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国家物流标准体系表
物流标准体系是将物流作为一个大系统,制定系统内部设施、机械设备等的技术标准和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各类作业和管理标准,以及作为现代物流突出特征的物流信息标准,并形成一个完整的标准体系表。
物流标准化体系包含以下4方面的含义。
(1)覆盖面是物流标准化活动的全部范围
物流标准体系包括物流过程所需要的全部标准,确定物流标准的对象是建立物流标准体系的要点。总地说来,只要属于物流活动范围,与技术、管理有关的重复性事务和概念,都可以作为物流标准的对象纳入物流标准体系。
(2)物流标准体系的组成是各类标准
“各类”的一层意思是指物流标准体系包括不同级别的标准,亦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另一层意思是物流标准体系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3)物流标准化体系是物流标准化工作的蓝图
从全国商业物流系统来看,物流标准体系内的标准,既包括现有标准,也包括应有和预计发展的标准,并随着物流技术的发展不断更新和充实。可以说,物流标准化体系是物流标准化工作的蓝图。
(4)物流标准化体系内的各类标准起着不同的作用
物流标准化体系内的各类标准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关联,连成一体发挥整体的功能。建立标准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运用系统工程的思想、方法、工具来研究和处理这些标准之间的关系,按一定科学规律使之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我国物流国家标准体系表是依据《标准体系表的编制原则和要求》(GB/T 13016—1991)编制的,符合标准中的全面成套、层次恰当、划分明确等原则和要求。物流国家标准体系表的编制充分依据了其他行业的研究成果,也突出体现了物流自身的特点,强调物流的整合性、协调一致性、科学性和创新性。
物流国家标准体系第一版于2004年出台,体系表采用树状结构,共分三或四层,层与层之间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体系表第一层为物流通用基础标准,以及根据物流标准化对象的不同特性分成的4个专业类别:物流技术标准、物流信息标准、物流管理标准、物流服务标准。体系表的第二层对物流技术标准、物流信息标准、物流管理标准、物流服务标准进一步分层。体系表的结构如图1-1所示。
图1-1 物流国家标准体系表框架(2004年版)
近年物流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传统运输、仓储、货代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国家也更重视物流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尤其是物流标准化工作的主导作用。国务院印发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8号,以下简称《振兴规划》)提出了要“加快物流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物流标准体系,实施物流标准和技术推广工程”,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物流标准专项规划”。为贯彻落实这一任务,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以及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国际货运代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制了《全国物流标准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确定了2009—2011年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并依据《振兴规划》中确定的物流业发展重点,提出了物流技术、物流信息、物流服务、道路运输、铁路运输、国际货运代理、仓储、粮食物流、冷链物流、医药物流、汽车和零部(配)件物流、邮政(含快递)物流、应急物流等13个领域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任务。
因此,围绕新时期我国物流业发展的要求,我国进一步完善了物流标准体系,形成2010版物流标准体系框架(见图1-2),拓展了物流标准制修订领域,以提高物流标准的实际效果为目的,所确定的标准制修订任务,将作为编制物流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的依据。
图1-2 物流国家标准体系表框架(2010年版)
在2010年最新版(“十二五”规划)的物流标准体系表中,对原有的物流标准体系表做了相应修订,从服务分类上区分为通用类与专业类,前者指仓储、运输、货代、快递等,后者指专业物流如钢铁、汽车、家电、冷链等物流;然后再向下细分管理、技术、信息、服务等标准。与原有的物流体系表相比,原有的物流标准体系表奠定了标准之间的逻辑关系,解决了不重、不漏、不矛盾的问题,但是没有突出以服务标准为核心的特点。在物流信息标准化方面,突出了两个核心问题,一是要强调信息的交换标准的关键地位,也就是公共信息平台的问题,以促进信息互连互通;二是信息系统的架构,即模块化的趋势的问题,实际上也是标准,即SOA越来越要求功能模块按统一标准来封装,以促进系统建设的效率。只有快速、低成本的系统开发和信息的互连互通,才能体现信息化标准的推动作用。
相应标准:
《标准体系表的编制原则和要求》(GB/T 1301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