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业:清朝开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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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汉种族冲突

可能是出于建立帝国的雄心,努尔哈赤自吞并辽东后,便极力争取汉人的支持;他还向辽西的汉族人民明确宣布,若接受其统治,便可得到粮食和布匹。


勿虑尔田宅“将非我有,尽入主人之家”。众皆一汗之民,皆得平等居住、耕作。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39页。


他还利用辽西人民对贫富悬殊现象的不满,进行煽动。


昔尔等明国富人,广占田地,雇人耕作,食之不尽,将谷出卖。贫困之人,无田无谷,买而食之,钱财尽后,则行求乞。与其令富人粮谷烂于仓中,财货山积而无用,何若揭竿而起。百姓闻风,必群起响应,后世遂得富足矣。同上。


最后,他向广宁等辽西城镇的军民许诺,若出城投降,便严禁手下将士抢劫、偷窃汉人财物及离散汉人妻小亲属。同上书。第40—41页。

1622年2月10日至3月11日,努尔哈赤挥师渡过辽河。明将鲍承先率军出广宁阻击,结果大败,只身逃脱。留守广宁的王化贞,放弃了全部进攻计划,退至大凌河,将广宁丢给了游击孙得功(辽东人)。努尔哈赤兵临广宁,孙得功立即献城投降;随后,鲍承先也投降了。两人都被拜为副将,为努尔哈赤效力,鲍承先还负责给其他明军将领写信,劝其归降。《贰臣传》,第四卷第13—17页,第七卷第28—29页;《皇清开国方略》,第113—115页。王化贞闻知广宁已失,便率其残兵败将逃回山海关,和熊廷弼部一起涌入关门。王化贞被劾下狱。熊廷弼也牵连入狱。但他是否有罪,引起了一场激烈争论,东林党(他们普遍认为熊廷弼无罪)和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他们极力指责熊廷弼)也卷入其中。东林党运动以1604年高攀龙和顾宪成建于无锡的东林书院为中心,号召重振“君子之气”,恢复明朝的稳定与和平。魏斐德:《自主的代价》,第51页。三年后,熊廷弼正式被控犯有叛国罪。悉知辽东实情、1625年在魏忠贤支持下荣升内阁首辅的冯铨,促使朝廷作出了决定,将熊廷弼正法,并传首九边,以警告其他将领不得出卖朝廷。张其昀编:《清史》,第259页;《贰臣传》第九卷,第28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240—241页。冯铨,北直隶涿州人,1613年中进士,授翰林院检讨。其父冯盛明官至河南左布政使。抚顺陷落后,其父被劾归乡,冯铨也退居原籍。后冯铨极力与魏忠贤交往,1624年在魏忠贤帮助下,得以官复原职,1625年又升任大学士。

努尔哈赤占领了辽东和辽西部分地区,使大约100万汉人落入后金统治之下。费维恺:《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大陆近期史学论文》,第358页;罗伯特·B·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24页。其中许多人沦为奴隶,不过后金奴隶的地位已获得较大改善,得到国家更多的保护。主人已不能随意惩罚奴隶;如果奴隶受到虐待,官府便会将其没收,转给别的主人。1621年,努尔哈赤令八旗贵族清点各自田庄中的汉人数目,目的是要将其中一部分庄丁占为己有。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52—55页;郑天挺:《探微集》,第19—20页。这一法律上的变化,也许反映出这样一种趋势,即后金征服辽东后,开始以拖克索(即田庄,将一定数量的庄丁束缚其上的土地单位)和奴隶作为官吏俸禄。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55—58页。后来被满族人所役使的奴仆,大多是在抚顺和沈阳被俘的汉族民户。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16—17页。当然,这种家长式的关怀,也表现在努尔哈赤作出的由国家对降金汉人实行恩养(乌吉黑)该词的使用至少可追溯到1613年。当时努尔哈赤征讨叶赫,围兀苏城劝降。城中人曰:“若养之则降”,努尔哈赤答应了。此处所谓:“养”,满文称“乌吉黑”(ujihe,或作ujifi、ujimbi),意为抚聚恩养。1619年,驻开原的明将来降,努尔哈赤说:“彼闻吾养人,故来投耳。”也用了“养”字,意思是说他们不会沦为奴隶。郑天挺:《清入关前》,第92页,及其《探微集》,第8页。的决定中。事实上,他当时甚至否定了以往满族社会中自由人与奴隶的绝对界线。他说:


吾国何故分别主人、奴仆,大人、小人?若有人怨恨其国,来投我等,且尽心效力,我等必不使其为奴仆、小人。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42页。


虽然来自贫穷阶层的汉人最终沦为奴隶的可能性远大于成为自由人的可能,但降人的身份毕竟不是按其原先的职业或官位而直接授予的。事实上,李永芳等人只是例外。大多数降金后获得军政官职的汉人,职位都相对较低。在征服辽东后所任命的汉族官吏中,有4人原是商人,1人是被免职的参将,2人是游击,4人是守备,1人是备官,11人是卫所军官,3人是亲兵,4人是军士,3人是秀才(包括范文程),2人是掌印官,4人是文吏,1人是翻译,还有11人是平民。其中多数被拜为努尔哈赤军中的游击或备官。同上书。第60页。一般说来,1631年以前的战俘多半沦为奴隶,受其主人役使。犯罪者的家属也没为奴隶,奴隶的身份世代相袭,奴隶可以自由买卖。有人对汉族奴隶进行过统计,在813人中,有532个沈阳人,83个辽阳人,66个抚顺人。这些城市都是1618—1621年间陷落的,这些汉族奴隶的大多数可能就是在此期间被抓获的。史景迁:《曹寅和康熙皇帝》,第7—9页。努尔哈赤似乎相信,将汉人任命于下层,然后以功升迁,比仅仅因为某个降人原是明朝高官就直接授予高位,更为有益。


彼等有功于(明)帝,或以贿赂升迁者,自以原系大臣,向来为官,不为我等效力……不论尔等昔日之功。若吾至辽东后,又立功劳,则记录之。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64页。


同皇太极以后的情形不同的是,在努尔哈赤统治时期,汉族降人无居政府要职者。达海——可能曾是境外居民——于1623年被革职。范文程和后来显赫一时的宁完我等降人,在《满文老档》中皆不见记载。另一著名汉族降将爱塔(也是境外居民,原名刘兴祚),实际上又背叛了后金,于1627年投入明朝军阀毛文龙门下,后因叛逆被满族人所杀。同上书。第176—177页。

一般说来,当时大量汉族百姓的归附——无论是自愿投诚者,还是强拉的“庄丁”——也未必是努尔哈赤吞并辽东的重大收获。后金大汗的职责要求他招纳辽西汉人,并将他们迁至辽东,同已占据了辽东但未完全恢复其稳定的女真人杂居。具体办法是令汉人与女真人合户,实际上是将满族旗人分置于汉人各户之中。照理,各户之满、汉成员都应从事耕作,而实际情形却是满人奴役汉人。汉族男丁承担了全部重体力劳动,汉族妇女则成了他们的奴婢。同上书。第67—76页。如此的不平等,加上缺衣少食,导致了1623年满、汉之间的一系列冲突。许多汉人故意在食物和饮水中投毒,焚烧房舍,还杀死了一些后金的哨卒。格鲁特·罗思:《1618—1636年的满汉关系》。逃人法自1587年开始实施,此时更为严厉。孟昭信:《清初“逃人法”试探》,第1—2页;杨学琛:《关于清初的“逃人法”》,第47页。

努尔哈赤对这场种族间的骚动作出的反应,是收回满汉平等政策,而代之以种族歧视。他愤怒地责问八贝勒:“我等之兵去后,耀州之人即扬言杀我妇孺,其他各地之人亦毒杀我等之诸申,尔等知否?”又斥责各旗大臣对汉人过分宽容。


汉官与我等之诸申,因何同等对待?若我等之诸申犯罪,则问其功劳,问其官位,稍有理由,即应赦之。若尼堪犯下死罪,又未尽心效力,复有偷窃之事,则应尽诛其子孙亲族,为何仅责打了事?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82—83页。


合户制暂时仍予保留,但不再组建新的合户;迁入新都沈阳后,那些未合居的满汉人户,便被指定居住在按种族划分的区域内。除此之外,努尔哈赤还规定汉人不得持兵器;而女真人则无论是不是八旗兵丁,都要随身携带兵器。同上书。第84页。1625年建都沈阳时,众贝勒以努尔哈赤已在今东陵一带兴建宫室为由,再次反对迁都。但努尔哈赤指出,迁都是战略上的需要。从沈阳可以轻而易举地渡过辽河,南下进攻明朝,又可挟制东南的朝鲜,向北至蒙古也只有二三天路程。铁玉钦:《城郭与宫殿》,第6—9页;又见吴卫平:《八旗兴衰》,第16页。

这种旨在阻止汉人反抗的歧视政策,可能正是1625年汉人叛乱的导火索。这年秋,许多满族兵民被杀,据说还有汉人派人向附近的明军求援,希望重返明朝。11月,努尔哈赤采取了严厉措施。他认为汉族平民只是在一班明朝秀才的哄骗下才误入歧途的,遂令满族官吏进行彻底调查,清洗各村带头闹事的秀才:


并非我等嘉善拔擢之官员,乃是昔为明国秀才、大臣而今无官者,听信奸细之言,煽动当地村民。凡此等人,皆检出诛之。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85—86页。


究竟有多少秀才被杀,不得而知(显然也有幸存者,例如范文程)。但据明确记载,第二年,努尔哈赤将大量辽东汉人收归自己帐下,每13户编为一庄(拖克索),由一名庄头管辖,皆授以耕牛田地,令其耕作。于是,努尔哈赤趁种族冲突之机,控制了更多的汉族降人,其借口则是若将他们划归各贝勒,满人必然会进行报复,对其倍加虐待,甚至将其杀害。同上书。第89页。

创建未久的后金政权,要消化吸收近百万汉人,是非常困难的,加上不利的战局,努尔哈赤遂于占领广宁后暂时停止了进攻。他曾宣布,要在1623或1624年打入山海关,进军中原。同上书。第43页。但这一计划未能实现。大凌河、锦州、松山和山海关等坚固防线,仍然横在他的面前。广宁只是因为王化贞仓促退却和孙得功不战而降,才落入了他的手中。眼下,辽东地区满、汉之间的紧张关系,肯定已为驻守关外的明军将领所知,因而汉人大量归顺之事已不大可能发生了。此外,努尔哈赤的军队长于野战而短于攻坚,对明朝仿照欧式大炮制造的新式武器,也一无所知。驻边明军配有一种称为佛郎机的铜制或铁制前装炮(佛郎机指葡萄牙),可能是从欧洲传来的。这些16世纪的火炮,口径约40毫米,最大射程2000英尺,装在特制的战车上,用骡马牵引。此外还有一种鸟枪,长约4米,它用来发射的导火线,是模仿16世纪初经葡萄牙人传入东亚的导火索制造的。哈罗德·L·卡恩:《皇帝心目中的君主制度》,第139—140页;黄仁宇:《万历十五年》,第179页;又见费南德·布罗代尔:《资本主义与物质生活》,第2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