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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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连日奔走终军聚

“小子,能耐了,连师父都敢教育了。”梦思琦一瞪眼。

“师父,我哪里敢啊!我是在听您的教诲不是,那叫学以致用。”小天扮了个鬼脸说道。

“行啦,你就别贫了,一会吃点东西,咱就上路了,要不然好戏就真赶不上了,不过决赛是应该错过不了的。”

“那师父,你还不带我快点走,好戏可不等人。”

“当然得快点走,首先你把百变重衣的重量调整到100斤,从此无论白天黑夜吃饭睡觉,都不能减轻重量,接下来想如果想看好戏,那就得看你的速度了。”梦思琦的嘴角挂着一抹坏笑说道。

“这算啥,小意思。”小天对自己充满了信心,他打小最不缺的就是力气,别说是100斤,就是200斤他也是能扛得起的。

果然,身上增加了100斤的负重以后,速度还真没拉下多少,不过这才是刚开始,师徒两人一直走了二十里左右的路后,小天终于感受到了身上的重量,身体也感受到了疲惫。

时光不会止步,太阳遵循天地法则东升西落,当太阳渐渐落下山头,藏起了它灿烂的身影,唯独剩下天空中那卖弄身姿形态各异的火烧云。小天就在这余晖下一步步迈动着沉重的步伐,此时此刻,他感到百变重衣好像变得更重了,而实际上是他太累了。

之前他在村里砍树的时候,什么时候下来过100斤,即使300斤他也扛过,可是那时候毕竟只是一段时间,中间还有休息的时间,而现在却是时时刻刻都扛着100斤的重量,而且还不只是作用在身上,他甚至想要抬起手臂,都要用出好过百斤的力量。想要向前迈步,脚上也好像拖着百斤的重量。

第一天还好,好孬走了有七十里路,可是第二天小天感觉自己的腿好像都不是自己的了,浑身上下无一处不是酸痛,向前迈一步都很困难,足足半个时辰才适应过来,但速度明显比昨天差了很多。这一天,他仅仅走了30里的路程,天就已经黑了。

第三天也是走了30里左右的路程,第四天逐渐适应的身体终于快了一点,走了40里左右的路程。第五天60里。第六天80里,小天的身体在渐渐的适应身上的重量,他的速度也终于一天比一天快了。

“小天明天如果你再以这样的速度,好戏可就没咱的份了。”梦思琦好像没有看到小天累成狗的样子,还有些幸灾乐祸的样子。

“那就再加快点喽。”小天不在意的说道。

一觉过后,小天浑身上下再次充满了力量,天虽然很冷了,但是小天二百个俯卧撑过后,他浑身上下说不出的暖和,头顶还腾腾的升起一团热气。现在他已经可以在百斤的负重下做到二百个了,而且数量每天都在增加。

吃过了早饭,师徒俩继续上路了,除了在中午吃饭的时候休息会,其他时间两人基本都在路上。直到天黑透了的时候,两个人才停了下来。此时他们走了已有一百多里路了。

这里正好又是一个山神庙,荒郊野外的,常年无人打理,里面布满了蜘蛛网和灰尘,比之前的那个小庙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也不知时末怎么样了,这些天他还好吗?”小天见物生情一边啃着干粮一边说道。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路,离开我们对于时末来说未必就是坏事,时间还长,有缘分你们会在相见的。”梦思琦也感慨道。

“师父,咱们还有多远的路才能到地方?”小天问道。

“快了,再有个30里就到了,今天好好休息一晚,明天不到晌午就能到终军聚了。”

“那就是说就要到我家了?”小天惊喜的问道,他还记得在他离开的时候,村子里一个人都没有了,在他的心里,一直有一个期待,就是在他再次回到村子的时候,村里的人,张爷爷,小朵他们也都回到了村子。现在终于又要回到村子了,那种回家的思绪也更加的浓郁了起来。

“嗯”梦思琦轻轻地点了点头,他能看得出小天心中的想法,他知道希望越大失望也会越大,但他不想破坏小天的幻想,因为有幻想就有希望,希望也正是现在的小天最需要的。

这一夜,小天注定无法安眠。

终军聚又名终军镇,在大宋辽阔的版图上,太过于渺小了了。但他的名字却是由来已久。有无数的人知道他的存在,很多人甚至会慕名而来,别看他地方不大,在大宋的地图上却被显著的标注在上面。

其原因吗?主要是因为两个人,第一个人便是终军,他是西汉杰出的政治家外交家,十八岁被选为博士弟子,深受汉武帝赏识,成功出使西域、匈奴、南越,弱冠请缨的故事一时便成为了历史佳话,终军镇也因其而得名。

时间总是会磨灭一切的,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开始淡忘这个名字。然而又一个人出现了,那就是协助唐太宗李世民打下江山的秦琼秦叔宝,他的老家也是这里。终军镇得以再次被人熟知了起来。

当然这里的景色也确实令人着迷,这里素有“一城山色,两湖荡漾,三川锦绣,四季常青”之美誉。再加上在泰山脚下,更给这里添上了许多迷人的色彩。

作为这一片区域的中心,比之那些普通的城镇确实强了不少,但是较之京都附近的城镇他就显得寒酸多了。不过就在半个月前,这里便开始热闹了起来,许多人蜂拥而至,他们大都衣着鲜亮,当然也有些不修边幅的人。

提剑的、扛刀的、执鞭的、握锤的、拿戬的、张弓的、吹箫的还有空手的,各类武器五花八门的出现在不同人的身上。都有什么人呢?老翁、少年、翩翩公子、老妇、丫头、粉黛佳人、和尚、道士、响马、军官,各式各样的人都有。

总之原本安静的小镇突然的多了很多他乡异客。原本镇上的两家客栈都住的的满满的,一些人没有办法,只得借助在镇上的民房里,他们给的报酬是很丰厚的,乡下人也倒是愿意接待他们。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纷争,尤其是一群各不相干的人聚在一起的时候,就更加的少不了了。在终军镇的中心地带,有一家小酒馆,在终军镇这个地方已经算是大的了,做的饭菜也是响当当的。

在酒馆二楼一处偏僻的角落,一个和尚摸样的中年人,招呼小二点了两个素菜,正准备要吃。这时,突然哐啷一声,一个盘子重重的砸在桌子的正中心,不偏不倚,就是在正中心。盘子上面一整只烧鸡,腾腾的冒着热气。肉香传遍四周,让人望着都流口水。只可惜它的面前坐着一个和尚。和尚望了一眼桌上的烧鸡,双眼一闭,口念一声“阿弥陀佛”。

“和尚,吃不起好的,爷请你。”一个道士打扮的人,隔着三个桌子,隔空喊道。一看就知道他是在故意刁难出家人。

“对不起,出家人是吃素的,还是还给施主吧!”和尚淡淡的说道。随后他的手在桌上轻轻一拍,桌上两个素菜纹丝未动,唯独那盘烧鸡,笔直的飞向道士所在的桌上,也是落在了桌子的中心位置,并且没有发出半点声响。他这一手明显比道士要高明得多。

“哼,和尚,你可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今天的这只鸡,你是吃也得吃,不吃也得吃。”道士见和尚把鸡又送了回来,手段比自己还要高明得多,面子上就更过不去了,这回直接故意刁难和尚了。只见他单手在桌子上大力一拍,盘子高高悬起在空中,另一只手在盘子上轻轻一佛,盘子急速的旋转了起来,照着和尚的面门飞去。

盘子飞驰而至,再加上旋转的力量,和尚要想平稳的接住盘子,确实是有些困难的。酒馆里的人大多都是武林人士,大家都在凝神静气的关注着这次争端。有些人甚至有些幸灾乐祸,想要看和尚出丑。

也有些人看不惯道士的作为,为和尚抱打不平。但是谁都没有人出手,武林中人重脸面,若这时候帮了和尚,反而落了和尚的面子,所以关键还得靠和尚自己。和尚若是接不好,那肯定是颜面扫地,相反要是接好了,也是展现自己的实力,叫对手知难而退。

和尚望着飞驰而来的盘子轻声叹了一口气,右手缓缓伸出,手伸出的很慢,但是当他的手停止的时候,他的手正好停在了盘低的位置,盘子在他的手上戛然而止,没有一点东西洒出。在座的武林同道,看和尚露了这一手,大都啧啧称其。

“道长,你我远日无仇,近日无怨,为何无故为难贫僧呢!今日的事算是和尚的不对,就请道长息怒吧”和尚在武功上略胜一筹,气量也是不小,俗语讲:得饶人处且饶人。

“我…….”道士一时没什么理,我了半天也没多说出一个字,正要无奈坐下,突然又好像想起来什么,表情再次变得凶厉了起来嚷道:“无故?哼,那我问你,你的纶巾发带为什么没有带。”

听到道士的话,酒馆里的人顿时议论纷纷。和尚要像道士一样戴发带,想想就不伦不类。道士需要盘头,所以才用发带绑缚,轻松飘逸,倒是很有道家的风采,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可是和尚就一个大光头,没有头发,你叫他戴什么发带。

无奈当今天子赵佶崇信道教,强制规定如此。若不遵从便有牢狱之灾。而道士多少有点能耐就可以封官论赏,加官进爵。恐怕这也是道士敢刁难和尚的原因吧!

听了道士的话,和尚紧紧地攥起了拳头,他手中的发带也随之而扭曲的起来。虽然很不情愿,发带他还是戴着的,因为吃饭不便才摘了下来。他回想起当初自己被强行赶出寺庙,原本的寺庙被道士侵占改为道观。本寺庙里的人,无论是方丈,还是弟子,从此无家可归。还要被迫像道士一样打扮,他的心中怎能不忿。

见和尚不说话,道士反而得理不饶人,继续说道:“所以,这只鸡你还真得给我咽下去。”

“那我要是不呢!”和尚再大的度量也被气得不行,他从小出家,从未吃过荤,严守戒律二十多年,岂是说破就能破的。

“那恐怕你出不去这个门。”道士凶狠的说着,脚下一震真个人飞起,落到和尚的桌前,同时还有他的三个同伴。四个人把和尚围在角落,打算以多欺少了。说起来,道士要是一对一与和尚较量,还真不是对手,但是四对一的情况下,恐怕和尚铁定会吃亏。

“哇,好美味的烧鸡,多谢道长款待了。”这时一道稚嫩的声音响起。和尚手中的烧鸡也不翼而飞,地上一个五六岁年龄的小孩,端着放着烧鸡的盘子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