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传统印刷工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框架体系
从文化源流和文化遗产保护原理上考察,对传统印刷工艺文化遗产的保护应该依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框架系统策略。笔者结合对国内一些相关机构的实地调研和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框架策略,对作为出版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中国传统印刷术的保护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一、关于中国印刷文化遗产的国际保护
一个国家的文化遗产保护是捍卫文化主权的一个方面。创造发明权与所有权是统一的。文化成果应当令人类共享,但它首先为它的创造发明者及拥有者优先享受。文化的优先享受权指的是文化的优先消费权利。这种消费既有有形文化的消费,也有无形文化的消费。前者是物质的,与文化的产业性密切相关。后者是精神的,与文化的审美性密切相关。这种享受权是普世的。文化主权的阐释权表现为话语权,即由文化的创造者、所有者、优先享受者对该文化作出最权威的说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日本人与韩国人打上“东洋文化”“东亚文化”等招牌在世界上兜售中国文化、阐释中国文化。特别是韩国,曾经多次发起对中国古代雕版印刷和活字印刷术发明权的质疑和争夺,虽然最后他们没有继续坚持,但他们通过在国际学术界和文化外交界的努力,争取到了金属活字印刷术的发明权。
2009年,中国成功申报,雕版印刷术入选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10年又将活字印刷术申报并入选联合国急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是中国在世界范围内对印刷文化遗产进行国际保护的成果。虽然近年来中国关于印刷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在国际学术界和世界文化圈中还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保护力度,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参加各种国际组织和活动,不断提高中国印刷文化遗产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韩国与日本在印刷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化方面舍得投入,政府大力支持,民间积极活动,这些值得我们借鉴。
二、关于印刷文化遗产的国家保护
通过多年的积极努力,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已经初步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保护工作机制,但很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不断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同时,要对作为传统手工艺遗产的印刷技艺进行科学合理的保护,从政策、机制、经费、人才、科普等方面保证可持续传承与开发。
国家有关领导部门要继续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将名录体系建设、项目和传承人保护、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传习所、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建设等方面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机制,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对于中国雕版印刷术和活字印刷术,中国政府已分别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国家申报的方式承担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权利和责任。相关的各级方政府也相应地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框架对中国的印刷文化遗产进行了多种措施的保护工作,如认定印刷术传承人的工艺美术大师、授予教学培训展示资质基地、筹备建立雕版印刷文化产业园区等。这方面的典型代表是扬州广陵古籍刻印社。以扬州广陵古籍刻印社为代表的中国传统雕版印刷术不仅成功申报并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该出版社还作为示范基地得到文化部及相关产学研机构的支持,发展前景更为广阔。
活字印刷遗存至今在浙江瑞安和福建宁化得到延续和发展,如浙江瑞安东源村的木活字印刷因近几年中国人的寻根问祖、修族谱热的兴起而为世人所关注,瑞安东源村自北宋年间毕昇发明的活字印刷术,传承古法,字模用的是木头,依靠一套口诀,口耳相传,延续至今。如今瑞安的全套木活字印刷技艺,和元朝农学家王祯《农书》中的记载几乎相同。
这些印刷文化遗产所在地的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地方财政的投入,同时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予以资助,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从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持。
三、关于印刷文化遗产的民间保护
博物馆和图书馆乃至档案馆等文化公益部门要在保护印刷文化遗产方面继续发挥主体作用和创新功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两个方面分别制定科学的保护框架措施。
古往今来,珍贵的图书善本一般保存在藏书楼、图书馆里,如今图书馆是收藏印刷文献(其中包括珍贵的印版、印刷典籍等印刷遗产精华)的主力军。图书馆对保存人类印刷文明的文献典籍与其他多方面的印刷文化遗产责任重大。图书馆需要对古籍馆员进行古籍修复和保护方面的教育,把具备一定的保护知识和修复技法作为入职教育的重要内容,这样可以促进古籍工作的科学化,形成有意识、科学保护古籍的氛围。
社会上的相关博物馆要在展览手段上不断创新,将现代高新科技手段运用到展览中,提高展览水平及观赏水平,以吸引更多观众走进博物馆,喜爱博物馆,关注印刷文化遗产的保护。当今业界的关注热点之一是数字化技术与博物馆的运作和发展问题。印刷博物馆要积极探讨并引进高新科技来保护古代文化遗产。
一些相关的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在保护珍稀的纸本印刷文献和印刷技艺及古籍修补技艺方面也要充分加以重视,要从保护人类文化遗产的高度来加以保护和传承。散布民间的雕版印刷术与活字印刷术如今往往作为印刷家谱的风尚,或仅仅作为旅游观光的一种传统手工艺,自生自灭地艰难存在着,如我们在实地调研中了解到,宁夏镇北堡影视城里的雕版和活字印刷展示点格外吸引游人的关注,但该传承人向笔者坦言他在职称和待遇方面诸多不尽如人意,希望地方政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
四、关于印刷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各缔约国应采取适当的法律、技术、行政和财政措施的要求,加入公约的各国要加强立法,建立相关的法律保护机制。早在20世纪50年代,日本就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20世纪60年代,韩国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法国、突尼斯、巴西等国也在相关法律中对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中国由于缺乏全国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在2011年取得重大进展,中国继《文物保护法》《民间工艺保护条例》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已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这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坚强的法律盾牌。
在中国印刷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内容,对古代传统印刷技艺及实物和场所进行依法保护和开发利用。
五、对中国印刷文化遗产进行学术保护
进一步加强印刷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深入挖掘印刷文化遗产的学术源流和文化内涵,积极宣传印刷文化遗产的价值,围绕印刷文化遗产价值及其保护、传承等问题开展论坛、讲座等各种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公众对印刷文化遗产的认知和热爱,并自觉投身于保护文化遗产的行动。
学术界要加强研究和发掘,期待有新的实物发现以利于实证研究,同时要多与国外交流和宣传,充分显示印刷文明古国的学术研究能力和文化传承实力。一些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要对印刷文化遗产进行深入研究,加强中国古代印刷工艺史的学术挖掘,通过严谨细致的科学考察来澄清残存的模糊认识;同时加强对中国传统印刷工艺保护和传承的政策、理论和技术方面的研究。用权威的学术成果来保护中国印刷文化遗产的文化安全,保持文化魅力。
六、关于中国印刷文化遗产的教育保护
与物质文化遗产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特点是依托于人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等为表现手段,以口传心授为延续方式,是一种“活态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由人去延续,由人来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绵延不绝的核心。长期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没有受到应有的社会承认,属于被边缘化和被遗忘的群体。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的队伍,人数很少,难以适应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求。
我们要加强印刷文化遗产保护人才队伍建设。争取大学能够培养传统印刷术研究与传承队伍,以及传统印刷术衍生的古籍保护修复人才。提高古籍修复保护人才的培养层次。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设立了文物保护修复专业,培养文物保护修复人才。古籍也是文物,而且是最脆弱的文物,古籍保护和修复在大学里应该有一席之地。
印刷博物馆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宣传我们的印刷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全社会的印刷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和氛围,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增强民族文化传统自信心和自豪感。各级教育机构要从全面素质教育中重视对中国传统手工艺文化遗产的宣传和知识普及,借鉴国外在保护本国、本民族文化遗产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将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和印刷术对人类文明的贡献向广大民众进行生动有效的宣传教育。
七、关于印刷文化遗产的产业保护
文化遗产的产业保护是指利用会展、传媒、影视、出版、游戏、动漫等传统的或现当代的产业辅助进行,起到了寓保护于生产、流通、消费的作用,使其不囿于学术的、社会的效益,而且突显其经济效益,使非遗获得来自自身的经济力量。人们确信,非遗完全可以依托市场与高科技实现产业保护与传承的目的,在使用当中保护,使保护成果得到利用。
印刷文化遗产的产业保护可以通过发展相关文化产业,如印刷、出版、传媒、会展等经营形式来提高印刷文化遗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印刷文化“遗产”变成“现产”(现在的财产)和“来产”(未来的财产)。
在扬州广陵古籍刻印社的实地调研中,我们就了解到该社正在联合政府和社会相关产业部门,积极凝聚各种资源,筹备建设扬州雕版印刷产业文化园区,集教学科研、旅游观光、保护传承、生产开发等多种产业功能链条为一体,扩大古籍刻印社的生产产量和品种,壮大古籍刻印社的生产实力,努力探索和践行对雕版印刷的生产性保护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