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场:杨绛点烦本(全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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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利蓓加遇见了敌人

两个姑娘进门时,一个肥胖臃肿的人正在壁炉旁边看报。他穿着鹿皮裤子,统上有流苏的靴子,围着好几条宽大的领巾,几乎直耸到鼻子;上身是红条子的背心,苹果绿的外衣,上面的铁扣子差不多有半克朗银圆那么大。这一套打扮,正是当年花花公子时行的晨装。他看见女孩子们进来,从安乐椅里直跳起来,满面通红,恨不得把整个脸儿缩到领巾里去。

爱米丽亚拉着他伸出来的两个指头摇了一下,笑道:“乔瑟夫,这儿没有外人,只是你妹妹罢了。你知道吗,我回了家不走了。这位就是你听我说起的朋友,夏泼小姐。”

缩在领巾里面的头哆嗦得厉害,开言道:“没有说起,从来没说起!我的意思是——听见你说起过的。天气冷得要死,小姐。”说完,他用尽力气拨着火,其实当时正是六月中旬的天气。

利蓓加虽然是对爱米丽亚窃窃私语,可是声音很响。她说:“他长得很漂亮。”

爱米丽亚答道:“是吗?让我来告诉他。”

夏泼小姐往后倒退了一步,怯生生的活像一头小鹿,嘴里说:“宝贝!你怎么也不准告诉他!”她先前已经斯文腼腆的向那位先生行了个屈膝礼,两眼羞涩的瞧着地毯,居然能看见他的相貌,真是稀罕事儿。

爱米丽亚对着拨火棒说道:“哥哥,多谢你送给我那么好看的披肩。披肩真美,你说是不是,利蓓加?”

夏泼小姐抬眼向着天,眼光从地毯上直接移到烛台上,接口道:“唷!美极了!”

乔瑟夫气喘吁吁的把火棒火钳弄得一片响,一张黄脸皮红得不能再红。他妹妹接着对他说:“乔瑟夫,可惜我没有这么漂亮的礼物送给你。我在学校时给你绣了一副挺美的背带。”

做哥哥的认真着急起来,嚷嚷着说:“老天哪!爱米丽亚,你这是什么意思?”老实的家伙说着话,一面用全身的力气扯住铃带子拉铃,把带子一扯两截,越发觉得狼狈不堪,说道:“看老天的面子,让我出去看看我的便车是不是在门口。我不能再等了。我非走不可了。我那马夫真该死!我非走不可了。”

他们的爸爸刚好在这时走进来。他是英国商人本色,手里颠着一把印戳子,铧铧的响,他问道:“怎么了,爱米?”

“乔瑟夫要我去瞧瞧他的——他的便车是不是在门口。爸爸,便车究竟是怎样的?”

老先生口角相当俏皮,答道:“便车就是一匹马拉的轿子。”

乔瑟夫听了这话,哈哈大笑。笑到一半,可巧和夏泼小姐四目相遇,他仿佛给人打了一枪,突然停下不响了。

“这位小姐就是你的朋友吗?夏泼小姐,我非常欢迎你来。看来你和爱米两个准在跟乔瑟夫拌嘴,要不然怎么他想走呢?”

乔瑟夫说道:“爹,我答应我们公司里的保诺美今儿和他吃饭的。”

“胡说!你不是跟你妈说过在家吃饭吗?”

“我穿的衣服不合适。”

“你瞧他穿得多漂亮!到哪儿吃饭都行。对不对,夏泼小姐?”

他这么一说,夏泼小姐当然回头瞧着朋友,两个人一块儿咯咯的笑起来,老头儿听了非常得意。他看见自己的笑话说得很成功,就接着说道:“在平克顿女子学校里有这种鹿皮裤子没有?”

乔瑟夫嚷道:“老天爷!爸爸,你这是怎么说!”

“嗳唷,这一下我可伤了他的心了。亲爱的赛特笠太太,我提起他的鹿皮裤子,把他气坏了。不信你问夏泼小姐。乔瑟夫,来来来,跟夏泼小姐交个朋友。咱们一块儿下去吃饭。”

“乔瑟夫,今儿的比劳[1]是配着你的胃口做的。你爸爸又从鱼市场带了一条最好的比目鱼回来。”

“来吧,来吧,你陪着夏泼小姐下楼,我来招呼这两个年轻女的。”做爸爸的说了这话,一手扶着太太,一手拉着女儿,兴高采烈的跟着下去。

利蓓加打定主意要收服这个肥大的花花公子,请各位太太小姐别怪她。一般说来,娴静知礼的小姐少不得把物色丈夫这件工作交给妈妈去做,可是夏泼小姐没有慈爱的母亲替她处理这么细致烦难的事,她自己不开口,谁来代替呢?女孩儿们为什么要出入交际场所,还不是因为她们有崇高的志向,愿意出嫁吗?她们为什么成群结队到温泉去?为什么连着好几个月每晚跳舞直跳到早上五点?为什么孜孜不倦的弹钢琴练奏鸣曲?为什么肯出一基尼一小时的学费,到时髦的唱歌先生那里学唱,而且一学就是四支歌儿?胳膊长得美丽,胳膊肘生得细巧的姑娘还学竖琴呢!她们为什么模仿古代的箭手,戴着小绿帽子,插着鸟毛,还不是想射倒一个“合适”的青年公子吗?做父母的也都是场面上的人,为什么肯卷起地毯,把屋子里翻腾得乱七八糟,在一年的收入里抽出五分之一来请客,开跳舞会,用冰冻的香槟酒款待客人呢?难道是真心诚意的爱人类,大公无私的让年轻一代跳舞作乐吗?呸!他们要嫁女儿啊!忠厚的赛特笠太太是慈爱不过的,心里早已为她的爱米丽亚定了二十来个计划。咱们亲爱的利蓓加,无倚无靠,比她朋友更需要丈夫,自然更该努力了。她的想象力本来就很丰富,又受过《天方夜谭》和《哥特氏[2]地理学》这两本书的熏陶,因此她问准了爱米丽亚的哥哥的确有钱,就给自己造了个灿烂辉煌的空中楼阁。那时她正在换衣服准备下去吃饭,一面打扮,一面幻想自己是楼阁里的女主人;她还有个丈夫,不过那时还没见过,因此他的形态面貌是模糊的。她仿佛看见自己重重叠叠的穿戴了披肩、包头布和钻石项链,骑着大象去参拜蒙古大汗,大象的步伐就配着《蓝胡子》歌剧[3]中进行曲的节奏。这如意算盘真像阿拉那斯加做的梦[4]。除了年轻人,谁也看不见这般美丽的景象。女孩子们想入非非的从古至今多的是;像利蓓加·夏泼一样做着迷人的白日梦的姑娘,又岂止她一个?

乔瑟夫·赛特笠比他妹妹大十二岁,在东印度公司[5]民政部做事。我写这本书的时候,在《东印度纪录》的孟加拉分刊上有他的名字。他是卜格雷·窝拉地方的收税官。人人都知道,这个职位既体面又赚钱。读者如果要知道乔瑟夫后来高升到什么地位,也可以参考上面所说的刊物。

卜克雷·窝拉所在的地区风景很美,可是人迹罕至,卑湿多树。大家常到那里去打竹鸡,因此出了名。在那儿也常碰得上老虎。乔瑟夫做了收税官,写给父母的信上说,离他那里四十里地就是拉姆根奇,是州长常驻的地点,再过去三十里又有骑兵营。他在这有趣的地方一个人过了八年。军中的特派队一年去两回,把他征收的税款收齐了交到加尔各答去。除此之外,他终年看不见一个文明人。

算他运气好,正在那时害了肝病,必须回到欧洲去医治,才有机会在本国享福。他在伦敦时不和父母住在一起,却拿出风流单身汉的款儿来,租了房子另过。他出国以前年纪还小,没有尝过时髦人的各种快乐,现在回家,就专心致志的寻欢作乐。他坐了马车在公园里兜风;到有名的酒菜馆吃饭(当时还没有东方俱乐部呢);随着时下的风气,常上戏院;有时费了好大的劲儿,穿上窄窄的外衣,戴上硬边的帽子,去听歌剧。

他后来回到印度,一提起那一段寻欢作乐的日子,总是眉飞色舞,口气里好像他和白鲁美尔[6]两人是当时豪华公子队里的尖儿。这些话他到老说不厌。其实他虽然住在伦敦,却跟他在卜克雷·窝拉时一样寂寞。他差不多一个朋友都没有,如果他没有生肝病,没有医生来看他,没有他的蓝色丸药陪着他,准会活活闷死。他生性懒惰,脾气浮躁,又爱吃,又爱喝,一看见女人就吓得半死。勒塞尔广场家里人多热闹;他的父亲是个性情随和的老头儿,很爱开玩笑,说的话常扫他面子,害得他不敢多回老家。乔瑟夫因为自己身材长得太肥硕,心里着急,着实感到烦恼。他有时也会下个横劲,努力把身上多余的油脂去掉些儿,可是爱舒服图口腹的脾气很快的打消了矫正缺点的决心,不知不觉的恢复一日三食的习惯了。他打扮得并不漂亮,可是花在这上面的精神可了不得,一天得费好几个钟头收拾他那肥胖的身体呢。他的佣人在他衣服上大大的捞了一笔钱。他的梳妆台上摆满了各种香油香水;过时的美人用的化妆品也不能比他多。他指望给自己捏出个细腰来,把当年所有的紧身、腰带、肚箍全试用过了。恰像所有的胖子一样,他老把衣服做得太紧,而且爱挑颜色鲜艳的料子和最花哨的式样。他好不容易把衣服穿好后,下午一人坐了马车逛公园,然后回家换一套衣服,又一人到廊下咖啡馆吃饭。他像女孩子般爱虚荣——也许就因为他的虚荣心太重,所以才异乎寻常的怕羞。初出茅庐的利蓓加小姐如果能够驾驭这样一位先生,真算得上出人头地的聪明了。

利蓓加的第一步走得很巧妙。她夸奖赛特笠长得漂亮,因为知道爱米丽亚准会告诉妈妈。做妈妈的多半又会说给乔瑟夫听。就算她不去传话,听人家称赞儿子,心里总是高兴的。天下为娘的都是一样心肠。沙哀科兰克斯虽然是个女巫,如果听见人家说她儿子开力本[7]跟太阳神阿波罗一般漂亮,准觉得得意。而且,利蓓加说话的声音又响,说不定乔瑟夫·赛特笠本人无意之中就会听见这话。其实他的确已经听见了。他心底里一向自以为仪表堂堂,一听这话,快活得胖身体里条条筋络都抖动起来。可是接着他又起了疑心,想道:“这女孩子莫非在开我的玩笑?”这么一想,他立刻就跳过去拉铃,准备逃走,后来还是他爹说着笑话,他妈妈央告着,才算把他留下来。这些事上面已经说过了。他陪着夏泼小姐下楼时,心里疑疑惑惑,一方面又觉得很兴奋。他想:“不知她是真的觉得我漂亮,还是在取笑我。”我刚才不是形容乔瑟夫像女孩子一样爱虚荣吗?求老天爷发慈悲!女孩子们也可以用同样的手段对咱们报复,讽刺女人像男人一样爱虚荣。这句话说的一点不错。满面胡子的男子汉往往像最爱卖俏的姑娘一样,喜欢听人家的奉承,打扮时吹毛求疵,长得漂亮些就自鸣得意,对自己迷人的本事估计得清楚着呢。

他们一路下楼,乔瑟夫涨红了脸,利蓓加举止端庄,一双绿眼睛望着地下。她穿了一身白衣服,露出雪白的膀子;年纪轻轻的,越显得天真烂漫,活是个又娴静又纯洁的小姑娘。她想:“我该装得很沉静,同时表示对印度发生兴趣。”

咱们已经听说赛特笠太太配着儿子的胃口预备下一盘精美的咖喱辣酱,吃饭时,佣人把这盘菜送到利蓓加面前,她做出小鸟依人的姿态对乔瑟夫看了一眼,说道:“这是什么?”

他的嘴里塞满了咖喱,狼吞虎咽的吃得高兴,脸都红了,说道:“妙得很,妈妈。这咖喱酱跟我在印度吃的一样好。”

利蓓加小姐说道:“啊这是印度菜吗?那我非尝点儿不可。从印度来的东西都好。”

赛特笠先生笑道:“亲爱的,给夏泼小姐一点儿咖喱酱。”

利蓓加以前从没尝过这种菜。

赛特笠先生问道:“你看这咖喱酱是不是跟别的印度东西一样好呢?”

利蓓加给胡椒辣得说不出的苦,答道:“嗳,好吃极了。”

乔瑟夫听了这话很合意,就道:“夏泼小姐,跟‘洁冽’[8]一块儿吃吃看。”

利蓓加听见这名字,以为是什么凉爽的菜蔬,喘着气答道:“洁冽吗?好的!”菜上来之后,她说:“你看这东西真是又绿又新鲜。”说着,吃了一口。不料洁冽比咖喱更辣。人都是血肉做的,哪里挡得住这样的苦楚,辣得她放下叉子叫道:“给我点儿水,给我点儿水,天哪!”赛特笠先生是个老粗,向来在证券市场做买卖,同行的人都爱恶作剧,所以他一听这话,哈哈大笑道:“这才是真正的印度货呢!三菩,给夏泼小姐拿点儿开水来。”

乔瑟夫觉得这次恶作剧妙不可言,也跟着爸爸一起大笑。母女两个看着利蓓加可怜,只不过微微一笑。利蓓加恨不得把赛特笠老头儿一把掐死。幸而她有涵养,刚才勉强吞下了难吃的咖喱酱,如今又竭力压制下心里的气恼。到她能开口说话时,就做出很幽默的样子,和颜悦色的说道:“《天方夜谭》里说波斯公主在奶油饼里搁胡椒。我刚才要是记得这故事就好了。你们印度的奶油饼里也搁胡椒吗?”

赛特笠老头儿笑起来,觉得利蓓加脾气不错。乔瑟夫只说:“小姐,你说奶油饼吗?孟加拉的奶油糟透了。我们通常都用羊奶做奶油。唉,我不吃也没办法。”

老头儿说:“夏泼小姐,你现在不喜欢所有的印度东西了吧?”太太小姐们走了之后,滑头的老家伙对儿子说:“乔,留心点儿。那女孩儿看上你了。”

乔得意的了不得,说道:“胡说,胡说!我记得从前在邓姆邓姆有个女孩子,是炮兵营里格脱勒的女儿,后来嫁给外科医生兰斯的。她在一八〇四那年紧紧的追着我不放。她还追墨力格托尼。墨力格托尼是个顶呱呱的好人,吃饭以前我还跟你说来着。现在他是勃奇勃奇的州长,要不了五年一定能做参议员。我刚才说到那回炮兵营里开跳舞会,第十四联队的奎丁对我说:‘赛特笠,我把十三镑对你的十镑和你赌个东道,苏菲·格脱勒不出两年准能到手一个丈夫,不是你就是墨力格托尼,’他说的。我说:‘赌就赌吧!’喝!后来——这红酒不错。在哪家买的?阿顿姆生还是卡博耐尔?”

那老实的股票商人没说话,只轻轻的打呼噜,原来他已经睡着了,乔瑟夫的故事也就没有再讲下去。他在男人堆里说话多得很。每逢给他治病的高洛浦医生来看望他,问问他肝病好些没有,蓝丸药吃了灵不灵,他就常常对他讲这故事,已经讲过几十回了。

乔瑟夫·赛特笠因为病着,所以吃饭时除了喝西班牙白酒之外又喝一瓶红酒,还吃了满满两碟子奶油草莓。他手边一个盘子里有二十四个小油酥饼,别人都不吃,因此也归他受用。他心里惦记着楼上的女孩子(写小说的人有个特别的权利,什么事都瞒不过他),肚里思忖道:“那小东西不错,她兴致很高,又有趣儿。吃饭时我替她捡手帕,她瞧着我怪有意思似的。她的手帕掉在地下两回呢。这会儿谁在客厅里唱歌?让我上去瞧瞧。”

不幸他突然一阵害臊,怎么也压不下去。那时他爸爸睡着了;他的帽子就在过道里,而且在邻近沙乌撒泼顿街上还停着一辆出差马车。他想:“我还是去看‘四十大盗’和第坎泊小姐的跳舞。”于是他踮着脚轻轻溜掉,没有把他那好爸爸给吵醒。

那时利蓓加正在一边弹一边唱,爱米丽亚站在客厅里敞开的窗前闲眺。她说道:“乔瑟夫走了。”赛特笠太太说:“夏泼小姐把他吓跑了。可怜的乔,他干吗那么怕羞呢!”

注释

[1]一种土耳其菜,用米饭、禽类或羊肉、葡萄干、杏仁等一起煨过,再加甜汁和炸洋葱。

[2]哥特(William Guthrie,1708—1770),苏格兰作家,所著《哥特氏地理学》风行甚久,十九世纪初叶并有法文译本。

[3]《蓝胡子》原是十七世纪法国诗人贝罗(Perrault)所著的童话,蓝胡子是个财主,凡是嫁给他的女人都活不长。最后娶的妻子名法蒂玛,有一次蓝胡子有事出门,法蒂玛不遵丈夫之嘱,擅自开了密室的门,发现丈夫好几个前妻的尸身。蓝胡子回来,见秘密已经揭穿,准备将她刺死,幸而她的哥哥们及时赶到,杀死蓝胡子,救了她的性命。这故事曾在1798年编成歌剧,由凯莱(Michael Kelly)作曲,考尔曼(Georgeu Colman)作词。

[4]《天方夜谭》中的人物。他把父亲的遗产买了一篮子玻璃器皿,幻想着靠了这些东西做买卖做得一帆风顺,不觉手舞足蹈起来,把一篮子碗盏都打破了。

[5]东印度公司最初是私营商业机关,在1773年后已经控制印度的政权,1858年正式由英政府接管。

[6]白鲁美尔(George Bryan Brummel,1778—1840),当时英国有名的纨绔子弟。

[7]莎士比亚《暴风雨》一剧中的一个又丑又笨的角色。

[8]洁冽(Chili)也是一种辣菜,可是和Chilly(冷冰冰)声音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