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收益
从广义上说,新教为大多数英国人的生活提供了一个框架。它决定了他们对过去的解释,帮助他们理解现在。它有助于他们识别和正视敌人。它为他们提供了信心甚至希望。它也让他们更容易将自己视为一个与众不同的民族。如果宗教在英国就像在其他许多国家(法国、荷兰、瑞典、俄国或美国)一样,巩固了国民的身份认同,那么同样真实的是,对国家积极承担义务也常常与一种自利因素紧密结合。这曾是一种普遍倾向,现在依然如此。正如捷克史学家米罗斯拉夫·赫罗赫所说:“当国家意识形态反映出(即便是以一种完全虚幻的方式)受它吸引的群体的利益,或至少一定程度上包含了与他们的利益密切相关的纲领时,它就有效。”尽管赫罗赫的论述的英译本并不生动,但他的见解依旧敏锐。大不列颠在1707年之后被塑造出来的方式和深度,部分原因在于不同阶级和利益集团将这个新近创造出来的国家视为一个有用的资源,一个效忠的对象,这个对象也能满足他们自己的需求和野心。男人和女人们可以期待来自爱国主义的某些利益和好处。
这一观点需要加以强调,因为偶尔有人声称,通过1707年《联合法案》以及七年之后汉诺威王朝即位所建立起来的体制,其社会和政治基础非常狭隘,并且几乎完全依靠军事力量来加以延续。在18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统治英国的人都是一群贪婪的辉格派敲诈者,他们吸引了“政治阶层和其他少部分人更卑劣的天性”。对普通男女来说,在国内压迫他们的“组织严密的精英”与“法国波旁王朝的绝对专制”之间,并没有太多选择余地。这个社会中的统治秩序如果不是靠运气苟延残喘,事实上可能永远都不会像现在那样。这些描述确切反映了各种反对派有时对英国权力结构的看法。正因为这个原因,他们很少公允和全面评价这些结构何以能持续存在。对于这个人为创造,在最高层由占统治地位的土地贵族和以盎格鲁人为中心的好斗的贵族寡头统治的国家(在18世纪前几十年尤为如此),何以能得到非常广泛的民众支持,他们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
在支持者中,各种类型的商人始终显得很突出,部分原因在于他们人数众多。在18世纪的英国,大概有五分之一的家庭依靠贸易和销售谋生:他们处在那些依赖国内和国外贸易网络来获取收益的农夫和制造业者的顶端。另一个事实是,与大多数英国市民相比,商人更需要国家。国内商人,即使是小规模的油炸食品商,也依赖国家维持良好的秩序,这是商业和信贷业务顺利和安全进行的保障。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需要其海军在较危险的航线护航,战争时期更是如此。几乎所有从事贸易的商人,都在某种程度上受益于英国对殖民地市场无情的攫取,以及它与商业和帝国霸权的另一个主要竞争对手法国的不断战争。当然,并非所有商人都是爱国者,也并非所有商人都一如既往支持当时的政府。即便如此,在大部分时间,尤其是在非常时期,这个人口庞大的职业群体拥有一个最好、最充分的理由来效忠国家。非常简单,那就是国家带来收益。尤其是在大不列颠作为一个统一王国存在的前半个世纪,当时,《联合法案》才刚刚出炉,而汉诺威王朝才刚创立,也充满争议,拥有土地的统治阶级和一个庞大的商业社会之间紧密而令人惊奇的和谐关系,是稳定的一个重要源泉。这种关系也是创造性的,因为商业崇拜日益成为英国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