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厅(BBC迷你剧《狼厅》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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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亦师亦父

1527年

 

于是:碰到了史蒂芬·加迪纳。正要出去,而他正进来。天气很潮湿,而且对于一个四月的夜晚来说,还暖和得有点反常,但加迪纳穿着裘皮衣服,看上去就像油腻而浓密的黑色羽毛;他站住脚,扯了扯衣服,让它像黑色的天使翅膀一样裹住自己挺直的高身材。

“来迟了,”史蒂芬先生阴阳怪气地说。

他不动声色。“我,还是你自己?”

“你。”他等待着。

“是因为河上那些醉鬼。船夫说,这是哪位守护神的节日前夜。”

“你向她祈祷了吗?”

“我会向所有的神祈祷,史蒂芬,直到我踏上陆地。”

“我很惊讶,你竟然没有自己去摇船。小时候,你肯定在河上帮过工。”

史蒂芬每次开口都是这一套。你那位该进地狱的父亲。你卑微的出身。据说史蒂芬是一位私生子,有部分王室的血统,有人出钱给某座小镇上的一对谨小慎微的夫妇,让他们把他当亲生儿子一般谨小慎微地养大。那对夫妇从事羊毛生意,史蒂芬先生憎恨他们,但愿能忘记他们;由于他知道羊毛这个行当里的所有人,对史蒂芬的过去他也就了解颇多,从而让史蒂芬很不自在。这可怜的孤儿!

对于自己的情形,史蒂芬先生满腔怨恨。他怨恨自己是未被国王承认的表亲。他怨恨自己被送进教会,虽然他从教会受益良多。他怨恨别人跟红衣主教彻夜长谈,尽管他自己才是红衣主教的机要秘书。他怨恨自己虽然身材很高,但胸部不厚,显得不太结实;他怨恨自己知道,如果两人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相遇,到头来,拍拍手、带着笑容离去的会是托马斯·克伦威尔先生。

“上帝保佑你,”加迪纳说着,一边走进暖和得有点反常的夜晚之中。

克伦威尔说,“谢谢。”

 

红衣主教在写着什么,头也不抬地说,“托马斯。还在下雨吗?我还以为你会早点儿来的。”

船夫。河上。守护神。他从一大早就在赶路,而且在这两周的大部分时间里,一直在马不停蹄地处理红衣主教的事务,现在才一站一站地——不大容易地——从约克郡回到这儿。他去格雷会堂伦敦四大律师会堂(又称律师协会、律师联合会等)之一,其他三所为林肯会堂、中殿会堂和内殿会堂,由于它们还是培养律师的四个学院,故亦称律师学院。见过他的职员,借了件衬衫换上。他往东去过城里,去听一听哪些船到了,看看他在等待的那批没有记账的托运货物到了什么地方。可他还没有吃饭,也没有回过家。

红衣主教站起身,打开门,对候在外面的仆人说,“拿樱桃来!什么,没有樱桃?你说是四月份?才到四月吗?那么,我们只能拿些难吃的东西安抚我的客人了。”他叹了口气。“有什么就拿什么来吧。但这样下去可不行,你知道。为什么我被伺候得这么糟糕?”

于是整个房间一片忙碌:食物、酒水送了上来,火也很快生好。随着一位仆人殷勤的低语,他湿漉漉的外衣脱了下来。红衣主教府上的所有仆人都是这样:细致周到,轻手轻脚,总是一副歉然和逆来顺受的样子。红衣主教的所有客人也总是受到同样的款待。就算你十年来,每晚都来打扰他,每次都是闷闷不乐、愁眉苦脸地坐在那儿看着他,你仍然会是他的座上宾。

仆人们闪到一旁,朝门口退去。“你还想要点什么?”红衣主教问。

“让太阳出来?”

“在这么晚的时候?你真是浪费我的力量。”

“那么黎明也行。”

红衣主教朝仆人们点了点头,一本正经地说,“这项要求我自己来解决。”仆人们也一本正经地低声应诺,并退了出去。

红衣主教搓着手,面带微笑,长长地、深深地吁了口气,就像一只豹子在一个暖洋洋的地方躺了下来。他望着自己的律师;他的律师也望着他。红衣主教已经五十五岁,但依然像年轻时那么英俊。今天晚上,他身上的法袍不是平日的红色,而是深紫色,饰有典雅的白色花边:使他看上去像一位谦恭的主教。他身高过人;那本该属于另一位更加久坐不动的人的肚子只是他的王者气派的特征之一,而他的一只戴有戒指的白皙的大手则常常信赖地搭在肚子上。一颗大大的脑袋——显然是上帝的有意设计,以便承戴教皇的法冠——威严地立在宽阔的双肩之上,而肩膀的周围则往往(不过此刻没有)环着英格兰大法官的大项链。那颗脑袋微微一低;红衣主教用轻柔的语气——从这里到维也纳,他这种语气无人不知——说,“好了,跟我说说,约克郡是什么情况。”

“糟透了。”他坐了下来。“天气。人。举止。品行。”

“嗯,我想,在这儿抱怨算是找对了地方。尽管我已经跟上帝说起过天气的事儿了。”

“哦,还有吃的问题。从沿海到内陆五英里的地方,都没有新鲜鱼。”

“恐怕也很难弄到柠檬,我想。那他们都吃些什么?”

“吃伦敦人,如果能抓到他们的话。从没见过那样的野蛮人。他们身材奇高,额头很低。住在洞穴里,但在那儿却被视为上等人。”红衣主教应该自己去亲眼看看;他是约克大主教,却从没到过自己的教区。“至于大人的事务——”

“我听着呢,”红衣主教说,“事实上,还不仅如此。我已经入迷了。”

红衣主教一边听,脸上一边现出和蔼的、一贯专心的皱纹。他不时地记下听到的某个数字。他啜了一口杯子里的上等好酒,终于说,“托马斯……你都干什么了,你这位邪恶的仆人?哪位女修道院院长怀孩子了?还是两三位都这样?要么,让我看看……就是你心血来潮,放火烧了惠特比?”

对自己的亲信克伦威尔,红衣主教经常开的玩笑有两个,有时也两者结合成为一个玩笑。其一是他进门时要的东西:四月份要樱桃,十二月要生菜。其二是他下乡时到处强暴民女,然后把所需的开销记在红衣主教的账上。红衣主教也经常开些其他的玩笑:视他的心情而定。

已经是十点左右了。蜡烛的火苗朝红衣主教谦卑地弯了弯腰,然后又重新挺直。雨点——从去年九月份以来就一直在下雨——滴滴答答地打在窗玻璃上。“您的方案,”他说,“在约克郡不受欢迎。”

红衣主教的方案已经获得教皇的许可,其内容是:他打算将约三十座管理不善的小修道院与大修道院合并,而将这些破败但往往非常古老的小修道院的受赠所得转为他准备建立的两所神学院的收入,一为牛津的红衣主教神学院,另一所设在他家乡的小镇伊普斯威奇,那里的乡亲都知道他博学多才,而他父亲则是一位成功、虔诚的大肉商,是同业公会的成员,还开着一家经营有序、通常是优质客人所光顾的大旅店。问题是……不,事实上,有好几个问题。红衣主教十五岁获得文学学士,二十四五岁获得神学学士,他精通法律,但不喜欢它的拖拖拉拉;他可以快速而容易地将圣饼变成基督的身体,不动产却不能同样快速而容易地变成钱,这让他难以接受。有一次,他曾经仅仅是试着向红衣主教解释土地法中的一个小条款,涉及——哦,管它涉及什么呢,反正是一个小条款——但马上就看到红衣主教冒出了汗,并且说,托马斯,我该给你什么,才能说服你再也不要跟我提这个?遇到障碍时,他会说,想想办法,快点干去吧;而如果听说有哪位无名小卒阻挡了他的宏伟计划,他就会说,托马斯,给他们一点钱,打发掉他们。

他有暇想着这些,是因为红衣主教正低着头,盯着桌上那封写了一半的信。他抬起头来。“汤姆……”他刚想到了什么,一转念又说,“不,别管那个。告诉我你为什么满脸的不高兴。”

“那儿的人说,他们要杀了我。”

“是吗?”红衣主教问。他的表情在说,我既惊讶又失望。“那么,他们会杀了你吗?或者说,你自己怎么看?”

红衣主教的背后,悬着一张有整面墙高的挂毯。所罗门王向黑暗中伸出双手,在接见示巴女王《圣经》中的人物,曾朝觐所罗门王以测其智慧。

“我想,你如果要杀一个人,就直接去杀他。不要写信告诉他。不要又恐吓又威胁的让他提高警惕。”

“如果什么时候你准备放松警惕,可要让我知道。我很想看看那种情形。你知不知道是谁……不过我想,他们写信是不会落款的吧?我不会放弃那个方案。这些修道院都是我亲自而认真地选择的,教皇陛下也已经盖章批准。那些反对者误解了我的意图。谁也没打算让那些老僧侣四处流浪。”

这一点没错。他们会被重新安置;会有养老金,补偿金。事情可以商谈,只要双方有诚意。他会劝他们,听天由命吧。听红衣主教大人的。接受他考虑周全的、父亲般的关心;相信他敏锐的眼光关注着教会的最终利益。这就是商谈时的辞令。当你告诉那些老修道院院长怎么办时,应该强调的是:放弃财产,禁欲,顺从。“他们没有误解,”他说,“他们只是自己想要那些收益。”

“你下一次北上时,得带一支武装卫队才行。”

总是为基督徒的末日着想的红衣主教已经让佛罗伦萨的一位雕塑家为自己设计好了陵墓。他的遗体将躺在一具斑岩石棺里,在天使张开的翅膀守护之下。当他自己的血管在防腐处理中变干时,脉石将用作他的纪念碑;当他的四肢像大理石一般僵硬时,歌颂他品德的碑文将被镀上金色。不过,神学院将是他活着的纪念碑,在他辞世很久之后,还会继续运行、存在:红衣主教的智慧,他对奇迹和美的感受,他对礼仪和快乐的直觉,还有他的谋略,将由那些穷孩子、穷学者传扬到这个世界上。因此难怪他会摇摇头。通常情况下,你不必交给律师一支武装卫队。红衣主教讨厌任何形式的武力展示。他认为那样不高明。有时候,他的哪位手下——比如史蒂芬·加迪纳——会来向他举报城里的某群异教徒。他就会诚挚地说,可怜而蒙昧的人哪。为他们祈祷吧,史蒂芬,我也会为他们祈祷,看看我们同心合力,能否将他们的精神提升一个层次。并且转告他们,要改正自己的行为,否则托马斯·莫尔会把他们抓起来,关进他的地下室。而我们听到的就只有他们的哀嚎了。

“哦,托马斯。”他抬起头来。“你手下有西班牙人吗?”

“有一些。很难缠,您知道。性情粗野。”

“我想,你在西班牙军队里服役过。”

“是法国军队。”

“哦,是这样。没有亲敌吧?”

“还算不上。我会用西班牙语骂人。”

“我会记住这个,”红衣主教说。“也许你的机会到了。因为现在……我在考虑,在王后身边多些朋友会有好处。”

他指的密探。好看看她听到消息时是什么反应。看看凯瑟琳王后在摆脱外交语言的束缚后,私下里会说些什么——到时候,有人会用拉丁语极为策略地告诉她,国王在与她共同生活约二十年之后,要娶另一位女士。任何一位女士。任何一位他觉得可能为他生儿子的公主。

红衣主教手托着下巴;接着又用拇指和食指揉了揉眼睛。“国王今天早晨召见我了,”他说,“特别早。”

“他想要什么?”

“同情。而且在这么早的时间。我陪他听了一场清晨弥撒,他一直说个不停。我爱国王。上帝知道我多么爱他。但我的同情有时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举起酒杯,望着杯沿。“设身处地地想想吧,汤姆。这样想象一下。你是一位三十五岁左右的男人。身体很棒,胃口很好,每天能敞开肚子吃,你的关节很灵活,骨头很硬朗,另外,你还是英格兰国王。可是,”他摇了摇头,“可是!如果他要的是简单一点的东西就好了。点金石。不老仙丹。那种出现在故事里的箱子,里面满是金币。”

“你拿出一些之后,它马上又自动变满?”

“是呀。眼下,那装满金币的箱子,让人长生不老的仙丹,还有别的各种东西,我都有希望弄到。可是,在他之后要找一个儿子来统治他的国家,我该从哪儿着手呢?”

在红衣主教的身后,由于随着气流轻微起伏,所罗门王弯下了腰,面孔模糊起来。面带笑容、脚步轻盈的示巴女王使他想起了一位年轻的寡妇——在安特卫普时,他住在她的家里。既然他们已经同床共枕,他当时是不是该娶她为妻?从道义上说,没错。但如果娶了安塞尔玛,他就不可能娶丽兹;而他的孩子也就会跟现在的不一样。

“如果不能为他找一个儿子,”他说,“你就得为他找一段经文。让他安下心来。”

红衣主教似乎正在桌上找经文。“嗯,《申命记》。上面明确地说,男人应该娶自己已故的兄弟的妻子。像他所做的那样。”红衣主教叹了口气。“可他不喜欢《申命记》。”

问为什么是多此一举。同样,也不要说什么如果《申命记》要你娶你的寡嫂,而《利未记》却说不行,否则你会断子绝孙,反正你得接受这种矛盾,接受这种现实:关于该遵守哪一种说法的问题,是二十年前由一帮位高权重的高级牧师在罗马定下来的,罗马为此得到了一大笔钱,当时颁发了盖有教皇印章的特许状。

“我看他也不会拿《利未记》当回事。他现在有个女儿活得好好的。”

“不过我想,人们通常认为,《圣经》中的‘孩子’指的是‘儿子’。”

红衣主教讲起了经文,谈到了希伯来人。他的语气和缓轻柔。他好为人师,只要有人有意从师。他们已经相识多年,尽管红衣主教身份显赫,两人之间却早就不拘礼节。“我有个儿子,”他说,“当然,这个你知道。上帝饶恕我。是肉体一时的脆弱。”

红衣主教的儿子——大家都叫他托马斯·温特尔——似乎只喜欢钻在书堆里,过安安静静的生活,尽管红衣主教可能有其他的打算。红衣主教还有个女儿,一个谁也没有见过的姑娘。他明显有所指地称她为多萝茜亚,即上帝的礼物;她已经被安置在一所女修道院里,她将在那里为她的父母祈祷。

“你也有个儿子,”红衣主教说, “也许我该说,你有一个以你的名字命名的儿子。不过我猜想,还有些你不知道的正在泰晤士河岸上玩耍呢!”

“但愿没有。我离家出走时还不到十五岁。”

沃尔西对他不清楚自己的年龄感到很有趣。红衣主教往下看着社会的分层,从他自己作为一位肉商的吃牛肉长大的儿子这一阶层一直往下看去;看到了他的仆人的出生之地,而其出生之日却高度模糊,无人知晓。他出生时,他父亲显然已经烂醉如泥;而不难理解的是,他母亲则自顾不暇。凯特给他指定了一个日子;他为此很庆幸。

“嗯,十五岁……”红衣主教说。“不过我想,你十五岁应该可以干这种事了吧?我知道我是可以的。现在我有个儿子,你河里的船夫有个儿子,你街上的乞丐有个儿子,约克郡那些将要你命的人无疑有很多儿子,他们会发誓不放过你的子孙后代,而你自己呢,我们刚才也说过,制造了一大群在河边玩耍的捣蛋鬼——可是国王,只有国王,却没有儿子。这是谁的错呢?”

“上帝吗?”

“也许比上帝近一些?”

“王后?”

“对所有事情比王后更负有责任的是——?”

他忍俊不禁。“您自己,大人。”

“我自己,我这位大人。对此我会怎么办呢?我来告诉你我可能怎么办。我可能会派史蒂芬先生去罗马试探一下教廷。可我这儿又需要他……”

沃尔西看着他的表情,笑了起来。你争我斗的下属呀!他十分清楚,由于不满意自己原来的出身,他们彼此争宠,都想得到他的偏爱。“不管你怎么看史蒂芬先生,他其实很精通教会法规,也很能说服人,不过想说服你的时候除外。告诉你吧——”他顿了顿;他倾身向前,双手托住那颗狮子般的大脑袋——如果在最后一次选举中,让该拿的人拿到了该拿的钱,这颗脑袋将来的确会戴上教皇的法冠。“我恳求过他,”红衣主教说。“托马斯,我双膝着地,用那种谦恭的姿势,想劝他打消这个念头。我说,陛下,听我的吧。如果您想摆脱您的妻子,那么,只会带来一连串的麻烦和巨额的开销。”

“而他说……?”

“他竖起一根指头。警告我。他说,‘永远不要把那位亲爱的女士称作我的妻子,除非你能给我讲明白,她为什么、以及怎么可能是我妻子。在此之前,称她为我的嫂嫂,我亲爱的嫂嫂。因为很显然,在跟我走结婚的形式之前,她是我哥哥的妻子。’”

从沃尔西的口里,你永远不会听到对国王不忠的半个字眼。“这件事情,”他说,“嗯……”他斟酌着词句,“嗯,在我看来……很荒谬。不过当然了,我的看法只限于这个房间之内。哦,当时的确有人对教规不以为然,这一点不用怀疑。而且多年来,总有人在国王的耳边嘀嘀咕咕;可他充耳不闻,不过现在我得相信他听了进去。可你知道,国王是最宠爱妻子的男人。所有的疑虑都消除了。”他的一只手轻柔而坚定地放在桌子上。“一次又一次地消除了。”

但亨利眼下的意图却显而易见。宣布无效。宣布他的婚姻从来不曾存在过。“十八年来,”红衣主教说,“他一直生活在一个错误之中。他对他的告解神父说,他有十八年的罪要赎。”

他等待着,等待某种令人满意的小反应。他的仆人只是静静地望着他:觉得告解室的封条自然可以在红衣主教方便的时候撕开。

“这么说,如果您派史蒂芬先生去罗马的话,”他说,“就可以将国王的心血来潮之念,如果我可以——”

红衣主教点点头:你可以这么说。

“——向全世界公开?”

“史蒂芬先生可以悄悄地去。事实上,是去请求教皇私下的准许。”

“您不了解罗马。”

沃尔西无法反驳他。当你从台伯河的金色光芒走进一大团阴影之中时,后颈上感觉到的那种使你想回头看看的凉意,他从来不曾体验过。在某座倒塌的圆柱旁,在某片原始的废墟边,明火执仗的劫匪们等待着,还有某位主教的情妇,什么人的侄子的侄子,某位身上散发着裘皮气息的有钱的公子哥儿;有时候,想到自己带着一颗完整的灵魂逃离了那座城市,他不禁觉得幸运。

“简而言之,”他说,“当史蒂芬还在收拾行装时,教皇的密探们就会猜出他的使命,于是,那些红衣主教和谋臣就会有时间定出价钱。如果您一定要派他去的话,就得给他一大笔现钱。那些红衣主教可不听什么承诺;他们真正喜欢的是一袋可以安抚他们的银行主的金币,因为他们的信用大多已经用完。”他耸了耸肩。“这一点我知道。”

“我该派你去的,”红衣主教开心地说,“你可以给克雷芒教皇一笔贷款。”

干吗不呢?他了解资金市场;也许可以做出安排。如果他是克雷芒,他今年就会借上一大笔,好雇佣军队来守住他的领土。也许已经为时太晚;要对付夏季的战斗,就得赶在圣烛节圣母行洁净礼日。之前招兵买马。他说,“您不打算在您的司法权之内来启动国王的案子吗?让他走出第一步,然后他就会明白自己是否真的想要他所说的那样。”

“这正是我的打算。我想要做的就是在伦敦设一个小型法庭。我们要做到出其不意:亨利国王,这些年来,您的生活似乎处于一种与法律相违的状态,跟一个并非您妻子的女人住在一起。他讨厌——恕我冒昧——别人说他有错:而我们则必须坚定地置他于这种境地。他可能会忘记最先感到良心不安的是他自己。他可能会冲我们大嚷大叫,并在一怒之下马上回到王后身边。此举不成的话,我们就得让那项特许被废除,要么在这里,要么在罗马,一旦我成功地让他离开了凯瑟琳,我会马上让他娶一位法国公主。”

不必问红衣主教是否具体考虑好哪一位公主。他的脑海中有不止一位,而是两到三位。他从来不会生活在某种唯一的现实里,而是生活在灵活的、暗影重重的外交可能性之中。尽管他恳求亨利忘却自己良心的不安,以尽力维持国王与凯瑟琳王后的婚姻以及与西班牙皇室的关系,但与此同时,他还要筹划另一种可能:国王良心上的不安必须得到关注,他与凯瑟琳的婚姻实为无效。一旦认可了它的无效——过去十八年的罪孽和痛苦也随之一笔勾销——他将重新调整欧洲的平衡,让英格兰与法国结盟,形成一个与年轻的查理皇帝——凯瑟琳的外甥——相对抗的权力集团。而各种结果都有可能,各种结果都能对付,甚至通过巧妙运作而使其如他所愿:祈祷与施压,施压与祈祷,到头来发生的一切将会冠以上帝的意图,一种经由红衣主教的有益修正而被重新设想、重新描画的意图。他以前常说,“国王将如此这般。”接着又说,“我们将如此这般。”现在他说的是,“我要做的就是这样。”

“可王后会怎么样呢?”他问,“如果他抛弃了她,她会去哪儿?”

“修道院里可能很舒适。”

“也许她会回家,去西班牙。”

“不,我想不会。它现在是另一个国家了。从她踏上英格兰至今,已经有——嗯——二十七年了。”红衣主教叹了口气。“我还记得她来时的情形。你知道,她的船因为天气而耽误了,她在海峡上颠簸了一天又一天。老国王骑着马长途跋涉,一定要去迎接她:当时她停留在道格默斯菲尔德,在巴斯主教的宅邸,没有马上朝伦敦进发;那时正值十一月,没错,还下着雨。国王驾到后,她的家人坚持要依西班牙之礼而行:在新婚之日被丈夫看见之前,公主不得掀开面纱。不过,你是知道老国王的!”

当然,他并不知道;他出生的那天或前后,一生都在反叛、东躲西逃的老国王正在为那难以企及的王位奋力打拼。沃尔西滔滔不绝地说着,仿佛他自己见过、亲眼目睹了那一切,而在某种意义上也的确如此,因为只有经过他非凡的头脑认可、只有他的眼光觉得满意,刚刚过去的历史的面目才能得以呈现。他微微一笑。“老国王呀,在他晚年的时候,一点点小事都可能让他起疑。他假装勒住缰绳,回头向他的卫队发令,但随之他就纵身一跃——他的身形仍然很矫健——从马背上跳了下来,并直通通地对西班牙人说,他一定得看看她的面容不可。这是我的国家,得遵守我的法律,他说,我们这儿不许戴面纱。我为什么不能看她,难道我被耍了,难道她很丑陋,难道你们是想让我儿子亚瑟娶一个怪物吗?”

托马斯心里想,他的威尔士语模仿得并不像。

“当时侍女们已经让小姑娘上了床;也可能她们只是这么说,因为她们觉得只要上了床,她就可以避开他,就安全了。可这根本就行不通。亨利国王大步穿过一个又一个房间,那架势像是打算掀开被子似的。侍女们将她包裹了一下,不至于有失体面。他冲进她的卧房。一见到她,他的拉丁文顿时忘得一干二净。他口里支支吾吾的,像个口吃的小孩子一样退了出来。”红衣主教呵呵笑了。“后来,当她第一次在宫廷里跳舞时——我们可怜的亚瑟王子笑眯眯地坐在台子上,而小姑娘却在椅子里几乎坐不住——由于没有人会跳西班牙舞,她就让自己的一位侍女做舞伴。我永远都忘不了她转头的动作,还有那迷人的红发披在一边肩膀上的那一刻……所有见过那情景的男人都会想象——虽然那支舞其实很庄重……哎呀。她当时只有十六岁。”

红衣主教仰天望去,托马斯说,“上帝饶恕您吗?”

“上帝饶恕我们大家。老国王经常为自己的欲望而忏悔。亚瑟王子去世了,过了不久王后也离开了人世,当老国王发现自己成了鳏夫时,他觉得自己也许可以娶凯瑟琳。可是……”他抬了抬威严的双肩。“你知道,在嫁妆的问题上他们谈不拢。她父亲费迪南是一只老狐狸。他会耍各种手段,赖着不肯掏任何钱。但我们现在的国王陛下在他兄长的婚礼上跳舞时,还只是个十岁的孩子,不过我相信,就在当时当地,他已经迷上了她。”

他们坐在那儿,一时沉浸在思绪里。很悲哀,他们两人都知道这很悲哀。老国王既不愿放弃那份他自认仍然该得的嫁妆,又不肯在她守寡后付一笔赡养费打发她走,于是便冷落她,既把她留在宫廷,又让她孤苦伶仃。但另一方面也很有趣:小姑娘在那些年里建起了广泛的外交关系,学会了在不同的利益方之间巧妙权衡、为己所用的本领。亨利娶她时,才十八岁,是个心无城府的年轻人。他父亲刚刚辞世,他就将凯瑟琳娶为己有。她年龄比他大,多年忧心忡忡的生活使她的性格变得持重,神情显得淡定。不过,真正到手的这个女人比他记忆中的要苍白;他贪图着他哥哥曾经拥有的东西。他感觉到她的手在轻轻颤栗;在他十岁那年,当她的手扶在他胳膊上的时候,也曾经这样颤栗。仿佛当时就很信任她,仿佛——他告诉过他的密友——她明白自己从来就不该是亚瑟的妻子,除了虚名之外;她为他——老国王的次子——守身如玉,她美丽的蓝灰色眼睛转向他,脸上带着温顺的笑容。她爱的始终是我,国王常常说。七年左右的处世之道——如果可以用这个词的话——使我不能接近她。但现在我不必惧怕任何人。罗马已经特许。文件都符合规程。该结盟的已经结盟。我娶了一位处女,因为我可怜的哥哥没有碰过她;我以我的婚姻与她的西班牙亲人结了盟;不过重要的是,我是为了爱而娶她。

而现在呢?都过去了。或者说几乎都过去了:半辈子都在等待着被撤销,从记录中清除。

“哦,是呀,”红衣主教说,“结果会怎么样呢?国王想一意孤行,而她呢,动起来也会很难。”

关于凯瑟琳,还有一个故事,一个不同的故事。亨利去法国打一场小仗,留下凯瑟琳摄政。苏格兰人被击败;他们溃不成军,国王在弗洛登被斩首。凯瑟琳这位肤色白里透红的天使主张把那颗头颅马上送过海峡,送到她夫君的营地提振他的斗志。他们阻止了她,说此举不符合英格兰人的风格。于是她让人送了一封信。随信还捎上苏格兰国王丧命时穿的铠甲上的罩袍:罩袍硬邦邦的,死者喷涌而出的血已经凝固发黑。

火灭了,有根烧成灰的木柴塌了下去;还没有从往事中回过神来的红衣主教站起身,用脚踢了踢木柴。他站在那儿,低头看着,一边扭动着手上的戒指,沉浸在回忆之中。他抖擞一下自己,说,“今天够累了。回家吧。别梦见约克郡的人。”

托马斯·克伦威尔现在刚刚四十出头。他身材不高,但体形健壮。他脸上有多种表情,其中一种不难看清:那是一种极力控制住的好笑之感。他的卷发又黑又密,那双小眼睛非常犀利,谈话时总是炯炯有神:过不了多久,西班牙大使就会这样告诉我们。据说他将整部拉丁文《圣经·新约》熟记于心,因此,作为红衣主教的仆人,如果哪位神父念诵经文一时卡壳,他总是——随时都可以——张口就来。他说话声音低,速度快,他的神态很自信;不管是在法庭还是在河边,不管是在主教府还是在酒馆的院子,他都从容自若。他能起草合同,驯练猎鹰,绘制地图,阻止街上的斗殴,布置房屋,摆平陪审团。他会恰到好处地给你引用传统作家的名言,从柏拉图到普劳图斯第一个有完整作品传世的古罗马喜剧家。,然后再倒回来。他懂新诗,还可以用意大利语朗诵。他总是在工作,起得最早而睡得最晚。他会赚钱也会花钱。他对什么都敢打赌。

他起身准备离开,一边说,“如果您真的跟上帝谈过,让太阳出来了,那么国王就可能带着侍从出去骑马,而如果他不是那么焦躁并能够放松一点的话,那么他的情绪就会好转,可能就不会想着《利未记》了,于是您的生活也就不至于那么难了。”

“你不太了解他。他喜欢研究宗教,几乎就像喜欢出去骑马一样。”

他走到门边。沃尔西说,“顺便提一下,法庭上的那些话……诺福克公爵大人的抱怨,说我招了一个恶鬼,并让它四处跟着他。如果有人跟你提起的话……就说没这回事。”

他站在门口,慢慢地笑了。红衣主教也笑了,似乎在说,我已经把好酒留到最后了。我还不知道怎么让你开心吗?接着,红衣主教埋头看起了文件。为英格兰服务时,他几乎不大需要睡眠;睡上四个小时就会让他精神焕发,当自鸣钟和城市的大钟响起,迎来又一个潮湿、多雾、阴暗的四月天时,他就会已经起床。“晚安,”他说,“上帝保佑你,汤姆。”

他的下人正举着火把等在外面,准备送他回家。他在斯特普尼有房子,但今晚要回位于城里的家。有只手放在他的胳膊上:是雷夫·赛德勒,一个浅色眼睛、身材瘦弱的年轻人。“约克郡那边怎么样?”

风儿吹得火把上的火苗在雨夜里摇曳,雷夫的笑容时隐时现。

“红衣主教没有要我多谈,担心会让我们做噩梦。”

雷夫皱了皱眉。在二十一年的人生里,他还从没做过噩梦;从七岁时起,他就安安稳稳地睡在克伦威尔家的屋顶下,先是在芬丘奇,如今在奥斯丁弗莱,长到现在,他形成了有条有理的思维习惯,晚上担心的也都是实实在在的问题:盗贼呀,挣脱绳子的狗呀,以及路上突然出现的坑洞等等。

“诺福克公爵……”他说,但转而又改口道,“不,别管这个了。我不在的时候,有谁来找过我?”

潮湿的街上空无一人;薄雾正从河面上飘来。星星蒙上了一层湿漉漉、雾蒙蒙的色彩。未被清理的昨天的罪孽使城市上空弥漫着甜腻、腐败的气息。诺福克跪在自己的床边,牙齿磕磕直响;红衣主教的笔深夜里还在写着,发出沙沙的声音,犹如床底下的一只老鼠。雷夫与他并肩而行,一边简要汇报办公室里的情况,而他则琢磨着如何向相关人士进行澄清:“有人说红衣主教派了一名恶鬼纠缠诺福克公爵,大人对此坚决否认。他义正词严地驳斥了这一说法。红衣主教大人从来不曾派遣任何无头的小牛、化身成吐着舌头的狗的堕落天使、皱巴巴的用过的裹尸布、麻风病患者或活死人来纠缠公爵大人:日后也不存在这种纠缠。”

码头边有人在尖叫。船夫在哼着小调。远处依稀有扑啦啦的水声;也许他们要把什么人淹死。“红衣主教大人发表此项声明,并不影响他侵扰和折磨诺福克大人的权利:将来的任何一天,在不预先告知的情况下:只要红衣主教大人觉得可行,就可以机智地选取任何幽灵来采取此种行动。”

这种天气让旧伤隐隐作痛。但他走进家门时,就像是在大白天一样:面带微笑,一边想象着公爵浑身颤抖的情景。已经一点钟了。在他的想象中,诺福克仍然跪在地上。有个黑脸小鬼正拿着一只三叉戟戳着他长满老茧的脚后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