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遗商古韵
宴席很奢华,若不是因为中山礼制中对宴席有严格的规定,怕是这阴仲要拿出青铜鼎来煮肉了。
在这里解释一下,青铜鼎煮肉,一般是诸侯方能享受的宴席规格。在周礼时常被僭越的春秋战国,也还存在有这样的规矩。周礼所涉及范围之广,远超想像。周朝八百年的统治,会有周礼的遗留这是肯定的。
这还说到一个词【钟鸣鼎食】,在后世这个词一般用来形容富足的生活,这个词也说明了【鼎食】并不是一般人能够享受到的。
就有一句名言是这样说的,【大丈夫生不能五鼎食,死当亦五鼎烹。】由此可见,【鼎食】在人们心中的地位。
桌案上全是荤腥,但公子羽却很难提起食欲来。人生总有逃不过的应酬,也有不得违心打下的交情。
鼓瑟、编钟,响起浑厚而悠长的声音。大殿木色昏暗,有着一种让人压抑的古朴。大殿的地毯上,是大将宫风格的青丝山纹地毯。
阴仲现在的身份已经不是一邑的县丞了,而变成了阴氏一族的代表。这场宴席也不是单纯的接风宴了,而变成了阴氏与公孙氏未来继承人的世族交际。
这样的宴席,很难让人开心起来。
笑脸必须洋溢,酒樽举起,公子羽就没有放下的理由。
钟鼓声渐起渐落,一红衣女子袖掩半面,脚点莲花,如一仙子翩翩而来。
中山舞,最特别的便是脚尖,脚如戏水之鸟,脚上的铃铛不断的发出悦耳的声响。
中山舞姬的脚,都是特别美的,三寸金莲,洁白的脚裸,总是让人心驰神往。
青丝飘动,一抹红袖有意无意的挑逗着公子羽的脸。一个回身,红衣女子清秀的面容终于不再加以隐藏。
公子羽不是圣人,心境一向沉稳的他,也难免被红衣女子的面容给惊艳到了。
编钟一记闷响,随后戛然而止。红衣舞女再一回身,应着乐点,婀娜倒地。
在公子羽身后的徐角吞口水声清晰可闻,徐角这厮竟有些忍不住要去扶着柔弱无骨的美人。
乐舒轻咳了两声,把头扭到了一边,把非礼勿视做到了极致。
女子妩媚一笑,缓缓站起,显然,看客的反应已经对她的舞姿给予肯定,虽然这场的主客还没有任何反应,但是相信也用不了多久了。
乐声渐起,舞女如黄莺婉转而歌。
“逝水无易兮君莫妄,青檀摇曳兮奴心伤……”(咳咳,为营造意境自己造的。商朝古调实在找不到了,不好意思!水平有限,莫笑莫笑!)
一曲商调,便是暗喻两个家族的前身。阴氏乃殷商遗族,公孙氏同样也是保持着商朝习俗的家族。
文化的共鸣,很容易让两个家族产生亲切感。
可惜,公子羽想到的却是【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亡国之曲,在这样的背景下,真是格外的讽刺。
公子羽咬牙微笑,举杯,对对面的阴仲道:“多谢县令之美意!我代表公孙氏谢过!”
说完,公子羽一饮而尽。
阴仲臃肿的脸略微抽搐,随即朗笑对饮。
“公子倒是直言快语,真乃性情中人!”阴仲又拍了一个马屁,公子羽瞥了他一眼,用半分嘲讽的眼神审视着他。
他公子羽不是傻子,这一切的布置,不就是在暗示他自己的身份和他背后的氏族吗?
这很可能是中山国后宫那位得意思,作为姬桓的生母,中山国的后宫之主,现在主动向他这个新起的朝堂势力伸出了橄榄枝,于情于理,公子羽都不能拒绝。
公子羽接下了,这或许也是他从内心最排斥中山国的一天。
一场宴席之后,公子羽已是身心疲惫。
最后,阴仲三送公子羽,便是说出了这样的挽留理由。
“公子何须急赶去井陉?我乃一地父母官,国难当头,公子何不让我尽一分力啊?”两个家族该走的流程走过了,阴仲终于说了一句有用的话。
阴仲能说出这样的话,也让他在公子羽心中的形象有所改观。
公子羽轻噢了一声,以示询问。
阴仲继续说道:“当地族兵虽以随大军去了房子邑,但因为封龙是西线首冲之城,故而当地的更卒还备在邑中。我可出更卒三千,助公子守关!”
中山大战在即,为何阴仲还有这样的军队呢?
其实封龙能调走的士卒,大部分都已经调走了。阴仲所说的更卒,其实大部分是女子兵。
中山没有重男轻女之说,这一点公子羽在很多事情上都看出了一些端疑。再拿最严格的葬礼制度来说,家中男子死后,若是有爵位,女子在死后也会受到同样的待遇。而且除君主、封君大臣这样特殊身份之外的人,大多都是一夫一妻制。由此可见女子在中山的地位。
但女人毕竟是女人,有生育的重任,所以在服军役上是有区别对待的。
公子羽惊喜道:“若是如此!那便多谢县令了!若是家中有小儿者,便不必随大军开拔!”
阴仲点头,道:“只是如此一来公子还须停留几日,召军点卯还需时日啊!”
公子羽长叹一声,夜下吹来凉风还是那般的刺骨。公子羽沉吟半响道:“三日!最多三日!”
阴仲显得有些为难,但最后还是答应道:“好!谨遵公子将令!”
不得不说,一场利益交易性子的宴席还是能带来好处的,最起码阴仲已经竭尽全力配合了。
公子羽回了军营,没有留在城邑欢歌饮酒过糜烂的生活。
阴仲也很识时务,在达到自己的目的之后,也不会过度阻挠。两家确认过眼神,能有这样的效果是皆大欢喜的。然而这都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要守住国门,若是国破家亡,就算两家穿上一条裤子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公子羽挑灯夜阅羊皮卷,羊皮卷上是井陉关详细的地形图。
坐下乐舒、老伯、徐角陪同。
“若是能在这个地方埋伏一只精兵,待魏军叩关,必能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老伯点着井陉道上的太行悬崖,建议道。
乐舒和公子羽的脸色都是很沉,看了这张地形图,方知他们面前的难题。
井陉关易守难攻,只需少许兵力,便可阻挡魏国大军。
只是,他们的兵太少了。按照长歌台的情报来看,魏军最少也有七万人,如若主战场有魏军六万,他们则将面对一万魏军。
他公子羽才多少军队?五百河丘狼骑,七百内卫,加上阴仲给的女子兵也就二千余人,二千面对一万大军,这是何等悬殊的战力对比?
而且最重要的是,公子羽战斗力最强的部队是骑兵,骑兵在井陉关这样的地形上,基本上没有任何作用。
井陉关之外是太行山的山道,河丘狼骑进入这样的地形,不仅不能发挥该有的战斗力,若是队形控制不好,自乱阵脚,怕是连普通步卒的战斗力的不如。
这才是摆在公子羽面前的最大难题。
若是墨守成规的守城,此战则必败无疑。
败后的后果不用多说,西线崩盘,南线的主力对决就不用打了。过了井陉关则是一马平川的中山腹地,顾城得遮羞布也就被扯了下来。
顾城一失,对中山而言基本上已经等于是亡国了。
这样巨大的压力下,公子羽怎敢懈怠?
众人在商讨应敌之策,老伯便是先想出了办法。只可惜这个办法太理想化了,一点都不切合实际。
安伏兵,最重要的武器箭矢没有,伏兵去就等于去送死。
乐舒和公子羽的眉头皱得很深,二人不答,老伯也缓缓坐了下来,他不断摇头,自己先否定了自己的这个提议。
乐舒沉默良久道:“若让河丘狼骑卸去战马,或能比普通步卒强上几分!”
公子羽摇头,道:“光明铠乃重甲,藤甲虽轻,但也要比一般的皮甲重。河丘狼骑失去了战马,则会失去绝对的优势!”
穿着比别人重的铠甲和别人肉搏,这绝对不是一个好提议。
徐角目光呆滞,遥望着远方,他本就不通兵法,再加上刚才的红衣舞女已经把他的魂给勾走了,三人在说着什么,完全都没有入他的耳。
众人在商议对敌之策,他徐角却在发呆,沉默寡言的乐舒都看不下去了。
乐舒轻咳了两声,对徐角道:“徐老道,你有什么办法说来听听!”
徐老道这个称呼是公子羽给起的,因为徐角性格跳脱,整天也没个正形,时不时还神神叨叨的,所以公子羽便起了这个亲切的称呼。
乐舒以前一直称徐角为恩公的,可是和这个家伙相处久很难让人一直对他表示尊敬。你见过那个恩公动不动就骂别人是呆子的?都是自己人,不用见外,乐舒便用了这个亲切的称呼。
徐角瞥了他一眼,不屑道:“你个呆子,你能想出什么办法来?最后还不得看你恩公我?埋什么伏兵?多麻烦,直接把这个悬崖炸了不就完了?多省事啊!”
乐舒一愣,连连称奇,这真是个好办法。河头里之战后,乐舒从来就没有怀疑徐角动不动就要炸天炸地的夸张之言。
“好办法啊!公子!”乐舒兴奋道。
公子羽愁眉不展,问道:“你造了多少?你的火药配比真的有你说的那么娴熟吗?现在还有时间给你摸索吗?”
这个办法,公子羽不是没有想过。只是造炸弹远没有想像的那么简单。徐角的火药配备还不算熟练,公子羽也没有这方面知识的累积,所以一切都还停留在理想状态。
徐角却信誓旦旦的担保道:“公子把我留在封龙,不出半月,我定不会负公子所望!”
乐舒先前很兴奋,但现在看徐角的这副样子,他才明白,徐角又在说大话了。
乐舒没好气道:“徐老道,我看你想留在封龙不是造火药吧?你是想那红衣女子了!”
徐角耳根一红,怒目而视。这个乐舒真是越来越话多了,而且还喜欢怼人。
“呆子,就你话多,你这坏毛病都是跟谁学的?”徐角不小心看到了主坐上的公子羽,说完他就后悔了。
“公子!我没那个意思!嘿嘿!”徐角退后了两步,挤出笑脸道。
而公子羽完全没把他二人的打闹看进眼里,而是在思考徐角话中的可行性。
完全可以试一试!
公子羽缓缓点头,对徐角道:“所需器物都和阴仲开口,这是我的玉佩!”
说完,公子羽便把自己的玉佩给了徐角,这个玉佩不是少上造的玉符也不是调用军队的节符,而是代表他公子身份的玉佩。
这个玉佩拿出来,可见公子羽对这件事的重视程度,和对徐角的信任。
徐角收起了笑脸,双手郑重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