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文化研究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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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节选)

韩非(约前280—前233),中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战国末期韩国人。韩非为韩国贵族,入秦后被秦始皇赏识,遭到李斯等嫉妒,最终下狱而死。韩非师从荀子,精于“刑名法术之学”。但和荀子极不相同,韩非主张君主集权,用“法”、“术”、“势”统御臣下;强调明赏罚,重农战的治国方略;反对儒、墨的仁义观,提出“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的文化立场,反对战国时期的游侠、私学习气,宣扬消灭“五蠹”的社会政策。这成为后来秦朝建立的重要思想基础。《韩非子》是韩非主要著作的辑录,共有文章五十五篇,十余万字。《韩非子》一书观点鲜明,结构精严,其文风格严峻峭刻,明晓犀利,书中还包含丰富的寓言故事,在先秦诸子中独树一帜。

十过(节录)

十过(一):一曰行小忠,则大忠之贼也(二)。二曰顾小利,则大贼之残也。三曰行僻自用(三),无礼诸侯,则亡身之至也。四曰不务听治而好五音,则穷身之事也。五曰贪愎喜利,则灭国杀身之本也。六曰耽于女乐,不顾国政,则亡国之祸也。七曰离内远游而忽于谏士,则危身之道也。八曰过而不听于忠臣,而独行其意,则灭高名,为人笑之始也。九曰内不量力,外恃诸侯,则削国之患也。十曰国小无礼,不用谏臣,则绝世之势也(四)

…………

平公曰:“清角可得而闻乎?”师旷曰:“不可。昔者黄帝合鬼神于西泰山之上(五),驾象车而六蛟龙,毕方并辖(六),蚩尤居前(七),风伯进扫,雨师洒道,虎狼在前,鬼神在后,腾蛇伏地,凤皇覆上,大合鬼神,作为清角。今主君德薄,不足听之;听之,将恐有败。”平公曰:“寡人老矣,所好者音也,愿遂听之。”师旷不得已而鼓之。一奏,而有玄云从西北方起;再奏之,大风至,大雨随之,裂帷幕,破俎豆,隳廊瓦,坐者败走。平公恐惧,伏于廊室之间。晋国大旱,赤地三年。平公之身遂癃病(八)。故曰:“不务听治而好五音不已,则穷身之事也。”

■题解

篇名“十过”,指国君的十种过失。作者从历史经验中总结出了君主常犯的十种过失,告诫统治者要引以为鉴。在选文中韩非举平公因为贪听“清角”之乐得病致死的故事,说明君主耽于感性享乐,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注释

(一)过:这里用为错误之意。

(二)贼:这里用为伤害、坑害之意。

(三)僻:邪恶。

(四)田太方说:《荀子·强国篇》注:“世,谓继也。”《周礼》注:“父死子立曰世。”

(五)黄帝: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人神杂糅”的人物。战国中、后期百家托古,多集于黄帝。黄帝被说成是上古的圣帝明王,是大发明家、大思想家,被尊为华夏民族的始祖。

(六)毕方:传说中的木神。辖:大车轴头上穿着的小铁棍,可以管住轮子使之不脱落。《说文》:“辖,键也。”《左传·哀公三年》:“巾车脂辖。”

(七)蚩尤:传说是古代九黎族首领,后被黄帝在涿鹿擒杀。《尚书·吕刑》:“蚩尤惟始作乱。”郑玄注:“蚩尤霸天下,黄帝所伐者,学蚩尤为此者,九黎之君在少昊之代也,是黄帝擒于涿鹿者。”

(八)癃:瘫痪病之意。《说文·疒部》:“癃,罢病也。”《资治通鉴·汉文帝前二年》:“臣闻山东吏布诏令,民虽老羸癃疾,扶杖而往听之。”

■讲疏

本文第一节首先列出“十过”的具体内涵,后文逐节征引历史事实、陈述每一过错的实情及其造成的危害,以劝解君主不要重蹈历史覆辙。选文中晋平公好乐祸国的故事,正好反映了韩非对“法先王”及“乐”的否定态度。在韩非看来,古今的社会文化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动,先王所提倡和运用的“礼乐、“仁义”、“道德”,在以气力相争的战国时期不能有效治理国家。如文中所述“清角”是黄帝时期的“乐”,而晋平公“今主君德薄,不足听之。听之,将恐有败”。此外,对“乐”进行否定,韩非虽和墨子态度接近,但韩非是出于军国兼并的需要而进行阐释,与墨子“非乐”的含义大相径庭。

孤愤(节录)

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一);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人臣循令而从事,案法而治官(二),非谓重人也(三)。重人也者,无令而擅为,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为重人也。智术之士,明察听用,且烛重人之阴情;能法之士,劲直听用,且矫重人之奸行。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矣。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四)不可两存之仇也。当涂之人擅事要,则外内为之用矣。是以诸侯不因则事不应,故敌国为之讼(五);百官不因则业不进,故群臣为之用;郎中不因(六)则不得近主,故左右为之匿;学士不因则养禄薄礼卑,故学士为之谈也。此四助者,邪臣之所以自饰也。重人不能忠主而进其仇,人主不能越四助而烛察其臣,故人主愈弊而大臣愈重。

■题解

孤愤,谓因孤高嫉俗而产生的愤慨之情。《史记·老子韩非列传》:“(韩非)悲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观往者得失之变,故做《孤愤》。”司马贞《索隐》:“《孤愤》,愤孤直不容于时也。”全文围绕当权重臣与法术之士的利害关系、君主对待当权重臣与法术之士的态度,抒发了作者面对“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的现实所产生的孤独、愤懑之情。

■注释

(一)烛:照。《韩非子·内储说上》:“夫日,兼烛天下。”《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名高天下而光烛邻国。”

(二)案:同“按”,用为之意。《庄子·盗跖》:“案剑嗔目,声如乳虎。”《荀子·王制》:“偃然案兵不动。”《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案灌夫项,令谢。”

(三)重人:言当涂用事之臣,威权重者。

(四)当涂:当路,与“当道”俱同义,谓居权要也。

(五)讼:通“颂”,歌颂。《诗·召南·行露》:“何以速我讼。”《汉书·王莽传上》:“深讼莽功德。”《易林·否之大有》:“家给人足,讼声并作。”

(六)郎:原指宫殿廷廊,置侍卫人员所在。郎中:官名,战国始置,帝王侍从官侍郎、中郎、郎中等的通称。其职责原为护卫陪从、随时建议,备顾问差遣等侍从之职。郎官一直沿用到清朝。《韩非子·有度》:“势在郎中,不敢蔽善饰非。”《后汉书·桓帝纪》注:“郎官,谓三中郎将下之属官也。”

■讲疏

韩非此文,“孤”指法术之士在同当权贵族斗争时孤立无援的处境,“愤”指法术之士面对大臣专权、惑主败法、国家混乱衰亡的愤懑之情。韩非所处的时代,法术之士“操五不胜之势”而同当涂之人“势不两存”,必然导致“明法术而逆主上者,不戮于吏诛,必死于私剑矣”。《孤愤》之沉痛,为司马迁所激赏,所谓“韩非囚秦,《说难》、《孤愤》”,明人胡应麟说:“余读韩非书,若《孤愤》、《五蠹》、《八奸》、《十过》诸篇,亡论文词瑰伟,其抉摘隐微,烨如悬镜,实天下之奇作也。”

说难(节录)

凡说之务(一),在知饰所说之所矜而灭其所耻(二)。彼有私急也,必以公义示而强之(三)。其意有下也,然而不能已,说者因为之饰其美而少其不为也(四)。其心有高也,而实不能及,说者为之举其过而见其恶而多其不行也。有欲矜以智能,则为之举异事之同类者,多为之地(五);使之资说于我(六),而佯不知也以资其智。欲内相存之言,则必以美名明之,而微见其合于私利也。欲陈危害之事,则显其毁诽,而微见其合于私患也(七)。誉异人与同行者,规异事与同计者。有与同污者,则必以大饰其无伤也;有与同败者,则必以明饰其无失也。彼自多其力,则毋以其难概之也;自勇之断,则无以其谪怒之;自智其计,则毋以其败穷之。大意无所拂悟(八),辞言无所系縻(九),然后极骋智辩焉。此道所得亲近不疑而得尽辞也。

■题解

《说难》,韩非后期作品。说,音税,游说的意思;难,音南,困难。说难,即游说的困难。战国时期,游说之风盛行,韩非曾数次进说韩王而没有成功。此文便是他根据战国时谋臣策士的游说教训和自己的切身体会,写成的一份关于游说君主的经验总结。韩非此篇,描述了游说者如何揣测君主心理,然后投其所好,进行有目的的游说。

■注释

(一)说:音税,《史记·项羽本纪》:“鲰生说我曰:‘距关,毋内诸侯,秦地可尽王也。’”《史记·魏公子列传》:“公子患之,数请魏王,及宾客辩士说王万端。”

(二)矜:夸耀。

(三)强:音抢,劝勉。

(四)少:贬低,看不起。

(五)地:梁启雄:“理之所居谓之地。”谓事理的依据。

(六)资:取。

(七)其合于私患:即“它对君主有害”之意。

(八)悟:通“忤”,拂逆。清张廷玉等《明史》:“触忤当死。”

(九)系縻:抵触,摩擦。陈奇猷《集释》:“王先慎曰:‘系縻、击摩古字相通,《说文》:系,缚也;縻,牛辔也。引申为羁束字。’……本书作系縻者,谓无缚束也。”

■讲疏

韩非认为,游说的真正困难在于游说对象(君主)的主观好恶,即“知所说之心”,并指出为了游说的成功,一要研究人主对于宣传游说的种种逆反心理,二要注意人主的爱憎厚薄,三是断不可撄人主的“逆鳞”。本文还表达了游说行动对语言艺术的重视,如“欲内相存之言,则必以美名明之,而微见其合于私利也”。

亡徵(节录)

群臣为学,门子好辩,商贾外积,小民右仗者(一),可亡也。……国小而不处卑,力少而不畏强,无礼而侮大邻,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挫辱大臣而狎其身(二),刑戮小民而逆其使,怀怒思耻而专习则贼生,贼生者,可亡也。……辞辩而不法,心智而无术,主多能而不以法度从事者,可亡也。……

亡征者,非曰必亡,言其可亡也。夫两尧不能相王(三),两桀不能相亡(四);亡王之机,必其治乱、其强弱相踦者也(五)。木之折也必通蠹(六),墙之坏也必通隙。然木通蠹,无疾风不折;墙虽隙,无大雨不坏(七)。万乘之主,有能服术行法以为亡征之君风雨者,其兼天下不难矣。

■题解

“亡征”,又名“亡徵”,意为国家将亡的征兆。本文列举了四十七种亡国的征兆,这并不是对社会现状作出简单的罗列,而是韩非对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以及君主的修养爱好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后所做出的概括。本文提出“不法无术,国家可亡”的观点,支撑韩非加强君权专制、厉行法治、打击旧贵族宗法势力的主张。这一主张,与传统的文化道德观念以及诸家的思想产生了剧烈的冲突。

■注释

(一)右:同“祐”,《说文通训定声》:“今据许书,凡助为右、为佑,神助则为祐。”《诗·小雅·裳裳者华》:“右之右之,君子有之。”此句中意为保佑。仗:《广韵》解为“凭仗”,此句中意为依靠、依赖。

(二)狎:亲昵。

(三)尧:上古时代的圣王。王:做王、统治。

(四)桀:夏朝的末代君主,著名的暴君。

(五)踦:偏重。《战国策·赵策四》:“齐、秦非复合也,必有踦重者矣。”《韩非子·八经》:“大臣两重,提衡不踦。”

(六)蠹:蛀蚀。

(七)这两句的喻义是:国家虽然有了灭亡的征兆,但如果没有强国明君来攻打是不会灭亡的。

■讲疏

《论语·雍也》云:“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质”是天生的本性,朴实无华;“文”是后天的修养,如礼乐教化。孔子的“礼”就是使天下仁义,它本质上是一种“仁”的存在;而韩非排斥“仁”,剥离“礼”的外壳而阐扬其“法”、“术”、“势”理论,是重“质”的学说。孔子认为德即是仁,仁即是德,强调人相对道德的主体性;韩非对人性的理解截然不同,他认为人是为欲望、利益而斗争的个体。“辞辩而不法,心智而无术”则可亡,韩非并不是绝对地否定文化和文学,而是认为礼乐应以“功用”为标准。“凡所治者,刑罚也。”(《诡使》)“刑胜而民静,赏繁而奸生。故治民者,刑胜,治之首也;赏繁,乱之本也。”(《心度》)法治而非礼治才是更具现实性的治国方略。

■参考文献

《韩非子集注》,(清)王先慎撰,钟哲校注,中华书局1993年。

《韩非子译注》,张觉等撰,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

《韩非子》,陈秉才译注,中华书局2007年。

《韩非子》,高华平、王齐洲、张三夕译注,中华书局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