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的创造一般可分为三种:创新性价值(包括发明创意、创造制造等)、附加性价值(包括服务性价值、增值性价值、组合式价值)、不对称性价值(包括因时间、地域、渠道引发的信息不对称,而从中获取价值)。“互联网+”给这三种创造价值的方式各赋予一剂“催化剂”,那就是,让创新性价值获取科学技术更快、更高效,让附加性价值获取优质资源更便捷、更直接,让不对称性价值走向衰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