之前英国、德国等国也出了若干《文学论》,但像漱石《文学论》这样客观地、科学地,特别是动态(dynamic)地对文艺加以研究的著作,可以说不只是日本没有,西洋在那时候也没有。”这些话是可信的。假如当时英国人写出了类似的著作,相信专门去研究英国文学的夏目漱石就只有拜读借鉴,而不会再来做重复研究了。鉴于此,《文学论》刚刚出版两个月时,德国文学研究家、评论家登张竹风就在《评漱石君的〈文学论〉》中认为,《文学论》在理论的全面性和周密性上,实属“破天荒”的著作。现在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漱石的《文学论》是世界范围内第一部超越“主义”和流派的、用“社会心理学”方法写成的自成体系的文学概论著作。

诚然,由于《文学论》的学院派著述的高端品位,难以为非专业读者所读懂,因而限制了它在一般读者中的阅读传播,它的读者和影响力也远不及坪内逍遥的《小说神髓》。特别是漱石写完《文学论》讲稿后,由学术理论研究转向了小说创作,当出版商要求他拿出来出版时,他没有更多的时间来修订,便委托一位年轻的大学生中川芳太郎代为校阅整理,包括编辑目录、划分章节。这种事情让学生来做,实在是很不靠谱的,自然也留下了一些遗憾,尤其在章节划分上明显有不合理之处,目录部分的有些标题、用词,对内容的概括提炼不到位,全书各章节字数也不平衡,繁简粗细不一,部分段落的论述有些干巴滞涩,等等。这一切,都明显带有漱石在自序中所说的“未定稿”的痕迹。

尽管如此,瑕不掩瑜,如今人们都会承认,《文学论》是名著,而且是不可多得、出类拔萃的名著。大凡名著,盖因两个因素而得名,一是因读者多而有名,二是有独创性、不可替代,因而得名。前者的判断标准是接受人数的多寡,后者的判断标准是学术贡献。漱石的《文学论》的有名依赖于后者。随着时间的推移,《文学论》的价值越来越被有识之士所认识。例如川端康成在1925年发表的《文学理论家》一文中说:“在明治四十年代,夏目漱石根据心理学美学撰写了出色的文学概论,可以说是出类拔萃的……在夏目漱石之后,我们已经找不到一本值得信赖的文学概论了。”现代著名学者吉田精一在1975年出版的《近代文艺评论史·明治篇》中,认为《文学论》是“整个明治和大正时代唯一的、最高的、独创的”文学理论著作,认为“在思想的深刻性上,日本作家和文学家中无人能与漱石相比”。这一点如今也越来越被学者、读者所认识。如今,研究夏目漱石正如中国研究鲁迅一样,成为一门热闹的显学;而夏目漱石的著作,多年来在日本读者“爱读书”的调查中,常常位居榜首。他的《文学论》一般读者可能不太能读懂,但许多学习者和研究者对此书都兴致勃勃,出版了不少研究《文学论》的成果。

在中国,漱石的《文学论》的中文译本由张我军翻译,于1931年在上海出版,周作人写序推荐。虽然现在看来该译本错译、不准确翻译甚多,但对《文学论》在中国的传播是有贡献的。《文学论》中的观点也对中国现代文论有所影响。据方长安先生的《选择·接受·转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一书的研究,成仿吾在1922—1923年间发表的《诗之防御战》等一系列理论批评文章,“对五四运动以来文学中出现的哲学化、概念化和庸俗化的写实倾向,作了批评,提出了自己的救治方案。而如果将他们与夏目漱石的《文学论》相对照,便可发现其诸多立论与《文学论》相同,而这种相同,从基本概念、观点、论述方式等角度看,绝非跨文化语境的巧合,实属直接借用的结果”,并做了令人信服的分析。近年来,中国学者也发表了一些关于《文学论》的研究成果。例如日本文学学者何少贤先生在《日本现代文学巨匠夏目漱石》(中国文学出版社,1998)一书中,对《文学论》做了较为细致的介绍和分析,有参考价值。林少阳先生在《“文”与日本的现代性》(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一书中的第二章,专门论述他对《文学论》的理解,并引发了争议和争论。对于当代中国读者特别是文学理论研究者来说,漱石的《文学论》很值得细读,值得玩味,值得借鉴,值得研究。如果意识到我们的文学理论长期存在的意识形态的权力话语、“主义”的强硬立场、西式术语概念的泛滥、陈陈相因的思路框架等需有所改变,那么漱石的《文学论》的参考价值、启发意义将会更大。

 

最后,对翻译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稍作交代和说明:

一、翻译方法上,我一如既往坚持“信”或“忠实”是第一,能迻译(直译)的地方尽量迻译,少数不能迻译的地方才释译,而翻译出来的东西则必须是纯正的中文。在此前提下,也尽量总体上保持一些原作的风格,甚至不妨带上一点若隐若现的“日本味”。就《文学论》而言,因为曾经用作讲稿,在文字与叙述上,表现出了从容不迫、不紧不慢、娓娓道来的风格,对此应加以整体呈现。

二、 《文学论》原文的全书目录中的文字,特别是“章”以下的三级标题用词,有混乱和冗繁之处,我做了若干删减优化处理,相信更能文对其题。

三、在注释方面,原作的注释均为文内注,译者的注释则采用页下注(脚注)的方式。考虑到本书是专业的学术著作而不是通俗读物,译者的“脚注”不宜太多,注出的均为重要的人名、事项、术语等。

四、 《文学论》原书援引了大量英文作品作为例文,这是《文学论》的一个显著特色。对此,译者采用原文照录的方式,以保持英文例文的作用与价值,这对今天通晓英文的大量中青年读者来说是必要和有益的。由于所涉及的作品,绝大部分都已经有了中文译文或译本,有需要的读者可以按书中的章节提示,找来相关译文加以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