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历史巨变——阿拉伯人入侵
1.萨珊王朝的倾覆
雄踞亚洲西部的伊朗萨珊王朝在6世纪下半叶,开始走下坡路。由于统治集团对人民的剥削和压迫,又兼连年干旱歉收,公元488年爆发了大规模马资达克起义。这是一次被压迫者的反抗运动。按照起义者的观点,私有制的存在是一切灾祸的根源。他们主张重建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及社会财富的公有制。这次起义的参加者主要是农奴、农民、手工业者、城市贫民,也有一些中小业主。他们的诉求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仅仅是一种幻想。但是,这次起义却大大地动摇了波斯帝国的统治基础,削弱了统治集团的实力。
整个6世纪,伊朗都在对外用兵。伊朗和拜占庭帝国(东罗马帝国,公元395年—公元1453年)为争夺亚美尼亚和通向东方商路的控制权而引发了战争。这场战争从6世纪上半叶,即霍斯鲁·阿努希尔旺(公元531—公元579年当政)时,持续到公元628年,国王哥巴德二世继位时为止。近百年与罗马的冲突和战争极大地削弱了国家实力,加重了人民的负担。
统治集团利用超经济手段搜括人民财富,供给其骄奢淫逸的生活。据史料记载,国王霍斯鲁·帕尔维兹(公元590年—公元627年当政)时,其后宫妃歌女竟达数千人之多。这位国王自己承认,他当政时,赋税增加了四倍。[1]在这样的情况下,甚至中小地主也感到沉重的生活压力。
激烈的国内外矛盾反映到统治集团内部,引发了他们之间的权力之争。萨珊王朝后期,将军巴赫拉姆·楚宾起兵造反,给已经十分虚弱的帝国又一次致命的打击。从公元628年到公元632年,四年时间,更换了12个国王。可见政局动荡到了什么程度。伊朗就是在这样风雨飘摇的形势下,迎战新崛起的阿拉伯伊斯兰大军的。
伊斯兰势力兴起于阿拉伯半岛。当时的阿拉伯半岛经济落后。半岛西南部已经进入奴隶社会,其经济支柱仍然是东西方过境贸易。公元572至公元628年,伊朗军队占领也门,强迫改变传统商道。大宗东方商品被迫经两河流域、小亚细亚到地中海,不再经也门过境。传统商道改变使原来靠过境贸易保持其繁荣的阿拉伯半岛西南部城市急剧衰落,从而使半岛内部固有矛盾尖锐化。首先受到冲击的是下层劳动人民,如奴隶、牧民、农民、手工业者,以及靠过境贸易为生的人,如驮夫、搬运工和为商队服务的人。此外,贸易量锐减也使商人和奴隶主受到巨大的损失,感到沉重的压力。这些人为了摆脱困境,更加变本加厉地剥削劳动人民,从而使矛盾更加激化。所以半岛上的居民上上下下都希望寻求摆脱困境的出路。在这样的背景下,半岛上阿拉伯人的势力向外扩张势在必行。
此时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已经开始传教。穆罕默德于公元632年逝世。公元633年,在第一任哈里发(继位者)艾卜·伯克尔主持下,伊斯兰大军开始向半岛以外的领土进军。
经过数次激战,阿拉伯军队于公元637年攻下伊朗都城泰西封。萨珊王朝末代国王耶兹德卡尔德东逃霍拉桑。公元651年,他在木鹿被一磨房主杀死,标志着波斯帝国的倾覆。
2.阿拉伯人统治下的伊朗
伊朗陷于阿拉伯人的直接统治之下。在伊朗的历史上,这是一次影响深远的巨变。这次入侵甚至超过公元前亚历山大对伊朗的入侵和希腊人在伊朗的统治。它给伊朗社会带来多方面新的因素,全面影响了伊朗社会发展的进程。它的后果直到今天仍然可以明显地看到。
在政治上,伊朗丧失了千年以上的大国地位,沦为阿拉伯哈里发帝国的一个行省。曾一度臣服伊朗的阿拉伯人在伊朗以统治者的面目出现。在阿拉伯人统治时期,伊朗大体上有三种人。第一种人是上层贵族,包括皇族。他们原为社会统治者,是阿拉伯入侵者的主要打击对象。他们对亡国的感受也最为直接和深切。所以他们在异族统治下无法容忍,东逃到远离哈里发帝国统治中心的霍拉桑和印度。第二种人也属社会上层,但是他们的社会地位比第一种人低。他们并未外逃,仍然坚持其琐罗亚斯德教信仰,宁愿按阿拉伯统治者对不信伊斯兰的被征服者的要求,交纳高额税金,留守家园。这部分人乃是伊朗反抗阿拉伯人统治的社会基础。在未逃的上层人士中,有一部分人渐渐在伊朗土地上,发展了自己的势力,成为后来年代的伊朗地方政权骨干,也有一部分人转而为哈里发政权服务。这部分人在传播伊朗古代文明和协助阿拉伯统治集团管理国家及进行文化建设上发挥了巨大作用。第三种人是社会上的中下层民众,他们原来的宗教情绪并不十分强烈。所以较快改变了宗教信仰,接受了伊斯兰教。
总的看来,亡国的伊朗人在社会上是没有任何地位的。如果一个伊朗人骑马走路,在路上见到阿拉伯人,他得下马,把马让给阿拉伯人骑。阿拉伯的《乐府诗集》中,记载了一则故事,颇具代表意义:一个伊朗释奴(阿拉伯统治者称其他被征服的民族中人为释奴)娶了一个阿拉伯女子为妻。有人把此事告到了麦地那城总督那里。总督下令拆散这对夫妻,并令人打那个释奴二百鞭。此外,还剃去释奴的须发和眉,以示惩戒。这种民族压迫政策在曾经是大国国民的伊朗人心中激起强烈的愤懑和仇恨,从而形成两大民族间长期的解释不开的矛盾和冲突。
在思想意识方面,伊朗人的宗教信仰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由信奉琐罗亚斯德教转而信仰伊斯兰教。一个民族宗教信仰的改变反映了这个民族心灵深处的变化。这种变化一方面要经过长期曲折痛苦的过程,另一方面也必然会给以后世代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带来全面和深远的影响。阿拉伯统治者以强制手段和经济鼓励的政策推行伊斯兰教。到10世纪末,伊斯兰教最终在伊朗确立了统治地位。
阿拉伯人原属于半岛上的居民,文化落后。他们虽然在伊斯兰的旗帜下团结起来,形成了强大的军事力量,迅速征服亚非许多民族,建立了庞大的哈里发帝国,但是他们在国家政权建设、行政管理和文化发展上不得不借助于文化发展程度远高于他们的被征服民族的力量,特别是伊朗人的力量。埃及学者艾哈迈德·爱敏说:“蒙昧时期的阿拉伯人差不多全是文盲。游牧地区尤其如此。”白拉祖里在所著的《埃及的征服》一书中说:“伊斯兰教初兴时,古莱氏族中能书写者仅十七人。”[2]
在这样的情况下,处于阿拉伯人统治下的伊朗人以各种方式进行反抗。在武装反抗方面,有萨珊王朝的军人旧部在北方边远山区转战,他们的反抗持续了多年。此外,也有新兴的伊朗人的起义军。这种起义军多兴起于伊朗东部,因为这里离阿拉伯哈里发统治中心较远,阿拉伯人统治力量比较薄弱。具有代表性的是木鹿地区起义领袖阿布·穆斯林所领导的起义军。据说这支起义军迅速崛起,一日之间竟有上万人投奔入伙。他的起义军很快占据了霍拉桑和伊朗中部,动摇了阿拉伯哈里发帝国的统治。阿拉伯阿拔斯家族正是利用了这支起义军推翻了伍麦耶王朝,建立了阿拔斯王朝。后阿布·穆斯林终被阿拔斯王朝哈里发曼苏尔所杀害。
伊朗人虽然皈依了伊斯兰教,但是他们更倾向与当年阿拉伯统治集团相反的教派什叶派[3],从而表达了他们与阿拉伯统治者不合作的态度。
3.舒毕思潮
在思想领域的反抗表现在“舒毕思潮”的兴起上。简单地说,“舒毕思潮”就是各被征服民族中的反抗阿拉伯统治者的思潮。这种思潮在伊朗人中发展得尤为迅猛。舒毕为一阿拉伯词,意为“部族”或“种族”。该词出现在一段《古兰经》的经文中(第49章,13节)。从这段经文中可以看出伊斯兰教不应被阿拉伯人所垄断,安拉对各族人民都是一视同仁的,凡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人民应一律平等,而无贵贱优劣之分。这段经文是这样的:“人们啊,我创造了你们,把你们分成男女,把你们分成不同种族和部族。愿你们互相了解,你们的尊严是安拉给的”。根据这段经文所宣示的思想,阿拉伯人不应凌驾于各族人民之上。伊朗人以这段《古兰经》文作为反对阿拉伯统治者压迫的武器,是无懈可击的。因为按照教义,真主的指示具有绝对权威,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执行。这就从根本上剥夺了阿拉伯人进行民族压迫的口实。不仅如此,有的伊朗人甚至走得更远。他们认为就文明发展程度而言,阿拉伯人远逊于伊朗人。
就伊朗而言,“舒毕思潮”就是爱国思潮,就是恢复民族传统和民族文化,激励爱国情绪,反抗阿拉伯人统治的思想。
从伍麦耶王朝(公元661年—公元750年)到阿拔斯王朝(公元750年—公元1258年)前期,伊朗人用各种方法宣扬舒毕思想,力图证明在文明发展上,阿拉伯人与其被征服民族不处于同一水平。他们的具体做法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在一批伊朗文人迅速掌握了阿拉伯语以后,把萨珊王朝时期的巴列维语各类作品翻译为阿拉伯语。当时翻译的主要作品有名著波斯帝国史《帝王纪》,巴列维语的《一千故事》和从梵文译过来的《五卷书》等。
二是伊朗诗人以阿拉伯语创作诗歌,宣扬舒毕思想。这些诗人的阿拉伯语创作反映了阿拉伯哈里发帝国初期文坛的复杂局面。这些伊朗的阿语诗人们可以看做是波斯文学和阿拉伯文学的桥梁。在一段时期内,他们的创作支撑了尚未繁荣的阿拉伯文坛。这些诗人都是阿拉伯文学史上重要人物,他们都与统治者有过相当密切的交往。其中有的就是伊朗人,有的具有波斯人血统。更为重要的是他们都是舒毕思想的宣传者,而且直言不讳,并且以此为荣。他们在自己的作品中,大胆表明舒毕思想观点,对阿拉伯统治者公然持蔑视和批判的态度。
被控伪信并被鞭笞致死的诗人白沙尔·本·布尔德(公元714年—公元784年)有波斯人的血统,他写过讽刺阿拉伯人文明低下的诗。他指责阿拉伯人的衣服住处低劣,实际上是说他们是不开化的野蛮人:
你的袍子怎么能称为衣裳?
穿这种袍子只能在荒野里牧羊。
你的住处多么污秽肮脏,
里面闷热,四周一片荒凉。
对我们不要放肆,不要口出狂言,
不着边际的狂言请对猪狗言讲。[4]
这位诗人还有一首诗,名为《矜夸》。他在诗中表现出自己以波斯血统为荣:
我是贵胄王孙,
出生于望族名门。
科斯洛是我的祖父,
萨珊王是我的父亲。[5]
伊朗人除了在上述两个方面进行反抗阿拉伯人文化摧残的努力,更重要的就是以新兴的达里波斯语写作。他们以本民族的语言创作文学作品和撰写科学与宗教著作,用自己的实际文化活动促进本民族新兴语言的传播和推广。
其实,阿拉伯人在伊朗的直接统治只维持了150年左右。到9世纪初,他们在伊朗的政治势力已大为削弱。公元750年阿拉伯阿拔斯王朝建立以后,伊朗人在哈里发帝国内部的地位日益提高,基本上掌握了帝国的行政权。在文化学术领域,伊朗人发挥了主导作用。在伊朗本土,地方势力也日渐强大。到9世纪上半叶,在原萨珊王朝的国土上,相继出现了一批地方政权。这些政权的统治者都是伊朗人,他们在名义上仍忠于哈里发政权,但实际上,却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并或明或暗地推动民族独立的进程。其中影响较大的有扎法尔王朝(公元861年—公元900年,统治伊朗东南部),白益王朝(公元945年—公元1055年,统治西部和西南),萨曼王朝(公元875年—公元999年,统治霍拉桑和阿姆河与锡尔河中间地区)。在恢复民族文化传统方面,萨曼王朝的贡献尤其显著。
语言是民族精神和文化的载体。文化冲突首先反映在语言领域。这些伊朗地方王朝的国王们有一个共同的倾向,即对阿拉伯统治者持有反对的态度。他们鼓励文人以本民族语言即波斯语写作。语言领域中的冲突成为当时伊阿两大民族矛盾的焦点之一。萨珊王朝时,伊朗使用的是中古波斯语,名为巴列维语。在萨珊王朝后期,伊朗已有相当丰富的巴列维语的学术著作、宗教著作、历史著作和文学著作。阿拉伯人进军伊朗过程中,有意销毁巴列维语书籍,据传阿军攻陷伊朗南方文化名城设拉子后,发现大批巴列维语书籍。下面请示如何处理,得到的回答是:穆斯林除《古兰经》外,不需要其他书籍,把这些书扔到河里去。[6]
哈里发帝国建立以后,在各被征服民族中,大力推行阿拉伯语。在伊朗,巴列维语与阿拉伯语的斗争消长持续了数百年时间。甚至在阿拉伯人统治初期,未逃走的琐罗亚斯德教祭司还坚持用巴列维语写作。流传到现在的许多巴列维语著作都是这一时期写的。后伊朗民众由于皈依了伊斯兰教,在宗教用语上接受了阿拉伯语。伊朗学者很快掌握了阿拉伯语,并以阿拉伯语撰写学术著作,但是阿拉伯语最终并未成为伊朗的民族通用语。巴列维语在与阿拉伯语相抗衡的过程中,逐渐被一种新的语言所代替,这种语言就是今天还在伊朗通用的波斯语(达里波斯语)。菲尔多西的《列王纪》就是以达里波斯语创作的。
在伊朗人反抗阿拉伯人统治的民族情绪日益高涨的形势下,扎法尔王朝的统治者最早鼓励伊朗文人以达里波斯语写作。一次,一位伊朗诗人以阿拉伯语写了一首诗,歌颂这个王朝的国王亚古伯·列斯(公元868年—公元878年当政)。但是亚古伯·列斯并不赞赏这首诗,反而说:“为什么用我不懂的语言写诗呢”?他当即命令大臣穆罕默德·本·瓦西夫以波斯语写一首诗。[7]
萨曼王朝的君主们在恢复古代文化传统和鼓励波斯语文学创作上的贡献,比扎法尔王朝的君主还要突出,并取得了显著成果。这一王朝定都布哈拉。当时,布哈拉和霍拉桑首府内沙浦尔是伊朗两大文化中心。这两大名城文人荟萃,创作繁荣,典籍丰富,文化发达。大哲学家伊本·西拿(阿维森纳,公元980年—公元1036年)曾利用过布哈拉的图书馆。他说:“我在那里看到许多书,有的书名许多人都没有听说过。这些书我以前也没听人说起过,后来再也没有看到过。”[8]13世纪波斯诗人传记作者欧乌菲称,萨曼王朝有大批宫廷诗人,其中著名者达27人之多。由此可见当年萨曼王朝统治者鼓励波斯语创作的盛况。
《列王纪》的作者菲尔多西虽不是宫廷诗人,但是,他是这一王朝统治下的图斯城的一个文人。他在年轻时肯定受到这一时期伊朗东部的日益高涨的爱国热潮的影响。据史料记载,在菲尔多西创作《列王纪》之前,已经有五部《王书》问世。[9]其中三部是散文体,两部诗歌体。散文体有:
《阿布·姆耶迪王书》,作者为阿布·姆耶迪。这部书于10世纪末问世,失传。
《阿布·阿里·巴尔希王书》,此书也于10世纪末问世,失传。
《阿布·曼苏尔王书》,此书于公元957年问世。这是菲尔多西创作的重要依据。
诗歌体有:
《玛斯乌迪·姆鲁兹依王书》,于10世纪初问世,失传。
《塔吉基王书》,公元976年。
萨曼王朝国王努赫·本·曼苏尔在公元976年,下令宫廷诗人塔吉基按照阿布·曼苏尔散文体《王书》写诗体《王书》。但是不幸,塔吉基于次年被他的仆人杀害。当时,他的《王书》仅写了一千联左右。菲尔多西在自己的《列王纪》中提到了这一事实,并把他写的一千联诗收入自己的《列王纪》,菲尔多西以这种方式对这位不幸被害的先行者表示纪念。[10]但是菲尔多西对塔吉基所写《王书》评价并不高,他说塔吉基:
诗中语句乏力,松散纤弱,
往昔岁月在他笔下未能复活。
真正承担起复活往昔岁月,创作划时代史诗的是伟大诗人菲尔多西。
注释
[1]参见扎毕胡拉·萨法著《伊朗文学史》(波斯文),第5页。
[2]均见《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1册,“黎明时期”第149页。古莱氏族是先知穆罕默德所在的氏族。
[3]伊斯兰教分两大派,逊尼派和什叶派。逊尼意为正统的。逊尼派承认阿布·伯克尔、欧玛尔、奥斯曼和阿里为先知穆罕默德的继承人,统称之为四大哈里发。什叶意为追随者,指追随第四位哈里发阿里的信徒。什叶派主张只有出身哈希姆家族的阿里(先知的堂弟和女婿)及其后裔才是合法的哈里发王位的继承人。这两派是先知死后在争夺继承权斗争中形成的。
[4]阿拉伯原文载《伊朗史诗创作》,扎毕胡拉·萨法博士著,第146页,伊朗皮鲁兹出版社,1954年。中文译文是张惠成先生提供的。
[5]参见《阿拉伯古代诗选》,仲跻昆译,第178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
[6]见《伊朗文学史》第15版,侯赛因·法里瓦尔著,第48页,阿米尔·卡比尔出版社,1933年。
[7]见《伊朗文学史》第15版,侯赛因·法里瓦尔著,第66页,阿米尔·卡比尔出版社,1933年。
[8]同上,第87页。
[9]把菲尔多西的作品称《列王纪》,把其他诗人的作品称《王书》以示区别。其实波斯语名字称是《王书》,即 Sahname。
[10]塔吉基的诗见《列王纪》中文译文《列王纪全集》,译者张鸿年,宋丕方,第533—555节,湖南文艺出版社,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