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出版业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建构
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可以从多个不同的角度来认识,也可以用不同类别的指标体系来加以建构,例如技术方法体系、保护主体体系、价值保护体系等。研究出版业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及其构成,是推动中国出版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的基础。
第一节 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一、“保护”的含义
在概念术语上,业界通用的保护(conservation)之义是保管兼顾关注使用的“保护”,不同于过去偏重保存的保护(preservation),是维护文化遗产的所有相关环节和行为,其目的是通过尽可能少的干预,研究、记录、保持和修复具有文化意义的文化遗产,以便为未来提供利用。保护的目的是保管并阐述存在之物以维持其文化意义,根据情势,它包括维护(maintenance)、保护(protection)、保存(preservation)、修复(restoration)、重建(reconstruction)与适应(Adaptation),且通常是两者或两者以上的结合。
《图书馆、媒体与档案保存术语词典》将“保护”定义为:对图书或档案材料、工艺品、博物馆藏品的处理,以保持其化学的稳定性,或增强其物理性能,尽可能维持原件的长久性。台北“故宫博物院”张世贤认为,保护(保存)是“运用一切可能的方法,让古往今来的人类文化资产保持现状,延长存世的年限”。
文物的价值(包括历史、文化、艺术、科学、技术或社会价值)决定了保护的必然性。在历史进程中,遗产在确定民族身份、联系历史和未来、储存社会记忆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决定了保护的价值。文化遗产的价值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是抽象和具体的有机结合,是整体(如国家古籍体系、国家档案全宗)与个体(如一本古籍、一份档案)的组合。
二、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以文化遗产价值的保护层次划分,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目前已经形成了包括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三个层次的比较完整的价值保护体系。首先是对文物的保护。保护对象包括可移动文物和非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有两类: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其中珍贵文物被分成一、二、三级分别加以保护。对非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主要采取指定或选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指定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指定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办法。历史文化名城均为指定产生,由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构成。
在法律保护方面,中国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文物保护法律制度。基本形成了以《文物保护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2011年,中国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从而完整地构建了中国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体系。
在保护主体方面,中国博物馆数量大幅增加,展示内容日益丰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2年年底,中国各类博物馆数量已达3589座,科技、艺术、自然、民族、民俗等专题性博物馆和生态、社区、数字等新形态博物馆竞相涌现,基本形成了门类较为完备、办馆主体更加多元,国有博物馆为主体、民办博物馆为补充的博物馆体系。全国博物馆每年举办陈列展览近万个。
在国际保护方面,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为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发挥出重要作用。中国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等15个国家签署了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化遗产的双边协定,成功追回流失境外中国文物3000余件。文物出、入境展览大幅增加。成功举办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国际博物馆协会第22届大会等重要国际会议,形成了一系列重要国际文件。文物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为传播中华文化、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发挥了独特作用。
三、国家层面的文化遗产保护
国家层面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包括如下几方面。
重大项目带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是文物保护、成果惠民、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是带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发挥文化遗产价值的重要举措。文化遗产工作要紧紧围绕“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保护文化遗产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的总体目标,在考古发掘、文物保护、博物馆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科学技术应用、文物安全防范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的重大文化遗产项目。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大运河、丝绸之路、茶马古道沿线文化遗产保护,工业遗产、古村落古民居抢救性保护工程等,以项目促保护、促利用,全面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
科技支撑。现代科学技术进步已成为推动文化遗产保护最直接、最重要的力量。现代信息技术、数字技术、网络技术、新兴材料技术、遥感技术、生物技术等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推进建立现代科技考古体系、现代文物保护修复体系、现代博物馆文化传播体系和现代文化遗产管理体系。
人才培养。人才资源是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中国政府和相关部门注重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基地、培训基地的优势,加强各种培训。例如,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保护文化遗产能力为重点,面向基层,大规模加强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文物行政执法人员、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文博干部培训;以提高文化遗产管理水平为重点,大力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大遗址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博物馆管理人员培训;以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业水平为重点,大力加强文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努力形成多层次、多渠道、覆盖全员的文博教育培养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