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出版业可移动文化遗产价值评定标准
一、印刷机械设备价值评定标准
印刷机最早起源于15世纪,是由德国人谷登堡(Gutenberg)在挤葡萄汁用的人力推动的螺杆挤压机具基础上改造而成的。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国出现了引进的铅印机,中国的印刷技术也从原来的手工生产发展为机械生产,同时印刷机械设备也得到了发展。形成了完整的印前、印刷、印后加工的印刷机械设备系统。印前设备系统包括手动铸字机、电动铸字机、照相排字机、照相分色机、电子分色机等。印刷设备系统从使用的印版形式上包括凸版印刷机、平版印刷机、凹版印刷机、孔版印刷机;从印刷的色数上包括单色印刷和多色印刷机。印后加工设备更加丰富,包括折页机、装订机、冲切机、模切机等。另外,还有为印刷前进行打样的各种打样机。这些设备的创新发展都体现了印刷技术与出版文化的进步与发展,其自身也具备了一定的价值,因此,需要对其进行等级评定。
印刷机械设备等级评定分为珍贵价值印刷机械设备和一般价值印刷机械设备。珍贵价值印刷机械设备评定可依据2003年5月13日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博发〔2003〕38号”中“关于印发《近现代文物征集参考范围》和《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的通知”,其中“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的第三条“一级文物必须是经过科学考证、确为原件、源流具有确凿依据且数量仅有或稀有的珍贵文物,并在某一领域中有重大发明、发现,具有开创性、代表性或里程碑意义”对其进行珍贵价值评定。比如中国印刷博物馆收藏的一台1929年英国制造、由商务印书馆引进使用的印刷机,这台印刷机于1932年淞沪会战中被毁,后由商务印书馆员工从废墟中抢救出来,并进行了修复,为了铭记日本侵略者的滔天罪行,在其上镶嵌“国难后修整”的牌记,是为激发后人,尤其是激发广大青少年要热爱祖国,奋发图强。这台印刷设备不仅是当时印刷水平的一个代表性实物,而且是极具爱国主义教育意义的一个代表性实物,因此,这台设备根据上述评定标准,可以评定为具有珍贵价值的印刷机械设备。
一般价值的印刷机械设备的评定标准可依据2001年4月5日文化部审议通过的“文物藏品定级标准”中,由一般文物定级标准“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或“具有一定价值的历代生产、生活用具等”进行评定。比如中国印刷博物馆收藏中,1972年6月,由北京人民机器厂生产制造的全张双色胶印机,就代表了印刷机械设备由单色向双色印刷发展的一台印刷机械设备实物,但由于这台印刷设备生产年代较晚,并且不是第一台,因此,这台印刷设备根据评定标准可以评定为一般价值的印刷机械设备。
二、古籍类价值评定标准
古籍是中国古代书籍的简称,主要指书写或印刷于1912年以前具有中国古典装帧形式的书籍。其版本十分丰富,包括写本、稿本、抄本、影抄本、彩绘本、刻本、初刻本、重刻本、翻刻本、影刻本、重修本、递修本、朱印本、蓝印本、泥活字本、木活字本、聚珍版印本、铜活字印本、套色印本(也称敷彩印本)、套版印本、朱墨套印本、多色套印本、饾版印本、拱花印本、饾版拱花印本、钤印本、磁版印本、活字泥版印本、铜版印本、珂罗版印本、石印本、批校题跋本、过录本、孤本等。
古籍的价值评定可依据文化部2006年8月5日发布的“古籍定级标准”,对古籍进行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价值评定。比如中国印刷博物馆收藏的南宋杭州刻本《春秋经传》,就符合一级古籍定级标准中的“元代及其以前(包括辽、西夏、金以及元朝成立前的蒙古族)刻印、抄写的古籍”的要求,因此,这本南宋刻本,便可以评定为国家一级文物;明嘉靖年间刻印的中国印刷博物馆收藏的《象山先生全集》,根据年代可以评定为国家二级文物,明末年间刻印的《洛阳伽蓝记(卷五)》,根据年代及存世数量,可以评定为国家三级文物,清乾隆年间刻印的《历朝名媛诗词》根据其年代及刻印质量与存世数量,将其评定为国家四级文物。
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正式启动,评审公布《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至2013年,国务院先后公布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1375部古籍入选。随着古籍保护工作力度的加大,名录逐步纳入新的内容,收录类别不断扩展:从第二批起开始收录舆图、碑帖拓本和存藏于中国的外文珍贵古籍,从第四批起又增选甲骨,从第五批起纳入古籍版本。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入选标准十分严格。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国家珍贵古籍的评选标准,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WH/T20-2006)所规定的一级、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即国家珍贵古籍原则上从一级、二级古籍内选定。
三、近现代手稿价值评定标准
手稿是作者亲手书写在纸张、布帛或者竹简之上的原稿,主要包括初稿、修改稿、定稿、清样校改稿、样书修订稿、未刊稿和作者抄录稿。近现代的手稿在出版能力和印刷技术不断进步的驱动下,为适应出版要求而出现的文本形态也就更加多样化了,同时手稿也具有了一定的收藏与保护价值。
关于近现代手稿价值评定,笔者认为可依据2003年5月13日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博发〔2003〕38号”中“关于印发《近现代文物征集参考范围》和《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的通知”,其中“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的第六条所讲述的“著名作家的代表性著名手稿以及其他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或特殊意义的手稿”对手稿进行珍贵价值评定。
一般价值的手稿评定标准可依据2001年4月5日文化部审议通过的“文物藏品定级标准”中一般文物定级标准所讲述的“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进行评定。比如当代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家的书稿,可根据上述标准对其进行一般价值评定。
四、音像制品价值评定标准
音像制品是指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等,包括音像软件,学习软件(CD、VCD、DVD、DVCD、EVCD、蓝光碟等)。
音像制品价值的评定可依据2003年5月13日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博发〔2003〕38号”中“关于印发《近现代文物征集参考范围》和《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的通知”,其中“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的第十五条所讲述的“形成时间较早、存世稀少、能反映重要人物的重要活动、对重大历史事件有佐证意义的原版作品,或流传经过中有特殊情节的原版作品”,对音像制品进行珍贵价值评定。比如中国唱片总公司收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铜母版、孙中山先生原声、毛泽东主席开国大典原声等,根据上述标准均被评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一般价值的音像制品评定标准可依据2001年4月5日文化部审议通过的“文物藏品定级标准”中一般文物定级标准所讲述的“反映某一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具有一定价值文物或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进行评定。
五、书刊、传单价值评定标准
书刊包括书籍、报纸、期刊、号外、时事材料、文件汇编等印刷品;传单包括重大事件和历史大规模群众性运动中散发、张贴的传单、标语、漫画,重要战役的捷报,也包括交战双方散发的宣传品。
书刊、传单价值的评定可依据2003年5月13日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博发〔2003〕38号”中“关于印发《近现代文物征集参考范围》和《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的通知”,其中“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的第七条所讲述的“领袖或著名人物阅读过并写有重要眉批、评语和心得的书刊或其他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或特殊意义的书刊、传单”对书刊、传单进行珍贵价值评定。比如中央档案馆收藏的毛泽东主席阅读并评点过的《二十四史》,可以定为珍贵书刊。
一般价值的书刊、传单评定标准可依据2001年4月5日文化部审议通过的“文物藏品定级标准”中一般文物定级标准所讲述的“反映某一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具有一定价值文物或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进行评定。如中国印刷博物馆收藏的人民日报社2011年7月1日出版的共90版面的《人民日报》,是为纪念建党90周年而出版的。根据上述评定标准可评定为一般价值的书刊。
六、货币、邮票实用艺术类物品
货币和邮票是一种特殊的印刷出版品。其价值评定可依据2003年5月13日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博发〔2003〕38号”中“关于印发《近现代文物征集参考范围》和《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的通知”,其中“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的“第十八条货币、邮票等实用艺术类物品”中所讲述的“一是从近现代历史角度出发,对表现近现代重大历史题材的,或者有极特殊情节、特殊意义的实用艺术类物品,确定为一级文物;二是从艺术水平和艺术发展史的角度出发,对极少数具有时代独创性、首创性和唯一性的,确已受到公认、价值极为突出的实用艺术类物品,确定为一级文物”对货币、邮票等实用艺术类物品进行珍贵价值评定。比如中国印刷博物馆收藏晋察冀边区银行发行的纸币,是当时抗日根据地政府在党的领导,为配合政治、军事斗争的展开,繁荣经济,支持抗战,发行边区币,是特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属于一种战时地方性货币,具有当时中国国情和抗日战争的鲜明特色。由此可以对这些纸币评定一级文物。还有中国印刷博物馆收藏的“大清龙票”,作为中华邮票的开端,其龙头地位及历史资料价值无可取代,因此,可以评定为一级文物。
一般价值的货币与邮票评定标准可依据2001年4月5日文化部审议通过的“文物藏品定级标准”中一般文物定级标准所讲述的“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进行评定。比如中国印刷博物馆收藏的中华民国时期的纸币和“齐白石作品邮票”,都具有一定的历史与艺术价值,根据上述评定标准,可评定为一般价值的邮票。
本章从一般原理与原则上探讨了可移动出版业文化遗产的价值判定标准,后面将专辟章节结合中国出版博物馆建设的具体实践问题详细讨论出版博物馆藏品的判定标准与评定级别的操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