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有效税收筹划的理论框架
3.1.1 有效税收筹划的含义
早期的传统税收筹划理论没有考虑成本,只以纳税最小化为目标。针对传统理论的种种缺陷,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迈伦·斯科尔斯(Myron S.Scholes)和马克·沃尔夫森(Mark A.Wolfson)提出了有效税收筹划理论,它是一种研究在各种约束条件下实现纳税人“税后利润最大化”目标的税收筹划理论。
有效税收筹划是企业战略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是在现行国家政策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决策时,考虑所有利益相关者、税收综合衡量及全部商业成本下作出的、旨在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税收管理安排。
3.1.2 有效税收筹划的理论框架
有效税收筹划理论框架构成一个严密的逻辑体系。当企业进行投融资决策时,其目标是取得最大化的投资报酬率或融资成本最小化。税收规则的存在,又使得企业在进行各项战略性决策时必须考虑税收的作用。此理论将除税收成本以外的各项成本统称为非税收成本。并且,由于交易成本的定义具有非常广泛的意义,因此税收成本和非税成本可以统一于交易成本。很显然,交易成本是由于交易各方之间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至此,有效税收筹划理论框架的三条思路可以通过交易成本联接起来,如图3-1所示。
图3-1 有效税收筹划理论框架
根据图3-1可知,有效税收筹划理论框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具体内容:(1)有效税收筹划要求筹划者从交易各方多边契约角度来考虑交易的税收问题;(2)有效税收筹划要求筹划者在投资和融资决策时,不仅考虑显性税收,还要考虑隐性税收;(3)有效税收筹划要求筹划者认识到税收成本仅仅是企业成本的一种,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必须考虑到所有的成本,一些被提议的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可能会带来大量的非税成本。
有效税收筹划理论框架的三条思路并非随意的组合,而是一个相互依存、层层分解的有机整体;多边契约与利益相关者相关,交易成本与企业组织紧密相关,使得在这一框架下的企业税收筹划活动(本身也属于企业组织设计活动的一部分)从企业整体角度进行,严格区别于短期化倾向的“税负最小化”目标;而有效税收筹划既考虑税收成本又考虑非税成本,目标是“税后利润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