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日本侵华毒品政策五十年(1895-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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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日本对台湾的鸦片“渐禁”政策(1895—1945)

众所周知,日本在明治维新时期,吸取了中国禁烟失败的教训,对鸦片等毒品采取了比较严厉的“断禁”政策。1867年,明治维新政府一成立就以大政官布告的形式宣布严禁吸食鸦片,1870年9月,又颁布《贩卖鸦片烟律》和《生鸦片管理规则》。后来因查获英国商人偷运鸦片事件,通过谈判成功地废除了治外法权,修改了不平等条约,避免了一场鸦片灾难。严禁鸦片乃是明治政府的一项既定国策,维新运动的成功也可以说是得益于行之有效的鸦片“断禁”政策。但是日军占领台湾之后,立即调整了这一鸦片“断禁”政策,在殖民地开始实施长达半个世纪的“渐禁”政策。那么,这种鸦片“渐禁”政策的实质是什么?这是本章讨论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