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历史进步及其评价尺度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普遍感到社会变革潮流的巨大冲击,因而社会进步问题逐渐成为理论界高度关注的热点。但什么叫社会进步?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是什么?如何正确认识社会进步的代价付出和正确进行代价选择?这些都是历史进步理论及其评价尺度中分歧很大的问题。为了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些问题,我们既要正确理解历史进步的内涵,也要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按照马克思、恩格斯历史进步及其评价尺度的理论的历史演变,深化对历史进步及其评价尺度的认识。深入研究历史进步及其评价尺度问题,有助于正确认识和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东方社会和古代社会发展道路理论。
一、历史进步概念的内涵
回顾历史,可以看出,历史进步是一个晚近出现的观念。虽然这一观念在古代社会已有萌芽,但在整个古代思想中,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历史进步的观念均不占主导地位。与此相反,人们普遍地把记忆中的过去看作是人类的黄金时代,而把人类的现有境况看成是一种堕落和倒退。历史进步观念乃是近代以来的思想的产物。继培根、笛卡尔从人类的认识和控制实践能力的提高入手为历史进步作了初步论证之后,在牢固确立历史进步观念方面贡献最多的,首推18世纪的法国启蒙学派。启蒙学派的代表人物杜尔哥、孔多塞、狄德罗、伏尔泰、孟德斯鸠、魁本、霍尔巴赫、达朗贝尔等人的著作中都贯彻着这样一个信念,即人类借助于理性和知识的增长能够逐步学会如何去控制自然,使之为自己的目的服务,即提高物质生活水平,改造政治制度和立法,提高审美鉴赏力和道德水准等。总之,法国启蒙学派崇尚理性,相信教育和启蒙的作用,并以此作为历史不断进步的保证,这就是他们的历史进步观的核心内容。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法国启蒙学派关于历史进步的观念,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进步观。马克思指出:“进步这个概念决不能在通常的抽象意义上去理解。”以马克思、恩格斯有关历史进步的思想为指导,纵观人类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我们可以把历史进步概念的内涵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历史进步是向前向上的运动
作为一种向前向上的历史运动,历史进步既不是历史的重复循环,也不是历史的停滞后退,而是人类自身不断发展、不断前进的总体趋势和过程。在这一过程当中,起决定作用的力量,是人类创造历史的实践活动。从满足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开始,人类自始至终从事着物质生产实践活动。在物质生产实践活动过程当中,一方面,人确立了自身生产发展的物质基石,亦即生产力和社会制度的成果,为自身的发展聚集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在这一过程当中,人也开发了自身的各方面的潜能和特质,使自身的能力,包括认知能力、审美能力和道德实践能力等等,不断获得提升和发展。这也就是说,人类通过自身的生产实践活动和其他实践活动过程,一方面,在超强力量的自然界之外,精心建构了一个属人的人化世界,这个人化世界,以其不断增多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确立其丰富多彩、绚丽多姿的独特的性质;另一方面,由于人的实践能力或者说目的指向的永无停歇性,人类又不断地追求着自身生活的幸福和完善。
对历史进步的衡量,既可以从量的方面,即物质产品是否不断丰富,社会的经济总量是否不断增加,人们的富裕程度是否不断提高的角度来进行;同时,也可以从质的方面,即人的素质、能力、个性是否不断丰富和扩展的角度来获得说明。但从总体上来说,与原始自然界的无意义状态相比,与人类历史生成时期的茹毛饮血的状态相比,人类历史是不断呈现上升和前进的态势,在总体上处于不断进步的过程之中,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二)历史进步是曲折的反复的过程
在对历史进步的理解中,存在一种极端乐观主义的思想观念,即将社会历史的发展视为一种直线式的前进过程,如同一条直线的延展一样,按照某种既定的模式和节奏,历史会自动实现其一个个的既定目标,既不会出现任何的波折和反复,也不会发生任何的变更和错位。然而,这样一种神秘主义的抽象历史进程是根本存在的,人类历史的进步总是在波折、反复甚至是倒退回旋中向前行进的。马克思指出:“与‘进步’的奢望相反,经常可以发现退步和循环的情况。”从人类文明诞生的角度讲,在某种意义上,人类文明的发轫,实际上是人的私欲获得实现和承认的过程,无论是氏族的首领,还是作为部落的酋长,他们利用占有的公共权力,侵吞公社和部落的公共财产,直接导致了私有制的产生和出现,从而使阶级和国家的形成成为可能。而在人类文明的演进过程中,人类历史的每一次重大跃迁和进步,都经历过或多或少、或长或短的酝酿、徘徊甚至惨痛的代价付出过程。完全风平浪静、毫无曲折和反复的历史进程是不存在的。例如,在人类文明的演进过程当中,就曾因地震、海啸、沙漠化、飓风等自然灾害的原因,发生过文明的消逝、断裂等事件和进程。而在近现代的人类历史图谱中更是不乏这样的例子:像资本主义初期发展过程中曾出现过的“羊吃人”的运动;像资本主义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时,各国为争夺殖民地和世界市场而进行的惨绝人寰的两次世界大战;像某个超级大国借反对恐怖主义之名,对一些弱小民族和国家进行的颠覆活动;像现代人为实现经济的高速增长,在与大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中对自然环境造成的严重破坏,包括资源短缺、能源危机、环境污染、温室效应、生物多样性减少、大自然经过上亿年发展进化而形成的地球表面的生态平衡的破坏,等等。为实现历史的进步,人类实际上支付了高昂的发展代价。因此,对于人类历史进步的理解,不应是简单的、机械的和直线式的,将这一进程简化为一个既定的公式,以为只要登上共产主义的列车,就可以顺利地实现自己的美好目标和愿望,而不做长期的和需要艰苦努力的思想准备。历史上,没有哪一种新型社会制度的建立,不曾遭遇挫折和失败,甚至出现旧制度的暂时复辟;没有哪一种社会关系的形成,未曾经过反复的尝试和长期的斗争。
历史进步的实现,总是在无数的牺牲和斗争中,在数不尽的代价付出中,在历史的徘徊和曲折中进行的。正是在这种挫折、教训和迂回曲折中,在人们经历过惨痛的代价付出之后,人们才将这种失败和教训深刻地铭记于心,从而成为推动历史进步的主观动力。
(三)历史进步是事实和价值的综合
承认历史进步是历史的事实和历史的必然,将人类历史发展视为一种不断进步、不断向上的客观进程,这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但问题在于,到底怎样来理解这一事实、必然和客观性呢?有一种观点认为,历史有着它自身的发展逻辑,无须依靠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创造性选择和实践,历史自身具有自动进步的机制和动力,无须凭借人类的自由意志,历史走着它自身既定的发展轨迹,不会发生任何偏差和疏离。这样一种事实与价值严格统一的背后,不仅在实际上否定对历史进步的价值评价,而且包含着事实与价值的严重分离,内蕴着必然与偶然的相互拆分,以及主观和客观的相互背离。历史的进步和完善,既不是像维柯、康德、黑格尔所说的那样,是外在目的支配和规约的结果,也不是历史的自动发生,而是通过每一个历史主体的现实的实践活动完成的。历史进步说到底是人类自身的进步,因为历史不外是现实的人的活动而已,是人的内在本质力量不断外化的过程。正是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生存发展的基本需要,才赋予了社会生产以基础性的重要地位,人才不断地通过生产的发展,解决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冲突,获得生产力发展程度和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使自身应对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在生产发展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也不断拓展,人不断地从被奴役和被束缚的状态中摆脱出来,个人在社会当中的自由程度不断得到扩展;同时,在与自然界和他人进行物质变换和社会交往实践的过程当中,人也不断地加深对自身存在的了解和认识,体味人与人之间的理性与情感、认知与实践、有限与无限相互交织的存在状态。
历史进步作为一种客观的进程,从来都未曾脱离过人的主体创造作用,应该说,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劳动和创造,在其中扮演了基础性的、决定性的角色,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此外,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历史进步作为一个包含有明显价值评价色彩的概念,或者说,对于历史是否进步的衡量,实际上也是由作为历史主体的人做出的。如果没有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目标设定和价值参与,历史进步就是一个虚空的概念。人类历史不断进步的进程,并非来自历史的自我诠释,而是一定历史主体根据一系列的主客观因素和条件所进行的总体评价。所以说历史进步是事实和价值的综合。
(四)历史进步是积累和跃迁的辩证统一
任何历史进步都要求有一定的物质前提,都要求建立在一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之上,任何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建立,都要求具备一定的可量化的物质基础。没有相应的物质条件,就不能实现相应的历史进步。但是,历史进步并不表现为单纯的物质财富的增长,而是一个包括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等社会各方面要素全面进步的总体进程,其最高价值指向,是实现人的进步和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在社会演进和变革的过程当中,在历史进步的进程当中,同样存在着量和质的辩证统一关系。就现实的情况来看,当一定社会发展在量的积累方面达到一定的程度,例如我们经常谈到的,当我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突破3000美元的大关,我们的社会发展就进入到一个重要的关节点,既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成为社会矛盾的重要凸显期。如果我们能够成功地应对这一历史的挑战,就能够使我们进入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和水平,实现我们预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而按照美国经济学家、统计学家西蒙·库兹涅次的倒U型理论,一个国家为实现自身的经济发展,必然在一定时期内执行分配不均的发展策略,这种分配不均必然导致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的扩大,社会不平等现象日趋严重。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社会财富的进一步增加,收入分配又会重新趋于平等,使尖锐的社会冲突获得相应的解决。实际上,这也就意味着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获得有效的解决,是社会进步的一种体现。因此,可以说,历史进步并不是一个单纯的量的积累过程,更是一个包含着质的变革的跃迁过程。每一次历史进步都是历史发展渐进过程的中断,是建立在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的社会跃迁过程。
(五)历史进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如前所述,历史的进步,实际上是事实与价值、量变与质变的统一过程。任何历史进步的实现,都需要在人类生产劳动实践的创造性活动基础上,通过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变革以及社会文化的发展、人的素质和能力的提高等方式,通过积累与跃迁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长期发展过程才能实现。在人类历史进步的设定和预期问题上,并不能抱有理想主义的或者急躁冒进的思想情绪。特别是由于人类历史进步的实现,本身就是一个辩证过程,其中包含着冲突、挫折、反复,甚至一定程度的倒退的本质特征,并不是一个完全乐观主义的历史进程。因此在对人类历史进步的理解上,必须将其视为一个不断发展、演进和变迁的长期过程。在人类历史上,有众多的思想家都曾经试图对历史进程加以一劳永逸的说明,作出明确无误的规定,将社会生活的某个方面,如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人性的无限完美或者自由平等的充分实现,设定为理想社会的本质,界定为历史的进步和完善。也有众多的政治家、战略家曾经在自己的治国理想中,将人与人之间的完全平等、人的精神世界的无限完满和崇高,或者社会成员之间的完全和谐,作为施政的基本纲领,但最终都以实践上的重大缺陷而没有取得成功。事实上,这些主张和做法,都是将人的某一方面的需要和愿望永恒化,并没有将人的需要、价值和社会生活条件、环境等等视为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之中,看作是一个历史的生成过程。历史进步是一件伴随着人类运动始终的问题,行动的目标总是内蕴于历史的现实过程之中,只有当我们朝它前进时才能逐步明确,这种目标的恰当与否只有在到达这些目标的过程中才能被证实。理想与现实总是互相矛盾的,现实总是不理想的,理想又不是现实的。当理想作为理想时,我们确实认为它是无限美好的,但理想一旦实现,我们就会实际地看到它并不像设想的那样完美无缺。于是,人类又设定和追求更加美好的理想。理想与现实的这种矛盾的不断产生和不断解决,正好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动力。一旦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完全解决了,人类的历史也就停滞不前了。
由上可见,历史进步是一个不断通过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实践活动得以实现的客观进程,是一个随着人类创造活动的展开不断持续向前向上的过程,是一个通过矛盾冲突和代价付出予以确证的发展过程,是一个包含主体价值评价在内的质变过程,是一个不断延展、无法给出终极形态的无限进程,是一个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的过程。作为主体与客体相统一、质量和数量相结合、事实与价值相交织的总体性、辩证性历史发展过程,历史进步同时就是人类不断获得解放、不断走向成熟的过程。
二、历史进步的代价
历史进步和代价紧密相连,没有任何历史进步不是以付出代价为条件的,历史上付出的代价也无不以历史的进步作补偿。一部人类历史进步史,也是一部代价付出史,是以付出代价为条件的历史进步史,也是以历史进步为补偿的代价付出史。
(一)历史进步代价的内涵
所谓历史进步的代价,是与社会历史发展的价值相关联的概念,指的是人类为实现历史进步所作出的牺牲、付出以及为实现这种进步所承担的消极后果。历史进步的代价不同于物质运动过程中的损耗,它只存在于人类历史活动之中,与人类历史活动相关联,并构成人类历史活动的一个基本方面,亦即与人类历史活动的进步、成效相对应的否定和损失的一面。凡是与历史进步的价值取向相违背的付出、牺牲,不能称作历史进步的代价,这是与历史进步毫无助益的损耗,是无谓的损失。具体说来,历史进步的代价,包括成本付出、价值贬损和人的牺牲、历史活动的失误、历史过程产生的负效应,等等。
成本是人类历史活动的投入和付出。要实现历史进步,必须有历史主体和历史客体的双重耗费。作为历史主体的人,是历史活动的发动者和调控者,必须付出一定的体力、脑力,耗费生命,为了成就某种事业常常必须牺牲和抑制自己的某些需求。历史客体的耗费包括原材料的消耗、自然资源的消费、劳动手段的磨损、活动对象的分解等。成本是历史进步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付出的代价,这种代价具有不可避免性,但人们可以努力降低成本,减少投入,增加产出,以较小的成本获取较大的历史进步。
在历史活动中,人既是目的,又是手段。人作为手段,在历史活动中必然伴随着价值贬损和牺牲。例如,人类是从野蛮状态开始的,为了摆脱野蛮状态进入文明时代,实现原始社会完全无法做到的进步,必须用野蛮的几乎是野兽般的手段,“激起人们的最卑劣的冲动和情欲,并且以损害人们的其他一切禀赋为代价而使之变本加厉的办法来完成这些事情的”。“由于文明时代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所以它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中进行的。生产的每一进步,同时也就是被压迫阶级即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的一个退步。对一些人是好事,对另一些人必然是坏事,一个阶级的任何新的解放,必然是对另一个阶级新的压迫。”直到目前为止的历史过程中,人的各个方面的发展以及全人类的发展和每个人的发展是难以兼顾的,人类为了某一方面的需要和发展,往往要舍弃其他方面的需要和发展;为了使一部分人得到发展,往往需要多数人的价值被贬损。这对一些人来说是不公平的,但在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又是不可避免的。只有到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每个人的发展才成为其他一切人发展的条件。
历史活动中发生的失误,是由于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差错。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由于受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不可能时时处处完全正确,产生各式各样的失误是在所难免的。历史活动中的失误之所以是历史进步的一种代价,因为它是通向成功与进步的一个环节,失败是成功之母,它为成功和进步作了铺垫、开辟了道路。人们通过总结失误的经验教训,提高自觉性,提高认识和实践的预见性,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完善各方面的素质,这对推动历史进步是大有助益的。
历史过程产生的负效应,是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所引发的消极后果和不良影响。任何历史活动过程都是一个矛盾过程、利弊共生过程。即使是经过深思熟虑和认真选择的实践方案,实行起来也会有一定的负效应,差别只在于有的负效应较少,有的负效应较多,有的在短时间内就能显现出来,有的需要通过很长时间才能显现出来。历史活动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人们的愿望是十分美好的,但最终结果却可能导致巨大的灾难和无法弥补的损失。负效应根源于人的认识和实践能力的局限性,根源于事物及人的需要的多样性、变动性、不确定性。随着人类活动的自觉性的提高,负效应是可以不断减少的。吃一堑、长一智,人类在不断地克服和减少负效应的过程中,逐步从不自觉到自觉,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即使如此,人们也只能做到减少负效应,不可能完全避免负效应的产生。即使到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也是如此。
(二)历史进步代价的客观必然性
在人类社会的总体发展进程中,由于自然条件、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和人类自身的历史局限性,代价的付出是不可避免的。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发展生产,是人类历史进步的基础和根本标志,人类为此投入了自己绝大部分的能量和智慧,付出了难以计数的血汗,也在相当程度上污染了环境,破坏了生态,耗竭了资源,招致了自然界的报复。在社会关系领域,从原始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漫长历史进程中,人类的发展都表现为以牺牲个体为代价,特别是在阶级社会,社会关系的进步直接表现为被剥削阶级的价值沦丧和异化,人受异己的社会必然性的奴役和支配。历史进步与代价的内在关联表明,进步与代价是相伴而行的,没有任何历史进步不是用代价换来的。如果说进步是历史运动确定不移的基本趋势,那么,这一基本趋势是以代价作为铺垫和开辟道路的。
社会发展是在进步与代价的矛盾中运动的,任何进步都伴随着代价,这是到目前为止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代价具有客观普遍性,在以往的历史中,代价的客观必然性往往表现为强制性,自然必然性和社会必然性强制人们付出代价,这一方面反映了在不合理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客观必然性压制和强制人的状况,人们在没有成为自己活动和社会关系的主人的条件下,代价的付出是完全不由自主的;另一方面,这也反映了历史进步代价在社会发展中的客观必然性,历史进步的代价主要是由社会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具有一定程度的非选择性。首先,人类发展的需要与满足需要之间总是存在一定的距离,越是在生产力不发达的阶段,人类的发展越会付出较大的代价。在生产力极端低下的社会状况下,为了能够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不得不放弃其他方面的需求。其次,无论是社会的发展还是人的发展,都是一个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也不可能全面展开,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某一方面的突出发展必然抑制和延缓其他方面的发展,从而使得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片面化。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代价的特征和表现形式是有区别的。在原始社会中,人所受到的束缚主要来自自然界,人类生存的代价主要根源于自然界的强大和人类自身的弱小之间的矛盾。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一部分人的发展以牺牲另一部分人的发展为代价;在资本主义主导的普遍的世界历史交往条件下,一个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发达往往以另一个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不发达为代价。只有到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全人类才能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三)树立科学的代价意识
历史进步不可避免地要付出代价,但如何付出代价,付出多少代价,则要通过人的活动来实现。在这里,要反对两种错误倾向:一是浪漫主义的倾向,只重视发展,无视代价,把任何代价的付出都看作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二是悲观主义的倾向,面对历史进步所付出的代价,尤其是比较大的代价,感到悲观、沮丧和迷惘,这特别表现在社会转型时期。既然历史进步不可避免地要付出代价,树立科学的代价意识就是非常重要的。所谓代价意识,是指历史主体对社会历史过程中得失利弊关系的判断和权衡取舍的态度和意向。它是历史主体意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代价意识作为一种主体意识,其最大特点是具有鲜明的个体差异性,不同的个体往往具有不同的甚至相反的代价意识。代价意识对人的实践活动有着重要的影响,直接关系到人的历史作用的性质、大小和方向。社会实践是否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离不开代价意识对它的判断和权衡。
代价意识的形式主要包括:成本意识、利弊意识、风险意识和牺牲意识等。所谓成本意识,就是对人类活动中必然要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的估价和权衡。历史主体必须注意到,有实践和生产运营,就要有成本投入,任何一项活动也不例外。合理的成本投入,是获得利益、实现发展的前提。成本意识是对成本付出合理性的自觉,成本投入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是统一的。
所谓利弊意识,是对活动结果二重性的判断和权衡。利弊意识是对利弊共生性的认识,它促使历史主体以健康的心态,辩证地对待每一个具体的实践活动。这主要体现为面对利弊的抉择态度和意向,表现为对利弊共时态的整体推断和历时态的反思预测。一方面,对人与事物关系的各个方面,人的实践活动的各种关系、各个环节和各个要素作全面的考察,确立整体观,从全局全过程考虑利弊,决定取舍;另一方面,在把握近期、眼前利弊的同时,把握其长远效应,对人们实践活动的动态联系和因果反馈过程作超前反应和观念把握,提高实践理性的预测、引导和预警作用。
所谓风险意识,是一种在认识到了风险之后的拼搏进取意识,其本质是以主动的创造精神争取与风险并存的机会,力求在险中取胜。就风险意识敢于冒险而言,它不同于保守主义和失败主义;就其在实践中重视风险,善于化险为夷而言,它又不同于冒险主义和赌徒心理。
所谓牺牲精神,是主体超越自我有限性的自觉,是具有为人类正义和历史进步事业献身的精神。牺牲精神既不苟且偷生,又反对任何轻生思想,反对不顾个人死活的莽撞行为。牺牲精神首先是不怕牺牲,但又决不虚掷生命,既在必要时敢于牺牲,同时又避免不必要的牺牲,争取以最小的牺牲换取最大的成功。
(四)正确进行代价选择
马克思主义辩证地看待历史进步代价的客观必然性和主体选择性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肯定历史进步代价具有客观必然性,另一方面也肯定人的代价选择具有重大的作用。主体的代价选择,就是在既定的历史条件下,面对进步与代价关系的多种可能性,面对代价付出的多种多样的方式,主体有意识地进行选择的过程。社会历史发展的可选择性,在相当程度上也就是代价的可选择性。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应当坚持用辩证的观点看待代价,既要把发展放在优先地位,发展是硬道理,承认发展代价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又要坚持合理适度的原则,警惕和防止过高代价,减少和控制由不必要的代价而引发的社会压力和矛盾,控制社会发展过程中可能诱发的种种社会问题,保持社会稳定。人的代价选择能够减少代价,优化发展。代价选择的基本原则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按照这一原则活动,主体的自觉选择就能够减轻和缩短历史的痛苦,减少不必要的付出和损失,节约社会发展的成本投入,从而优化社会发展,促进历史进步。这突出地表现在历史的跳跃式发展之中。主体的代价选择是历史跳跃式发展的主体根据。强调人的代价选择的作用,有助于增强人们的历史主动性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做到代价选择和代价付出的客观必然性的统一。
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进步是主旋律和总趋势。尽管历史运动中有付出、有牺牲、有曲折乃至倒退,但进步始终是主导方面,是基本趋势,代价始终是从属于进步的,是为实现历史进步而付出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各种社会关系的改善,人们付出的代价会越来越小,取得的进步和成就会越来越大,到共产主义社会,人类将能够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合理、不必要的代价。正如马克思在谈到共产主义社会的物质生产时所说:“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
三、历史评价的两种尺度及其相互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对历史进步的评价主要有两种尺度:一是历史尺度,二是价值尺度。前者又称为客体尺度、外在尺度、科学尺度,后者又称为主体尺度、内在尺度、道德尺度。
所谓历史尺度,是指评价一种社会制度和社会现象,要以它是否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和客观规律性,是否能够满足全人类的利益、符合全人类的愿望和要求、有利于全人类的发展为标准。它有两个基本要求:一是对任何社会制度和社会现象,都应该从其发生、发展的整个过程来看待,而不应该从静止不变的状况来考察;二是对任何社会制度和社会现象,都应该从其所处的历史时代的总的情况加以考察,而不应该仅仅用当下的条件和标准去衡量。从历时尺度出发,我们就要历史地看问题,把一切社会制度和社会现象都放在一定的历史范围中,从社会制度和社会现象的具体的历史条件出发,辩证地分析、研究、评价。
所谓价值尺度,是指判断社会制度和社会现象的价值的有无、性质、大小的标尺和根据。价值尺度由历史评价主体的利益追求、需要结构、发展程度、社会关系等所决定,它随着历史评价主体实践活动和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历史评价的价值尺度具有鲜明的主体性,不同历史评价主体有不同的价值尺度。
历史评价的历史尺度和价值尺度具有明显的区别。历史尺度是一维的,价值尺度是多维的。历史尺度的一维性是指对社会制度和社会现象的评价,要看它是否能够满足全人类的利益,是否符合全人类的愿望和要求,是否有利于全人类的发展。凡是能够满足全人类的利益、符合全人类的愿望和要求、有利于全人类发展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现象,就是进步的;反之,就是落后的或反动的。这就是说,历史评价的历史尺度不能以特定的个人、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的利益、愿望和要求为衡量的标准,而应该以全人类的利益、愿望和要求为衡量的标准。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当一种新的社会制度出现之后,即使是在这种社会制度下吃了亏的阶级、阶层与个人也会对这种社会制度持欢迎态度。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曾经以奴隶社会代替原始社会为例对这一点作了说明。他指出:“在古代世界、特别是希腊世界的历史前提之下,进步到以阶级对立为基础的社会,这只能通过奴隶制的形式来完成。甚至对奴隶来说,这也是一种进步;成为大批奴隶来源的战俘以前都被杀掉,在更早的时候甚至被吃掉,现在至少能保全生命了。”价值尺度的多维性是指对同一社会制度和社会现象的评价,不同的评价主体即特定的个人、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往往作出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评价。一些评价主体认为是进步的或革新的,另一些评价主体则可能认为是落后的或守旧的;反之亦然。例如,在阶级社会里,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对奴隶制度的评价是截然相反的,封建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对封建制度的评价是完全相反的,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对资本主义制度的评价是完全相反的。
历史评价的两种尺度的关系是极其错综复杂的,历史唯物主义主要从两个大的角度来看待两种尺度之间的关系。
第一,就历史发展总的趋势来看,两种尺度是一致的。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利益、愿望和要求也不断得到满足。在阶级社会里,当一种新的剥削制度刚刚出现的时候,不仅剥削阶级的利益、愿望和要求能够得到比以前更好的满足,被剥削阶级的利益、愿望和要求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比以前较好的满足。伴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生产关系的改变,人的生活状况也相应地得到改善,人的发展程度也相应地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人的人身依附关系也在减弱,人的自由和解放的程度也向前迈进一步。在阶级社会里,不仅剥削阶级如此,被剥削阶级的状况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曾经讲过:“当一种生产方式处在自身发展的上升阶段的时候,甚至在和这种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分配方式下吃了亏的那些人也会欢迎这种生产方式。大工业兴起时的英国工人就是如此。不仅如此,当这种生方式对于社会还是正常的时候,满意于这种分配的情绪,总的说来,会占支配的地位;那时即使发出了抗议,也只是从统治阶级自身中发出来(圣西门、傅立叶、欧文),而在被剥削的群众中恰恰得不到任何响应。”因此,用历史尺度所作的评价与用价值尺度所作的评价终究会在社会生活的总体发展中殊途同归,达到统一。对于这种统一和一致,马克思、恩格斯有这样两个思想是应该提起注意的:
首先,生产力发展本身就包含着人的因素的发展。以往的经济学家在谈到生产力时,总是把它理解为经济发展的一种量的增长,理解为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的一种手段,或者是一定的技术水平和生产工具的水平。而从未突出人在生产力系统中的主体地位。如古典经济学家是非常重视生产力问题的,但他们主要是从生产效率、增加国民财富的角度来阐述生产力的。与马克思同时代的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虽然与以往的古典经济学家有所不同,他在谈论发展生产力时,也谈到人的因素的作用,但它充其量不过是把人作为劳动力、作为活的生产因素来看待,而没有真正确立人在社会历史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没有把人看作生产力的能动因素。马克思在生产力问题上所作的革命变革,第一次把生产力与人的本质力量联系起来,认为生产力的发展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也就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社会主体力量的发展。因此,生产力的发展绝不是外在于人的单纯的物的增长,而是人的生命活动的积极展现,是人的潜能、价值的发挥和发展。在这里历史尺度和价值尺度是完全统一的,而不是互不相干和对立的。
其次,看一种社会制度和社会现象是否有进步意义,不能从某种抽象的原则出发,而应放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予以评价。如对待历史上的奴隶制度,从现代的眼光来看,肯定是要受到诅咒的。但是,用历史发展的眼光来看,奴隶制在其产生和存在有着必然性的时候,也代表着一种进步。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曾经讲过:“没有奴隶制,就没有希腊国家,就没有希腊的艺术和科学;没有奴隶制,就没有罗马帝国。没有希腊文化和罗马帝国所奠定的基础,也就没有现代的欧洲。我们永远不应当忘记,我们的全部经济、政治和智力的发展,是以奴隶制既成为必要、又得到公认这种状况为前提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有理由说:没有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就没有现代的社会主义。”这是从历时尺度肯定了奴隶制在其上升时期的进步性和其产生与存在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必然性与合理性。同时恩格斯还从价值尺度方面也肯定奴隶制的进步性,这一点我们在上面已经讲到。由此可见,从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观点来看,历史评价的两种尺度并无相悖之处。我们谈论历史进步,一定要有恰当的参照系,抽象地、泛泛地谈论社会制度和社会现象进步与否无助于问题的说明。
第二,就历史发展的特定阶段、特定时期来说,两种尺度又存在着某种不一致,在某一条件下和角度上来观察和评价某一特殊生活现象或某一社会制度时,从历时尺度所得出的结论同价值尺度所得出的结论往往呈现出矛盾状态:从历史尺度看可能是合理的,从价值尺度看则可能是不合理的,反之亦然。历史尺度和价值尺度的不一致,根源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其实质在于生产力有所发展而又发展不足。在一定的生产力发展阶段,整个人类的发展往往是一部分人的发展以牺牲另一部分人的发展为代价。这一过程的机制就是: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引起具有固定专业划分的自发分工,而自发分工一方面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历史进步,另一方面则使社会结构逐渐分化,使社会职能越来越专门化,从而导致三大差别与阶级对立的产生。自发分工使人类整体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同时又使个体的活动和能力固定化、片面化、畸形化。自发分工和生产力的每一次的质的变革,都必然造成所有制的重大变革,从而导致旧的历史主体的衰落和新的历史主体的兴起。当自发分工被自觉分工(“明智分工”)代替以后,即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以后,自由全面发展的个人就形成了,社会进步的两种尺度就通过实践而达到协调和统一。
四、马克思历史评价尺度重点的转换
马克思对于历史评价两种尺度及其相互关系的思想,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情况,有时两种尺度并用,有时侧重于突出其中的一种,有时又侧重于突出其中的另一种。马克思历史评价尺度的侧重点是根据历史评价的实际需要发生变化的。下面我们分三个时期,考察马克思历史评价尺度重点的转换。
(一)19世纪50年代初期
马克思在19世纪50年代初期,是从历史尺度和价值尺度两个方面的结合评价历史进步的。马克思在1853年写了《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和《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两篇文章。在这两篇文章中,马克思一方面严厉鞭挞了西方殖民主义者在东方犯下的滔天罪行,认为不列颠人给印度斯坦带来的灾难,与印度斯坦过去所遭受的一切灾难比较起来,在程度上要深重得多。另一方面又着重论述了东方社会的原始性、野蛮性和落后性,并认为西方殖民主义者对东方社会结构的破坏,是在东方实现了一场真正的社会革命,推动了东方社会的进步。
马克思当时认为,只要我们把自己的目光从西方资产阶级文明的故乡转向殖民地的时候,资产阶级文明的极端伪善的野蛮性,就赤裸裸地呈现在我们面前。殖民主义者在自己的故乡还装出一副很体面的样子,而一到殖民地它就毫不掩饰这种野蛮性了。他们极其残忍地屠杀东方人民,把这种屠杀当作乐趣,用东方人的身体发泄兽性,双手沾满东方人民的鲜血。与此同时,马克思又认为,从纯粹的人的感情上来说,亲眼看到这些勤劳的宗法制的和平的社会组织崩溃、瓦解,被投入苦海,亲眼看到它们的成员丧失自己的古老形式的文明和祖传的谋生手段,是会感到非常悲伤的。但是,我们也不应该忘记,这些田园风味的农村公社,不管看起来怎样无害于人,却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它们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的作为和历史首创精神。我们不应当忽视和忘记那种不开化的人的利己主义,他们把自己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在一小块小得可怜的土地上,静静地看着一个个帝国的崩溃,看着殖民主义者的各种难以形容的残暴行为和大城市居民的被屠杀,就像观看自然现象那样无动于衷;至于他们自己,只要某个侵略者可以垂顾他们一下,施予一点小恩小惠,他们就会成为这个侵略者的无可奈何的俘虏。我们不应当忽视和忘记,这种失去尊严的、停滞不前的、单调苟安的生活,这种消极被动的生活方式,在另一方面反而产生了野蛮的、盲目的、放纵的破坏力量,甚至使杀生害命在印度斯坦成为一种宗教仪式。我们不应当忽视和忘记,这些小小的农村公社身上带着种姓划分和奴隶制度的污痕;它们使人屈服于外界环境,而不是把人提升为环境的主宰;它们把自动发展的社会状态变成了一成不变的自然命运,因而造成了对自然的野蛮的崇拜。
在这里,马克思对东方社会及其发展道路的分析,有两点特别值得注意:其一,马克思是用价值尺度和历史尺度全面考察殖民主义者和东方社会的关系的。从价值尺度来看,西方殖民主义者对东方人民进行了残酷的掠夺和屠杀,对此马克思给予了严厉的谴责;从历时尺度来看,他又肯定了西方殖民主义者对东方传统的、落后的社会结构的破坏,对东方社会的发展客观上起了进步作用。其二,马克思主要不是从国家主权、民族利益的角度观察东西方社会的冲突,而是从世界历史和整个人类命运的角度着重探讨有关东方社会发展的一些深层问题,如东方社会种种落后现象背后的本质是什么?东方社会落后的根源在哪里?为什么这些历史悠久、地大物博的文明古国近代以来落在了西方的后面?东方落后国家如何摆脱传统的束缚而走上新生的道路?马克思认为,东方社会落后的根源在于自身的社会结构。亚洲所特有的农村公社、土地国有和专制主义三位一体的社会结构,使亚洲社会处一种超乎寻常的稳定状态。尽管那里不断发生政治变动,不断改朝换代,但社会结构却始终没有改变。马克思从西方资本主义对亚洲入侵的过程中,看到了亚洲获得新生的曙光。他发现,亚洲的三位一体的超稳定的社会结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冲击下可能土崩瓦解,改造亚洲式的延续了几千年的古老文明的野蛮性、原始性和落后性的机制可能恰恰就是西方资本主义的工业文明。因而,英国人对印度的侵略起了一种桥梁与纽带的作用,欧洲对亚洲的殖民统治也同样为亚洲社会的新生提供了契机。马克思指出:“的确,英国在印度斯坦造成社会革命完全是受极卑鄙的利益所驱使,而且谋取这种利益的方式也很愚蠢。但是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如果亚洲的社会状态没有一个根本的革命,人类能不能实现自己的使命?如果不能,那么,英国不管犯下多少罪行,它造成这个革命毕竟是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英国在亚洲“造成了一场前所未闻的最大的、老实说也是唯一的一次社会革命。”“英国在印度要完成双重的使命:一个是破坏的使命,即消灭旧的亚洲式的社会;另一个是重建的使命,即在亚洲为西方式的社会奠定物质基础。”
马克思同时指出,西方殖民主义者在印度所实行的革命性变革的作用是很有限的,它既不会使人民群众得到解放,也不会根本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正如马克思所说:“在大不列颠本国现在的统治阶级还没有被工业无产阶级取代以前,或者在印度人民自己还没有强大到能够完全摆脱英国的枷锁以前,印度人是不会收获到不列颠资产阶级在他们中间播下的新的社会因素所结的果实的。”因为人民群众的解放和生活状况的改善,不仅仅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还决定于生产力是否为人民所有。殖民主义者只能为东方人们的解放和生活状况的改善创造物质前提,而不能使其变为现实,“只有在伟大的社会革命支配了资产阶级时代的成果,支配了世界市场和现代生产力,并且使这一切都服从于最先进的民族的共同监督的时候,人类的进步才会不再像可怕的异教神怪那样,只有用被杀害者的头颅做酒杯才能喝下甜美的酒浆”。简单地说,就是只有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和殖民主义统治,在全世界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才能实现人类的解放和生活状况的改善。
(二)19世纪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
马克思在19世纪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即马克思生活的中年时期,也是从历史尺度和价值尺度两个方面的结合评价历史进步的。下面举几个例子加以说明。
首先,马克思论述了资本主义时代历史尺度和价值尺度的严重背离。他在1856年4月14日发表的《在〈人民报〉创刊纪念会上的演说》是这种观点的典型。他认为:一方面,从历史尺度来看,资本主义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革新,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从价值尺度来看,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资本主义利用方式,给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带来了严重的灾难,造成了人的异化、价值贬损和道德沦丧,阻碍了人的解放和发展。他说:“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我们看到,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财富的新源泉,由于某种奇怪的、不可思议的魔力而变成贫困的源泉。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甚至科学的纯洁光辉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上闪耀。我们的一切发明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成为有智慧的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现代工业和科学为一方与现代贫困和衰退为另一方的这种对抗,我们时代的生产力与社会关系之间的这种对抗,是显而易见的、不可避免的和毋庸争辩的事实。”这种历史尺度和价值尺度的背离,只有通过先进的革命的无产阶级的社会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社会主义社会,才能消除。
其次,马克思从全人类的发展与人类个体的发展的关系说明历史尺度和价值尺度的结合与统一。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对李嘉图把发展生产力的要求作为评价经济现象的基本原则的思想给予了高度的评价。马克思指出:“李嘉图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看做最有利于生产、最有利于创造财富的生产方式,对于他那个时代来说,李嘉图是完全正确的。他希望为生产而生产,这是正确的。”因为“为生产而生产无非就是发展人类的生产力,也就是发展人类天性的财富这种目的本身”。马克思认为,李嘉图的思想不仅在科学上是诚实的,而且从他的立场来说也是科学上的必要。对李嘉图来说,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究竟是毁灭土地所有权还是毁灭工人,或者是造成工业资产阶级的资本贬值,这是无关紧要的。“如果说李嘉图的观点整个说来符合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这只是因为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符合生产的利益,或者说,符合人类劳动生产率发展的利益,并且以此为限。”西斯蒙第带着伤感主义的情绪责难李嘉图,并且认为,“为了保证个人的福利,全人类的发展应该受到阻碍,因而,举例来说,就不能进行任何战争,因为战争无论如何会造成个人的死亡”。马克思认为,西斯蒙第不理解在人类发展的一定阶段上,整个人类的发展,要靠牺牲一部分个体,甚至牺牲整个阶级和民族为代价。只有人类的一部分、而且是优秀的一部分首先发展起来,才符合整个人类发展的利益,才能带动整个人类的发展。马克思指出:西斯蒙第的“这种议论,就是不理解:人类的才能的这种发展,虽然在开始时要靠牺牲多数的个人,甚至靠牺牲整个阶级,但最终会克服这种对抗,而同每个个人的发展相一致;因此,个性的比较高度的发展,只有以牺牲个人的历史过程为代价。……因为在人类,也像在动植物界一样,种族的利益是靠牺牲个体的利益来为自己开辟道路的,其所以会如此,是因为种族的利益同特殊个体的利益相一致,这种种族的利益同时就是这些具有特权的特殊个体的力量之所在”。
再次,马克思通过对罪犯、犯罪的历史作用的分析,说明历史尺度和价值尺度的结合与统一在历史评价中的意义。英国讽刺文学和民主主义的伦理学作家、医生和经济学家贝·曼德维尔在《蜜蜂的寓言,或个人劣行,公共利益》一书中,说了一段非常深刻而又耐人寻味的话:“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称之为恶的东西,不论道德上的恶,还是身体上的恶,都是使我们成为社会生物的伟大原则,是毫无例外的一切职业和事业的牢固基础、生命力和支柱;我们应当在这里寻找一切艺术和科学的真正源泉;一旦不再有恶,社会即使不完全毁灭,也一定要衰落。”马克思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引证了曼德维尔这段话并且给予高度评价。马克思认为,曼德维尔“已经证明任何一种职业都具有生产性”,“只有曼德维尔才比为资产阶级社会辩护的庸人勇敢得多、诚实得多”。马克思从社会分工和社会生产的角度,发挥了曼德维尔的思想。他认为,犯罪是一种恶,它是历史发展一定阶段上客观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无疑有其不利于社会发展的一面,人们不能颂扬犯罪、纵容犯罪,更不能说在社会高度发展以后,犯罪也不能消失,不能认为将来犯罪一旦消失,社会就会毁灭。同时也要看到,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如在资本主义社会,罪犯的存在,可以引发出社会分工和社会生产的一些部门,引发出产业结构中的一些产业,可以给一些人提供就业机会,也可以成为人们观察和研究的对象。他指出:犹如“哲学家生产观念,诗人生产诗,牧师生产说教,教授生产讲课提纲”一样,“罪犯生产罪行”;如果我们把罪犯作为一个生产部门而同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加以考察,“就可以摆脱许多偏见”。
(1)罪犯不仅产生罪行,而且还生产刑法,因而还生产讲授刑法的教授,以及这个教授用来把自己的讲课作为商品投到一般商品市场上去的必不可少的讲课提纲。这些教授不仅可以从中获得经济效益,而且还可以给人带来快乐。
(2)罪犯生产全体警察和全部刑事司法、法庭差役、法官、刽子手、陪审官,等等。在所有这些不同的职业中,每一种职业都是社会分工中的一定部门,而且这些不同职业发挥着不同的人类精神能力,创造出人们的新的需要和满足这些新的需要的新的方式。例如,“单是刑讯一项就推动了最巧妙的机械的发明,并保证使大量刑具生产的可敬的手工业者有工可做”。
(3)罪犯生产印象,有时生产道德上有益的印象,有时生产悲惨的印象,具体生产哪种印象,要看情况而定。不仅如此,他还在唤起人的道德和审美感这个意义上为人们提供一种服务。罪犯的犯罪行为作为文学艺术的对象,还可以生产出艺术作品、文学作品,例如小说,甚至悲剧,缪尔纳的《罪》和席勒的《强盗》都证明了这一点,《奥狄浦斯王》和《理查三世》也证明了这一点。
(4)在资本主义社会,罪犯打破了资产阶级生活的单调和日常的太平景观。这样就防止了资产阶级生活的停滞,造成了令人不安的紧张局势和动荡,如果没有这些东西,竞争的刺激就会减弱。因此,罪犯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一方面,罪犯使劳动市场减少了一部分过剩人口,从而减少了工人之间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工人的工资降到最低额以下;另一方面,反对罪犯的斗争又会吸收另一部分过剩人口。这样一来,罪犯变成了一种自然“平衡器”,这种“平衡器”为一系列有用的职业开辟场所。
(5)罪犯还从多方面对生产力的发展发生影响。例如,如果没有小偷,锁就不会发展到今天这样的完善程度;如果没有伪造钞票的人,银行券的印制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完善;如果商业中没有欺骗,显微镜可能就不会应用于通常的商业领域。应用化学取得的成就,不仅应该只归功于城市生产者的热情,也应该归功于伪造和为发现这种伪造所做的努力。因为犯罪使侵夺他人财产的手段不断翻新,所以也使保护财产的手段日益更新,从国际范围来看,如果没有国家的犯罪,可能就不会形成世界市场;如果没有国家的犯罪,也可能就不会形成民族本身。
(三)19世纪70年代中期至马克思逝世
马克思晚年历史评价尺度的重点发生了转换,他着重强调了历史评价的价值尺度,严厉地批判了西方殖民主义者破坏前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滔天罪行,而没有谈到这种破坏对历史发展在客观上所起的进步作用。例如,柯瓦列夫斯基在《公社土地占有制,其解体的原因、进程和结果》一书中讲到,英国在印度的旁遮普地区,变土地公有制为土地私有制,攫取农村公社的森林和荒地,这种做法有利于欧洲人从事殖民。马克思在《柯瓦列夫斯基笔记》中摘录了柯氏的有关论述并且评论道:“英属印度的官员们,以及以他们为依据的国际法学家亨·梅恩爵士之流,都把旁遮普公社所有制的衰落仅仅说成是经济进步的结果”,“实际上英国人自己却是造成这种衰落的主要的(主动的)罪人”。
马克思在1881年《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初稿中仍然坚持了对梅恩的这种批判。他说:“我们在阅读资产者所写的原始公社历史时必须有所警惕。他们甚至不惜伪造的。例如,亨利·梅恩爵士本来是英国政府用暴力破坏印度公社行动的热心帮手,但他却伪善地要我们相信:政府维护这些公社的一切崇高的努力,碰到经济规律的自发力量都失败了!”柯瓦列夫斯基在讲到“法国国民议会”(马克思称它为“乡绅会议”——引者)关于掠夺阿拉伯人土地的辩论时,马克思评论道:“1873年‘乡绅会议’所关心的第一件事,就是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来掠夺阿拉伯人的土地”,“在这个可耻的议院中进行的关于在阿尔及利亚‘建立私有制’的方案的辩论,企图用所谓永恒不变的政治经济学规律的外衣,来掩盖这种欺诈勾当”。“在这种辩论中,‘乡绅’对于消灭集体所有制这个目的意见完全一致。所争论的仅仅是用什么方法来消灭它。”“英国政府利用(已由法律批准的)‘抵押’和‘出让’,极力在印度西北各省和旁遮普瓦解农民的集体所有制,彻底剥夺他们,使公社土地变成高利贷者的私有财产。”约翰·菲尔爵士在《印度和锡兰的雅安人村社》一书中,讲到1793年英属印度总督康沃利斯在孟加拉实行的《固定赋额法》,使过去只是负责在其所辖土地上替政府向农民收费的柴明达尔,成为土地的世袭所有者。对此马克思在《菲尔笔记》中痛斥道:“这是英国的恶棍和蠢驴们造成的”。马克思在晚年的几个“古代社会史笔记”中,既没有谈这些前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原始性、野蛮性和落后性,也没有谈西方殖民主义者对它们的破坏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客观上起了推动历史进步的作用。只要我们把“古代社会史笔记”与马克思1853年写作的关于印度的两篇文章做一对比,就不难看出二者之间的差别,看出马克思的历史评价尺度重点的转换。需要加以说明的是,虽然马克思晚年把价值尺度作为评价历史发展的重点,但他并没有完全放弃评价历史发展的历史尺度。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初稿中,多次谈到俄国农村公社的孤立性、原始性和落后性。他指出:“俄国的‘农业公社’有一个特征,这个特征造成它的软弱性,从各方面来看对它都是不利的。这就是它的孤立性,公社与公社之间的生活缺乏联系,这种与世隔绝的小天地并不到处都是这种类型的公社的内在特征,但是,在有这一特征的地方,这种与世隔绝的小天地就使一种或多或少集权的专制制度凌驾于公社之上。”马克思认为,要使俄国公社向前发展,就必须消除公社的这种孤立性、原始性和落后性。这就是用历史尺度评价俄国社会的发展。
马克思晚年为什么会发生历史评价尺度重点的转换呢?这是由于历史条件的变化以及随着这种变化所发生的对革命形势估计的变化。马克思在1853年写关于印度的两篇文章时,正值1848年欧洲革命失败以后西欧资本主义处于普遍繁荣的时期,当时他认为在这种普遍繁荣的情况下,就谈不到什么真正的革命。而在晚年写作“古代社会史笔记”的时候,马克思认为这些前资本主义社会结构不仅是与资本主义同处于一个时代的东西,而且是处在“资本主义生产在它最发达的欧美各国中遭到的致命危机”的时代,“而这种危机将随着资本主义的消灭,随着现代社会的回复到古代类型的最高形式,回复到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而告终”。在马克思的头脑中一直有这样一种想法:他认为西方殖民主义在前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的扩张,会促使这些国家和地区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虽然在西欧已经腐朽,但它如果在西欧以外的广大地区产生和发展起来,则是新生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西欧的无产阶级革命即使取得了胜利,也只是一个小小的角落,必然会被刚刚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国家镇压下去。在19世纪50年代后期,欧洲发生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时候,马克思就认为革命风暴即将来临。他在1858年10月至恩格斯的信中指出:“不能否认,资产阶级社会已经第二次经历它的十六世纪,我希望这个十六世纪把它送进坟墓,就像第一个十六世纪给它带来了生命一样。”“因为地球是圆的,所以随着加利福尼亚和澳大利亚的殖民地化,随着中国和日本的门户开放,这个过程看来已完成了。对我们来说,困难的问题是:大陆上革命已经迫在眉睫,并将立即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但是,由于在广大得多的地域内资产阶级社会还在走上坡路,革命在这个小小的角落里不会必然被镇压吗?”马克思的这个思想一直保持到晚年。所以在他晚年看到资本主义进一步深陷危机的时候,就劝告俄国人和其他处于前资本主义社会国家的人,“不必急急忙忙地跳进资本主义”,而应该把他们那里保留下来的土地公有制作为社会复兴的因素,作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由此可见,马克思晚年历史评价尺度重点的转换,既与历史发展的客观进程相一致,也符合他自身思想发展的内在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