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游与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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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德国的失物招领处

10月1日,当我携妻儿离开德国的弗莱堡时,因行李超重,遂将四本厚厚的犯罪学书籍交托给前来送行的马普所博士生周遵友,请他过几天来北京开会时替我带回。

几天后,在北京与遵友见面,他却面露难色。原来,他那天在火车站与我们告别后,坐2路电车回马普所,不小心将书丢在车上了。书生爱书,自不待言,我很是心疼。看到我那个样子,遵友也只有无奈地安慰我:刘老师,别着急,我听说德国各地都有失物招领处,我回去打听打听,看能不能找着。

让我有点意外的是,不久我真的收到了遵友发来的一个告知书找着了的邮件!从他的邮件中,我得知事情的原委:他先上弗莱堡公交公司的网站,上面说如要寻找丢失物,可与公共事务局的失物招领处联系。于是,他又上弗莱堡市的官方网站,在上面查到公共事务局失物招领处的电话和地址,然后怀着将信将疑的心情给对方打了一个电话。按照要求,他需要在电话中详细说明丢失物品的时间、地点以及丢失物的种类和特征,对方经过电脑查询,告诉他丢失物的编号是6643,让他带上证件和三欧元,在工作时间内去找他们。遵友告诉我,他也是既高兴又有点疑虑地立即离开办公室,赶到位于市中心的失物招领处:招领处办公室不大,柜台外面的墙上挂着许多旧钥匙,柜台里面的地上塑料筐里摆放着各色钱包,那些显然都是丢失物。当遵友说出自己丢失物的编号后,工作人员很快就帮他找到了。果然,四本书就在那里!

高兴之余,遵友忍不住好奇地向他们了解起失物招领处的有关情况。对方告知,他们每天大约可以收到来自各方面的十余件丢失物,这些物品将会保存半年,失主领取物品时要根据物品的价值缴纳数量不等的管理费,无人认领物将被拍卖。

读完遵友告诉我的这个故事,我的喜悦是双重的:书失而复得,自然高兴;同时,也给了我启发,我觉得我们也应借鉴这一做法,在各地推广建立这种失物招领专门机构。试想,如果同样的东西丢在北京的公交车上,上面又没有失主的地址或电话,纵使拾物者再热心,也没有办法帮失主。几年前,我的一个同事就曾在出租车上丢失一包会议材料,而她又没有开发票,无从知道自己坐的出租车是哪个公司的。要是有专门的失物招领机构,我想像这种对失主来说很重要而对拾得者来说又几乎没什么价值的东西,一般人都会交到失物招领机构去的,而失主也就好与这样的机构联系了。据说德国的失物招领处,连数码相机、摄像机等都有拾主交去,可想而知,当失主重新找回自己的相机,发现所有的照片都还在里面时,将是何等的欣喜,而这无疑也会激励他的感恩和报答之心。可见,该制度不仅是一项便民的善举,而且也有利于促进社会互相帮助和拾金不昧的良好风气。原载《新京报》“具体权利”专栏,2007年1月6日。