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节选)
《左传》是我国最早的一部编年史,共三十五卷。关于本书的作者,司马迁和班固都认为是左丘明,唐宋以后的学者多有怀疑。清代今文经学家认为系刘歆改编,近人认为是战国初年人据各国史料编成,据杨伯峻考证,《左传》大约作于前403—前386年。《左传》的写作参照了《春秋》,记事起于鲁隐公元年(前722),迄于鲁哀公十七年(前478),它以《春秋》为文本,通过记叙春秋战国时期的史实说明《春秋》的纲目,并附以灭智伯之事,全面地记载了春秋时期各国的政治、军事、外交等方面的活动,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左传》直书无隐,褒贬分明,具有鲜明的政治道德倾向,对后世的影响体现在文史哲各个方面。《左传》还保存了当时流行的部分应用文,为后世应用文的发展提供了借鉴。《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与《春秋穀梁传》合称“春秋三传”,并列为“十三经”。
隐公三年(节录)
■传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谿沼沚之毛(一),蘋蘩蕰藻之菜(二),筐筥锜釜之器(三),潢污行潦之水(四),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五)。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繁》、《采蘋》,《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六)。骄、奢、淫、泆(七),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八)。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九)。
■题解
鲁隐公三年纪事。鲁隐公,名息,鲁国第十四代国君,《春秋》即起于鲁隐公元年。前文说“周、郑交恶”,选文取《诗》为言,以诗言志,通言盟约彼此之情。《正义》曰:“《泂酌》论天子之事,是羞于王也。《采蘩》云公侯之事,是羞于公也。”《春秋左传注疏》:“《采蘋》义取于不嫌薄物;《泂酌》义取虽行潦可以共祭祀也;《行苇》其意别取忠厚。”从文中可以看到《诗》用于外交,可“昭忠信也”,结两国之和。
■注释
(一)信:诚信。明恕:互相体谅。要:约束。谿:涧也。《尔雅·释水》:“水注川曰谿。”李注:“水出于山,入于川。”沼,池也。沚,小渚也。《诗·秦风·蒹葭》:“宛在水中沚。”《诗·召南·江有渚》:“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毛,草也。
(二)蘋:大蓱也,长于浅水。蘩:皤蒿。蕰藻:聚藻也。《尔雅·释草》云:“苹,蓱,其大者蘋。”
(三)筥:《说文》云:“筥,饭牛筐也。”锜:《广雅》云:“锜,釜也。”
(四)潢污:谓水不流也。行潦:流潦。孔颖达疏:“行,道也;雨水谓之潦。言道上聚流者也。服虔云:‘畜水谓之潢;水不流谓之污;行潦,道路之水是也。’”
(五)羞:进奉食品。郑玄注《庖人》云:“备品物曰荐,致滋味乃为羞。”
(六)碏:石碏,卫大夫。方:正确的礼仪规矩。
(七)泆:音“逸”,荒淫放荡。
(八)阶之为祸:成为酿成祸乱的阶梯。骄儿能降:骄傲而能安心于地位的下降。降而不憾:地位下降而能无所怨恨。
(九)老:致仕也。《左传·宣公十七年》:“范武子将老。”
■讲疏
孔子有“不学《诗》,无以言”的说法。从诗句中推衍出自己所要表达的意见和主张,这种“赋诗言志”的解读方式,使《诗》获得了一种社会交往功能。这种交往功能既以政教意见的表达为主,也包含着美感交流。诸侯国之间日益频繁的政治、外交活动,不仅讲求礼仪形式的等级和规格,更增加了对言语辞令的审美追求。《礼记·乐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宗教祭祀、外交往来、礼仪道德、生活教育,诗或劝谏,或评论,或辨析,或颂扬,各有其用这种“观志”批评方法,体现出审美与政教统一的鲜明倾向。《左传》的这种赋诗,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诗》的功用和传播范围。
隐公十一年(节录)
■传
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争长。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一)。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
公使羽父请于薛侯曰:“君与滕君,辱在寡人(二)。周谚有之曰:‘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三)”君若辱贶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四)。
…………
乃使公孙获处许西偏,曰:“凡而器用财贿,无置于许。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于此(五),王室而既卑矣(六),周之子孙日失其序。夫许,大岳之胤也(七),天而既厌周德矣,吾其能与许争乎?”
君子谓郑庄公于是乎有礼。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许,无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处之,量力而行之,相时而动,无累后人,可谓知礼矣。郑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鸡,以诅射颍考叔者。君子谓郑庄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无德政,又无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诅之,将何益矣!
■题解
鲁隐公十一年纪事。主要记述了三件事:滕侯与薛侯争长,鲁隐公派羽父以礼相劝并说服薛侯;鲁、郑、齐联合伐许,取胜且不霸占;羽父派人杀死鲁隐公。鲁隐公在位十一年,虽无大功,却也明智。与宋、戎通好,向宋、卫、齐、郑卖粮以援京等,可见其处事谨慎。
■注释
(一)卜正:卜官之长。杜预注:“卜正,卜官之长。”孔颖达疏:“《周礼·春官》:“太卜下大夫二人,其下有卜师、卜人、龟人、筮人,大卜为之长。正训长也,故谓之卜正。”
(二)请:开导。辱:承蒙,谦词。《左传·僖公四年》:“辱收寡君,寡君之愿也。”
(三)齿:并列。《正义》曰:“以爵位相次列亦名为齿,故云齿也。”
(四)贶:赐予,加惠。《说文》:“贶,赐也。”
(五)先君:指郑武公。
(六)而:同“尔”。
(七)大岳:神农之后。杜预注:“大岳,神农之后,尧四岳也。”陆德明释文:“大岳,音泰。”孔颖达疏:“以其主岳之祀,尊之,故称大岳。”《左传·庄公二十二年》:“姜,大岳之后也。”杜预注:“姜姓之先,为尧四岳。”胤,子孙,后裔。《说文》:“子孙相承续也。”《尔雅》:“胤,继也。”
■讲疏
所谓“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礼为治身、合体、立国、明序之器。面对“礼崩乐坏”的现实,思想家进行政治批判、社会批判和文化批判,拟托古人创立学说,奔走诸侯,企图说服君主,谋取禄位,实现自己的政治理论。《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载晋叔向认为“礼,政之舆也”;襄公三十年载郑子产认为“礼,国之干也”。这些言论,体现出政治上迅速崛起的各国诸侯,急于在文化上找到与自己政治地位相应的礼乐法度,有循规守礼者,也有废弃僭越者。这也说明,《诗》、《书》、《礼》、《乐》连同它所包含的仁、义、礼、智、忠、信,仍然是春秋时期重要的社会价值观。
桓公二年(节录)
■传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大庙,非礼也。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一),粢食不凿(二),昭其俭也。衮、冕、黻、珽(三),带、裳、幅、舄(四),衡、、纮、(五),昭其度也。藻、率、鞞、鞛(六),鞶、厉、游、缨(七),昭其数也。火、龙、黼、黻(八),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鸾、和、铃(九),昭其声也。三辰旂旗(一〇),昭其明也。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一一),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今灭德立违,而置其赂器于大庙,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郜鼎在庙,章孰甚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其若之何?”公不听。周内史闻之曰:“臧孙达其有后于鲁乎!君违不忘谏之以德(一二)。”
■题解
鲁桓公二年纪事。鲁桓公,姬姓,名允,一名轨,为鲁惠公之子,鲁隐公之弟。《史记·鲁周公世家》载:“二年,以宋之赂鼎入于太庙,君子讥之。”选文记述了桓公从宋国取来了郜国的大鼎并安放在太庙里的事,这件事不符合礼制,所以遭臧哀伯劝阻。
■注释
(一)大羹:供祭祀用的肉汁。不致:不用全。郑玄云:“大羹湆,煮肉汁也。不和,贵其质,设之所以敬尸也。”
(二)粢:黍稷,不精凿。凿:精米。郑玄云:“六粢,谓黍、稷、稻、粱、麦、菰。”
(三)衮:彩绣的衣服,帝王及上公的礼服。《说文》:“衮,天子享先王。卷龙绣于下常。幅一龙,蟠阿上乡(向)。”冕:冠。黻:韦,以蔽膝。《论语·泰伯》:“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珽:玉笏。《说文》:“珽,大圭,长三尺。抒上,终葵首。”
(四)带:革带。裳:衣下,古人穿的遮蔽下体的衣裙,男女都穿。《诗·邶风·绿衣》:“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幅:若今行縢者。舄:重木底鞋(古时最尊贵的鞋,多为帝王大臣穿)。《周礼·天官》:“屦人掌王及王后之服屦,为赤舄黑舄。”
(五)衡:维持冠者。:冠之垂者。《说文》:“,冕冠县塞耳者。”纮:缨从下而上者。《说文》:“纮,冠卷也。”下系于颌,上结于吕。:冠上覆。《礼·玉藻》:“天子玉藻十有二旈,前后邃延。”
(六)藻、率:亦作“藻”,便于附着圭﹑璋作装饰用。杜预注:“藻率,以韦为之,所以藉玉也。王五采,公、侯、伯三采,子、男二采。”鞞:佩刀削上饰。鞛:下饰。孔颖达疏:“《诗》曰:‘鞞琫容刀’,故知鞞鞛佩刀削之饰也。”
(七)鞶:绅带,一名大带。厉:大带之垂者。《诗·小雅·都人士》:“垂带而厉。”游:旌旗之流。缨:在马膺前,如索裙,引申指绳索。
(八)火:画火也。龙:画龙也。白与黑谓之黼,形若斧;黑与青谓之黻。《晏子春秋·谏下十五》:“公衣黼黻之衣,素绣之裳,一衣而王采具焉。”
(九)钖:马额头上的金属装饰物。鸾:通“銮”,古代帝王的车驾上有銮铃,故亦作帝王车驾的代称。铃,金属制成的响器。
(一〇)三辰:即日、月、星,画于旂旗,象天之明。
(一一)登降:谓上下尊卑。王引之《经义述闻·春秋左传上》:“登降以数言之,非以位言之也。登谓增其数,降谓减其数也。”
(一二)内史:周大夫官名。《左传·襄公十年》:“使周内史选其族嗣,纳诸霍人,礼也。”杜预注:“内史,掌爵禄废置者。”
■讲疏
《左传》全书中“礼”字共见约四百五十三次,言“礼制”者十条。礼者,既有礼仪,也有礼义。礼义指礼的精神,礼仪指礼的仪节。礼制,为礼仪制度,是国家规定的礼法。《礼记·乐记》云:“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孔颖达疏曰:“礼者,别尊卑,定万物,是礼之法制行矣。”强调“礼”所规定的政治秩序和政治关系是“礼”的根本要义。
礼是一种文明教化的力量约束。清代刘文淇著《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注例中有一则云:“释《春秋》必以礼明之。”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认为“周之制度典礼,乃道德之器械”,“它既是观念,又是观念形态的物质附属物”。礼制作为一种相对稳定的制度和观念,其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不会发生本质上的改变。春秋时期的“礼崩乐坏”主要指“礼”在制度层面的崩坏。
庄公二十七年
■经
二十有七年春,公会杞伯姬于洮(一)。
夏六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二)。
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三)。
冬,杞伯姬来(四)。
莒庆(五)来逆叔姬。
杞伯(六)来朝。
公会齐侯于城濮(七)。
■传
二十七年春,公会杞伯姬于洮,非事也(八)。天子非展义(九)不巡守,诸侯非民事不举,卿非君命不越竟(一〇)。
夏,同盟于幽,陈、郑服也。
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非礼也。原仲,季友之旧也。
冬,杞伯姬来,归宁也。凡诸侯之女,归宁曰来,出曰来归(一一)。夫人归宁曰如某,出曰归于某。
晋侯将伐虢,士蒍曰:“不可。虢公骄,若骤得胜于我,必弃其民。无众而后伐之,欲御我谁与(一二)?夫礼乐慈爱,战所畜也(一三)。夫民让事、乐和、爱亲、哀丧而后可用也。虢弗畜也,亟战将饥(一四)。”
王使召伯廖赐齐侯命(一五),且请伐卫,以其立子颓也。
■题解
庄公二十七年纪事。鲁庄公,姬姓,名同,桓公之子,闵公、僖公之父。公元前693—前662年在位,共计三十二年。《鲁颂·閟宫》三章:“周公之孙,庄公之子。”《毛传》:“周公之孙,庄公之子,谓僖公也。”“周公之孙”,指鲁君为周公之后。本篇记载了庄公二十七年时发生的重大事件,主要有齐鲁等国结盟、晋伐虢、王命齐侯。
■注释
(一)洮:鲁地。
(二)齐侯:齐桓公。宋公:宋桓公。陈侯:陈宣公。郑伯:郑文公。
(三)原仲:陈大夫。
(四)来:女子归宁,即回娘家。
(五)庆:莒大夫。
(六)杞伯:杞惠公。
(七)城濮,卫地。鲁公、齐侯会于此将讨卫也。
(八)非事:非诸侯之事。
(九)展义:宣扬德义。
(一〇)竟:同“境”,疆界。
(一一)出:见弃于夫家。来归:来而不再返回。
(一二)与:从。
(一三)畜:具备。
(一四)饥:指没有士气。
(一五)召伯廖:周惠王卿士。命:宠命。
■讲疏
在《左传》中,“礼”的阐释占据了很大篇幅。《左传》的作者将“礼”与国家兴亡联系起来,给予“礼”不可置疑的崇高地位,在《昭公三年》中引《诗》曰:“人而无礼,胡不遄死”来强调“礼”,本篇亦然。
鲁国公子友到陈国给原仲送葬,然而并没有请示君主的意见,他的这种行为不敬上,所以说他“非礼”。晋臣认为“虢君骄”,虢君对外多次侵犯晋国,对内则不恤民,百姓困饥;并且急功近利,不懂得蓄民,必会导致国破家亡。这符合孔子“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也”的思想,不是说国君不应战争,而是应该蓄百姓,用礼乐教化人民;君惠百姓,则百姓必然支持君事。春秋时期“礼崩乐坏”,诸侯混战,周王威信下降,选文中齐侯称霸,周王派召伯廖前去赐命,正是要突出周天子的崇高地位。
僖公二十七年
■经
二十有七年春,杞子来朝(一)。
夏六月庚寅,齐侯昭卒。
秋八月乙未,葬齐孝公。
乙巳,公子遂帅师入杞。
冬,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二)。
十有二月,甲戌,公会诸侯盟于宋。
■传
二十七年春,杞桓公来朝,用夷礼,故曰子。公卑杞,杞不共也(三)。
夏,齐孝公卒。有齐怨,不废丧纪,礼也。
秋,入杞,责无礼也。
楚子将围宋,使子文治兵于睽(四),终朝而毕,不戮一人。子玉复治兵于,终日而毕,鞭七人,贯三人耳(五)。国老皆贺子文,子文饮之酒。贾尚幼(六),后至不贺。子文问之,对曰:“不知所贺。子之传政于子玉,曰:‘以靖国也。’靖诸内而败诸外,所获几何?子玉之败,子之举也。举以败国,将何贺焉?子玉刚而无礼,不可以治民。过三百乘,其不能以入矣。苟入而贺,何后之有?”
冬,楚子及诸侯围宋,宋公孙固如晋告急。先轸曰(七):“报施救患,取威定霸,于是乎在矣。”狐偃曰:“楚始得曹而新昏于卫(八),若伐曹、卫,楚必救之,则齐、宋免矣。”于是乎蒐于被庐,作三军,谋元帅。赵衰曰:“郤縠可。臣亟闻其言矣(九),说礼乐而敦诗书(一〇)。诗书,义之府也。礼乐,德之则也。德义,利之本也。《夏书》曰(一一):‘赋纳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一二)。’君其试之。”乃使郤縠将中军,郤溱佐之。使狐偃将上军,让于狐毛,而佐之。命赵衰为卿,让于栾枝、先轸。使栾枝将下军,先轸佐之。荀林父御戎(一三),魏犨为右。
晋侯始入而教其民(一四),二年,欲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义,未安其居。”于是乎出定襄王,入务利民,民怀生矣(一五)。将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信,未宣其用。”于是乎伐原以示之信。民易资者不求丰焉(一六),明征其辞(一七)。公曰:“可矣乎?”子犯曰:“民未知礼,未生其共(一八)。”于是乎大蒐以示之礼,作执秩以正其官(一九),民听不惑而后用之(二十)。出谷戍,释宋围,一战而霸,文之教也。
■题解
僖公二十七年纪事。僖公,姬姓,名申。庄公之子。庆父先杀公子斑,后杀闵公,鲁人怒而欲诛庆父,庆父出逃到莒国。季友与闵公弟公子申回国,遂立申为君,并贿赂莒人,引庆父回鲁,逼其自杀。僖公在位期间,正值齐桓公、晋文公称霸之时,故先后依附顺从齐、晋。
■注释
(一)二十有七年:公元前633年。杞子:杞桓公。
(二)楚人:指楚成王。陈侯:陈穆公。蔡侯:蔡庄侯。郑伯:郑文公。许男:许僖公。
(三)卑:看不起。共:同“恭”,恭敬。
(四)治兵:演习兵事。
(五)贯耳:用箭穿耳。
(六)贾:字伯嬴,孙叔敖之父。
(七)先轸:晋大夫,一名原轸。
(八)昏:同“婚”,结婚。
(九)亟:多次。
(一〇)说:通“悦”,喜欢。敦:崇尚。
(一一)“《夏书》曰”引语见《尚书·益稷》。
(一二)杜预注:“赋纳以言,观其志也;明试以功,考其事也;车服以庸,报其劳也。赋,犹取也。庸,功也。”赋纳:广泛听取。庸:报酬。
(一三)荀林父:即晋国中行桓子也。
(一四)教:教化、训练。
(一五)怀:眷恋。生:生计,产业。
(一六)易资:交易,做买卖。
(一七)明征其辞:说话算话。
(一八)共:恭敬之心。
(一九)作:设置。执秩:主管禄位爵位的官。
(二十)听:辨别能力。
■讲疏
春秋时期,诸侯争霸,礼乐崩坏,《春秋》所秉持的“微言大义”便是针对这种社会现状。《孟子·滕文公下》:“势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而《左传》作者在阐释礼时,不仅仅站在周天子的角度考虑,还站在了诸侯国的立场上。在这一点上,《左传》许多篇章与彰显孔子思想的《春秋》略有不同。选文中楚国子玉无礼,军队围宋无礼,其结果就是兵败国衰。晋国君臣间以礼见德,以礼教民,并任用熟知礼乐的贤臣领军作战,取得了释宋围、得曹卫、败楚国、称霸主的业绩。
成公十二年(节录)
■传
晋郤至如楚聘,且莅盟。楚子享之,子反相,为地室而县焉(一)。郤至将登(二),金奏作于下,惊而走出。子反曰:“日云莫矣(三),寡君须矣(四),吾子其入也!”宾曰:“君不忘先君之好,施及下臣,贶之以大礼(五),重之以备乐(六)。如天之福,两君相见,何以代此?下臣不敢。”子反曰:“如天之福,两君相见,无亦唯是一矢以相加遗,焉用乐?寡君须矣,吾子其入也!”宾曰:“若让之以一矢,祸之大者,其何福之为?世之治也,诸侯闲于天子之事,则相朝也,于是乎有享宴之礼。享以训共俭,宴以示慈惠。共俭以行礼(七),而慈惠以布政。政以礼成,民是以息。百官承事,朝而不夕,此公侯之所以扞其民也。故《诗》曰:‘赳赳武夫,公侯干城。’及其乱也,诸侯贪冒,侵欲不忌,争寻常以尽其民(八),略其武夫(九),以为己腹心股肱爪牙。故《诗》曰:‘赳赳武夫,公侯腹心。’天下有道,则公侯能为民扞,而制其腹心。乱则反之。今吾子之言,乱之道也,不可以为法。然吾子,主也,至敢不从?”遂入,卒事。归,以语范文子。文子曰:“无礼必食言,吾死无日矣夫!”
冬,楚公子罢如晋聘,且莅盟。十二月,晋侯及楚公子罢盟于赤棘(一〇)。
■题解
成公十二年纪事。鲁成公,姬姓,名黑肱,公元前590—前573年在位,由季孙行父任卿执政,对外附晋抗齐。成公元年“三月,作丘甲”,改革军赋。二年,随晋军于鞍(今山东济南东)大败齐军,齐被迫将汶阳之田(今山东泰安西南)还鲁。八年,晋遣使告鲁将汶阳之田还齐。十三年,往京师朝见周王,周王只以行人之礼见之,亦不加赏赐。十八年,晋厉公卒,前往晋国,卒于途中。本篇记载了成公十二年晋郤到楚国代君结盟因礼三让的事情。
■注释
(一)地室:地下室。县:钟、鼓一类悬挂乐器。
(二)登:登堂。
(三)莫:同“暮”。此指晚,非晚上之意。
(四)须:等待。
(五)贶:赠、赐。
(六)重:加上。备乐:完整的音乐。即上文“金奏”,以钟镈一类乐器奏九种夏乐,这是诸侯相见时用的礼。
(七)行:推行。
(八)贪冒:贪图私利。寻常:古代的长度单位,八尺曰“寻”,倍寻曰“常”。文中指为争尺丈之地,必相攻伐。尽其民:使其民投于战争而死亡。
(九)略:争取,网罗。
(一〇)赤棘:晋地,具体地点不详。成公元年(前590)鲁、晋曾于此地会盟。
■讲疏
选文讲的是“晋郤至如楚聘,且莅盟”这段历史。晋郤作为晋国使者到楚国行聘与盟,认为楚国方面的乐礼不合礼制。对此,晋郤借享、宴之礼所传达的“共俭”、“慈惠”的精神来表现自己对礼的理解。赋《诗》言志在《左传》中时常出现,诸侯会盟、飨宴、使臣出访等过程中,人物往往通过赋《诗》来抒发自身的想法。节选部分晋郤两次用《诗》,给自己的陈述乐礼之意寻找根据,增强了言辞的说服力。然而晋郤所引用《诗》并非该句的本意,这呈现出一种“以《诗》注我”、“断章取义”的用《诗》法,这个特点在《荀子》和《孟子》中也十分突出。
襄公二十九年(节录)
■传
吴公子札来聘,见叔孙穆子,说之(一)。谓穆子曰:“子其不得死乎(二)!好善而不能择人(三)。吾闻吾子务在择人。吾子为鲁宗卿,而任其大政,不慎举(四),何以堪之?祸必及子!”
请观于周乐(五)。使工为之歌《周南》、《召南》(六)。曰:“美哉!始基之矣(七),犹未也(八)。然勤而不怨矣(九)。”为之歌《邶》、《鄘》、《卫》(一〇),曰:“美哉,渊乎(一一)!忧而不困者也(一二)。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一三),是其《卫风》乎?”为之歌《王》(一四),曰:“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为之歌《郑》(一五),曰:“美哉!其细已甚(一六),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为之歌《齐》(一七),曰:“美哉!泱泱乎(一八),大风也哉!表东海者,其大公乎(一九)!国未可量也(二〇)。”为之歌《豳》(二一),曰:“美哉,荡乎(二二)!乐而不淫,其周公之东乎(二三)?”为之歌《秦》,曰:“此之谓夏声(二四)。夫能夏则大,大之至也,其周之旧乎(二五)?”为之歌《魏》(二六),曰:“美哉,沨沨乎(二七)!大而婉(二八),险而易行,以德辅此,则明主也。”为之歌《唐》(二九),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民乎?不然,何其忧之远也?非令德之后。谁能若是?”为之歌《陈》(三〇),曰:“国无主,其能久乎?”自《郐》以下无讥焉(三一)。为之歌《小雅》(三二),曰:“美哉!思而不贰(三三),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三四)?犹有先王之遗民焉。”为之歌《大雅》,曰:“广哉,熙熙乎(三五)!曲而有直体,其文王之德乎!”为之歌《颂》(三六),曰:“至矣哉!直而不倨(三七),曲而不屈(三八),迩而不偪(三九),远而不携(四〇),迁而不淫(四一),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四二),用而不匮,广而不宣(四三),施而不费(四四),取而不贪,处而不底,行而不流(四五)。五声和(四六),八风平(四七),节有度(四八),守有序(四九),盛德之所同也。”
■题解
襄公二十九年纪事。鲁襄公,姬姓,名午。继位之后,以三朝元老季孙行父为相,保持鲁国政局的稳定。襄公五年(前568),名臣季孙行父去世,行父要以薄葬来进行下葬仪式,鲁襄公动容,给行父的谥号为“文”。襄公二十一年(前552),鲁襄公向晋平公祝贺。襄公三十一年(前542),鲁襄公去世,由太子姬野即位。
■注释
(一)“吴公”句:札,季札,吴王寿梦第四子。聘:放,问。说:音悦。
(二)不得死:不得以寿终。
(三)“好善”句,虽有仁心,鉴不周物,故好而不能择也。好善,仁。择人,鉴。
(四)不慎举:不慎重举拔人。
(五)周乐:鲁以周公故,有天子礼乐。
(六)工:乐工。《周南》、《召南》:《诗经》之首二篇。此皆各依其本国歌所常用声曲。召,本或作“邵”。周、召,岐山之阳地名。
(七)基之:《周南》、《召南》,王化之基。
(八)犹未也:犹有商纣,未尽善也。犹未:还没有完成。
(九)勤:劳也,勤劳。怨:怨恨。
(一〇)《邶》、《鄘》、《卫》,武王伐纣,分其地为三监。三监叛,周公灭之。更封康叔,并三监之地。邶:今河南汤阴南;鄘:今河南新乡市南;卫:今河南淇县。
(一一)渊:深也。
(一二)“忧而”句,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卫康叔、武公德化深远,虽遭宣公淫乱,懿公灭亡,民犹秉义,不至于困。
(一三)康叔:周公弟,卫国始封君主。武公,即卫武公,康叔九世孙。
(一四)《王》:《王风·黍离》也,周平王东迁洛邑后的乐歌。
(一五)《郑》:《诗》第七。
(一六)细:烦碎。
(一七)《齐》:《诗》第八。
(一八)泱泱:深广宏大貌。
(一九)“表东”两句:大公封齐,为东海之表率。
(二〇)国未可量也:言其或将复兴。
(二一)《豳》:《诗》第十五。豳:周之旧国。
(二二)荡乎:荡然也。
(二三)“乐而”两句:乐而不淫,言有节。周公遭管、蔡之变,东征三年,为成王陈后稷、先公不敢荒淫,以成王业,故言“其周公之东乎”。
(二四)夏声:西方之声,秦本在西戎汧、陇之西。秦仲始有车马、礼乐。去戎狄之音而有诸夏之风。
(二五)周之旧:及襄公佐周,平王东迁,而受其故地,故曰,“周之旧”。
(二六)《魏》:《诗》第九。魏:姬姓国。闵公元年,晋献公灭之。
(二七)沨沨:浮泛轻飘。
(二八)“大而”两句:婉:约也,婉曲。险:当为“俭”字之误也。大而约,则俭节易行。惜其过小无明君也。
(二九)《唐》:《诗》第十。指晋诗。
(三〇)《陈》:《诗》第十二。
(三一)《郐》:《诗》第十三。
(三二)《小雅》:小正,亦乐歌之常。
(三三)思而不贰:思文武之德,无背叛之心。
(三四)衰:小也。
(三五)熙熙:和乐声,和美融洽。
(三六)《颂》:此当是《诗经》之《周颂》、《鲁颂》、《商颂》。
(三七)倨:倨傲,放肆。
(三八)屈:卑下,靡弱。
(三九)偪:谦退。
(四〇)携:离开。
(四一)淫:过分。
(四二)荒:过度。
(四三)宣:显露。
(四四)费:减少。
(四五)不流:不流荡以致泛滥无归。
(四六)五声:宫、商、角、徵、羽。
(四七)八风:即八音。指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类乐器奏出的声音。
(四八)节:节奏。
(四九)守有序:言更相鸣奏,次序不乱。
■讲疏
襄公二十九年记述了季札观乐的情景。整篇论乐,都是讲“乐”的认识作用“观”,从这些不同的地方的“风乐”中,可以认识到各个诸侯国的民心向背、政治兴衰等,揭示出诗、乐、舞三位一体的紧密联系,阐释了儒家平和中正的礼乐思想。季札之时已为春秋末期,鲁国为周公旦封地,礼乐传统保持尚好,合乐、行礼与用《诗》体制尚且保存完备,故季札通过所演奏的诗乐,能够准确地判断出各诸侯国的德化礼义、风土人情、治教得失。
昭公二十五年(节录)
■传
夏,会于黄父,谋王室也(一)。赵简子令诸侯之大夫(二),输王粟,具戍人,曰:“明年将纳王。”子大叔见赵简子,简子问揖让、周旋之礼焉。对曰:“是仪也,非礼也。”简子曰:“敢问何谓礼?”对曰:“吉也闻诸先大夫子产曰:‘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三)。’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气,用其五行(四)。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五)。淫则昏乱,民失其性(六)。是故为礼以奉之。为六畜(七)、五牲(八)、三牺(九),以奉五味。为九文(一〇)、六采(一一)、五章(一二)、以奉五色。为九歌(一三)、八风(一四)、七音(一五)、六律(一六),以奉五声。为君臣、上下,以则地义。为夫妇、外内,以经二物(一七)。为父子、兄弟、姑姊、甥舅、昏媾、姻亚,以象天明(一八)。为政事、庸力、行务(一九),以从四时。为刑罚、威狱,使民畏忌,以类其震曜杀戮(二〇)。为温慈、惠和,以效天之生殖长育。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二一)。哀有哭泣,乐有歌舞,喜有施舍,怒有战斗,喜生于好,怒生于恶。是故审行信令(二二),祸福赏罚,以制死生。生,好物也。死,恶物也。好物,乐也。恶物,哀也。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是以长久。”简子曰:“甚哉,礼之大也!”对曰:“礼,上下之纪(二三),天地之经纬也,民之所以生也,是以先王尚之(二四)。故人之能自曲直以赴礼者(二五),谓之成人。大,不亦宜乎!”简子曰:“鞅也,请终身守此言也。”
■题解
昭公二十五年纪事。鲁昭公,姬姓,名裯,一名稠、袑,鲁襄公之子,春秋时期鲁国第二十四位国君,前542—前510年在位。公元前542年,鲁昭公即位。昭公二十五年,鲁国因斗鸡而发生内乱,鲁昭公先后逃亡到齐国、晋国。公元前510年,鲁昭公在晋国的乾侯去世,终年五十一岁。
■注释
(一)谋王室:王室有子朝乱,谋定之。
(二)赵简子:赵鞅。
(三)“天之经也”三句:经者,道之常。义者,利之宜。行者,人所履。
(四)“则天”句:天之明,日月星辰也。地之性,高下刚柔也。六气,谓阴、阳、风、雨、晦、明。五行,谓金、木、水、火、土。
(五)“气为”句:五味,谓酸、咸、辛、苦、甘。五色,谓青、黄、赤、白、黑。发,见也。五声,见《襄公二十九年》。
(六)“淫则昏乱”两句:滋味声色,过则伤性。
(七)六畜:谓马、牛、羊、鸡、犬、豕。
(八)五牲:谓麋、鹿、麏、狼、兔。
(九)三牺:牛、羊、豕,祭天地宗庙三者谓之牺。
(一〇)九文:九种文采,谓山、龙、华、虫、藻、火、粉米、黼、黻也。
(一一)六采:画缋之事,杂用天地四方之色,青与白,赤与黑,玄与黄,皆相次,谓之六色。
(一二)五章: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五色备谓之绣,集此五者,以奉成五色之用。
(一三)九歌:九功之德,皆可歌也。六府、三事谓之九功。六府,谓水、火、金、木、土、谷。三事,谓正德、利用、厚生也。
(一四)八风:八方之风。
(一五)七音: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徵也。
(一六)六律:黄钟、大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也。
(一七)经:法。二物:阴阳。
(一八)象天明:如众星拱辰极。
(一九)政事:国家政令。庸力:农工管理。行务:行为规范。
(二〇)震:雷霆。曜:电闪。
(二一)六志:即好、恶、喜、怒、哀、乐。
(二二)信令:使人信服的政令。
(二三)纪:纲纪。
(二四)尚:上,作为首要的事。
(二五)曲直:委屈、率直。赴:达到。
■讲疏
选文记载了赵鞅问礼于郑大夫子大叔的事迹。子大叔对礼进行了一番阐释,主要论及礼义的产生背景、主要内容及重要作用。“六气”、“五行”、“五味”、“五声”是礼产生的物质基础,即客观原因,而“淫则混乱,民失其性”则是礼产生的主观原因。九个“为”字领出礼制的具体内容,九个“以”字引出所制礼义的具体作用,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国家、集体、个人等层面;君臣、夫妻、兄妹等关系。礼义对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定,让人们言有所出,行有所依,维持了社会的和谐,保证了国家的安定。
■参考文献
《春秋左传正义》,《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本,中华书局1980年。
《春秋左传注》,杨伯峻编著,中华书局1981年。
《左传译注》,李梦生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
《左传精读》,翁其斌编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