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战犯古海忠之的忏悔
日本在我国东北地区的毒品犯罪中,古海忠之作为首要战犯自始至终都参与了筹划活动。古海忠之,1900年生于日本东京都,1920年毕业于东京大学经济系,很快升任宇都宫税务署署长,得到星野直树赏识,调到伪满洲国任职,先后担任总务厅主计处特别会计科科长、一般会计科科长、总务科长,主计处处长等职务。在主计处处长任内,他伙同总务厅长官星野直树策划了所谓鸦片十年“断禁”政策。稍后,转升经济部次长,不久,调任总务厅次长,成为掌管财政经济的关键人物,成为伪满洲国的二号太上皇。
1932年秋天,日伪头目一确定纵毒政策,古海忠之就成为最积极最卖力的执行者。古海忠之或参与密谋筹划,或负责积极实施,使得日本军国主义在中国东北地区的纵毒政策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1945年战争结束后,在关押战争罪犯的监狱里古海忠之不得不反省自己的罪行(图5),他在供词中承认:日军夺走了中国人上千万的宝贵生命,掠夺了中国几百亿美元的财产,作为重要战犯,他对于各种战争罪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承认参与了许多掠夺计划的起草与实施,诸如《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日满华经济建设联系要纲》《战时紧急方策要纲》《金属类回收法》《米谷管理法》《粮谷管理法》《特产物专管法》《战时农产物增产搜荷对策大纲》等;他也承认日本在中国推行的鸦片政策是一种严重犯罪。在他看来,伪满洲国无论是采取鸦片“渐禁”计划还是“断禁”政策,全是骗人的鬼话,因为“如果用五年断绝鸦片,还有禁烟的可能性,而以十年断绝鸦片,不过是用禁烟的招牌来欺骗群众……实际上禁烟总局是改换了招牌的专卖署,其本质没有任何变化,以后的事实完全证明了这一点。鸦片收买组织也没有什么改变。至于鸦片种植面积,则以收买困难和走私为理由不想减少,基本上是以掌握500万两鸦片为前提来决定的”。
图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1956年7月1日在沈阳开庭,审判古海忠之(右一)等28名日本侵华战争罪犯,前“满洲国”皇帝溥仪(左二)出庭作证。
1943年春天,日本政府在东京召开了亚洲大陆各地区的鸦片会议。伪满禁烟总局副局长梅本长四郎代表伪满洲国参加了会议。在会上,日本政府决定把毒化政策扩大到整个东亚地区,通过了把伪满洲国和蒙疆作为鸦片生产基地,负责供应整个东亚地区鸦片需要的决议。伪满禁烟总局根据东京鸦片会议的决议,制订了鸦片增产计划。这个计划由总务厅长官武部和次长古海忠之共同批准,经关东军认可后开始实施。此次鸦片扩大生产计划撕去了一切禁烟伪装,罂粟种植从山区开始转向平原,奉天省、四平省和吉林省各被指定了1000公顷。同时放弃了一切戒毒尝试,要求所有鸦片机构设法增加鸦片营业收入。
1944年12月,伪满政权在国际的一片谴责声中,通过了新的鸦片“断禁”法,决定于1945年1月1日开始施行。1945年3月12日,伪满洲进行机构改革,废止了民生部,成立了厚生部;取消了禁烟总局,在厚生部设立禁烟司。同时成立了鸦片断禁协会。该协会以厚生部大臣金名世为总裁,以刘绍裔为理事长。鸦片断禁协会的出现,表面上是为了登记鸦片烟毒患者,实际是为矿山征用劳动力。一系列事实证明,不管日伪政权的鸦片机构如何改头换面,实质都一样,都是为了扩大罂粟种植面积,增加财政收入;都是为了增加鸦片烟毒患者,加强殖民统治。
中日战争结束后,古海忠之在沈阳接受了审判。他对自己在伪满洲国的各种犯罪行为表示愧疚,承认在中国积极推行了毒化政策。他认识到,这种毒化政策既传播了毒品,又掠夺了大量资金,是一项违反国际公约的非人道的促使一个民族衰亡的严重犯罪行为。军事法庭根据古海忠之的罪行和认罪态度,判处其18年有期徒刑。
图6 1942年,南京伪政权主席汪精卫(右一)访问伪满洲国。这是伪新京市长金名世向其介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