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价值观冲突、思想道德滑坡——未成年人犯罪的深层次原因
(一)价值观冲突与未成年人犯罪
研究表明,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认知偏差主要存在两大精神支柱和3种错误观念,其中,两大精神支柱分别是“物质至上”的享乐主义和“为朋友两肋插刀”式的哥们义气;3种错误观念是:亡命称霸的英雄观、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观和低级下流的乐趣观。在上述错误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影响下,未成年人会对社会公认的价值观和信念产生抵制心理,对自己的行为性质和后果缺乏明确的认知和判断,有时甚至在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情况下仍然实施这种行为,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因为他们更加认同自己的价值判断,不考虑社会公认的行为准则。在本次调查中,我们分别针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和同年龄段普通中学生的价值观、世界观、崇拜的明星以及喜欢的娱乐方式等内容进行对比分析,结果表明二者在一些方面存在显著差别。
从表2-1的数据来看,在“公正、友善、爱国、诚信、自由”等具有社会公认的主流价值观中,未成年犯和普通中学生也存在一些差异。在价值认同中,未成年犯最重视自由(73.3%),其次分别是诚信(67.2%)、友善(51.7%)、公正(50.7%)、平等(46.1%)。相比之下,普通中学生在各个主流价值观重要性的看法上,都比较一致,比例分布也比较均匀。他们最看中的是诚信(89.8%),其次分别是友善(82.3%)、公正(80.6%)、平等(78.7%)。此外,在爱国、敬业、民主等维度上,普通中学生的认同比例也明显高于未成年犯。本次研究也发现,未成年犯和普通中学生对自由的选择存在很大差异,未成年犯往往非常重视个人的不受任何约束的“自由”,为了追求自由,他们往往离家出走,或过早地接触社会,在没有经济基础保障的情况下,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表2-1 不同群体的价值认同情况
从表2-2的数据来看,在“健康”这一维度上,未成年犯与普通中学生都有较高的选择,但与未成年犯(62.2%)相比,普通中学生(91.5%)更加重视健康,二者间的差异较大。未成年犯更加认同金钱的重要作用,其次是名誉和爱情,这可能与他们更早地接触社会存在密切相关。相比之下,普通中学生更看中名誉的重要性,排在第四位的才是金钱。
表2-2 “在生活中,什么对你是最重要的”统计情况
从表2-3的数据来看,未成年犯更容易受当前社会大众传媒、商业利益等因素的影响,缺少独立的判断能力,他们所崇拜的人物依次为歌手(39.5%)、富人(37.3%)和影视明星(35.5%)。而普通中学生,则有自己的价值判断,更多地把是否对社会有更大贡献作为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他们所崇拜的人物首先是科学家(43.2%)、作家(42.3%),其次是歌手(36.7%)和影视明星(32.6%),仅有一小部分学生把富人作为自己崇拜的对象,所占比例仅14.3%,明显低于未成年犯。
表2-3 日常生活中的崇拜对象
注:百分比采用的个案百分比形式,是某项目回答人数占总调查人数的百分比。
表4表明,在“如何才能成功,事业成功的关键因素是什么”这一问题上,未成年犯和普通中学生间的认识基本无差异,认为都需经过个人努力,创造机会,并且还需要聪明、有他人关照,以及运气等。但考虑前述价值观念和注重内容等方面的差异,相同的成功因素将产生不同的结果,在正确的方向上努力会继续发展壮大,而在错误的方向上努力、发挥“聪明才智”只会更快地走向覆灭。
表2-4 事业成功主要取决因素分析
价值观既反映了一个人做事的根本原则,也反映了他在面临现实冲突时的价值取向。未成年人的价值观,一方面是在日积月累的人生经历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另一方面,会因受到突发事件的强烈刺激而发生改变。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犯罪的未成年人在人生价值取向上存在很大的误区。他们往往把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对立起来,认为两者不可调和,坚信为了实现个人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以损害社会价值的方式来实现自我价值。在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上,犯罪的未成年人选择了一种错误的评价方式,他们没有把劳动和奉献确定为人生价值的评价标准,而是选择将金钱和财富作为个人追求的目标。在上述价值观的潜在影响下,当未成年人面临现实冲突时,他们会无意识地启动决策系统,认为满足自己的需要才是最重要的。从而做出错误选择,走上犯罪道路。由此可见,价值观是未成年人成长之路上的基石,对他们适应社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思想道德滑坡与未成年人犯罪
在表2-5关于17个品质的选择中,未成年犯与普通中学生存在显著差异。按照比例的大小顺序排列,未成年犯的选择依次为孝敬(47.6%)、敢于担当(19.4%)、诚实(6.7%)、善良(5.8%)、正直(4.6%),除了孝敬和敢于担当外,其他品质的选择率都比较低;相比来说,普通中学生的选择面更大一些,他们的选择依次为孝敬(23.3%)、善良(14.6%)、诚实(13.8%)、敢于担当(11.8%)、爱国(8.5%)、正直(6.7%)、自信(6.2%)。通过对比发现,在未成年犯的价值观选择中,除了对父母的孝敬和自己所作所为的敢于担当外,其他的价值观所占比重很低。也就是说,与普通中学生相比,未成年犯更加关注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价值观念,对他人、对社会乃至国家的关注度都很少,这尤其表现在对“善良”“爱国”等价值观念的选择上。导致上述差异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本次调查的对象主要是正在服刑的未成年犯,由于他们处于被监禁状态,远离父母和社会,承受着失去自由的痛苦,同时也意识和体验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对亲情、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感悟也比较深刻,因此,会更看重“孝敬”和“敢于担当”这两个品质。
表2-5 “人最重要的品质”分析
从表2-6的数据来看,未成年犯与普通中学生在社会认知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相比之下,未成年犯的社会认知比较消极,2/3左右的人对社会充满了不信任,一半以上的人认为这个社会是“弱肉强食”的,认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世界观,31.6%的未成年犯认同“不管用什么手段,只要能成功就行”的观点。普通中学生的社会认知相对来说比较积极乐观,虽然有42.4%的普通中学生不认同“多数人都诚实守信”的观点,但是在自身人生观、价值观的选择上,他们都倾向与社会的主流文化和价值观保持一致。值得一提的是,普通中学生对法律功能的看法比较中立和客观,只有29.4%的普通中学生认同“法律是保护弱者的”观点,远低于未成年犯的认识程度。
表2-6 普通中学生和未成年犯在社会认知方面的差异分析
上述结果表明,未成年犯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存在很大偏差,致使思想道德水平较低,他们不相信社会上的其他人,认为“每个人都是自私自利的,社会充满了竞争和欺骗”,过分迷信“金钱”和“成功”的影响力,同时,选择“只管满足自己本能的需要,而不管手段的对错”,缺乏罪恶感。从表2-6的数据来看,缺乏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认同,不关心其他人,是未成年犯存在的主要问题。正如阿德勒所言,“罪犯真正的问题是缺乏社会兴趣和合作之道”,“罪犯和其他人一样,都挣扎着要成为优越,要解决问题,要克服困难,但是他追求的方向是错的。他之所以采取错误的方式,是因为他不了解社会生活的要求和不关心其他同胞,因此,他的行为是十分不明智的”。
错误的价值观、思想道德状况反映在行为上就是行为方式的偏差。很多未成年犯在人生成长的过程中,不能与老师、同学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他们不知道尊重他人的重要性,缺乏正直和同情之心,认为“谩骂、打人甚至偷拿或抢”的侵犯行为都是有理由和正当的,不需要有内疚感。
表2-7的数据进一步表明,与普通中学生相比,未成年犯的诚信观和人际互动模式存在较大缺陷,甚至缺乏基本的是非感,对“考试作弊”(45.7%)、“谩骂同学”(51.0%)、“与老师争吵”(48.2%)、“打别人”(53.4%)、“抢别人东西”(34.0%)缺乏正确的认识。其他如“说谎”“偷拿别人东西”“与父母争吵”等方面,未成年犯的错误认知水平也高于普通中学生。这种对他人“人格和利益”的忽视、不尊重乃至侵犯,是影响他们实施犯罪行为的重要因素。
表2-7 普通中学生和未成年犯在诚信和人际侵犯观点上的差异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