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教哲学丛书:天人合一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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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哲学中的人

对于中国哲学中人的含义,并不存在原则性的分歧。正如任继愈先生所指出的:“先秦儒家及后来各学派关于‘人’的解释,不像对‘天’的解释那样分歧,一般都指现实社会的人类人群。”任继愈:《试论“天人合一”》, 《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6年第1期。然而,对于“天人合一”这一概念中的人,则存在着是凡人还是圣人的问题。季羡林先生认为,人“就是我们这一些芸芸众生的凡人”季羡林:《天人合一新解》, 《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3年第1期。。而蔡仲德先生则对此进行了批评,他认为,“‘天人合一’命题中的‘人’并非泛指‘芸芸众生的凡人’,而是特指先知先觉的‘圣人’”。这个圣人有时还集君、师(即圣)于一身。蔡仲德:《也谈“天人合一”——与季羡林先生商榷》, 《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4年第5期。其实,凡人与圣人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教化和修身的问题。作为凡人的人,必定存在着各种不足,只有成为圣人,才能克服这种不足。因此,“凡人”决定了“天人合一”的必要性。儒学本身就承担着教人向善的功能。从国家来看,要通过对百姓的教化而使其形成优良的品质;从个人来看,则是如何通过修身提高自身道德品质。“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大学》)而教化或修身的目标,就是成为圣人。因此,如果将“天人合一”看做是一个成圣的过程的话,这里的人当然是指凡人;从成圣的结果来看,“天人合一”则是目标的达成,这里的人当然已经从凡人而进入到圣人了。

凡人能否通过教化和自身努力而成为圣人,即成圣的可能性问题,是“天人合一”的重要前提。如果没有成圣的可能,那么“天人合一”就只能是空中楼阁,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成圣的可能性,在中国哲学看来,与人性密切相关。

(一)先秦时期的人性论

在中国哲学史上,孔子较早地谈到了人性问题。他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认为人的本性都是相近的,只是由于后天的习染,才出现了善恶的差别。这也说明,孔子是承认人与人之间的不同的。既然存在着善恶差别,教化或修身就有了必要。什么样的人才算是圣人呢?子贡问:“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孔子回答说:“何事于仁,必也圣乎!”(《论语·雍也》)在孔子看来,如果在个人道德完善的同时能够做到博施济众,那就不仅仅是仁了,称之为圣人也不为过。可见,孔子眼中的圣人,不仅要具备完善的道德,更要成就一番救世济众的功业。

对于普通人能否通过自身努力成为圣人,孔子并没有明示,但他却鼓励人通过自身努力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主张“有教无类”(《论语·卫灵公》)。“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悔焉。”(《论语·述而》对于积极求学之人,孔子从不放弃。尽管孔子也说过“唯上知与下愚不移”(《论语·阳货》),但这只是对现实中确实存在上智与下愚的事实的确认而已。“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论语·季氏》)这看起来是将人分为三六九等,但其实只是对不同的学习态度的评价,鼓励人们积极求学。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论语·述而》)孔子并不认为自己是生而知之,也可证明这一点。“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论语·雍也》)这讲的是“因材施教”的问题,并不是有些人所讲的愚民。“非生而知之”的孔子最终成为了万世师表的圣人,也为从凡人进阶到圣人提供了最好的例证。

到了战国时代,对人性的讨论越来越深入。孟子主张性善说,荀子主张性恶说,告子主张“性无善无不善”说,另外还有“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说及“有性善,有性不善”说等等。这些有关人性的讨论同样关心一个问题:普通人能否通过教化以及自身努力成为圣人?

孟子主张人性善,认为“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孟子·公孙丑上》),即每个人都有不忍心伤害他人之心,这种不忍人之心即恻隐之心。人一出生,就具有四心:“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孟子·公孙丑上》)这四心都是人性善的表现,与仁义礼智相关联。如果能保有这四端,顺着这四端发展下去,则善心就会发扬光大。如果人们为恶,那不是本性的问题,而是本性的缺失。“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孟子·告子上》)朱熹的解释是,人之所以为不善,是因为陷于物欲,而不是其才之罪。也就是说,因为外界的影响而丢掉了善本性,并不是人性本身的原因。“舜,人也,我,亦人也。”(《孟子·离娄下》)人的本性都是一样的,这种本性,构成了一般人通往尧舜这样的圣人的桥梁。“服尧之服,诵尧之言,行尧之行,是尧而已矣。”因此,“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告子下》)。可以说,孟子性善论的提出,在理论上论证了从普通人到圣人的可能性问题。由于人人都具有善本性,因此通过国家的教化和个人的努力,人人都可以成为尧舜一样的圣人。

荀子主张性恶论。他首先对性做了定义,并区分了“性”和“伪”。

孟子曰:“人之学者,其性善。”曰:是不然。是不及知人之性,而不察乎人之性、伪之分者也。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礼义者,圣人之所生也,人之所学而能、所事而成者也。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荀子·性恶》)

荀子对孟子的人性论进行了批评。他认为,“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荀子·正名》),人性是上天所造就的,生来就具备的,是不可能学到或通过人为造作的。礼义是圣人创制的,是可以通过学习、努力来做到的。前者叫做“性”,后者叫做“伪”。因此,孟子将仁义礼智等看做是人的本性,则是混淆了性和伪的区别。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

荀子认为,人的本性中包含着恶的基因,如果不加限制,任由发展的话,就会导致恶。因此,必须要对人进行教化,用礼义等道德规范对人性进行矫正,这就是“化性起伪”。通过对人性的矫正,原本性恶的人也可以成为圣人。

“涂之人可以为禹。”曷谓也?曰:凡禹之所以为禹者,以其为仁义法正也。然则仁义法正有可知可能之理,然而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今使涂之人者,以其可以知之质、可以能之具,本夫仁义之可知之理、可能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今使涂之人伏术为学,专心一志,思索孰察,加日县久,积善而不息,则通于神明,参于天地矣。故圣人者,人之所积而致也。(《荀子·性恶》)

这样,荀子就拉近了普通人与圣人的距离,普通人只要不断改造自己,沿着仁义之路前行,也可以成为禹一样的圣人。孟子与荀子,尽管对人性的认识不同,但二者殊途同归,都认为人通过自身努力,可以成为尧舜一样的圣人。只不过孟子强调人的道德自觉,而荀子则强调外部力量的约束。

(二)汉代的人性论

孔子、孟子、荀子在人性问题上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中国哲学以后在人性问题上的发展。汉代的董仲舒和荀子一样,将人与生俱来的自然本质作为人性。他说:“如其生之自然之资谓之性。性者,质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性者,天质之朴也;善者,王教之化也。无其质,则王教不能化;无其王教,则质朴不能善。”(《春秋繁露·实性》)这说明,性和善不是一回事。性出于人天生的质朴,而善则出于王道教化,这和荀子对本性和人为的区分异曲同工。而且,性和善之间又是紧密联系的。如果没有天生的质朴,则王道教化就无所加,本性是教化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王道教化,则天生的质朴不能产生善,教化是对本性的完善和矫正。

是以米出于粟,而粟不可谓米;玉出于璞,而璞不可谓玉;善出于性,而性不可谓善。(《春秋繁露·实性》)

故性比于禾,善比于米。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为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为善也。善与米,人之所继天而成于外,非在天所为之内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

通过这些例子,董仲舒意在说明,人的本性中尽管含有善,但又不全是善,必须通过王道教化才能使人向善。这正如粟中含有米,但必须通过脱皮加工,才能得到米一样。

董仲舒通过对人性的论证,也说明了教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本性中含有善的基因,就使得教化成为可能,而本性中又不全是善,则使得教化成为必要。然而,和孟子、荀子不同的是,在董仲舒看来,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必须或可以进行教化的。他说:

圣人之性不可以名性,斗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春秋繁露·实性》)

这样,董仲舒就把人性分为三类:圣人之性,已经达到了至善,因此无需教化;斗筲之性,陷于贪恶,不可教化;中民之性,由于有善有恶,才是教化的对象。因此,董仲舒并不将圣人之性和斗筲之性看做是人性,因为他们无需或不可教化。“董仲舒的这种‘教化成性’的理论,是继承了先秦儒家的传统,强调了自觉原则,肯定道德是可以通过教育形成的。”冯契:《中国古代哲学的逻辑发展》(中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402页。他尽管没有得出人皆可以为尧舜的结论,但由于他将人性限于“中民之性”,认为在数量上占绝大多数的“中民”是可以通过教化使之向善的,因此董仲舒的人性论同样说明了教化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董仲舒的人性论与前人不同的是,他是从构成人的质料的“气”的角度来说明人性的。在历史上,庄子最早提出了人是由“气”构成的。他指出:

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若死生为徒,吾又何患!故万物一也。(《庄子·知北游》)

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庄子·至乐》)

庄子提出人是由气所构成,而气本身的产生又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以此来说明人的生死是自然的,没有任何神秘性可言。作为人来说,就应该顺应自然,保持其自然本性,而不是用礼义教化去伤害人的自然本性。

董仲舒说:“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春秋繁露·五行相生》“天气上,地气下,人气在其间。”(《春秋繁露·人副天数》)在他看来,人和天地一样,都是由气所构成,在这点上,他和庄子的认识基本相同。但同时,董仲舒又认为气分阴阳,阴阳二气的性质又是不同的。“天地之常,一阴一阳,阳者,天之德也,阴者,天之刑也。”(《春秋繁露·阴阳义》)因此,当阴阳二气聚合成人,阳使人仁爱,而阴使人贪婪。

栣众恶于内,弗使得发于外者,心也。故心之为名,栣也。人之受气苟无恶者,心何栣哉?吾以心之名,得人之诚。人之诚,有贪有仁。仁贪之气,两在于身。身之名,取诸天。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天有阴阳禁,身有情欲栣,与天道一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

心的作用,就是要使人性中的恶不发散出来。因此,如果其中没有恶,那要心又何用呢?从心之名就可以看出人之实。天有阴阳二气,人也就有仁贪二性。天禁阴不使干阳,人就应该阻止自身的情欲,以达到与天道的一致。

从气的角度去认识人性,这是董仲舒对人性论的新发展。但董仲舒的人性论也有自己的矛盾。既然人都是由阴阳二气构成的,那么圣人为什么是纯善无恶,斗筲之人为什么全是贪恶呢?这种认识和孟、荀的人皆可成圣说也是矛盾的。可见,董仲舒的理论并不严密,有待后人进一步发展。

东汉的王充也是按照气来解释人性问题的。在王充看来,人禀气的厚薄决定着人性善恶:“禀气有厚泊,故性有善恶也。”(《论衡·率性》)因此,他认同孔子所说的“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上智与下愚不移”的说法。这就是在事实上承认人性分为三等,生来就性善的“上智”、生来就性恶的“下愚”以及有善有恶、“性相近”、“习相远”的中人之性。可见,在人性问题上,王充继承了董仲舒的思维方式。王充将人性分为三等,其实也是为了说明教化的必要性。

夫中人之性,在所习焉。习善而为善,习恶而为恶也。至于极善极恶,非复在习。故孔子曰,惟上智与下愚不移。性有善不善,圣化贤教不能复移易也。(《论衡·本性》)

王充尽管认为上智与下愚“圣化贤教不能复移易”,但他认为绝大多数的人是属于中人之性,是可以通过教化而导其向善的:

凡人君父审观臣子之性,善则养育劝率,无令近恶;近恶则辅保禁防,令渐于善,善渐于恶,恶化于善,成为性行。(《论衡·率性》)

通过君父的教化,使得善者保持善性,近恶者令其向善。即使是极少数的生来就性恶的人,其实也是可以进行教化的:

夫性恶者,心比木石。木石犹为人用,况非木石!(《论衡·率性》)

因此,王充最终得出的结论是:“由此言之,亦在于教,不独在性也。”(《论衡·率性》)可见,王充对人性论的探讨,最终仍然落实在了教化上。论证人性有善有恶,就是为了说明教化的必要性及可能性。从这一点来说,他和孟子、荀子也有殊途同归之妙。

(三)唐代的人性论

到了唐代,《五经正义》在忠实于儒经的前提之下,对前代的人性理论给予了整合。孔颖达《尚书正义》对《尚书·汤诰》中的“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的解释是:

天生烝民,与之五常之性,使有仁义礼智信,是天降善于下民也。天既与善于民,君当顺之。

也就是说,人所具有的仁义礼智信这五常之性,是天赋予人的善性。天既然赋予人以善性,君主也就应该依照这种善性去治理民众。也正是因为具有了这种善性,君主的教化才得以可能。

《五经正义》对人性的解释同样是建立在元气论的基础之上的。对《中庸》“天命之谓性”,郑玄《礼记注》的解释是:

天命,谓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谓性命。木神则仁,金神则义,火神则礼,水神则信,土神则知。(《礼记注疏·中庸》)

这样,就将五常与五行联系起来。孔颖达对此做了进一步解释:

《左传》云,天有六气,降而生五行,至于含生之类,皆感五行生矣。唯人独禀秀气,故《礼运》云:人者五行之秀气,被色而生。既有五常,仁义礼智信。(《礼记注疏·中庸》)

可见,依照《五经正义》,人禀受五行之秀气,而五行对应的就是仁义礼智信五常之性。那么,为什么还有圣人与愚人的区别呢?孔颖达认为,这是因为人与人所得到的气是不同的:

得其清气备者则为圣人,得其浊气闇者则为愚人。降圣以下,愚人以上,所禀或多或少,不可言一,故分为九等。孔子云,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二者之外,逐物移矣。故论语云性相近习相远也,亦据中人七等也。(同上)

《五经正义》中的人性论,是在忠实于儒经的前提下所做的发展。因此,它的理论也成为儒家关于人性论的正统,得到了广泛的传播。《五经正义》讨论人性论,同样是出于教化的目的。当然,他们是希望通过完善礼乐制度,通过君主和导师的教导,使人性归善。也就是说,他们重视的是通过制度建设来达到治国安民的目的,而并不重视人内在的自觉。这和孟子所开创的传统是不一样的。

到了韩愈,则明确提出了“性三品”说:

性之品有上中下三。上焉者,善焉而已矣;中焉者,可导而上下也;下焉者,恶焉而已矣。(《韩昌黎文集·原性》)

韩愈的性三品说,是自董仲舒以来儒家关于人性论的基本主张。他认为,人性是与生俱来的,但却可以通过教化来进行改造。而教化的可能性则因每个人品级的不同而不同。对于上品之人,由于其自然向善,所以不用教化;中品之人由于含有善因,则可以通过教化使其为善;下品之人由于全是贪恶,所以无法教化,只有通过刑罚来治理。“礼法二事,皆王教之端。”(《韩昌黎文集·复仇状》)可见,韩愈的人性论,仍然没有超出汉以来儒家正统思想关于人性论的窠臼。如果偱此发展下去,人性论就不可能取得新的突破。

与此同时,一些儒者开始从佛学中寻求出路。例如,柳宗元、刘禹锡就曾做出过努力,但并未对儒家的人性论作出新的贡献。真正对儒家人性论作出贡献的,是李翱。

李翱的人性论,主要体现在他的《复性书》中。李翱指出,“性者,天之命也”。认为人性是上天赋予的。这种认识,既不同于孟子、荀子求助于经验,也不像董仲舒那样求助于对人体构成的研究,而是直接诉诸上帝。复性,就是要讨论如何保持和恢复上帝赋予人的本性。

人的本性是什么样的?李翱用《乐记》中的话予以了回答:“人生而静,天之性也。”人性清净本是佛教的命题,尽管《乐记》中也有这句话,但一直没有人将其作为人性论的根据。李翱找出这句话,明显是受到了佛道二教的影响。但在他看来,儒经中本来就有性命之学,只是学者未发现,而去求助于佛老。“性命之书虽存,学者莫能名,是故皆入于庄列老释。”只有他自己才发现了这个长期“缺绝废弃不扬之道”,将之著成《复性书》予以传播。

在李翱看来,“百姓之性与圣人之性弗差也”,他们都具有清净的本性,即善性。只是由于情欲的迷惑,善性被掩藏了起来。因此,就需要圣人制礼作乐来对人们进行教化,使人们节制情欲,复归善性。这样,李翱对人性的认识最终和孟子趋于一致。“人皆可以及乎此,莫之止而不为也。”这和孟子的人皆可以为尧舜是一致的。成圣,就成为其复性的目标。

李翱的复性说,明显受到了佛教特别是禅宗的影响,他认为复性即可成圣,几乎是禅宗见性成佛的翻版。但在李翱看来,他的复性说不仅不是来自佛教,相反是为了对抗佛教而做的。后来,张载正是在李翱的基础上,以反佛为任务,开创了宋明理学人性论的开端。当然,在李翱这里,就已经有了理学的意味。

宋明儒学对于人性的认识,既继承了汉代以来的气论传统,又是对先秦儒学的复归,融合了孔、孟、荀在人性问题上的认识。孟子的“性善论”被解释为性的本然或应然状态,说明教化的可能性,而荀子的性恶论则被解释为性的实然状态,说明了教化的必要性。为了调和孔子和孟子在人性问题上的分歧,孟子的性善论被认为是天命之性,而孔子的“性相近,习相远”则被认为是气质之性,荀子的性恶论由于是指人的自然之性,因此也可以被气质之性所包容。对此,我们将在后文详细展开。

总之,无论是性善论、性恶论还是性三品说,其实承认人,至少是绝大部分人能够通过道德教化以及个人的修身,从而达到圣人的境界。人通过教化和修身从而成为圣人的过程,其实也就是“天人合一”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