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的紫色芳香小说
你应该听说过我的朋友,曾经名噪一时的小说家乔斯林·塔拜特,不过我估计他的记忆已经日渐衰退。时间对于名声,有时显得冷酷无情。你想起他来,也许会依稀记得一桩丑闻,以及颜面扫地的窘境。你以前从没听说过我,当年我只是默默无闻的小说家帕克·斯帕罗,直到我的名字与他的名字公开地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深谙内情之人看来,我们俩的名字其实一直牢牢地粘在一起,就像跷跷板的两端。他升上去的时候,恰巧我降下来—尽管这事儿并不是他造成的。接着,他颓然堕落,而我在世俗意义上大获成功。我不否认,这里头有恶行。我偷了一段人生,也不打算物归原主。这几页纸,你大可看成是一份供词。
要把这事说清楚,我得回到四十年前,当年我们俩的人生开开心心、完完全全地交叠在一起,而且似乎摆好架势,准备双双奔向有福同享的未来。我们上同一所大学,念同样的科目—英语文学—第一个短篇都发表在那种名叫《目中尖刀》(可这算什么名字啊?)之类的校刊上。我们野心勃勃。我们想当作家,当著名作家,甚至是伟大的作家。我们一起度假,读对方的短篇小说,作出慷慨的、言无不尽的评论,跟对方的女朋友上床,甚至,有那么几次,还努力培养兴趣,试着发展一段同性恋情。如今我又胖又秃,但当年可是顶着一头鬈发,身材也修长。我长得像雪莱,我喜欢这么想。乔斯林高个子、金头发,肌肉发达,下巴轮廓坚实有力,活脱脱的“超人纳粹”形象[1]。不过,他对政治一点儿兴趣都没有。我们俩的那点风流事,只是摆几个波希米亚式的体位而已。我们以为这么搞搞,会让我们显得更迷人。事实上,一看到对方亮出阴茎,我们就觉得恶心。我们几乎什么也没干,可我们很乐意让别人以为我们干了好多。
这些波折对我们在文学上的情谊毫无影响。当时我可没觉得我们俩有什么正儿八经的竞争。不过,回首往事,我得说,起初我可是走在前面的那一个。是我,首先在一本真正的成人文学杂志—《北伦敦评论》上发表了作品。大学行将毕业之际,我拿到一等学位,乔斯林是二等。我们认定,诸如此类的事情无关紧要,后来事实证明也确实无关紧要。我们搬到伦敦,都住在布里克斯顿的小单间里,彼此只隔着几条街。我发表了第二个短篇,所以看到他总算发表了第一个,还松了口气。我们继续定期碰面,喝得烂醉,读对方的作品,混进了同样的气氛愉悦却遭到主流压制的文学圈。甚至,几乎在同时,我们开始给正统的全国性媒体写评论。
大学毕业后那两年,是我们那充满兄弟情谊的青春岁月的巅峰。我们都在迅速成长。我们都在写第一个长篇,有很多共同之处:性,乱,一丁点末世意味,有点暴力,有点时髦的颓废,善于开漂亮的玩笑,把年轻男女之间所有可能搞砸的事情都调戏一通。我们很快乐。什么也挡不了我们的道。
然后,有两件事情冒出来挡了道。乔斯林瞒着我写了一个电视剧本。当时,在我看来,这样的玩意是在我们的水准之下的。我们顶礼膜拜的是文学的殿堂。电视只是娱乐,是庸众的糟粕。那剧本很快就投入制作,由两个明星出演。剧本写得激情洋溢,关乎高尚的事业—帮助流浪者和失业者—可这个话题我从来没听乔斯林提过一句。电视剧大获成功,他被人广为谈论,一夜成名。人们期待他的第一个长篇问世。这些事情原本也无关紧要,可偏偏我在同时遇上了阿拉贝拉—她宛若一朵英伦玫瑰,丰润而爽利,冷静而幽默,直到今天,她也仍然是我的妻子。在此之前,我有过一打情人,但遇上阿拉贝拉之后再没有乱来。我需要的一切,性也好,友谊也好,冒险也好,变化翻新也好,她都能给我。如是激情,本身倒也不至于把我和乔斯林拆散,或者让我就此放下野心。完全不是这么回事。阿拉贝拉本性仁厚,不会争风吃醋,简直能够包容一切,而且,从一开始她就喜欢乔斯林。
事情之所以会发生变化,是因为我们有了一个孩子,一个叫马特的小男孩,在他过一岁生日那天,我和阿拉贝拉结了婚。我在布里克斯顿租的房子再也不够我们仨住了。我们往南搬,深入伦敦西南邮政区,先是到西南12区,再到西南17区。从那里到查令十字街,你得先在郊区走上二十五分钟,再坐二十分钟的轻轨。如果光靠我自由撰稿,生活将难以为继。于是我在本地的一所大学里找了一份兼职。阿拉贝拉又怀孕了—她热爱怀孕。当我第一个长篇出版时,我在大学里的兼职工作渐渐成了全职。小说有人赞赏;也有温和的批评。六周之后,乔斯林的第一部长篇面世—旋即大获成功。虽然销量也并没有甩开我一大截(那年头,销量基本没什么要紧),但他的名字已经自带光环。坊间渴望聆听新声初啼,而乔斯林·塔拜特唱得远比我甜美动人。
他的长相也好,身高也好(说他纳粹不太公平—那就改成布鲁斯·查特温[2]吧,再加上一点米克·贾格尔[3]皱起眉头的冷峻模样),抑或他频繁更换亮眼女友的作派,乃至他开的那辆高价名爵老爷车,都是他走红的原因。我是不是嫉妒了?我觉得不是。我当时爱着三个人—孩子在我眼里是何等圣洁。他们不管说什么、做什么,都让我着迷,而且阿拉贝拉也一如既往地让我神魂颠倒。她很快又怀孕了,于是我们举家北迁,搬到诺丁汉。我既得教书,又得承担家务,所以第二部长篇足足写了五年。这一部有人赞赏,比上一回多了一点儿;有人批评,比上回少了一点儿。除了我之外,没有人记得上一部。
那段时间,乔斯林正在推他的第三部长篇。第一部已经给改编成了电影,由明星朱莉·克里斯蒂[4]主演。他离过一次婚,住在诺丁山的马厩改建房[5],常常在电视上接受采访,好多照片登上时尚杂志。说起首相来,他的言辞既风趣,又刻薄。他眼看着就要成为我们这一代的发言人了。不过,令人惊奇的是,我们的友谊并未因此而磕磕绊绊。当然啦,联系变得断断续续是难免的。我们都在各自的领地里忙忙碌碌。为了见一次面,我们只能事先打开书桌上的日历,把时间留好。偶尔,他也会专程跑来看看我们一家。(生到第四个孩子的时候,我们又往北搬了一程,住到了达勒姆。)不过,通常还是我往南跑,探望他和他第二任妻子朱莉亚特。他们住在汉普斯代德一栋维多利亚年代的大宅子里,就在希思公园旁边。
通常,我们就在希思公园里喝酒聊天漫步。如果你能听到,那应该听不出我们之间有什么迹象表明他是明星,而我的文学前景日渐黯淡。他觉得我的意见跟他的观点一样重要;他从来不会摆出一副屈尊俯就的样子。连我家孩子们的生日他都记得。我总是给安置在最好的客卧里。朱莉亚特很好客。乔斯林会把周围朋友都请来,他们看起来都是既活泼又友善。他还做得一手好菜。按他常常挂在嘴边的说法,我和他是“一家人”。
话说回来,我们之间也存在谁都没法忽视的差别。我在达勒姆的住处固然可亲,但毕竟被孩子们折腾得乱七八糟,屋子很拥挤,到了冬天寒气逼人。椅子和地毯饱受一条狗和两只猫的摧残。厨房里总是堆满待洗的衣物,因为那里搁着洗衣机。房子里不幸塞满一大堆姜黄色松木家具,我们从来都没腾出空来漆一道或者干脆统统换掉。屋里很少能找到一瓶以上的酒。孩子们很逗,可是他们总是吵吵闹闹,乱作一团。我们家的生活,全靠我那点菲薄的薪水和阿拉贝拉当兼职护士来维持。我们没有存款,几乎与奢侈品绝缘。在我家想找个地方读本书都很难。哪怕只是想找到一本书都不容易。
所以,到乔斯林和朱莉亚特那里住一个周末,那感觉就跟去度假差不多。那巨大的藏书室,摆着当月新出精装书的咖啡桌,大片大片上过光的橡木地板,家里收藏的画,小地毯,一架三角钢琴,谱架上的小提琴曲谱,叠好以后堆在我卧室里的毛巾,无比惬意的淋浴房,弥漫在整栋房子里的那种稳重的静谧,还有那种唯有日间清洁女工才能带来的秩序井然、熠熠生辉的景象。他的宅子里有一座花园,花园里有一棵古老的柳树,一座长着苔藓的、用约克石砌的露台,一片宽阔的草坪,还有高高的围墙。更有甚者,此地处处渗透着某种开放、好奇、宽容的精神,外加一点儿喜剧感。我又怎么舍得住到别处去呢?
我想我得承认,彼时我心里是有一点—仅仅一点阴暗的想法,那是一种模糊的、我无可名状的不安。实话说,这感觉对我也没构成太大的困扰。那时,我已经在十五年里写了四部长篇—考虑到我有繁重的教学任务,养育孩子得亲力亲为,家里的空间又捉襟见肘,我的成就也得算是非同凡响了。这四部都已经绝版,已经没有哪家出版商来找我了。每逢完稿,我总是会送一本给老朋友,附上一句温暖的献词。他会道谢,却从来不会给一句评语。我确信,自从我们住在布里克斯顿的日子过去之后,我写的东西他就一个字儿也没读过。他也把小说初版送给我—用九部还我的四部。对于起初的两三部,我都给他写长长的回信表达赞赏,后来,我决定,为了让我们的友谊保持平衡,我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对于彼此的作品,我们再也不会说点什么或者写点什么了—这样做似乎恰如其分。
至此,我们跨过中年,年近半百。乔斯林是个国宝,我嘛—好吧,用一败涂地来形容也是言过其实。我所有的孩子都上了大学,或者正在上大学,我的网球仍然打得不错,我的婚姻在有过几道裂缝、几声哀鸣和两次爆炸性危机之后,到底还是捏拢在了一起。另外,传说我年内就能正式评上教授。我也在写第五部长篇—不过这回写得不太顺手。
现在我终于讲到这个故事的核心,也就是跷跷板那个致命的倾斜。那是七月初,像往常一样,在批改完期末论文之后,我从达勒姆直奔汉普斯代德。像往常一样,我处在精疲力竭而又满心欢喜的状态。然而,这次拜访不同寻常。乔斯林和朱莉亚特打算在次日到奥维多[6]度周末,我得一个人待在那里—替他们看看房子喂喂猫,给花园浇水,顺便利用一下空间,图个清净,把我那艰难跋涉了五十八页的小说写下去。
我到达时,乔斯林正外出奔忙,迎候我的是朱莉亚特。她是帝国理工学院的X光晶体学专家,漂亮而时髦,嗓音温婉低沉,态度亲切。我们坐在花园里一边喝茶,一边交流。接着,她稍作停顿,皱起眉头表示有话要说,就好像这一刻她早就计划好了似的。她跟我说起乔斯林,说他最近的创作是如何不顺。他的一部长篇刚刚完成终稿,却深感沮丧。他觉得这应该是一部重要的作品,成品却配不上他的野心。他很伤心。他觉得他改不好;但他也不想把手稿毁掉。于是她提议,他们俩一起去度个短假,在奥维多一带铺满尘土的白色小道上散散步。他需要歇一歇,离他的作品远一点。我们坐在巨大的柳树荫下,她告诉我,近来乔斯林是如何沮丧。她提出要读一读那小说,却被他断然拒绝—这也说得过去,她毕竟不是个搞文学的。
等她把话说完,我便随口说:“我相信,只要他出去散散心,就能把稿子救回来的。”
他们于次日上午动身。我喂了猫,给自己沏了第二杯咖啡,在客卧的书桌上摊开我的稿纸。宽敞的、一尘不染的屋子里寂静无声。而我的思绪总是回到朱莉亚特说的故事里。我那一向志得意满的朋友居然也会有自信危机,这事儿让我很感兴趣,甚至还让我有点高兴。一小时之后,我没有作出任何形式的决定,只是信步向乔斯林的书房走去。上着锁。本着同样百无禁忌的精神,我又信步走进主卧。我记得,住在布里克斯顿的那些日子里,他把大麻藏在哪里。我没花多少时间就找到了钥匙,就搁在他装袜子的抽屉深处。
这话你不会相信,反正我当时并没有什么计划。我只是想看看。
他的书桌上,一台硕大的旧电动打字机在哼哼唧唧—他忘了关。文学界有许多人还在用老办法处理文字,他就属于这种人。打字稿就摊在那里,码得四四方方,六百页—长是长了点,但还没到庞然大物的地步。标题是“骚动”。我往下看,看到一行铅笔字:“第五稿”,后面标着上周的日期。
我在老朋友书房里的椅子上坐下来,开始读。两小时之后,如同梦游般,我稍事休息,走进花园里待了十分钟,然后决定,我应该试着写自己那份可怜巴巴的稿子。我并没有试,反而给鬼使神差地拽回乔斯林的书桌。我踌躇片刻,到底还是坐下来。我读了一整天,只停下来吃了晚餐,如此一直读到深夜,然后早早醒来,在次日午餐吃完之前读完。
无与伦比。他至今最好的作品。比我记忆里读过的任何当代小说都好。如果说它具有托尔斯泰式的野心,那它同时也是现代主义的,技术上秉承普鲁斯特和乔伊斯的路数。欢乐抑或悲伤的段落此起彼伏。他的文体比以前更优美动人。这小说写得深谙世故;它把伦敦给我们;把二十世纪给我们。他对于五个中心人物的描写,如此真实,如此富有光彩,让我深深折服。我觉得,这样的人我一直都认识。有时候他们似乎离我太近了,太真实了。结局—整整写了五十页—如同一部交响曲,徐徐展开华彩乐章,那么悲伤、节制而坦诚,看得我热泪盈眶。不仅因为人物的困境,而且因为这美妙绝伦的整体架构,因为小说对于爱情、追悔和命运的憬悟,对于人性之虚弱所怀有的温暖的同情。
我从书桌前站起身。心烦意乱地看着一只似乎受过伤的鸫鸟,在草坪里前前后后地跳来跳去,寻找一条虫子。我说这话可不是为了替自己辩护,反正,再讲一遍,我当时并没想到什么阴谋诡计。我只是被一次超凡脱俗的阅读体验照亮了,那种深深的感激,所有热爱文学的人都不会陌生。
我说我没有什么计划,但我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我只不过把别人想想而已的事情做了出来。我的一举一动宛若僵尸,我在我自己和我的行为之间埋下鸿沟。我还告诉自己,我只是在备不时之需,我正在做的事情多半不会有任何结果。这一套想法不过是个缓冲垫,一种基本保护措施。如今再度回首,我也无从知晓我有没有受到什么启发,是李·以色列的伪造事件[7],还是博尔赫斯塑造的皮埃尔·梅纳尔[8],或是卡尔维诺的《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9]。要不就是我在一年前读过的那篇小说,马丁·艾米斯的《信息》[10]。根据可靠消息,这个故事的源头,是艾米斯本人在某天晚上跟另一位小说家一起喝酒,那人(我忘记他是谁了)有个苏格兰名字,行事作风却是英格兰式的。我听说,当时这两位朋友纯属消遣,设想一位作家如何毁掉另一位,把所有的办法都想了个遍。但这回情况有所不同。鉴于后来发生的事情,这话听起来不太可能,但是,当天上午,我真的没想过这事儿会给乔斯林造成任何伤害。我只想着我自己。我有野心。
我把稿子带进厨房,套进一只塑料袋。我打了一辆车,横穿伦敦,来到一条无名小街,我知道那里有一家复印店。然后我回来,把原稿放回乔斯林的书桌,锁上书房,抹去钥匙上的指印,再放回装袜子的抽屉。
我回到客卧,从公文包里的一堆空白笔记本—每年圣诞就有人送我这个—里拿出一本,开始工作,认真工作。我开始替我刚刚读完的小说做扩充笔记。第一条我标注的是两年前的某个日期。我故意有几次偏离主题,在无关的想法上发挥几段,但末了总是会回到故事的主线上。我飞快地写了三天,记满两个笔记本,勾勒故事的种种场景。我给人物找到新名字,换掉他们的过往事迹、生活环境和面部特征。我设法从我以前的小说里找出几个无足轻重的主题,发挥一通。我甚至引用我自己写过的句子。我以为可以用纽约来替换伦敦。然后,我意识到,不管写什么城市,我都没法像乔斯林那样写得栩栩如生,所以只好回过头来写伦敦。我写得很努力,渐渐地,我觉得自己真的在创作。归根结底,这是他的小说,也将会是我的。
在余下的日子里,我把我写的头三章打出来。眼看着他们再过几小时就要到家时,我给乔斯林和朱莉亚特留了张纸条,说我得回到北边去参加一场主考人会议。你可能会想,我真没种,我偷了人家的东西,所以不敢面对他。事实并非如此。我想赶快走,继续写。我已经写了两万字,我急着赶活。
在家里,我满怀真诚地告诉阿拉贝拉,这礼拜过得相当成功。我取得了重要突破。我想用整个暑假来完善它。七月剩下的日子,我笔耕不辍。八月中旬,我打印了第一稿,然后在花园里生起一堆火,将那份复印件付之一炬。我在我的稿子上改了一大通,打印稿上满是我做的标记,九月初,新一稿准备就绪。面对现实吧,这小说仍然是乔斯林的。有几段他写得才华横溢,我基本上一字未改。但我自己写的部分也不少,足够让我据为己有的时候倍感自豪了。我把我的尊严化为尘土,撒在字里行间。我甚至提到了我的第一部长篇,安排小说里的一个人物在海滩上读了这本书。
我的出版商,曾在某次野蛮“清洗”所谓“中流作家”的行动中,怀着“深深的遗憾”,将我赶走。所以当时我是无约一身轻。我没有在因特网上物色自费出版的途径,宁愿找到一家名叫“美书”的老式自费出版社。整个过程快得让人沮丧。一周之后,我就拿到了《她拒绝起舞》的初版。紫色封面,铜版花卉图案上凸字烫金,书页上洒着淡淡的香水。我签了一本,挂号寄给我亲爱的朋友。我知道他根本就不会读。
到九月末我重新开始教书之前,这一切已经大功告成。秋天,闲暇时我把书分发给朋友、书店、报纸,每回总是记得附一张满怀希望的小纸条。我给义卖商店送书,指望多少能卖掉一点。我还悄悄在二手书店的架子上塞几本。从乔斯林的邮件里,我得知他已经搁置了《骚动》,正在写一本新作。我知道,现在别无他法,只能等—抱着希望。
两年过去了。我还是照常去汉普斯代德拜访,我们像往常一样,避免谈及我们各自的作品。在那段时间,除了我的妻子,我没有听到有任何人谈起《她拒绝起舞》。阿拉贝拉深为着迷,看到这本书被忽视,不禁义愤填膺,进而火冒三丈。她跟我说,我那位著名的朋友应该帮个忙才对。我平静地告诉她,如果开口求他,会伤我的自尊。去伦敦办事时,我往二手书店里又送了一批《起舞》。截至圣诞节,将近四百本分发完毕。
《她拒绝起舞》面世三年后,《骚动》出版。不出我所料,朋友们纷纷告诉乔斯林,他写出了平生最佳作品,非出版不可。书一出版,不出我所料,媒体排成一队小鸟,喜不自胜地齐声唱起甜美的颂歌。我按兵不动,指望我埋下的伏笔说不定能自行蓄势而发。可是,既然没人读过我那本散发着香味的书,那就什么事也出不了。我只能再推一把。我把我的创作塞进一只普普通通的信封,寄给《伦敦旗帜晚报》的一位生性刻薄、爱好八卦的评论家。我附的纸条上没有署名,用十六磅的情报字体打成:“这有没有让你想到上月轰动坊间的小说?”
剩下的事情,大部分你都知道了。真是个完美的故事[11]。狂风暴雨向我和乔斯林的住处涌来。各色猛料,一应俱全。可悲的恶棍,静默的英雄。国宝飞下神坛,骗子窝边食草,老友惨遭背叛,不仅整段整段地抄,而且无论是整体架构还是人物塑造,全都一锅端走。这个罪人根本就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他的那些朋友如今方才明白,他为什么迟迟不愿出版。几万册《骚动》下架,化成纸浆。再来看看他那位老朋友,高尚地拒绝落井下石,不肯接受采访—当然啦,与此同时,天才重见天日,多年来最佳作品横空出世,堪称当代经典,这个温文尔雅的男人倍受学生和同事的爱戴,却被出版商弃之不顾,名下作品均已绝版。接着便是一场仓促混乱的版权大战,所有的版权,包括这本《起舞》,都进入再版书目。版权代理人,版权竞拍,电影改编权,电影人,凡此种种,纷纷卷入其中。随之而来的是各色文学奖—布克奖,惠特布莱德奖,美第奇文学奖,书评人协会奖[12],如同一席冗长而吵闹的盛宴。在“高级图书交易”网[13]上,“美书”版给炒到了五千镑。接着,事情算是尘埃落定了,我的书仍然在热销,而那些有深度的文章开始出炉,有的探讨文学剽窃癖,有的研究那种诡异的、隐隐期待自己被抓获的强迫症,有的思索将近迟暮之年时的文艺家的自毁行为。
跟乔斯林用电子邮件和电话联络时,我很镇定。我的口气听起来就像是明明受到了冒犯却三缄其口,只想断交,至少暂时断交。他跟我说,他大惑不解,于是我清清嗓子,提醒他,我给他寄过那本书。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别的可能?最后,我接受了加州一家杂志的采访。这篇报道成了关于此事的权威说法,被其他媒体广泛引用。我允许记者查看我的笔记本、退稿便条及信件,还有那些我夹在紫色小说里的满怀希望的纸条。他看到我拥挤的居住环境;他遇见我那快乐而迷人的妻子、友善的孩子们。他写我献身于高尚的艺术事业,静默隐忍,不愿批评老朋友,写我毫无怨言地忍受自费出版的侮辱,一本光彩夺目的再版书重见天日,其意义堪与约翰·威廉姆斯现象[14]匹敌。承蒙这家美国周刊的青眼,我成了一位圣人。
至于我的私生活,一切皆可想而知。我们终于在离达勒姆三英里远的一个村落边缘,买下一栋古老的大房子。一条庄严的河从土地上流过。我六十岁生日那天,来了两个孙子。此前一年,我得到了爵位。我还是一个圣人,一个极度富有的圣人,我也快要成为国宝了。我的第六部小说在评论界不怎么受宠,但销量却是罗琳[15]级别的。我想我也许得停止写作了。我想没人会介意。
那么乔斯林呢?也可想而知。出版界没人会碰他了;读者也一样。他卖了房子,搬到布里克斯顿,就是我们的老地盘,他说,这样一来他反而觉得舒心惬意了。他在刘易斯汉姆的夜校里教创意写作。让我开心的是朱莉亚特仍然守在他身边。如今我们俩之间一点问题都没了。我们仍然很亲密。我已经完全原谅了他。他常常来我这里,住在最好的客卧,面朝大河,他喜欢到河边去钓鲑鱼,划船划上几英里。有时候,朱莉亚特会跟他一起来。他们喜欢我们那些在大学里的朋友,他们既善良又宽容。常常地,他会给我们大家做饭。我想,他很感激,因为,对于他可能看过我那本紫色的飘着香味的小说,我没有流露出一丁点儿谴责他的意思。
有时候,深夜,我和他围炉而坐(那是个很大的壁炉),喝着酒,把这桩古怪的陈年轶事—这场灾难—翻出来,于是,他又跟我讲起了他那套经过多年打磨的理论。我们的人生,他说,总是交织在一起。万事万物,我们都讨论过一千遍。我们读一样的书,经历过、分享过那么多事情,所以,我们的观念、我们的想象以某种奇特的方式熔铸在一起,以至于,最终,或多或少地,我们写了同样的小说。
我拿起一瓶上好的波默罗[16]酒,穿过房间,在他杯子里斟满。这只是个理论,我对他说,不过这是个好心的理论,一个深情的想法,正好可以藉此庆贺我们悠长久远、坚不可摧的友谊。我们是一家人。
我们举杯。
干杯!
注释
[1]原文为Übermensch Nazi。Übermensch出自哲学家尼采的著作《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通常译为“超人”,是未来人的理想形象,也是人的自我超越。二战期间,尼采的这个理论被纳粹拿来大肆歪曲利用,一度成为法西斯作恶的理论依据。
[2]全名查尔斯·布鲁斯·查特温(Charles Bruce Chatwin,1940—1989),英国游记作家、小说家,形象帅气,落拓不羁,双性恋,中年即因感染艾滋病毒去世。
[3]米克·贾格尔(1943— ),英国摇滚歌星,著名的滚石乐队的主唱。
[4]朱莉·克里斯蒂(Julie Christie,1941— ),英国女演员,1965年奥斯卡最佳女主角,代表作包括《亲爱的》、《柳暗花明》和《日瓦戈医生》。
[5]即mews house。位于伦敦市中心,早年曾作为马厩,后来被改建成住房,改建后的房价不菲。
[6]意大利中部翁布里亚山区的一个小镇,出产著名的奥维多白葡萄酒。
[7]李·以色列(Lee Israel,1939—2014)是个不成功的美国女作家。1992年,她从档案馆和图书馆偷窃已故知名作家的信件和签名超过四百余件,并投入大规模伪造,原件和伪件均被她用于销售。1993年,她被联邦调查局调查,她随即毁掉所有证据,因此只受到一些象征性的惩罚。多年以后,她骄傲地在自传中对当年的作为全盘承认。
[8]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1899—1986),阿根廷当代作家,西班牙语文学大师。这里提到的皮埃尔·梅纳尔出自他的早期短篇小说《〈吉诃德〉的作者皮埃尔·梅纳尔》,是一个宣称重写了《堂吉诃德》但实际上文本却与《堂吉诃德》完全一致的作家。这篇小说的主旨有多种解释的途径,常用来探讨写作的本质。
[9]伊塔洛·卡尔维诺(Italo Calvino,1923—1985),意大利当代作家。他的代表作《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里有一个名叫马拉纳的译者,因为前女友爱读小说,他就觉得所有小说的作者都是他的情敌。他认为文学作品是一系列伪造、模仿和拼凑的结果,为了击败“情敌”,便开始模仿、拼凑和伪造各国的小说,期望通过这些手段使小说作者的形象变得模糊不清。
[10]马丁·艾米斯(Martin Louis Amis,1949— ),英国当代小说家,作家金斯利·艾米斯之子,麦克尤恩的好朋友。他的长篇小说《信息》出版于1995年,描写两个曾经是好朋友的作家,一个一帆风顺,一个黯淡无光,后者出于妒忌,设计谋害前者,直到暴力介入,事情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11]原文是:It was the perfect story。Story既可指“新闻报道”,表明这件事成了大新闻,也可以解释为“故事”。相比之下,译成“故事”的包容性更大一些。“我”写不出理想中的小说,但“我”设的这个局倒是完美的,这个事件本身成了一部绝妙的小说。
[12]布克奖和惠特布莱德奖是英国的,美第奇奖是法国的,书评人协会奖是美国的。
[13]即Abebooks,Abe是Advanced Book Exchange的缩写。此网站成立于1995年,公司总部位于加拿大,主要从事旧书交易,尤其是绝版旧书。
[14]约翰·威廉姆斯(John Towner Williams,1932— ),美国音乐家,以成功创作大量电影配乐闻名于世。
[15]指J·K·罗琳,《哈利·波特》系列的作者。
[16]吉伦特省下辖的一个市镇,盛产葡萄酒。这个地方产的葡萄酒有AOC标志(原产地命名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