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现实呼唤变革
第1章 源于实践的智慧 重复打扫的清洁工与公正审判的女法官
向清洁工要智慧
重复打扫的清洁工
卢克是一家大医院的清洁工,他曾接受过一些社会科学家的采访。这些科学家希望了解人们构建工作的方式。采访中,卢克提到他曾为一位长期昏迷的年轻患者连着打扫了两遍房间。原因是第一次打扫时,患者的父亲没看到,所以他又打扫了一遍,而且一直和颜悦色。对此,他这样解释:
我多少了解一些他儿子的情况。他儿子入院很久了……据说是因为打架受伤而瘫痪的。他一直昏迷着……我听说了他的遭遇,他跟一个黑人打了起来,那个黑人下手很重,这不难看出来……我负责打扫他的房间,他父亲每天那个时候都在房间里陪他,但有时出去抽烟。那天我打扫房间时他出去抽烟了。我打扫完在大厅遇到他往回走,他情绪失控了,说我没有打扫房间,说我什么也没做。起初我想反驳,打算跟他争论一番。但不知怎么的,我改变了主意,说:“对不起,我这就打扫。”
采访者:你重新打扫了房间?
卢克:是的,这样他可以看着我打扫……我理解他的心情,他儿子在这儿6个月了,他心里不好受,所以我又打扫了一遍。我不生他的气,我能理解他。
乍一看,身为清洁工的卢克不需要什么智慧。确实如此,我们来看看他的工作描述:
〇 操作地毯及室内饰品清洁设备
〇 操作器械清洁及擦洗设备
〇 清洁地板并打蜡
〇 以清扫、撒盐和刮擦等方式维护入口区域的清洁
〇 捡拾地上的纸片或垃圾
〇 疏通堵塞的马桶、小便器和排水管,但不用拆卸设施
〇 用湿拖布拖地面和楼梯
〇 操作吸尘器
〇 清洁家具、箱子和室内摆设,并为其打蜡
〇 清洁镜子、外部玻璃内侧及内部玻璃两侧
〇 清洁洗手间及其设施
〇 补充洗手间物品
〇 清洁百叶窗,仅限站在地上或凳子上能够到的高度
〇 清洁病床两侧设施
〇 整理床铺,更换床单
〇 收集废弃物并运送至中心位置
〇 用湿拖布拖地面和楼梯的小区域,清洁液体或食物污渍
〇 更换白炽灯泡
〇 摆放家具及其他设施
〇 收集脏床单并运送至中心位置
卢克的工作描述并没有列出对病人的责任或关心。他的职责颇多,但没有一项提及人。单从工作描述判断,卢克可能在一家鞋厂或停尸房工作,而不是一家医院。根据卢克的工作描述,他完全有理由向那位父亲解释自己已经打扫过房间了,如果那位父亲还有怒气,他可以找主管来调解。此外,卢克也可以选择无视那个人,继续自己的工作。当然,他也可以选择发火来抗议不合理的要求。
但卢克却没有这样做。卢克的事例表明,他的“规定”职责只是其真正工作的一部分,他要做的还包括使患者及其家人感到舒适,抚慰他们的情绪,聆听他们的心声。卢克的目标超出了纯粹的清洁工作。
卢克的目标一定会引起亚里士多德的注意。亚里士多德极其强调医疗等领域中的实践目标的重要性,即终极目标。医疗实践的目标——增进健康、治疗疾病、缓解病痛,需要在实践发生的机构中具体化。医院的主旨应是增进健康,那也是其灵魂所在。实践者——医护人员要清楚这一目标并用来鼓励自己,使其成为他们的目标。为了能在工作时做出明智的选择,实践者的目标应确定为关心病患,并以此激励自己,就像卢克一样。目标正确不等于知道如何去做,徒有意愿是不够的,还需要实践技巧。但有了目标,就可以为抉择提供考量的框架和指导,进而做出智慧的选择。
目标正确不等于知道如何去做,徒有意愿是不够的,还需要实践技巧。但有了目标,就可以为抉择提供考量的框架和指导,进而做出智慧的选择。
研究人员研究卢克及其诸多同事后吃惊地发现,他们都理解且内化了这些与他们的工作描述看起来毫无关系的目标。他们实际从事的工作完全以医疗宗旨为指归。
停止打扫的清洁工
另一名清洁工迈克告诉研究人员,他看见琼斯先生正在大厅来来回回地踱步,于是就停止清洁大厅。因为他知道,琼斯先生正处于大手术后的恢复阶段,需要做一些必要锻炼。夏莱恩讲述的则是她没有遵从上司的劝告用吸尘器打扫家属休息室,因为那里有些每天都来、一来就是一整天的家属在打盹。在这些清洁工的心中,工作就是要围绕医院宗旨而展开。他们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医院清洁工,而是心怀慈悲的白衣天使。
在一家以患者福祉为宗旨的机构里,他们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所以,当卢克遇到那位怒气冲冲的父亲时,他必须做出决定。而此时工作描述却派不上用场,因为工作描述所规定的职责完全不适用这种情况,引导他的正是他赋予工作的目标。
法外开恩的智慧
公正审判的女法官
“迈克尔的案子看起来很常见,”洛伊丝·福勒法官解释说,“被带入费城民事诉讼刑事庭时,他是一个典型的罪犯:年轻,黑人,男性,高中辍学,无业。而审判本身对于繁忙的法官而言也同样平淡无奇。”一年前,迈克尔挥舞着手枪,拦截了一个出租车司机,抢走了50美元。迈克尔被捕并接受审判。“毫无疑问,迈克尔是有罪的。”福勒说。她需要对其进行惩戒。她翻阅州量刑指南,里面说最少判刑24个月,法律规定得很清楚。但当福勒了解到具体情况后就改变了主意。福勒解释道,迈克尔挥舞的手枪是玩具手枪,而且他是初犯。
虽然他为了娶怀孕的女友而高中辍学,但后来还是获得了高中学历。他曾工作稳定,足以送女儿去教区学校读书,这对他们夫妻来说是很大的牺牲。就在抢劫案发生之前,迈克尔丢了工作。他因无力养家而意志消沉。星期六晚上,他沮丧地走出家门,喝了几杯酒,然后抢劫了出租车。
福勒法官认为24个月的量刑不太合适。量刑指南中规定,如果法官能提供书面理由,则可以偏离规定的量刑。“我决定偏离量刑指南。”最后,她判迈克尔在县监狱服刑11个半月,并允许他白天出狱工作养家。
“此外,如果他能偿还那50美元,就可以缓刑两年。我在长篇陈述中概述了减少量刑的理论依据,即本案属初犯,没有人受到伤害,迈克尔是在失业和缺钱的压力下才铤而走险的,而且他已彻底悔悟。他从未有过暴力行为,对公众不构成危险。近一年的服刑足以使迈克尔意识到自己罪行的严重性。”
一边是面对怒气冲冲的父亲,一边是对迈克尔的适当量刑,卢克和福勒的选择看起来有着天渊之别。福勒是法官,她的工作要求她在具体情况下阐释一般性的法律。她要清楚法外开恩的时机和方式,还要知道如何做出适当的惩罚。对她来说,要想把工作做好,智慧必须成为核心,那也是我们对法官的要求和期待。法庭上的智慧是极其实用的,没有智慧,福勒就做不好工作。卢克亦如此。
实践思考
福勒以替迈克尔找到公正的惩罚为己任,她面临着诸多选择。所有选择都是合法的,她必须加以遴选、权衡。没错,迈克尔罪当该罚,这样社区才能免于危险。但别忘了,迈克尔也需要改造的机会,这样他出狱后才不会再去犯罪。最重要的是,要使迈克尔的判决对其妻子和女儿造成的伤害最小,也要让他更容易融入社会。对洛伊丝·福勒而言,审判即平衡之道。她必须在惩罚、威慑和重返社会之间加以权衡,在规定和同情之间进行取舍。
面对那名发火的父亲时,卢克也不得不在相互冲突的目标中筛选。其他的选择也是合情合理的:是实话实说,告诉那位父亲他已经打扫了房间;还是勇敢些,直面他的愤怒,拒绝他的不公平要求。在此情况下,卢克必须决定如何在其中平衡。
亚里士多德清楚,要想像卢克和福勒法官一样在机构中行事,只靠“事实”知识是不够的。其要求不是对法律法规和工作描述的了解,而是要从一整套关于真理、正义、自由或善良的抽象原则中推演出正确的选项。对福勒和卢克而言,没有什么一般原则可供他们在彼此冲突的目标中进行取舍、权衡。因此,他们需要智慧、实用的道德技巧。
亚里士多德强调对实践技巧来说至关重要的两种能力——选择的能力和感知具体情境的能力。优秀的思考力和洞察力是实践智慧的核心。在迈克尔的案子中,法律要求福勒解释为何偏离量刑指南的规定。福勒详细阐述了自己如何思考迈克尔的案子。一名出色的法官需要不断做这些工作,以公开捍卫自己的决定。
卢克的思考背景却截然不同——我们原本没有指望能在他身上发现智慧或谨小慎微的责任感,但反思一下他的思考及言论,就会发现那也同等重要。
实践思考
卢克明白不能以诚实和正直来限定那位父亲,也不能针锋相对地捍卫自己的权利。虽然卢克试图对他遭受的不公正要求有所反应,但他马上意识到了利害攸关之事——帮助安慰、治疗病患和处于痛苦中的人。于是,卢克将这个问题理解为:那对父子处于生命中特定的艰难时刻,他要考虑的是如何关心他们、维系他们的关系,正义和公平可以改日再谈。
更进一步考虑,卢克还必须清楚应该采取哪些对策。是向那位父亲平静地说自己理解他的痛苦?还是坐下与他一起讨论一下他儿子的病情?卢克选择淡然处之,而不是火上浇油。他认为处理这种情况最好且最实用的方法,就是把房间再打扫一遍,让那位父亲觉得自己为儿子做了什么。卢克巧妙地做出了反应,宽容而得体。
他们为什么那样做
谈到审慎的技巧,最先映入脑海的就是一个流程:先列出所有的选项,然后权衡利弊,最后选出最好的办法。所有人都考虑过这种方法。工商学院的课程常把这种方法看作最佳决策模型。在我们遇到新问题或棘手的事情且有时间考虑时,这种决策之法是极其管用的。但卢克的行为令我们想到了其他的审慎技巧。
实践思考
卢克没有列出相互冲突的目标,也没有权衡利弊。对卢克来说,重要的是如何界定具体情境。不合理的要求和那位父亲的怒火可能使卢克认为,此事关乎诚实、权利或正义,而非他的工作内容。但事实上他却将其看作工作的一部分,认为那符合他成为一名医院清洁工的目标。卢克这一能力得益于他善于讲故事的本事。
卢克向自己和采访者讲述那个患者的故事,讲他“卷入打斗”,还有几个月来一直照顾他的不安的父亲。这个故事及其框架使卢克能够明辨要去做什么。卢克没有列出所有选项,也没有单纯地从一般的行为原则(如“对患者家属要友善”)来推导如何去做。卢克讲述的故事解释了为什么那位父亲的愤怒合情理且可以原谅,也帮助卢克明白了自己在故事中所扮演的角色。框定情境和讲故事的能力对培养道德技巧很重要,而运用类比和比喻以调用过去经验的能力也必不可少。
卢克知道如何去做,不是因为他之前经历过同样的事情,而是因为他能提取之前的类似经历。他清楚过去采取的措施有何结果。他不是简单地重复,而是通过过去所做和未做之事来进行新的创造。
关于卢克的当机立断我们已经谈了不少,其实福勒法官用的也是相同的技巧。为了在迈克尔一案中阐释法律,她需要的不仅是事实、法律指南和逻辑推理的能力,她还需要讲述一个准确的故事,为迈克尔的行为和意图赋予意义,并考虑其性格和生活背景——他稳定的家庭和工作经历,面临的工作危机和沮丧,罪行的本质和他对武器的选择,以及罪行所造成的伤害,然后综合所有这些来判断其罪行的严重性和惩罚的程度。她通过提取自己过去的经验,解读迈克尔与其他罪犯的相似点和不同之处来了解他。
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在考虑什么是有益的行动和疑问时,当事人必须考虑该情境的不同具体场合。”能否在特定情况下找到合适的方法,取决于是否具备道德感知力。“一个具有实践智慧的人,”亚里士多德说,“必须能感知事实。”具体的事实是我们认识行动目标的起点,若要做出正确的考虑和选择,“一个人必须具备感知具体事实的能力”。
每天在法庭上,福勒法官面对关于被告生活及其罪行本质的大量信息,必须在洪流般的信息中进行筛选。剖析动机、厘清罪责、判断罪行与其他案子的异同,确定对社会潜在的危险,这些任务不但需要在背景中挑选出重要信息,还需要识别特定情况的细微差异,要注意到灰色地带,而不是简单的黑与白——合法或不合法。
卢克每天面对的是充满不安、张皇失措的病人,他们正体验着相互矛盾的多重情感,他要选择如何关心他们。就像法官、医生、律师或教师一样,卢克同样需要在混杂的信息中进行遴选,发现那一刻什么是最重要的。其中至关重要的,就是卢克一定要感知那位父亲的所想、所感。如果卢克做不到这一点,他就找不出症结所在,自然无从下手,对于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也没有把握。卢克必须能想象出,如果与那位父亲争辩,将会如何影响他的愤怒之情和沮丧心理,而且他日复一日、满怀希望地守夜的那份力量也会产生动摇。因此,道德想象力,即能看到不同选择产生不同后果的能力以及对其进行评估的能力,对于感知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正如哲学家杜威所解释的,这种能力表示“能够具体地感知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并清楚可能会发生什么结果”。
框定情景和讲故事的能力对培养道德技巧很重要,而运用类比和比喻以调用过去经验的能力也必不可少。
那么,共情——能够想象出他人所想、所感的能力——自然也是实践智慧所需要的一种感知能力。这里的共情包括认知技巧和情感技巧,前者是设身处地感知他人所感的能力,后者是理解他人所感的能力。
卢克必须与那位父亲进行换位思考,即使知道他本没道理。如果没有这种能力,卢克就无法讲述那个故事。福勒法官也一样。为了做出适当的审判,她需要共情,以便从迈克尔的角度来思考,并预想到让迈克尔白天到监狱外工作会有何后果。她自问:这是毫无理性的罪行吗?是心怀恶意的残忍行为吗?他是充满敌意的人吗?他能控制自己吗?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情感对于道德感知必不可少,因为它就是信号装置。那位父亲的情感(“他大发雷霆”)向卢克发出了信号:有什么事不对劲了。怒气冲冲的表情使这个信号显而易见,但通常信号都是很隐蔽的。如果能读懂他人的面部表情、身体语言、语气语调,我们就会得到警报:出问题了,我们需要做出选择来回应。我们自己的愤怒、内疚、同情或耻辱的情感会给我们发信号,让我们关注所发生的事情。这听起来可能再明显不过,但常常是控制我们生活的规则和激励措施在到处排挤情感,不让它参与决策——我们不信任自己发出的信号。卢克感觉到了自己及那位父亲的沮丧和涌起的怒火,并得到警告:他遭遇的情况是针对卢克自己的还是关于那位父亲的。
长久以来,人们一直怀疑情感是推理和判断的大敌,事实亦如此。情感能左右我们,我们却无法控制情感。“是魔鬼在驱使我”,情感使我们因自己的好恶而产生偏见。情感飘忽不定,因此不能作为行动的指南。情感有时太过具体:我们可能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被冤枉的病人或营养不良的孩童过于情绪化,以至于常常蒙蔽了自己对“正义”和“公平”的判断。
实践思考
情感差一点就战胜了卢克,有那么一瞬间,他因为那位父亲的不公平要求而心生怒火。但情感也帮助了卢克,使他查觉到了自己对那位父亲的同情:“他儿子在这儿6个月了,他有点儿沮丧,所以我又打扫了一遍。我不生他的气。”所以说,情感引导卢克做出了正确之事,这一点至关重要。卢克的情感不是随意的,他对那位父亲满怀同情,虽然心中也有怒气,但他控制住了自己——情感管理技巧帮他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亚里士多德认为,经过适当训练和调节的情感是实践智慧的本质:我们可以体验到恐惧、信任、欲望、愤怒、怜悯,不过常常是每种快乐和痛苦要么太多,要么太少,而太多和太少都不相宜。但在适当的时机,对待适当的对象,针对适当的人,出于适当的理由,以适当的方式体验到这一切,这就是中庸之道,即美德的标志。
审时度势,清楚具体情况下和具体条件下的相关之事,想象出他人的所想、所感,找到各种选项并想象出结果,所有这些技巧都是感知的一部分。正因为有了这种感知,我们才能识别出某一具体情境的唯一性。这一感知是“规则与具体反应、普遍观念与个案之间的亲切交谈,交谈中普遍清楚地表达了特殊,而普遍也因此得到了升华”。
实践智慧要求的不单单是感知他人的技巧,还要求自我感知能力——自我评价动机,承认失败,清楚哪些已做、哪些未做以及个中原因。从卢克身上我们可以一窥这种自我省视的重要性。“我想反驳,打算跟他争论一番。但不知怎么的,有些东西触动了我。我说:‘对不起,我这就打扫。’”但当我们也这样被冤枉时,要做到这种自我省视却并不容易,尤其当我们本身有错时就更难了。自我批评往往是一种痛苦的斗争,我们需要勇气才能客观、公正地审视自己以及自己的职责。卢克为了成为一名优秀的医院清洁工,福勒为了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他们都要具备发现自己缺点的能力,这样下一次才能做得更好。
卢克和福勒法官帮助我们了解了实践智慧的某些关键特征,总结如下:
1.明智之人清楚行动的正确目标。为了实现目标,要做出正确之举——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
2.明智之人清楚如何随机应变,根据具体情况权衡处于冲突中的目标,阐释规则和原则。
3.明智之人具有感知力,懂得如何解读社会背景,并清楚如何超越规则非黑即白的约束,看到灰色地带。
4.明智之人懂得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这种换位思考使明智之人可以感受对他人的共情,并做出符合客户需要的决策。
5.明智之人懂得如何使情感成为理智的盟军,依靠情感发现相应的信号,并据此形成判断。他能以感觉或直觉判断什么是正确的,并当机立断采取行动。他的情感和直觉都受过良好的训练。
6.明智之人是经验丰富的人。实践智慧是一项技术,精于此道者都受过以往经历的训练。亚里士多德说,人们只有通过做勇敢之事才能学会勇敢,诚实、正义、忠诚、关心、倾听和规劝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