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羽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5章 高飞

十七岁那年,我穿得衣衫褴褛,样子滑稽可笑,成天用第三人称思索着自己。“艾伦·道大步走到街上回到家里。”“艾伦·道面带一丝嘲讽的微笑。”由于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命运会非同寻常,这让我既狂妄又羞怯。好多年前,我十一二岁的时候,正处在即将脱离小男孩身份的边缘,一个星期天,母亲和我——父亲往往不是忙着就是睡大觉——徒步爬到页岩山的峰顶,那是一座低矮的小山,是构成我们小镇屏障的那道沟谷的侧翼。爬到山上,整个小镇就横卧在我们底下,奥林格,大概有一千户人家,他们中最好的和最大的人家都攀着页岩山朝我们这个方向分布过来,他们那边,幢幢砖楼房,单户和双户家庭,我朋友的家,顺着奥尔顿收费公路那条苍白的脉络呈斜坡状向下延伸而去,这条线把那所高中、几个网球场、电影院、镇里的几家百货店、加油站、小学、路德派教堂都给穿到一块儿了。另一侧横卧着更多的房屋,包括我们自己的家,一个小小的白色方块,矗立在那片朝对面山峰缓缓上升的大地上,那座山叫地窖顶。地窖顶那边,几座小山层峦叠嶂,向南望去,我们能看到收费公路逐渐消失在别的小镇,在绿色和褐色的块块农田中间,淡出视野,好像整个乡野都赤裸裸地横卧在一片薄薄的雾纱中。我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在一道长长的页岩的脊梁上,在一棵风中摇曳的杉树旁边,感觉单独跟妈妈站在这里很是尴尬。忽然,她把手指插进我脑袋上的头发里,大声说:“我们都在这里,我们会永远待在这里。”她说“永远”这个词前犹豫了片刻,接着在补充后面这句话时又犹豫了下,“除了你,艾伦。你就要远走高飞了。”几只鸟儿在那道山谷上方高高地飞翔着,与我们眼睛的视线平齐,她十分冲动地恨不得把那幅画面从眼睛里拔掉,可是,那幅画面感觉就像我整个童年时代一直渴盼的暗示。我那最隐秘的自我本能地要作出反应,我感到格外难为情,生气地低了下脑袋,从她自作多情的手中摆脱出来。

妈妈冲动、浪漫、率性。我始终未把这种突如其来的安抚化作我们之间一种稳定的主题。她继续待我如一个普通的孩子,这似乎是对她要让我与之共享的憧憬的某种背叛。我却对她那已经抛弃和遗忘的期望格外着迷。我那多少难以启齿的企图,即想把自己各种不规矩的举动视为理所当然——比如深夜看书,或者放学不准时回家——当然是借助飞翔的意象来实现,得到的却是惊讶茫然的一瞥,好像我在胡言乱语。这似乎太不公平了。没错,可是,我想说,没错,可那是你的胡思乱想。当然,正是由于这点让我的诉求变得徒劳无益:她清楚我没有把这个化作自己内心的需求,清楚我愤世嫉俗地既想榨取出类拔萃的种种特权,又想获取做个普通人的乐趣。她害怕我的理想太过平庸;有一次,我抗议说在学着准备远走高飞,她的反应特别强烈,哭喊得脸颊通红,“你不会做这个准备的,你会守着不动,死在这片土地上的,跟我同命运。你干吗就应该比妈妈还要好呢?”

妈妈出生在往南十英里的一个农场,她和她母亲很爱那家农场。外婆是个彪悍厉害的矮个女人,看着更像阿拉伯人,倒不太像是德国人,经常跟男人们在田里干活,每周五都会驾着马车去十英里外的市场。妈妈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就经常跟随她驾车去市场。那种乘车出去的情景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象就是害怕——小女孩害怕那些粗鄙、喝完啤酒醉醺醺、要摸她、要搂抱她的男人,害怕马车会散了架,害怕自己的母亲可能遭受侮辱,害怕晚上她们回来时父亲的表现。星期五是他的休息日,经常喝得大醉。他喝成什么样子我已无法想象,因为对他太不了解了,只知道他是一个耐性超强、喜欢说教、几乎神圣化的老人,他最大的激情之一就是看报,他最痛恨的东西就是共和党。他还参加些公众活动,因为他已经死了,我看他时有点把他跟某些著名政治家联系起来——他的手表和胀鼓鼓的四方形肚子,就出现在有关西奥多·罗斯福的老电影中,还有他的高筒靴以及微微侧着脑袋的样子很像奥尔法尔伐·比尔·默里一张照片中的模样。奥尔法尔伐·比尔正转过脑袋说话,手里拿着礼帽,用拇指和另外两根手指捏着帽檐,那副轻轻又彬彬有礼抓着的样子让我强烈地想起外公来,乃至我从《生活》杂志上撕下那张照片,放进一个抽屉里。

在这片土地上辛苦耕耘,外公绝对不会心甘情愿,虽然在妻子的帮助下,他靠土地发了。后来,在一个不成功拦都拦不住的时代,他又开始投资股票。1922年,他在这个镇上买下我们的这幢白色大房子——那时镇子最抢手的地段还没有转移到这条谷地靠近页岩山的那侧——然后安顿下来坐收红利。他至死都认定女人们蠢不可耐,而且他的那两个令人心碎的女人似乎尤其如此。相对务农种庄稼让人丢脸,金融的尊贵肯定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那是一种利益耀眼的交易。我心中的印象同样如此,可是如何协调我心目中对那每次充满恐怖的马车旅行的想象,以及妈妈执意认为她和自己的母亲从农场被带走时感觉到的悲伤?也许慢性恐惧本身就是一种爱的基础。或许,而且更有可能,这个方程式又长又复杂,我知道的寥寥几个因子——这个中年女人胸中对大地怀有的那种男子汉般的自豪,那个青春少女骑着马穿过田野时的快感,以及她们对住在奥林格惺惺相惜的排斥感——全用括号括了起来,而且又让我看不见的系数放大了。或许需要解释的不是对大地的爱,而是外公的挑剔和自命不凡中为何缺乏爱意。他觉得自己孩提时经常遭受虐待,而且对父亲始终心怀怨恨,这点我母亲始终无法理解。在她眼中,外公是个貌若圣徒的瘦长巨人,身高超过六英尺,当时这样的高度已经算是奇迹了,各种东西的名称他无所不知,像伊甸园的亚当。老年后他双目失明。每当他从屋子里走出来,就会有好几条狗扑来,舔舐他的双手。在弥留之际,他提出想尝尝长在那片沼泽地遥远边沿的树上的格拉文施泰因苹果[1],儿子就从家附近的果园买来一种叫克劳泽品种的。老人拒绝吃这种苹果,于是我外婆又跑了一趟,可在我妈妈眼中,这简直犹如施暴,是一种虽没有挑衅但却很疯狂的粗暴侮辱。父亲对他做过什么呢?我从外公那里听到的唯一具体的抱怨就是,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得给田里干活的男人们送水,父亲对他冷嘲热讽地说:“收起你那双脚丫子,他们自己会下来。”简直太不可理喻了!好像每一辈父母都对自己的孩子干过些尖酸刻薄的事,按照上帝的戒令,这种事情,在世上其他地方仍然是不让看见的。

我记忆中外婆是个长着黑眼睛的小个子女人,她沉默寡言,总是想让我吃得饱饱的,还记得她鹰钩鼻子粉红色的侧面挨着棺材柠檬色的软垫。她死的那年我七岁。我知道的有关外婆的其他事情并不多:她是家里十三个孩子中最小的;她总是闲不住,把我们家的小院收拾成镇里最漂亮的院子之一,还有,大家觉得我很像她的哥哥皮特。

我妈妈有些早熟;搬家的那年她十四岁,上过三年县里的师范学校。她后来毕业于莱克学院,离宾夕法尼亚不远,那年她才二十岁,是个高挑秀气的女孩,总是面带一丝不屑的微笑,从保存在一只我小时候经常打开的鞋盒里的几张卷曲的照片判断,其中似乎隐藏着我们家各种大大小小争执的线索。妈妈站在我们家砖道的最末端,旁边是精心修剪过的水蜡树篱笆的尾梢——形状像一块厚厚的四方形桶柱,上面装饰着一只叶子做的硬球。一片正在盛开的丁香花丛切进照片的右边,我看到母亲后边有块空地,从我记事起,那里就有一幢房子。她摆出一副略带乡村味道的优雅姿态,穿着一件皮毛剪得整整齐齐的长外套,纽扣扣到正好露出她的珠子项链和一件比较短但却显得内敛的连衣裙。她的两只手插在外套兜里,贝雷帽扣在刘海的一侧,在三十年代的那些夜晚,坐在一个用油灯照明的房子里脏乎乎的地毯上,在战火纷飞的四十年代的黑暗中,仔细研究那些照片,母亲的样子有种在我看来似乎格格不入的炫耀的味道。那装束和穿着这种衣服的女孩显得如此时髦,如此令人敬畏。在外公生意兴隆的时候,给我妈妈一笔不菲的服装购置费,是他最开心的事情。我父亲,一个长老会牧师的小儿子,一文不名,靠在餐桌上伺候别人,半工半读念完了莱克学院,至今提起丽莲·巴尔穿的那些漂亮衣服时还愤愤不平。妈妈在这方面让还在读高中的我不无痛苦。她是个衣料上的势利鬼,坚持要在奥尔顿最好的店里给我买宽松裤和运动衣,加上我们没几个钱,她给我买的件数也不多,当然,那时我要的,是和同学们穿的一样——各种各样的廉价衣服。

拍那些照片的时候,我母亲想去纽约。她想去那里做什么,或者具体要做什么,我无从知道。可是外公禁止她去。“禁止”在今天完全是个没有实质威慑力的糟糠之词,可是在那个年代,在那种还很古板的外地省份,从一个“纵容的父亲”嘴里说出来,显然还是能付诸实施的。因为那种禁止号令产生的巨大的湿漉漉的分量,好多年来在这个家依然能够感觉到。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有一次妈妈冲着外公喋喋不休的指责尖叫,快要到了哭泣的极致时,我能感觉到那禁止的号令在我周围和头顶萦绕着,犹如一株巨大的根茎撞到一条蚯蚓。

也许妈妈是一气之下跟我的父亲维克多·道结婚的,父亲至少可以带她远赴威尔明顿,在那里他从一家工程公司干起。但是,随后,那场大萧条袭来,父亲被解雇了,夫妇俩又回到奥林格的那幢白房子,外公在那里坐着读他的报纸,寻觅着自己的股票逐渐跌到毫无价值的踪迹。我出生了。外婆忙里忙外,像个清洁女工,在我们那个有四分之一英亩大的院子里种了好多东西拿出去卖。我们还养了好多鸡,种了好大一片芦笋。她死后,我经常在那块芦笋地里战战兢兢地去寻找她。到盛夏的时候,那里会变成一片美轮美奂的绿树林,有些笋树长得跟我一般高,在那泡沫般的触感中,好像有个神灵在说话,在那柔软的厚厚的互相交织的枝桠的网格中,仿佛既能看到希望又能看到某种危险。笋树是很可怕的;在园地的中心,远离家和小路的地方,我会像中了魔咒般跌倒在地,变得很瘦小。我在那些巨大光滑的绿色树干中游荡,希望能找到一个带着冒着烟的烟囱的小房子,里面就住着我的外婆。她自己相信有鬼魂,这会让她本人的鬼魂存在更具说服力。即便现在,我一个人坐在自己家里,厨房里的一块木板咯吱咯吱地响时,我都会抬起头来寻找,担心她会穿过门厅走来。晚上,就在我快要入睡的时候,她会用一种尖细的耳语般的声音轻唤我的名字,或者叫“皮特”。

妈妈去了奥尔顿的一家百货店上班,卖劣质衣服,每周赚十四美元。我出生的头一年,白天是父亲看管我。他曾说,当然他经常这样哄我开心,正因为他经常抱我,所以他才幸免了精神失常。也许正因为这样,才让我要表达对他的爱时显得笨嘴拙舌,好像还是个不会说话的婴儿,仰视着他那张男人脸上流露出的母亲般的暧昧。也许,那一年的共同相处有助于解释他对我的温柔,以及他为何那么乐意夸奖,好像我做的每件事里都带着某种伤心和缺憾。他总感觉有愧于我,我出生时恰逢一场巨大的不幸来临,一场举国的不幸——直到最近他才不再喊我的绰号“小美国”了。大概在我一岁生日的时候,他在奥林格中学获得一份教算术和代数的教职。虽然他脾气那么温和,而且非常幽默,每次走进教室还是难免遭遇哄闹的纪律问题,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忍受着,最后终于在这个异乡小镇拥有了一席地位,所以,我相信,现在肯定有那么一二十个以前的学生,那些快到中年的男男女女,还牢记着我父亲鼓励他们的片言只语,或者还记得父亲说过的对塑造他们成长有过帮助的话语。肯定还有很多人记得他在教室里做的那些滑稽动作,拿来取笑自己的缺憾。他在自己的桌子里面放着一把没收来的玩具手枪,每当得出一个特别愚蠢的答案时,他就会取出来,换上一副心事重重、痛悔不已的表情,对着自己的脑袋瞄准射击。

外公是最后一个出来工作的,而且说来最自贬身价了。自治镇的那伙劳动人员雇了他,这伙人的任务就是在街道上四处察看,铲掉街上的石头,铺上沥青。他们穿的外套显得既臃肿又不吉祥,总是笼罩在雾气中,总是配着惹眼又装腔作势的设备,在孩子们的眼中,这些人显得很了不起,我感到困惑不解的是,在我去上学和回家的时候,外公从不跟我打招呼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认他的存在。对一个挑剔讲究的人来说,最为离奇的是,这种习惯他居然保持到七十多岁眼睛失明为止。那时我的任务就是给他读那些心爱的报纸,他坐在凸窗边自己专用的椅子里,在阳光下心不在焉地旋转着高筒鞋。我常常逗他玩儿,先是故意读得很快,然后又慢得能气死人,一列列跳着,想制造出某种冗长又混乱的情节效果。我还读体育版,他不感兴趣,我又含含糊糊地读那些社论。只有那只脚旋转的速度透露出他的烦躁不安。我打住的时候,他会用那漂亮、老派、拖得悠长的调门说:“好了,读读讣告就好了,艾伦。念念名字就好了,看看有没我认识的人在里面。”当我邪恶地冲他吼叫那些可能有他的某个朋友的名单时,我想象,我在替妈妈复仇。我坚信妈妈同样恨他,我也抱着同样的理由试图去恨他。妈妈不休止地唤醒早在我出生之前就已埋葬在那片凌乱、暗无天日的大地中的神秘的伤心之事,从这一举动,我只能推测,外公是个恶魔般的人物,他毁了妈妈的生活,那个戴着贝雷帽的漂亮女孩的生活。我无法理解。妈妈跟他抗争,不仅仅是因为要抗争,还因为她无法忍受独自撇下外公不管。

有时,从刊登着我们的军队像被惊扰的昆虫般成群撤退消息的报纸上抬起眼睛,我会看到老头子的脑袋摆出微微昂起的动作,享受着脸上温暖的阳光,那张干巴儿脆的脸庞因为头顶上那团梳得整整齐齐、如米黄色丝绸、厚厚的王冠般的头发而显得很高贵。这时我恍悟,作为一个父亲,他的罪恶可能不比任何父亲的罪恶更严重。可是我妈妈的天才就是在最熟悉的人那里呈现自己神秘的无限。我就是那只凤凰。父亲和外婆是传说中的外来圣徒,她从德裔阿拉伯人某条狭窄的血管里蹦出来,他则从新泽西新教徒的荒野中穿越而至,他们两个都以自己特有的忍耐和不辞劳苦的惊人力量服侍和征服着各自的伴侣。因为我妈妈觉得她和父亲都被婚姻毁了,都做了虽然不错但都不如他们的人的俘虏。这样说倒没错,我父亲是爱巴尔妈妈的,她的死去让他更加觉得自己是个外乡人。他,以及外婆的鬼魂是站在同一边的,都躲在暗影中,却远离这个家庭黑暗的核心,远离沮丧和荒唐蠢行的传承,这两样东西从我外公传到我母亲,再传给我,而到了我这儿,随着自己逐渐长硬的翅膀扑动几下,这种东西我注定要反转过来和赎回的。

十七岁那年,高三的秋季学期,我跟三个女生到一百英里外的一所高中去参加辩论赛。三个女生都是绝顶聪明的孩子,都是优等生;都被“优等”毁了容貌,那力量好像不亚于痤疮。但是,即便这样,在一个星期五的早晨,老早起来跟她们乘火车前往那所中学的行动仍然让我激动万分,一点钟的时候,我们住在几英里之外的校友扑到他们的头等座上。阳光映照出宽宽的灰尘的条棒,铺洒在空了一半的整个车厢上。透过车窗望出去,宾夕法尼亚像一道长长的、胡乱点缀着工厂的褐色卷轴清晰地舒展开来。黑管与铁道并排延绵驰骋了好几英里。在那充满节律的间歇,其中一个向上拱起身来,就像希腊字母Ω。“它干吗成那个样子啊?”我问道,“难道是病了?”

“冷缩吧?”朱迪丝·波泰格尔用那种羞怯、清澈的声音试探性地说。她喜欢理科。

“不对,”我说,“是疼。那是疼得在扭动!它想抓住火车!当心!”我蹲下身子,其实真有那么点害怕。所有的女孩都放声大笑起来。

朱迪丝和凯瑟琳·米勒跟我是一个班的,以为我在逗乐子。另外那个低年级的女生是个小矮胖子,名叫莫丽·宾格曼,不知道该怎么理解我的举动。我演的这出戏,她算新鲜观众了。她是我们四个里面穿得最好的,也最沉着淡定。这让我怀疑她可能是最不聪明的那位。她是在最后一刻替换上辩论队一位生了病的队员的。我对她的了解也仅限于在走廊和集会上打个照面。从稍远处看,她像个矮矮胖胖、早熟的成年人。可是靠近了,会闻到她身上散发出淡淡的芳香。在枯燥单调的火车座椅紫色布单的映衬下,她的皮肤好像透明闪亮。她的皮肤实在漂亮,令人心碎的皮肤,用铅笔点一下都会被玷污似的。她有着同样清澈的蓝色大眼睛。要不是那副双下巴和又大又厚的嘴,她简直会完美无缺,很有小女人的纤巧和高傲范儿。我和她并排坐着,面对那两个高年级女生,这二位已经越来越具有媒人那倦怠、淘气的神态了。是她们两个强行安排了这样的坐法。

我们当天下午参加了辩论,赢了。没错,联邦德国应该脱离所有盟国的控制。这所中学像个豪华的古堡,坐落在一个令人难受的煤城边缘,是全州辩论循环赛的举办点,这季辩论要持续到星期六。星期五晚上,体育场举办了一场舞会。我大多数时候都跟莫丽跳,可让我感到烦恼的是,她找来一堆哈里斯堡的男生,这时我就老老实实地带着朱迪丝和凯瑟琳在地板上转悠。我们跳得很生硬,我们三个。好像只有莫丽让我感觉跳得不错,她的脸颊把我湿漉漉的衬衣蹭得皱皱巴巴,这时我的双脚可以毫不畏惧地向后滑移。体育场挂满了橘黄色和黑色的皱纹纸,以示万圣节到来,所有参赛学校的旗子都钉在墙上,一个十二件乐器组成的乐队喜庆地向外输送着年度忧伤歌曲——《心痛》、《靠近你》、《我渴望的就是这个》。束缚在钢梁上的纷纭的气球放了出来。在粉红色冲击波的笼罩中,一个本地女生开始唱起歌来。

朱迪丝和凯瑟琳决定不等舞会结束就走,我也让莫丽玩尽兴了,她开心得大汗淋漓。她领口上面那片椭圆形的皮肤完美无瑕,已经泛着红晕,闪着亮晶晶的光泽。我意识到,略带某种占有和同情兼而有之的激动,在与这个光彩夺目的奥林格傻子竞争中,她还不习惯琢磨回家的事。

我们一起走进四个人住的那个房子,那是一幢白色的建筑,房东是一对老夫妇,矗立在半贫民区的一个地方,有种孤零零的高雅气质。朱迪丝和凯瑟琳去人行道上散步,可是莫丽和我,却做了个难以启齿的决定,我想这个决定最初来自她的原创,决定继续“绕着街区散会儿步”。我们走了很长的路,午夜后,在一个有轨电车车厢模样的餐厅坐下来。我要了份汉堡,她点了杯咖啡,给我留下很深印象。我们又走着回到住宿的那个房子,拿着提前交给我们的钥匙自己进了屋子,可是我们没有上楼回各自的房间,而是坐在楼下黑暗的客厅中又轻声细语聊了几个小时。

我们都说了些什么?我说了自己。我们自己说的什么都很难听清楚,更不要说回忆了,那难度可能就像电影放映机,如果有生命的话,是很难看到它的光眼投射出的影子的。如果我能写篇记录稿,记下我贯穿那天晚上那自由自在的转折点的独白,逐字逐句记下全部的想法,这篇记录必然会歪曲这幅图景:这间远离家乡的客厅,街灯透过窗帘的缝隙刺进来,竖着照在好几码长的光的墙纸拉杆上,我们的房东和在楼上睡着的伙伴,我那不断的叹息声,坐在我椅子旁边的地板上、嗜咖啡如命的莫丽,穿着长袜的腿在地毯上往外伸着;还有待在这个房间的怪异感,有种我感觉陌生的无臭无味的光晕,仿佛一池荡漾开来的清水。

我想起一次交谈来了。我肯定在不断地描述着从孩提时代就经常光顾的,那种害怕死亡的汹涌的内心激荡,大约每三年就来袭击一次,我这样想了后那种恐惧便会终结:做一个无神论者需要巨大的勇气。“可是,我敢打赌你会成为这种人的。”莫丽说。“只要向自己展示你足够勇敢就可以了。”我感觉她高估了我,而且是在恭维。有那么几年,我还记得她说的很多话的时候,开始意识到,我们的假设简直笨拙得感人:觉得无神论者肯定是孤独的叛徒;因为乌合之众都团结在有神论的周围,而湮灭——这像铅一般密实的海洋偶尔会铺天盖地从我身上扫过——对他们而言分量轻得像屁股兜里的钱包产生的轻微压力,可以忽略不计。这种对世界荒诞不经和温柔的错估,在我对这次交谈的记忆中犹如火苗闪烁,就像我们擦过的无数次火柴中的某一次。

房间弥漫着烟雾。我已经疲惫得不能久坐,于是在地板上躺下来,躺在她旁边,默默地抚摸着她银光闪闪的胳臂,可是仍然感到太胆怯,不敢在这个巨大的底片般的光晕中有所造次,这片光晕我无法理解,只有顺从。在楼上的梯口,当我要拐弯走进自己房间的时候,莫丽走上前来,面带一本正经的表情吻了下我。我简直带着踉跄的劲头走进那片早已等候着我的底片空间。她的唇膏以让人不敢恭维的小斑状侵染到嘴角周围的皮肤里,那感觉就像给了我一张脸让吃,骨头的存在——皮肤里面的颅骨、嘴唇后面的牙齿阻止了我。我们在明亮的走廊的灯光下站了很长时间,最后因为俯首时间太久我的脖颈都开始疼起来。我们终于分开,悄无声息走进各自房间的时候,我的双腿都开始打颤了。在床上我开始想“艾伦·道焦躁不安地躺在这里了”,意识到这是那天头一次用第三人称思索自己。

星期六上午,我们输了辩论赛。我昏昏欲睡,啰里啰嗦,又傲慢无礼,只要我张口,观众席里就有学生开始嘘叫。主办人走上台,发表了一番斥责讲话,这导致我和我的理由陈述都玩完了:摆脱约束的自由德国。在回来的火车上,凯瑟琳和朱迪丝安排座次,所以她们坐在我和莫丽的后面,只能看到我们的头顶。在那次回家的途中,我第一次感觉什么叫在女人的怀抱中埋葬屈辱。我的脸只有跟她的脸厮磨在一起,才能麻痹掉那嘘嘘的回声。每当我们亲吻的时候,就会有一道红色的影子从我的眼皮底下涌出来,然后像日食般挡住辩论赛观众那张张充满敌意、发出阵阵嘲骂声的脸庞,我们的嘴唇分开的时候,头脑中那道明亮的大海就会退潮,接着那张张脸庞又会浮现出来,而且比刚才还要厉害。在一阵耻辱的痉挛中,我会把脸埋在她的肩膀上,沉入那片温暖的黑暗中,而她那有些刻板的衣领的褶边轻轻地擦着我的鼻子,我感觉自己与希特勒以及所有那些马上就要被捕或者到了死亡时刻的人一样,都要想方设法拉着个女人陪在身边。这种做法曾让我很不解。在中学,女性都趾高气扬,总是遥不可及;在报纸上,她们就是任人摆布的迷人怪兽。此刻,莫丽用她身体的轻微挪动和调整对我施加着安抚,这些动作有种奇怪的实用味道。

我们的父母上火车站来接大家。我格外惊讶妈妈看上去那么憔悴。她的鼻子两侧有好几个深深的蓝色小坑儿,不知怎么头发好像也稀稀疏疏地少了很多,感觉就像一团马马虎虎戴上的参差不齐、灰不拉几的假发。她是个胖女人,过去经常挺得板直、像个有钱人般的肥胖身体,忽然体重顿失,脱离主人身份而去,而且,在铁道站台暗淡的光线中,好像把重量都压在这个世界上了。我问道:“外公还好吗?”几个月前,他已经因为胸痛卧床不起。

“他还在唱歌呢,”妈妈利落地说。眼睛日益失明,为了找些乐子,外公很久以前就开始学唱歌了,他那有模有样、苍老的声音随时都会倾倒出圣歌、早就被遗忘的滑稽民谣、露营聚会的歌曲。他的记忆好像有助于延长自己的生命。

妈妈的焦躁不安在小车私密的空间表现得更为明显;她那凝重的沉默压迫着我。“你显得很憔悴,妈妈,”我说,试图主动冒犯下。

“跟你的模样相比,这算不了什么,”她回答说。“出什么事儿了?你都弯腰驼背得像个结了婚的老男人。”

“没事儿,”我撒谎道。我的脸颊开始灼热起来,好像她那高度沉着的怒火有种灼伤皮肤的力量。

“我们刚搬到镇子的时候,我就记住了那位叫宾格曼的女孩的妈妈。是个洋洋得意的吝啬小气鬼,住在收费公路的南边。他们是真正的奥林格老货,你知道。在土包子眼里,他们没一点用。”

父亲试图换个话题。“噢,你赢了一场辩论,艾伦,比我能干多了。我都没见过你是怎么做到的。”

“哟,他是学你的样儿,维克多。跟你辩论我就没赢过哪怕一次。”

“他是从巴尔老爸那里学的。如果他去从政,丽莲,就不会过那么悲惨的生活了。”

“爸爸从来就不是个能言善辩的人。他就会恃强凌弱。不要跟小个子女人约会,艾伦。会让你也凑着地面活动。”

“我不会跟任何人约会,妈妈。你可真是太会胡思乱想了。”

“好了,她从火车上下来,看到她双下巴蹦跳的模样,我还以为她吃了只金丝雀呢。然后,拎着她的行李包,累得我可怜的儿子简直皮包骨头了。她从我身边过去的时候,真担心她会朝我眼睛里啐唾沫。”

“我总得要给某个人拎行李吧。我敢说她不知道你是谁。”其实昨晚我说了很多家里的情况。

妈妈掉过头不看我了。“你知道,维克多——他还护着她。我在他那个年龄的时候,那女孩的妈妈划过我一刀,到现在还那儿还会流血,我的亲生儿子又替她的矮胖女儿打击我。我都怀疑是不是她妈妈怂恿女儿来勾引我儿子。”

“莫丽是个好姑娘,”父亲插话说。“不像班上那些势利的杂种,她从来不给我捣蛋。”可是,这样一个虔诚的人,在宣布这项支持的时候却奇怪地显得无精打采。

我发现谁都不愿意让我跟莫丽·宾格曼约会。我的几个朋友——出于好玩的考虑,我结识了几个朋友,都是同学,他们的恋爱关系总在我头脑中萦绕,但是,在集体郊游的时候,我可以像个小丑般陪着他们——从来不跟我谈论莫丽,而且我带着她去大伙儿的聚会上,给人印象也是不搭理她,所以我也就不带了。学校老师看到我们靠着她的更衣柜或者在楼梯上闲待着时,都露出秘而不宣的笑容。十一年级的英文老师——教职员工中我的一个“铁杆支持者”,一个总是“挑战”我、“压榨”我的“潜力”的男老师——把我拉到一边,跟我说莫丽有多愚蠢。她根本就掌握不了句法的逻辑原则。他还向我透露了好几个莫丽犯的语法分析错误,好像这些东西暴露出——在某种意义上可能的确如此——她用社交技巧聪明地掩饰过去的迟钝。法勃两口子,一对超级共和党人,在中学附近开了家小吃店,只要看到我和莫丽分开了,就会表现出邪恶的快感,而且顽固地把我的依恋当成在玩一个聪明的小把戏,就像我对法勃先生戏称是个共产党员。整个镇子好像都陷入我妈妈虚构的神话中,那么逃离看来就是我理所当然的命运了。感觉我就像个试验品,奥林格那些幽灵般的长者要把我与别的牲畜隔离开来,而且答应会及时放生。这正好很契合我在镇里总有的那种隐隐约约的感觉,就是既被奉承又遭排斥。

莫丽的父母不同意,因为在他们眼中,我们家本质上就是白人垃圾。有个感觉如此根深蒂固地敲进我的内心深处:我太出色了,莫丽配不上,所以很少在乎过这种说法,即换个衡量尺度,她太出色了,我配不上。再说,莫丽本人总是护着我。只有一次,我的某个琐屑无聊、故作屈尊的坦白惹恼了她,她才一本正经地说,她妈妈不喜欢我。“为什么不喜欢?”我问道,真有些惊讶。我很喜欢宾格曼太太——她保养得很漂亮——而且在她家里,我总感觉洋溢着欢乐的氛围,那陈列着的白色木器,相得益彰的家具,还有摆在擦得锃亮的镜子前、插着鸢尾花的花瓶。

“哦,我不知道。她觉得你轻浮。”

“可事实不是这样。没有人像我这样对自己矜持的了。”

虽然莫丽极力不让我知道宾格曼家那边的丑陋,我却多少直接向她传播我们道家这边的内幕了。我感到非常恼火,居然没有人让我以她为骄傲。其实,我经常问她,为什么在英文方面表现如此不堪?她为什么跟我的朋友们处不来?为什么她显得这样矮胖却又自以为是?——尽管,事实上在我看来,更多的时候,她显得很漂亮,特别是在亲密的瞬间。我对她格外恼火,因为这场恋爱带出了我妈妈见不得人、歇斯底里、残忍的方面,否则我可能永远没有机会看到。我曾希望凡事对她保密,可是即便她的直觉不是那么不依不饶,我父亲在学校也什么都知道。其实,有时候,我妈妈说,如果我非要跟莫丽约会,她也不管了,反倒是我父亲很担忧。妈妈就像一条狂躁的狗被捆住了一条腿,胡乱朝任意方向挣扎着要摆脱束缚,嘴里胡乱讲着各种荒诞的幻觉——比如宾格曼太太让莫丽缠着我,就想阻挠我考上大学,不要让我们道家有什么可炫耀的事情——这些说法经常让我们忽然哄堂失笑。那年冬天,家里传来这样的笑声有种罪恶的感觉。外公行将辞世,躺在楼上又是唱歌又是咳嗽,情绪忽然不好的时候又开始哭泣。我们家太穷了,雇不起护士,同时又太善良和怯懦,不敢打发他去某个“家”。毕竟这还是他的家呢。他发出的每个声音似乎都在抽打着我妈妈的心,在楼上,靠近他,妈妈根本就无法睡着,总是在楼下的沙发上坐着等待夜晚结束。在绝望的时候,她会对我说些不可原谅的话,同时脸上又泪水横流。那年冬天,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的泪水。

每次看到妈妈哭,我好像就得惹莫丽哭。我慢慢练出应对的技巧来,对一个整个生活都被成年人包围的独生子来说,做到这点最自然不过了,而这些成年人为了讨个真相彼此大打出手。甚至在最亲密的时候,在我们两个都半裸的状态,我都很想说点什么羞辱莫丽。我们从来没有在最终的、性交的意义上做过爱。我的理由可以说理想主义和迷信兼而有之。我感觉,如果我夺取了她的处女的纯贞,她就永远是我的了。我过度依赖某种技术,可她把自己完全献给了我,当然我也拥有了她,而且现在继续拥有着她,因为,我朝不带着她的方向被迫行走得越远,事情就变得越清楚,她好像就是真正无所求地爱着我的那个人。我是个平凡普通、有着可笑的勃勃野心的土包子,我甚至都拒绝说我爱着她,大声说出“爱”这个词——一个冷冰冰的迂腐之词,现在都让我吃惊,我几乎忘了在当时环境下似乎显得很聪明的那个糊涂情景。

除了外公的疾病和妈妈的悲伤,以及等待某个在我看来好像还很不错的大学提供奖学金外,我还承担了大量处理我们毕业班各种琐事的重任。我负责毕业班年刊的编辑,还是校报的美术编辑,还是班级赠礼委员会的主席、毕业班聚会总负责,又是老师的驮马。父亲讲的他亲眼看到的神经崩溃的故事让我很害怕,所以我不断地注意倾听着大脑断裂的声音,那幅灰色的、无穷地互相交错的团块好像在不断向外膨胀,要变成我的全部世界,那是一个质地稠密的有机地牢,我感觉必须要摆脱了;如果我能摆脱这个,进入六月,就会有湛蓝的天空,我的生活就会很开心。

春天一个星期五的晚上,花了一个钟头,辛苦地在毕业年刊上为一个上文秘课但从来没有讲过一句话、恍若不存在的女孩写了35个饱含深情的词语后,我听到外公在楼上开始咳嗽起来,那声音就像干燥的薄膜撕裂了般,我立刻心慌起来。我大声冲楼上喊道:“妈妈!我要出去。”

“现在都九点半了。”

“我知道,可是我必须得出去。我快要疯了。”

不等听到她的回答,甚至都没有找件外套,我就出了屋子,从车库里取出我们的那部老车。上个周末,我又跟莫丽闹崩了。整个星期,我都没有跟她说过话,尽管在法勃的店里见过她一次,跟同班一个男生在一起,我尽量不跟她打照面,在弹球机旁边晃悠着,朝她那个方向说着俏皮话。这么晚了,我不敢上她家去敲门;我只好把车停在街对面,观望着她家亮着灯的窗户。透过他们家客厅的窗户,我都能看到宾格曼太太插着温室培养的鸢尾花的花瓶矗立在一张白色的壁炉台上,我打开的车窗放进春天的空气,现在有股细细的湿润的灰尘的味道。莫丽也许出去跟她班上那个傻子约会去了。但是随后宾格曼家的门打开了,她的身影出现在四方形的光块中。她背对着我,胳臂上搭着件外套,她妈妈似乎在大声尖叫。莫丽关上门跑到楼下的走廊那里,然后穿过大街,迅速钻进车里,她的眼睛在暗影浓重的眼窝里低垂着。她来了。当我最终忘记别的一切,她那粉嘟嘟的芳香,她那透明的冰凉的皮肤,她那下嘴唇的样子,就像两块布做的弯弯的枕头,那锈红色的外皮和湿湿的粉红色的里层,我依然还会为莫丽的举动感到悲伤,她居然来找我了。

等我送她回家后——她告诉我别担心,她妈妈就是享受大喊大叫——我又去了就在奥林格镇边上的那家通宵饭店,吃了三个汉堡,一次全点了,又喝了两杯牛奶。我回家时快两点了,可是妈妈还醒着。她躺在黑暗中的沙发上,地板上放着收音机,里面传出从费城播出的细细的新奥尔良人的迪克西兰爵士乐。广播音乐是她失眠人生的一个不变底色,不仅帮助她淹没父亲在楼上发出的噪音,而且她自己似乎也很享受。她拒绝我父亲要她上床的请求,借口说奥尔良的节目还没结束。这台收音机是陈旧的菲尔柯牌,我们总是带着它。我曾在它的胶膜标度盘的橘色表面上画了条鱼,那东西在我孩子般的眼中像个鱼形碗。

她孤单的样子让我很不忍心;我走进客厅,在一把椅子里坐下来,背对着窗户。她从黑暗中牢牢地凝视了我很长时间。“唉,”她终于说话了,“那贴身小内裤怎么样?”这件事从她嘴里引出如此粗鄙的话让我十分震惊。

“我弄哭她了,”我告诉她。

“你干吗要折磨这小姑娘?”

“为了让你高兴。”

“这样不会让我高兴。”

“好吧,那就别跟我唠叨了。”

“如果你能庄严地告诉我你要娶她,我就不唠叨了。”

我对这话不置可否,等了会儿,她又换上另外一种声音说:“你会暴露出这个弱点,这难道不好笑吗?”

“说来弱点是一种很有趣的手段,如果它是唯一能给我力量的东西的话。”

“果真这样吗,艾伦?好吧。也许是吧。我忘了,你是这里出生的。”

楼上,挨着我们的头顶,外公用那脆弱但依然悦耳的声音开始唱起歌来。“在那遥远,遥远的地方,有一片乐土,圣徒们光荣地站在那里,明亮如日。”我们听着;他的声音忽然化作咳嗽,可怕的像撕皮般的咳嗽声在愤怒中越来越厉害,挣扎着要摆脱咳嗽,他用大得令人害怕的声音喊着我妈妈的名字。妈妈纹丝不动。他的声音越来越大,就像暴徒的声音,不断重复着喊叫:“丽莲!丽莲!”我看到随着喊叫的力量从楼梯上冲下来钻进她心里,妈妈的身子在颤栗。她像道堤坝;接着,当外公陡然鸦雀无声时,这股力量在黑暗中朝我汹涌而至,我感觉愤怒至极,对那片痛苦的黑色团块万分讨厌,甚至以敏捷又轻松的算计想到,我是太脆弱了,无法忍受这个。

我用斩钉截铁又厌恶的坚决口吻——我的心变得何其冷酷!——告诉妈妈:“好吧。这次你赢了,妈妈;但是你只能赢这一次了。”

在这次突如其来的冷酷的傲慢过后,恐怖的剧痛似乎要蒙蔽掉我的感官;已经感觉不到身下的椅子,房间的四壁和家具悄然消失——只有地板上收音机刻盘上那暗淡的橘黄色的光在闪烁。妈妈用仿佛从极其遥远的地方传来的沙哑的声音,而且带着程式化的情节剧的口吻说:“再见,艾伦。”

注释

[1]一种有红色纹路的黄色大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