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宗族
孔氏宗族组织同其他姓氏宗族组织一样,都是以父系血缘为纽带联结起来的一种社会关系。但孔氏宗族组织比起其他宗族,更为严密,宗法思想和制度对其家族的支配和影响更深,使得孔氏宗族在整个中国封建社会中一直绵延不断。
纂修家谱、宗谱是南宗孔府族权统治的重要表现(详见第五章第二节)。
除了修谱,宗主的族权还表现在制定家规,对族人言行、生活等各方面进行干预和规范。现存孔氏南宗《钦定孔氏家规》,共计七条,是明正德元年(1506)衢州知府沈杰制定,并上奏朝廷钦准刊行。
第一条:遵制典。要求孔氏南宗子孙严守本分,遵崇制典,不得觊觎北宗衍圣公之职。为恐后世南北两派子孙“互相嫌隙,妄起争端”,因此严立规诫,“行令在衢子孙永遵制典,恪守祖风”,“有违者以不忠不孝之论,审之重典,永不叙录”。
由于元代孔洙让爵,使孔氏南宗失去大宗地位,罢封达224年之久。虽然明武宗封赐南宗嫡长裔孙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一职,但官秩仅正八品,与明代正二品的衍圣公地位相差太远。知府沈杰从维护统治,维护家族稳定出发,为孔氏南宗制定了这一条家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妄起争端”,以免造成混乱。
第二条:端教源。一方面对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提出要求,“家庙主典,事无巨细,悉以主之”,“必须修明圣教,身先督率,躬行实践”,“不得倚官欺凌子姓”。另一方面也对翰林博士的权力作出规定,“若子姓倚众恃长欺凌博士,即以悖旨灭祖论”,允许博士移文浙江巡按监察御史,“径自提问发落”。
孔氏南宗家庙是祭祀至圣先师孔子之地,主理好家庙,也就端正了教化的源头,体现朝廷“崇儒重道”之意。对于翰林博士来说,其主要职权就是“主典家庙”。为了更好地行使其权力,对于敢欺凌翰林博士之人,以违背圣旨欺师灭祖论罪,从而保证了世袭翰林博士的宗子地位。
第三条:示劝惩。对于家规的权威性做出规定:“敢有子孙奸顽不守家规……不公不法,轻则从博士家规教戒”,给予翰林博士以教戒子姓的特权;“重则移明官府断问,削除家谱姓名,不许沾朝廷恩惠免差入庙,死不许归葬圣公坟墓”。孔氏南宗族人最大的特权就在于免差特权,而一旦在家谱上除名,不许入家庙,死后也不许归葬家族坟地,不承认其为“至圣苗裔”,也就失去了免差等种种特权。家规中规定凡“结交恶党,三五成群,赌钱饮酒,为非为恶,生事害人,行凶撒泼,倚强欺弱,教唆词讼,败伦伤化”等等,均在禁止之列。
第四条:防冒姓。由于孔氏族人的免差特权,使得一些异姓之人冒姓孔氏,以图逃避差徭。为使“冒姓隐差之弊可革,而游惰之民可无”,对冒姓者,“许本姓邻里首告”,将“冒籍之人治以重罪”,“知而不举者,一体连坐”。
其实即使是姓孔的,也未必一定是圣裔。山东曲阜就有内孔、外孔之分。内孔是中兴祖孔仁玉的后代,是真正的圣裔,而外孔则是五代时林庙洒扫户的后代,与内孔六十户族人世为仇敌。虽经编入曲阜民籍,但外孔多因年代久远而难以稽考,以冒入流寓而鱼目混珠。
随着孔氏子孙增多,为使族属代次有序,便于管理,宋代开始采用辈字或取同偏旁字为名。如第四十七世辈字大多为“若”,四十八世为“端”,四十九世取“王”部字为名,五十世取“扌”部字为名,但仅局限于曲阜一带,并为孔氏南宗所沿用,而没有推行到孔氏全族。五十四世孙、衍圣公孔思晦在元代仁宗年间(1312―1320)规定,从他开始,凡五十四世孙均以“思”字为统一行辈用字,五十五世为“克”字,五十六世为“希”字,五十七世又以“言”部字为名,自此孔氏家族始用统一的辈字。明建文二年(1400)定五十八至六十五世八字,为“公、彦、承、弘、闻、贞、尚、胤”,其中“弘”字在清乾隆年间为避皇帝讳而改为“宏”(南宗仍作弘字)。“胤”字在康熙年间为避皇太子讳改为“衍”字。明末,崇祯二年(1629),六十五世孙、衍圣公孔胤植又定六十六至七十五世辈字,为“兴、毓、传、继、广、昭、宪、庆、繁、祥”。清同治二年(1863),七十五世孙、衍圣公孔祥珂又定七十六世至八十五世辈字,为“令、德、维、垂、佑、钦、绍、念、显、扬”。民国7年(1918),七十六世孙、衍圣公孔令贻又定八十六至一百零五世辈字,为“建道敦安定,懋修肇彝常,裕文焕景瑞,永锡世绪昌”。凡孔氏圣裔之后,不论曲阜还是流寓,必须用此行辈。
第五条:严诡寄。即严禁将“他人田产冒作孔氏己业”,以“隐弊差徭”。如有“诡寄”,“许子孙相举,邻里首告,追究作弊之人,依例治罪”。为防止“诡寄”,要求孔氏各户买卖田地“随时明告到官,总候造册之年查封”。
“冒姓”和“诡寄”都是“隐蔽差徭”的一种手段,这种行为不利于封建国家利益,严重影响到国家财政赋税收益。封建国家与衍圣公府之间争夺民户的斗争一直存在,并成为朝廷的一大困扰。知府沈杰从维护统治出发,并不希望南宗孔府成为第二个衍圣公府,制定了这两项家规,以希能革其弊。
第六条:守祀田。严禁子孙盗卖祭田。
同时还有有关“恤族”的规定:“岁收祀田租利,立一义仓”,责令翰林博士,“除每岁祭祀并修庙外,若有多余籽粒,周济本族贫难无倚子孙”,使他们免于“移流失所”。“恤族”也是族权的一项重要内容,这种对族人经济上的有限帮助,有助于缓和宗族内部矛盾,加强族人对宗主的依附关系。
第七条:责报本。规定“南渡孔氏子孙,每十年一赴阙里,谒拜圣祖家庙,祭扫山林,以展木本水源时思之敬”。目的是为了“流寓清白,不致泮散分离”,显示“我朝国家一统,文明之化普及南北,而褒崇之恩无暇弥矣”。
孔氏南宗与曲阜北宗联系频繁。明洪武初年,五十四世孙孔思模至阙里拜谒陵庙,会叙宗族。“南还之日,衍圣公孔希学,曲阜令孔克伸,兖州知府卢熊,各以诗赠行。”阙里族人、松江府学教授思言无子,以思模少子克信为嗣。宣德元年(1426),五十五世孙孔克准,以太常寺丞的身份钦命诣阙里致祭。衍圣公孔彦缙,曲阜世职知县克中,立石纪事。家规的规定只是把这种频繁往来制度化。
这七条家规,从内容上说虽简单,却是纲领性的孔氏南宗族规。清代南宗孔府仍沿用之,而且颁布至各地南宗支派遵照执行。
明正德元年(1506),朝廷封南宗嫡长裔孙为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相当于衍圣公次子待遇,即地位相当于大宗子次子。康熙三十八年(1699),南宗应袭翰林博士、六十八世孙孔传钟就曾称呼六十七世孙、衍圣公孔毓圻为“圣公宗主老伯大人”,落款“侄名正肃”。这可以视为宗法上伯侄关系的一种体现。但大多数时候,无论衍圣公与呈文人行辈关系如何,南宗族人均以衍圣公为“大宗主”。咸丰五年(1855),南宗族人孔广松呈禀文,就称衍圣公为“大宗主大人”,而自称“宗末孔广松”。
由于曲阜衍圣公的大宗主地位,就连曲阜孔氏六十户与南宗流寓户的待遇也是不尽相同的。北宗六十户,与衍圣公关系更密切,又世居故乡,得到衍圣公的庇护较多。朝廷“重先圣因以恤桑梓”,因而享受免粮地、轻粮地的优惠,差徭优免的范围也较广。而南宗作为流寓户,由于与大宗主关系较远,又远离故土,得到宗主的庇护较少,所享受的特权也较少。曲阜专门设有“四氏学考试”,获取功名、特权的机会也较多。而流寓户却定例不准考曲阜四氏学,“即使如河南仪、宁、考三县,浙江衢州、江苏句容等处,均知真正流寓孔氏,然亦不准来考四氏”。
衢州孔氏南宗嫡派作为真正流寓,也获得一些非同一般的待遇。曲阜至圣庙额设执事官40员,其中定三品2人,四品4人,五品6人,七品8人,八、九品各10人。虽然一般均由曲阜族长、举事兼任,而孔氏南宗族人中也有被遴选任职的。道光二十五年(1845)五月二十二日,第七十世孙孔广松“蒙衍圣公府委署圣庙五品执事官”。
在孔氏家族中,作为孔氏南宗嫡长裔孙的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地位也并不低。乾隆十三年(1748),乾隆帝驾幸阙里,致祭林庙,事后衍圣公府呈送“十二氏子孙官员加级册”,开列各官员排名。衢州翰林博士孔传锦仅次于曲阜世职知县孔传松,排在第二位。
对于孔氏南宗族人以及履属于衢州翰林博士管辖的孔氏族人来说,衢州翰林博士也就是他们的宗主。康熙三十四年(1695),广东南海孔氏族人、六十七世孙孔毓发呈文衢州翰林博士孔衍桢,就称其为“南宗子家大人”“南宗子家老爷”。南海孔氏源自唐元和十二年(817)岭南节度使孔戣祖。戣祖曾孙昌弼于唐光化三年(900)迁居岭南,子孙分居番禺、南海、顺德等处。孔毓发等虽非南宋初年南渡而来的南宗支派,但因地处南方,也归衢州翰林博士统辖,可算作广义上的南宗族人。
为加强与各地支派的联系,衢州翰林博士还曾巡游各地进行“收族”活动。南海孔氏子孙孔毓发在呈文中就提到“南宗子家大人辱临祠庙,题赐省城匾额,复兴顾发等叠滘房祖祠,印给衣巾相礼札付”。
明清时,衢州翰林博士还可通过推荐南宗各支派所在书院奉祀生加强与支派联系。
乾隆十三年(1748),衢州翰林博士孔传锦呈文衍圣公,言及“家庙书院,世奉蒸尝,后子姓繁衍,散居于杭州省会及金华府属之永康县,并与衢接壤之邻省江西建昌府新城县等处亦建有书院”。其中“杭州府钱塘县敕建敷文书院,正殿额设奉祀生一名,寝殿额设奉祀生一名”。金华府永康县信安书院,为明代敕建,“正殿额设奉祀生一名,寝殿额设奉祀生一名”。江西建昌府新城县贤溪书院,亦为明代敕建,“正殿额设奉祀生一名,东配额设奉祀生一名,西配额设奉祀生一名,寝殿额设奉祀生一名”。
清代对奉祀生的选任、顶补制定了严格的程序:先由衢州翰林博士呈文衍圣公作出推荐,并附上奉祀生的年貌、三代履历清册,由衍圣公咨文礼部备案;礼部批准后,封发“执照”(即任职证明书)给衍圣公,由衍圣公咨文浙江巡抚及提督学政立案,再转札翰林博士知照该生。奉祀生因故开缺后,执照要呈缴衍圣公转呈礼部。
大宗主衍圣公,对衢州翰林博士拥有绝对的管辖权。
衢州翰林博士必须随时将情况报明衍圣公府。乾隆七年(1742),衢州翰林博士孔传锦呈文衍圣公府报明“于乾隆六年九月初八日告圣……于乾隆七年七月十二日卯时生长子继涛……另具书册,伏乞大宗主照详备案”。衍圣公府认为南宗嫡长裔孙的诞生,“攸关世职储承主鬯,是赖我宗所当慎重者也”,因此诸如结婚、生子这类事也应在“循例报明”之列。
衢州翰林博士的承袭要经衍圣公呈报批准,南宗孔府的种种特权也是依衍圣公府特权之例申请而得。世袭翰林博士虽有品级,却不能直接和地方州县进行文移交往,每遇公文,必须先禀衍圣公,再由衍圣公府转移办理。衍圣公一旦在翰林博士问题上违例犯错,则要负直接责任。
乾隆五十年(1785),衢州翰林博士孔传锦病故。乾隆五十四年(1789)闰五月,传锦子孔继涛未承袭,病故。同年十二月,衍圣公“将故博士孔传锦嫡长孙孔广杓题请承袭”。由于“向来五经博士承袭例在丁忧服满之后”,次年正月礼部议“广杓虽系例应承袭之员,但孔广杓于上年闰五月丁亲父孔继涛忧,现在尚未服满,与例不符,未便先准其承袭,应后服满之日再行题请”;衍圣公孔宪培“并不查明孔广杓现在服制未满,题请承袭殊属不合,应请交部察议”。同年三月,吏部议衍圣公孔宪培“殊属违例”,将其“照违例令公罪罚俸九个月例,罚俸九个月”。
在衢州翰林博士这一南宗宗子之下,设族长一人。以族中“行辈尊崇,齿德兼优”,“为阖族德望”之人出任。衢庭族长的权利也相当大,特别是在失封的这224年间,它取代宗子主持家庙祀典。宗子承袭后,以族长主持崇圣祠的祀事。族长负责“董司族务,每月呈报丁口卯簿,督同县役指催孔庄钱粮”。清代南宗族长“向拨膳田,计租十担有零,以为尊贤养老之资”。尽管族长一般为公推,但如有不伦之举,“难以率族”,也可“扣除另举”,由衢州翰林博士申文衍圣公檄饬循例更换。
族长以下孔氏南宗分仁、义、礼、智、信五房,每房各设支长一人。祭祀时出任散执事官,参与助祭。
南宗孔府设有22位执事官以上职官,一般均由孔氏南宗上层族姓来充任,是朝廷“优渥圣裔”,“推恩而得”。各支房长是族长人选。朝廷在选授这些职官时必须由翰林博士推荐,经衍圣公批准保举,朝廷才给以札付,正式充任职官。按照宗法制的嫡庶远近关系作为其用人基本原则。
上层族人通过纂修家谱,制定家规,“收族”,“恤族”,加强对子姓的族权统治,使孔氏家族能够绵延不断地发展。
附:
孔氏南宗府第遗址发掘报告
衢州市博物馆
为配合南宗孔府(包括孔庙西轴线)复建工程,经报请国家文物局批准,1998年7—9月,衢州市博物馆成立了“南宗孔府考古发掘队”对孔府遗址进行了第一期发掘。总发掘面积2300平方米。1998年10—12月,完成遗址的第二期发掘。
发掘前,我们査阅了有关文献记载,作了较深入的调查。据了解,孔府及家庙西轴线建筑在抗战中被日军破坏较重,解放初由某单位使用,70年代初,该单位又新建砖木结构的一层简易房,残存的孔府、孔庙西轴线建筑彻底被毁。
第一期发掘,我们在预定的勘探区内先打三条长65米,宽2米的南北向探沟,从东向西编号分别为T1、T2、T3。整个发掘工作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三条探沟的清理,经清理,在T1南端距地表0.3—0.4米深的层面上,清理出卵石、青砖铺砌的甬道,北端清理出三合土地面;T2南端清理出砖块浆砌的排水沟,中部有卵石铺砌的甬道,并发现地面阶沿石,北端清理出阶沿石、覆盆、柱础、砖砌的残墙等;T3未见建筑遗迹。第二阶段为全面扩展清理,经过清理,我们发现暴露出的建筑基址、甬道等遗址基本处于同一平面,距地表深度在0.25—0.40米之间,应为同一时期建筑,这也与我们前期的调查结果相符,证明孔府毁圮时间距今并不久远。
第一期发掘,初步了解了孔府遗址范围内宋至清代各个不同时期的文化堆积;弄清了清代孔府及孔庙西轴线各个建筑的柱网结构;确定了清代孔府的范围、建筑格局;并获得了一批可供判断建筑遗址年代的陶瓷器标本和滴水、勾头、瓦当、鸱吻等建筑构件及有关孔庙、孔府的碑刻。
第二期发掘在第一期发掘的基础上,改用探方法布方。共布4×4米探方61个;考虑到实际操作,探方间隔为2×2米。实际发掘面积约2000平方米,在距清代孔府遗址0.2—0.5米深的层面上,发现了明代孔府大堂、圣泽楼及两座天井遗迹,另外,还有一些被严重扰乱、较难作整体分析的散乱遗迹。
现将孔府遗址两期发掘主要收获报告如下。
一、地层关系
(一)孔府建筑遗址位置因处于城区,发掘表明,该处自唐代以来就为居住地,千余年来,由于居民建房的需要和历史的变迁,使地层大幅度增高,不同时代的建筑在此屡建屡毁,现选择第一期发掘的T2中段东壁,即第二期发掘的TD组6号探方东壁剖面为例介绍如下(地表至生土堆积厚240厘米,野外分8层)。
第一层厚30厘米。其中表面厚4—5厘米为混凝土浇筑地面,余为黑色黏土,质松散,且有少许煤渣灰、碎瓦、碎砖堆积。依据堆积迹象及有关资料表明,多数为70年代初孔府建筑全部被毁后新建简易住房时所回填之土层。最表层的混凝土层为80年代至今居民陆续改造地面而浇筑形成。
第二层:厚35—40厘米。黑灰色土堆积,伴有少量民窑青花瓷片。从第一期发掘清理出的孔府建筑遗迹及孔庙西轴线建筑遗迹的所处层位和这一层位内所伴出的青花瓷片、钱币等遗物来分析,当为清代堆积层。
第三层:厚35—40厘米。黄灰色土堆积,伴有少量民窑青花瓷片等遗物。从第二期发掘所暴露的建筑遗迹来看,其位置正处在这一层之间,加上分布在该层各处伴有的青瓷器的纹饰、器形、年款及钱币等实物的佐证,应为明代。
第四层:厚20—25厘米。碎瓦、碎砖及黄褐色土堆积,并伴有少量香糕砖、青瓷韩瓶、青瓷莲瓣碗、黑釉盏等遗物。该层出土的香糕砖为当地宋代常用的建筑用材;青瓷韩瓶(俗称老鼠汤瓶、鸡腿瓶、行军瓶等)亦是当地宋代流行的器皿,据调査在衢州、江山等地发现有多处烧制窑址,为婺州窑宋代盛产的产品之一;青瓷莲瓣碗在器形、装饰、胎质、施釉、釉色等方面与当地衢县王家乡瓜园村南宋咸淳十年史绳祖墓出土的龙泉青瓷莲瓣碗相同;黑釉盏也是本地区宋元时期部分窑场烧制的产品之一。按上述伴出遗物的特征可表明此层当为宋元堆积。
第五层:厚16—22厘米。黄褐色黏土堆积。
第六层:厚55—60厘米。棕黄色黏土堆积,内含少许白色黏土。伴出物少,仅在第五层下端厚10厘米内见有极少碎瓦和碎砖及红沙泥。第五、第六层:泥质较细,泥色相对较纯,除第六层上端包含少许无明显特征的碎瓦、碎砖外,伴出遗物极少,故难确切判断其时代,但参照第四层迹象类推,估计属宋早期至隋唐之堆积层。
第七层:厚32—36厘米。褐色黏土堆积,伴有少量碎瓦、碎砖。泥质黏性较好,呈褐色,仅伴有少许碎瓦、碎砖。从碎瓦迹象来看,色青灰,厚而粗笨,内壁有制坯时留下的粗麻布纹,依据碎瓦情况来推测,该层时代约可推到汉代。
第八层:黄褐色黏土,未见任何文化遗物,系生土。
(二)层次分布情况
(1)根据第一期发掘T1、T2、T3剖面观察,除有建筑遗迹的部分之外,其他地层分布情况与上述第一、二层的堆积迹象基本类同。
(2)上述介绍的1—8层堆积叠压关系与第二期发掘的TA、TB、TC、TD、TE 5组的各探方剖面地层堆积相比,除有建筑遗迹打破关系的外,大部分堆积情况与第三层以下各层的情况基本相同。
(3)值得说明的是:①在TB组第9、10、11号探方内堆积与上述介绍的有所不同,即在第一期发掘清理出的清代袭封祠和六代公爵祠之间地面下端的明代界墙墙基以东位置上,分别为:9号探方堆积有厚20—30厘米的纯碎瓦、碎砖、浆砌瓦当、勾头、滴水的三合土浆块及少量的砖雕建筑构件、“圣宫”篆文瓦当、缠草纹、“寿”字纹滴水等。10号探方堆积厚30—40厘米,11号探方堆积明显增厚,最厚处达80厘米,且10、11号探方内堆积与9号探方堆积物相同。三个探方的此类堆积层自南至北呈斜坡状逐步增厚。②在TC组11号探方内东至TB组第11号探方的西边和西至TD组第11号探方的东边,即六代公爵祠地面下端堆积大量的红、黑色的煤渣灰,也自南至北呈斜坡状增厚,北端最厚处达140厘米。
其次是前面所介绍的TB组的9、10、11号探方内的废弃建筑构件堆积层和TC组11号探方周围的煤渣灰堆积层,根据剖面的斜坡状分析,该处历来为一较低的洼地,是在明代孔府拆毁后新建清代孔府时回填形成的,其时代应为清代。
二、明代遗存
(一)明代孔府建筑遗迹
自明代始建孔府以后,曾经过多次大规模的修建工程,所以明代遗址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发掘清理出的各单体建筑遗址极不完整,但仍能分辨出自南往北依次为外院(笔者将其编为“1号天井”)、大堂(明《诏建衢州孔氏家庙》碑上该建筑标注为“尼山嫡派”)、里院(笔者将其编为“2号天井”)、圣泽楼及遗址东侧的孔府与孔庙之间的界墙等遗迹,现将各建筑遗迹情况分述如下:
(1)1号天井(外院)
1号天井呈长方形,南边长12米,北边长11.54米,其中东侧院墙散水宽0.52米,西侧院墙散水0.42米;东侧进深8.85米,西侧进深9.82米,其中南侧院墙散水东端宽0.58米,西端宽0.83米。整个天井用条砖组成南北向的长方格,在长方格内用10至13厘米大小不等的卵石分别以纵横方向铺墁成几何图案,天井四周有泛水。四周的排水沟用青砖和卵石铺砌而成,其中南面排水沟内外沟壁用侧砖一丁一顺砌成,其余三面排水沟沟壁则用侧砖45度角斜砌,使上部形成大小相等的菱角牙子,再用碎砖在菱角牙子之上砌筑成人字纹的壁面,在其上用扁形卵石横向侧砌成席纹的护沿,内外沟壁有收分。排水沟沟底则全部用卵石横向铺墁,天井东、南、西各边院墙下的散水也是用卵石纵向铺砌而成。排水沟各边深度不同,其中南边沟深0.18米,西边沟深0.22米,北边沟深0.33米,东边沟深0.38米,根据沟底的深度推断排水口应在东南排水沟南端,由于这一段排水沟东壁曾经修砌改动过,因此,排水口可能被毁。天井南侧正中有一口民国时期打成的水井,西北角有一后期形成的石灰浆池,因此天井卵石地面破坏较为严重,但四周排水沟卵石铺墁的沟底基本完好。
(2)大堂(明《诏建衢州孔氏家庙》碑上标注为“尼山嫡派”)
该建筑遗址在1号天井北面,因清道光重修孔府大门时遗址遭到严重破坏,现仅存1号天井北面排水沟北壁之上,清道光修建的孔府大门前檐阶条石及基础之下一段长1.8米、高0.24米的红砂岩条石基础。根据明代《诏建衢州孔氏家庙》碑所标该建筑的所在位置、规模,结合1号天井和2号天井之间的距离以及清道光修建的孔府大门完全叠压在遗址之上,我们推断大堂遗址就在1号天井和2号天井之间。
(3)2号天井(里院)
2号天井位于1号天井北面,距1号天井北面排水沟壁13.5米,为明时孔府第二进院落。天井呈长方形,南面边长11.4米,北边长11.25米;东面进深为8.05米,西面进深为8.17米,天井中间嵌有一条宽0.36米东西走向的麻石条基础,将天井分为南北两部分,条石之上可能是一道隔墙。从条石基础中间一块长2.6米的条石及其东端有一呈正方的石块看,隔墙中段的这块条石之上设有门。天井北面地面全部用普通卵石铺墁,南面地面除用普通卵石铺墁以外,在西北角和东北角上分别用黑白两色卵石铺砌成黑白动物图案,西北角可以清楚地看到有一白底黑色奔鹿图案,东北角图案遭到破坏已很难辨认是何种动物图案。排水沟内壁用侧砖一丁一顺砌筑,外壁则用整块侧砖45度角斜砌,使上部形成规整的菱角牙子,再在菱角牙子之上用碎砖砌成人字纹壁面,沟壁有收分,沟底有卵石横向铺墁而成。排水沟贯通整个里院,其宽度分别为南面0.21米,东面0.36米,北面0.42米,西面0.43米;其深度分别为东南角0.16米,东北角0.23米,西北角0.24米,西南角0.25米。天井的西南角有一条宽0.25米,深0.26米,长1.6米的小沟将院子里的积水引向其南端的陶质排水涵管。涵管总长9.8米,东西向,在距东端8.65米处的西端又拐头向北,它是由长0.30—0.32米,直径0.18—0.20米的陶质涵管对接而成,各节涵管接缝处外面用长0.28米,宽0.25米的板瓦包砌以防渗漏。
(4)圣泽楼
该楼遗址位于2号天井北面,前檐基础即2号天井北面排水沟北壁,残存0.28米高。在该遗址的东北角残存有一块面积约5平方米的三合土地面,该地面的北沿和东沿呈直线相交,交角处有一长为0.35米见方的柱顶石窝,北沿外有一条侧砖砌筑的护边,其外残留少量的麻石碎块。三合土地面厚7—9厘米,上饰斜方格纹。我们从三合土地面北边沿拉延伸线,再测量延伸线西端到2号天井西北角排水沟北壁距离,刚好和从天井东北角排水沟北壁到三合土地面北沿距离一样是8.68米,证明该建筑进深为8.68米。再从三合土地面东沿向南拉延伸线测得比天井宽出10厘米。根据建筑与天井的关系和古建筑左右对称的规律,推算出该建筑面阔约为11米左右。
(5)孔府、孔庙界墙墙基
界墙墙基南北走向,其北端距孔庙西庑北端后檐墙外皮4.66米,现存高度0.40米,由0.20—0.25米大小不等的卵石砌筑而成;已发掘长度为64.6米,按墙基不同厚度可分为三段,从北端往南第1段长为31米,厚为0.45米;第二段长14.2米,厚为0.60米;最后一段长19.3米,厚度0.40米。在界墙和孔庙西庑后檐之间没有发现建筑遗址,这和明代《诏建衢州孔氏家庙》碑上所画的布局情况完全吻合。在界墙北端往南29.9米处有一段厚0.42米的碎砖席纹砌法砌成的东西走向的墙基,其西端和界墙直角相交,东端延伸至孔庙大成门西侧围墙。
(二)遗物
孔府遗址第二期发掘出土遗物整理情况如下:
本期清理共收集各类遗物标本105件。经鉴定整理出:青花瓷器8件、青瓷器2件、陶器11件、金属器3件、杂项2件。现根据不同质地分述于后。
(1)瓷器10件。
青花瓷小碗。1号天井南排水沟东端沟底出土。残存底部,内底心饰有单凤穿花纹。外底心饰有双线圈“大明嘉靖年制”款。残高2厘米,底径4厘米。
青花瓷碗。1号天井南排水沟东端沟底出土。残存底部,内底心饰单线圈“大明成化年制”款。外底足砂底有跳刀痕迹。残高2.5厘米,底径4.8厘米。
青花瓷渔樵耕读盘。明代孔府界墙墙基北端东南出土。残存底部,内底饰双线细圈,绘青花山水、渔夫、人物、大雁等图案。外底足心饰双线圈。残高2,底径11.4厘米。
酱色釉青花瓷杯。TE4出土,坐标200×160×30厘米。敞口、弧腹、圈足。外施酱色釉至圈足,外底足心施白釉,并有“玩玉”两字款。内有锦纹、金鱼、北斗七星、祥云等青花纹饰。胎质细腻、制作精巧。高5.6厘米,口径8厘米,底径3.1厘米。
青花瓷碟。TC11出土,坐标310×120×80厘米。深盘口,弧腹,矮圈足。内口至底部饰单线圈一道,青花山水等纹饰。外壁素面,底足心双粗线圈一道,高3.7厘米,口径13.6厘米,底径6.1厘米。
莲塘游禽纹青花瓷碟。TE8出土,坐标214×160×20厘米。残存底部,内壁有荷叶纹、双线圈、游禽纹等。外无纹饰,底足心饰双线圈。矮圈足。残高1.6厘米,底径4.8厘米。
独诵人物图青花碗。TD2—TD3之间隔梁中出土。残存底部,内底心有独诵人物、寿松、岩石等纹饰。外底足心有双线圈“大明嘉靖年制”款。残高1.5厘米,底径4.2厘米。
青花瓷杯。TD4—TE4之间隔梁中(1号天井北排水沟西端沟底)出土。敞口,平沿,内壁素面,外口沿下饰双线圈,花卉等纹饰。底足心双粗线圈。高5厘米,口径8.5厘米,底径3.6厘米。
青瓷杯。TF9出土,坐标150×90×60厘米。直口,斜壁内收,砂底。内外施青绿釉,外施釉不及底。胎质粗糙。高4.4厘米,口径7.8厘米,底径3.7厘米。
青瓷杯。TD9出土,坐标400×110×70厘米。敞口,微弧腹,高圈足。施青釉,内施满釉,外施釉不及底。胎质粗糙,底厚重。高4厘米,口径7.3厘米,底径3.5厘米。
(2)陶器11件
砖雕建筑构件。TB11出土,共9件。残,根据造型看,为屋脊或屋檐上饰件。
花卉瓦当。TB4出土,坐标210×200×30厘米。残,椭圆形,正面印缠枝花纹图案,花卉外有单线一圈。直径14.5厘米,厚1.5厘米。
兽纹滴水。TB4出土,坐标280×60×40厘米。残,莲弧形,正面模印奔鹿回头望月,造型生动、图案清晰。长20厘米,宽10厘米,厚1厘米。
(3)金属器3件
万历通宝1枚。TC6出土,崇祯通宝1枚。TC5出土。
白铜钥匙1把。TA5,建筑排水沟内出土。钥匙头为扁形带钩状。有把,把呈六棱形状,把尾部为塔刹形状,整体素面,简洁。长15.7厘米,宽1.2厘米。
(4)杂项2件
抄手砚1方。TB4出土,坐标240×120×40厘米。残,石质,素面,形制仿宋抄手砚。有使用过痕迹。长13.3厘米,残宽7.5厘米,厚2.5厘米。
象牙簪1件。TD1—TD2之间隔梁中出土。圆柱形,素面,握手处有弦纹6周。尾部像陀螺形状。残长7.6厘米,直径0.3—0.7厘米。
三、清代遗存
(一)遗迹
本次发掘清理的遗迹分三部分:(1)孔府遗迹;(2)孔庙西轴线遗迹;(3)孔庙、孔府界墙遗迹。
(1)孔府遗迹
孔府建筑遗迹坐北朝南,距地表深度为0.30—0.40米,自南向北分别为:照壁、头门、大堂、花厅、位于大堂西侧的孔府侍卫队宿舍及位于照壁至头门间、头门至大堂间、大堂至花厅间的三段以卵石、石板、碎砖等铺砌的甬道、天井。此外,在孔府头门东次间向南8.50米处,清理出一口后期开挖的水井(下称孔府井)。
①照壁
照壁墙基为红砂岩条石交错砌置,长7.14米,宽0.80米,深0.95米。
②头门
孔府头门明次间各用三柱,面阔三间、进深两间,通面阔9.33米,通进深4.61米。明间面阔3.45米,次间面阔2.98米,明、次间梁架均为穿斗式。自南向北,前间进深1.86米,后间进深2.75米,前檐下檐出0.82米,后檐下檐出1.13米,阶条石宽0.40米,各柱顶石边长0.27米,柱顶石下砌一层砖,厚0.09米,东西山墙墙基宽0.25米,深0.30米,由红砂岩条石筑砌,其上存有一皮用开砖空斗填碎砖灌泥浆砖墙,明间、次间中柱间设槛垫石,次间中柱间有条砖横砌隔墙遗存,残高0.20米,次间后檐柱间有条砖顺砌槛墙遗存。
③大堂
孔府大堂面阔三间。通面阔为17.64米,通进深8.09米,明间梁架为抬梁式,面阔3.78米,次间梁架为穿斗式,面阔2.93米,次间前后檐柱间有开砖空斗填碎砖灌泥浆砌筑的槛墙遗迹;大堂前檐出1.05米,后檐出为0.82米;前阶沿石宽0.60米,阶沿石外有一条东西走向宽0.15米、深0.12米排水沟,沟底为卵石铺砌;大堂室内为0.45米厚的三合土地面,明间前金柱覆盆式柱顶石边长0.54米,明间后金柱柱顶石边长0.40米,次间柱顶石边长0.27米,各柱顶石下有平砖砌筑的磉墩,厚0.12米。山墙墙基为红砂岩条石砌筑,宽0.25米,高0.30米,其上存有开砖空斗填碎砖灌泥浆砖墙一皮,高0.15米。
④花厅
花厅为五开间建筑,通面阔14.57米,通进深6.23米,墙基宽0.25米,明间梁架为抬梁式,面阔3.88米;次间、梢间梁架为穿斗式,东次间面阔2.69米,西次间面阔2.65米,东梢间面调2.60米,西梢间面阔2.75米。前檐柱柱中向南1.37米处,为阶沿石遗迹,残长7.45米。花厅各柱顶石边长为0.27米,柱顶石下平砌一层砖,厚0.07米。
距现存地面0.05米深处,还清理出另一组排列的柱网之磉墩,面阔为五开间,梁架为穿斗式,明间面阔3.70米,次间、梢间面阔2.71米,墙基宽0.25米,磉墩为五层开砖平砌而成,边长0.27米,厚0.16米,次间前檐柱有条砖顺砌槛墙遗址。上一层地面柱网排列和这一层柱网排列在面阔开间上是基本相同的,各为五间,只是进深稍有不同,上一层进深小,这一层进深大,各缝用柱也有区别,上一层和这一层的室内地面高度是同在一个高度之上,这可以从这一层砖砌磉墩上皮到地面高度恰好是柱顶石的厚度得到证明。这些迹象可以证明:上一层柱网,正是在此层建筑基础上,经后期修复而成。
⑤侍卫队营房
坐西朝东向,东面紧临大堂西山墙,通面阔8.55米,通进深4.65米,北墙基宽0.32米,为碎砖斜砌灌浆而成,其余三面墙基宽0.25米,为红砂岩条石砌筑,明间东面有一室内小天井,天井南北长3.32米,东西宽0.68米,排水沟北向宽0.18米。室内地面系碎砖瓦、废土回填夯实而成。柱顶石边长0.27米,其下平砌一层厚0.06米的砖块。次间中柱柱顶石上存有一只鼓形础,高0.14米,径0.16米。
⑥甬道
孔府遗址甬道、天井自南向北,共残存三段:
(A)照壁两侧“Y”形甬道汇中,甬道中间有麻石板铺成的御路,石板宽0.53米,残存2米(长);御路两边铺砌卵石,照壁距头门阶沿石23米。
(B)大门至大堂间甬道:长13米,宽3.33米,中间铺设1米宽的麻石板御路,两侧铺砌宽1.40米卵石。
(C)大堂至花厅间,有两个以卵石、碎砖铺砌的天井,天井南北长4.70米,宽1.30米。
(2)孔庙西轴线遗迹
孔庙西轴线建筑遗迹坐北朝南,距地表深度为0.3—0.4米,自南向北分别为:孔庙西轴线大门,五支祠,袭封祠,六代公爵祠。大门至五支祠、五支祠南面至孔庙中轴线间、袭封祠至六代公爵祠间三段是以卵石、长方砖铺砌的甬道。
①孔庙西轴线大门
孔庙西轴线大门南面为“八字门”形式,面阔五间,通面阔为14.96米,通进深6.12米,山墙墙基宽0.25米,西山墙红砂岩条石墙基之上残留一皮开砖空斗填碎砖灌泥浆砖墙,残高0.15米,明间面阔3.82米,次间面阔2.68米,梢间面阔3.20米;次间、梢间梁架为穿斗式,由南向北,第1间进深残存2.20米,第2间进深1.94米,第3间1.98米,后檐下檐出0.78米;明间前金柱柱顶石边长0.42米;明间前檐柱覆盆式柱顶石边长0.68米,其余柱顶石边长0.27米;大多数柱顶石底部未经处理,直接置于地面(即下层垫土),仅发现一只磉墩例外,其底部砌有三层条砖的磉墩,厚为0.15米,西次间缝前檐柱外残留一段条砖糙砌的八字墙,长0.82米、宽0.25米、高0.20米。
②五支祠
五支祠面阔五间,通面阔14.90米,通进深8.05米,墙基宽0.25米,明、次间梁架均为抬梁式,梢间梁架为穿斗式;明间面阔3.80米,次间面阔2.80米,梢间面阔2.75米;后檐柱柱顶石边长0.27米,明、次间后金柱柱顶石边长0.40米。室内为三合土地面,厚0.05米,三合土中,卵石含量较大,柱顶石下夯筑碎砖瓦磉墩,厚0.15米,值得一提的是:在清理五支祠明间西缝前檐柱磉墩时,发现一件残存尾部的鸱吻,经对比,该鸱吻与现存孔庙大成殿(清道光三年重修)所饰鸱吻在胎质、造型、纹饰、工艺、尺寸等方面均相同,应为同期之物。
③袭封祠
袭封祠面阔三间,通面阔9.70米,通进深6.37米,明间梁架为抬梁式,次间梁架为穿斗式。明间面阔3.82米,次间面阔2.97米,明间前檐柱柱顶石边长0.27米,前金柱柱顶石边长0.40米,明间北面有一祭台遗迹,长2.87米,宽1.31米。东西山墙及后檐墙墙基用红砂岩条石砌筑,宽0.25米,两次间前檐柱间有单砖顺砌槛墙遗迹。室内为三合土地面,厚0.04米,地面饰正方格纹,边长0.60米,四周饰长方格纹补边,边长0.26米,柱顶石下有五层砖砌成的磉墩厚0.20米。
④六代公爵祠
六代公爵祠面阔三间,通面阔9.70米,通进深6.30米,明间梁架为抬梁式,次间梁架为穿斗式,明间面阔3.82米,次间面阔2.97米,明间北面有一祭台遗迹,长2.69米,宽1.28米;前檐阶沿石宽0.35米,明间前檐柱柱顶石边长0.27米,前金柱柱顶石0.40米。室内为三合土地面,厚0.04米,地面饰斜方格纹,边长0.53米,其中长对角线0.92米,短对角线为0.56米,柱顶石下为三层砖平砌的磉墩,厚0.12米,后檐墙和东山墙墙基用红砂岩条石砌筑,宽0.25米,西山墙和孔府花厅东山墙共用。
⑤孔庙西轴线甬道
(a)西轴线大门至五支祠甬道:长18.12米,宽2.37米,中间铺砌0.32×0.17米的长方砖路心,两边铺设卵石,两边有泛水。
(b)五支祠南面至孔庙中轴线甬道:长9.53米,宽1.36米,甬道中心为大块卵石铺砌,两面为小块卵石铺砌,边沿为长方形砖侧砌。
(c)袭封祠至六代公爵祠甬道:袭封祠西次间北面有一条长2.92米,宽1.05米的卵石铺砌的甬道与六代公爵祠的西次间南面相连。
(3)孔庙、孔府界墙遗迹
孔庙、孔府界墙遗迹南北残长66.21米,宽0.25米,为红砂岩墙基,上存有开砖空斗填碎砖灌泥浆残墙数段,残高0.15米,另一段为半砖斜砌砖墙,残长4米。是由孔庙西大门、五支祠、袭封祠、六代公爵祠的西山墙和各院院墙组成。界墙北端距现存孔庙西庑后墙西北角墙外10.83米,南端距现存孔庙中轴线头门西面围墙18.30米,界墙南端向东15.48米处,残存另一条南北向红砂岩墙基。
(二)出土遗物
(1)瓷器
青花瓷碗3件。分三式。
Ⅰ式:青花瓷小碗,残存底部,底有“嘉庆年制”四个篆体字款,残高2厘米,底径2.4厘米。
Ⅱ式:青花瓷碗,残存底部,残高3厘米,底径6.5厘米。
Ⅲ式:青花瓷碗,残存底部,残高3厘米,底径6.3厘米。
鼻烟壶1件
珍珠地人物花卉鼻烟壶,一面为人物花卉,另一面为“今日花开又一年”诗句,左右边为珍珠地,造型小巧玲珑。残高4.7厘米,宽2.7厘米,底1.1厘米。
(2)建筑构件
滴水6件。分二式。
Ⅰ式:模印祥云,阳文“寿”字,外沿为粗细两道双线勾菱边,长18厘米,宽11厘米,厚1.3厘米。
Ⅱ式:模印花草纹,外沿饰一道凸弦纹勾菱边,残长17厘米,宽7厘米,厚1.3厘米。
勾头1件。
正面为模印花卉,阳文“寿”字,葵边,做工精细,纹饰清晰,长18厘米,宽8厘米,厚1.2厘米。
瓦当,6件。分二式。
Ⅰ式:模印椭圆形阳文篆体“圣宫”二字,上下排列,外饰双圈。直径14.2厘米,厚1.2厘米。
Ⅱ式:模印椭圆形阳文篆体“圣宫”二字,上下排列,外饰双圈,直径13厘米,厚1厘米。
鸱吻:3件。分三式。
Ⅰ式:残存尾部,残长20厘米,宽15厘米,厚7.5厘米。
Ⅱ式:残存尾部,残长27厘米,宽15厘米,厚5厘米。
Ⅲ式:残存尾部,残长19厘米,宽12.5厘米,厚5厘米。
(3)碑刻
清光绪“重修衢郡至圣家庙及复建祠署碑记”三通。青石质,高35.5厘米,宽68厘米,厚3.5厘米,共16行,满行8字,碑文隶书,字径高2厘米,宽3厘米,金衢严道道台桑树勋撰文,衢州知府刘国光书丹(碑文略)。在孔庙中轴线与西轴线的界墙墙基中段西侧第一层堆积内出土。
清光绪捐修孔氏祠署文武官员题名碑一通。在孔府中轴线表层发现,收集。青石质,高35.5厘米,宽68厘米,厚3.5厘米,碑文楷书,共20行,满行20字,字径高1.5厘米,宽1.5厘米(碑文略)。
(4)钱币
康熙、乾隆通宝各2枚。道光通宝1枚。
大清小铜币1枚。
体形小,中间为对书“大清铜币”四字,周上部有“丙午”二字,周下部有“当制钱二文”五字,字体清晰。正面为双龙戏珠,较模糊,紫铜质。直径1.2厘米,厚0.1厘米。
紫铜花钱1枚。
一面为“摇钱树”图案,另一面图案难辨,图案下方有“百文□□□”。直径3厘米,厚0.2厘米。
(5)生活用品
蚊帐钩饰1件。
铜质,小巧玲珑,残存上部,有“大吉”铭文,残长8.5厘米,宽4.5厘米。
四、结语
(一)一、二期发掘的主要成果:
(1)两次清理,确定了明、清两代孔府的范围、建筑格局及清代孔府各单体建筑的柱网结构等。
(2)发现了明、清两代孔府、孔庙的界墙,确定了孔庙范围及清代孔庙西轴线建筑格局、各单体建筑柱网结构等。
(3)获得一批可供判断建筑遗迹年代的陶器等标本及可作复原设计依据的部分建筑构件。
(4)从清理过程及孔府井采集的标本分析,该井建于民国时期,使用至“文革”时期废弃(井口用石板盖住,并在石板上堆积废土),这与当地老人对该井“建于20世纪30年代,1949年后一直为军队所用”的回忆基本相符。
(二)初步了解孔府遗址范围内宋代至清代各个不同时期的文化堆积,并获得宋至清代的一批遗物标本,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衢州的社会发展状况。
通过一、二期的发掘,获得的资料填补了史料记载的多处空白,其中,一期发掘成果还为孔府及孔庙西轴线建筑全面复建提供了可靠依据。
孔府遗址发掘工作,在市文化局的领导下,得到了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浙江省文物局、省考古所、衢州市政府、市人大、市建设规划局、市社科联、市文物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刘军、李小宁、徐新民、张书恒等先生亲临现场指导发掘,刘军、王海明先生并对发掘资料的整理给予认真的指导。发掘期间,国家文物局罗哲文、清华大学郭黛姮、东南大学朱光亚等专家、学者曾亲临现场视察,并给予热情指导,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参加发掘者:柴福有、张云土、陈昌华、潘三古、汤春山、张屹。
执笔者:柴福有、汤春山、陈昌华、张云土、潘三古。
2000年7月8日
(原文发表于《南方文物》2001年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