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笠:黑暗时代里最黑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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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决定生死的报告

事实上,当年北平侦缉队很快侦破此案,其结果显示,所谓“箱尸案”,实乃一桩假案。

未几,又有传闻,称王天木的行动组人员在天津意租界闯祸,绑架了原热河省主席汤玉麟的孙女,向汤家敲诈五万银洋,因而激怒天津众多下野政客、达官显贵。蒋介石得知此讯愤怒不已,勒令戴笠严查此案。

究竟是案发北平青楼,还是案发天津意租界,如今已随着当事人的作古湮没在历史长河中,不争的事实是,王天木的天津站闯了大祸。

只是赴京途中,王天木并未想过,蒋介石的严惩将严到什么程度。他乐观地认为,无论怎样,戴笠都会保他性命无虞。

以戴、王的关系,以戴笠的为人,以戴笠对手下弟兄对外的一贯袒护,这一点毋庸置疑。

自“十人团”开始,王天木的贡献在特务处有目共睹;而就在半年前,戴笠还与王天木议做儿女亲家,只因儿子戴藏宜执意不愿娶王女为妻,此事方才作罢。于公于私,王天木都有理由相信,戴笠会全力保他生命安全。

问题是,戴笠的“全力”再大,也大不过蒋介石的“权力”。

戴笠知道,蒋介石这次是真的动了怒气,只有“全力”顺应蒋介石的“权力”,巧妙化解其中“症结”,方有峰回路转之机。

回到南京,蒋介石不仅严词拒绝接见王天木,而且对戴笠严加训诫: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情报部门是一个特殊的团体,这个团体尤其要有铁的纪律。你回去拟订一个处罚方案,对所有涉案人员必须严惩不贷!”

蒋介石这番话,吓得戴笠额头直冒冷汗。

蒋介石的命令不能不执行,王天木的性命也不能不救,如何才能两全呢?

回到鸡鹅巷五十三号,简单吃了点东西,戴笠便坐到办公桌前,开始绞尽脑汁书写这份决定王天木生死的“处罚报告”。

他亲自研墨,端笔恭书,写了一遍又一遍,扔了一次又一次,一遍遍地斟酌内容,一遍遍地遣词造句……

初春的气温,乍暖还寒,夜里寒气袭人。加上戴笠一向生活简单,屋里不铺地毯,只铺了几张芦席,越发透出丝丝寒意。

毛秀丛心疼丈夫,亲手做了姜汤送进屋来,却被他一声呵斥:

“端出去,不要来打扰我!”

这个晚上,他特地嘱咐副官贾金南,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办公室。但对毛秀丛,贾金南不好阻拦,何况,他也担心戴笠着凉。后来见毛秀丛流着眼泪退出来,他也很难过。

在鸡鹅巷五十三号后院——戴笠的工作区兼生活区内,所有人都知道,每当戴笠遭遇压力,首先受“株连”的就是身边人和家人,无论谁“招惹”了他,都会成为他的出气筒,且以贾金南与毛秀丛首当其冲。

每当戴笠大为光火的时候,只有两个人出面可以扭转局面:一个是戴母蓝月喜;一个是结拜兄弟胡宗南。

蓝月喜一现身,必会成为受训一方的保护伞,戴笠只有保证下不为例;胡宗南一上门,戴笠会立刻转怒为喜,一场“光火”弹指间烟消云散。

今晚对毛秀丛的“呵斥”,他自己根本没意识到,因为他满脑子里都是这份报告。这数百字小文,整整折腾了他一个通宵,直到第二天黎明,这篇“处罚报告”才总算写完。

报告中内容,先简明扼要地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写了王天木的才干与功绩,最后提出三点处罚意见,请蒋介石定夺。这三点意见的排序,戴笠也是煞费苦心:

第一,处死刑;

第二,处无期徒刑;

第三,戴罪立功。

第一条是为了迎合蒋介石“严惩”的要求。以当时蒋介石的愤怒之情,大有不杀王天木绝不罢休之势,这第一条不得不写。如若戴笠顶风而上袒护部下,必会更加激怒蒋介石,结果将适得其反;

第三条根本无此可能,其作用意在冲淡第一条;

第二条才是戴笠的希望所在,前后两条一折中,正是第二条的结果。

戴笠希望的,是为王天木争取到一个无期徒刑的惩罚。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保住王天木一条性命,日后就会有翻身之日。

报告上交后,戴笠度日如年。其实蒋介石并没有考虑太久,很快就做出批示,正是戴笠希望的第二条!

戴笠大喜过望。都说戴笠会揣摩蒋介石的心思,由此可见一斑。

于是,王天木被关进南京老虎桥监狱,即特务处监禁违纪特工的“丙地”。事实正如戴笠所料,王天木实际服刑仅两年多,在1936年对日形势日趋紧张、特务处急需用人之际,戴笠报呈蒋介石并获批准,释放王天木,允其戴罪立功。

王天木下狱后,涉案的天津站书记即王天木的助手,不久被“护送”到京归案。天津站行动组成员或受处罚或另行安置,整个行动组无形中遭遇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