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中国3:孵化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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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400亿元国家级创业投资基金出炉

北京在一场瑞雪过后,迎来了一个特大喜讯!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助力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

会议认为,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处于“蹒跚”起步阶段的创新型企业,对于促进技术与市场融合、创新与产业对接,孵化和培育面向未来的新兴产业,推动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确定了以下几项内容:

一是将中央财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等合并使用,盘活存量,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大型金融机构等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形成总规模400亿元的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

二是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若干家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运营、自主投资决策。

三是为突出投资重点,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可以以参股的方式与地方或行业龙头企业相关基金合作,主要投向新兴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

四是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收益分配实行先回本、后分红,社会出资人可优先分红。国家出资收益可适当让利,收回资金优先用于基金滚存使用。通过政府和社会、民间资金协同发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产业升级。

政府对于政策的执行格外高效,2014年5月才承诺成立这个基金,第二年就已经敲定规模和方案,确保当年就可以实施起来。

喜闻乐见之余,还要想清楚,究竟什么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无论是产业地产的从业人员,还是政府、金融、投资机构,或者直接做产业的从业人员,都需要高度重视这个事情。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一种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引导基金本身并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而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四两拨千斤”,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特别是通过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弥补一般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成熟期和重建企业的不足。

因此,这种引导基金在海外也被称为“母基金”或“FOF基金”,可以理解为“基金之上的基金”。

目前,世界上创投引导基金可分为两大模式:以色列—英国模式,美国模式。前者采用参股商业性创投子基金的方式,以母基金形式存在;后者被称为“小企业投资公司促进计划”,采用政府基金提供融资担保方式来引导民间资金设立“小企业投资公司”。

在中国,既允许创投引导基金以“阶段性参股”和“跟投”的模式进行直接投资,也鼓励为商业创投基金提供“风险补偿”和“安全保障”机制来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创投业。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市场发育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距离,故而专门设立“风险补助”,来提高创业投资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这种机制一旦确立,犹如打造了一个“聚宝盆”,可以吸引社会资本源源不断地流向初创型中小企业,不仅使更多的中小企业受益,更重要的是,还可以使财政资金的辐射面更广,从而使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中国第一只国家级创投引导基金诞生于2007年。这年7月,财政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十天之后,财政部宣布,第一只国家级创业引导基金宣告成立,规模为1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

显然,相比之下,八年后的这只国家级创投引导基金的规模更加庞大,运作模式更加开放和多元。这也是为了弥补目前地方级别的引导基金规模和能力的不足。

根据国内风险投资研究机构清科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报告,截至2014年底,全国29家省级引导基金中规模超过10亿元的仅占15%左右,尤其是在一些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引导基金的规模相对偏小,无法起到其应有的引导作用。

目前,中国两只运作比较成功的地方性创投引导基金都是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因此园区中国也提醒各位产业地产的朋友们要格外注意这种基金的发展及趋势。

2001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设立了“中关村科技园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采取政府资金委托民间机构管理的方式,为经过选择的创业投资机构提供跟进投资。这可以被视为中国第一个创投引导基金。其主要投资方式有三种:“孵化+创投”、跟进投资、参股创投企业,主要方向则是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环保能源新材料等。

2006年,苏州工业园成立了“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由国家开发银行与苏州创业投资集团公司共同组建,注册资金达10亿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以贷款方式间接注入资金5亿元,这5亿元属于总行授予苏州工业园区200亿元贷款额度中的一部分。

这只完全按照国际化惯例运作的政府性引导基金,只投子基金,并不参与管理,以创投为主,注重早期和成长期的企业,合作对象主要选择本土成长的华人团队,在项目增值方面有足够的经验,可管理美元基金,对创投无地域限制,已经成为国内引导基金的典范。

在第一期基金的运作上,无论是投资领域还是基金的法律属性,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都做出了丰富多样的尝试。在第一期基金投资的16只基金中,有8只是针对成长期和早期投资,5只是对成熟期的投资,3只是集中投资于Pre-IPO基金,还有2只主要是投资在与食品饮料相关的并购基金。

2010年,苏州工业园决定在一期基金的基础上设立苏州工业园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二期),出资方中除了一期的国开行、中新创投外,还有全国社保理事会基金、中国人寿等,规模达150亿元,大约可参股上万个实收资本达800万元以上的创投公司,每年投资数十个项目,成为带动力巨大的航母级引导基金。

在这个引导基金里,其中一个主要用途就是把苏州地方政府的基金功能定位于跟进投资,对跟进投资激励机制做出了特别的设置,分别是对跟进投资的比例和单笔跟进投资金额的限制。对一般的创投,跟进投资比例是30%。对总额限制,单笔投资最多为500万元。根据这两个机制的设置,政府的引导基金资本可发挥引导创投的重要作用。

在退出机制上,在引导基金的设置里,对创投基金回购引导基金的增投部分做出了特别的设计,对其中的30%设置了三个不同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三年之内,第二个阶段是三年到五年之间,第三个阶段是五年以后。如果创投来回顾跟投的部分,在三到五年之内,投资成本加市场价格之间差额,超过五年就是市场价格。对种子基金又有特别的规定,在四年之内都享受回扣按照成本加同期银行贷款的利息,四年之后就是50%的市场征收。

园区中国认为,作为产业园区产业引导的核心金融工具,苏州工业园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发挥了资本引导的优势,为苏州工业园的产业引导、孵化、发展和人才的汇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成为“以金融扶产业,以资本兴园区”的优秀案例。

我们也衷心希望更多的民间资本,尤其是做实体产业和产业园区的资本,以及遍布全国的实体与虚拟的孵化空间,能够与这400亿元的母基金汇流,形成一个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的多层次资本引导扶持体系,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为中国的产业升级和创新增添蓬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