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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自由故

她多么想离这个世界近点再近点,可是,她的天空是孤独的,草地是孤独的,玫瑰是孤独的,嘴唇是孤独的,乳房是孤独的,桌子是孤独的,晚餐是孤独的,自由是孤独的。

她的眼泪流下来了。眼泪也是孤独的。

“一种反抗。一种吞噬。一种再生。一种杀人见血。”

这一日,博士楼里所有的目光倾巢而出围剿吕明月,她真是上了二十多年学都没有享受过如此殊荣。因为她决定退学。

刚才和导师拍桌子的英雄气概还如余烬一般炙烤着她,直烤得她浑身上下冒火。活了近三十年,头一次做了回自己的英雄,真是漂亮,她不能不高看自己,只恨楼道里空荡荡的,寂静无声,连个给她喝彩的人都没有。她踩着自己的回声出了中文系古旧阴暗的楼门,一头扎进了外面的阳光里。阳光很好,在她头顶流光溢彩,她几乎忘了脚下的台阶,只如伟人塑像一般屹立在那里环视着这校园。从读硕士到读博士,她在这校园里居然已经窝了六年,却从不曾真正看过它一眼。这校园对她来说从来只有两条路:一条是通往图书馆的,另一条是通往食堂的。如今,她却要与它们道别了。最重要的是,是她自己选择了戛然而止。她有些豪迈,还有些悲壮。她去意已决,导师再骂她三天三夜也没用。

当天晚上吕明月就被左邻右舍的女博士们围攻了。左边的邻居永远穿着睡衣蛰伏在宿舍里看书,她最骄傲的事情就是读博几年委实省下了不少衣服钱。她说:“你这是脑子进水了吗,博士都读了三年,再坚持个一年半载就毕业了,你现在退学了干什么去?”右边的邻居又瘦又小,永远留着可爱的童花头,表示她永远不会长大。这发型果然让很多人以为她还是本科生小妹妹,她当然得意。然而最让她得意的并不是她像长不大,而是她日益增长的学识与她不朽的外表所形成的鲜明对比,天山童姥似的。她的口气也是童姥式的,像长辈一样教训着吕明月:“不要以为就你一个人累。谁不是在这儿脱皮掉肉地熬着,要不为什么叫我们‘博士狗’,总有像狗的地方吧?我知道你肯定是发愁毕业论文。没事,我也才写了几页,谁也没写多少,是不是?你说你退学多不划算。”听众中唯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博士热烈地支持她,她晚上愁论文,白天愁嫁人。她说:“真佩服你,其实我早就不想往下读了,现在我最想做的事情是生孩子,可惜没人和我生。”说到生孩子,她两眼放光,立刻把昏暗的宿舍照亮了。有人又问:“吕明月,你退学后打算去做什么?”

吕明月被一群人围剿,表情却很淡定,只是微微笑着,并不多说话,有如闹市里的僧人入定,看上去略有些诡异。她自然已经想好了退学后去做什么,只是不能和她们说。她对这帮女人的了解绝不亚于对自己手指头的了解,她们和她都是一路货色。当年为什么读研,是因为找不到好的工作;后来为什么读博,是因为还是找不到好的工作。其实她们对做学问的兴趣远没有对看肥皂剧的兴趣大。长得略有姿色的,恨不能一见导师就撒娇。据说这系里那个最漂亮的女博士坐过导师的大腿,虽然后事不详,但她显然自以为有了导师的庇护,走在路上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现在博士堆积如山,像她们这种院校毕业的中文系博士只能远销三四线小城市,更何况像吕明月这样的女博士。

她身材五短,满脸雀斑,五官中最为硕大醒目的是那副鼻孔。别人与她对视的时候最先看到的永远是那两只黑洞洞的鼻孔,在这副鼻孔的威压下,其他部位都不显眼。在她说话或笑的时候还会看到她长着两只很大的门牙,一笑就像只兔子。从上幼儿园到读博士将近三十年的时间里,她一直在扎扎实实地给他人做配角,谁都不会正眼看她一眼。所以她一直奇怪父母为什么给她起了一个如此皎洁璀璨的名字——明月,与她如影相随这么多年好像只是存心要嘲讽她。不过,只要一想哥哥的名字,她就释然了。她哥哥叫吕明亮,比她金碧辉煌。当农民的父母一心想让他们出人头地、光彩熠熠,才起了这样的名字以托重望。从这个角度来看,他们兄妹二人与叫“张发财”“李进宝”的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她不过是个女版的张发财。

吕明月活了三十来岁就谈过一次短暂的恋爱,最后还是对方说喜欢上别人了,坚决要和她分手,并且补充说他发现他其实从未爱过她。好像她不过是他的一块实习基地,从她这里出发,他才得以投身于真正开始的恋爱事业。果然,此后她站在宿舍楼的窗口看到男友和他的新女友拉着手走过。她一边看着他们的背影,一边号啕大哭。在此后的很长时间里,她都默默地把自己划定为一个弃妇、一个一无是处的女人,然后忍辱负重,发奋考研再考博。她并不是什么读书天才,但一个人一旦觉得自己除了读书,什么都做不了时,那就谁也拦不住她了,她便一路飙车,读到了博士三年级。读博期间,隔壁倒是有个女博士要给她介绍男朋友。结果,那男人看上了介绍人,而她缩在那里只不过是一团不小心长成人形的空气。

就是在这一年里,她忽然感到了哪里不对劲。这种感觉有点像刚进大一时的迷茫,好像把她从一只碗里倒进了一口锅里,她一时不知道该游向哪里。但是这种感觉比她读大一时更孤独、更强烈,好像苦心孤诣搭了很多年的积木,快搭到顶了,突然发现原来图纸就是错的。然而这积木的坍塌是需要最后一根羽毛压下来的。这根羽毛是由她的一篇论文引出来的。有一篇论文,她自认为下足了功夫,却四处投稿无果。让她付高额的版面费,她又不愿意,觉得这种行为与在地摊上卖处理的猪肉无异。就在这时候,有个编辑给她回信了,说是异常欣赏她的才学,并要帮她送审至一个学术评奖机构。这封电子邮件她不厌其烦地读了一遍又一遍,像抚摩恋人的手一样怎么摸都摸不够。她开始时是一边读一边兴奋,到后来是一边读一边流泪。她流泪并不是因为能发表一篇论文,而是这么多年里终于有一个人肯把她当金子一样从沙堆里拣出来。他居然不吝笔墨,用了“异常欣赏”四个字,其中每个字对她来说都是电闪雷鸣,把她荒废了近三十年的人生全照成白昼了。要是那个编辑现在就站在她面前,她一定会涕泪交流地为他鞍前马后,像个真正的仆人一样。这个形象是她后来想出来的,当时她感激涕零,根本无法看清自己的嘴脸。

虽然只被一个人欣赏,但她觉得像得了什么大赦一般扬眉吐气,恨不得能奔走相告。好似她忽然便站到了地球的中心,再给她一根杠杆,她就能把地球撬起来了。此后她便按他的说法,静候佳音。她每天要翻看邮箱无数次,就是为了看看那人给她回信了没。没有,一直没有。她只好不停地往下翻邮箱。这样几个月后,还是杳无音信,她却患上了强迫症,只要往电脑前一坐,第一个动作就是开邮箱。晚上睡觉前的最后一个动作还是开邮箱。没有,邮箱是空的。她再一次咣的一声关上了邮箱,都能听见在这宿舍里激起的巨大回响,好像她正寄居在一只空罐头瓶里一样。躺在床上她义正词严地告诫自己,明天绝不再翻看邮箱了,他爱回不回,她凭什么让自己像只随时准备着讨好人的狗……可不,真是像狗。但是她绝望地发现,第二天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又是习惯性地翻开邮箱,好像这邮箱已经变成她的呼吸和血液了。她像受刑一样每日被荒芜空旷的邮箱伤害十次,睡一觉之后接着上刑,再来下一轮。她停不下来,好像在湍急的河水中被冲着一路向前狂奔。四个月里,对方再没给她回过一个字,她却无时无刻不想着对方和对方即将施舍给她的恩典。这情形如同一场无边无际的暗恋。受虐四个月后,她终于身心疲惫,无力再应付,便鼓起勇气觍着脸给那编辑去了一封邮件询问下文。结果,此信发出便如泥牛入海。她不甘心,更何况已经厚了一次脸皮,再厚一点也无所谓。她便又写了一封信问询,结果这次收到了自动回复——“该邮箱已停止使用”,彻底废弃了。

她浑身一哆嗦,忽然明白过来,对方大约就是为了躲避像她这样的人的纠缠才换邮箱的吧,就像一个人为了躲避追杀而不得不乔装或整容。她居然逼着人家不得不更换了邮箱?这和逼着一个人亡命天涯有什么本质区别?她居然有这么大的能量,简直是核武器般的威力。

她急急忙忙离开宿舍,只想离那台电脑远一点,唯恐与它再打正面,唯恐再被它羞辱。她跌跌撞撞地开始下楼梯。她漫无目的地绕着楼梯往下走,一圈又一圈,蜘蛛吐丝布网似的。她走得气喘吁吁,颠三倒四,有时候一步就跨了两个台阶,却是一步也不敢停留,只觉得那可怕的邮箱还跟在她后面,一路追过来,一定要再把她捉回去。她只能更快地逃走。

这楼梯居然也有走完的时候?她突然发现自己已经站在外面的阳光里了。明晃晃的阳光打在她身上让她产生一种双重的羞耻感,好似她没穿衣服就跑了出来,站在阳光下面丢人现眼。宿舍楼下人来人往,有人忽然扭头看了她一眼。她心里一惊,立刻便觉得自己被人认出来了,好像她刚刚杀过人,刚从犯罪现场逃出来。她惊恐得那么逼真,几乎连自己都要相信了。她赶紧跑到宿舍楼后面。楼后面是一块狭窄的空地,除了鸟儿和虫子,鲜有人至。因为是楼的背影处,阴凉安静,倒像一座小禅院。她一个人在那里坐了整整一下午,像一枚果实被镶嵌在那道缝隙里。

她坐在那里专心致志看着自己的手指,好像在数自己究竟有几个指头。数了又数,她忽然无声地冷笑,冷气从她硕大的鼻孔里喷了出来。她开始解冻,开始渐渐苏醒。他为什么要给她希望,给她一点可怜的希望把她钓起来再抛出去,然后看着她在岸上挣扎,是觉得这样好玩吗?她情愿他根本就没有理睬过她,就让她在那黑暗的地方一直待着,她会更感激他。

也就是在这个下午,她幡然醒悟,其实真正该恨的是她自己。她从来是个软体动物,别人赐给她一句赞美,她就像得了一根崭新的脊椎。这么多年里,那些深埋在她躯体的地窖里的幽灵忽然全部复活了,突然之间她如此渴望那些从来不曾存在的自己,她渴望自己能从头来过,她想在三十岁的时候从头活一次。这三十年里她平庸、顺从、卑微,渴望认可而从不被认可,想谄媚而没有机会,想坐男人的大腿而不得。原来,她心里已经不下一百次地幻想过坐到导师的大腿上……可事实上,她和导师的关系很差,她几乎得了妄想症加被迫害症,总觉得导师不会让她毕业。难怪她要仇视那个有姿色的女博士,因为她只能望梅止渴。

更重要的是,这只是个开头,一眼望过去,未来简直是一种无期徒刑。总要毕业吧,总要找工作吧,一切她向往的东西都将拒绝她、羞辱她,根本不会眷顾她。就像那封邮件,飞过来也不过是为了更好地羞辱她。她插翅难逃。也就是在那一瞬间,她忽然做出了一个决定:退学。她不想再和她们一起头破血流地往一个方向挤了,她要与她们背道而驰。她们继续读她们的博士,进她们的高校,削尖脑袋过她们的体面生活去。而她……回头是岸,她要去过一种最自由自在的生活,此后再不需要惧怕导师不让她毕业,再不需要为找一份体面的工作而忧心忡忡,夜不能寐。

这时候夕阳西斜,她忽然看到一个高大、节烈、崭新的自己站在金色的光线里,如庙宇里的佛陀一般慈悲地俯视着这校园里的众生。她慢慢向宿舍走去,在昏暗下来的光线里,夹着书本的女博士们匆匆地与她擦肩而过,她们正忙着去图书馆或实验室。她们热火朝天地与每一分钟搏击着,谁都不会留意一个逃兵即将出现。她继续慢慢地、慢慢地往前走,像影子一样从她们身边飘过,好像她已经是不存在的了。这种感觉让她打了个寒战,就好像她和她们已经阴阳两隔了。

这个晚上,坐在万分熟悉的宿舍里,她却不知道该怎么处置这个全新的自我。她自然还在留恋那个曾经的自己,那个人多年里虽然卑微渺小但勤奋刻苦,堪称被社会机器批量拓出来的五好青年。可是现在,这个新生的自己,多少带着点邪气的自己,正胁迫着那个曾经的自己,让她没有容身之地,要把她赶出这间宿舍。折腾到半夜都睡不着,她开始偷偷哭泣,为自己丢失的身份。她第一次感觉到隐藏在自己身体里的其他自己,一个又一个自己装在透明的瓶子里,标本似的全都陈列在她面前。她们让她觉得自己面目全非。

她们陪着她,一宿无眠。

离开京城,吕明月终于如愿以偿地踏上了西去之旅。

坐在火车上,她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先告诉桑小萍。桑小萍是她大学时代的唯一闺密。当然,大学期间,两个文艺女青年的友谊还是靠谱的。她们平庸得相似,丑陋得相似,这样的女生在大学里比比皆是,走在一起简直像孪生姐妹,难以区分。虽然相似,但她们也经常相互鄙视,吕明月曾嘲笑桑小萍的名字——小萍,这名字掉进沙子里就拣不出来了。桑小萍也笑:“给你起了个明月,你就真把自个儿当轮月亮了?你家不是还有尊明亮吗……呃,还是你哥比你更有杀伤力。”但这不影响她们黄昏时分在校园里的林荫路下一圈一圈地散步,纸上谈兵般辩论着究竟什么是人生。她们自然都知道自己是大学校园里永远不被男生们注意到的那种女生,但只要她们组合到一起了,气场便蓦然强大了,像两个人合成了一个庞大的巨人或者胖子,还带着森森的妖气。那时候她们对人间的一切都跃跃欲试,恨不得立刻跳进这口煮沸的锅里让自己万劫不复。她们鄙视漂亮女生,因为觉得女人既然漂亮了肯定就没有脑子,而她们既然不漂亮就必定有能量惊人的大脑。她们深信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宇宙间刚刚被刨出来的新鲜真理。

她们一起去逛街的时候,虽然只敢从批发市场上买那些廉价的东西,这却不妨碍她们高高在上地冷睨着这个世间。吕明月说,看看这些人,把自己做的事情都真当成那么回事儿,还好像真的很重要。桑小萍也觉得这些人好笑,同时又觉得她们两个的存在就是一个滑稽的符号,倒像两个小丑看着一群小丑笑。

吕明月认为桑小萍霸道而刻薄,永远喜欢压迫、侮辱与自己关系最亲近的人。桑小萍则认为吕明月太矫情,比如吕明月老说,现在工作这么难找,怎么挣扎都没有尊严,不如将来她们两个一起去德令哈吧,那里有大片红彤彤的枸杞和蓝色清澈的湖。找个牧民嫁了,跟着他浪迹天涯,多自由自在!也不用考虑一平方米房子多少钱,攒个首付还得勒多少年的裤腰带。

桑小萍说吕明月的矫情足够让她死几次。

就是这个女人大学毕业后居然去写小说了,大约也是因为手不能提、肩不能挑,自知这辈子做美女无望,只好拼着命往才女的方向靠拢,好像一旦做了才女便有资格朝着美女们冷笑了。吕明月为此鄙视她,说:“你不过是因为考不上博士才去写小说,就算你写上几本小说出来,卖又卖不掉,就是送人了还要被人当废纸卖掉。难不成你在旧书市场淘到自己的书时,一看居然扉页还在,于是悲愤之下大笔一挥,写上再赠×××先生,然后再颠颠地送到人家门口去?”桑小萍则鄙视她是因为写不了小说才去读博士。她们都认为对方是什么都干不了才会去做手头的事情,不过两人终究是一路货色,也算没白做一回知音。

吕明月靠着车窗,看着外面无边的夜色和夜色里飘过的几点灯光。她可以想见,现在桑小萍一定正窝在黑屋子里,衣衫不整、蓬头垢面地坐在电脑前敲字。她活像个盲人一样,终日依靠小说来幻想,一边为自己幻想出来的人物龇牙咧嘴地掉泪或窃喜,甚至丧心病狂地以为自己是他们的上帝。还没见她写出一个像样的小说呢,她的身体已经捷报频传——她时不时地汇报她的孤独、她的脊椎、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牙龈、她的内分泌。她看起来像一部行驶在半路上的破车,所有的零件都摇摇欲坠,她随时有半路上抛锚的可能。

不过,吕明月并不同情她,她不能不鄙视她的职业,因为在她看来,这些写作的人不过都是些染有窥视癖和暴露癖的患者,不仅喜欢暴露自己身体里、大脑里的每一个隐秘角落,还喜欢窥视他人的一切隐私,并以观察到位、能够一刀见血而窃喜。

而桑小萍对她的评价是:“你除了会写点谁都看不懂也不愿看的论文还会什么?”她想咆哮,奶奶的,姑娘可是搞学术的女博士,学——术,懂不懂?可是她最终还是把这两个金碧辉煌的字咽下去了,因为事实上桑小萍也没有夸张多少。

不过,她们终究是知音,无话不谈。桑小萍时常向她诉说自己遭受的委屈。她说,有个女作家每次给编辑投稿的时候一定要附上照片,让对方先瞻仰一下她的美貌再看文字。吕明月说:“这和你有一毛钱的关系吗?有本事你也发张照片倾国倾城去嘛。”桑小萍说,当然没有一毛钱关系,可是她就是觉得委屈还不行吗?其实她真正的委屈在于,她没有可以在兜售小说前先兜售照片的那种美貌,她不过是想做主角而未遂。

后来读博的时候,吕明月发现自己在悄悄憎恨那个最漂亮的女博士。一开始她对自己产生了可怕的错觉,以为自己是过于正义,过于大义凛然。后来她才恍然大悟,因为深谙自己的丑陋,她才这么憎恨旁人的美貌。原来她也不过是个未遂者。她头一次肯定了自己的猥琐。确实猥琐,一点也不亚于桑小萍那个女人。她越发笃定,她和桑小萍真是一路货色。

此刻,桑小萍还苦兮兮地坐在电脑前焦头烂额,而吕明月已经辍学,坐在逃亡的火车上。明显地,吕明月的境界已经胜出那个女人一筹。此等伟大胜利一定要与人分享才好,她开始在昏暗的车灯下给桑小萍发短信。

“女人,我决定不读博了,我退学了,虽然只有一年就毕业了。”

“女人”是她们从本科时代开始对一切闺密的统称。尽管那时候两人不过是无知少女,但就是因了这无知,“女人”这称呼才足够她们意淫将来。除了敬称她为女人,她还必须强调“一年”这个关键的前提条件。一年啊,转瞬即逝,傻子都知道。不是这残酷的短促便不足以衬托出她此次决定的英勇,有了这时间的衬托,她在气质上就更接近舍身炸碉堡的烈士。

“你是不是疯了?还有一年就毕业了。”

她看着短信微笑了。这个女人还是这么俗,真是俗得不可救药,居然劝她不要退学。她根本就无法理解她,所以她也就只配写点不成器的小说聊以自慰。她以高僧的姿态回了一条:“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我要独自前往德令哈了。”

“真想到那儿找个牧民嫁了?你除了读点书,什么活儿都不会干,不会放羊,不会生孩子,还老端着个女博士的架子放不下,没有哪个牧民会娶你的。”

那个女人的意思是,在德令哈,她会比在伟大的首都更像个废物。这个刻薄的女人,诅咒她一辈子嫁不出去。事实上,自打她开始以写作为生之后确实更难嫁出去了。因为操此职业的女人老是得意扬扬地解剖男人的肉体和灵魂,而男人早就打着哈欠去找胸大无脑的小姑娘去了。胸大点是真的,别的都是假的。恕不奉陪。

不过她并不生气,她知道短信那头的女人一定在吃酸葡萄,大约是因为她知道自己这辈子也不会离开电脑,拍屁股走人,前往德令哈。就像她知道自己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在小说前面先附上一张美人照,还是搔首弄姿抛媚眼的那种。她微笑着,回她一句:“继续写你的小说吧,我要前往德令哈啦。”

德令哈,美丽的德令哈,世外桃源的德令哈。

桑小萍没再回短信,她在手机背后消失了,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中,又抛下了孤零零的吕明月。吕明月望着车窗外轰隆隆碾过去的夜色,凛然一笑,好像在庆祝自己想象出来的一种伟大的胜利。继而,好像连她自己都感觉到这胜利的可笑了,她又一阵悲凉,裹了裹衣服。忽然她看到了车窗玻璃里自己的影子,这个其貌不扬的矮个子女人裹着一件衣服呆头呆脑地坐在那里。车窗外呼啸而过的列车车灯一节一节映在了她透明的身体里,好像她是一艘漂在海面上的船,满载着异乡的璀璨灯光正不知要漂往何处。

她一阵恐慌,连忙拉上窗帘。

两天两夜之后,吕明月终于到达德令哈了。她幻想多年的德令哈,有枸杞有湖水,有牦牛有戈壁,人们在原野里快马奔跑,在戈壁滩上迎着地平线上升起的太阳奔跑。在蒙古包里,男人们在姑娘们绵绵不绝的歌声中畅饮青稞酒,一碗又一碗。晚上则顶着星光露宿草原,头顶是旷广苍穹,身下是辽远大地。从现在开始,做一个自由自在的人。

吕明月拖着自己唯一的箱子挤进了熙熙攘攘的火车站。陌生、疲惫、焦躁的面孔汇聚在一起,看起来像条狰狞的河流。河水哗哗退去之后,只剩下她这唯一一块礁石,所有的人都有去处,只有她不知道自己应该往哪里去,于是,她像块赘肉一样被滞留下来,无法消化。

她拖着箱子在火车站前面的广场上一圈一圈地徘徊,因为行动可疑,一个保安已经开始注意她了。而她此刻正困惑的却是今晚怎么睡觉。她坐了几十个小时的火车硬座来这里,与苦行僧磕着长头一步一步到圣地有什么区别?图的就是自在。而自在已经无边无际地展现在她眼前了。

她看着广场上的长椅,打定主意就在这里过夜了。正是六月,睡在露天倒是不算冷。她把包当枕头,刚躺上去便被那个盯着她的保安叫了起来:“这里不能过夜,快点离开。”吕明月拖着箱子被赶出广场,在街上走了半天,走到了一座陌生的桥头。她看到两个真正的流浪汉正睡在桥下,卷着破烂的铺盖,隔着几米远都能闻到他们散发的酸臭味。她站在那里,浑身一怔,好像站在电影的幕布下面看到了不该看到的血腥镜头。这就是她想象中的波希米亚式的自由?她打了个寒战。

她拖着箱子狂奔过桥,不敢再停留一分钟。半个小时以后,她终于找到了一家便宜的旅馆。看来还是有钱好啊,有了钱才能到处做人。

毫无悬念的是,一晚上有蟑螂、蚊子甚至一只老鼠陪伴。这就是自由的代价?躺在黑暗中,她开始思念那间博士生宿舍。如果不是那些忌妒无穷无尽的期待和恐惧终日纠缠着她,那间斗室倒还能算得上一只遮风避雨的花盆,她要是想像株植物一样在里面多赖几年,也没有人会把她连根拔掉。可是,在那儿她还没有待够吗?待在那里也不过是受刑罢了。无论等待什么,只要在等待,便是牢笼,便会被剥夺自由。尤其是当你心里还侥幸残留着一线希望的时候,那简直是一种酷刑。她周围的那些女博士,她不能不在深夜再次想起她们,过不了两年,她们会纷纷走进高校或者某科研机构,打着女学者的幌子嫁个体面男人,丝毫不觉得这只不过是积蓄了三十年的对生活的阴谋终于得逞了。她们是能看到将来时态的一群女人,将来会站在食物链的顶端,指挥着脚下的那些后来者。

而她呢?她没有将来时,她把它们连根切掉了,她只有当下,只有现在时。她起身拍死一只蚊子,就着那点鲜艳的蚊子血她忽然问了自己一句:她究竟在做什么?这一问,她忽然又打了个寒战,觉得黑暗中有一群女人正围剿她、嘲笑她。她究竟在做什么?她是不是把懦弱当任性,把任性当骄傲,把骄傲当自由,把自由当荣誉,把荣誉当宗教?她仿佛置身于一片混乱复杂的数学公式里,无法换算,也无法得出结果。

这个夜晚漫长荒芜,却并不寂寞,那群女博士通宵陪伴着她,寸步不离。黑暗中,她与她们的目光赤裸裸地相对,像一种古老的深入骨髓的格斗。不,她不能输掉,她一定要让她们知道,身在牢笼中的人和过着波希米亚式生活的人是多么不同,她一定要让她们都羡慕她。想到这里,她那两只大鼻孔里喷着热气,她俨然觉得自己是卡门的魂魄附身,她恨不得披上毯子,鬓角戴一朵金色合欢花,捧着占卜命运的水晶球,咯咯笑着斜睨这个世间。

不错,以目前的格局来看,那群女博士是一群穿着礼服戴着礼帽在岸边观光的女人,而她是那个在水里裸泳的女人。不过,慢慢地,想脱光的人越来越多,到最后一丝不挂的最终会成为正面人物,而她们的道德境界也在同步攀升,由伤风败俗上升至天人合一的光辉顶点。而那些衣冠整齐的观光客倒成了反面人物,她们虽然捂得严严实实,道德境界却每况愈下,恐怕要由卫道士堕落为窥视者,还经常未遂。

吕明月躺在逼仄的黑暗中为自己想象出来的前途笑了,还没笑完,泪却出来了。

好不容易在蚊子的呻吟中熬到了天亮,天亮之后,谋生问题浮出了水面。是啊,就是要自由也得先吃饱,囊中本就没几个钱,先找个工作吧。可是一连几天都未果,除非她拉下脸去小饭店做服务员,她一个肄业女博士去做服务员?白天找工作,晚上再回那家小旅馆。她虽然害怕回那里过夜,但不回去又能怎么办?肯定不能像乞丐一样去露宿街头,可是,在这肮脏的小旅馆里住着分明要比露宿街头更阴损,就像有处伤口发炎了,却还要努力用一层皮把它包起来。

她走在黑暗中,忽然就嘲笑起自己,原来,至今她心里想的仍然是一种体面的生活、一个体面的工作和一个体面的住处。她明明情愿被这种体面绑架,却放弃前途,来西北流浪。这简直是南辕北辙。她明白了,她现在所做的一切其实不过是想在社会秩序中建立起她自己可笑的殖民制度,并插上自己一个人的旗帜。

又过了几天,吕明月找工作还是未果,她撑不住了,决定先租个房子住下,起码先从这肮脏的旅馆里逃出去。看来,吃和住的问题永远是一切问题的祖宗。这天她刚拐进一条巷子,忽然在巷子口看到一张启事——有人在找合租者。她犹豫了两秒钟,撕下了这张纸,上面写着“联系人:王先生”。电话打通之后,她在附近一栋破旧的老楼里找到了这套房子。敲门之后,有人从里面开了门,探出一张脸来。她被这张脸吓了一跳,忍不住后退了两步。怎么说呢?她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嘴巴长在人脸上,嘴角像匕首一样直直划过两颊,一直划到耳根下才罢休。因为嘴太大,所以很难合拢,露出了两排白森森的板牙,像一只秋天的大石榴实在难以藏住满腹的果实。王先生热情地把她请进去,让她参观房间,一边介绍房间一边介绍自己。他说,他是东北长白山人,几年前也是只身来到了德令哈。他说他叫王发财。

吕明月又是倒退三步,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王发财。

“你叫王发财?”

“是啊,怎么了?”

“确定不是你的笔名?”

“我爹给起的,打小就这名字,从来没换过。”

“可是你怎么能叫王发财?”

“我为什么不能叫王发财,难道你也叫王发财?”

“呃,不是……”

确实,她是不叫王发财,可是从心里她一直根深蒂固地认为,自己只不过是“王发财”的一个变种,从本质上讲,她其实就是另一个王发财。无论是吕明月还是吕明亮,距离王发财都不过一步之遥,甚至连一步都要不了,他们就是远亲,他们都是从同一种土壤中长出来的植物,生命栖居于生命,骨头长出骨头,王发财长出吕明月或者吕明月长出王发财。就是在那一瞬间,她决定暂时寄宿在这房子里,就是因为身边这个陌生人名叫王发财。他给了她一种亲人的假设。

吕明月提出能不能先付一个月的房租,因为她实在没有多少钱。王发财看起来并不满意,他咧着大嘴说:“一个月太少了,你最少也要付三个月的。”他要赶她走,她拉开箱子,急忙往出掘宝藏,掘来掘去只掘出整整齐齐一沓证书。因为羞愧和急于炫耀,她的两只手急得乱抖,话在嘴里也像沙子一样松散,不成形:“你看你看,我可是正经人,这是我的本科毕业证,这是我的学士证书,这是我的硕士毕业证,这是我的硕士学位。”她多么想再追加一句:“这是我的博士毕业证书,这是我的博士学位。”可惜,下面是空的。尽管空口无凭,她还是不肯罢休地痛苦地补充了一句,她发现在那一瞬间她真的很痛苦,痛苦得远远超出了她自己的想象。她说:“我是博士肄业,其实只剩一年我就可以毕业了。是我自己退学了。我想来德令哈是因为……觉得在这里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

一摞证书摆在她手里像一摞大大小小的牌位,好像她是一座庙宇,这些牌位都是供在庙宇里的,每一个牌位都在证明她的身份,证明她是谁——她这个人群里的丢失者。她的泪忽然就下来了,但她又觉得自己此刻好像没有理由流泪,所以一边流泪一边却觉得生涩、羞愧,好像不应该,好像是把别人的眼泪偷过来用了。

然而这些牌位神奇地显灵了。王发财看着那摞证书,眼睛忽然直了。他伸出两只手握住了吕明月的两只手,像是与前来接头的同道终于相认了,他的泪也几乎要落了下来。他表情激动,三十二颗牙齿无一遗漏地全部暴露了出来,展销会上搞促销似的。他说:“我初中毕业后就再没上过学,十几岁的时候就离开长白山出来打工。我做过厨子,做过建筑工地上的小工,什么都做过。你看你看,这根指头就是那时候在工地上被砸的,已经彻底废了。”说着,他向她摆弄着右手的食指,果然,那根指头弯不下去也伸不直,像一根强装在他手上的木头假肢,荣耀地呆呆地站在那里。这根指头使他的整只手看起来像血肉与木材的古怪混合体。事实上,他整个人看起来都像一个古怪的混合体,他的脸上纵横交错着天真与苍老、纯朴与狡猾,像个长得像祖父的孩子,又像个长得像孩子的祖父。

他像扛着自己的旗帜一样摇着那根指头,语气越来越激动。他说:“这些年里我几乎把所有的职业都做了一遍,睡过马路,扫过厕所,三天吃不到一粒米也有过,找不到一口水喝四处找水龙头也有过。这辈子我最痛恨的就是我上学太少。你不知道啊,只要看到读书多的人,我就会无比崇拜,我就恨不得和他们换一下,让我变成他们该多好。我曾经一心想当作家,所以这么多年里有一点空就写点‘小豆腐块’往报纸上投,投了一年又一年,一年又一年……我为什么来德令哈?说来也可笑,就是因为当年读了海子的那首诗,我就一路找过来了。”

“那你现在在做什么?”

“现在我是一家报纸的记者,以前我经常给他们投稿,后来他们主编就收下我做了记者。”

“王……记者。”

王发财忽然亮着三十二颗牙嘎嘎大笑起来,顿时满屋子白光闪烁。他边笑边说:“快不要笑话我了。我就上到初中毕业,一见到你这样的文化人我就崇拜死了。快住下快住下,先住下再说。”说着,他就过来夺吕明月的箱子,好像生怕她从他指缝间溜走了。一秒钟之内,他们已经成了时隔二十年又重逢的故人。他夺下箱子,忽然像想起了什么,又咧着嘴追问了一句:“那你为什么不把博士读完呢?”吕明月现在既怕人家问这个又盼人家问这个,问她好像是在把玩她新鲜的伤口,真是残忍;不问又好像压根就不尊重她这个人,根本就是无视她的英雄气概及其行为,更残忍。她幽幽叹了口气,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说:“想换种活法,想活得自由自在一点。你没听说现在有很多人扔了好好的工作跑到丽江开旅店吗?就是图个自由。”

王发财又嘎嘎大笑,说:“我爹说得对,读书读多了脑子就被糊住了,所以他不让我再上学……”吕明月略略有些恼怒,她听出他这弦外音是说她脑子进水了。她想夺回箱子,却听王发财又说:“对我这样的人来说,有一碗饭吃就比什么都重要,只要不饿着,我就什么都不怕了。看来你还是没有被饿过。现在找一份工作多难啊,我能当上记者简直就是想都想不到的事情。现在我走到街上,别人还是以为我是个民工。你是不是也觉得我长得像民工?哈哈。只要他们不赶我走,我就绝不离开这里。我是恨不得像萝卜一样种下就再也不动了,实在是流浪够了,自由够了,你是……”他没再往下说。

他捂着嘴想阻止自己大笑,无奈还是笑声四溅。他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饿了你就知道还是有饭吃要紧。要不你先跟着我跑吧,给我打打下手,房租我全出,你住着就行了。”

吕明月觉得自己已经感激涕零了,她那没有节操的原形马上就要暴露了,这么多年里谁给她一点恩惠她就会这样。她想,真是骨子里的下贱。她连忙加以掩饰,环顾左右地问:“这是你租的房子?”

“可不是?能租个房子我已经很知足了,哪能买得起?你看到旁边那个富丽堂皇的小区了没?对,就是那个爱华苑小区。听说这两天小区里的人正郁闷,你猜怎么着?这小区最初的规划是个经济适用房小区,不知怎么到了开发商手里,摇身一变就成了高档小区,后来又听说这小区起了个艳俗的名字——爱华小区。原来这个开发商的情人就叫曹爱华,这小区是他献给自己情人的礼物。并且据可靠情报,这小区的整体规划就是按照他情人躺下的睡姿设计的,所以才蜿蜒曲折,别有洞天。你知道现在住在这小区里的人们郁闷什么吗?他们都担心自己是不是正好住在了曹爱华的裆部。哈哈哈。我虽然连曹爱华的裆部都住不进去,只能住在他们附近的贫民区,但就是靠着这些有钱人,每天看着他们的小车出出进进,我也觉得生活是很好的啦。活着怎么能老和人比呢?”

原来世界上还真有不想做主角的人。吕明月不由得对他肃然起敬。她又仔细打量了一下这房子。房子是很旧,里面有几件家具都是缺牙豁口的,散发着时光凿刻下来的霉味,不像家具服侍他,倒像他在这屋里收养了几个残缺不全的家具老人。这些家具老人的身上摆设着各种简陋的小东西,一只牙膏盒做的笔筒摆在桌子上,桌上还有用纸板剪出的雪花状的杯垫、用饮料瓶做的花瓶,里面插着一枝孤零零的玫瑰。就连窗台的那扇玻璃上都贴满了花鸟鱼虫。她走过去一看,原来都是些已经干枯的标本,有春天的小草、夏天的蔷薇、秋天的落叶,有蝴蝶的标本、灯蛾的标本。她可以想见他在灯下捕到一只蛾子,然后小心翼翼地、笨拙地把它夹在书中,像等着一坛酒发酵一样等着它慢慢变干枯变绚烂,最终变成一枚标本。

她的眼睛忽然又湿润起来,在那伟大的首都,混迹于那群女博士中间的时候,她从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王发财这样的人,好像生活就是唾弃他一千次,他还是要眼含热泪去拥抱它。

既然有人收留,她决定就在这里做闲云野鹤一段时间。

第二天早晨,天光未亮,吕明月就听到楼道里传来震耳欲聋的歌声。歌声虽然严重跑调,却很嘹亮,犹如雄鸡打鸣响彻整个楼道。她被吵醒,再无法入睡,只好躺在床上假寐。她正躺在床上想不知道王发财起床了没,却听外面的门锁咔嗒一声,有人从外面开门进来了。她一惊,莫非有人打劫?紧接着,她又听到和来人一起杀气腾腾地破门而入的还有楼道里那嘹亮的歌声:“澎湖湾啊澎湖湾,外婆的澎湖湾,有我许多的童年幻想,阳光,沙滩,海浪,仙人掌,还有一位老船长。”歌声瞬间便像结实的砖头一样砌满了房间里大大小小的角落,一时竟让她感觉水泄不通,好像空气都变成了固体。她慌忙穿好衣服,走出自己睡的那间卧室,探头一看。客厅的窗前站着一个人:王发财。王发财双手捧着一枝玫瑰放到胸前,正站在窗前继续歌唱《外婆的澎湖湾》。一曲唱罢,他换成了浅吟低唱,一边哼着《外婆的澎湖湾》,一边把塑料瓶里的那枝旧玫瑰取出来,把手中那枝新鲜的玫瑰插了进去。

一回头,他看到吕明月正在自己背后,便咧开大嘴亮着三十二颗牙齿大笑:“起来了?睡好了没有?”吕明月说:“都被你的歌声吵醒了。”王发财继续大笑:“哈哈,早起是我多年的习惯,改不了。我每天早晨五点就准时醒了,然后我就下去跑步,跑完步去菜市场买菜,顺便给自己买一枝玫瑰。”

“每天一枝?”

“对,每天一枝献给自己的玫瑰,雷打不动。”说着说着,他又唱了起来:“我早已为你种下,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她怀疑,他无论看到什么,大约都要为之高歌一曲,过会儿还要歌唱牙刷歌,唱早饭歌,唱蔬菜歌。他不知从哪里翻尸倒骨地刨出来这么多古老的歌曲,歌词都蒙着厚厚的灰尘,他也不去掸,抓起来就唱,还唱得如此投入,旁若无人。

她说:“你每天这么大声唱歌也不怕把邻居们吵醒了?”

王发财咧着嘴说:“他们早就习惯了,你过两天也就习惯了。你也应该向我学习,活着一天就要大声唱歌。我每天都是从菜市场一路唱着回来的,手捧玫瑰放声高歌,从来没有人过来阻挠我。每天唱歌的时候我就想,人能活着真好啊,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多好的事情啊。”

她想,这么热爱生活的人倒也少见。她眼前出现了他把一枝孤零零的玫瑰捧在胸前张着大嘴昂着头一路放声高歌的情景,顿时脸颊发热,好像他替她丢人了,她不由得要替他脸红。王发财没去注意她脸色的变化,兀自高歌着游弋到厨房做早饭去了。他开始在厨房里放声歌颂豆角、西红柿还有鸡蛋。她觉得在早饭之前他还应该画着十字架再来一番祈祷,感谢上帝,感谢您赐予我们蔬菜和粮食,感谢您让我们活着的人每天能填饱肚子。

吕明月一边替他脸红,一边却又忍不住偷偷瞻仰王发财的背影。一个人热爱生活热爱到了这种地步也算条好汉,她不得不佩服。

早饭之后,吕明月跟着王发财去下乡采访。两个人换乘了数种交通工具,最后在乡间土路上找到了一辆名叫蹦蹦车的三轮车抵达了受访者家中。王发财咧着大嘴说:“没办法,没钱人没有车,去个偏僻的地方就只能把人类所有交通工具横坐一遍。在找不到车的犄角旮旯就只能骑毛驴了,不过,真有毛驴骑是好事,也算名士风流。”他的大嘴咧开,牙齿在阳光下闪着釉光,表示他很向往骑着毛驴的名士生活。他看起来会轻易满足于任何一个最小的细节,好像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额外的恩赐。

采访完毕,王发财问主人借了摩托车,带着吕明月向村外的油菜地驶去。他们带着风声从无边无际的油菜地里飞过。对着那油菜花看久了就感觉它们马上要烧着了,金色的大火即将把一切吞噬。远处有个山坡,山坡下有一幢白色的屋子。那房子看似近在眼前,他们却走了几十里地,绕过一条宽宽的河流才到达山坡下的白房子前。此处绿草从坡顶倾泻而下,阳光从云端洒落,空气清澈,一群眼神天真的牛羊在草坡上啃着草随处游走。他们坐在山坡上,眼前平地无垠,天空又低又蓝,坡下片片青稞绿地,不远处横亘着一条弯曲的河流,河流对岸是一望无垠的金黄色大地,油菜花开满了整片平川。那大片的金黄一直延伸到深青色的山脚下。群山之中,一座座冲入云霄的雪山威严而立,上接蓝色的天空,天空中则随意拥着大堆大堆蓬勃的白云。

吕明月在草地上跑了几步,觉得此等景色简直令人窒息。忽然她像想起了什么,掏出手机拍照,然后发到微信里。她看到了不算看到,更重要的是要让那些还趴在电脑前憋论文的女博士看到。她觉得自己此刻的心理就像一个可怜的小孩子好不容易抢到一块糖,连忙要把这块糖向所有的人炫耀一遍,似乎因了这块糖的存在便可以减少她的可怜。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真是龌龊,龌龊而可怜,然而,手已经不是她自己的了,两只手独自行驶着,愣是一口气把十几张照片全部发了出去。

她一定让她们看,一定要推到她们眼皮子底下给她们看,让那些女博士看看她已经掘到了怎样的一处宝藏,她已经占领了怎样的一处风水宝地。这哪里是人间,分明就是天堂,此刻她就是新住进来的神仙。她在这里自由自在,没有论文,没有导师,没有工作,不用期待、不用幻想,幻想也不会落空。惩罚一个人最好的方式就是让她向往而不得。而她是她们放在遥远的德令哈的一只眼睛,她会替她们看到一切,替她们忠实地记录一切并汇报一切。

照片发出去没一会儿,有女博士开始给她回复了。“好美。”“太美了。”“真美。”然后附加大大的感叹号。回复太短了,字太少了,远远不能满足她的虚荣和预期。她一边悲怆着,一边却也得到了些微的满足。她相信此举已经给了她们一个打击,也不枉她扔掉即将到手的博士学位而远去云游。她突然发现此刻的自己是这样的愤懑和委屈,她此时的气场如同一只尖叫的猫,似乎急于抓住点什么撕碎点什么才能稳住摇摇欲坠的她自己。她就是化成灰,就是变成一个乞丐,她也是个女博士,没有人能抹杀这一点。没有。

吕明月的胸口越发疼痛,她连忙对着这傻蓝的天空大口呼吸。忽然她发现王发财不见了,四下里一找才发现,他正躺在草地上对着天空静静流泪。她向来见不得男人流泪,觉得这是女人的专利,但她还是问了一句:“你怎么了?”王发财眼泪汪汪地说:“我是觉得这天实在太蓝了,我一辈子没有见过这样蓝的天。这一切怎么能这么美,美得让我忍不住要掉泪。”吕明月听得头皮发麻,连忙掉转头去,不忍直视发财那张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脸。她想,这个男人好像来到世间就是为了感谢这世间的一切,简直像个朝拜的圣徒。

此后吕明月就跟着王发财到处采访到处游荡,然后向她们炫耀她如今的自由自在。可是那些女博士渐渐不再理她,甚至一个字都不回了。她们的冷淡令她的身体里忽然再次装满了羞辱。她为什么要退学?是因为她智商低,因为她真的就不配博士毕业吗?她只是厌倦了像后宫一样的争斗,而不是真正怕了她们。也真是奇怪,只要是充斥着女人的地方,即使没有一个男人,居然也能像后宫。虽然自我抚慰了一番,但吕明月心中的余怒未消,仿佛她身体里装满了发育不成熟的少女的怒火——不恰当却又完好无损的怒火。是啊,就她这样一个女天才,这样一个聪明人,现在除了自由,什么都没有——没有工作,没有积蓄,没有体面,没有前途。她狠狠地用手砍着地上的一棵草,仿佛那草就是她自己,它该被砍。

这时候王发财采访完了,咧着大嘴向吕明月走了过来。他永远都这样咧着大嘴笑着,她不知道他在睡梦中是不是也这样,但是只要是他醒着的时候,他就是同一种表情,仿佛对生活赐予他的每一分钟每一秒钟都无比满意,满意到了骨头里,以至睡着都能笑出声来。王发财站在她面前大声说:“还想去哪儿?我带你去。”她抬起头来看着这个大嘴丑男人。他长得是真丑啊,可是就连这样一个丑男人都没有表现出对她的一点点想法。当然,如果他追求她,她会毫不犹豫地拒绝他,可是他居然根本不追求她。她一边用手下意识地遮掩自己的大鼻孔,一边想,她和他在一套房子里住了三四个月,他也没有表现出对她的一点点企图,好像她连女人都不算。

以前吕明月是女博士的时候,听人说道:“你们女博士楼上住的女生都不像女生,个个都是面无表情,只有眼睛间或一轮。”尽管那人把她们说得性别不明,可她听着也并没有生气,因为她知道那还是对她们女博士的一种变形赞美。可是,现在,除掉女博士的身份,她却仍然没有变成一个女人吗?难道她已经变成四不像了吗?不像男人,不像女人,不像天才,不像废物,什么都不像,也什么都是,分明是一只长着四只脚的怪物。她再一次告诉自己,她从来就不值得任何人渴望,她三十年的人生犹如一桩罪恶令她感到羞耻。

她忽然就号啕大哭起来。

王发财安慰她的法宝永远是“想去哪儿?我带你去”“想吃什么?我带你去吃”,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好像她只是幼儿园的一个儿童,所有的哭闹永远与吃喝拉撒有关。而他时刻打算像纵容一个无知的儿童一样纵容她,似乎他是她慈祥的父亲。这让她感到些许幸福还有幸福背后更深的耻辱感,他为什么就不能把她当成一个女博士来哄?为什么就只能当作女童来哄?可是,对女博士又该怎样哄呢?难道两个人躺在床上讨论学术课题,讨论有几篇论文发在核心期刊吗?她哭得更凶了,以示对他和她的惩罚。他们都是该惩罚的人,都是。她放着即将毕业的博士不读,任性地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大西北小城来游荡,该罚。而他面对一个智商超群的女博士不追求,不是把她当成无性别的人就是当成六岁的儿童,也该罚。

王发财看着她,忽然两眼放光,大嘴几乎要裂到耳根处了。她仰着鼻孔看着他,心里一惊,怕他即将要说“我发现我喜欢上你了”。要是这个丑男人真这么说了,怎么办?她忘记了自己的其貌不扬,心里又是紧张又是得意,仿佛这句话已经说出来了。如果他真这样说了,她当然得拒绝他。怎么可能?他一个初中毕业生,嘴还长得这么大,简直是巨大,要是和他接吻,他的这张嘴肯定能把她的整个头都吮吸进去。他不仅嘴大,还有一个指头是残废的,即使全身所有的地方在动,那根指头也绝对不会动,它已经死了,已经蜕变成了一截木头。她怎么可能答应这样一个男人的追求?

吕明月正想象的时候,王发财开口了,可她听到的是:“要不我带你去吃手抓羊肉好不好?要吃白条还是黄焖?我知道有一家羊肉做得特别好,他家还有黄酒,我们可以吃着羊肉喝着黄酒,这是天下最好的享受了。哈哈,好不好?”她已经做好全副武装准备好对付他的反攻了,没想到却一招扑空,因为防卫过当,用力过猛,还差点摔倒在地。她坐在原地半天没吭声,好像她没有反应过来,根本没听懂他在说什么,他讲的羊肉与黄酒对她来说都是天外来物。

黄昏的天空与湖面呈现出一种更为奇异的蓝,从地里回家的人三三两两地朝天空唱着歌,空气将他们花儿一般的嗓子变成了一座歌唱的花园。再远处的房子里飘出了饭菜的香味。又一天要结束了,吕明月镇定下来,抬起头来,像个儿童一样天真地对他说:“好,去吃羊肉喝黄酒。”

王发财带着她又翻过一座山坡,来到河边的一家羊肉店。二斤羊肉、二斤黄酒,大块的手抓羊肉垛在他们面前。虽然夕阳西下,阳光还是很刺眼,两人坐在店门口,一人戴了一顶草帽。连着在外跑,吕明月比刚来时已经黑了好几圈,王发财则早已漆黑如炭。她看着王发财,忽然笑了,说:“你真像个小老头儿。”王发财咧着大嘴,牙齿闪着白光,说:“你现在也挺像个小老太婆的。”这句话居然没有让吕明月生气,她戴着草帽坐在一堆羊肉前面,手里捧着黄酒,对面坐着王发财。忽然此时此种情景让她心里一动,这样生活下去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这些天里她就这么无耻地吃他的、喝他的、住他的,从没有听到过他一句怨言,好像倒是他欠了她的债。她是多么无耻啊!她心里又是冷又是热,她忽然就抬起头仰着大鼻孔审视着王发财,挑衅地说了一句:“发财,你就不喜欢我吗?”

话一出口,吕明月就后悔了。她已经输了,她等他这句话实在等不到便自己说出来了。因为她心里毫无理由地固执地认为,这句话就是王发财该说的话,他只是没有说,不等于它不存在。而她只是像个性急的牧羊女一样提前替他把它放出来了。可是这羊儿一旦被提前放出来了,看着竟也不像羊儿了,像基因突变了一样面目可憎。如果他残酷地拒绝她,怎么办?再委婉也终究是残酷的。他会说:“我觉得你很好,可是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或者:“我是为你好,你应该找更好的男人。”天哪,如果她被一个只上过初中的丑男人拒绝了,她怎样才能把这只羊儿赶回羊圈?若是被那些昔日的女同窗知道了,她还有何脸面存在于世?她活着只不过是她们的一个笑话罢了。越往后,这个笑话越坚硬,直至石化。

吕明月连忙低头摆弄一块羊肉,仿佛正在专心地侍弄她的一块土地。

这时候她听到王发财说话了,那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一时她竟疑心王发财已不在人间,更不在她身边。她不看也知道,他此时必定是咧着大嘴露着三十二颗门牙。她听见他说:“何止是喜欢,我简直是崇拜你。”她心里随着这句话轰隆一声,仿佛有什么东西刚刚爆炸了,然后她努力平静下来,剖析这句话的意思。崇拜?崇拜是什么意思?就是把一样东西当神一样供起来而决不去使用?还是他在委婉地、巧妙地用崇拜去遮掩那个真相,那就是他根本不喜欢她,而她却还要在这里自作多情,不仅自作多情还要自取其辱。

此时她想对桑小萍说:“女人,我真的不值得任何人渴望吗?”她的泪忽然又下来了。

王发财却忽然抓住了她的一只手。他慌里慌张结结巴巴地说:“我这人不会说话。要不——要不你就嫁给我吧。如果你肯嫁给我,肯和我一起在这里生活,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你可以不工作不赚钱,我东跑跑西跑跑赚的钱也够两个人用。如果你愿意旅游,我就陪你去,去哪儿都可以。我会每天送你一朵玫瑰花,直到我……不在了。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女博士,以前我做梦都想不到的,因为自己文化太低觉得实在配不上你,只要你不嫌弃我。”

她惊呆了。这是突如其来的求婚吗?可是,他们之间怎么连个恋爱的过程都没有就直接跳到求婚上去了?他是看她可怜而施舍给她求婚吗?还是为了节省恋爱的成本?确实,谈恋爱多多少少是要成本的,王发财大约是觉得谈恋爱不划算吧,不如干脆结婚。这段表白有两处让她感到不舒服。第一处是每天一朵玫瑰。就算她不出现,他不也照样每天给自己买一朵玫瑰吗?就是随便换了哪个女人,他也可以卖个人情说这花是送她的,其实不过是送他自己的。第二处是她是他见过的第一个女博士。难道他愿意娶她仅仅因为她是个女博士?也就是说,如果他真的喜欢的话,喜欢的也不过是女博士这顶帽子,而不是那个戴帽子的女人,其实就算帽子的下面是一只母猪也没关系。

尽管耐不住吕明月的任何剖析,但毕竟这算一番表白,平生第一次被人求婚,她不能不稍稍感动一下。继而她又感到一阵悲凉。难怪这么多年没有男人追求她,原来是因为她没有遇到王发财这样的丑男人。可是她怎么能答应他呢,怎么可能?难道她会嫁给这样一个男人吗?她需要的只是他的表白,她并不需要做出回答。原因很简单,因为她不爱他,所以她需要他爱她。

如果刚才王发财拒绝了她,怎么办?她简直吓出了一身冷汗。她以为自己逃到了与世无争的地方,从此以后只剩下了自由自在,没想到,等待的背后还是等待,幻想的尽头还是幻想,她不过是一个环球旅行的麦哲伦,无论绕地球几圈,终归还是要回到那个原点。

似曾相识的屈辱,好面熟啊。她连连冷笑,又想流泪。她抓起那只碗喝了一大口黄酒。什么是自由?自由就是她有主宰权。今晚她要把自己灌醉,喝醉了好和他上床。她不会和他恋爱,不会和他结婚,但她要和他上床,似乎不和他上床便不足以惩罚自己,不足以惩罚这个世界。而王发财正好又长得那么丑,真是足够惩罚的筹码。不过,和一个这么丑的男人上床终究是个挑战。尤其是他那张巨大的嘴和三十二颗牙齿。她又喝了一口酒,喝醉了把眼睛一闭,那就和谁睡都一样了。

最后,吕明月如愿以偿地把自己灌醉了。然后她如愿以偿地和王发财在黑暗中在酒醉中睡到了一起。她的意识躲在层层叠叠腾云驾雾的酒精里,不肯钻出来辨认王发财,即使认出了他,也恨不得装作不认识他。她缩在残留的最后一点意识里把黑暗中的王发财想成了别的男人。那是她中学时代暗恋过的一个老师,她暗恋了他好几年,当年不是靠着这暗恋未必能考上大学。还是那种暗恋好啊,你可以用你全身的所有器官去想着他接近他,你会背熟他身上的每一丝气味,却永远不会和他说一句“我喜欢你”。现在她要把这丑男人想成他,在想象中终于和他做了一次爱。虽然王发财的床上功夫实在是不怎么样,但她只能勉为其难,替那想象中的中学老师抱歉了。

俩人睡过之后的第二天,王发财满面红光地在屋子里出出进进,当然仍然不忘买一枝玫瑰花。她可以以为是为她买的,也可以以为是为他自己买的,反正花上又没贴标签。王发财一边在厨房做早饭一边大声唱歌,她躺在床上听着他震耳欲聋的歌声,一阵厌恶,以前怎么没有发现他跑调跑得如此严重,简直是五音不全。除了跑调,还格外刺耳,她想了一想才想明白,大约是因为今天这歌声里充满了志得意满。志得意满什么?因为昨晚刚睡了一个女人?不,她断然否定。他得意的是,他睡了一个女博士。准确地说,是睡了一顶女博士的帽子。她敢保证,那博士帽下即使是只母猪,他也照睡不误。对他来说,能睡一顶女博士的帽子就是一种荣耀。她独自冷笑。

这时,王发财扯着洪亮的嗓音叫她吃早饭了。他说过的,只要她喜欢,他就可以为她做任何吃的,他什么饭都会做。她下床,款款走到饭桌前,好似一个新生的慈禧太后。

又是他最拿手的羊肉面片汤加煎包。她想,也没见待遇比以前好多少,便有些笑自己先前的天真。趁着吃饭的当儿,王发财提出一个要求,从今往后他们俩就搬到一间屋睡吧,两个人各睡一屋显得很怪异。她想,才过了一晚上怎么就怪异了,她在这儿住了三四个月都没显得怪异过。食物从胃里转移到了心里,塞得满满当当,吃了两口她就借口说不舒服,回到自己屋里了。

黄昏时分,外面下起了小雨,吕明月站在窗前,荒凉坚硬的西北渐渐模糊,渐渐柔弱,而远处的黑暗已至,这点柔弱即将缩进那黑暗的蚌壳里。王发财采访未归,她在窗前站了一会儿,给桑小萍发了条短信:“女人,今晚我忽然觉得从没有过的孤独,我现在有大片大片的空白时间,没有人再逼我赶我,为什么我却还是觉得不自由?”

短信回过来了:“那是你还不习惯,就像你戴枷锁戴的时间太长了,就算给你摘掉了,你还是会保持原来的姿势走路。”

她说:“这几天我本来想好要发狠把中国哲学史读一遍,却只看了几页。因为读的时候我也并不快乐。我想,和男人睡觉是不是会快乐一点。结果还是不快乐。”

过了半天短信才回过来,这让她怀疑那女人是不是一边正和男人约会一边给她发着短信。那女人说:“哲学解决不了的问题,和男人睡觉肯定也解决不了。”

她说:“女人,来德令哈吧,我们在一起总会好一些。就算没有男人,两个女人在一起生活也挺好。只有我们两个在一起,我们的短处才会相互得到弥补,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才能变得邪恶而强大,无所畏惧。”

短信回过来了:“女人,我也想你,可是有些东西只适合远远地思念着。”

有些东西只适合远远地思念着?比如父母,比如最好的朋友,亲密却无法在一起,好像人活着就是为了和所爱的人不停地分离。她独自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决定出去一个人看场电影——很久没有去电影院看过电影了。她打着一把伞走到了电影院,恹恹欲睡的卖票员忽然惊醒,诧异地看着她,像看着刚刚降落到地球上的外星人。吕明月拿着票走进影厅。灯光转暗,电影开始了她才明白售票员的目光,原来偌大、空旷、寂寥的影厅里只有她一个人在看电影。她想坐在哪儿就可以坐在哪儿,坐到天花板上看都没有人会管她。幸好不是恐怖片,她抱着一大桶爆米花,机械地往嘴里填着,像个白痴一样看完了一部白痴的喜剧片。她一个人在黑暗中笑,笑得前仰后合,笑得蹬腿拍椅子,笑得像个真正的傻瓜,像个真正的外星人。她一个资深文艺女青年,一个研究现当代文学的女博士,一个两天不看文艺片就会死的女人,竟一个人看完了这样一部垃圾喜剧片。

电影结束,她抱着那把湿漉漉的相依为命的伞踽踽走进了雨中。一切都是湿漉漉的,夜晚是湿的,电影是湿的,她也是湿的。她一只手高高撑着伞,一个人在雨中迈着自创的舞步,此刻她是多么自由,自由得随时能跟着这把伞飞起来,飞到外太空去。她不用再写论文,不用再讨好别人,不用再苦苦等待别人的赞美,不用再觊觎着导师的垂青,她不用再期待任何事,也不用期待落空后再被羞辱。现在,她在一个牛羊肥美的世外桃源里,甚至不用工作,有个丑男人愿意养着她,居然愿意养着她这寄生虫。空前绝后的自由、从没有过的自由就这样降临了,有什么不好?她一圈一圈地旋转,像只螺旋桨一样随时都要飞起来,飞走。可是,她的泪还是下来了,她在雨中开始哭泣,大声地哭泣。

一切都是湿的,没有人会看到她在哭泣。

吕明月回到家中时,王发财已经回来了。他问她干什么去了,她说去看电影了。王发财咧着大嘴笑道:“看个电影还去电影院啊,在电脑上还不是一样看,何必花那个冤枉钱?”她冷笑一声,不屑再说一个字。王发财见她不说话了,忙过来看着她的脸色讨好地问:“今晚看的什么电影啊?其实我也喜欢看电影的,没事干的时候我也会偶尔在电脑上看部电影,只不过看电影不划算,还不如写个小稿子挣点稿费实惠。你都喜欢看谁的电影啊?我喜欢看香港的警匪片,尤其喜欢看刘德华演的。你喜欢看什么电影啊?”

她接着又冷笑了一声。她本想着用伯格曼、费里尼、塔可夫斯基、安东尼奥尼、帕索里尼、戈达尔、波兰斯基、布努埃尔这一连串名字砸死他,可是忽然又觉得可怜,不只是他可怜,她也可怜。他们真是一对可怜虫。

雨还在下,西北居然也有这么多的雨。“这个世界——你开得再快也躲不开它——带着许多匕首向你扑来。”这是谁的诗?也被淋湿了。

王发财在她身后发出遥远、清晰、明显在发抖的声音,是因为兴奋?她警惕地想,他兴奋什么?他说:“该睡觉了吧?”

又该睡觉了?这可是他一天中望眼欲穿地等待的唯一时刻?就因为可以和她睡觉?或者是可以和一个女人睡觉?

当然,一个性关系不纯洁的人,简直像坦克军团,所向披靡。从理论上讲,奸淫是最大的自由,可是,她睁大眼睛,仔仔细细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今晚没有喝酒,没有酒精的遮蔽和掩护,一切竟像放到显微镜以及放大镜下一样,纤毫毕现。她惊恐地看着他咧到耳根处的大嘴、三十二颗明晃晃的牙齿、嫁接上去的树枝一样的手指,还有他的香港警匪片以及他的某个偶像。天哪,她居然和这样一个男人睡了一觉。如果附近有个神父,她一定要跪到他脚下去忏悔。

王发财被她看得有些怕了,后退了两步,脸色开始变灰、变暗,刚才那点灼烧着的兴奋像木炭一样渐渐熄灭了。

吕明月看着他的脸,忽然再次感到自己的可怖了。四个月里,她吃他的、喝他的、住他的,不掏一分钱地、心安理得地赖在这里,她心里是没有他,没有就罢了,居然还这么吝啬地与他睡过一次,也够小气与无耻的。可是,如果再施舍他一次,她得把自己灌醉,好把他想成别人,不能是那个中学老师了,还得换一个男人意淫。亏得她这么多年还是暗恋过好几个男人的,她也只能暗恋人家,无边无际的黑暗般的暗恋,如今正好拿他们补偿自己。但今晚没有酒,她也不想喝。她连忙说:“着凉了头痛,要早点睡了。”然后便跑进自己住的那间屋子,下意识地从里面把门闩上了。她趴在门上听外面的动静,生怕王发财会过来敲门。可是,客厅里久久都是静悄悄的,王发财好像一直保持着刚才那个姿势,一动没有动过。她内疚而羞愧,羞愧而恐慌,恐慌而解恨,这一解恨居然好像平白无故又占了王发财很多便宜。然后她一边解恨,一边睡着了。

雨下了一夜。

第二天早晨,吕明月照例听到了王发财嘹亮的歌声,却不想起床。一直赖到他上班走了,她才起床。走到客厅里,她忽然发现窗台上的玫瑰不是一枝,而是忽然变成了五枝。显然是王发财今天早晨临时加的。她又看到桌子上的笼屉下面扣着留给她的饭,还冒着热气。她一口也不吃,就呆呆地看着那缭绕的热气。平心而论,王发财也算个好人,除了长得丑了些、没文化了些。可是,她长得也不美,要不就真的和这个男人结婚吧,他毕竟是这么多年里唯一愿意收留她的男人。如果是长得帅点的,那也根本轮不到她,如果还有些才气,那就更可怕了,看看系里的那些男博士就知道了,恨不得能找个有钱的岳父来解决他们这些人的栖息问题。据说数学系有某男,追求到了某领导的女儿,偏偏这领导看不上他,不过他并不灰心,只管一趟一趟、金石可镂般地往领导家跑。领导终于同意了爱女的婚事,并且为爱女买好了房子,顺便装修好了。某日,这位领导要带着全家过去参观新房,正好领导家四口人刚好把一辆车塞满。领导便对某男说:“那你自己想办法过来吧。”某男颠颠地同意了,于是骑上自行车一路尾随着领导的小车去看新房。

虽然事实如此,但她还是觉得不舒服,觉得心里硌得慌,想了半天忽然明白了,还是因为王发财不够体面。别说嫁给王发财了,就是和王发财睡过,她就已经输给那些女博士了。她居然在这么偏僻的地方还这么无休止地惦念着她们,好像连自己的性生活都要请她们批准和观摩。她觉得自己已经无药可救,已经病入膏肓了。

可她仍然觉得不对,好像有一种更深的恐惧正潜伏在她身体里的某个地方,然而,这种恐惧又好像是别人的,正在别人身上发生,因为是旁观,她才看得这么清晰、这么残酷。她明白了,她是不爱王发财,可是,王发财怎么能也不爱她?她相信,她确信,王发财不爱她。因为有前三十年竖在那里像墓碑一样提醒着她,她根本不值得人渴望,她丑陋、猥琐,充满欲望和野心,她只不过是个主流之外的未遂者。

那他为什么愿意娶她?她冷笑了,对他来说,她不过就是个浑身赤裸的女人头上戴了顶博士帽站在他面前,因了这赤裸和赤裸之上唯一的帽子,所以才加倍刺激了他的性欲吧,倒像是这变成了一种适合他的性爱情趣,而她其实与那些扮护士、扮空姐的色情表演者无异。原来是她在表演给他看,还顺便勾引了他。

她忽然又想起了王发财讨好她的目光,湿漉漉的,狗一样的目光。她便又安慰自己,也许,也许王发财并没有这么可怕,而是她自己被一种古怪的方式绑架了。

她对桑小萍说:“女人,你说,为什么真的有个男人愿意对我好,我还是这样孤独,这样不自由?”

短信回过来了:“你们知识分子就这样,得意时做做儒家和宠妇,失意时做做道家和弃妇,还要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你现在就是独坐幽篁里,却又不甘心,一定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你正一身风骨地坐在竹林中弹琴。你真正需要的是燃烧的城市——为你燃烧的城市,所有的男人都是你的俘虏,跪在你想象中的风华绝代的脚下苦苦哀求,而你策马扬鞭追逐你无尽的疆域。如果换个时代,你其实最愿意做的是女成吉思汗。所以,一个人对你好怎么能够用?”

“可是他只是愿意对我好,却并不爱我。”

“你觉得他应该跪下来求着你舔你的脚指头?女人,我说句实话,不要因为自己博士退学了就觉得天下所有的人都欠了你。”

“……连这样一个男人都不爱我。更可耻的是,他不爱我,却想和我睡觉。”

“男人可以随便和一个女人在一起,而女人得和比自己优秀的男人在一起才甘心,即使不比自己有钱,也一定要比自己聪明、聪明再聪明。”

她知道桑小萍下一句没有说出的话是“正因为你既不漂亮也没有钱,所以只能要求男人一定要比你聪明、聪明再聪明。因为你知道自己唯一可以自恃的就是聪明了”。然后,她像为了安慰她一样,在短信里又补充了一句:“不过这年头,谁不是但凡有一点点可骄傲的资本就用到极致呢?”

她回她:“你这个自以为是、得意扬扬的女人,这世界上压根就不会有哪个男人想和你睡觉。”

然后她关掉了手机,感觉这样就可以把桑小萍推在门外了。

就在这时,敲门声响了。吕明月吓了一跳,恍惚间觉得是桑小萍来看她了。她当然不会抛下她不管,她相信。她向那扇门冲去,站在门外的却是王发财——他下班回来了。她把门开了一道缝,露出一只眼睛窥视着门外,虽然只是一道缝,王发财的大嘴和三十二颗牙齿还是像空气一样顽强地挤进来,向她扑过来。她下意识地往后一步,问:“怎么了?”王发财在门缝里举起一本书遮住了自己的脸。她一看,是一本厚厚的《中国现当代文学三十年》。大学时代的教材忽然出现在这里,她吓了一跳。王发财怯怯地说:“你能出来一下吗?”她想,明明是在他自己家中,他却不说“让我进去”而是说“你出来一下”。她心里软了一下,觉得自己鸠占鹊巢不说,还这么霸道。

她走出屋子,王发财立刻咧着大嘴,重新把那本书明晃晃地送到她眼前,似乎她是个盲人,根本看不清那上面斗大的几个字。他对她说:“这是我今天新买的,打算好好学习一下。”他的语调听起来很古怪,有点紧张,有点炫耀,接近希望、信仰,还有一点慈悲,似乎站在他面前的是决定能不能录用他的大学校长。她有点怜悯,有点厌恶,还有点内疚,忙说:“那你看吧,我去做晚饭。”王发财忙跳起来阻拦:“我来做我来做。”她一脸严肃地说:“你不是要看书吗?我来做吧,反正我也闲着。”这话没错,她确实闲得发慌。

带着补偿和内疚,吕明月把自己关在厨房里一口气做了三个菜一个汤。做饭的时候,她看着锅里冒出的白汽再次安慰自己,日子就这样过下去其实也不错。就像那个海边晒着太阳打鱼的渔夫,打鱼是为了挣钱,挣了钱为的却是能在沙滩上晒太阳。她现在不已经提前一步到位了吗?她怀揣着刚刚破土而出的一点点温柔把菜端到了客厅的桌子上。因为没有书房,王发财正坐在那张桌子边看书。一出厨房的门,她就和手里的那盘菜一起被钉在了那里。

王发财坐在桌子边睡着了。他仰躺在椅子里,耷拉着头,正一下比一下更猛烈、更辛苦地打着盹儿。那本书被翻了一页,正萧索、凋零地躺在他怀里,好像上面盖满了厚厚的落叶。她轻轻地走了过去,像是怕惊醒他。她放下那盘菜,重新仔细地打量着他,一遍一遍地残忍地打量他。他大嘴里拖着一道明亮的长长的涎水,好似一只刚吐出丝的蜘蛛。原来睡觉的时候他的眼睛是闭不拢的,此时他的眼睛半闭着,残留着一圈可怕的眼白。她细细地端详他,几乎要把自己的整张脸都凑上去了。他的头看上去那么大,显得下面的身体那么小,小得好像不过是他头上长出来的一个肿瘤。她发现自己心里其实有那么多黑色的小洞,随便跳进去一个都足以把她淹没,可是此时,她拼命想往进跳,只想落进去。

就在这时,王发财忽然惊醒了。他一睁开眼睛猝然看到了她那张脸。他一惊,差点连人带椅子一起跳起来,好像她那张脸具有炸药的威力。他眼睛里依然空着,茫然着,显然还没有搞清楚自己坐在这里干什么,但是,他的手已经背叛了他的大脑,独立了。那两只手顾不得擦掉嘴角的涎水就迅速地——绝对是以非正常的速度——抓起了腿上的那本书。然后,他坐在那里目不转睛地认真读了起来。几分钟过去了,吕明月终于说了一句话:“书拿倒了。”王发财又一惊,再朝着书上仔细一看,可不是?他连忙把书倒了过来。再抬起头,吕明月已经不见了。她回到自己房间里去了。那顿晚饭,吕明月一口没吃。

窗台上的玫瑰在以几何速度增加,由五枝变成了十枝,然后是十五枝、二十枝,好像它们学会了自身繁殖,一夜之间就能繁衍出一倍多的玫瑰来。王发财外出采访的时候,她就一个人出去游荡,她把自己扔在草地上,大朵大朵的白云从她头顶上空万马奔腾而去。更远处的蓝天离她好像不过咫尺。她相信再没有第二个人像她这样看到这么多的白云、这么近的蓝天,还有身后这无边的草原,好像这天空、这草地、这白云都是她一个人的。是啊,她多么想离这个世界近点再近点,可是,她的天空是孤独的,草地是孤独的,玫瑰是孤独的,嘴唇是孤独的,乳房是孤独的,桌子是孤独的,晚餐是孤独的,自由是孤独的。她的眼泪流下来了。眼泪也是孤独的。

王发财除了孜孜不倦地增加玫瑰的数量,还像蚂蚁一样陆陆续续往家里搬回了几十本砖头一样厚的世界名著。每次他把书搬回来的时候都要先向吕明月邀功请赏一番,他重重地、友好地拍着那些书的书脊,好似它们是他刚从外面招募来的工人,正等着给它们安排苦力活儿,不免先慰劳一下。他咧着大嘴说:“《战争与和平》,打三折买的,你们大学里肯定读过吧?哈哈,我打算用三天时间把它们读完,等我读完了再和你探讨。”他做出一个学者的预备姿态,似乎三天之后将从这几本厚厚的《战争与和平》里诞生一个新鲜的学者来。

吕明月不敢与他正视,连忙把目光移向他处,似乎这几本小说是她的仇人,一看见它们就深受屈辱。她躲回房间里了,王发财则坐在客厅的桌子前用功。过了半个小时,她要去卫生间,不得不再次走进客厅。然后,毫无悬念地,她看到王发财坐在那里已经睡着了,涎水从嘴角垂下去,一直流到地上,像榕树新长出的气根,正向下探索,马上就要在地板上安营扎寨了。她蹑手蹑脚地走进卫生间,怕把他吵醒了。她实在不忍心看见他乍醒来时的那种表情,好像猛地醒来却发现自己被绑到刑场上了。然后她再从他身边悄悄经过,偷偷溜回房间,就让他一个人在那儿无边无际地打盹儿。有时候他睡得过于投入,一个盹儿就栽到地上了,连气根都不需要了。

过了几天,他又讪讪地过来敲门。她打开一道缝,露出一只眼睛,问:“怎么了?”他局促地笑着,嘴咧得更加巨大、辽阔了,他躲避开她的目光说:“今天我买了瓶很贵的红酒,你想不想……喝一点啊?”

她用全身上下的每一根毛孔鄙视他,他想故伎重演?看来也不是惦记一天两天了。她忽然感觉到了他身上的另一个部分——另一个可怕的部分,好像在他身上还住着一只生物,这只生物与他的胆怯、他的懦弱正是孪生兄弟。

她残酷地告诉自己,他只不过想睡她。这些天里他用更多的玫瑰花、用几十本世界名著临时搭建一只简陋的船,好乘着这船顺利游到她的床边。他大约觉得她就值几枝玫瑰花加几十本打折的世界名著,另外还得浪费他一瓶红酒。他简直是在替她明码标价,然后再跑过来替她盖戳验收。可是,如果连他都不想和她睡觉呢?她会不会觉得更挫败?她的脸色惨白,双眼却像烧着了一样聚精会神地瞅着他,好像他是她刚刚发现的一幅巨幅海报,这海报上面只有他孤零零一个头像,想看不清楚都不行。王发财被她看得毛骨悚然,往后退了两步。她鼻子里发出一声巨大的冷笑,然后当着他的面重重地把门关上了。

客厅里久久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好像王发财已经不在那里了,她疑心他是不是已经去睡了。就在这时,她忽然听到客厅里传来低低的抽泣声——一个男人笨拙丑陋的抽泣。接着,抽泣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响亮,简直要变成号啕大哭了。她僵直地靠墙站着,一动不动,似乎稍微一动一回头就会被外面的王发财看到。她只觉得有一种很酸涩的东西正从她脚底下往上涌,这种酸性物质腐蚀着她,让她几乎有点站立不稳。她几次想把手伸出去,想打开那扇门走出去,可是终究还是没动。她久久地屹立在那个靠墙的地方,像被绑架在那里一千年了。客厅里的哭声渐渐小下去了,变得断断续续、丝丝缕缕。

有那么一瞬间她忽然有一种恐怖的冲动,她想像只鹰隼一样冲出去,再次挑开他那团伤口和那团伤口里的哭声,让它重新响亮起来。因为,就在刚才,就在那一片哭声里,她忽然对他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怜悯和心疼,还夹杂着一种奇异的满足,似乎她是他的债主,今晚她终于讨债成功了。

客厅里的哭声终于停止了,异样的死寂像金属一样砸下来,砸得她无处可逃。她终于推开门冲进了客厅,看见王发财正在客厅里收拾一只行李包。她怔怔地看着他收拾东西。最后当他背起包准备出门的时候,她忽然在他身后大喊一声:“王发财,你要去哪儿?”王发财回过头来,他红着两只眼圈,看上去分外丑陋,丑陋到了略带狰狞的地步。灯光从他头顶上压下来,榨出了他小小的影子,那影子只有那么一点点,好像他是刚从童话里逃出来的小矮人。他看着她说:“我知道你不想看见我,我出去找个地方住。你一个人睡的时候记得把门关好了。”说完,他又往出走。

她在他背后歇斯底里地又喊了一声:“王发财!”王发财回过头时,她已经满脸是泪了。她一边哗哗流泪,一边对他喊着:“王发财,你对我到底有没有一点喜欢?有没有?”

“有。”

“可是你喜欢我的什么?我一直在想,如果那天走进你这屋子的是另一个女人,你照样会喜欢她是不是?也就是说,你喜欢的其实并不是我,而是那个走进来的女人。”

“……其实,不管是你还是我,在这人世间都不过是一只虫豸,我们都是些卑微的小人物,没有人会在乎我们的生死。今天我们活着,也许明天我们就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可是我真是贪恋这世间的阳光,我觉得就是每天什么都不做,只是躺在秋阳里,我就很满足了。所以我总是拼命地想去爱我活在世上的每一天,去爱我遇到的每个人。你说得对,如果走进这屋子的是别的女人,我也会去爱她。可是,走进这屋子的是你,所以我会去爱你。”

她终于把他们最上面的那层皮剥去了,她看到了裸露出来的鲜血淋漓的创口,鲜红鲜红地直往她眼睛里跳。她已经分不清这伤口到底是在她身上还是他身上,她先是感觉到一阵剧痛,就像这伤口确确实实是长在她身上的,剧痛之后,她感觉到了一种奇异的快感——一种受虐时才会有的快感,似乎那伤口越是鲜血淋漓,她便越是过瘾。这真相,她本来就知道。她流着泪,忽然就指着他的鼻子尖叫了一声:“王八蛋!你这王八蛋!”

他扔下包,走过来抱住了她。她尖叫着:“你走啊,你不是要走吗?”然后她泣不成声地也抱住了他,她不住地说:“你这王八蛋居然要把我一个人扔下!你居然要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连你也不管我了。”

他轻轻地拍打着她的背,像在哄一个梦魇中的婴儿。他一边拍打她一边说:“我怎么会扔下你不管呢?你这傻孩子。也许,你的自由就是被束缚,被一样东西紧紧地束缚着你才会感到自由。有的人天生适合戴着脚镣跳舞,你就是。”

她靠在他的肩膀上久久抽泣着,抽泣着。

一年时间快过去了,他们仍然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有时候他们会像一对真正的恋人一样牵着手散步,有时候又会像仇人一样吵架、谩骂、哭泣。后来王发财劝她出去找个工作,不为挣钱,但是可以改变心情。吕明月自己也早已厌烦这无所事事的生活,便临时找了一份工作。她去了一家小文化公司里给老板做秘书。当然,应聘的时候她仍然带来了她的所有证书,一本一本地给老板看了,最后还隆重补充了她的肄业博士学位。她重点强调,不是她毕业不了,她只是想活得自由一点。老板当场录用了她。

老板叫王进,看不出年龄的一个男人。听有的员工说他五十了,还有的员工说他已经六十了,只不过保养得好。不过,有一次她进他的办公室时,他正看着一张照片,照片里他抱着一个一两岁的小女孩。见她进来,他慌忙把照片反过来,像是怕被人看见了。一两岁的小女孩总不会是他的女儿吧?那就是孙女或外孙女了。想到这男人居然也怕像女人一样唯恐被看出年龄,她便觉得有些好笑。

公司里只有六个员工,其他几个都是二十来岁刚刚毕业的小孩,无论是年龄上还是学历上都让她觉得自己鹤立鸡群,同时又让她觉得深受耻辱。在这公司里出没的时候,她感觉自己活像个没落的贵族不幸流落到了民间巷陌,尽管她高高昂着头,还是能感觉到那几个小孩蔫蔫的目光一有空就审视着她,好像他们正在瞻仰,究竟什么是肄业博士或者究竟什么是老女人。而且她觉得他们看的关键不是前者,一定是后者。她一遍又一遍地愤愤不平地想,倘若多年前她本科毕业时就去找工作,也不至于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找不到吧。结果兜了一大圈,一大把年纪了却和这样一堆小孩混在一起了。她便尽量不和他们说话,免得知道他们正在窥视她。

好在王进对她表现得很是热情。他中午叫外卖的时候,会给她也叫一份。其他员工当然享受不到如此殊荣。有时候他买回一堆水果,一定要把最多的一份分给她。他在办公室里哈哈笑着说:“这是照顾人才嘛。”其他几个小孩看她的目光更意味深长了,一个个像小老头儿小老太太一样坐在那里捻着胡子看大戏。她暗暗想,现在的小孩子真可怕。他们这样看她,好像她已经不再是人,她成了一种新型的机器人,或者是老板的情妇。而在他们的眼里,这二者之间显然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老板的情妇?她把自己吓了一跳,好像真的从镜子里看到自己变成了一个新型的情妇。她居然引诱自己往这个方向想?她吃不下去了,她发现自己居然又是慌张又是喜悦。她推开盒饭,自己下楼找酿皮吃。

怀揣着这点喜悦和慌张,她仍然每天按时上下班,然后道貌岸然地坐在办公室里,连自己都觉得自己活像个守株待兔的猎人。果然,眼看着王进的殷勤有了熊熊燃烧之势。他去深圳出差几天,回来后把她叫到了办公室,把一只装在盒子里的精致皮包推到了她面前,嘴里仍然是打着哈哈:“我这可是照顾人才,谁让你是博士呢。”她看着那只皮包上的吊牌先是一惊,继而身体里面像被电熨斗刚刚熨过一样,浑身上下的舒展、熨帖。她真想立刻告诉桑小萍:“女人,这个男人在追求我,他确实在追求我。”尽管短信没发出去,但她的小人得志之气还是把自己吓了一跳。她担心自己被这得意一烤,已经成了透明的,所有的人都能看到她心里这条短信。她连忙义正词严地推辞,说自己不能要这么昂贵的包。

然后不出她所料,她不接受,王进便不依不饶,连说这不是不给他面子嘛,如果她不要的话,那以后他们真是无法在一起工作了。接着,他再次强调了她对他的重要性,甚至于听起来他公司的一半前途都捏在她手里了,好像她是他千里迢迢历尽艰辛终于取回来的真经。

作为一个肄业女博士,又流落到如此寒酸的小公司,她不能让自己太小家子气,于是她半推半就地收下了这只包。事后回味起此番情景,她就觉得自己好像已经是他半推半就的半个情妇了。然而,给一个已经有孙女的老男人做情妇大约也不是什么太体面的事情。看来,像她这样的女人,只有一种宿命,就是找丑男人或者老男人。

她把那包往桌子下一塞,猛然呵斥住了自己。想什么呢?她怎么一定要把自己往一个情妇的方向诱拐?呆坐了片刻她忽然想明白了,王发财,就连这个丑男人也并不是爱她,他只是泛爱,像上帝一样爱他的每个子民。这么一解释,似乎不做王进的情妇倒是对不起她自己了。她从桌子上的小镜子里瞥了自己一眼,看可有异样,恍然觉得情妇这个角色好像已经真实地附在她身上了。

继而她又飞快地悲从中来。天哪,难道她就廉价到被一个包收买了?可是,无论怎样,她必须偷偷承认,此刻她心底确实有一种隐秘的可耻的喜悦。她又仔仔细细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想看看自己是不是并没有想象中丑陋,不然王进为何要对她如此殷勤。镜子里的女人却丑陋如常,没有半点让她惊喜之处。她看着镜子里的女人想,她这么急不可待地想上钩,莫非是因为活了三十年却从没有一个男人诱骗过她?也就是说,她其实一直在暗暗等待一场诱骗?以此类推,可不可以说,这个世界上所有平庸无奇的女子其实都暗暗渴盼着一场引诱?被引诱而拒绝与从没有被引诱毕竟是两个本质上不同的概念,怎么也不应该被换算到一起。

她站在镜子前,多么想告诉桑小萍她现在的感受——自我实现的骄傲、难以名状的惆怅、渴望被征服的强烈欲望、柔肠寸断的未遂,真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王发财每天下午来她公司楼下等着,接她回去。她一再申明不要他来接,他还是照来不误,风雨无阻。有那么几个瞬间,她简直要怀疑王发财是不是真的爱上她了。可她转而又想起了他耷拉在椅子上的睡姿,他睡得那么投入、那么丑陋。她忍不住又对比着眼前的王进,他倒是比王发财有钱、有风度、有情趣,美中不足的是,他太老了。可是,不管怎样,他的殷勤确实让她更有成就感。

为了不让几个同事看到王发财是来接她的,她下班之后还要在办公室滞留一会儿。等到其他人都走光了,确定周围没有人了,她才战战兢兢地下楼,坐上王发财的摩托车,然后戴上墨镜,用纱巾捂住嘴,一副仓皇逃离犯罪现场的样子。

这样一段时间之后,包的亲戚们,比如丝巾、衣服、鞋子,先后死皮赖脸地向她涌了过来。她把它们一一藏在办公桌下,一有空就偷偷窥视着它们,似乎它们是她在一场战役中获得的战利品。她暗暗感谢它们,因为它们让她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尊严和骄傲。王进是如此看重她,以至想用这么多名牌来收买她。作为一个被人用重金收买的人,她当然得意,可是又一边得意一边害怕。她看出来了,事态越来越清晰了,他绝不是真的把她当成了一个所谓的人才,他显然是使出了追求一个情妇的伎俩。绕来绕去还是要与“情妇”这两个字迎头撞上,好像它们本来就在前面等着她一样。因为从没有给人做过情妇,她才会如此惶恐。她本是想着贞洁地为人妻的,没想到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竟是块做情妇的料,简直是过于意外的收获。

上班时间,她一有空便躲在卫生间里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他真的喜欢她吗?她既不美貌也不年轻,在这样一个小公司里也绝没有她发挥现当代文学修养的机会,她也不可能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几篇论文一一贴在额头上让他们观瞻。然而他还是要追求她。她想来想去,就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他和王发财一样,也是在追求一顶博士帽,帽子下面的女人总是其次的。她对着镜子连连冷笑。谁让她是女博士,她为什么偏要是个女博士?就像一个女富豪拷问一个觊觎她的男人:“为什么我是个女富豪?谁让我是个女富豪?所以你只可能爱我的钱。”

此时她真想对桑小萍说:“女人,我们是病入膏肓啊。”

那女人一定会说:“如果没有人把你当女博士,你也许会更失落,会更觉得他们看不起你。因为,那毕竟是你唯一可自恃的。”

如果她这么说,她一定要反击她:“如果有人不把你当女作家了,你肯定会恼羞成怒,会怀疑对方的品位。而事实上,对方不过觉得你穷酸、落魄,除了写字,一无是处。”

虚构出来的短信让她得到了一种虚构出来的胜利。她站在镜子前,死死地往那镜子深处看去。镜子深处站着一个人,她恍然觉得那并不是她自己,那也是一个女人,一个面目模糊的女人。她知道,那是桑小萍。这么多年里,她和这个女人一直是这样:一个站在镜子里,一个站在镜子外,看着彼此。她把一只手放在镜子上,好像要去摸镜子里的那个女人。这么多年里,她们相依为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知己。可是她也必须承认,这么多年里,她们也很深地厌恶着对方,因为,看着对方就是看着自己。她的泪下来了,她把湿漉漉的脸贴在冰凉的镜子上,镜子里的女人也把脸贴在了镜子上,她们离得那么近,似乎她们马上就可以拥抱在一起了,就像她无数次想象中的那样。

这天快下班的时候,王进忽然给她发来短信,让她下班后等他,他要请她吃晚饭,还说他备了一瓶上好的红酒。她一怔,忽然就觉得这条短信似曾相识。一瓶上好的红酒?她忽然想起来了,王发财。王发财就说过同样的话。他们一心让她把自己灌醉,让她躲在酒精里面不出来。然后,她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和他们睡觉了。最后的结局不过是和她睡觉。多么没有悬念。

她再看桌子下面堆放的那些礼物时忽然心里一惊,它们躲在这里其实早已使她债台高筑了。这债务堆到一定的程度,王进来讨债了。她对着它们久久发呆,然后又独自笑了。其实她早知道的,她自恃这么聪明的女人怎么可能不知道?

下班之后,等其他人都走了,吕明月开始行动,她捧着他送给她的所有礼物走进了他的办公室。他正坐在那里等她,见她手里拿的东西不免一愣。她看了看他又看了看礼物,忽然,长久以来对爱的渴望猛地都转变成憎恶了。一种面目模糊的憎恶。她不知道自己在憎恶什么,只觉得她必须争取出一种抽象的、不太拟人化的、更高层次的道德来。她看着他,终于开口了:“老板,我决定辞职了,谢谢你这两个月里对我的所有关照,这些礼物,我想,我还是退还给你得好。”

说这番话的时候,她不知道自己脸上正起着某种挑逗性的变化,似乎她一边往后退着,一边却向他撩起了自己的裙摆。她站在那里像潜水者刚出水的一瞬间,浑身披着一层完好的水帘,像层盔甲一样闪闪发光。他不说话,以一个六十岁男人讳莫如深的目光注视着她,那目光像顺着某一种纹路锋利地进入了她的骨骼、血液。她被他看得浑身发虚,好似一只风筝,马上就要飞走了。他再不拽住她她就要飞走了。她正转身欲走,他忽然说话了:“既然……你决定要走,我也就不留了,本来嘛,这样一个小公司也是留不住你这样的人才的。”他还是要执拗地叫她“人才”,似乎这才是她真正的名字,这多少让她有些毛骨悚然。他的话还在继续,不过形势已峰回路转:“至于这些礼物,本是我的一片心意,你要是实在不喜欢我也不勉强,还希望你以后有更好的前途。”

她后背上一阵发凉,好像背上开了一个洞,里面阴风阵阵。他居然连预想中的假意的推辞都没有?他居然没有说“送出去的东西怎么能再收回来”,然后不顾一切地把它们再还回到她手中,告诉她,这本来就是送给她的,她值得拥有这些礼物。她迅速朝那些礼物扫了一眼,带着一种猝不及防的惶恐,就好像它们真的要与她不辞而别了,她却连个心理准备都没有。那些包、那些衣服,她连吊牌都没有剪过,更不用说用过了,它们再回到他手中之后,还可以以一个崭新的面目流落到下一个女人的手中。真是环保,它们是可以回收利用的。

她想对桑小萍说:“女人,今晚我想和你一起在德令哈的草原上饮酒,头上是浩瀚星空,脚下是苍茫大地,我们不醉不归。”

她大义凛然地对他一笑,转身要走。她感觉自己脚步不稳,略有踉跄,她立刻命令自己,快出去,有尊严地走出去。可是形势再次峰回路转,他站起来拦住了她的去路:“今晚可以请你吃个饭吗?相识一场也不容易,你既然要走,今晚就算是为你饯行了。”她看着他的眼睛,她忽然发现他的眼睛已经潮湿了。他说:“很久没有好好喝过酒了,你今晚想喝点酒吗?我们不醉不归。”他像是看到了她透明的身体里正游动着的那条未发出去的短信,一瞬间她几乎泪下。

她给王发财发短信说今晚不要来接她,她要和朋友一起去吃饭。然后她坐上王进的车,他带着她去了一个偏僻的饭店吃饭。他说:“这儿人不多,清静,但有几个菜做得极好吃。”喝下几杯酒后,她开始和他说:“我有个好朋友叫桑小萍,我们酒量都不好,但我总幻想着能和她一起来大草原,在星光之下,两个人彻夜聊天喝到烂醉就睡在篝火边。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再没有见过面。现在她要是也在该多好,不过她还是不在的好,她要是坐在我们身边,喝上几杯她肯定要流着泪对你说:‘我就把她交给你了,你要好好对她。’哈哈,你说可笑不可笑?她是见我和哪个男人在一起就想把我赶紧托付出去,唯恐我一个人活不下去。可是,这世上只有她是真的心疼我。”

他却狡猾地避开她的话题,开始讲他年轻时候创业的艰难,讲他这么多年里怎么维系着这样一个小公司,然后又讲起了他的外孙女。这是他第一次和她讲起他的外孙女。他讲得眉飞色舞,忽然之间就复原为一个真正的慈祥的外公了。他是想刻意提醒她什么?她冷笑一声,又喝下去一杯酒。

两个人漫无边际地说着话,喝着酒,渐渐地都有些喝多了。他眼睛血红,忽然伸出一根指头僵硬地指着她说:“不管你以后去哪里去做什么,我都会觉得你是我认识的女人里最优秀的。”她的泪哗地就下来了,她抬起头来直直地看着他,嘴唇在哆嗦,她知道自己接下来要问什么了,可是再不问就没有机会了,明天她就不会再见到这个男人了。她心里感到一种巨大的恐惧,这恐惧几乎可以把她整个吞噬。然而,她还没来得及勒住它的缰绳,她听见自己的嘴唇里吐出了那几个可怕的字:“你喜欢过我吗?”

天哪,她为什么要如此可怜又如此可怕?她为什么见一个男人就想求证:“你喜欢我吗?难道我就不值得你喜欢吗?”他的回答,她不用听就能想到。果然,他两眼放光,毫不犹豫地说了一句:“当然喜欢。”

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绝望、前所未有的厌倦、前所未有的自我唾弃。

她猛地起身,一阵头晕,她确实喝多了。她喃喃地说:“我该走了,我该回去了。”他摇着酒瓶说:“还有这么多,喝完了,再喝一点。”她摇头,漫无目的地摇头,他还在挽留:“再喝点嘛,以后想和你喝酒也没有机会了。”她眼前又出现了那排礼物的魂魄,它们蹲在她面前,哭着喊着向她涌过来,要她带它们回家。她是多么委屈,同时又确定自己是多么下贱啊。她更剧烈地摇头,说:“我该走了,该走了。”他拉住她一条胳膊,试图留住她。她突然就歇斯底里地喊了一声:“我要走,不要拦我。”

他提出开车送她回去,她没有反对,坐在了副驾驶的位子上。他开着车,沿着一条寂静的马路慢慢往前走,好似这辆汽车在散步。前面有两盏路灯坏了,马路上拓下好茂密的一片阴影。车慢慢驶进了那片阴影,然后忽然停住了。

在一片金属般的寂静中,她忽然听见了自己陌生起来的声音,因为陌生显得加倍尖厉:“怎么了?”没有人回答。过了几秒钟,忽然有只手伸过来抓住了她的一只手。她一惊,想要挣脱,他的另一只手也伸过来了。她嘴里喊着:“你放开,再不放开我要报警了。”然而她的手并没有动,他的手也并没有停下。她感觉到她的全身开始融化,但是分明地,她心甘情愿接受这种融化,或者说,整个晚上她其实都在暗暗等待这份融化。她竟然一直等待着做他货真价实的情妇,即使他已经收回了所有送给她的礼物,收得片甲不留。

最后,在一片如杂乱电压的喘息声中,她再一次听见了自己鬼魅般的声音:“你喜欢我吗?告诉我你喜欢我吗?”

两个人穿好衣服后都有点不敢直视对方的脸,都说要下车去透透气。王进一下车就迫不及待地点起一支烟,顺便问了她一句:“要不要来一支?”她犹豫了一下,说:“好。”她刚把那支烟点好,还没有送到嘴里就站在那里呆住了。前面不远处的树影里站着一个人,他旁边停着一辆摩托车。尽管他周身躲在一片黑暗中,但她还是不费力地就认出来了,他是王发财。

这时,站在阴影里的王发财走了过来,他咧着那张大嘴走到了王进面前。他忽然指着他说:“我看到了,你在车上把我女朋友强奸了。”吕明月和王进同时愣住了。然而王发财根本不给他们说话的机会,他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戾气和凶狠,用那只不会动的残疾指头指着王进说:“你想公了还是私了?私了的话对谁都好,你出十万块钱,我就不再追究这件事。你要是不同意,我现在就报警。怎么样,你考虑几分钟?”

王进迷惑地看着吕明月,问了一句:“他是你男朋友吗?”吕明月看看他又看看王发财,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王进以一个六十岁男人的目光深不可测地飞快扫了这两个人一眼,然后他忽然拿起手机,报了警。在他报警的那一瞬间,王发财一愣,吕明月发现他连连后退了几步。王进挂断了电话,以一种可怕的冷静对他说:“是不是强奸还是等警察来了再说吧。你说呢?”说着他又把脸转向了吕明月。

然而吕明月只是怔怔地盯着王发财。她从他脸上看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看到他踉跄着又往后退去。他退到了树荫下,转身要扶住自己的摩托车。这时候忽然警笛响起,警车已经到了。一番罗生门式的询问之后,三个人都被带走了。

最终她否认是强奸,说自己是自愿的。因为她不想要王进那十万块钱,不要这钱她还可以高看自己几眼。她以为此事就此可以了结了,但结果还是让她意外了。只有她走出了警察局。王进因为酒驾被扣押,隔了几天才出来。而王发财被扣留了。因为他是一个被通缉的畏罪潜逃犯。

过了好几天她才相信事情的真相。原来王发财本名叫王东满,东北人。十年前他十九岁,在东北四平市的一家建筑工地上做工人时,因为被砸残一根手指得不到赔偿,与包工头发生了冲突,失手打死了包工头,然后畏罪潜逃至大西北,在德令哈隐姓埋名了十年。如果不是这次被警察检查身份证时发现了问题,他还可能继续把身份隐瞒下去。

吕明月最后一次去看王发财的时候,他因故意杀人罪已被判死刑,并且放弃了继续上诉。她用对讲机问他:“你为什么要那么做,讹他的钱是因为你恨我吗?”

他神情冷淡平静,说:“我早就知道我随时可能会被发现、被抓走,因为我毕竟杀过人。从十九岁我就知道我是一个没有明天的人,只是多活一天算一天。你不是总笑话我热爱生活吗?那是因为每一天对我来说都可能是最后一天。我知道我不可能照顾你一辈子的,所以我总想着要给你留点什么。钱是最实用的,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啊,给你留下一笔钱,我就是走了也可以安心了。”

她的泪哗地下来了。

他又说:“这么多年里你是我唯一一个女人。我知道你并不爱我,可是我还是要谢谢你,因为对我来说爱就是赎罪。这些年里我把爱当成了信仰,我一直拼命地去爱这人世间的一切,是因为我幻想着哪天我把罪孽赎清了我就真正自由了,我就没有罪过了,就不用再坐牢再偿命了。我一直想,等到真的自由了,我就终日与世无争地躺在摇椅上晒着太阳,听着落叶的声音和花开的声音,你说那该多么好。可是,我等不到了。”

她已经泣不成声了。

他忽然笑了,他说:“至于你这傻孩子,还是去找能真正束缚住你的东西吧,对你来说,大束缚可能就是大自由,比如宗教,比如爱情,比如一种至死不能改的依赖。”

此后吕明月就从德令哈消失了。后来这个女人只在桑小萍那些俗不可耐的小说里出现过,她每次出现的时候,桑小萍都会给她换一个新的名字,而事实上她们都是吕明月。在小说里,她时而去贵州支教,时而去甘肃最贫苦的定西孤儿院,后来又去西藏寻找那些朝拜途中的苦行僧。她一直居无定所,也一直没有结婚。

她最后一次出现在桑小萍的小说里,是一个叫冯一灯的人物形象。她被诱骗进了某宗教组织,并且爱上了这个组织的头目,他们一起四处诈骗钱财。最后,事情败露,在被警方追捕的途中,冯一灯为了救自己的组织头目,自焚而死。最后一段描写是这样的,“……他向站在窗边的她伸出手去,却听见她站在那里安静地对他说:‘我不会恨你……我们都罪孽深重,可是你活着比我活着有用,那么多人需要你,所以你应该活着。……谢谢你最后对我的爱,它像大雪一样能覆盖一切,我收到了。’说完,她就站在那里猛地关上了窗户,然后从里面闩死了。然后,她又看了他一眼便拉上了窗帘。……他在离开的一瞬间又回头看了一眼三楼的那扇窗户。夜已深,其他窗户里都已经熄灯了,只有它还亮着。突然他发现,那扇窗户里起火了。深夜里,红色的火焰把那扇窗户染得鲜红剔透,如同黑暗中一块血色的琥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