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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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普通财产保险

大纲解读

本章考试目的在于考察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普通财产保险的几大主要险种,及各品种的概念、特点等。从近三年考题情况来看,本章主要考察企业财产保险、利润损失保险、机器损坏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这几大险种的定义、具体险种、保险责任、赔偿期限等,平均分值是6分。具体考试内容包括:

1.普通财产保险概述

财产保险的概念,包括广义财产保险与狭义财产保险的区别。

2.企业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的可保标的与不可保标的、特约可保财产的内涵;企业财产保险金额的计算方式、分类级差费率制度、赔偿的计算方法、业务险种的内容和异同。

3.利润损失保险

利润损失保险的概念、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利润损失保险赔偿期限、保险金额以及保险赔偿额的确定。

4.机器损坏保险

机器损坏保险的概念、责任范围及责任免除、保险金额以及赔偿金额的确定;停机退费与赔偿处理。

5.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的概念、特征;家庭财产保险的适用范围、险种结构、可保财产和不保财产的划分、保险责任范围和期限、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的确定;家庭财产保险的几个主要险种;家庭财产保险的理赔及赔偿处理应注意的问题等。

考点精讲

第一节 普通财产保险概述

考点 普通财产保险的定义及内容

普通财产保险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

广义: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在内的一切非人身保险业务。

狭义:仅指财产损失保险。

普通财产保险则包括企业财产保险、利润损失保险、机器损坏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