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场:杨绛点烦本(全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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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契息克林荫道

当时我们这世纪[1]刚开始了十几年。在六月里的一天早上,天气晴朗,契息克林荫道上平克顿女子学校的大铁门前面来了一辆宽敞的私人马车。拉车的两匹肥马套着雪亮的马具,肥胖的车夫戴了假头发和三角帽,赶车的速度不过一小时四英里。胖子车夫的旁边坐着一个当差的黑人,马车在女学堂发光的铜牌子前一停下,他就伸开一双罗圈腿,走下来按铃。这所气象森严的旧房子是砖砌的,窗口很窄,黑人一按铃,就有二十来个小姑娘从窗口探出头来。连那好性子的吉米玛·平克顿小姐也给引出来了。眼睛尖点儿的人准能看见她在自己客厅的窗户前面,她的红鼻子恰好凑在那一盆盆的拢牛儿花上面。

吉米玛小姐说:“姐姐,赛特笠太太的马车来了。那个叫三菩的黑佣人刚刚按过铃。马车夫还穿了新的红背心呢。”

“赛特笠小姐离校以前的必要手续办好没有,吉米玛小姐?”说话的是一位威风凛凛的女士,也就是平克顿小姐本人。她算得上海默斯密士这一带地方的赛米拉米斯[2],又是约翰逊博士[3]的朋友,并且经常和夏博恩太太[4]通信。

吉米玛小姐答道:“女孩子们清早四点钟就起来帮她理箱子了,姐姐。我们还给她扎了一捆花。”

“妹妹,用字文雅点儿,说一束花。”

“好的。这一簇花大得像个草堆儿。我还包了两瓶子丁香花露[5]送给赛特笠太太,连方子都在爱米丽亚箱子里。”

“吉米玛小姐,我想你已经把赛特笠小姐的费用单子抄出来了。这就是吗?很好,共是九十三镑四先令。请你在信封上写上约翰·赛特笠先生的名字,把我写给他太太的信也封进去。”

在吉米玛小姐看起来,她姐姐亲笔签字的信和皇帝的上谕一般神圣。平克顿小姐难得写信给家长;只限于学生离校,或是结婚,或是像有一回那可怜的白却小姐害猩红热死掉时,她才亲自动手。吉米玛小姐觉得她姐姐那一回通知信里的句子又虔诚又动听。世界上如果还有能够使白却太太略抒悲怀的东西,那一定就是这封信了。

这一回,平克顿小姐的信是这样的:

契息克林荫道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夫人——爱米丽亚·赛特笠小姐在林荫道已经修毕六年,此后尽堪在府上风雅高尚的环境中占个与她身份相称的地位,我因此感到万分的荣幸和欣喜。英国大家闺秀所特有的品德,在她家世和地位上所应有的才学,温良的赛特笠小姐已经具备。她学习勤勉,性情和顺,博得师长们的赞扬,而且她为人温柔可亲,因此校内无论长幼,一致喜爱她。

在音乐、舞蹈、拼法以及刺绣缝纫方面,她的造诣一定能副亲友的期望。可惜她对于地理的知识还多欠缺。同时我希望您在今后三年之中,督促她每天使用背板[6]四小时,不可间断。这样才能使她的举止风度端雅稳重,合乎上流女子的身份。

赛特笠小姐对于宗教道德的见解非常正确,不愧为本校的学生(本校曾承伟大的字汇学家[7]光临参观,又承杰出的夏博恩夫人多方资助)。爱米丽亚小姐离开林荫道时,同窗的眷念,校长的关注,也将随她而去。夫人,我十分荣幸,能自称为您的谦卑感恩的仆人。

巴巴拉·平克顿

附言 夏泼小姐准备和赛特笠小姐一同来府。夏泼小姐在勒塞尔广场盘桓的时间不宜超过十天。雇用她的是显要的世家,希望她在最短时间内开始工作。

信写完后,平克顿小姐在一本约翰逊字典的空白页上写了她自己的和赛特笠小姐的名字。凡是学生离开林荫道,她从来不忘记把这本极有趣味的著作相赠。书面上另外写上“已故塞谬尔·约翰逊博士于平克顿女校某毕业生离开林荫道时的数行赠言”。这位威风凛凛的女人嘴边老是挂着字汇学家的名字,原来他曾经来拜访过她一次,从此使她名利双收。

吉米玛小姐奉她姐姐的命令,在柜子里抽出两本字典。平克顿小姐在第一本里面题赠完毕,吉米玛小姐就带着迟疑不决的样子,小心翼翼的把第二本也递给她。

平克顿小姐的脸色冷冰冰的非常可怕,问道:“这本给谁,吉米玛小姐?”

“给蓓基·夏泼,”吉米玛一面说,一面吓得索索抖,背过脸去不敢看她姐姐,她那憔悴的脸儿和干枯的脖子都涨得通红——“给蓓基·夏泼,她也要走了。”

平克顿小姐一字一顿的大声嚷道:“吉米玛小姐,你疯了吗?把字典仍旧搁在柜子里,以后不准这么自作主张!”

“姐姐,字典才值两先令九便士,可怜的蓓基拿不着字典,心里头岂不难过呢?”

平克顿小姐答道:“立刻叫赛特笠小姐到我这儿来。”可怜的吉米玛小姐不敢多嘴,慌慌张张的跑了。

赛特笠小姐的爸爸在伦敦做买卖,手里很有几个钱,而夏泼小姐不过在学校里半教半读,平克顿小姐认为自己已经给了她不少好处,不必再在分手时特别抬举她,送她字典。

一般说来,校长的信和墓志铭一样靠不住。不过偶然也有几个死人当得起石匠刻在他们朽骨上的好话,真的是虔诚的教徒,慈爱的父母,孝顺的儿女,尽职的丈夫,贤良的妻子,他们家里的人也真的哀思绵绵的追悼他们。同样的,不论在男校女校,偶然也会有一两个学生当得起老师毫无私心的称赞。爱米丽亚·赛特笠小姐就是这种难能可贵的好人。平克顿小姐夸奖她的话,句句是真的。不但如此,她还有许多可爱的品质,不过这个自以为了不起的、像智慧女神一样的老婆子因为地位不同,年龄悬殊,看不出来罢了。

她的歌喉比得上百灵鸟,或者可说比得上别灵顿太太,她的舞艺不亚于赫立斯白格或是巴利索脱[8]。她花儿绣得好,拼法准确得和字典不相上下。除了这些不算,她心地厚道,性格温柔可疼,器量又大,为人又乐观,所以上自智慧女神,下至可怜的洗碗小丫头,没一个人不爱她。那独眼的卖苹果女人有个女儿,每星期到学校里来卖一次苹果,也爱她。二十四个同学里,倒有十二个是她的心腹朋友。连妒忌心最重的白立格小姐都不说她的坏话;连自以为了不起的赛尔泰小姐(她是台克斯脱勋爵的孙女)也承认她身段不错。还有位有钱的施瓦滋小姐,是从圣·葛脱回来的半黑种,她那一头头发卷得就像羊毛;爱米丽亚离校那天她哭得死去活来,校里的人只好请了弗洛丝医生来,用嗅盐把她熏得半醉。平克顿小姐的感情是沉着而有节制的,我们从她崇高的地位和她过人的品德上可以推想出来,可是吉米玛小姐就不同,她想到要跟爱米丽亚分别,已经呜呜咽咽哭了好几回,若不是怕她姐姐生气,准会像圣·葛脱的女财主一样(她付双倍的学杂费),老实不客气的发起歇斯底里病来。可惜只有寄宿在校长家里的阔学生才有权利任性发泄哀痛,老实的吉米玛工作多着呢,她得管账,做布丁,指挥佣人,留心碗盏瓷器,还得负责上上下下换洗缝补的事。我们不必多提她了。从现在到世界末日,我们也不见得再听得到她的消息。那镂花的大铁门一关上,她和她那可怕的姐姐永远不会再到我们这小天地里来了。

我们以后还有好些机会和爱米丽亚见面,所以应该先介绍一下,让大家知道她是个招人疼的小女孩。我们能老是跟这么天真和气的人做伴,真是好运气,因为不管在现实生活里还是在小说里——尤其在小说里——可恶的坏蛋实在太多。她反正不是主角,所以我不必多形容她的外貌。不瞒你说,我觉得她的鼻子不够长,脸蛋儿太红太圆,不大配做女主角。她脸色红润,显得很健康,嘴角卷着甜蜜蜜的笑容,明亮的眼睛里闪闪发光,流露出最真诚的快活,可惜她的眼睛里经常汪着眼泪。因为她最爱哭。金丝雀死了,老鼠给猫逮住了,或是小说里最无聊的结局,都能叫这小傻瓜伤心。假如有硬心肠的人责骂了她,那就活该他们倒霉。连女神般严厉的平克顿小姐,骂过她一回之后,也没再骂第二回。在她看来,这种容易受感触的性子,正和代数一样难捉摸,不过她居然叮嘱所有的教师,叫他们对赛特笠小姐特别温和,因为粗暴的手段对她只有害处。

赛特笠小姐既爱哭又爱笑,所以到了动身的一天不知怎么才好。她喜欢回家,又舍不得离校。没爹娘的罗拉·马丁连着三天像小狗似的跟在她后面。她至少收了十四份礼物,当然也得照样回十四份,还得郑重其事的答应十四个朋友每星期写信给她们。赛尔泰小姐(顺便告诉你一声,她穿得很寒酸)说道:“你写给我的信,叫我祖父台克斯脱勋爵转给我得了。”施瓦滋小姐说:“别计较邮费,天天写信给我吧,宝贝。”这位头发活像羊毛的小姐感情容易冲动,可是器量大,待人也亲热。小孤儿罗拉·马丁(她刚会写圆滚滚的大字)拉着朋友的手,呆登登的瞧着她说:“爱米丽亚,我写信给你的时候,就叫你妈妈。”琼斯[9]在他的俱乐部里看这本书看到这些细节,一定会骂这些细节琐碎、无聊,全是废话,而且异乎寻常的肉麻。我能想象琼斯的样子,他刚吃过羊肉,喝了半品脱的酒,脸上红喷喷的,拿起笔来在“无聊”“废话”等字样底下画了道儿,另外加上几句,说他的批评“很准确”。他本来是个高人一等的天才,不论在小说里在生活中,只赏识大刀阔斧、英雄好汉的事迹,所以我这里先警告他,请他走开。

好了,言归正传。三菩把赛特笠小姐的花儿、礼物、箱子和帽盒子安放在车上。行李里面还有一只饱经风霜、又旧又小的牛皮箱,上面整整齐齐的钉着夏泼小姐的名片,三菩嘻皮笑脸的把箱子递给车夫,车夫也嗤笑着把这只皮箱装在车上。这样,分手的时候就到了。平克顿小姐对她学生洋洋洒洒的训了一篇话,就此减轻了爱米丽亚的离愁。倒并不是平克顿小姐的临别赠言使她想得通丢得开,因此心平气和,镇静下来,却是因为她说的全是一派门面话,又长又闷,听得人难受。而且赛特笠小姐很怕校长,不敢在她面前为着个人的烦恼流眼泪。那天像家长来校时一般隆重,特地在客厅里摆了一个香草子蛋糕和一瓶酒。大家吃过点心,赛特笠小姐就准备动身。

那时一个没人理会的姑娘从楼上下来,自己提着纸盒子。吉米玛小姐对她说道:“蓓基,你该到里边去跟平克顿小姐告辞一声。”

“我想这是免不了的。”夏泼小姐说话时不动声色,吉米玛小姐瞧着直觉得诧异。吉米玛敲敲门,平克顿小姐说了声请进,夏泼小姐便满不在乎走到屋里,用完美的法文说道:“小姐,我来跟您告别。”

平克顿小姐不懂法文,她只会指挥懂法文的人。当下她咬着嘴唇忍下这口气,高高的扬着脸——她的鼻子是罗马式的,头上还包着一大块缠头布,看上去着实令人敬畏——她扬着脸说道:“夏泼小姐,早上好!”海默斯密士区里的赛米拉米斯一面说话,一面把手一挥,一则表示和夏泼小姐告别,二则特地伸出一个手指头,给夏泼小姐一个机会和她握手。

夏泼小姐交叉着手,冷冷的笑着行了个鞠躬礼,表示不希罕校长赏给她的面子。赛米拉米斯大怒,把个脸高高扬起。在这一刹那间,这一老一少已经交过锋,而吃亏的竟是那老的。她搂着爱米丽亚说:“求老天保佑你,孩子,”一面说,一面从爱米丽亚肩头上对夏泼小姐恶狠狠的瞪眼。吉米玛小姐心里害怕,赶快拉着夏泼小姐出来,嘴里说:“来吧,蓓基。”在我们的故事里,这客厅的门从此关上,再也不开了。

接着是楼下告别时的忙乱,当时的情形真是难以言语形容。过道里挤满了人,所有的佣人,所有的好朋友,所有的同学,还有刚刚到达的跳舞先生,大家扭在一起,拥抱着,亲吻着,啼哭着。寄宿在校长家里的施瓦滋小姐在房间里发歇斯底里病,一声声的叫唤。这种种,实在没人能描写,软心肠的人也不忍多看的。拥抱完毕,大家就分手了——我该说,赛特笠小姐和她的朋友们就分手了。夏泼小姐在几分钟前已经静静的坐进马车,没人因为舍不得她而流一滴眼泪。

弯腿的三菩啪的一声替他哭哭啼啼的小姐关上车门,自己一纵身跳在马车后面站好,这时吉米玛小姐拿着一个小包冲到门口叫道:“等一等!”她对爱米丽亚说:“亲爱的,这儿有几块夹心面包,回头你们肚子饿了好吃。蓓基,蓓基·夏泼,这本书给你,我姐姐把这给——我的意思是我把这——约翰逊的字典——你不能不拿字典就走。再见了!车夫,赶车吧!求天保佑你们!”

这忠厚的人儿情不自禁,转身回到花园里面。哪知道马车刚动身,夏泼小姐的苍白脸就从窗口露出来。她竟老实不客气的把字典扔在花园里。

吉米玛吓得差点儿晕过去,说道:“嗳哟,我从来没有——好大的胆子——”她的感情起伏得太厉害,因此两句话都没有说完。马车走了,大铁门关上了;里面打铃准备上跳舞课。两个女孩子从此开始做人。再见吧,契息克林荫道!

注释

[1]指十九世纪。

[2]传说是巴比伦古国的皇后,她的丈夫尼纳斯死后由她当国(也有说丈夫是她谋死的),文治武功都很显赫,曾建立许多城池。

[3]塞谬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1709—1784),十八世纪英国文坛上的首脑人物,曾经独力编纂英文字典。

[4]夏博恩太太(Hester Chapone,1727—1801),当时的女学究,有过几种著作。

[5] gilly flower water,用来洗涤膏药遗留在皮肤上的污垢。

[6]当时的人用背板来防止驼背。

[7]指塞谬尔·约翰逊博士。

[8]这几个都是当时有名气的歌唱家和舞蹈家。

[9]琼斯是个普通的名字,这里代表随便什么张三李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