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数量分析
在教育部每年发布的《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统计数据基础上,本书对我国高校2006—2015年这10年时间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进行数量分析。
2.2.1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发展较快
目前,虽然各界普遍认为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尤其是专利成果转化工作不尽如人意,但从图2.2和图2.3中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高校专利成果转化无论是成交合同数量还是实际收入都实现了较快增长。
从高校专利出售合同数量来看,2006—2015年,我国高校专利出售合同数从701项增加至2695项,增长了2倍多。从高校隶属关系来看,地方院校的专利出售合同数最多,且增长最快,从2006年的372项上升至2015年的1548项,占所有高校专利出售合同数的57.4%,这反映了地方高校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紧密联系。从高校类型来看,工科院校专利出售合同最多,综合大学次之,这反映了工科院校学科设置和科学研究更贴近社会现实需要的特点。
图2.2 2006—2015年我国高校专利出售合同数
数据来源: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2007—2016).
图2.3 2006—2015年我国高校专利出售的实际收入
数据来源: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2007—2016).
从高校专利出售当年实际收入情况来看,总收入已从2006年的1.55亿元上升至2015年的6.69亿元,增长了3倍多,2015年最高。从高校隶属关系来看,教育部直属高校实际专利出售收入最多,占所有高校专利出售收入的一半左右,虽然教育部直属高校在专利出售合同数量上远不如地方院校,但从实际收入情况上来看,可以看出教育部直属高校的专利成果能够实现更高价值。从高校类型来看,工科院校实际专利出售收入最多,占所有高校专利出售收入的一半以上,这与专利出售合同数量反映的情况一致。
2.2.2 民营企业利用高校科技成果的水平明显提高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对象也朝着多元化角度发展。从图2.4和图2.5中可以看到,2006—2015年,我国高校科技成果向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转化无论是合同数量还是当年实际收入情况总体都呈现出平稳递增状态。高校向国有企业成果转化合同数量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当年实际收入从2006年的6.2亿元上升至2015年的10.1亿元;向外资企业成果转化合同数量从2006年的312项上升至2014年的392项,但在2015年有一定下降,当年实际收入从2006年的0.7亿元上升至2015年的1.2亿元。相比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我国高校向民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了快速增长,成果转化合同数从2006年的2694项上升至2015年的5092项,实际收入从2006年的3.9亿元上升至2015年的10.5亿元,反映了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对高校科技成果的承载力显著提升,与高校的科技创新互动显著增强。
图2.4 2006—2015年我国高校科技成果向不同类型企业转化的合同数量
数据来源: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2007—2016).
图2.5 2006—2015年我国高校科技成果向不同类型企业转化的实际收入
数据来源: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2007—2016).
2.2.3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区域分布不均衡
图2.6反映了2006—2015年我国各省份高校平均每年专利出售合同情况。从图中可以看出,从专利出售合同数量来看,江苏、北京、上海、湖北、浙江这5个省市高校平均每年专利出售合同数最多,江苏省高校平均每年专利出售合同达300项,占全国的17%,远高于排名第二的北京市高校的164项。这5个省市平均每年专利出售合同数占了被统计的32个省市自治区的一半,显示出高度集中的特征。
图2.6 2006—2015年我国各省份高校平均每年专利出售合同数(单位:项)
数据来源: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2007—2016).
说明:在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2007)中,湖北省高校专利合同出售数为4124项,远高于当年我国各省市高校专利合同出售数和其余年份湖北省高校每年专利合同出售数,该数据疑为异常值,在缺乏其余辅证资料的情况下,本书以其余年份湖北省高校平均每年专利合同出售数156项代替该疑似异常值,并进行相应统计。
图2.7反映了2006—2015年我国各省份高校专利出售年平均实际收入情况,从图中可以看出,北京、江苏、上海、福建、广东这5个省市高校专利出售年平均实际收入最高,北京市高校专利出售年平均实际收入达9992万元,占全国的24%,远高于排名第二江苏省高校的4722万元。这5个省市专利出售年平均收入约占被统计32个省市的60%,同样显示出高度集中的特征。
图2.7 2007—2015年我国各省份高校专利出售年平均实际收入(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2007—2016).
如果将不同省份高校归入不同地区,则可以发现,无论是专利出售合同数还是专利出售当年实际收入,京津唐、长三角等区域高校的成绩更为突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以及西部地区虽然高等院校数量众多,但其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和合同金额均较少,具体如表2.4所示。
表2.4 典型区域内高等院校技术转让情况对比
注:五个典型区域的高等学校数量分别为80所、111所、80所、74所、104所。
资料来源: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2003,2009,2016)。
2.2.4 高校专利成果转化水平不高
图2.8反映了2006—2015年我国高校每年专利授权数和专利出售合同的变化情况。从图中可以看出,2006—2015年,我国高校专利授权数快速增长,从2006年的11204项上升至2015年的121981项,增长了10.9倍,但专利出售合同数并未和专利授权数保持同样的快速增长趋势,增长较为缓慢,从2006年的789项上升到2015年的2695项,仅增长了3.4倍。这造成了每年专利出售合同数占专利授权数比重逐年下降的情况,从2006年的7.04%下降到2015年的2.21%。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通常需要数年时间,每年专利申请与授权的数量间并没有必然联系,该比重的科学性和实际参考价值较为有限,但从每年庞大的专利授权数和较低的专利出售合同数的比较中,仍能从一个侧面看出我国高校专利技术转化整体仍处于较低水平。
图2.8 2006—2015年我国高校专利授权数与专利出售合同数比较
数据来源: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2007—2016).
说明:和图2.6的数据处理方式相同,本书以湖北省高校平均每年专利出售合同数156项代替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2007)中湖北省高校专利出售合同数4124项这一疑似异常值,并进行相应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