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教授(菲利普·罗斯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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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赫比·布若塔斯基真是个锋芒毕露的人物。我从一开始就很崇拜他。他是我家开在半山腰的度假旅馆的活动主管,还是乐队指挥、低音歌手、喜剧演员和司仪。他在游泳池边教伦巴时,常穿着紧身游泳短裤,展现出他健美的身形。其他时候,他总是穿得花里胡哨的:上身一件深红色和米白色相间的“懒人”休闲夹克,下身一条浅黄色的宽松收腿裤,裤腿由上至下逐渐变窄,底边收紧到他的白色多孔帆布鞋的正上方。他口袋里总放着一片没拆包装的黑杰克口香糖[1],嘴里还吊儿郎当地嚼着另一片。我母亲嘲笑说那是张“贫嘴”。他腰间系着时髦的鳄鱼皮细皮带,上面挂着一串金钥匙链。下面的裤腿里,他的一个膝盖和着自己脑中刚果鼓的鼓点不停抖动着。从四年级开始,我就和老板一同设计旅馆的宣传手册。我们在手册上力捧赫比,说他是“犹太的库加特[2],犹太的克鲁帕[3]——是二者的完美结合”;后来,我们还把他称作“丹尼·凯[4]第二”,总之,就是要让每个人都知道,这个一百四十磅重的二十岁小伙可不是一般人,他是“托尼·马丁[5]第二”;也要让人们知道,凯普什家的皇家匈牙利旅馆不是毫无名气的地方。

赫比脸皮很厚,爱出风头。和我一样,我们旅馆的客人也差不多同样被他迷住了。一位新来的客人在阳台上的清漆柳条摇椅上还没坐稳,前一周从炎热的城里过来的一个老客人就开始向他讲述这位犹太奇人的故事。“你就等着看那孩子黝黑的皮肤吧!他就是这种皮肤——永远晒不伤,只会晒黑。从他第一天晒太阳开始就是这样,这孩子生来就是这样的皮肤。”

赫比喜欢说自己是我们旅馆的王牌人物,尤其是我母亲不认可他的时候。他因耳膜受损,整个二战期间都和我们在一起。客人们总会坐在摇椅上或棋牌桌边,议论他的残疾究竟是先天的还是后天造成的。有人说,并不是老天剥夺了赫比的参军资格,不用他去打东条英机、墨索里尼和希特勒,而是可能有别的什么原因。听到这种说法我很气愤,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不过,想到赫比为骗过征兵局的人,拿着根帽针[6]或牙签——甚至碎冰锥——故意把自己弄成残疾我就觉得可笑!

“我觉得这种事他做得出,”甲欧维茨[7]说道,“那个大骗子鬼头鬼脑、浑身是劲,什么都做得出!”“你可别这么说,他不会那样做!那孩子和别人一样爱国!我告诉你他是怎么变成半聋的吧!他是让那砰砰的鼓声给震聋的。你可以问问这儿的医生,看我说得对不对,”乙欧维茨说。“哦,要是那孩子会打鼓,”丙欧维茨说,“你现在就可以把他送上洛克西剧院[8]的舞台。我看,恐怕就像你说的,他去不成那儿的唯一原因是他连鼓声都听不清。”“可是,”丁欧维茨说,“他也没很明确地说有没有拿工具或其他东西把自己弄残了。”“他故意吊你的胃口,装得有模有样。他总是装出一副对什么都充满热情的样子——他其实就这么点本事。”“拿这事儿四处调侃不太好吧!犹太人哪有闲心管这事儿!”“得了吧!一个孩子穿得那么时髦;整天健身,只为拥有一副健壮的体格,还要练习打鼓。你觉得他会只为了躲着不上战场,就去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你说得对,说得太对了!金[9]!”“哦,你这张牌打得我措手不及,你这畜生!我干吗一直抓着这些杰克[10]不放呢?谁能告诉我吗?喏,你知道有些东西你没发现吗?你没发现像他那样帅气、滑稽的孩子。他长得那么帅,又很滑稽,还那么痴迷打鼓,我在娱乐圈还没见过他这样的人。”“他在游泳池边会是怎样呢?站在跳板上呢?要是比利·罗斯[11]瞧见他在水里那样扑腾,他明天就会出现在《水中漫舞》[12]里。”“就他那声音也能演吗?”“只要他别瞎胡闹——好好唱就可以了。”“那孩子如果好好唱的话,都能上大都会歌剧院[13]了。”“他好好唱的话,可以去唱诗班领唱。看在上帝的分上,他绝对没问题。他一定能打动你的。你可以想象他那黝黑的皮肤在白披巾[14]的映衬下会是什么样子!”我正在游廊护栏的一头摆弄着英国皇家空军喷气式战斗机模型,他们终于注意到了我。“嘿,小凯普什,过来,你这小家伙偷听我们说话。长大后想做什么呢?听我说——先别洗牌了。凯派勒赫[15],谁是你心目中的英雄?”

我根本用不着犹豫,脱口而出。“赫比。”男人们都被我逗乐了,只有那些母亲看上去有些不安。

可是,女士们,还能有谁呢?还有谁像他那么有天赋,能模仿酷吉[16]的口音和绍法羊角号[17]的声音?我还央求他模仿战斗机从贝希特斯加登[18]上空俯冲直下时发出的声音,还有地面上那个元首[19]发狂的声音。还有谁能做到呢?赫比乐此不疲,也确实模仿得惟妙惟肖,我父亲不得不时常提醒他:虽然这些确实挺有特色,但有些声音最好别在公开场合模仿。“可是,”赫比反驳道,“我模仿的放屁声绝对完美。”“就我所知,可能会很完美,”我父亲回答说,“但别在大庭广众之下模仿。”“可我已练了好几个月了。你听!”“哦,饶了我吧,布若塔斯基!求你了。一位疲倦的客人用过晚餐后,可不想在赌场里听到这些。你该明白吧?是不是?还是不明白吗?我有时真不知道你脑袋长哪儿去了。难道你不知道他们都是严守犹太教规的人吗?难道你还不明白在女人和孩子们面前该怎样吗?朋友,很简单:羊角号是在至高圣日[20]吹的,而别的玩意儿只能在厕所里出现!就这么回事,赫比。我说完了。”

于是他跑来模仿给我听。我是他的忠实“粉丝”,对他充满敬畏。他为我模仿号声和鼓声,而我那摩西[21]般的父亲不允许他在公共场合发出这些声音。我发现,他不仅能模仿人们的各种放屁声——轻的像沙沙的春风,响的像二十一响礼炮[22],而且还能模仿“拉肚子”的声音。他很快告诉我,他要模仿的可不是哪个半死不活的倒霉鬼的声音——那些他高中时就模仿得很像了;现在,他要把排泄和放屁的声音模仿得像瓦格纳创作的狂飙突进[23]式的音乐一样。“我都可以入选李普利的《信不信由你》[24]了,”他告诉我。“你读过李普利的专栏对吧?那你自己判断一下,我是不是能入选!”我听见拉链拉开时的刮擦声,接着是尿洒在搪瓷便池上的声音,确实让人佩服!然后是冲厕所的哗哗水声,紧接着是不通畅的水龙头刚打开时发出的像漱口和打嗝一样的声音。这些都是从赫比嘴里发出来的。

我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听听这个!”这是双手搓肥皂的声音,但好像是在赫比的嘴里搓。“整个冬天,我会去自助餐厅的洗手间,就坐在那儿听。”“你真会去吗?”“当然。我每次去厕所,连自己发出的声音也会听。”“真的吗?”“但你家老爷子是权威。在他眼中,这些只能归结为一个词——下流!‘就这么回事!’”赫比接着说,他的语气简直和我家老爷子一模一样!

他说的每个词都不是开玩笑的。我纳闷,赫比怎么会知道这么多呢?他怎么会对厕所的叮咚声这么感兴趣呢?为什么那些像我父亲一样五音不辨的门外汉对此却无动于衷呢?

于是,整个夏天,我对这个传奇鼓手痴迷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过了一阵子,赎罪日[25]到了,布若塔斯基走了。我一个毛头小子学他这种人教的东西有什么用呢?我们那些什么什么维茨、什么什么伯格、什么什么斯坦在一夜之间也都走了。他们去了佩勒姆[26]、皇后区[27]和哈肯萨克[28]。对我而言,这些地方就像巴比伦的空中花园[29]一样遥不可及。这儿又成了本地人的天下。人们种田、挤奶、开店,一年到头都在为这个县和这个州劳作。我们班上有二十五个人,有两个犹太孩子,我是其中之一。我深知这是个怎样的社会,深知人们更喜欢什么(就像我生来对狂热、华丽和奇异的东西特别敏感一样)。因此,我绝不会在同学面前出风头,虽然我真的很想给那些乡下佬秀几招赫比的绝活。我只在学习成绩上超过其他同学。我知道,就算我在别的方面出尽风头,我也得不到什么好处——这甚至都用不着父亲提醒我。我可不想这样。

于是,为了取得优异成绩,我冬天在学校努力学习。我像日历插图上的小男孩一样,翻过一个个高低起伏的雪堆,艰难地走过两英里山路去学校。而赫比远在南边,在那个最大的城市。那儿的人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平日里帮一个叔叔卖亚麻油地毡,周末在一个拉美爵士乐队表演。他努力练习,希望能把厕所里的最后一种声音模仿得更逼真。他写信告诉我说他练得越来越好了。我随身带着这封信,把它藏在灯笼裤后面那个有纽扣的口袋里,一有机会就拿出来看。除了生日卡片和邮票“选购册”,这是我收到的唯一一封邮件。当然,我也担心如果自己溜冰时溺水而死,或者滑雪时摔断了脖子,这封盖有“布鲁克林,纽约”邮戳的信会落入同学手中。他们会捂着鼻子围在我的尸体旁;我的父母会蒙羞一辈子,皇家匈牙利旅馆会因此名声败坏,甚至破产。也许人们会不让我在安葬着其他犹太人的墓地下葬。这一切都是赫比在纸上大胆写下的那些文字造成的。他竟敢从公家的邮局把它寄给我这个九岁的孩子。人们都认为我是个天真纯洁的孩子,赫比本人当然也是这么想的。难道布若塔斯基真不明白那些正经人是怎么看待这些东西的吗?难道他不知道寄这样的信很可能会犯法,并让我成为共犯吗?可真要是这样,我干吗整天随身揣着这封写满犯罪证据的信呢?连我站在擂台上参加单词拼写比赛,与另一名决赛选手,也就是我那位聪明的鬈毛教友、未来的钢琴演奏家麦德兰·莱韦尼争夺周冠军时,它也在我的衣兜里。晚上,我把它放在睡衣口袋里,钻进被窝打着手电筒看,然后把它贴在心窝上进入梦乡。“我现在已经可以把从卷筒上扯手纸的声音模仿得像极了。我基本上已经掌握了厕所里的全部声音,孩子!除了赫比·L.布若塔斯基,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能模仿撒尿、拉屎、拉肚子的声音——还有扯手纸的声音。现在只需要攀登最后一座大山了——擦屁股的声音。”

我十八岁时在锡拉丘兹大学上一年级。那时,我对模仿的狂热已经快赶上师傅[30]了。不过我并不像布若塔斯基那样模仿各种声音,而是模仿布若塔斯基、我们的客人,还有旅馆的其他员工的言行举止。我模仿过我们家那位穿着小礼服的罗马尼亚领班在餐厅里装模作样地说——“这边请,尊敬的科恩菲尔德先生……女士,还要再来些烤肉香肠吗?”——然后又回到厨房,操着一口粗俗的意第绪语[31],威胁说要勒死那个喝醉的厨师。我模仿过我们的非犹太员工,比如笨手笨脚的勤杂工乔治,模仿他羞答答地偷看女人在游泳池边上伦巴课的样子;还有大块头兄弟,那个上了年纪、肌肉发达的救生员(兼地面服务生),他成天想勾引一位来度假的家庭主妇;如果有可能,他还会去勾引她那做了隆鼻手术的性感女儿。我甚至还模仿过在旺季结束后的那个晚上,筋疲力尽的父母脱衣睡觉时的一大段对话(这段对话将悲剧、喜剧、历史剧、田园剧融合在一起)。当我得知别人认为我以前生活中那些最平常的事情非常搞笑时,我多少有些吃惊。而且,我发现并不是谁都能在成长过程中遇到这么多有特色的人,一开始,这让我很震惊。我从没想象过自己也这么有特色。

大学的前几个学期,学校排演季洛杜[32]、索福克勒斯[33]和康格里夫[34]的剧本,我都在其中担任主角。在音乐喜剧[35]中也能看见我的身影。我在剧中唱歌,甚至还用自创的方式跳舞。我在舞台上似乎无所不能,什么都无法把我赶下去。我刚升入大二时,父母来学校看我扮演提瑞西阿斯[36]——我扮演的这个角色比他们俩的岁数加起来还老。之后,在首演那晚的派对上,应演员们的要求,我模仿一位尊贵的拉比[37]作一番完美的致辞,活跃活跃气氛。那位拉比每年都要“大老远”从波基普西[38]赶来旅馆里的赌场主持犹太新年仪式。看到这一幕,父母很不自在。第二天早上,我带他们游览校园。在去图书馆的路上,好几个学生夸我前一天晚上扮演的老者很精彩。这给母亲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说:“所有人都认识你,你现在可出名了。”不过她话中流露出的讽刺意味也在提醒我,我这颗舞台上的明星不久前还要她换洗尿布呢!而父亲再次失望地问道:“你不学医了吗?”我第十次回答他:“我想演戏。”并告诉他,这是我第十次回答这个问题了。我非常自信。然而直到那天,我才猛然发觉,我这种表演不过是一种最不靠谱的追求,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只是一种可怜的自我膨胀。于是我对自己毫不留情,让所有认识我的人都来一睹我愚蠢的虚荣。以前因为受到父母的约束,碍于各种规矩,我的这种虚荣无处表现,连表现给自己看的机会都没有。现在,我的虚荣在众人面前暴露得一览无余,结果我无地自容,产生了转学的念头。在新学校,我可以重新开始,不会再有人觉得我是个极度渴望出风头、受追捧的自恋狂。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每隔一周就会给自己定下新目标来弥补罪过。我要去医学院读书,成为一名外科医生。虽然如果我当心理医生,也许能为人类做更大的贡献。我要成为一名律师……外交官……为什么不去当拉比呢?拉比勤学善思、博学多闻……我读过《我与你》[39],读过哈西德[40]故事,假期回家时,我会向父母打听我们家族过去在故土上的往事。可祖父母们移民到美国都已经五十多年了,而且都已经去世了,所以他们的孩子对我们家族在欧洲中部的起源几乎没有任何兴趣。所以我也不再多问,并且放弃了成为拉比的幻想。但我并没放弃努力,仍想成就一番事业。一想起我在《俄狄浦斯王》中演的龙钟老朽,还有在《费妮安的彩虹》[41]中演的顽皮小鬼[42]——所有那些倒胃口的演出,我就觉得恶心到了极点!那真是太无聊了,简直是疯狂的炫耀!二十岁了,我不能总是模仿别人,我得找回自我,或者至少要开始模仿我认为应当成为的那个自我。

后来我变得严肃稳重、深居简出,致力于研究欧洲语言文学,变成个儒雅的男青年。我离开了舞台,躲进租来的单间,阅读我本科时称作“我心灵的建筑师”的伟大作家的作品,这一举动成了其他演员茶余饭后的谈资。“是的,大卫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据说我在戏剧界的一个竞争对手是这么说的。“他要去当拉比。”我有我的想法,也有能力主宰自己、做出自己的选择,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最重要的是,我是个想法很极端的青年,只知道用解剖刀从头到脚剖开可以扒掉我一层皮。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方法。我只能专心做好一件事,否则会一事无成。都二十岁了,我确实不能再做相互矛盾的事了,也不能再这样踌躇不定了。

大学剩下的那几年,日子过得像小时候冬天旅馆关门时那样,我在暴风雪肆虐的几百个日夜里,读完了从图书馆借来的几百本书。在那天寒地冻的几个月里,旅馆每天都在修葺刷新。我听到防滑链在犁过的道路上碾过的声音,听到从小卡车上卸下的厚板材放到雪地上的声音,还有锤子和锯子发出的单调刺耳的噪音。我看见堆满白雪的窗台外,乔治正和大块头兄弟开车驶过,去积雪覆盖的泳池边翻修简易的浴室。我挥了挥手,乔治摁了摁喇叭……在我看来,当时凯普什一家人就是在舒舒服服冬眠的三只动物,爸爸、妈妈和宝宝安安稳稳地窝在家中,其乐融融。

冬天,我们虽然不能见到旅馆的那些挺有意思的客人,但时常会收到他们的来信。父亲会在餐桌边声情并茂地朗读给大家听。他很擅长表现自己,这点他心里很清楚;同样,他热情周到,待人很有一套,不管客人态度多么恶劣,他都会把他们当常人看。到了淡季,我们才能有点翻身的机会,客人们放下那副刁钻蛮横的臭架子,怀念起了旅馆的肉馅卷心菜、灿烂阳光和欢声笑语。我母亲说:“在登记簿上签过名后,每个无赖和他的臭娘儿们立马变成了温莎公爵[43]夫妇。”他们也开始把我父亲当成交了房费的客人,而不再把他当成出气筒,或在他们那些滑稽可笑的皇室活动中把他当成配角。雪积得最厚时,有时一星期会来四五封信,告诉我们很多消息,比如,他们在杰克逊高地[44]有过一次约会,由于健康原因搬去了迈阿密,在怀特普莱恩斯[45]开了第二家店……哦,不管消息是好是坏,父亲都太想知道了!他认为,这说明了皇家匈牙利旅馆在人们心中的重要性——其实这也说明了一切,不单单是旅馆的重要性。

读完信后,他在桌子一头清理出一块地方,身边放着母亲做的满满一盘油酥馅饼,开始用他潦草的字迹回信。他从不分段,只用斜杠把一整段文字分成若干部分。在信中,他有时讲些大道理,有时追忆往事,有时展望未来;或发表真知灼见,或阔谈时事,或嘘寒问暖,或表示祝贺。我先帮他纠正拼写错误,再添上标点。然后,母亲一字一句地在皇家匈牙利旅馆的信纸上打印出来。信纸的抬头写着:“赏山中迷人景色,享故土盛情服务,品犹太洁净美食。主人亚伯·凯普什和贝尔·凯普什热忱期待您的光临!”末尾加上备注,与他们确认来年夏天是否需要预约住宿,并要求预付少量订金。

母亲正是在这一带的山上度假时认识父亲的。当时父亲二十一岁,夏天在这儿当快餐厨师,没有正式工作。认识父亲之前,母亲高中毕业后的头三年在做法务秘书。人们都说,那时她是个非常能干的女孩,做事一丝不苟、认真负责,几乎生来就是为华尔街那些上流社会的律师服务的。提起那些律师的声望,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上的,她都毕恭毕敬地赞赏不绝,直到她离开人世那天为止。那个公司创始人的孙子克拉克先生退休回到亚利桑那州后,每年都不忘发电报给她,祝她生日快乐。她每年都攥着电报如梦如痴地对着谢了顶的父亲和年幼的我说:“他又高又帅,很有气质!我还记得当年进他办公室面试时,他站在办公桌旁的姿势。我想我永远也忘不了!”然而,她却恰巧遇见了我父亲,一个身材魁梧、毛发浓密的男人,胸肌强健得像木板似的,长着和波佩[46]一样的肱二头肌。父亲没什么社会地位,他见她倚在钢琴上和一群城里来度假的人一起唱着《罂粟花》[47],便立即自言自语说:“我要娶那个女孩。”她头发和眼睛乌黑乌黑的,大腿和胸部丰满圆润,“发育得很成熟”,父亲一开始还以为她是西班牙人呢。母亲满腔热情地追求完美。她的老板小克拉克先生干劲实足,积极上进,对自己严格要求,对他人亦十分苛刻,因此小克拉克先生越来越器重她。

她的优点赢得了这位要求严格的非犹太老板的赏识。但不幸的是,嫁给我父亲后,这些优点却让她每年夏末都几近崩溃。在我们这样的家庭小旅馆,她既要处理客人的投诉,又要监督员工;既要清点亚麻床单、毛巾,又要品尝饭菜的味道,还得记账算账……长此以往,哎呀,她永远也不放心把活儿分配给该干的人。当她发现事情做得不对时,她更要亲自处理。只有在冬天,父亲和我才像父子;而她端正地坐在那台庞大的黑色雷明顿[48]静音打字机前,将父亲絮絮叨叨的回信逐字逐句、原原本本地打出来。只有这时,我才能看见她娴静幸福的一面,看到那个曾经让父亲一见钟情的小姑娘。

有时吃完晚饭,她甚至会让我这个小学生假扮成主管。我口述一封信,她来做记录,向我展示她那高超神奇的速记本领。“你开了家航运公司,”她告诉我。而事实上他们才第一次允许我自己买铅笔刀。“开始吧!”她总是告诉我一般的办公室秘书和她以前做的法务秘书有什么不同。我父亲也很自豪地帮腔说,她的确是那家公司有史以来最出色的法务秘书——小克拉克先生曾在他们订婚时写来贺信,信上就是这样说的。几年后的一个冬天,那时我看上去够大了,她开始教我打字。除了她,从没有谁这么无私、这么耐心地教我做过什么。在她之前没有,在她之后也没有。

不过那是冬天,旅馆少有客人光顾。夏天,她被团团围住,那双乌黑的眼睛滴溜溜地四处张望。她到处喊叫,像一条牧羊犬,其生存意义就在于把主人养的不听话的羊群赶到集市上去。一只小羊羔跑散到几英尺之外,她便全速冲下崎岖的山坡——别处传来咩咩的声音,她又朝相反的方向跑去。一切要到过完犹太新年才能结束,那时甚至还无法结束。因为等最后一位客人退房后,旅馆就得开始盘点——必须开始!一分钟也耽误不得!有哪些东西摔坏了、撕破了、弄脏了、碰坏了、打碎了、折弯了、断裂了、被偷了,又有哪些东西要维修、更换、重新刷漆、直接扔掉,哪些是“全部损失”。没什么比一本干干净净、没留下任何记录的复写本让这个爱整洁的朴素小女人更开心了。她一间挨一间地清查客房。那帮“野人”在我们这个山上小旅馆“为非作歹”,而她得分门别类地记录下我们财产的受损情况。虽然我父亲坚持说他们不过也是些普通人,但她坚决反对父亲的说法。

卡兹凯尔斯[49]的严冬让我们凯普什家的每个人都变得更加亲切、理智、单纯、情绪化。同样,我窝在锡拉丘兹大学的房间里也发生了改变。在那儿,寂寞向我袭来,我渐渐感觉自己不再像过去那样轻浮、爱卖弄。这也不是说我现在读了这么多书,又划重点,又做笔记,就变得一点也不自以为是了。拜伦的自大早已名扬在外,他有句格言让我印象深刻。这句格言语句流畅,充满智慧,仅仅用了六个字就表达出一种无法平衡的道德困境。一些女生说我在这方面聪明得过了头,因此拒绝了我。只要碰上这样的女生,我为了达到目的,就会大胆地高声引用这句格言。我告诉她们:“日苦读,夜风流。”我很快就发现用“好色”来替换“风流”这个词最好不过——我毕竟不是在威尼斯的宫殿,而是在纽约州北部的大学校园。除了已掌握的“词汇量”和越来越响的“独行侠”名声,我可没更多的资本去追求那些女生。按照《英语203》的课程要求,我读了麦考利[50]的作品,看到他对艾迪生[51]的好友斯梯尔[52]的描写。“找到啦!”我大喊。这又是一句经典,它说明我优异的成绩和低俗的欲望并不矛盾。“学者中的流氓,流氓中的学者。”[53]太妙了!我用大头针将这句话钉在布告板上,和拜伦的那句钉在一起,在我打算勾引的那些女生名字的正上方。“勾引”二字引起了我内心深处的共鸣。我并不是在淫秽的色情杂志上接触到这个词的,而是在苦苦研读克尔恺郭尔[54]的《非此即彼》[55]时遇到的。

我只有一个经常见面的男性朋友,叫路易斯·耶利内克。他学的是哲学专业,他相貌平平,有些腼腆,笨手笨脚的。事实上,是他为我研究克尔恺郭尔提供了指导和帮助。和我一样,路易斯也不住校,而是在城里一户人家中租了个房间,因为他也看不惯男生之间亲密的样子。他靠在汉堡店打工赚来的钱完成学业(他的父母住在斯卡斯迪尔镇。他拒绝他们提供的资助,他瞧不起他们),所以不管他走到哪儿,身上都是一股汉堡味儿。不管我是不小心碰到他,还是兴奋或友好地碰他一下,他都会迅速地躲开,好像我会弄脏他那臭烘烘的破衣服似的。“把手拿开!”他吼道。“你在干吗呢,凯普什?还在参加什么该死的竞选吗?”我参加了吗?我连想都没想过。他说的究竟是哪个竞选呢?

很奇怪,不管路易斯说我什么,哪怕是闷闷不乐地对我生气或者没完没了地骂我一通,似乎都对被我称为“了解自己”的神圣使命有重要启发。据我观察,他不愿意讨好任何人——家人、老师、女房东、店主,当然,他最不愿意讨好的就是那些“野蛮的中产阶级”,当然还有我们的同学。所以,我认为他比我更“真实”。我也是个高个子的鬈发男生,下巴上有道疤痕。上高中时,我就很会讨人欢心。虽然我在努力改变,但似乎都无济于事。特别是和路易斯站在一起时,我会觉得自己庸俗得可怜:我太整洁,太干净,有时还可以表现得很有魅力;尽管我口口声声否认自己特别在乎外表和名声,事实却并非如此。耶利内克浑身一股炸洋葱味,瞧不起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我为什么不能像他那样呢?看看他的房间!简直是个垃圾箱!面包外皮、果核、果皮、包装纸——乱到了极点!再看看他那张破床旁边,到处是揉成一团一团的克里内克斯面巾纸,还有几张粘在他那双破破烂烂的绒毡拖鞋上。换了我,就算是锁上房门,独自待在房间里,性高潮过后,都会立马自觉地把手淫的证据扔进废纸篓。然而,耶利内克,行为古怪、目空一切、特立独行、无懈可击的耶利内克,似乎一点儿也不在乎别人是否知道或是怎样看待他精液充足这一事实。

一天,参加哲学研究项目的一位同学无意中提到,我的朋友“当然”是个“公开的”同性恋。听到这个消息,我惊呆了,我无法理解他的行为。之后的好几个星期我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我的朋友?不可能啊。当然,“奶油小生”我还是见过不少的。每年夏天,我们的旅馆都会有些出名的奶油小生来度假,他们都是有着一官半职的犹太人。最早还是赫比指给我看的。我常常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们晕晕乎乎地用一对吸管喝着甜滋滋的巧克力饮料,从烈日下被带到阴凉处。那些名叫奶奶、妈妈和阿姨的“苦工”们送来手帕,把他们的眉毛和脸颊擦洗得干干净净。后来,在学校里遇上几个真是很难遇上的倒霉蛋。那些男生的胳膊天生不协调,像女生一样。不管你花多少小时给他们开小灶,不管你多么耐心地为他们讲解,他们永远也没法投准球。可我什么时候遇到过公开的同性恋呢?没有!从来没有!我长到十九岁从没遇到过。当然,也有一次例外。当时我刚刚参加完成人礼[56],一个人乘车去奥尔巴尼[57]的集邮市场,在灰狗巴士[58]终点站的小便池边,一个穿着西装的中年男子朝我走来,在我耳边低声说:“嘿,小家伙,要跟我口交吗?”“不,不用,谢谢,”我答道。说完,我便仓惶逃出男厕所(但愿我没让他伤心),逃离了车站,冲进附近一家百货商场,钻进了一群性取向正常的顾客之中。之后,再也没有同性恋和我说过话,至少据我所知再也没有了。

直到遇上了路易斯。

哦,天哪!这就是为什么我只是蹭到了他的衣袖,他就让我把手放好的原因吗?因为他觉得另一个男生的触碰就是在向他做出最认真的暗示吗?耶利内克这么直率、不羁,可如果真是这样,难道他不会直接把原因说出来吗?我不好意思告诉他,其实我就是个普普通通、规规矩矩的大学生。不知道他是不是也不好意思告诉我,他是个同性恋呢?我似乎要表现得我有多么普通多么规矩,所以从没开口问过他。相反,我还在提心吊胆地等待,害怕哪天他说的一句话或做的一件事会揭露他的真实面目。或者说,他的真实面目一直就摆在我面前呢?当然是的!那一团团像小花一样的面巾纸扔得满屋子都是……他难道不是在有意泄露秘密吗?难道不是在有意暗示什么吗?……这家伙脑子灵光,长着鹰钩鼻。一般情况下,他不屑使用腋下除臭剂。他的头发也开始脱落了。没准过不了多久,某一天夜里,他站在书桌后讲陀思妥耶夫斯基时,会突然笨拙地跳出来,企图抱住我。难道这不可能发生吗?他会不会对我说“我爱你”,然后把舌头伸进我嘴里呢?到时我该怎么回答他呢?难道就像那个天真性感的女孩回答我一样吗?“别,别,千万别这样。路易斯,你还不至于做这种蠢事吧?我们就不能只谈谈作品吗?”

当讨论某部名著的内涵时,如果我们的意见不能达成一致,他总喜欢叫我“乡巴佬”、“土包子”。正因为我害怕自己真会变成那样,所以我会继续去那个臭气熏天的房间找他,隔着一堆垃圾坐在他对面,和他大声讨论一些让人伤透脑筋的问题,一谈就是几个小时。我心里却一直在默默祈祷他千万别挑逗我。

路易斯还没来得及这么做,就被学校开除了。起初,他只是有一门课整整一学期都没去上。但后来导师留条给他找他谈这个问题时,他居然都懒得理会。路易斯既愤怒又反感,厉声嘲讽道:“什么问题?”他又是四处张望,又是伸长脖子,仿佛觉得这个“问题”可能就在我们头顶上的空气中。虽然大家公认路易斯聪明过人,但在大三的第二学期学校就不让他注册了。一夜之间他就从锡拉丘兹大学蒸发了(没有道别,自不必说)。几乎在同一时间,他就入伍当兵去了。我是在一位联邦调查局特工来找我时才得知他去当兵了。这位特工向我提问时,总是直勾勾地盯着我。路易斯没参加军训,(我猜)他是为了逃避朝鲜战争,带着克尔恺郭尔的著作和克里内克斯面巾纸,躲到哪个贫民窟里去了。

麦考马克特工问:“他的同性恋经历是怎么回事,戴维[59]?”我红着脸回答:“我不知道。”麦考马克说:“可是他们说你是他最铁的哥们。”“他们?我不知道你说的是谁。”“校园里的那些学生。”“这个谣言太毒了——根本没那回事!”“你是说,你不是他的哥们?”“不是,长官,”我说,脑门不由一热。“我是说他没有‘同性恋经历’。他们这么说是因为他不太好相处。他这个人有点儿特别,尤其在这儿的人眼中。”“不过你和他处得不错,是吧?”“是的,为什么不可以呢?”“没人说你不可以。听着,他们说你很像卡萨诺瓦[60]。”“哦?是吗?”“是啊!你真的追求过那些女孩子,对吧?”“算是吧,”我避开他的视线,感觉他言下之意是说我追求女生只是个幌子。“但路易斯不是这样的,”特工似乎话里有话。“您这话什么意思?”“戴维,告诉我,跟我说实话,你觉得他现在会在哪儿?”“我不知道。”“不过如果你有了消息的话,你会告诉我的。我相信你。”“遵命,长官。”“很好!这是我的名片。如果你找到他,请你联系我。”“是,长官。谢谢您,长官!”等他离开后,我对刚才的表现深感震惊:我害怕坐牢,我那小少爷方特罗伊[61]般的举动,我通敌卖友的冲动——我对这一切都感到羞耻。

我追求的那些女生。

我通常是在图书馆阅览室里认识她们(或至少挑中她们)。这地方就像滑稽剧剧场的舞台,能激发并集中我的欲望。在这个充满浓厚学术氛围的地方,这些穿戴整洁、家教良好的中产阶级美国女孩内心只要有什么没法控制的情感,就会立刻显现出来(或者说,往往会立刻被人猜出来)。我紧盯着那个在玩弄发梢的女孩。她好像正在复习历史课,而我看上去也在复习历史课。我还看见一个女孩,前一天还蜷在教室的椅子上,一点儿也不起眼;而后在图书馆随意翻阅一本《形象》[62]杂志时,她的腿在桌子下面摆动起来,这激起了我无限欲望。第三个女孩趴在笔记本上,发出一声低沉的呻吟,我的心仿佛被刺穿了。我看见她衬衫里的双乳轻柔地挤压着交叠的胳膊。如果我是她的胳膊那该多好啊!我不太可能去追求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但当看到她右手摘抄《百科全书》、左手食指绕着嘴唇不停划圈的样子时,我就心动了。既然无法抵制欲望的诱惑,我索性听凭欲望的指引。我并不抵制那些无法抵制的诱惑,不管它们多么天真荒谬,离奇古怪。事实上,别的人遇上这些诱惑时也是很难不动心的。当然,这样追到的女孩在其他方面可能很普通、很幼稚,或很傻。但我相信她们并不是在所有方面都傻。我也相信,因为我的欲望就是欲望,它是不容小瞧或者鄙视的。

“求你了,”她们恳求道,“为什么你不能只是和我聊聊天?为什么你不能友好一些?你其实是个很友好的人,如果你愿意的话。”“没错,别人也是这么说的。”“难道你不明白吗?这只是我的身体。我不想和你发生那种关系。”“那你可真不幸。没办法,你的身体太迷人了!”“哦,别再说了。”“你的屁股迷死人了!”“别这么恶心!你在课上不会这么说话的。我喜欢听你说话,但不喜欢听你这么侮辱我。”“侮辱?这可是高度赞赏啊!你的屁股太诱人了!太完美了!有这样的屁股,你高兴都来不及呢!”“我不过用它来坐椅子而已,大卫。”“管它是用来做什么的!你去问问那些没有这种屁股的女孩,问问她们想不想和你换吧!问了你就会明白。”“别再拿我开玩笑了,别再笑话我了!求你了!”“我没拿你开玩笑。我是说真的,和你遇到的其他人一样。你的屁股真是件杰作!”

怪不得到了大学四年级,我在女生联谊会里已“臭名昭著”了,我曾用我特有的主动坦诚引诱她们的姐妹上钩。既然我有这种臭名,你可能以为我已和一百个女生上过床了。而事实上,大学四年,我只有两次成功地将阴茎插入她们的阴道,还有两次可能插进去了。通常情况下,在本该享受肉体的欢愉满足时,我却总是说出一些逻辑清晰(或逻辑混乱)的话来:如果我必须辩解,我会说,我从未对任何女孩隐瞒我对她的欲望和她的迷人之处;我从不“占她们便宜”,其实我是这儿少有的几个老实人之一。我经过深思熟虑,坦诚地告诉其中一个女孩,当我看见她的双乳挤压着胳膊时,我多么希望我就是她的胳膊。但这样的坦诚并没有达到预想的目的。我问她,这跟罗密欧在朱丽叶阳台下的低声自语有什么不同吗?罗密欧说:“瞧!她用纤手托住了脸颊,那姿态是多么美妙!/啊!要是我是她手上的一只手套就好了!/那样我就能亲一亲她脸上的香泽!”[63]这显然是不同的。大学的最后一年,有好几次我打电话自报家门后,另一头就已挂断了。有少数几个善良的女生还愿意碰碰运气,和我单独出去走走。但那些善良的女生亲口告诉我,别人都认为她们简直是自投罗网。

我戏剧社里的那些高傲自大的朋友还在取笑我。现在,他们当中还有人挖苦说我已“退居二线”,当上拉拉队队长了。他们还说,就凭我这水平,想扮演斯特林堡[64]和奥尼尔[65]笔下的那些性焦虑患者,还差了一大截呢。是的,他们就是这么想的。

事实上,我一生中只有一个拉拉队队长给我带来了极度的挫败感,让我那些放荡的梦想变得荒谬可笑。她来自纽约州的普拉茨堡[66],名叫玛塞勒·“斯尔凯”·沃尔什。一天晚上,我去看篮球赛,其实是为了看她的表演,我那注定只开花不结果的欲望就是从那时开始的。那天下午,我在学校食堂排队时遇见了她,我近距离瞥到了她厚实、性感的下嘴唇,像夹心糖一样让人垂涎。我根本无法抵挡住它的诱惑。在一个拉拉操节目中,方队里的每个女孩把一只拳头放在屁股上,另一只拳头在空中有节奏地上下挥舞;同时,她们的身体向后弯成拱形,越弯越低。另外七个女孩也穿着白色超短百褶裙和宽松的白色运动衫,对她们来说,这套动作似乎只是一场充满活力的体操表演,她们只需热情奔放地完成每一个动作就可以了。只有在玛塞勒·沃尔什慢慢起身时——她的小腹透出一种被压抑的主动性、诱惑力和欲望(这逃不过我的眼睛)——这种狂热的欲望才自然地流露出来。(在我眼中)她明显是在渴求得到满足。是的,(在我看来,在我看来)似乎只有她一个人体会到无聊的拉拉操中循规蹈矩的热情不过是个掩饰,当我那家伙插入她慢慢上抬的骨盆把她推向高潮时,她会歇斯底里大叫。这种热情不过就是对她的叫喊声最无力的掩饰罢了。哦,天哪!我多么渴望她的骨盆能挑逗地扭向我这张像猛兽一样咆哮的嘴!我多么渴望她用结实的小拳头让我体会到挣扎时的快乐!我多么渴望抚摸她那两条又长又结实的腿啊!那两条腿在她下腰时微微地颤抖;还有她拂过体育馆地面的丝滑秀发(她的昵称“斯尔凯”由此而来[67])——既然为锡拉丘兹大学队欢呼、支持它获得美国大学篮球联赛冠军都那么有意义,为什么她身体最细小的动作让我产生的欲望却“毫无意义”或“微不足道”呢?这怎么会和我或她的身份“不相称”呢?

我拿这话来劝斯尔凯,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扫清障碍(哦,时间!同她争辩浪费了那么多时间。这些时间说不定足以让我们俩达到性高潮!),体验一把销魂蚀骨的快感。我还没尝过那是怎样一种感觉呢!相反,为了说服她,我必须抛开理性、智慧和坦率,对了,还有我的文学知识。我得抛开所有合理的努力,甚至所有的尊严。最终,我只好在斯尔凯面前装得像饿坏了的流浪儿一样懦弱可怜。她可能从没见过谁像我这么惨,所以会让我疯狂地亲吻她赤裸着的小腹。她确实是个最可爱、最善良的女孩,哪怕是碰上个打着坏主意的罗密欧、出了名的蓝胡子[68]、动机不良的乔万尼先生[69]或约翰尼斯[70]这样的登徒子,面对他们低声下气的哀求,她都无法狠心拒绝。我以前那么“迷醉地”描述过她的小腹,现在我可以亲吻它了,但这已到了极限。“不许往上,也不许往下,”她小声说。在她宿舍地下室那个漆黑的洗衣房里,我让她跨过水池,向后弯腰。“大卫,别再往下了,我说过了。你怎么会想做那种事呢?”

因此,他人的非议和外界的阻力阻碍着我内心的欲望,也阻碍着我对无数个女人的渴望。父亲不理解我,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不理解我,斯尔凯·沃尔什不理解我,联谊会的女生们和那些放荡不羁的人也都不理解我——就连路易斯·耶利内克也从未真正理解我。这个被称为同性恋(正被警方通缉)的人竟然是我最亲密的朋友!这听起来太不可思议了!没人,没人能理解我,甚至包括我自己。

我乘坐轮船在海上漂了六天之后,从南安普敦[71]换乘火车北上,又坐了很久的地铁,终于到了伦敦一个叫陶亭碧[72]的地方,开始为期一年的文学研究。应我的要求,国王学院[73]的住宿管理处没让我住在布鲁姆斯伯里[74],而是安排在一户人家,在一条看不见尽头的仿都铎王朝建筑风格的大街上。房东是一对退休的上校夫妻。房子虽然收拾得干净整洁,但不太通风。他们俩带我看了看阁楼上我住的那间阴森森的小房间,告诉我今后我将和他们共进晚餐。看着即将陪我度过三百多个夜晚的铁床架,我先前穿越大西洋时的那股兴奋劲儿、摆脱本科生活各种规矩和父母千叮万嘱后的狂喜在瞬间化为乌有。我相信依靠父母生活的日子也就到此为止了。可我就在陶亭碧了吗?就住这个巴掌大的房间吗?坐在长着细长小胡子的上校对面吃晚饭吗?我这是何苦啊?为了研究亚瑟王传奇和冰岛萨迦[75]吗?只是因为长了颗聪明的脑袋,我就要受这样的罪吗?

我真是苦不堪言。我钱包里装着国王学院一位研究古文字学教授的电话号码。锡拉丘兹大学有位教授是他的朋友,就把他的联系方式给了我。可是,我怎能刚踏上这片土地不到一小时,就拿起电话告诉这位著名学者,我想放弃富布赖特[76]的访学机会,告诉他我想打道回府呢?“他们挑错了申请人,我不愿意为了学问而遭这样的罪。”上校的妻子胖乎乎的,十分热情。她从肤色判断我是亚美尼亚人,她一直在跟我咕哝着客厅里的新地毯。在她的帮助下,我在门厅找到了电话,开始拨号。我差点哭了出来(电话差点就打到了卡兹凯尔斯)。虽然我既恐惧又痛苦,但我似乎更害怕承认自己的恐惧和痛苦。教授刚接电话,我就挂断了。

四五个小时过后,西欧已夜幕降临。我在英国吃的第一顿饭——吐司配意大利面罐头——已经消化得差不多了。我在轮船上听说伦敦有个叫谢泼德市场[77]的小广场,在那儿的见闻大大改变了我对做富布赖特学者的想法。是的,史诗和中世纪传奇课程还没开始,我就已经逐渐认识到,对我这个没人认识的毛头小子来说,到一个陌生国度走一走或许不是什么坏事。我当然害怕像莫泊桑一样死去,不过,我才怯生生地朝这条臭名昭著的小巷里望了一眼,没过几分钟就遇到了一个妓女——这是我长这么大遇见的第一个妓女,而且是我到当时为止的三个性伴侣中,唯一出生在美国大陆之外的(确切地说,是纽约州之外)。她还比我大一岁呢。她骑在我身上,突然,她用体重随心所欲地控制着我。我感到莫名的兴奋,又有点儿恶心。这个女人的两个乳房活像两口大锅在我上方碰来碰去——我就是看中了她的这对巨乳和肥臀才从她的竞争对手中选了她。我发现,她很可能出生在一战之前。假想在《尤利西斯》出版之前,在……之前。我尽力把她当作出生在这个世纪的人。同时,我发现,一只强壮有力的手正无情地把我迅速推向最高潮。这比我预想的快得多,似乎我们俩之中有谁急着要去赶火车。

第二天晚上,我找到了索霍区[78]。我带着沉甸甸的《哥伦比亚百科全书》、鲍[79]的《英格兰文学史》和特里威廉[80]的三卷平装书一起漂洋过海。在《哥伦比亚百科全书》中,我读到,莫泊桑因为性病发展到了晚期,四十三岁便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尽管如此,和上校夫妇吃完晚饭后,我除了想和一个可以任我玩弄的妓女待在房间里,就想不出还有什么地方可去。从十二岁开始,我每周都会得到一块钱零用,可以存起来去买我想要的任何东西。自从我梦想有一天可以花钱这样享受开始,还从未有谁对我如此百依百顺。当然,如果我选择那些看上去不太像妓女的妓女,我因性病非自然死亡的几率可能会大大降低。可找一个长相、谈吐和举止都不像妓女的妓女有什么意义呢?我又不是在找女朋友,现在还不是找女朋友的时候。要真打算找女朋友,我肯定不会去索霍区,而是去哈罗斯百货[81]附近一家叫午夜太阳的餐厅吃顿鲱鱼午餐。

近年来,瑞典女孩的神秘感和她们开放的性观念被传得沸沸扬扬。我在国王学院听说了她们的贪婪和各种怪癖。尽管我本能地对此持怀疑态度,我还是没去上《古斯堪的纳维亚语研究》这门课,而是兴致勃勃地去亲自考证男生中流传的那些听得让人垂涎三尺的故事。于是我去了午夜太阳餐厅。据说那儿的女服务生都是些性饥渴的斯堪的纳维亚[82]小美女。她们穿着五颜六色的民族服装,端上当地的菜肴。她们脚上的彩绘木屐将她们的纤细美腿展现到极致,土里土气的紧身胸衣的肩带交叉在胸前,挤出波涛汹涌的双乳,真令人心跳血涌。

我就是在这儿遇到了伊丽莎白·艾维尔斯科——可怜的伊丽莎白遇到了我。伊丽莎白为提高英语水平,从兰德大学[83]休学一年,现在和一个叫波姬塔的瑞典女孩住在一起。那个女孩是她家人朋友的女儿,两年前离开乌普萨拉大学[84],来这儿学英语,还没打算回去。波姬塔以学生身份来到英国,本该在伦敦大学上课,而现在却在格林公园[85]找了份收躺椅租金的工作。伊丽莎白的家人不知道,波姬塔能通过这种工作积累许多对她很有帮助的经验。伊丽莎白和波姬塔在伯爵宫路[86]的一栋公寓合租了一间地下室,这儿住的大多是比她们肤色深得多的学生。伊丽莎白告诉我,她不太喜欢这地方——她并不歧视印度人,但他们整晚在屋里煮咖喱实在让她受不了;她也不歧视非洲人,但在走廊上,那些非洲人从她身边经过时,总会伸手去摸她的头发。虽然她知道这是为什么,也明白他们并无恶意,可她每次还是会有点儿不自在。不过,伊丽莎白生来一副好脾气,便打算顺着他们,忍受走廊里这些人的骚扰和那群邋遢的邻居,当作海外生活各种经历的一部分。到了六月,她就要回去和父母一起去斯德哥尔摩群岛[87]避暑。她家在那儿有一套度假的房子。

我向伊丽莎白描述了我修道士般清苦的住宿条件,并学着上校夫妇说话的样子告诉她,他们家里不允许男女同居,连他们俩都不可以。这可把她逗乐了。而听到我模仿她用一个调子说英语时,她笑得更欢了。

头几个星期,我和伊丽莎白回到她住的地下室,假装没做爱,波姬塔则假装睡着了。波姬塔身材娇小,长着一头乌发,还有一口(我觉得)十分迷人的龅牙。我们三人先是屏住呼吸,假装什么也没发生。那种感觉太棒了!这种兴奋感丝毫不亚于我们突然摘下面具动起真格时的感觉。自从我动了去午夜太阳餐厅吃午餐的念头之后,生活中的变化让我飘飘然。其实,自从我克服恐惧,走进谢泼德市场去寻找最风骚的妓女那一刻起,这种变化就开始了。我不是和一个瑞典女孩在一起,而是和两个瑞典女孩(或者也可以说,是两个欧洲女孩)干这种不可思议的事,还变得狂妄自大。伊丽莎白正在努力成为我们这场横跨两大洲的婚姻中的罪人,正努力成为我两位妻妾中的一位。而我却没察觉到,她也因此渐渐走向精神崩溃的边缘。

或许因为她本身有些疯狂,我才没发现她崩溃的苗头——她就像个溺水的疯子,为了浮在水面上而一个劲地扑腾。结果,她看上去总是很快乐。她这么疯狂地扑腾,让我误以为她过得很开心。星期天我们三人带着午饭和网球一起去汉普斯特德希斯公园[88]时的确是如此。我教她们“跑垒”,伊丽莎白尖叫欢闹着,被我和波姬塔夹杀[89]撞倒。还有什么能比这让她更开心的呢?她们教我打圆场棒球[90],有点像腾空球[91],也有点像棍子球[92],是一种将这两种球合二为一的运动,她们小时候在斯德哥尔摩上学时经常玩。雨天我们就打牌,金拉米牌[93]或桥牌。她们告诉我,老国王古斯塔夫五世[94]是金拉米牌的狂热爱好者,波姬塔的父母还有她弟弟妹妹也是。伊丽莎白读高中时肯定常和朋友玩桥牌打发上百个下午。她在一旁看我和波姬塔玩了几盘金拉米牌,只用半个小时就学会了。她对我打牌时念的绕口令很感兴趣,而且立马就学会了——就像我八九岁时站在苏打水大王科洛兹脚边学会这个绕口令一样。(我母亲说,科洛兹是皇家匈牙利旅馆历史上最重的客人。他一屁股坐进藤椅,母亲有时都得蒙住眼睛。母亲还说,他在牌桌上总是自言自语,说个没完,是个“常输将军”。)波姬塔发完牌,伊丽莎白闷闷不乐地把手中纸牌的顺序调来调去,还说:“我这双手跟脚似的。”等赢了一盘,亮出得分牌时,她便乐个不停,我也乐个不停。我还听到她问对手:“朋友,这种游戏叫什么名字啊?”她把桥牌里的百搭牌的英文发成“优克”[95]。哦,她太可爱了!她怎么会精神崩溃呢?如果换了我,我可不会崩溃!如果是那样,她怎么还会严肃激烈地和我们讨论二战呢?讨论时我的态度也不怎么温和,我试图告诉这两个假惺惺的中立者,我们小时候整个欧洲都发生了什么。我威胁波姬塔,要把某种观点强加给她,但她仍坚信这场战争是“所有人的错”。但其实,伊丽莎白比波姬塔更激愤(而且更单纯)。难道不是吗?那时我怎么可能会想到,她不仅正面临着精神崩溃,而且还成天在想怎样自杀?

我从陶亭碧搬去她们地下室的第十六天,伊丽莎白撞上了一辆行驶中的卡车。她撞断了胳膊,还患上了轻微脑震荡。我们在给她父母的电报中说这是一次“意外”。过后,我继续把花呢子夹克挂在她的衣橱里,继续在她床上睡下,或者说想尽办法在她床上睡下。事实上,我确信,我还待在那儿是因为以那时受惊吓的状态,我根本没法搬出去住。夜复一夜,我开始在波姬塔的眼皮底下写信,向远在斯德哥尔摩的伊丽莎白解释。我不能一味那样,还得假装坐在打字机前着手准备马上就要上交的冰岛萨迦课的论文,研究因隐喻的过度使用所导致的北欧古诗的式微。但写着写着我就开始向伊丽莎白解释,说我没意识到她只是为了让我高兴,反而傻乎乎地——“不可饶恕地”——以为她同波姬塔和我一样首先是想让自己高兴。在地铁上、酒吧里、课堂上,我都随身带着她到家那天在卧室里给我写的第一封信。我摊平信纸,反反复复阅读那些像小学生写出来的句子。每读一遍,我都会有萨科和万泽提[96]接受审判一样的感觉——我真是个白痴!我怎么这么无情!这么迟钝!“亲爱的大卫!”这是她的开头,接着,她开始用英语解释道,她爱上的是我,而不是吉顿[97]。她写道,之前她和我们俩都上过床,只是因为我要她那么做。她说,我让她做什么她就会做什么……她还用极小的字体补充了一段,如果回到伦敦,她害怕会重蹈覆辙——

我没吉顿那么坚强。我只是软弱的贝顿[98],而且我也拿自己没办法。我就像进了地狱。我爱上了一个人,可我的所作所为却与爱情无关。我似乎都不是人了。我太傻了。我写的英语很蹩脚,对此十分抱歉。但我知道,今生今世我再也不能做我们三个之前做过的那些事了。我这个傻女孩到头来还是明白了一些事。

丁·贝顿

正文下方,还用瑞典语加了句温馨的话:“一千个吻,一千个拥抱。”

我在信中再三向她忏悔,之前忽视了她对我的感情——没发现自己竟然如此爱她!我说这种行为也不可饶恕,我很“伤心”,而且“过意不去”。一想到自己如此糊涂,我差点哭出来。我在信里写到犯这样的糊涂“十分可怕”——我心里真这么想的。不过,我也抓住这次机会,希望我们俩能重新和好。我告诉她,我在学校的公寓找了间寝室(我的确打算过几天去找一间)。从今往后,如果她还愿意给我写信的话,她得把信寄到那儿,而不是寄到老地方,由波姬塔转交……在写这些真挚的辩解请求她原谅时,我内心充满了矛盾,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觉得自己卑鄙可恶,感到十分羞愧懊悔。同时,我坚决认为我没有任何过错。天真、柔弱的伊丽莎白在车道上被卡车撞了,要论其中我的过错,充其量就跟那些凌晨两点还在煮咖喱饭的印度人的过错差不多。波姬塔就没错吗?她本该保护好伊丽莎白,现在却只是在我对面房间的床上躺着学习英语语法。她对我这番自我厌恶无动于衷,也许她是故意装成这样。伊丽莎白被卡车撞断的是胳膊不是脖子,所以她仿佛就可以跟这事撇得一清二白!仿佛伊丽莎白和我们在一起时的所作所为,只是伊丽莎白一个人的责任……不关她什么事……也不关我什么事。但可以肯定的是,和我相比,波姬塔也好不到哪儿去,我们都利用过伊丽莎白没有主见这一弱点。不是吗?伊丽莎白最需要关爱时,她出于本能,会去找波姬塔,而不是来找我。难道不是这样吗?我们常在地上而不是床上玩这种淫乱的游戏。我们筋疲力尽地躺在破地毯上,我麻木的双手伸进她们的小内衣,被这种淫逸带来的满足感冲昏了头脑。而波姬塔始终抱着伊丽莎白的头,轻轻抚摸着她的脸,像慈爱的母亲一样轻轻地哼着摇篮曲。那一刻,我的胳膊、双手和言语似乎不能激起她们任何人的欲望。但做爱时,我的胳膊、双手和语言简直就是她们的一切。等我达到高潮时,这两个女孩却紧紧抱在了一起,如同两个藏在帐篷或树屋里的小伙伴,根本容不下第三个人……

信写了一半,我便丢下笔,跌跌撞撞地跑到大街上,走过了半个伦敦(大概是往索霍区的方向),好让自己缓过神来。那些日子,我像拉斯柯尔尼科夫[99]一样走着,努力想“把事情想清楚”(我承认,我是个傻瓜威尔逊[100]式的拉斯柯尔尼科夫)。也就是说,如有可能,我该像波姬塔一样对待这场突发事件。然而我似乎无法像她那样沉着冷静——或者说,如果那是一种本事的话,我拿不出那种本事。既然如此,如果我站在她的立场上来思考这个问题,那会怎样呢?对!用我这个富布赖特学者的脑子想一想——它在这儿倒派上了用场!真见鬼!想想清楚吧!没那么难吧!你并不是为了让自己变成圣人而与这两个女孩上床的!绝不是!你没有为取悦家中年迈的父母而编造过去做过的一切!绝对没有!要么回去和斯尔凯·沃尔什玩拍掌舞,要么待在老地方,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你要知道,波姬塔也是人啊。她意志坚强,理智沉稳(如果这是意志坚强理智沉稳的话)。她又不是三四岁的孩子,大哭大闹不会讨人喜欢!调皮的小男孩也不讨人喜欢!伊丽莎白说得太对了:吉顿就是吉顿,贝顿就是贝顿。现在你也该是你自己了。

我就这样“把事情想清楚”了。没过多久,我不再沉湎于对那晚的回忆之中。那晚,我和波姬塔穷追不舍地逼问伊丽莎白之前就相互盘问过的一些问题:她心里最想要什么?什么事她只敢想,却从没勇气自己去做或让别人对她做?“伊丽莎白,你有什么从没向别人或者自己承认的事吗?”我们三人躺在地上,盖着那条从床上拽下来的毯子,伊丽莎白十指紧紧拽着毯子,开始轻声哭泣。她用她那动听悦耳的迷人的英语承认,她希望弯着腰趴在椅子上,有人在她背后和她做爱。

她的回答并不让我满意。后来我继续向她施压,接着问:“还有别的吗?还有更多的愿望吗?那算不了什么!”就在这时,她终于控制不住了,“坦白”说她想让我绑住她的四肢,照她说的那样和她做爱。也许她真这么想过,也许没有……

穿过皮卡迪利大街[101],我又构思好了另一段道德反思,准备写进下一封信中教育我无辜的受害者——还有我自己。其实,我正在绞尽脑汁,用尽我的智慧——也在回顾我读过的所有文章和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思考我是否真是一个被基督徒称作邪恶、被我称作没人性的人。“即使你真的想做你告诉我们的那些事,有哪条法律规定内心的欲望必须立刻得到满足呢?……”我们用我的皮带和波姬塔的背包肩带把伊丽莎白绑在直背椅上。她又一次流泪了,波姬塔摸着她的脸颊问道,“贝顿,你想现在就停下来吗?”但伊丽莎白琥珀色的披肩长发在她裸露的后背甩来甩去,她一个劲地摇头反抗。我想,她在和谁较劲呢?跟什么事较劲呢?为什么呢?我真是一点儿都不了解她啊!“不,”伊丽莎白轻声说。自始至终她只说了这一个字。“不要停下来吗?”我问。“还是不要继续?伊丽莎白,你明白我的意思吗——?用瑞典语问她,问她——”但她的回答只有一个“不”字。“不”,“不”,还是“不”!于是,我按她刚开始的要求继续做爱,因为我多少相信是她命令我那么做的。伊丽莎白在流泪,波姬塔在一旁看着她。我们三个发出狗一样的喘气声,这一切让我兴奋不已,所有的不情愿都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知道我什么都可以做,我知道我想那么做,我知道我会那么做!干吗不来四个女孩、五个女孩——“……只有邪恶的人才会认为他的欲望必须立刻得到满足。可是,我最可爱、最亲爱、最心爱的女孩,这只是我们三个同意并决定的生活法则!”这时,我在格雷克大街的一个长廊里,最终决定不再去考虑下封信中给伊丽莎白写什么,不再继续无休止地谈论我的罪过,也不再去想让人捉摸不透的波姬塔。她就不后悔吗?她就不羞愧吗?难道她不忠诚吗?她就没有底线吗?现在,波姬塔肯定已经看过了我留在好利获得牌[102]打字机上那封还没写完的信。这封信肯定会让她发现我是个多么老谋深算的苏丹[103]。

在一家中国人开的洗衣房楼上的小房间里,我找了个开价三十先令的妓女碰碰运气。人们叫她妓女特瑞。她是伦敦东区的挤奶工,已经人老珠黄了。她说我是个“性感的杂种”。我简直不敢相信,她这样的大胆风骚曾让我精液暴增。但现在,特瑞这本事已经不管用了。她把收集的那一大堆下流的照片拿给我看,告诉我她会怎样与我做爱。她的想象力绝不亚于勃朗宁夫人[104]。她甚至还对我那玩意儿有多长、有多粗、上次勃起时插了多深大赞一番。之后,她大干了十五分钟,但我那玩意儿却软绵绵地躺在那儿,没什么反应。“对不住喽,美国伙计!你今晚好像有点困啊!”我只好像特瑞这样轻声细语地自我安慰。我穿过伦敦,直奔我们的地下室,路上仍在回想那天我是否做了什么邪恶的事。

事实证明,要是把这些心思全用来研究十二世纪后半叶冰岛隐喻的滥用情况,我也许会过得更好一些。眼下,那才是我该搞清楚的东西。可是,我却成天往斯德哥尔摩寄信。在那一封封啰嗦冗长的信里,我什么都弄不清楚,甚至都不知道是否能弄清楚。最后,我向研讨小组宣读了我的论文,而导师却因为这篇论文让我下课后去他办公室。他请我坐下,略带讽刺地问:“告诉我,凯普什先生,你确定你认真研究了冰岛诗歌吗?”

老师严厉批评了我!这真不可思议!如同我和两个女孩共处一室的那十六天一样让人难以想象!如同伊丽莎白·艾维尔斯科企图自杀那样难以置信!这样的批评让我不知所措、羞愧难当(尤其是在我设想自己如果是伊丽莎白家的律师会对自己做出什么控告时)。我没脸回去上研讨班;导师留言让我去解释逃课的原因,我却像路易斯·耶利内克一样,理都没理他。我能这样吗?这样下去我会挂科的。上帝啊,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呢?

下面是接下来发生的事。

一晚,波姬塔告诉我,当我像“堕落的牧师”一样沮丧地躺在伊丽莎白床上时,她也在做一件“有点堕落”的事。事实上,那发生在两年前。那时她刚到伦敦,有点儿消化不良,便去看医生。医生说她需要做个阴道涂片才能诊断。他让她脱掉衣服,躺到诊疗台上。接着,不知道他是用手还是什么仪器,开始在她双腿间按摩。当时她惊呆了,她到现在还没搞清楚到底他用的是什么。“请问,您在做什么?”她问道。波姬塔说,这个医生竟然有脸回答:“喂,你以为我喜欢这样做吗?我的背部有毛病,亲爱的。这个姿势对我这毛病一点好处都没有。但只有这样才能取到涂片样本。”“你就顺着他吗?”“我不知道还能做什么。我怎么才能让他停下来呢?你知道,我那时到这儿才三天,我有点儿害怕,而且不确定是否听懂了他的英语。他确实像个医生,又高又帅,心肠也好,穿着也很体面。我以为这儿可能就是这么做的。他不停地问我,‘亲爱的,有反应了吗?’一开始我还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然后我就穿上衣服出去了。候诊室里还有病人和一个护士……他开了一张两几尼[105]的账单。”“是吗?那你付钱了?”我问。“没有。”“然后呢?”我问道,我既怀疑又兴奋。“上个月,”波姬塔不紧不慢地用英语说,比平时说得更从容,“我又去找他了。我一直都在想这件事。你在给贝顿写信时,我心里就在想这些。”我在想那是不是真的。她说的是真话吗?“然后呢?”我问。“现在我每周会去一次他办公室。在午饭时间。”“他对你手淫?你由着他对你手淫?”“是的。”“真的吗,吉顿?”“我闭上眼睛,他就用手对我那样。”“那——然后呢?”“我穿上衣服,回到公园。”我正期盼听到更多、更耸人听闻的故事——但没有了。他对她手淫,然后就让她走了。这可能吗?真有这事吗?“他叫什么名字?办公室在哪儿?”让我惊讶的是,波姬塔竟毫不犹豫地告诉了我。

我看了会儿《亚瑟王传奇和克雷蒂安·德·特鲁瓦》[106],却一段也看不懂(有人告诉我,这本书是我正在撰写的另一篇论文的宝贵资源)。过了几个小时,我冲向大街尽头的公用电话亭,在黄页里找那位医生的名字。结果我找到了!他在邦普顿路!我明早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给他。我会警告说(也许会模仿瑞典口音),“利医生,你给我当心点!你最好别碰那些外国小女孩!不然就有你苦头吃的!”不过,我好像并不是真想去教训那个好色的医生,而是想(尽我所能)去查证波姬塔说的是不是实话。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是否希望她说的是实话。如果她在撒谎,那不是对我更好吗?

回到公寓后,我扒光了她的衣服。她没反抗,而是乖乖地听我的话——“听话”简直就是她的代名词!我们俩气喘吁吁,真是烈火干柴。我穿着衣服,她一丝不挂。我说她是个小骚货,她求我拽她的头发。我不知道她想让我用多大力气——从来没人向我提过这种要求。去年春天我还在斯尔凯宿舍的洗衣房里亲吻她的肚脐。天哪,我现在竟然变成这样了!“让我感觉到你在这儿,”她大喊——“再用点儿力!”“这样吗?”“对!”“是这样吗,我的骚货?波姬塔,我下流的小骚货!”“啊,对!啊,是的,是的!”

一小时前,我还在担心我可能要再过几十年才能勃起,害怕如果这就是对我的惩罚,我可能要经受一辈子。如今这充满激情的一夜让我发现我的精力竟能如此旺盛,这是我从未想过的。或许这是因为我以前认识的和我年龄相仿的女孩都会把这种强制性行为当作暴力。我整天想着怎么用甜言蜜语去诱惑哄骗女生,怎么低声下气地乞求寻欢作乐,结果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可以这样擒获对方,或者也希望被对方擒获。我叉开双腿,骑在她头上,把我那玩意儿塞进她嘴里。似乎那玩意儿瞬间变成了一根救命稻草,防止她窒息而死。其实,她也会因为那玩意儿而窒息。我就像她的马鞍,她坐在我脸上,骑啊骑啊骑。“跟我说话!”波姬塔喊道,“我喜欢听别人说话!各种各样的事都想听!”第二天早上,我们俩对头天晚上说过的话和做过的事一点儿都不后悔——一点儿都不。“我们俩好像是一类人,”我说。她笑着说,“我早就知道了。”“所以我留在这儿,你知道的。”“是啊,”她回答说,“我知道。”

可是,我还在给伊丽莎白写信(不过不再当着波姬塔的面)。她的回信会寄到我一个美国朋友学校的宿舍,然后由他转交给我。伊丽莎白寄了张照片给我,让我看她胳膊上的石膏已拆掉了。在照片背面,她还写着“我”这个字。我立刻写信感谢她寄来照片告诉我她已痊愈,又恢复了健康。我告诉她,我正在学习瑞典语语法,每周还会在查令十字路口买一张《瑞典日报》,在她送我的那本瑞—英袖珍词典帮助下坚持阅读头版新闻。虽然我尝试翻译的报纸其实是波姬塔买的,但我写信给伊丽莎白时却说我这么做是为了她、为了我们的未来。这样,我将来才能娶她,才能在她家乡定居,才能在那儿教美国文学——事实上,我原本打算利用翻译报纸的这段时间来研究埃达[107]。是的,我相信我有一天会爱上这个女孩。她脖子上总是挂着装有她父亲照片的盒式项链……实际上,我可能已经爱上她了。光是她的脸蛋就那么惹人喜爱!看看,我告诉自己——看看,你这个白痴!她有着白得不能再白的牙齿、红润的圆脸蛋、大大的蓝眼睛、红琥珀色的头发。在我收到那本写着“我给你”的袖珍词典的晚上,我曾告诉她,她的头发最适合用英语中“秀发”这个童话里的词来描述,如诗一般优美。她查过词典告诉我,她的鼻子最适合用英语中“普通”这个词来描述。“像个乡下女孩的鼻子,”她说,“就像你在花园里种下去能长出郁金香的那种东西。”“不太像。”“你们把那玩意儿叫什么?”“郁金香球根。”“对。等我四十岁时,这个郁金香球根鼻子会让我看起来很恐怖。”这鼻子不过是数百万鼻子中的一个,它长在伊丽莎白的脸上,既不高傲,又不做作,十分迷人。哦,她的脸上洋溢着孩子般的快乐,多可爱啊!她的笑容天真无邪,心地纯洁善良!这个女孩说一句“我这双手跟脚似的”就能把我迷倒。哦,一个天真纯洁的人是多迷人啊!她那没有疑心、深信他人的表情,每次都让我措手不及、惊讶不已!

看着她的照片,我可以兴奋起来。然而,在我的访学生涯中继续同我大胆玩性爱游戏的却是苗条娇小的波姬塔。这个女孩远不如伊丽莎白那么天真、那么文弱——她敢于直面这个世界。她长着一张像狐狸一样的小脸,鼻子尖尖的,很漂亮,上嘴唇微微突出,还有一张“蓄势待发”的嘴,随时准备在必要时回应别人的攻击或向别人发起攻击。

当然,波姬塔在格林公园四处给路人出租躺椅,几乎每天都会遇上向她献殷勤的男人。有些是来伦敦旅游的,有些是在午饭时分出门溜达的,有些是下班后赶回家去见妻子、孩子的。正因为与这些人相遇让她觉得非常快乐兴奋,她才决定在一年休学期满后不再回乌普萨拉大学,也放弃了在伦敦的学业。“我觉得这样能把英语学得更好,”波姬塔说。

三月的一个下午,伦敦阴沉沉的上空突然出了太阳。我乘地铁来到公园,坐在树下,在几百码外望着她。一位年龄几乎是我三倍的先生靠在躺椅上,波姬塔在和他聊天。聊了差不多一小时,这位先生起身朝她彬彬有礼地鞠了个躬,然后离开了。她认识这个人吗?这个人是从她老家来的吗?还是邦普顿路上的那个利医生呢?我有一个星期差不多每天下午都瞒着她来到公园,躲在树阴下监视她工作。每当我看见波姬塔站在躺椅边和坐着的男人聊天时,我都会异常兴奋,一开始我对自己这种行为很惊讶。当然,他们只是在聊天而已,我看到的就是这些。我从没看见哪个男人碰过波姬塔,也没看见波姬塔碰过他们。而且我基本上可以肯定她下班后没跟那些男人一起走,没和他们去约会。但让我兴奋的是她可能会去,她可以去……如果我提议让她去的话,她可能真会那么做。“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啊?”有天她在吃晚饭时说。“葡萄牙海军部队的所有士兵都来了。哇哦!他们多男人啊!”但如果我说……

没过几周,有天晚上,她的话吓了我一大跳。“你知道今天谁来看我了吗?艾维尔斯科先生。”“谁?”“贝顿的父亲。”我想:他们发现我的信了!哦,我干吗要在信里说把她的手绑在椅子上这种事呢?他们是来找我的,这两家人!“他是来这儿看你的吗?”“他知道我在哪儿上班,”波姬塔说,“所以他去了那儿。”波姬塔在骗我吗?她又在做什么“有点堕落”的事吗?但她怎么可能知道我一直害怕伊丽莎白崩溃后告发我们,怕她父亲带着伦敦警察厅的警探,或者拿着鞭子,过来抓我呢……“他来伦敦做什么,吉顿?”“哦,那是他的事——我不知道。他只是来公园跟我打个招呼。”那你跟他去他宾馆的房间了吗,吉顿?你会和伊丽莎白的父亲做爱吗?他不会就是在三月那个晴朗的下午向你鞠躬告别的那个相貌堂堂的高个子先生吧?还是几个月前我看见的那个让你听得入神的老男人呢?还是那个喜欢在办公室对你动手动脚的医生呢?那个男人到底跟你都说了什么?什么话题能让你听得这么入神呢?

我不知道该想些什么,所以我什么都想。

后来在床上,她想听“各种各样的事”兴奋一下。我差点就要问她:“你会和艾维尔斯科先生上床吗?如果我让你和一个水手上床,你会听我的吗?你会为了挣钱和别人上床吗?”但我没问,不单单是因为害怕她回答“我会”(那么说能让她兴奋的话,她可能真会那么回答),而且因为我可能会接着说:“那就去吧,我的小骚货。”

这个学期结束后,波姬塔和我搭便车去欧洲大陆旅行。我们白天去博物馆和大教堂,天黑后就去咖啡馆、地窖和酒店,在来来往往的女孩中寻找目标。在伦敦时,我想怂恿她去宾馆找艾维尔斯科先生,当时我还有些犹豫,但这次带着她重操旧业,我却毫无这种感觉。伊丽莎白离开后的几个月,“另一个女孩”一直是我们用来唤起对方兴致的“东西”之一。事实上,这次度假的目的之一就是去找另一个女孩。我们寻找女孩的本事并不差,一点儿也不差。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分头行动,无论是波姬塔还是我,谁都没那么狡猾,也没那么勇敢;但两人如果凑到一起,在相互影响之下,大家都会变得更加放纵大胆。夜复一夜,我们引诱陌生女孩的手段越来越高明。然而,不管我们联合行动的手段有多高明、多专业,当我们成功找到愿意合作的第三者,同意找个安静点的地方聊天时,我却似乎变得有些心虚了,还有些晕头转向。我十分佩服波姬塔。她走在街上只要发现有敢来看究竟的年轻学生,就大胆伸手去撩那学生脸上的头发。尽管如此,波姬塔告诉我,她也会出现类似症状。是的,看见我的同伴这么勇敢自信,我便恢复了以前可以不偏不倚地周旋于两个女孩之间的本领。我一手搂着一个女孩,声音不再颤抖了,而是带着一丝世故的讽刺和友善说:“朋友们,我们走吧——来吧!”我正在思考一个已让我苦苦思索了几个月的问题:这是真的吗?这种事也能发生吗?我钱包里除了伊丽莎白本人的照片外,还装着她家海边房子的照片。在得知我糟糕的考分后,和波姬塔登上海陆联运列车[108]之前,我收到了这张照片。伊丽莎白邀我去特朗霍门小岛[109]看她,说我想在岛上待多久都行。干吗不去呢?然后和她在那儿结婚!她父亲什么都不知道,也永远不会知道。鞭子、侦探、报复性谋杀的狂怒场景、让我赔偿对他女儿的所作所为的秘密计划——这些都是我在胡思乱想而已。为什么不往好的方面想呢?为什么不可以想象我和伊丽莎白一起划船经过高大的松树和布满岩石的海滩,一路沿小岛划到瓦克斯尔摩[110]渡轮每天停靠的码头呢?为什么不可以想象我们带着牛奶和信件坐船回去时,她家人微笑着朝我们招手的场景呢?为什么不可以想象可爱的伊丽莎白怀着我们第一个瑞典犹太混血的孩子,坐在艾维尔斯科家空荡荡的红房子门廊里的情形呢?是啊,我既能享受伊丽莎白对我神奇而温暖的爱,又能见识波姬塔神奇而惊人的胆量,这两样我想要哪个就可以有哪个。难道那不神奇吗?要么是熊熊燃烧的火炉,要么是舒舒服服的壁炉!啊!都说年轻时充满了各种可能想必就是这个意思。

还有更多年轻时可能发生的事。在巴黎,我们来到离巴士底狱[111]不远的一个酒吧。那位声名狼藉的侯爵[112]曾因其卑鄙无耻的罪行在巴士底狱受到惩罚。在酒吧里,一个妓女和我们坐在一个角落。她一边用法语拿我的平头开玩笑,一边在桌子底下抚摸着波姬塔。我一只手也在桌子下面摸来摸去。大家聊得正欢时,一个男人冒了出来。他训斥我对年轻妻子的侮辱行为。我立马站起来,心怦怦直跳;我告诉他我们不是夫妻,我们是学生,用不着别人管我们做什么。虽然我发音标准、语法准确,但他却从工作服里抽出一把榔头挥到半空。“畜生!”他大喊。“你这个蠢货!”我拉着波姬塔撒腿就跑。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跑起来这么拼命。

我们并没讨论这个月过后还会发生什么。但每个人都在想:已经发生了这么多,还能发生什么呢?我想,我会独自回到美国继续我的学业,这次我会认真学习。而波姬塔在想,我走的时候,她会收拾行李跟我一起走。她父母知道她打算去美国学习一年,显然他们已经同意了。即使他们不同意,波姬塔也很可能会率性而为。

当我在预演那段迟早要发生的艰难对话时,我发现我听起来确实没底气,支支吾吾的。我说的没一句是对的,而她说的没一句是错的——不过,这段对话是我自己编的。“我要去斯坦福了。我要回去攻读学位。”“然后呢?”“学校对我来说就是场噩梦,吉顿。我以前从没经历过这些。我把这次富布赖特访学机会彻底搞砸了。”“嗯?”“至于我们俩——”“嗯?”“我觉得我们俩没有未来。你觉得呢?我是说我们可能永远无法恢复正常的性爱关系。那在我们身上永远不可能——我们的期望值都太高了。我们玩得太过火了,再也回不去了。”“是吗?”“我觉得是,是的。”“但这不是我一个人这么认为的,你是知道的。”“我没说你一个人那么认为。”“那我们以后别玩得太过火。”“可我们做不到。哦,别这样,你知道的。”“但你要我做什么我都照做了。”“再也不可能这样了。你的意思是我一直在控制你吗?你的意思是你是被我毁掉的另一个伊丽莎白吗?”她露出迷人的龅牙,莞尔一笑。“那谁是另一个伊丽莎白呢?”她问。“你吗?哦,那是你说的,可事实并非如此。你生来就是个嫖客,你注定要和好多女人上床的。你甚至有点像强奸犯——”“好吧!也许我已改变主意了,也许是我太傻,才说出了这种话。”“你怎么能改变你的本性呢?”她问。

事实上,尽管她再三好言挽留,但如果我真想回去认真完成学业的话,几乎用不着无助地、傻傻地拼命冲破这些阻碍。不,要摆脱她这个人和我们纵情淫逸、脱离实际的生活,用不着对我的“本性”展开激烈辩论,至少当时在那里还用不着。我们在塞纳河谷[113]的一个小镇租了个房间过夜,那儿距鲁昂[114]大概三十公里。我本打算第二天去鲁昂参观福楼拜的出生地。我们脱衣服上床时,“加利福尼亚”这个词突然让她想起十来岁时做过的那些不着边际的梦。她开始回忆起那些梦来:敞篷汽车、百万富翁、詹姆斯·迪恩[115]。我打断她,“我要一个人去加利福尼亚。我自己去——就我一个人。”

几分钟后,她重新穿好衣服,整理好背包准备上路。天哪,她比我想象的还要大胆!世上能有几个这样的女孩呢?虽然她什么都做得出,但又和我一样理智。理智、聪明、勇敢、冷静——而且风骚到了极点!这正是我一直想要的。我为什么还要逃走呢?凭什么呢?为了做更多关于亚瑟王传奇和冰岛萨迦的研究吗?要是我把伊丽莎白的信和照片从口袋里扔掉,不再对伊丽莎白的父亲胡思乱想——要是我完全放纵自己,与现在陪伴我的人尽情享受眼前拥有的一切,任由我的性子那该多好。“别傻了,”我说,“都几点了?你去哪儿找住的地方?哦,见鬼。吉顿,我必须一个人去加利福尼亚!我得回去学习了!”

听了这些,她既没哭,也没发脾气,更没对我冷嘲热讽。她不怎么看得起我这个无耻的色情狂。她在门口说:“我以前怎么会那么喜欢你呢?你不过就是个小男人而已。”她对我就做了这么些评论。显然,为了给自己留点面子,她只能说这么多。想玩女人,寻花问柳,我这毛头小子还嫩着呢。我不是个描写色狼和荡妇的早熟剧作家,也不是个没经验的强奸犯——都不是,我只是一个“小男人”。接着,她轻轻地、非常轻地随手关上了门,以免吵醒房东一家(其实这女孩彬彬有礼、尊敬他人、待人友善、家教良好。父亲是斯德哥尔摩的医生。但是,有人拽她头发时,她就会发出呻吟;身上有点疼痛时,她就会大呼小叫。她在黑黢黢的低档酒吧里表现出男人般的自信,在路边壮着胆子搭便车时表现出非凡的胆量。她竟然觉得自己有不可侵犯的权利,所以她为所欲为。她从不自责,也从不怀疑自己,这让我对她痴迷不已)。

是的,年轻的波姬塔·斯万斯特罗姆和大卫·凯普什就那样轻轻松松地甩掉了对方。但对凯普什来说,“甩掉”他的本性可能是件更困难的事,因为年轻的凯普什似乎还不太清楚他的本性究竟是怎样的。他整夜都睡不着,脑子里一直想着要是波姬塔天亮前偷偷溜回来的话他该怎么办。他在考虑是不是该起来把门锁上。天亮了。后来,到了中午,还是没见她人。她不在雷安德利斯[116],也不在鲁昂——不在大时钟[117]那儿,不在大教堂[118]。也不在福楼拜的出生地或圣女贞德被处以火刑的地方。他在想,以后是否还能碰到她那样的人,是否还能有那样激动人心的经历。

几年后,海伦·柏德出现了。那时,我比较文学专业研究生的学习快结束了,我对自己能有如此决心完成学业好不得意。我常会出现厌倦、不安和焦躁。而且内心越发强烈的窘迫感总是不断提醒我,这把年纪还坐在书桌前参加考试实在太不合适了。一路走来,每个学期我都差点因此放弃学业。现在,胜利在望。忙完一天后,我边冲凉边大声夸自己,几句简单的“我做到了”、“我终于坚持下来了”让我激动不已,仿佛这是通过论文答辩必须攀越的马特洪峰[119]似的。和波姬塔在一起的那年,我意识到面对最令人迷乱消沉的诱惑,我极易受到影响;要想收获持久的感情,我必须克服这个毛病。早在我们在鲁昂郊外的那晚,我就意识到这些诱惑对我没任何好处。因为我知道,既然可以和波姬塔玩得这么过火,那我可能会做出更出格的事来——我不止一次想象她和其他男人在一起,想象她把钱装进口袋带回家,这种兴奋感让我难以忘怀……但我会这么轻易地做出那种事吗?其实我已成了波姬塔的皮条客吧?好吧,不管我干这行有多大的天分,研究生院肯定没鼓励过我那么干……是的,在我学业上的这场战斗即将胜利时,我找到了一份像样的工作,我感到无比欣慰——我为自己能有这样的本事而深深感动。然后,海伦就出现了。她举了个例子,讲了一大通,说我上当了,完全搞错了。难道我是为了永远不忘她指出了我犯下的错误才娶她的吗?

她的勇敢和我当时不同——事实上,和我完全相反,这让我很震惊。她十八岁在南加州大学待了一年,之后就和一个年龄是她两倍的记者私奔去了香港。这个记者同他的妻子和三个孩子一起住在那儿。她凭着令人惊艳的长相、勇敢的胆量、浪漫的气质,就和他远走高飞了。她丢下了学业,抛弃了男友,放弃了每周的补贴,对为她担惊受怕、丢尽了面子的家人一句对不起也没说,也没作任何解释(整整一星期,家人都以为她被绑架或谋杀了)。她匆匆离开,去追寻一种比大二在女生联谊会更刺激的生活。她的确过上了这种生活——只是最近又放弃了。

我得知,就在六个月前,她放弃了八年前追求过的一切,回到加利福尼亚开始新生活。她曾徜徉于名胜古迹之中,感受过无名之地迷人的异域风情。如今,她放弃了这一切欢乐和兴奋。“我希望再也别过以前那种日子了,”这是那天晚上我们在派对上见面时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那个派对由一群富有的年轻人举办,他们赞助了旧金山一本名叫《关于艺术》的新杂志。我发现海伦很愿意和大家分享她的经历,一点儿都不难为情。被介绍认识后,我竟然厚着脸皮告诉她,为了在这间屋子里转悠的上百人中找到她,我悄悄离开了与我同来的那个女孩。我问了她一连串问题——“为什么”、“什么时候”、“怎么样”。她都一一作答。“为什么?”我问,这是第一个问题。“这一年你是怎么过的?出什么事了?”“首先,自从离开学校这个牢笼,我在什么地方都没待过半年以上。”“那你为什么要回来呢?”“男人,爱情。什么都不靠谱。”我立马觉得她这种“坦诚”是受通俗杂志的影响——还有她对男女乱交的偏好,她对乱交可不是一点点喜欢。哦,天哪!我心想,她这么漂亮,还这么多愁善感。从她接下来讲的那些故事中似乎可以推测到,她已谈过五十次恋爱了——她已上过五十条帆船,和那些经常送她古式珠宝的已婚男人在中国海[120]上航行。“喂,”她大概已经知道我会怎样看待这种生活方式,“你干吗对激情那么反感呢?干吗故意装得那么冷漠无欲呢,凯普什先生?你想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这不是在告诉你嘛!”“你的故事简直就是一部萨迦[121]。”我说。她笑着问,“为什么不能是萨迦呢?我认为说它是一部萨迦是再合适不过的了。你说啊!你究竟为什么对激情那么反感呢?它曾让你受过什么伤害吗?或者我是不是该问,它给你带来过什么好处吗?”“现在,我只想问,过去的经历给你带来什么收获,或者什么遗憾。”“都不错!都挺好!反正,没什么不可告人的。”“那你为什么会来这儿呢?干吗不在那儿疯狂地享受生活呢?”海伦并没有为保护自己而对我冷嘲热讽,可能正是这点让我不再那么话中带刺。我发现她不仅外表令人惊艳,而且说话实在。她就在这儿,和我待在一起,如果我想的话,也许她会成为我的女人。“因为,”海伦回答,“因为,”她告诉我,“我已不再年轻。”

海伦二十六岁就觉得自己不再年轻。而那晚我约来的那位二十四岁的博士生在路上却说当天下午在图书馆整理索引卡时,她一直在思考她的生活是否已经真正开始,什么时候才能开始。最后,那个博士生一个人怒气冲冲地离开了派对。

我问海伦回来后过得怎样。当时我们已经离开了派对,去了附近的一个酒吧,面对面坐着。她比我主动,早就甩掉了参加派对的同伴。如果我想让她……可是我想吗?我应该吗?我还是先听听她逃回来之后过得怎样吧。当然,对我而言,我逃回来,获得更多的是解脱,而不是失望,因为我毕竟只在外漂泊了一年。“哦,我和我可怜的母亲签了‘停战协议’,我的小妹妹们像追电影明星一样围着我,而家里其他人都目瞪口呆。有教养的共和党女孩可不会像我这样做。但从尼泊尔到新加坡,我去过的所有地方碰到的都是像我这样的人。要知道,在那儿有一群我们这样的人。我敢说,那架从仰光[122]到曼德勒[123]的破飞机上,基本上有一半女孩是从谢克海茨[124]过来的。”“那你现在在做什么呢?”“我先得想办法让自己别再哭了。刚回来的几个月我每天都哭。现在好像已经过去了。但老实说,早上醒来的那种感觉让我觉得和流泪差不多。因为过去那一切都太美好了!生活在那么美好的世界里——真令人陶醉!我一直陶醉在那种生活中。我每年春天都会去吴哥[125]。在泰国时,我们和一位拥有大象的贵族从曼谷飞到清迈[126]。你真该看看他和大象在一起的样子。一个板栗色皮肤的小老头像只蜘蛛似的走在一群庞大的动物中间。它们一只耳朵就可以把他裹两圈。它们相互叫唤,而他却若无其事地一个劲儿地往前走。你可能觉得你看到的东西就只是你看到的那样。不过,我可不这么想。我当时想,‘事情就是这样。’在香港,我常常坐帆船去接我朋友下班。他早上和船童坐船去上班,晚上我们再一起坐船回家。我们在美国的驱逐舰和平底帆船之间航行。”“殖民生活还是不错的嘛!难怪他们不愿放弃对那些国家的统治!但我还是想不通,你到底为什么回来了呢?”

虽然我看见她的床头柜上摆着象牙佛像微雕、玉雕制品和一排公鸡形状的鸦片秤砣[127],但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我还是不敢相信她真有过这样的经历。清迈、仰光、新加坡、曼德勒……为什么不干脆到木星、火星上去呢?可以肯定的是,我知道这些地方在兰德·麦克奈利[128]地图上确实存在。我在地图上寻找她走过的路线,就像我为查证波姬塔的那次遭遇去翻伦敦的黄页一样。我第一次看到这些地名是在康拉德[129]的小说里。当然我也知道,那些选择去陌生城市寻求理想生活的“人物”确实存在……可为什么这些还不能让我完全相信,活生生的海伦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呢?是因为我和她在一起吗?这个难以置信的角色到底是戴着钻石耳环的海伦,还是我这个尽职尽责、穿免烫防皱西装的研究生助教呢?

我有些怀疑、甚至鄙视她那份恬静和女人味。更确切地说,是她对自己眼睛、鼻子、脖子、胸部、臀部、大腿的那种过度自信——为什么在她眼中,连她的脚都那么诱人,那么值得骄傲、值得炫耀呢?她这种贵族气质到底是哪儿来的呢?她肌肤滑嫩,四肢纤细,长着宽宽的嘴和大大的眼睛。她的眼睑上涂了浅绿色的眼影,鼻尖正中凹下去一块,她眼都不眨地把它称作“佛兰芒人[130]”的鼻子。似乎这一切都散发着贵族气质。我很受不了像她这样有点姿色就充满成就感的自负女人。不管是在锡拉丘兹大学那些不想和我“发生那种关系”的本科生,还是那个渴望通过满足肉欲来获得所有刺激感的波姬塔·斯万斯特罗姆,我认识的都是些不过分在乎外表的年轻女人,或者至少她们觉得不该表现得太在乎。的确如此:波姬塔非常清楚,短头发可以在不经意间提升气质,但她似乎每天早晨并不会花太多精力去思考如何打扮她那不施粉黛的脸。伊丽莎白和海伦一样有一头美丽动人的飘逸长发。不过伊丽莎白只是让它自然地披在后背上,她从六岁开始就是这种发型。然而,海伦的发色和爱尔兰长毛猎犬的毛色很像,不过她觉得她每根头发都与众不同,每根头发都像皇冠、尖塔或光环一样。她不是简单地把头发装饰一番、梳得更漂亮一些,而是在向人们暗示着什么。也许这正反映出我见识有多肤浅,反映出我已变得多落伍,或者这也真实地反映出她的名媛气质。她将自己看作一尊用百磅玉石雕刻而成的圣物,这种名媛气质便由此而来。她的眼睛没伊丽莎白的那么大,也没那么蓝。但当她将头发盘在脑后,在睫毛上画上黑色眼线,当她早晨戴上几串手镯,像卡门[131]一样在腰间系上一条流苏丝巾出门去买橙子做早饭时,这些还是对我起作用了。还远远不止这些。我一开始就招架不住女人的美貌。但海伦的美貌不仅勾起了我的兴趣和欲望,也让我感到担忧。我越发强烈地怀疑她——她自信地认为自己很可爱,无人能及,对此我心悦诚服,然而,我却怀疑她的优越感和地位是她自己想象出来的。我觉得,这些有时是她对自己和经历过于庸俗的认识,但依然很迷人,充满诱惑。就我所知,她也许是对的。

“为什么?”我还在追问。她自称是传奇人物,把她的过去描述成亚洲的传奇故事。显然,我依然非常想知道,她说的这些到底有多少是编出来的。“那你为什么放弃了安逸的海外殖民生活呢,海伦?”“我必须放弃。”“因为继承的那些钱够你独立生活了吗?”“每年才六千美元,大卫。哎呀,我相信一个大学老师省吃俭用也能攒到那么多。”“我只是想说,你可能已经认识到人不可能永远拥有青春和美貌。”“你瞧,我那时是个孩子,对学校毫无概念。我家和其他任何人的家一样——温馨、简单、平凡。这些年来,我们在芬山庄园路十八号过着平静的日子。只有在吃饭时这种平静才会被打破。每晚吃甜点时,我父亲都会问,‘没别的了吗?’母亲就忍不住流泪。后来,我十八岁时,遇到了一个成年男人。他英俊潇洒、谈吐不凡,可以教我许多东西。他了解我的一切,这点其他人根本做不到;而且他举止优雅,绝对不是残酷专横的人。我爱上了他,是的,在两星期内。事情就这样发生了,这种事也不是只发生在小女生身上。他说,‘为什么不跟我一起回去呢?’我同意了,然后就走了。”“坐破飞机的那次吗?”“不是那次。我们在太平洋上吃着法国肉馅饼,在头等舱的厕所里口交。我跟你说,刚开始的六个月,我过得并不开心。我现在一点也不怀念那六个月。要知道,我只是个在帕萨迪纳[132]长大的孩子,就是这样,真的;我穿着格子裙和平底鞋——而我朋友的孩子都快和我差不多大了。他们虽然神经兮兮的,但实际上就和我差不多大。我连拿筷子吃饭都学不会,我害怕极了。记得有天晚上,我第一次去参加大型鸦片派对。不知怎的,我和四个疯狂的男同性恋坐在一辆豪华轿车里——他们四个是英国人,穿着长袍和金黄色的拖鞋。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太不可思议了,’我不停地说,‘太不可思议了。’其中最胖的那个英国人透过长柄眼镜低头看着我说,‘这当然很不可思议,宝贝儿。你才十九岁。’我这才闭上嘴不再说了。”“可是你又回来了。为什么?”“我没法融入那种环境。”“那个男人是谁呢?”“哦,你可真是现实社会中的好学生啊,大卫!”“错!那都是从托尔斯泰的作品中学会的。”

我拿《安娜·卡列尼娜》给她读。她说:“不错——不过,谢天谢地,他不是个渥伦斯基[133]。朋友,满世界都是渥伦斯基这种让你伤心的人。其实,他这个男人很像卡列宁[134]。但一点儿都不可怜,这是我要补充的。”我并没马上回答她这番话,而是在想:她如此看待这个著名的三角关系,这种观点太新颖了!“另一个丈夫,”我说。“你只是弄明白了一半。”“听起来很玄乎,像一出跌宕起伏的戏剧。也许你该把这些全都写下来。”“也许你该休息休息,别再读书上那些东西了。”“那我空余时间做什么呢?”“亲自去体验体验呗。”“你知道吗,还有一本和这种三角恋有关的书,叫《专使》[135]。”我心想,还有本关于你的书,叫做《太阳照常升起》[136],那个肤浅的女主人公叫勃莱特。和她一起混的那帮人也都这样——所以,这本书似乎写的就是你。“我确定有一本书是写这种关系的,”海伦带着自信的微笑开心地说。她中计了。“这样的书有上千本,我敢打赌。我以前在图书馆看见这些书都按字母顺序排在书架上。看,没什么讲不清楚的。这是明摆着的,不过我想说得稍微严重一点:我讨厌图书馆,讨厌书本,讨厌学校。在我印象中,它们总是把生活中每件事都变得有点脱离实际——至少是‘有点’脱离实际。那些教书的都是些可怜的书呆子,满脑子都是理论,把一切搞得越来越糟。想起来都很恐怖。”“那你从我身上看出了什么呢?”“哦,你其实也有点儿恨他们,你恨他们对你做过的那些事。”“怎么了?”“把你变得——”“很恐怖吗?”我大笑着说(我们正躺在那个小鸦片秤砣边的床上,盖着一条被单争论着)。“不,还没到那种程度。就是变得有点儿那样……有点儿……坏。你身上每样东西都有点不真实,除了眼睛。不过它们还是你的一部分。我根本无法长时间看你的眼睛,就好比人无法把手伸进一碗滚烫的开水里把塞子拔出来一样。”“你描述得真形象啊!你真可爱!我也注意到你的眼睛了。”“你这是在自虐,大卫。你拼命地强求自己做不可能做到的事,我感觉你是在自讨苦吃。你抛弃了那个背背包的勇敢瑞典女孩,这是你的第一个错误。她看起来就像个流浪儿。还有,我得告诉你,从那张照片上看得出,虽然她嘴角有点怪,但和她在一起至少会很开心。不过,你肯定很鄙视‘开心’这个词,对吧?就和我讨厌你用‘破飞机[137]’这个词来描述破旧的飞机一样。每次我提到‘开心’这个词,总看见你痛苦地回避它。天哪,他们果然把你害得不轻。你太自以为是了!可我觉得你已经知道自己没了勇气。”“哦,别太低估我!也别太高估我的‘勇气’,好不好?我喜欢偶尔找些乐子。对了,和你上床的感觉很不错。”“是啊,和我上床不仅快活,你还会体会到和任何其他人上床时从来体会不到的快活。还有,亲爱的朋友,”她接着说,“你也别太小看我了。”

“哦,天哪,”天亮了,海伦疲倦地伸了个懒腰。“做爱真是太爽了!”

没错,没错,没错,没错,没错。这种激情汹涌澎湃、无穷无尽。以我的经验,它还能给人源源不断地注入活力。我站在一个新的有利地位回想波姬塔,我觉得二十二岁时我们的相互影响似乎让彼此都走向堕落。我们既是对方的奴隶,又是对方的主人;既是纵火犯,又是受害者。我们疯狂地做爱;而对那些素不相识的人,我们也通过营造浓郁的催眠氛围,先占据她们尚未成熟的思想,然后在她们身上释放我们强烈的性欲:不管是想象我们做过的事,还是亲眼目睹并亲身体会这些事,我至少都会感到刺激和兴奋。但海伦却不是这样。当然,我得先习惯她的炫耀,我一直怀疑她在演戏。但很快,我们之间越来越了解,越来越熟悉,感情越来越深,我脑中的疑云开始渐渐消散,我也不再追着她刨根问底了。我开始理解她这些充满激情的表演,认为这些表演来自她的勇敢无畏,我就被她的勇敢无畏深深吸引了;我也认为这些表演来自她拿得起放得下的果敢,这种果敢让她从不抵挡任何诱惑,也不在乎最终的结果是否很可能是苦乐参半。我完全错了,我告诉自己,我把她的伤感、庸俗理解成《银幕爱情》杂志对她的影响,这是完全错误的——她并没做白日梦,现实也不允许她做白日梦。她性欲真是太强了!她表达性欲的本事真是太大了!现在,高潮过后,我发现自己很虚弱,内心还存有一丝感激和最强烈的自我屈从感。如果这算不上单纯,那我就是世界上最没戒备心的生物了。我甚至都不知道此刻该说些什么。然而,海伦知道。是的,这个女孩知道该说些什么。“我爱你,”她对我说。如果必须要说,那说什么才能让人更兴奋呢?我们告诉对方我们彼此深爱。即使在一次又一次的交谈后,我越发觉得我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道路,我们也仍然这么说。虽然我深信,这样难得珍贵的亲密关系奠定了我们感情的基础,增进了我们的感情,但海伦仍然让我感到极度不安,我依然不敢奢望自己能摆脱这种感觉。为什么我们就不能不再闪烁其词、躲躲闪闪呢?为什么我不能呢?

要么是为了直接回答我的疑问,要么是为了增加那种让我无法抗拒的神秘感,她终于同意告诉我为什么她放弃了在远东的一切。

她的情人,她的上一位卡列宁,曾说要谋划一次“意外事故”,害死他老婆。“他是谁?”“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她只肯说这么多。我努力去相信那些话,并继续问,“他现在在哪儿呢?”“还在那儿。”“他来看过你吗?”“他来这儿待过一个星期。”“你和他上床了?”“我当然和他上床了。我怎么能抵挡住那种诱惑呢?但最后我让他回去了。这事险些要了我的命。看着他就这样永远离我而去,我的心都碎了。”“也许他会继续实施他的计谋,无论如何都会杀了他老婆,作为诱饵——”“你干吗非得拿他开涮呢?难道你就不能明白,他跟你一样都是人吗?”“海伦,要对付你想甩掉的另一半,除了杀掉他,还有别的办法。比如,你只要走出家门就可以了。”“你可以吗?‘只要走出家门’?比较文学专业的人就是这样做的吗?我倒想知道当你得不到你想要的东西时你会怎么做。”她问。“我会为了得到这东西,去把谁的脑袋瓜打开花吗?我会把他推下电梯井吗?你说呢?”“你看,我放弃了一切,而且差点因此送了小命——因为我根本无法接受别人说起那种想法。他把我吓坏了,居然有这样的想法。也可能是这种想法的诱惑实在太大了,那便成了我逃跑的原因。因为我只能说‘好’;这正是他所期待的。他会动真格的,大卫。他不是开玩笑的。你知道说出他想听的话有多简单吗?只要一个字,一秒钟都不用:好。”“也许他知道你肯定会说‘不’才这么问你的。”“他不可能知道。我也不知道。”“但他这样大名鼎鼎的人物本可以继续实施他的阴谋。他自己就可以行动——而且可以不让你知道是他干的,难道不是吗?他这个大名鼎鼎的人物肯定有许多手段把他那微不足道的老婆干掉:制造车祸或者沉船事件,在空中炸毁飞机。他要是行动起来,你可能永远也想不到他会采取哪种手段。如果他来征求你的意见,也许就是为了听你说‘不’。”“哦,真有意思。那你接着说,如果我说‘不’的话,对他有什么好处呢?”“他可以同时占有你和他老婆,两人他都可以占有;而且他还可以大出风头。结果你逃跑了,他预想的那一切都在你身上应验了,这玷污了你的名声——不过,他可能没料到会把一位漂亮勇敢的美国‘逃兵’惹得那样恼火吧!”“说得非常好,真的!你这番话的成绩是‘优+’,尤其是‘玷污了我的名声’那部分。但你错就错在你压根就不知道我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有权有势,仅凭这一点你就说他无情无义。但你要知道,既有权势又重感情的男人确实是有的。两年来,我们每星期见两次面。有时候会更频繁,但从没少于两次。这一直没变过,真是太完美了。你不相信会有这种事,对不对?或者即使你相信,你也会觉得这种事无关紧要。但这是事实。对我和他来说,这比什么都重要。”“可你回来了。你叫他回去了。你害怕,你退出了。这个男人的计谋用错了地方。海伦,你要知道,这已经是你的极限了。”“也许我错了,我只是太感情用事,或是想法太天真了。也许我该留下来挑战极限——然后发现这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极限。”“你不能。”我说,“你也没那样做。”

哦,是谁,现在是谁感情用事了呢?

她放纵情欲的天分加上忍痛割爱的胆魄,必然造就了她的魅力。我们从未完全融洽相处过,我从未有过十分的把握。而且不知怎地,她这个人肤浅、虚荣,不过这些都算不了什么,不是吗?我把她奉为年轻漂亮的女主角,面对欲望,她毫不退缩,冒过那么多次风险,得到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这本身就是一种美。我认识那么多人,最能激起我欲望的不就是她吗?她看起来如此迷人,哪怕在喝咖啡或拨电话时,我都无法将视线从她身上移开。她身上最不起眼的小动作都会大大激起我的欲望。我几乎不用再担心自己会胡思乱想,不会再冒险像过去那样做下流、淫乱的事了。海伦不正是我从大学开始寻找的那种迷人女孩吗?那时斯尔凯·沃尔什的下唇就能让我心旌摇曳,让我从学校食堂追到体育馆,再追到宿舍洗衣房。在我眼里海伦实在是太美了,我可以把所有的渴念、爱慕、好奇和情欲都集中在她身上,集中在她一个人身上。如果海伦不是我要找的那种女孩,还能有谁呢?还有谁能让我更心醉呢?哎呀,我还是那么渴望她来诱惑我。

只要我们结婚……我们的争吵就会自然而然地平息下来,我们俩的感情会越发深厚,也日渐会有一种永久的安定感。这样,我们俩就不会为顾全脸面和保护自己而那么冲动。难道不是吗?当然,如果海伦多一点儿这个,少一点儿那个,也许就不会像是在赌博。但我立刻提醒自己,这只是梦想而已,我们面临的现实并非如此——我认为自己的想法很有道理。而且,我说她“虚荣”、“肤浅”,这些正是她最迷人的地方!所以,我只能希望,我们之间发生一点小小的“意见”不合丝毫不会影响我们之间强烈的情感。(我承认——如果这么做有用的话——最先挑起并激化矛盾的人总是我。)尽管我们的对话有时粗暴无礼、令人反感,但至今我们的感情仍未受任何影响。我怀疑她结婚的真正动机是为了对她和香港的那个不值得同情的卡列宁的风流韵事做个了断。但就像之前误解她的动机一样,我只能希望这次我又错了。我只能希望她想嫁给我。我不该对过去险些让她丧命的经历嗤之以鼻,我不该成为她的绊脚石。我只能希望(因为我永远没法知道)她只想和我上床,而不是对她那最完美的情人的嘴、手和那玩意儿念念不忘——那个为了和她结婚而想谋杀老婆的男人。

我心中充满了怀疑、期待、渴望与惶恐。(我上一秒还在期待着未来光明美好,下一秒便预感到它会变得糟糕透顶。)就这样,我和海伦·柏德结婚了——那是在我度过了整整三年从怀疑到期待、渴望、惶恐的生活之后。有的人像我父亲那样,刚看见一个站在钢琴边唱《罂粟花》的女人就闪念决定,“那个人——那个人就是我老婆。”也有犹豫不决的人,经过长时间思想斗争,决定不该再与这个女人见面。只有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后,他才叹息道,“是的,她就是我老婆。”我发现,如果要下狠心永远放弃海伦,我得付出巨大、惨痛的代价。我根本无法想象没有她的日子会怎样。于是我娶了她。只有最后当我确定必须结束这段感情时,我才发现自己由于犹豫不决在这段感情中陷得太深了。我曾做过上千个日夜的思想斗争,仔细考虑过各种可能发生的状况。我们恋爱了三年,但似乎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婚姻里那么多的风风雨雨。在走投无路、筋疲力尽的时候,我娶了海伦,海伦嫁给了我。对任何长年累月处于这种界线分明、迷宫般复杂关系的恋人们来说,这一刻终将到来。他们分居两处,但会一起去度假;他们认为专一地爱对方,但并不是共同度过每个夜晚;他们隔上五六个月就会分手,忘掉这段恋情,自由自在地过上七十二个小时,接着再在当地一家超市偶遇——并不是真正的偶遇——之后两人和好,通常会尽情享受纵欲带来的满足;或者,他们会在晚上打电话给已经分手的另一半,只是为了说有个纪录片会在晚上十点重播,非常值得一看,于是两人又重归于好;或者他们会出席一个很久前就答应参加的晚宴,如果爽约似乎不太礼貌,于是他们便共同赴宴,最后一次参加应酬。事实上,他们中只要有一个人去参加晚宴就算完成了这次应酬。但一个人去的话,餐桌对面就没了同伴,就没人互使眼色,暗示对方是否对晚宴感兴趣;之后开车回家的路上,也不会有谁和他有共同话题,可以和他一起对其他客人评头论足;脱衣上床时,也不会有谁会面带微笑,脱得光溜溜的,躺在床单上迫不及待地等着他。对他来说,餐桌边只有一个人真正对他有吸引力,就是他先前不当一回事的同伴。

我们结婚了。有一点我该知道,但又不可能知道,也可能一直就知道:相互指责和意见不一仍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不仅是因为我们从一开始就性格迥异,而且因为我依旧感觉她对那个男人念念不忘。不论她如何掩盖这个让我痛心的事实,不论她怎样努力照顾我,怎样认真对待我们的生活,她都和我一样清楚,她嫁给我只因为没法嫁给她的情人,那个大名鼎鼎的人物,除非他杀了他老婆(人们大概是这么说的)。我们最勇敢、最理智和最投入地做到努力不去憎恨彼此,而是憎恨我们之间的隔阂。她的过去光鲜、浮华,就像一场歌剧;但如果它不是那样,那该多好啊——要是我们俩有谁能把它忘了,那该多好啊!要是我能填平造成我们互不信任的这道荒谬的鸿沟,那该多好啊!或者视而不见!别管这么多!最好的情况就是,我们下定决心,向对方道歉,弥补过错,尽情做爱。但是,最糟的情况呢……呃,再糟也就和其他人一样糟,我会这样想。

我们吵得最多的是什么呢?所有人都会猜,拖了三年才结婚,做决定时肯定比较轻率,肯定没有完全说服对方。一开始,我们因为怎么做吐司而吵得不可开交。我很纳闷,为什么不能在煎鸡蛋时把吐司放进烤箱呢?这样不就可以吃到热面包了吗?难道非得先烤好吐司再煎鸡蛋吗?“真不敢相信我竟然会和你讨论这些,”她说。“生活不是吐司!”最后她尖叫道。“就是!”我听见自己在坚持。“当你坐下来吃吐司时,生活就是吐司。当你出门倒垃圾时,生活就是垃圾。你不能中途把垃圾落在楼道里,海伦。垃圾应该扔进院子里的垃圾箱。而且得盖上。”“我忘了。”“垃圾已经拎在手里了,你怎么可能忘呢?”“亲爱的,也许因为这是垃圾——但不管怎样,这又有什么关系!”她开支票会忘记签名,寄信会忘记贴邮票。我让她把我和房东寄的信投入邮筒,但那些信总会在好几个月之后从雨衣和便裤的口袋里冒出来。“你做这些事的时候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呢?你怎么会这么健忘呢,海伦?怀念破旧的曼德勒了吗?想起‘破飞机’、礁湖和大象了吗?记起‘黎明升起如雷霆’[138]了吗?”“我不可能每走一步都记着你的那些信,真是的!”“那你一开始为什么想要拿着信出门呢?”“出去透透气,就是这样!看看蓝天!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很快,我就不会再指出她的错误和疏忽,也不会阻止她出门,我不会给她收拾残局,也不会压制自己的情绪(然后躲到洗手间里,关上门咒她几句),我不再这么做了。我自己烤吐司,煎鸡蛋,倒垃圾,付账单,寄信。即使她会很亲切地问我(为了清除我们之间可怕的隔阂,她的确在努力,这已经达到她的极限了),“我要出去买东西,要我把这些扔了吗——”想都不用想,凭经验,我会回答,“不——不用了,谢谢。”有一天,她从银行取钱后把钱包弄丢了。从那以后,去银行存钱取钱就成了我的差事。一次,她早上出门去买三文鱼鱼排做晚餐,结果却把鱼忘在车的前排座位下,鱼变质了。从那以后,都是我去买菜。还有一次,她误把该送去干洗的羊毛衫湿洗了。从那以后,送洗衣服这事儿也用不着她劳神了。这样的结果是,还不到一年,我每天就得忙上差不多十六个小时——除了做这些家务,我还要教课,还得把研究契诃夫小说中的爱情幻灭那篇论文改编成书(我在认识她之前就选定了这个主题)——忙得不亦乐乎。而海伦却变得越来越喜欢喝酒、吸毒。

她的一天在散发着茉莉花香的洗澡水中开始。她往头发上抹橄榄油,让它洗后更柔顺,还要在脸上涂维生素乳霜。她每天早上都会闭着眼睛在浴盆里躺二十分钟,她尊贵的脑袋惬意地枕在充气小枕头上,唯一的动作就是用浮石[139]轻轻揉搓脚底的死皮。沐浴后,她有时还要蒸脸,一周三次;穿着深蓝色真丝和服,上面绣着粉色和红色的罂粟花,还有从未在陆地和海上见过的黄色小鸟;她坐在厨房的长餐桌前,裹着头巾,身体前倾,面对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水,水面上撒着迷迭香、甘菊和接骨木花。做完蒸汽浴、化好妆、梳好头,她换上衣服准备去健身了——我在学校时,她不管去哪儿都是这身打扮:穿着合身的深蓝色真丝旗袍,高高的立领,裙摆开衩至大腿;戴着镶钻耳环、包金的玉手镯和玉戒指;穿着凉鞋,背着草编包。

晚些时候,她回到家。做完瑜伽后,她说她决定去旧金山“转转”,打算去那儿开家远东古玩店(她已说了好几年了)。那时她就很兴奋。到了晚饭时间,她已是笑容满面:先是飘飘然,然后变得醉醺醺的,最后,面部表情都扭曲了。“生活就是吐司,”我往羊排上加调料时,她边小口抿着四指深的朗姆酒边评论道。“生活就是残羹冷炙。生活就是真皮鞋底,就是橡胶鞋后跟。生活就是把结余写进新的账本。生活就是把每一笔要支出的账准确无误地记到存根上去,还要准确记录下年、月、日。”“说得都没错,”我说。“啊,”她边看着我摆餐桌边说,“要是他太太没忘记在烤什么东西,没把东西全都烤焦,那该多好;要是他太太能记得大卫在阿卡迪亚[140]吃饭时,他母亲总是把叉子放左边,勺子放右边,永远永远别放在同一侧,那该多好。哦,要是他太太能像他母亲一样,在冬天烘烤好土豆,在上面涂上黄油,那该多好啊!”

等到而立之年,我们变得越发水火不容。我们都变成了对方最开始害怕出现的样子。和她的“没头没脑”、“白痴般的挥霍无度”和“少女般的浮想联翩”一样,我也摆出一副教授“自命清高”、“谨小慎微”的架子,让海伦打心底里讨厌我。她说:“你可以啊!大卫。你现在翅膀硬了,你个年轻的老顽固!”然而,我离不开她,她也离不开我。也就是说,我们会继续等待奇迹发生,等待对方有所改变。除非我们关系彻底破裂,让这种等待变得荒谬可笑。我们的婚姻持续的时间几乎和谈恋爱的时间一样长。别人都对此惊讶万分,我们俩也同样。这或许是因为婚姻给了我们一个机会,让我们可以直截了当地攻击对方。我们曾是对方眼中的救星,可现在却变成了冤家对头!几个月过去了,我们还生活在一起,心想如果有个孩子的话会不会打破僵局……或者给海伦开一家属于她自己的古玩店……或珠宝店……或者我们俩都去看心理医生。我们不止一次听到别人把我们称作格外“引人注目”的一对:衣着体面,四处游历,脑子好使,善于处世(尤其是对于一对做学问的年轻夫妻来说),两人年收入共达一万两千美金……而生活却一团糟。

在这段婚姻的最后几个月里,只有在课堂上才有人看出我多郁闷。课下,我沉默寡言,冷漠无情,大三教研组的老师们谣传我“处于镇静安眠状态”。学位论文通过后,我除了教大一的《小说导论》之外,还教大二文学概论的两个部分。学期快结束的那几周,我们研读契诃夫的短篇小说。在给学生们朗读那些我特别要求他们做记录的段落时,我发现,每字每句似乎都有我自己困苦经历的影子。仿佛当时我脑中所想的或嘴里蹦出的每一个音节都会先附上我的困苦经历,再传入他们耳中。我还会在课堂上做白日梦。这些梦总是突然一涌而出,让我无法控制。很明显,这是因为我太渴望奇迹出现,拯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让我重获新生,恢复已失去很久的生活,变成全新的自我。我反倒更希望自己受到控制,希望不要有什么来激发我的幻想,哪怕是最起码的幻想。

“我认识到,如果你恋爱了,那么你就应当站在一个比世俗意义上的幸福或不幸、罪过或美德更高、更重要的角度来考虑这种爱情,否则干脆什么也别考虑。”[141]我问学生这些句子的含义是什么。学生们在回答时,我注意到有个文文静静的女孩坐在教室远处的角落里。她是我最聪明、最漂亮——也是最厌学、最傲慢的学生。她正在吃着一块糖条,喝着可乐,这就是她的午饭。“哦,别吃这些垃圾食品,”我在心里默默地对她说。接着脑中浮现出我们俩坐在格瑞提酒店[142]露台上的情景——大运河[143]上泛着粼粼波光,我们眯着眼,望着对岸那座精致的小宫殿黄褐色的外墙,我们就住在那儿一间装着百叶窗的房间里……我们坐在桌边吃午饭,先吃了奶油意大利面,然后还有几片柠檬嫩牛肉……我们坐的正是我和波姬塔来这儿时坐的那张桌子。那时我们傲慢无比、年少轻狂,比这些学生大不了多少。我们曾在一个下午来过这儿,凑钱庆祝我们来到拜伦到过的意大利[144]……

在我做白日梦时,另一个聪明的学生正在解释《关于爱情》[145]结尾时地主阿列兴[146]说的“……比世俗意义上的幸福或不幸、罪过或美德更高、更重要的角度”的含义。这个男生说,“他后悔自己没屈从于感情,和心爱的女人私奔。现在她要离开了,他却又痛苦万分,后悔自己被良心和懦弱打败,始终没向她表白——只因为她已结婚生子。”我点点头,但显然没听明白。这个聪明的男生垂头丧气地问,“我说得不对吗?”他脸红了。“没,没有,”我说。但我一直在想,“你在做什么,罗杰斯小姐,在吃花生糖吗?我们该喝点儿白葡萄酒……”接着,我脑海里闪现出这样一番情景:海伦在南加州大学读本科时,在那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老男人把她拽出教室去经历浪漫之旅之前,她那几个月过得也许很像这位厌学的罗杰斯小姐……

那堂课的后半段,我大声朗读《带哈巴狗的女人》[147]。抬头时恰好看见这个胖嘟嘟的犹太女孩正天真无邪地注视着我。她来自比弗利山[148],真诚、善良。她一整学年都坐在前排,把我说的话一字不落地记下来。故事的最后一段讲的是这对私通的情人惊讶地发现他们多么爱对方,但无法理解“为什么他已娶了妻子,她也已嫁了男人”。我把这一段读给学生听。“似乎再过几分钟,他们就能找到答案,崭新的幸福生活就要开始了。不过他们俩都非常清楚,离结束还很远很远,最复杂、最坎坷的道路才刚刚开始。”我听见自己在讲,故事结尾所要表达的意思非常明了——没有虚假的神秘感,而是直接将残酷的现实陈述出来。我讲到契诃夫可以在十五页的文字中穿插大量的历史事件;讲到即使在如此有限的篇幅里,契诃夫是如何做到在嘲笑和反讽过后,渐渐凸显出他的悲悯和同情;讲到幻想破灭那一瞬他心里的感觉;讲到即便是最普通的幻想被现实击碎时他的感想,就更不用提他成功和冒险的幻想破灭时的感想了。我还讲到他对被他称作“个人幸福这件事”的悲观看法。前排坐着个胖嘟嘟的女孩,她正飞快地把我说的话记在笔记本上。我一直很想让她做我的女儿。我想照顾她,想看到她安安全全、开开心心的。我想给她买衣服,为她支付医疗费,在她孤单或悲伤时,她可以抱着我。要是我和海伦把她抚养得这么可爱,那该多好啊!可我们俩能抚养什么呢?

那天晚些时候,我正巧在校园里遇到那个女孩朝我迎面走来。于是我再次迫切地想要跟这个可能只比我小十到十二岁的孩子说我想领养她,想让她忘记亲生父母,让我来做她父亲保护她。我对她父母一无所知。“嗨,凯普什先生,”她微微摆着手说,显然那个温柔的手势让我招架不住。我感觉自己好像变得越来越轻,觉得有种情感正朝我涌来,就要把我抓起,翻个身,然后不知把我扔到何处。难道我就要在这儿,在图书馆前的小路上精神崩溃吗?我抓住她的一只手,声音有点哽咽地说:“你是个好女孩,凯西。”她低着头,前额变红了。“啊!”她说,“我很高兴这儿有人喜欢我。”“你是个好女孩,”我又说了一遍,然后放开她柔软的手,回家看看没生孩子的海伦有没有喝醉,有没有准备我们俩的晚饭。

差不多就是在这时候,有个叫唐纳德·加兰的英国投资银行的高管来到我们家。他是海伦的香港朋友中第一个受邀来我们家吃饭的人。其实,海伦到旧金山去和谁吃午饭,或者从哪个购物天堂回来时,有时会打扮得特别漂亮。但以前我从未见她这么开心地期待一次见面,甚至像孩子一样迫不及待。当然,以前有好几次,她已花了几个小时梳妆打扮准备赴约去吃午餐,结果却穿着最普通的睡袍从浴室里走出来,说她没法出门见人。“我的样子太吓人了!”“一点儿也不吓人啊!”“就是吓人!”她说完又回到床上睡了一整天。

她现在告诉我,唐纳德·加兰是她认识的“最好心的人”。“我到香港的第一个星期,就在他家吃饭。从那时起我们就成了最好的朋友,我们俩非常投缘。饭桌中央点缀着他从院子里摘来的兰花,他说是特意为我准备的。我们吃饭的那个露台可以饱览月牙形浅水湾的景色。我当时十八岁,他肯定有五十五岁了。天哪!唐纳德现在可能已经七十了!但说他四十多岁我也相信。他总是那么开心幸福、充满朝气,对什么都那么有激情。他和奇普斯住在一块儿,那个美国男孩特别温厚随和。奇普斯那时肯定二十六七了。今天下午,唐纳德在电话里告诉了我一个糟透了的消息——两个月前的一天早上,奇普斯死于动脉瘤;吃早饭时,他突然跌倒,然后再也没醒过来。唐纳德把尸体送回特拉华州的威尔明顿[149]下葬,然后,他无法离开那儿。他一次次订机票,却又一次次退掉。现在,他总算要回家了。”

奇普斯、唐纳德、埃德加、布莱恩、科林……对于这些人,我没什么可说的,也没什么可质问或盘问的。他们不会引起我一丁点儿同情、好奇或兴趣。我也没什么耐心去听他们的故事。我早就听说过在香港的那群与她“投缘”的有钱英国同性恋的所作所为,那已是我能忍受的极限了。我只是无礼地表现出惊讶,惊讶我竟然要参加他们这次具有特殊意义的重聚。她双眼紧闭,仿佛只有立刻把我从视野中抹去她才能活下去。“别那样跟我说话。别用那种吓人的语气。他是我最亲近的朋友。他救了我一百次。”那你为什么要拿生命去冒一百次险呢?但我还是克制住了自己,没用威严的语气去盘问和责备她。因为我知道,她现在和过去所做的一切让我愤怒不已、元气大伤。我早就该学学她那“视而不见”的招式,或学会大大方方地接受,这样我或许不会受到那么多伤害……夜幕降临,对往事的回忆让加兰兴致越来越高,我这时才开始怀疑,海伦请他到家里来,是否是为了让我能亲眼看到那时她愚蠢地把命运交给这个老顽固,结果跌进深渊,沦落到如今这般境地。不管她是否出于这个目的,但结果似乎就是这样。与他们在一起时,我不像奇普斯那样随和、敦厚,却像极了维多利亚时期的教师,除了教鞭的啪啪声和手杖的嗖嗖声,什么都引起不了我的兴趣。我试图放下架子,尽量平易近人一些,不那么严厉、挑剔,可这是徒劳。我只能尽力相信,面对这位对她意义非同一般的男人,这位善良热心的男人,这位刚经受巨大打击的男人,海伦只想让他知道她现在一切都好,她和丈夫过着温馨和睦的日子;也想让他知道,他这位保护神再也不用为她担心了。是的,海伦只是在演戏,就像每个孝顺的女儿都会在宠爱自己的父亲面前隐瞒残酷的事实一样……总之,别人可能认为加兰出现的原因很简单,但我却完全弄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来。就像现在无法想出和海伦一起生活有什么意义一样,我弄不明白任何事情的真相了。

清瘦的加兰已经七十岁了,很清瘦,个子不高,但风度犹存,仍然保持着年轻人的魅力。他的一举一动圆滑老练,又带点孩子气。他的额头很脆弱,仿佛用汤勺轻轻一敲就会碎掉。他的脸颊又小又圆又光滑,就像雪花石膏[150]做的丘比特雕像一样。他穿着一件开衫,系着一条灰色的真丝围巾,几乎把脖子全都遮住了。脖子的褶皱是唯一泄露他年龄的地方。虽然他努力用干脆的声音掩饰心中的忧伤,但在他异常年轻的脸上,那双温柔、深情的褐色眼睛却无法掩饰他的悲痛。

“可怜的德里克死了,你知道吧?”海伦并不知情。她惊讶得用手捂住了嘴。“怎么死的?”她说着,转过来告诉我,“德里克是唐纳德公司的同事,有时很蠢,糊里糊涂的,但心肠很好,真的——”见我没什么反应,她又立刻转向加兰。“是的,”他说,“他人很好,我和他关系一直不错。哦,他可以滔滔不绝地说上半天。不过,只要你告诉他‘德里克,别说了’,然后,他就闭嘴不说话了。但是,有两个中国男孩觉得他发的工资不够多,就把他从楼梯上踢了下去。德里克的脖子摔断了。”“太可怕了!太恐怖了!可怜,真可怜!那,”海伦问道,“那他养的动物呢?”“鸟也都死了。他死后的那个星期,它们感染了一种病毒,全都死光了。其他的动物被马奇收养了。马奇收养了它们,帕特里夏在照看着。要不然,这两人永远也扯不上什么关系。”“她们俩又扯上关系了?”“哦,是的。那个马奇,如果她愿意的话,她能做个受人欢迎的婊子。奇普斯一年前帮她把屋子重新翻修了一遍。她楼上的那个浴缸差点儿把这个可怜的男孩逼疯了。”海伦又想向我介绍她那些还活着的朋友:她说马奇和帕特里夏是四十年代英国的电影明星,她们在唐纳德家附近的海湾边有房产。说起她们演过的电影,唐纳德几乎是如数家珍,“信口”拈来。我像好好先生一样点点头,试图朝他挤出一丝微笑,但没笑出来。不过,海伦对我使了个眼色,立马让我笑了出来。“马奇现在长得怎么样?”海伦问他。“她化了妆还是挺漂亮的。当然,她永远也不该穿比基尼。”我问,“为什么呢?”但好像谁也没听见。这次小聚结束时,加兰有点儿醉了。他握着海伦的手,跟我说起一个著名的化装舞会。那个舞会是在暹罗湾[151]一个小岛上的树林空地举行的,小岛归他的一个泰国朋友所有,与泰国大陆南端相距仅半英里。奇普斯为海伦设计了一身洁白的礼服。穿上这一身,海伦像《火鸟》[152]里的伊凡王子一样。“她美极了!一件真丝哥萨克衫[153],一条纯真丝裤塞进柔软的银色小山羊皮靴子里,还有一条用钻石别针别住的银色头巾。她腰间还系着一条镶着翡翠的腰带。”翡翠?谁带来的?肯定是她那个卡列宁。我在想,现在这条腰带去哪了呢?你该把什么东西还给人家?而你又该把什么东西留下来呢?当然,你会留下那些回忆,这是肯定的。“一个泰国小公主刚看见她就哭了,可怜的小家伙。海伦把你能想到的东西全都穿在身上,想把人们迷得神魂颠倒。不过,那晚这个可爱的女孩确实穿得高贵华丽。哦,当时真是迷倒一大片啊!海伦没给你看过照片吗?亲爱的,你不是有照片吗?”“没有,”她说,“都没了。”“哦,要是把我的带来就好了。不过,我也没想到我会再见到你——我离开家时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谁。还记得那些小男孩吗?”他长长地呷了一口杯子里的白兰地后说。“当然记得。奇普斯把当地每个小男孩的衣服都扒光了,只剩一小个椰子壳罩住他们的‘小弟弟’,他们脖子上还围着圣诞节用的镶着金属丝的织物。风一吹,那真是别有一番风情啊!船靠岸后,这些小家伙就会来迎接客人,带我们沿两旁点着火炬的小路走到举行晚宴的树林空地。哦,我的天哪!是的——马奇进来了,穿着德里克四十岁生日派对时穿的衣服。她是能不花钱就不花钱。马奇总是一副气呼呼的样子,多半是因为每个人都在搜刮她的钱。她说,‘你不能就这样出现在这些场合,你得穿件好看的。’于是,我对她说,‘为什么不穿德里克的衣服去呢?他白色雪纺衣服上缀满了亮片,下摆很长,后背裁得很低。亲爱的,你穿上肯定会很美的。’不过我要提醒你,我只是开了个玩笑。结果马奇说,‘衣服后背怎么会裁得那么低呢,唐纳德?德里克本来该怎么穿的呢?他背上的体毛怎么办?还有那些恶心的垃圾怎么办?’于是我说,‘哦,亲爱的,他每隔三年才刮一次体毛。’你要知道,”加兰说,“德里克长得很像以前的卫兵——苗条,优雅,脸色红扑扑的,总之体毛特别少。哦,大卫,海伦有张照片你一定得瞧瞧。我一定要把那张照片寄给你。照片上,那些挂着金属丝的可爱的当地小男孩正领着海伦下船。她双腿纤长,从上到下那修身合体的真丝装。哦,她简直太完美了!还有她的脸——照片上她的脸可是个经典。我一定得寄给你;你一定得看到这张照片。她真是太迷人了!当时是在我家吃午饭,这个可爱的女孩穿的还是最普通的衣服,但帕特里夏第一眼看到海伦就说她有明星气质,说她肯定能成电影明星。而且她本来的确可以,现在也可以,永远都可以。”“我知道,”我这个维多利亚时期的男教师回答道,并悄悄地挥了挥手杖。

等他离开后,海伦说:“没必要再问你对他的看法了吧,是不是?”“就像你说的那样,他和你非常投缘。”“真是的,你有什么权利来议论别人的感情呢?你难道没听到吗?这世界很大很大;谁都可以做他想做的事。哪怕是你,也做过你喜欢做的事,大卫。人们都这么说。”“我没议论任何事。我议论的东西你是不会信的。”“哦,你自己。你对自己最苛刻,我一时忘记了。”“海伦,我坐在这儿听你们说话,觉得我没谈论过任何人的感情、偏好或隐私,不管是这儿的人,还是尼泊尔的什么人。”“唐纳德·加兰可能算得上是世上心肠最好的人了。”“我也觉得是这样。”“他对我有求必应。我曾经在他家住过好几个星期。是他保护了我,让那些坏人没法骚扰我。”为什么你不可以离他们远点,自己保护自己呢?“很好,”我说,“你很幸运,这样很好。”“他喜欢议论议论别人,讲讲过去的故事。当然,今晚喝了酒,就有点伤感——你要想想他刚经历过什么。但他知道人们是怎样的,知道他们最擅长什么,最不擅长什么——他真诚对待朋友,哪怕对傻子也一样。那些人这么真诚,真难得。谁也不会看不起他们。你别误会他。状态良好时,他能像铁一样坚强,非常了不起。”“我敢肯定他以前是你很铁的一个朋友。”“他现在还是!”“瞧,你想告诉我什么呢?这几天我老是抓不住中心。据说学生要给我安排一次期末考试,他们想从我脑子里找到我究竟在想些什么。我们到底在聊什么呢?”“我们聊的是,虽然在你眼中,还有在那些学识渊博的教授和他们充满活力、衣着过时的妻子眼里,我根本算不上什么,但事实却是,在很多人心中,我还是有一定分量的。没错,我是不够聪明,不会烤香蕉面包、胡萝卜面包,不会种豆芽,没法‘旁听’研究生班的课程,也无法‘领导’全体委员反对战争,但还是有人会关注我,大卫,不管我去哪儿。我本可以嫁给那些统治世界的人!不过我也不该把这个看得太重。我讨厌把自己说得这么庸俗无用。但面对讨厌我的人,说这些也都是被逼的。”“我不讨厌你。你不嫁给美国国际电话电报公司的总裁,却选择和我在一起。一想到这件事,我还是对你心存感激,佩服得五体投地。一个连契诃夫的小册子都读不下去的小子,能和‘西藏皇后’的亚军一起生活,怎么会没一丝感激之情呢?你选了我这件刚毛衬衣[154],我感到十分荣幸。”“还不知道我们俩到底谁是刚毛衬衣呢。我惹你讨厌,唐纳德也惹你讨厌——”“海伦,我不喜欢他,但也不讨厌他。我他妈的已经尽力了。你看,我大学里最好的朋友竟然是那儿唯一的同性恋。我在1950年就有了个同性恋朋友——那时候甚至都还没有同性恋呢!我都不知道同性恋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可我就是有这样一个朋友。我才不管谁穿着谁的衣服呢——哦,该死的,忘了吧,我不管了。”

后来,在春末一个星期六的早晨,我刚在书桌前坐下,准备批改试卷,就听见我们家的前门打开又关上了——这段阴差阳错、无望复合的婚姻终于开始瓦解。海伦走了。过了好些日子,她仍下落不明。那些日子真是太可怕了!我去了两次旧金山的停尸房。有一次是和她那矜持寡言的母亲一起。她母亲吓得不知所措,执意要从帕萨迪纳坐飞机过来,壮着胆子和我去认领一具“白人”溺水女子的尸体。死者大约三十到三十五岁,尸体已残缺不全了。

第一个电话是从国务院打来的,说我妻子被关进了香港的监狱。第二个电话是加兰打来的,他补充了一些准确细节,有点骇人听闻:她到了香港机场后,直接打车去了那个大名鼎鼎的前男友在九龙的寓所。我听说他是英国的奥纳西斯[155],麦克唐纳德—麦特卡尔菲路线开创者的儿子,未来的继承人,好望角至马尼拉海湾货运航线上的老大。在吉米·麦特卡尔菲的家门口,连站岗的仆人都把她拒之门外,更不用说麦特卡尔菲的老婆了。几小时后,她离开旅馆,向警方告发了数年前麦克唐纳德—麦特卡尔菲公司的这位老板想撞死老婆的阴谋。当班的警官打了一通电话,接着便在她钱包里搜出了一包可卡因。

“现在怎样了?”我问他,“天哪,唐纳德!现在怎样了?”

“我去把她救出来,”加兰说。

“可以吗?”

“可以。”

“怎么做呢?”

“你说呢?”

钱?勒索?女孩?男孩?我不知道,我也不在乎,我不会再问了。管它呢,只要能做成,怎么做都行。

“问题是,”加兰说,“海伦出狱以后呢?当然,我可以在这儿把她安顿得舒舒服服的。我可以给她需要的一切,帮助她重新振作起来,继续生活下去。我想知道你觉得怎样对她是最好的。她可不能再落到进退两难的地步了。”

“什么进退两难?唐纳德,这话我有点听不明白。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怎样做才是最好的。请你告诉我,为什么她到了那儿没去找你呢?”

“因为她脑子里只想着见吉米。她知道如果先来找我,我肯定不会让她靠近吉米。我了解吉米这个人,比她更了解。”

“你之前就知道她要来香港吗?”

“是的,当然知道。”

“在你来我家吃饭那晚吗?”

“不,不是的,我亲爱的孩子。就在一星期前。但她本来要发电报过来让我去机场接她的,结果她自作主张了。”

“她不该这样,”我一时说不出别的话来。

“问题是,她是回到你身边,还是和我待一起?我想问问你怎样做比较好。”

“你确定她能出狱吗?确定警方会撤诉吗——”

“要不然我就不会打电话跟你说这些了。”

“接下来该怎么办……呃,这还得由海伦决定,不是吗?也就是说,我得去和她谈谈。”

“你去不行,我倒是可以。所幸她还没被铐起来押去马来西亚。我们的警察局长不是什么大慈善家,除非哪件事对他自己有利。你的对手可不是艾伯特·史怀哲[156]。”

“当然,当然。”

“她以前常常告诉我,‘和吉米出去买东西太难了。如果我看见什么喜欢的东西,他一买就是一打。’她常常对吉米说,‘可是,吉米,我一次只能穿一件。’但吉米永远也没法明白,凯普什先生。他做什么事都是以十二为单位的。”

“好吧,这点我相信。”

“我不希望海伦再出什么事了——再也不要,”加兰说。“我想知道海伦究竟怎么了,我现在就想知道。这些年来,她吃尽了苦头。她是个不平凡的女人,迷人极了!可生活却如此折磨她。我绝不让你们中的任何人再去折磨她了。”

但我没法告诉他海伦到底怎么了——我连我自己怎么了都不知道。我说,我得先联系海伦的家人,让他们别再担惊受怕。我会再打电话给他的。

会吗?我干吗要打给他呢?

海伦的母亲彬彬有礼地问:“那她什么时候回家呢?”仿佛我刚刚汇报的是,她女儿因为放学后社团开会要晚点回来。

“我不知道。”

但这个回答并没让这位女冒险家的母亲再生担忧。“我真希望你能及时告诉我,”她充满期待地说。

“我会的。”

“谢谢你打电话来,大卫。”

除了感谢别人打电话通知她,这位冒险家的母亲还能做些什么呢?

而当这个女冒险家在远东蹲大牢时,她的丈夫又会做些什么呢?晚餐时,我精心摊了个鸡蛋饼,不冷不热,刚刚好,再就着些西芹丁、一杯葡萄酒和一片涂上黄油的吐司吃了顿晚饭。接着,我痛痛快快地洗了个热水澡。他不希望我折磨她;可以,我不会折磨她——但更重要的是,我不会折磨我自己。洗过澡后,我决定穿上睡衣,在床上看会儿书。就我一个人,没有女人,当时还没有。那些甜蜜的时光以后自然会来的。什么都会有的,不是吗?我似乎又回到了六年前的那个晚上,我还没甩掉懂事的女友,也还没把香港来的海伦从派对上带回家。不同的是,现在我有了工作,有书要写,而且拥有这套舒适的公寓,装修精美,很有品位。这一切似乎都属于我一个人。莫里亚克[157]怎么说的来着?“独享这张舒适的床。”

连续好几个小时,我简直幸福到了极点。我有没有听过或读过一个人从地狱直接升入天堂这样的好事呢?根据常理,人都是从天堂坠入地狱的。我要说的是,在极少数情况下,人也可能会从地狱升入天堂。天哪,我真的感觉很好!我不会折磨她,也不会折磨自己,永远也不会了。我无所谓。

这样的状态持续了二百四十分钟左右。

我从以前的论文导师、现在的同事阿瑟·舍恩布伦那儿借了笔钱,买了去亚洲的往返机票,第二天就过去了。(在银行,我发现海伦一周前就取走了我们账户上所有的存款,买了单程机票,准备开始新生活。)在飞机上,我有时间好好思考一下——思考,思考,再思考。我肯定想让她回来,我肯定没法放弃她。不管我有没有意识到,我肯定还爱着她,她肯定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女人——

这些话没一个字能打动我,绝大多数都是我鄙视的用词:这是海伦的说话方式,海伦的思维方法。我少了这就没法活,她少了那就没法活,我的妻子,我的丈夫,我命中注定……都是些幼稚的话!电影里的台词!《银幕爱情》里的话!

可是,如果这个女人不是我妻子,我还在这儿干吗呢?如果她不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女人,我干吗要一直拿着电话从凌晨两点打到五点呢?难道就是那种自傲让我没法把她托付给她那个同性恋保护神吗?不,不是那样的。我既不是出于责任,又不是因为羞耻;既不是自讨苦吃,又不是幸灾乐祸……

那就因为爱了。爱!姗姗来迟!爱!在经历了毁灭它的这一切后终于来了!突然之间,这种爱比任何一刻来得更强烈!

在飞机上醒着的时候,我回想她之前说过的每一句蜜语甜言。

我在加兰的陪同下去监狱见我妻子。加兰神情严肃、风度翩翩,俨然一副银行高管和商人的模样。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位香港警探和美国领事馆一位穿着整洁的年轻人,这位年轻人也去机场接了我。离开航站楼准备上车时,我对加兰说:“我还以为她已经出狱了呢。”“正在和他们协商谈判,”他说,“似乎牵扯到更多人的利益,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那位年轻的领事馆官员揶揄道:“香港是集体协商谈判的发源地。”除我以外,似乎车上每个人都知道这个事实。

搜过身后,我获准进入一间狭小的屋子,和她坐在一起。在我们身后,房门被重重地锁上了,锁门声吓得她惊慌地抓住我的手。她脸上脏兮兮的,嘴唇起了水泡,眼睛……我简直无法直视她的眼睛。看到她的眼睛,我的心都要碎了。她身上还臭烘烘的。我在飞机上那么爱她,可现在来到这儿,在地面上,我实在无法找到飞机上的那种感觉。以前在地面上,我也从没那样爱过她。而此刻在监狱里,我也不会强迫自己去爱她。我不是那种白痴。但这可能让我成了另一种白痴……不过这等以后再说吧。

“他们栽赃说我带了可卡因。”“我知道。”“他别以为这样就没事了,”她说。“他不会得逞的。唐纳德很快就会救你出去。”“他必须救我出去!”“是的,他正在努力,所以你不用担心。你很快就能出去的。”“我要告诉你一件很可怕的事。我们所有的现金都没了,被警察偷走了。他让他们对我做什么——他们都照办了。他们笑话我,还对我动手动脚。”“海伦,跟我说实话。我得知道,我们心里都得清楚。等你从这儿出去了,你愿意继续留在唐纳德家吗?他说他会照顾你的,他——”“不行!别!哦,别把我扔在这儿,求你了!吉米会杀了我的!”

在回去的飞机上,海伦不停地喝酒,直到空姐说不能再提供酒时,她才停了下来。“我确信你对我是绝对忠诚的,”她说,她突然变得出奇地健谈。“是的,我觉得你肯定是,”她说。威士忌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监狱留给她的可怕的回忆,她暂时淡忘了被关禁闭的恐惧感。她现在走出了吉米·麦特卡尔菲报复她的噩梦,她迷迷糊糊地平静了下来。我懒得再这样或那样回答她。关于去年和别的女人上床那两次毫无意义的经历,我没什么好说的;如果我告诉她,她的竞争对手是谁,她只会一笑而过。那些女人连她百分之一的魅力都及不上——连她百分之一的个性都没有,更不用说没她可爱了。当我意识到她们的满足来自我对海伦·凯普什的冷落时,我恨不得朝她们脸上吐口水。如果我搬出这些女人来骗她,向她解释这是件多么令人不满的事,我根本就别想博得她太多的同情。很快,几乎很快,我发现根本不可能利用其他女人来欺骗像海伦这样讨人厌的妻子,除非同时丢尽我自己的脸面。我没吉米·麦特卡尔菲的本事。他可以毫不留情地给对手致命的还击,但我做不到。他总是有仇必报,而我可能是得了抑郁症……因为醉酒和疲劳的缘故,海伦说话已经含糊不清了。不过,她洗了澡,吃了饭,换了衣服,还化了妆,就开始想和人说话。这可是这些天以来头一回想和人说话。她现在希望在这个世界上重新找到归宿,不是做一个战败者,而是找回自我。“嗯,”她说,“其实你不用这么听话,你知道的。你可以去找个小情人,如果那样能让你开心的话。我可以接受的。”“很好,”我说。“大卫,要是我对你不忠的话,你会受不了的。你看,我对你一片忠心,不管你信不信。这辈子我只对你一个男人这么忠诚。”我相信吗?我能相信吗?那如果我应该相信呢?那样我成什么了呢?于是我什么也没说。“你还不知道我以前上完健身课常会去哪儿吧?”“是的,我不知道。”“你也不知道我早上穿着最喜欢的衣服出门干什么去。”“我有我的想法。”“唉,他们都错了。我没情人,从来没有,和你在一起后再也没有。因为那么做太过分了,你会接受不了的——所以我没那么做。你会被压垮的,你会原谅我,却再也无法做回你自己。你的心会一直滴血,永远也好不了。”“反正我的心已经滴血了,我们俩都是。你那一身打扮去哪儿了呢?”“我去机场了。”“然后呢?”“我坐在泛美航空公司的候机厅里。手提包里装着护照,还有首饰。我就在那儿看报纸,等别人来请我去头等舱候机室喝上一杯。”“我敢说,经常有人来邀请你。”“经常——没错。然后我会去那儿喝一杯。我们会聊聊天……然后他们就让我跟他们一起走,去南美,去非洲,去世界各地。有个男人甚至让我跟他去香港出差。但我从没答应过,从来没有。相反,我回到了家中。你便开始拿支票簿的存根大做文章,对我骂骂咧咧。”“你多久去那儿一次?”“经常去,”她回答说。“为什么呢——想看看你还有没有这种能力吗?”“不是,你这个傻子,我是想看看你还有没有这种能力。”她抽噎起来。她问,“要是说我觉得我们该要个孩子,你会不会觉得不可思议?”“我不会冒这个险的,不会和你冒这个险。”我的回答让她语塞。“哦,你这狗娘养的!没这必要,用不着这么残忍……”她说。“哦,吉米想杀死他老婆时,我干吗不由他去呢!”她大叫。“别闹了,海伦。”“你现在该去看看她——她站在那儿,十英尺远的走道里,瞪着我。你该看看她——她看起来像条鲸鱼!那个帅哥和鲸鱼上床!”“我已经说过让你别闹了。”“吉米让他们把可卡因栽赃在我身上——栽赃给我,他爱的人!他让他们拿走我的钱包,偷走我的钱!我是多么爱那个男人!我离开他,只是为了救他,免得他沦为谋杀犯!而现在他恨我太正派,你又嫌我太风骚,而事实是,我比你们俩更好、更坚强、更勇敢。至少我曾经是这样——我二十岁时就超过了你们!你不想冒险和我生孩子吗?那和像你一样的人怎样?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了孩子的话,事情就会朝另一个方向发展呢?是?不是?回答我!哦,我都等不及想见识见识会和你冒这种险的小个子女生了!要是你早点把她弄到手就好了,在几年前——从一开始就把她弄到手!这样我就无话可说了!”“海伦,你累了,你喝醉了。你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你太想要孩子了。”“我是非常想。你这个傻子!你这个笨蛋!哦,我干吗要跟着你上这飞机!我本可以和唐纳德在一起!他和我一样需要有人陪。我该留在他家陪他,让你一个人回家。哦,怎么我在牢里就失去勇气了呢?”“那是你的吉米让你失去了勇气。你怕一出狱他就会杀了你。”“他不会那么做的——那样太疯狂了!他那么做完全是因为他深爱着我,我也爱他!哦,我等啊,等啊,等啊——等你等了六年!为什么你不能把我像男人一样带进你的世界呢?”“也许你说的是为什么我没把你从你的世界里带出来。我做不到。当初什么样的人把你带进去,现在只能再靠这样的人把你带出来。当然,我很清楚,我的声音特别难听,样子也不敢恭维,但我绝不会因为一片吐司去雇职业杀手来伤害你,你是知道的。下次你想要逃出一个恶人的魔掌,就再找个恶人来救你吧。我认输。”“哦,天哪!哦,上帝!为什么他们不是残忍的畜生就是胆小鬼呢?乘务员小姐,”她说,一把抓住经过走道的那位空姐的胳膊。“我不想再喝了,我已经喝够了。我只想问你个问题,别害怕。为什么他们不是残忍的畜生就是胆小鬼呢,你知道吗?”“谁,女士?”“你在世界各地飞来飞去,难道你没发现吗?他们连你这样的小可爱都害怕。这就是为什么你得时刻对人保持那样的露齿微笑。看看那些混蛋的眼睛吧,他们不是看着你的腿,就是盯着你的脖子。”

终于,海伦睡着了。她的脸在我肩上亲昵地蹭来蹭去。我从公文包里拿出期末考试卷,从一百来个小时之前停下的地方继续批改。是的,我带上了学校里的活儿——这会儿这也是个好东西。我无法想象,如果我没带上这些考卷,怎样才能在飞机上打发这剩下的无数个小时。“没有这个……”然后看着自己用海伦的齐腰长发在她脖子上缠了一圈。谁用自己情人的头发勒死了情人来着?这难道不是勃朗宁[158]那首诗中的某个人吗?唉,管它呢!

“对爱的追求是契诃夫作品反复表现的主题之一,爱并不一定可以增强幸福感,但它的确是必不可少的。”

我开始批改的那份试卷,重新开始的那份,是凯西·斯坦纳的,就是我想要领养的那个女孩。“很好,”我在她首句旁的空白处写下这样的评语;接着又读了一遍,然后在“必不可少的”前面加上一个插入号,写上“生存(?)”这几个字。我一直在想:“几英里之下,就是波利尼西亚[159]的海滩。啊,亲爱的,让我心醉神迷的宝贝!这次把我们折腾得够呛!香港!真见鬼,这件事本该全部发生在辛辛那提[160]!客房,警察局,机场。一个报复心极强的狂妄自大者和一帮狡诈的警察!还有一个想要成为克娄巴特拉[161]的人!我们的积蓄全花在这部垃圾二级惊悚片上了!哦,这次旅途本身就像一场婚姻——无缘无故地来回四千英里,跑去异国他乡折腾一番!”

我努力将注意力重新集中到手头的工作上,重新批改凯西·斯坦纳的期末试卷。我不再去想海伦和我该不该要个孩子,也不去想到底谁该对不想要孩子这一点负责;我也不再责备自己该做的没做,不该做的却做了。吉米·麦特卡尔菲指使警察,“给她点颜色看看,先生,这个婊子会长记性的。”而我在专心批改凯西试卷的每一页,纠正每一个错误标点,指出她使用不当的垂悬分词,在试卷空白处认认真真地写下评语和疑问。我和我的“期末考试”;我批改试卷的笔和夹试卷的回形针。麦特卡尔菲大王怎能享受到这样的生活呢——唐纳德·加兰和他不近人情的警察局长也不能。我想我该笑一笑吧!可我是个文学教授,又不是警察,我在很久前就把骨子里那点专制残暴赶跑了——不过看来,或许这东西又被我赶跑得有点过头了,所以我并没一笑置之,而是接着阅读凯西写的结尾,可怎么也读不下去。自从海伦失踪后,我一直在克制着自己,如今我的自制力就那样渐渐消失了。我转过头来,脸贴在窗户上,外面已是漆黑一片。这架轰鸣的飞机正送我们回家,我们两个受伤的人将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关系。我为自己而哭泣,为海伦而哭泣。最后,当我意识到并不是什么都已经完了,意识到尽管不幸的婚姻让我元气大伤,尽管我不切实际地向我年轻的学生寻求帮助,我总归还有个来自比弗利山的女儿时,我似乎哭得更伤心了。这个女孩胖乎乎的,十分讨人喜欢,没受过任何伤害和惊吓,她写下这篇忧伤而美丽的哀歌,对她所谓的“安东·契诃夫的全部人生哲学”做了个总结,完成了大学二年级的学业。但这可能是凯普什教授教会她的吗?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呢?我也是在飞机上刚开始有所体悟的啊!“人生来是无知的,”女孩写道,“只有经历了理想的破灭,我们才能明白。然后,我们开始惧怕死亡——我们只能得到些许幸福的残片,用它们抵消我们的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