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雅利安人早期神话传说——印度和伊朗的共同文化渊源
《列王纪》是从伊朗民族的早期神话写起的。我们讨论这部史诗内容之前,应该首先探讨他们民族神话的起源。
这部史诗的前两部分,即神话故事部分和勇士故事的许多情节和人物不但可以在琐罗亚斯德教古经《阿维斯塔》中找到他们的早期形态,而且还能够在印度伊朗原始文化里看到他们的共同渊源。循踪溯源,在讨论《列王纪》之前应首先明确印度伊朗两大族神话的缘起。
印度和伊朗都属雅利安族。远古的雅利安人的部落集团活动于中亚地区。其族内是父系氏族结构。开始以游牧为业,后逐渐演进至以农牧生活阶段。雅利安人擅长骑射狩猎,有强大的战斗力。
早期的雅利安人崇尚自然崇拜。他们认为自然界各种现象如日、月、天、风、雨、河水与雷电等,都有相应的神祇。
印度、伊朗两大民族始祖同出一源泉的事实从他们的语言和神话联系上可以明显得到印证。从成书于公元前1500年的印度古代文献《吠陀》和稍后成书的伊朗《阿维斯塔》中,可以发现两族早期神话的某些共同因素。其中许多神话故事和人物都彼此呼应和互相印证。
印伊两族在迁徙的过程中,经历不同的路线,面对不同的地理环境,遭遇不同的竞争对手,与不同的文明冲突和融合。因而他们共有的早期雅利安人的神话发生异变,逐渐带上他们各自的民族色彩。
比如在印度吠陀神话中,有一组神,名为阿修罗(Asura)。这是雅利安族一组大神的名字。其中包括密特拉(Mitra,誓约之神,友好之神,后又发展成为太阳神),伐罗那(Varuna,维护自然规律之神,维护道德法律秩序之神)。9在后期的吠陀神话里,阿修罗已经有了妖魔的意思。阿修罗在伊朗《阿维斯塔》中的对应神是阿胡拉(Ahura)。阿胡拉是伊朗的琐罗亚斯德教中的至高无上的天神,是创造万物的造物主,是善的体现。这一事实说明,在长达千年以上的迁徙过程中,阿修罗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变化。
又如在早期的雅利安的神祇中有一神名迪弗(Deva)。此神在《吠陀》中称提婆,在《阿维斯塔》中与其对应的称迪伊瓦。在印度神话里,提婆的神性无何变化,是自然界诸神的统称。但是到伊朗,这个神逐渐演变为魔鬼的统称(魔鬼为数甚多,有死亡之魔,愤怒之魔,黑暗之魔,有七个大魔与琐罗亚斯德教的七位一体的天神对立)。在伊朗神话中,描写人魔相斗,人胜魔败的故事很多。如神话中的俾什达迪王朝第一位国王凯尤玛尔斯就被描写为击败魔鬼的人。魔鬼要夺取他的江山,率军来战。凯尤玛尔斯的儿子出战被杀。他率孙子胡山大败魔军,为儿子复仇,保住江山。这个故事完整地反映在史诗《列王纪》中。之后,胡山继位为王。
这一王朝第三位国王胡山之子塔赫姆列斯也是一个与魔鬼战斗的英雄。他的绰号是“降魔的塔赫姆列斯”。看一看他的降魔大战是颇有启发的:
他往往命人备好战马的鞍鞯,
骑马出巡到各地把民情查看。
众魔鬼知道他经常出行,
一个个心怀鬼胎不听王命。
魔鬼们越聚越多,成群结队,
意欲杀死国王夺取王位。
当塔赫姆列斯得知他们的意图,
勃然大怒,决心挫败他们的图谋。
他连忙收拾披挂,准备出战,
一根狼牙大棒挂在胸前。
剽悍的魔鬼与术士妖人,
组成了一支浩浩荡荡的鬼军。
……
塔赫姆列斯国王威风凛凛,
武装齐备统率问罪的大军。
一方是火光浓烟高叫的魔鬼,
一方是世界之主英勇的军队。
人人争先个个奋勇与魔鬼交战,
速战速决,并无半点迟延。
只两个时辰便有许多魔鬼被捉,
其余的打倒在地,必死无活。
这场人鬼大战以人的胜利告终。从战斗场面看,这种描写完全是人与人的战争,而不是人与魔的较量,其间丝毫也没有超自然的神奇因素,魔鬼也没有任何超人的能耐。这不免使人联想,这里描写的似乎是进入高原的雅利安人与土著居民间的战斗,否则魔鬼不会如此轻而易举地败在塔赫姆列斯手下。
《列王纪》中勇士鲁斯塔姆也是一位斗魔鬼的英雄。他先战白妖,后斗妖怪阿克旺。从战斗经历上看,这两个妖怪也没有什么过人的本领,都败在鲁斯塔姆手下。值得注意的是鲁斯塔姆与妖怪战斗的战场在马赞得朗。在《列王纪》中,这个地名指亚洲西部,以及从叙利亚到非洲埃及一带。所以这里描写的人妖之战也很可能是西进的雅利安人在这一地区与土著居民的战斗的反映。
因陀罗(Indra)是雅利安族人早期所崇拜的另一个神。在《梨倶吠陀》中,这个神受到高度赞扬。他是战神与雷雨之神,体躯高大,武艺高强。他作战乘车,手执钢杵和弓箭。因陀罗嗜饮苏摩酒。他曾杀死主要对手弗栗多(Vritra,意为毒龙),因此他被称为“杀死弗栗多者”。在伊朗神话中,也有一个勇士有“杀死弗栗多者”的绰号,即巴赫拉姆。巴赫拉姆这个名字由两部分组成即巴赫拉,其音与 Vritra相近,另一部分是 Ham,在古波斯语中意为杀死。巴赫拉姆与印度的因陀罗名字不一样,但事迹与神性却相同,同样是杀死毒龙。从中可以看出印度与伊朗两族早期神话的渊源。巴赫拉姆也嗜饮苏摩酒。苏摩酒是雅利安人所饮用,并且具有神秘色彩的饮料。这是从一种称为苏摩的植物的茎中榨取的汁液。饮下以后提神健体,提高兴致,摈除邪气,在雅利安人看来,苏摩酒是永恒生命的象征。在《吠陀》和《阿维斯塔》中,都有歌颂苏摩酒的诗歌。如在《吠陀》中:
人的愿望各色各样,
木匠等待车子坏,
医生盼人跌断腿,
婆罗门希望施主来。
苏摩酒啊,快为因陀罗流出来。[1]
在《阿维斯塔》中:
琐罗亚斯德开始祈祷,
只见胡摩出现在眼前。
琐罗亚斯德开口问道:
啊,神采焕发的来者,
你是谁?如此的美貌,
我在世上还不曾看到。
来人从容不迫地答道:
啊,琐罗亚斯德,
我是延年益寿的胡摩,
有了我,你可以做成饮料。[2]
从这些诗句中可以看到苏摩酒也是印度伊朗两个民族共同文化渊源的例证。
在两族早期神话中,还有一个共同的神。此神在《吠陀》中称密特拉(Mi-tra),在《阿维斯塔》中名密兹拉(Mithra),密特拉是信义之神,誓约之神。他有千只眼万个耳。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洞察万物,主持正义,奖善惩恶。在伊朗,这个信义之神和誓约之神后来又有太阳神的属性。[3]在伊朗特别强调太阳神的神性。感谢他的阳光普照大地,惠及世人。伊朗太阳神的崇拜首先传到巴比伦和小亚细亚,后又通过与伊朗作战的罗马兵士传到罗马,继而传到欧洲,成为欧洲各国太阳神崇拜的滥觞。
吠陀神话中有一个掌管阴界的神称阎摩(Yama)。在《阿维斯塔》中,与此神对应的神名伊玛(Yima)。在以后的伊朗神话中,这个神成了国王,即俾什达迪王朝第四位国王贾姆希德(Jamshid)。贾姆(Jam)可能是从 Yama衍变而来,希德(shid)有两义,一为“王”,一为“光辉的”。贾姆希德意为贾姆国王,或光辉的贾姆。在《列王纪》中,贾姆希德君临天下,统率人鬼,是一位强有力的国王。后因自满,不听天神指令,而失掉天神的庇护,终被入侵者击败。
顺便指出:阎摩的形象随着佛教神话传入中国,在中国称阎王。在中国仍然部分地保留了他的名字,这个“阎”字显然是 Yama 的第一个音节的音译。但却加入了道家思想因素,带有中国的特色,出现在许多文学作品中,成为神话和文学中常见的形象。[4]这也是中、印、伊三大民族文化交流的一个佳话。
古代印度和伊朗人都崇拜火。火对早期雅利安人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天火(太阳)普照大地,孕育万物生机,赋予世界一片光明。雷电之火光焰闪烁,其声隆隆,令人心生畏惧,作奸犯科者,会有所收敛。击石取火或钻木取火可以取暖、举炊和冶炼,甚至可以制造武器对敌作战和狩猎,也可以制成工具,用其进行耕作,提高农业生产力。熟食的出现和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对人类的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使人类告别茹毛饮血的早期生活形态,把人们的生活质量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阶段。
所以在《列王纪》中专章描写了确立圣火节(伊朗太阳历十一月一日)。书中国王胡山说:“火是神明所赐”。火在梵文里称阿格尼(Agni),在《阿维斯塔》中称阿扎尔(Azar)。在两族的思想观念里火都有正义和真诚的涵义,火可以鉴别罪与非罪。
在印度史诗《罗摩衍那》里,罗摩的妻子悉多被十首王劫掠。被救后,罗摩疑她不贞,开口奚落她。悉多内心十分痛苦。她让罗摩的弟弟罗什曼点起一堆火,纵身跳入火中。结果受到神的保护,神完好地把她托了出来,交给罗摩,证明她清白无罪。
在《列王纪》中,也有一段著名的以火考验人的故事。即王子夏沃什的悲剧。国王卡乌斯的王妃苏达贝钟情于王子夏沃什。几番挑逗,都遭拒绝。一次她正与王子纠缠,被国王撞见。苏达贝老羞成怒,反诬王子调戏她。国王无法判断,后接受大臣们的建议,让两人钻火堆,以火考验他们,判明是非。但是苏达贝心虚胆怯,不敢钻火:
王子跨马入火堆,
旋即从火中安然冲出。
骑士跨马奔驰,他的素袍白衣,
一尘不染,鲜艳得似一丛茉莉。
人们高兴地到处传告喜讯,
造物主明鉴,决不冤枉无罪之人。
这里明显把火与造物主相提并论,赋予火以神性。体现了古代雅利安人的传统观念。
综合以上各点可以明显看到:印度伊朗两族古代神话和神鬼系统互相联系,彼此渗透,形成一种复杂错综的关系。在两族神话中,有的神名相似,但是神性已经改变。有的神名字虽然不同,但是职司却又相彷。两族文明的这种复杂错综的关系引起许多学者的兴趣,他们对此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
出现这种变异可能主要是由于两族的先祖当初从中亚出发后,经历了不同的路线,处于不同的地理环境,面临不同的土著氏族的缘故。如在印度《往事书》时代的三大神之一的湿婆是司毁灭之神(也司创造和保护)。他终年在喜马拉雅山修行。他有四只手,分别拿着神螺、三叉戟、水罐和手鼓等。他的妻子是喜马拉雅山神的女儿雪山神女。这位与喜马拉雅山有关联的神在伊朗的诸神之中就没有对应者。这很可能是由于喜马拉雅山不是伊朗人活动的环境。
伊朗著名学者扎林库伯在其所著的《伊朗民族史》[5]中,探讨了气候条件对伊朗人太阳神崇拜的影响。他指出,伊朗有一个重要节日秋节(Mehrgan,在伊朗太阳历七月十六日,相当于公历11月上旬)。这是除新年(Nouruz)以外的最重要的节日,一般要庆祝五天。因为每当这时,庄稼成熟,果挂枝头,农民收获,畜肥人壮,喜气洋洋。人们劳动一年,获得丰厚回报。他们自然以为这一切与夏日的骄阳密不可分,所以要对太阳的赐予感恩,于是就自然形成了秋节。秋节在伊朗称梅赫尔冈(Mehrgan),波斯语中的太阳为梅赫尔(Mehr),所以梅赫尔冈可以理解为太阳节的意思。伊朗高原寒暑分明,春种秋收。夏日的阳光特别可贵。而在印度则是另外一种情形。印度的四季并不像伊朗这样分明。在印度甚至还有六季之说(即春夏雨凉秋冬六季)。印度的阳光照射是不缺的,所以并不如伊朗人那样对太阳怀有特殊的感念之情,可能就是没有一个太阳节的原因。
总之,不同的地理环境,不同的气候,与不同的人群接触可能是印伊古代文化共同形态发生变异的一个重要因素。
注释
[1]参见《梵语文学史》,金克木著,第33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年。
[2]见《波斯古代诗选》,张鸿年编选,第7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
[3]参见伊朗《百科词典》第三卷,古兰姆胡赛因·莫萨拉赫主编,第2936页,袖珍图书出版社,1966年。
[4]参见刘安武文《成长在西天,定居在东土》,《印度文学和中国文学比较研究》,第121页,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5年。
[5]《伊朗民族史》,扎林库伯著,第26页,伊朗德黑兰阿米尔·卡比尔出版社,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